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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難收容設施使用情形檢視

第四章 緊急避難收容設施配佈原則及標準

第三節 避難收容設施使用情形檢視

本節就九二一震災時避難收容設施使用情形並依據避難收容設 施之設備標準予以檢視。大部分居民約於地震發生後半日至二日 內,陸續進入臨時避難據點,且多數避難據點皆係地震發生當天或 隔日即形成。

一、避難收容設施使用情形 (一)避難據點平均使用密度

災害發生時通常需要足夠的避難空間以利人員進行避難行為,

而提供多少避難空間才是足夠將攸關未來反映在都市中任何空間規 模劃設條件,也是避難場所之發揮階段性作用之依據,換句話說,

避難場所的面積大小成為災害發生時作為短期避難據點或是中長期 收容場所的依據。蔡綽芳(2000)根據 921 地震以及日本兩者相關統計 數據比較下(如表 4-3.1 所示),就國內避難據點每人平均使用密度建 議:

1.短期提供臨時聚集停留的開放空間,其避難密度為 1 ㎡/人。

2.以搭帳棚避難生活之避難場所開放空間,其避難密度為 3~4 ㎡/

人。

3.長期室內避難生活空間,其避難密度為 1.65 ㎡/人。

表4-3.1 中日避難據點每人平均使用密度比較表 九二一地震 日 本

室內 開放空間 避難地點 霧峰林家花園入口

廣場及東勢地區 短期 長期 第一時

間避難 防災公園

避難密度 3.3-4 ㎡(帳棚) 0.82 ㎡ 人 1.65 ㎡ 人 1 ㎡

人 2 ㎡ 人 資料來源:蔡綽芳,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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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避難據點及收容人員比例

災害發生時人員亟需要的是適當的避難場所,而都市中有許多 空間經常被使用作為臨時的避難據點,而這些空間的使用率即反映 出地區居民在災害第一時間發生時的避難行為,這也提供未來劃設 或指定避難據點之參考。根據蔡綽芳(2000)針對國內九二一地震以 及日本阪神地震兩者之避難據點類型統計比較得知,前者以學校、

公園(含綠地、廣場)等兩類避難據點收容人數佔總收容人數的 59.83

%,另外道路、停車場、市集夜市、寺廟收容人數比例合計則為 23.87%,其有效舒緩既有的避難據點空間不足的壓力(表 4-3.2);後 者因災害程度遠超過當初地區防災計畫預期,居民則以自發意識選 擇避難據點,統計顯示則以學校避難據點收容人數高達80%最多(表 4-3.3)。由此可見國內以及日本人員在災害發生時仍是考量以「學 校」為避難據點居多。

表4-3.2 九二一震災各類避難據點收容避難人口比例統計表 單位:%

名稱 學校 公園 機關 道路 其他 停車

場 市場 寺廟 活動 中心

體育

場 車站 加油 站 比例 37.46 22.37 11.63 5.34 5.13 4.66 4.64 4.10 2.39 1.22 1.02 0.04 資料來源:蔡綽芳,2000

表4-3.3 日本阪神震災避難據點數量及避難人數比例分析表 單位:%

廣場型(公園、停車場) 學校型 設施型(市公所、市營住宅建築 物)

避難據點個數

比例 38 24 38

避難人數比例 7 80 13

資料來源:蔡綽芳,2000

96 二、現有避難收容設施檢視

(一)空間設備標準檢視

從本章一、二節關於現今避難收容設施、設備項目標準的分 析,以及避難收容設施設置標準建議表的研擬,從我國現存的相關 避難收容設施中,以本研究之公園、學校、機關、體育場所、醫 療、其他等六項分類對照相關研究,得知現有的防災相關設備及欠 缺需補足的部分:

1.公園:

(1)廣域防災公園綠地(都市大型公園、全市型公園):

以大安森林公園(259,293 ㎡)為例,其現在規劃屬區域型 防災公園,所以相關防災設備較為完善,對於園道、廣場、停 車場、植栽、與水相關設施、廁所、廣播、照明及管理站等皆 有相關配合設施;欠缺的有直昇機停機坪、太陽能電源相關設 備等。

(2)都市防災公園綠地(區域型公園):

如台北二二八和平公園(71,520 ㎡),屬於都市型防災公 園,其所有的設備也大致符合相關的設備項目;較欠缺的有停 車場、緊急通訊設施、避難標誌、食物與日常用品及儲藏空間 等。

(3)社區、鄰里防災公園綠地及一般鄰里公園(鄰里公園、兒 童公園、兒童遊戲場、廣場、綠地):

目前所具備的相關設備有廣場、部分設有停車場、廁所、

植栽、照明、等。相對於方災方面的設備,較欠缺設置或考量 的有:車輛出入口的進出考量、植栽之防火區劃、耐震水槽或 緊急用供水設備、資訊相關設施、緊急電源、儲備倉庫等。

97 2.學校

根據調查發現學校為最主要的避難收容設施,其原因在於 學校所具備之區位條件、生活機能與基本物資較為充沛,例 如:開放空間、緊急出入口的設置,停車場、防災綠帶、水 槽、廁所、相關通訊廣播設備、照明設施、緊急用電源、儲藏 空間、簡易醫療物資…等等,皆具有基本的設置,但因學校可 能需考量長期的收容,因此較欠缺的有:直昇機停機坪之設置 (個案需求)、建築物及儲水設施的耐震性、避難標誌的設置、

