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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玄「賦之言鋪,直鋪陳今之政教善惡」之考察

在文檔中 論賦之緣起 (頁 185-200)

二、《周禮》「賦」字 之義涵:

二、 鄭玄「賦之言鋪,直鋪陳今之政教善惡」之考察

如果六詩之「賦」沒有解釋為「鋪」之可能,那麼為何鄭玄道:「賦之言 鋪,直鋪陳今之政教善惡」?鄭玄「六詩之賦」的箋注,時代最近於古,應當 最為可信。自訓詁學角度視之,「鋪」、「賦」音近,「賦」字中古屬「遇」

韻、「非」母,古韻「魚」部;「鋪」中古屬「模」韻、「滂」母,古韻

「魚」部;276二者古韻部相同,中古聲母「非」、「幫」又同屬唇音,聲音相 近,若依「聲訓」條例所謂「聲義同源」、「同聲多同義」、及「凡字之義必 得諸字之聲」者,277是可以將「賦」訓為「鋪」,然而聲音上能與「賦」牽合 者並不只有「鋪」,譬如與鄭玄年代相近的文學家兼文論家曹丕在〈答卞蘭 教〉一文中則言:「賦者,言事類之因附也」,278曹丕則以「因附」與「賦」相

276 「賦」、「鋪」字所屬中古聲母、韻母以及古韻部歸類,皆依據王力《王力古漢語字典》說 法。分別見王力:《王古漢語字典》,頁 1332 與頁 1526。

277林尹:《訓詁學槩要》(臺北:正中書局,1977),122 頁。

278魏文帝〈答卞蘭教〉曰:

賦者,言事類之因附也;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也,故作者不虛其辭,受者必當其實。

蘭此賦,豈吾實哉?昔吾邱壽王一陳寶鼎,何武等,徒以歌頌,猶受金帛之賜,蘭事 雖不諒,義足嘉也,今賜牛一頭。

攀牽;同屬東漢,而年代又稍晚於鄭玄的訓詁學者劉熙,於其所著《釋名》一 書,概以聲音解釋事物所以得名之緣故,其中〈釋典藝〉釋「詩」六義之興、

賦、比、雅、頌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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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敷布其義謂之賦」,是另以「敷布」釋「賦」;《 小爾雅‧廣詁》篇曰:

「 頒、 賦、 鋪、 敷, 布也。」280除「頒」字之外,無論是「鋪」、「敷」、

「布」或「因附」之「附」,四者呈現了相當的一致性,都是借由聲音之相近 來附會,而給予本義為「斂」的「賦」字,一個不甚相干的訓解,「『聲訓』

在中國,始於先秦時代,盛行於漢代。」281在鄭玄所處之東漢時期,「聲訓」是 一種學術風尚潮流,然而風尚潮流同時也是一種無形的思想鉗束,循著相同的 思考路徑,前後相因。事懸隔約一千五百年後,清代小學界巨擘王念孫又總括 其說,卻獨將與「敷」、「布」、「鋪」意義偏離的「附」捨去,王念孫曰:

「《釋名》云:『敷布其義謂之賦。』賦、布、敷、鋪並聲近而義同。」282王念 孫治學嚴謹,但著作中也不免有可議之處。

王念孫稱:「賦、布、敷、鋪並聲近而義同。」但筆者以為「布」、

「敷」、「鋪」三者與「賦」聲音固然相近,但語法行為殊異,意義並不相 見清‧陳夢雷編著、清‧蔣廷錫校訂、陳郁夫計畫主持:《數位古今圖書集成》(台北:故宮博 物院、東吳大學,典藏雍正四年銅活字版本),卷 184。

279漢‧劉熙:《釋名》(《文淵閣四庫全書原文電子版》,第 122 盤,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1995),卷 6。

280楊琳:《小爾雅今注》(上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02),頁 7。王力《中國語言學史》亦 言:「聲訓在漢代成為一種風尚」見王力:《中國語言學史》(臺北:谷風出版社,1987),頁 43。

281吳禮權:《中國語言哲學史》(臺北:商務印書館,1997),122 頁。

282清‧王念孫:《廣雅疏證》,卷 3 下,頁 101。

同。283「賦」作為「給予」、「取得」之義時,屬典型雙賓動詞,是授受相付 的行為,涉及到事物的交接移轉,「賦」字在《周禮》中,無論作為動詞,亦 或名詞,仍是國家「徵斂獻納」典制之專名,動詞四則亦不接賓語。「鋪」作 為動詞,是鋪陳、陳列之義,一般後面僅有單一賓語,是及物動詞,不屬於雙 賓動詞類。284 更值得注意的是,不僅是先秦兩漢文獻史料,即使直至今日,

