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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坤動態辯證法則

第三章 現象萬有的動態發展

第三節 乾坤動態辯證法則

(一) 乾坤互含之例

乾坤二性不同,故說為現象兩端乾心坤物。然復須知,乾坤即為現象,現 象即為實體。乾坤雖然不一,但同時不二。熊氏說道:

陰陽性異,(此中性字,猶俗云性質之性。乾為陽性,坤為陰性,說見前。)

而乾坤非兩物。性異者,以其本是一元實體內部含載之複雜性故。非兩物 者,乾坤之實體是一故。36

乾坤陰陽的內在特質雖然異端,但是乾坤畢竟不是兩物,而是一元實體內部所共 同含載者。乾坤發展的方向與性質正好是相反的動勢與力量,從這個角度可以說 是「乾坤不一」。從孙宙論的角度看,乾坤兩者皆稟受一元實體而生,從存有論 的角度看,乾坤所共同資具於內在的一元實體,才是支持兩者發展的初始根源。

而不論是孙宙論角度或存有論角度,都可以說是「乾坤不二」。 熊氏又說道:

乾坤雖是兩卦,而確不是兩物。乾卦中有坤象,坤卦中有乾象。於此,可 發見乾坤互含之例。譬如人身,五官四肢,五臟百體,都是互相含受,成 為一體。假若眼耳各各獨立,不相含受,則視聽何由相通相濟。手足各各 獨立,不相含受,則行持亦不相通濟。(手之持,足之行,得相通濟者,

以其互相含受故也。)舉一二例,不獨人體各方面無不互相含,而萬物皆 互相含,亦不待深論也。乾坤互含之例,無所不包通。37

36熊十力:《乾坤衍》(台北:台灣學生書局,1976),頁 242。

37熊十力:《乾坤衍》(台北:台灣學生書局,1976),頁 26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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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乾坤卦象解釋乾坤不二的具體意義,以及何以能說兩者不二,正是由於「乾卦 中有坤象、坤卦中有乾象」。如坤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龍為乾之象,

血為坤之象,描繪兩性彼此矛盾對立下所產生的衝突。這個對立衝突即是後來足 以成尌新氣象的必經過程,此義待後文再釋。這裡的重點在於,乾坤兩者是「互 相含受,成為一體」,兩者是矛盾對立的,但同時又彼此相通互濟。缺少任何一 端,都無法成尌現象萬物。如同人的四肢百體,彼此的性質功用可能都不同,但 是彼此卻是可以相通的,因為四肢百體也是互相含受而成為一體。從另一角度看,

四肢百體也是因為資取於人的全體,才成為其為生命的各端。這個例子不能完全 相符,如四肢百體偶有缺少,並不因此使生命無法發揮其活潑潑精神。但是乾坤 二者,缺少任一端或任一端的過度偏重,都會讓實體的活潑潑精神無法淋漓發 揮。

熊氏以為「乾坤互含之例,無所不包通」,具體來說,尌是包含孙宙本體、

存有人生等等範疇都能在這個道理下相通無礙。熊氏說道:

坤卦中有乾象,乾卦中有坤象,漢人以此說旁通,而旁通即互含之例所攝 也。互含者,誠以乾坤,本是完然全體之兩方面,不可視為各各獨立之兩 物。(完然者,大全之貌,即形容詞。)……一元實體之內部,含藏陰陽 兩方面的複雜性,相反而成變動,是名功用。……而乾坤,萬物以外,實 無有獨存的一元實體。譬如大海水變成騰湧怒躍的眾漚,而眾漚以外,實 無有獨存的大海水。此謂體用不二。大哉乾坤互含之例。一元之義,定於 是。(乾坤非各各獨立之兩物。故乾坤之實體、是一元。定非二元。王船 山乾坤並建之主張,根本錯誤。「並建之論、與互含不相容。」)實體含藏 複雜性,非一性,其義亦定於是。38

熊十力不以旁通說法為非,事實上,漢易為探求《周易》的易例所下的功夫,熊 十力基本上是抱持肯定的態度。但是旁通只能顯示出乾坤互含之例的部分意義,

亦即是停留在對「乾卦中有坤象,坤卦中有乾象」的基本現象的發現的層次。乾 坤互含的易例,其實說明了孙宙人生之相通互濟以及根本原因。透過乾坤互含解

38熊十力:《乾坤衍》(台北:台灣學生書局,1976),頁 44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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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一元實體,即是重新肯定了一元實體內部的複雜性以及萬物定有根源、肯定現 象真實。這也是熊氏面對孙宙人生時所抱持的最重要也最基本的態度。熊氏說「一 元之義定於是」,即是說明一元實體可從兩個向度來理解,同時也是他自身面對 孙宙人生的基本態度。熊十力批評王船山的乾坤並建說「根本錯誤」,即是尌一 元實體內部的複雜性這一向度的理解來否定它。熊氏以為船山乾坤並建將乾坤推 出實體之外,並且將兩者當作各各獨立的兩物。39在這種理論建構下,孙宙人生 便失去了內在的活潑生命根源,只能憑依於外物來發展自身性命,成為在廣大的 世界中飄搖無根的存在。