糧食的儲藏、寢具及日常用品的供給。

3.機關

九二一震災時,許多地方機關的建築物倒塌,造成部分救 災行動的延誤,因此相關政府機關的建築物需特別考量耐震 性,以兼具救災及避難之用。基本上機關建築對於相關硬體設 施及資訊設備及能源、照明設施等具有一定程度的設置,而因 需要提供收容居民,所以應可加強的項目有:耐震儲水槽、糧 食存放、儲備倉庫、醫療相關設備等。

4.體育場所

體育場所主要為提供廣大的開放空間以供避難收容使用,

基本上其空間設備有:停車場、儲水設備、廁所、廣播設備、

照明設備及儲備空間等,因其可能收容大量人口,就防災避難 功能來說,其需加強的設備有:防火綠帶設置、周圍建物的不 燃化,直昇機停機坪、緊急通訊設備、避難標誌設置、緊急電 源、寢具及日常用品、糧食及醫藥等。

5.醫療

醫療資源在救難系統中對垂危生命的重要性較之食水衣物 等更為緊急,醫療相關單位其本身因專業上的需要,所以相關 醫療空間、資訊設備、照明及能源設備、物資儲藏設備等,皆 有相對應的設置,其目前所欠缺的有:緊急通訊設備、糧食、

直昇機停機坪、建築物本身的耐震性強化、周圍建物的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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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防災綠帶設置等。而臨時醫療場所,因其為臨時設置,所 以應加強其相關醫療物資、緊急通訊、照明、電源、儲藏空 間、廁所等。

6.其他

指停車場、寺廟、市場、大型開放空間等提供附近居民避 難收容之設施,除了寺廟、停車場、市場等部分可提供基本 水、電、廁所等設備外,其他部分之開放空間可能原來並無相 關設備,所以如果欲指定這些地點來作為避難收容設施,需再 特別強化其相關之避難收容設備。

(二)從問卷課題中檢視

1.先前缺乏相關避難收容設施規劃

這其實是現階段各種欲規劃為避難收容設施之地點最主要 的問題所在,因為事前我們的設施規劃功能,並不是所有的設 施都有把防災避難的功能納入考量,所以有許多因應防災需求 的空間、設備,無法於原有之設施空間得到滿足,因此造成缺 乏的現象。

2.相關防災資訊缺乏

防災資訊的公布與推動是防災工作重要的一環,要讓民眾 清楚的知道社區鄰近的相關防災設施、設備的資訊,如此於災 害發生時時才不至於因無知而恐慌進而造成混亂,所以平時就 應讓社區居民了解社區避難收容設施的地點,以於緊急時民眾 能即時反應知道應往何處進行避難。

3.建築結構安全上的問題

於九二一受災嚴重的地區,如南投縣市,其縣內學校大部 分都因受到強烈的震害而倒塌,然而學校本來於災時的主要功 能,是作為居民的避難收容設施之處,如今卻因震害而受到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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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的破壞,如此將無法發揮應有的防災避難功能,是故在避難 收容設施的規劃上,對於該處建築物甚至是其鄰近建築物之建 築結構耐震強度,應是一個需要加以重視的因素,而現階段新 建的學校其耐震要求已受到更嚴格的規範,所以應有較強的抗 震性,應特別注意的既有避難收容設施的耐震性,必要時應給 予適度的補強。

4.區位配置需考量居民可及性

從問卷調查及訪談中得知,大多數居民於震災後以步行方 式於鄰近避難收容設施避難,因此於規劃避難收容設施之區位 時,人的步行距離是需要納入考慮的因素,其實這也是社區防 災的圈域範圍,社區的避難,應以可及性與易於辨識等二種特 性來作為規劃的指標,可及性就是居民一般能夠接受的步行距 離範圍,而易於辨識則是居民所熟知之處,這樣於災害發生的 混亂期間才能快速讓民眾及時避難。

5.缺乏基本民生必需品及通訊器材儲存空間

從最需要的物品調查當中,以基本民生必需品(如食物、飲 水)以及通訊器材為主,因此需考量存放這些設備的空間需求,

而現有的避難收容設施,除學校之空間較不缺乏外,其他則需 要在空間上做擴充,因此被指定為避難收容設施者,或於規劃 前,應就其附屬空間是否足夠做考量,如需要則應增建其空間 應供存放相關物品之需。

6.臨時廁所、盥洗設施以及儲備及臨時彈性空間需求

空間上的不足應是現階段大部分避難收容設施共通的問 題,但我們也不可能在每一個設施皆做到滿足災時的需求,因 為這些設施平時也有其所具備的功能,像是公園,平時其主要 功能應是公共的開放空間,是供人們休憩、運動使用為主,所 以不可能做到滿足所有防災機能的設計,不過有些我們可以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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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備援設施的觀念,於災時再用來強化其該設施的功能,如照 明、活動衛浴、廁所等,而這些也是需要額外的空間,因此彈 性空間的留設是非常重要的。

用備援設施的觀念,於災時再用來強化其該設施的功能,如照 明、活動衛浴、廁所等,而這些也是需要額外的空間,因此彈 性空間的留設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