「鋪」都不曾用作國家「徵斂獻納」制度之專名。《周禮》並無「鋪」字的用 例,無法舉證說明,再則,由於《周禮》的成書時間眾說紛紜,各種說法的時 間跨度竟至上千年,年代既不確定,故不能檢選匯集同一時代的其他史料,統 整梳理,觀察當時「鋪」字運用情況以互相比較,若以《十三經》全體「鋪」

字用例為參照,因為含括範圍廣大,可信度相對提高,《十三經》中「鋪」字 僅見於《左傳》、《詩經》及《禮記》三書,分別是《左傳》1 則,《詩經》3 則,《禮記》8 處 12 則,表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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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賦」與「布」語法、語義的比較分析,本論文〈賦政之賦—「賦」不作「布」解〉一章已 有詳細論述,可以參考。

284王力《古漢語字典》釋「鋪」有 5 種意義:

1、鋪首,門上用以銜環的底盤,作獸形,或飾以金銀。

2、鋪陳、陳列。

3、通「痡」。痛苦,病困。

4、店鋪、商肆。

5、驛站(後起義)。

見王力:《古漢語字典》,頁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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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由《《十三經》「鋪」字用例表》可以發現,「鋪」字在《禮記》中用 例最多,用法最為單純,全數是及物動詞,後面銜接賓語,訓義亦相同,皆是

「鋪展、陳列」之義,其所銜接之賓語均為具體實物,如席、衣、幾筵……

等,今將《禮記》「鋪」字動賓詞組,整理羅列如下,冀能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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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左傳》與《詩經》中「鋪」字用例,顯然詮釋較為曲折複雜,詞義亦較 隱晦。《左傳‧宣公十二年》:「鋪時繹思,我徂惟求定」杜預注:「鋪,布 也。」「鋪時繹思」是「布政陳教」之義。《詩經‧常武》:「鋪敦淮濆,仍執醜 虜」之「鋪敦」是「屯兵」之義。《詩經‧江漢》:「淮夷來鋪」之「鋪」作

「病」解。《詩經‧無雨正》:「淪胥以鋪」之「鋪」,《韓詩》作「痡」,訓為

「病」。綜合觀之,我們可以發現《十三經》中「鋪」字用例,並無任何一則與

《周禮》作為國家徵斂典制之「賦」相近的訓義,「鋪」與「賦」聲音固相近,

意義並不同,「賦」不應解作「鋪」。

另一方面自「古音通假」的觀點而論,古籍文獻中除了鄭玄云:「賦之言

鋪,直鋪陳今之政教善惡」一則,「賦」字並無其他與「鋪」字通用假借的例 子;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的《古字通假會典》收錄「鋪與賦」通假一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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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在《訓詁學上的一些問題》一文中談及「古音通假」的問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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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文生義,穿鑿附會,這是注釋家的大忌,用聲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來攀附字 義,若無具體有力的證據,極容易成為主觀臆測,流弊甚大,我們不能假設古 書上有大量的別字。「鋪」與「賦」只是音近,並非音同,況且古書中並無其他 同樣確實可靠的例證,直至今日,除了文學之「賦」,「賦」與「鋪」的意義與 用法不曾相通,「賦」、「鋪」通假是值得商榷的。然而縱使「賦」真是與「鋪」

通假,「鋪」真是「賦」的本字,「鋪」也不一定是「鋪陳」之義,「添字解經」

是十分具有爭議性的詮釋方式,「鋪」可以與他字構成意義不同的詞組,譬如鋪 蓋、鋪設、鋪衍、鋪張、鋪排、鋪敘……,並非必定與「陳」結合為「鋪陳」;

即使「鋪」是「鋪陳」,則「鋪陳」亦分二義,或者理解為「言語文字的鋪展陳 述」,或者理解為「器物貨品的鋪排陳設」,鄭玄的:「直鋪陳今之政教善惡」是 直接「鋪展陳述」今之政教善惡,而非直接「鋪排陳設」今之政教善惡,此處

285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濟南:齊魯書社,1989),頁 917。

286王力:《語言學論文集》(北京:商務印書館,2000),頁 526。

「鋪陳」側重於陳述、告白之義,但《十三經》中「鋪」字不見這樣的詁訓,

而陳述、告白也不等同於鋪采摛文,鋪張揚厲,或是一種鋪敘事物的表達手 法。因為證據薄弱,「賦」是由「『鋪』之義演繹而出的所謂「《詩經》中的一種 鋪敘事物的表達手法」之說,不能成立。

在此必須特別謹慎的是,鄭玄所注「六詩之賦」完整的敘述並不僅止於

「賦之言鋪」或「直鋪陳」,而是「直鋪陳今之政教善惡」。由於「賦體是否由

《詩經》中的一種鋪敘事物的表達手法發展而來」是本章問題探討的起點,行 文至此,仍周旋於「賦」與「鋪」二者意義的分析比較,尚未涉及「今之政教 善惡」部分,雖然已經確證「賦」不應訓解為「鋪」、「鋪陳」或「直鋪陳」,但

「六詩之賦」是否為「直鋪陳今之政教善惡」之義,則屬於另一個議題,當目 光只是聚焦於「鋪」、「鋪陳」或「直鋪陳」,則釋義容易傾側於「賦」的形式或 寫作手法,然而若是對於「直鋪陳今之政教善惡」整體的觀照,則思考範圍隨 之延展擴及「賦」的內容與功用。

兩漢時期,無論賦之創作或賦之批評,「諷諫」都是共同的準則,漢賦之

「諷諫」與鄭玄「直鋪陳今之政教善惡」的說法,其政治性的功用與目的完全 契合,但對於達到目的,發揮功能的藝術性表現手法卻南轅北轍,陳偉文〈漢 賦「勸百諷一」成因新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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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ᙎķăĶᙎл᎞ʙķڟ୪ණֹĉ௻ސࢄુӨ࢈ჯ঍૤ਆڟੰᖠĄ!398! 在漢人的認知中,承擔社會教化的責任是「賦」的使命,故從理論到實踐都自 覺的把諷諫當成賦的生命,諷諫是賦之最高指導原則,但漢賦的多虛詞濫說,

競為侈麗宏衍之詞,「勸百諷一」、「欲諷反勸」特點,也是文學史的常識,在漢 賦創作中往往出現作家創作意圖和作品實際效果之間的矛盾。漢賦作家雖以諷 諫為關懷,其所鋪彩描繪,可以牢籠宇宙,總覽人物,但絕對不「直鋪陳」的 是「今之政教善惡」,漢賦表達手法之迂迴委婉隱晦,與鄭玄之所謂「直鋪陳」

牴牾不合。換言之,就修辭手法觀之,漢賦創作的實際呈現與鄭玄「直鋪陳」

意義的詮釋,並不能彼此照映,「六詩之賦」若是理解為「直鋪陳」的寫作手 法,則漢賦與「六詩之賦」並無法藉此以確證二者的淵源承續關係,然而,若 是就功能與目的觀之,對「今之政教善惡」的關懷卻是漢賦與「六詩之賦」共 同的交集。

我們知道漢賦雖然是賦體的典型,卻不是賦體的原初形態,若是追溯淵 源,賦史中最早以「賦」為名的作品是《荀子‧賦篇》,其中有〈佹詩〉一首,

由「直鋪陳今之政教善惡」角度觀之,特別值得關注,〈佹詩〉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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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陳偉文:〈漢賦「勸百諷一」成因新探〉(《濟南大學學報》,第17卷,第1期),頁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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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佹詩〉針貶時政,激切直斥天下之不治,以盲為明,以聾為聰,以危為安,

以吉為凶,是直陳其事,無所避諱;而同隸歸〈賦篇〉的〈禮〉、〈知〉、〈雲〉、

〈蠶〉、〈箴〉諸文,卻是既像譬喻,又像謎語,隱約以勸正,與「直鋪陳」之 義相違,在此僅以首篇〈禮〉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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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敘述手法曰:

ৱ˅IJቭሕijႎĶቭķĂ໋ʶސьѰད˞༎ĄʳIJᕄijăIJڣijăIJ෴ijă IJᝮijăIJሓijˤሕ̅IJ᫣དijʙሕĄ܉ˤሕ࿋ᚋౕĂʬ࿋ᒼჭĂͫФ IJ᫣དijϻڢఙ֏ձ˞ჭĄ3:1!!

朱自清取「直陳其事」之義以論賦,與朱自清的觀點類似的,如孔穎達曰:「鄭 以賦之言鋪也,鋪陳善惡,則詩文直陳其事,不譬喻者,皆賦辭也。」「賦者,

288李滌生:《荀子集解》(臺北:學生書局,1988),第 26 篇,頁 595-598。

289李滌生:《荀子集解》,第 26 篇,頁 587。

290朱自清:《詩言志辨》(臺北:臺灣開明書局,1975),頁 88。

直陳其事,無所避諱,故得失俱言。」291朱熹《詩集傳》所言:「賦者,敷陳其 事而直言之也。」292今人葉嘉瑩在《迦陵論詩叢稿》中將「六詩之賦」理解為

直陳其事,無所避諱,故得失俱言。」291朱熹《詩集傳》所言:「賦者,敷陳其 事而直言之也。」292今人葉嘉瑩在《迦陵論詩叢稿》中將「六詩之賦」理解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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