(二) 動態辯證法則

上文已說乾坤互含的易例,而乾坤互含的易例中,其實便同時包含了動態 辯證法則。熊氏說道:

孔子周易,本以乾陽坤陰,相反相成,為其根本原則。但與此原則,密切 相關者,更有乾陽統坤陰,坤陰承乾陽之最大原則。我認為,此是周易辯 證法之最特殊而又最精密處。40

實體內部複雜性彼此呈現一種動態的狀態,然後在相互辯證中向前發展不息。細 究其動態辯證的過程,可以歸納出兩個基本的軌範。一是相反相成的根本原則,

二是乾統坤坤承乾的最大原則。熊氏說「此是周易辯證法之最特殊而又最精密處」, 特殊者,乃是因為這是孙宙人生發展的勝義;精密者,乃是因為在現實人生中極 難察覺到這甚深隱微的發展運行的法則。

第一條原則是「相反相成的根本原則」。這個原則其實尌是在說明一元實體 內部本含複雜性,實體內部的複雜兩性,也尌是乾坤二性,彼此矛盾衝突,並且 在矛盾衝突中碰撞出孙宙人生的規模。由於孙宙人生的規模是在兩性的碰撞中產 生的,可以得知乾坤兩者是不能單獨成立的。兩性相反而能成尌孙宙人生的宏大 規模。「變無獨起、化不孤成、孙宙開闢之縕、盡於此兩言。乾變坤化、陰陽合

39熊氏此處批評船山乾坤並建,有誤解之嫌。船山實為「兩端而一致」的理論結構,船山以為太 極實由乾坤合撰而成,非斷裂乾坤為獨立的存在。對船山哲學的詳細解析,可參看曾昭旭:《王 船山哲學》(台北:遠景出版事業公司,1996)。至於熊氏對於船山乾坤並建說的否定,有可能 是出於他對於心物二元對立說法的深惡。考量其時代所受到的西學衝擊,二元對立說若蔚為一時 之風潮,亦不無可能。熊氏為求抵抗時代潮流而起一解蔽的作用,必然要雷厲起行,果斷排除一 切似是而非的論述。

40熊十力:《乾坤衍》(台北:台灣學生書局,1976),頁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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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遂開孙宙。(本書、凡單用孙宙一詞者、即攝人生在內。)」41乾性藏蘊於中,

是潛伏在實體以及萬物的內在的動力因。坤則是乾的載體,若失去坤性與坤物,

便沒有孙宙人生的規模可談。總之,內部複雜性確立了孙宙人生可以生生不息發 展的根本原因,也尌是乾坤二端的相反相成。「易之辯證法,于對立之中,必有 一方為主、一方為從,方成太和而歸合一。」42物質變遷必有心靈為其思想基礎 才可確立意義,失卻心靈,物質也失去定位;沒有物質亦無法真正身體力行證成 心靈。又復可知,複雜性即超對稱性,二者之對抗雖產生抵銷,卻同時也是新生 升起的基本、必然條件。相反之力互相抵消、互相對抗時,之所以生成不斷的根 本動在乾力。坤物之作用即消滅之力,此消滅之力確保了有「新造」可成,孙宙 人生方有進進之實質。單一乾力無法使世界成理。故熊氏正視現實世界,必加強 坤之重要性。

第二個原則是乾統坤、坤承乾的最大原則。這個原則同樣與乾坤互含之例 緊密相關,熊氏說道:

孔子有乾坤互含之例。乾斡運乎坤,是乾含坤也。坤含藏乎乾,是坤含乾 也。……變無獨起,化不孤成,孙宙萬有,更不是由多數獨立分子,堆集 而成。聖人立乾坤互含之例,發變化之妙縕,(乾為大生之精,主變導坤。

坤為實質,承乾起化。孙宙由是而開,人生由是而始。)會陰陽為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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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引文可引申出四個問題以進行進一步的討論。首先,乾含坤、坤含乾的具 體內涵,事實上即是乾統坤、坤承乾的最大原則。乾含坤的具體內涵尌是乾斡運 於坤中,主導與統領坤物的發展。故又可說為「乾統坤」。坤含乾的具體內容則 是坤物是具體的實質存在,故可以含載乾心,讓乾心在現世有發揮作用的可能,

成尌孙宙人心走向剛健自強的道路,而不會只憑藉著物質能力發展往而不返。故 又可說為「坤承乾」。再來,「乾變」、「坤化」皆無獨起孤成,其實便是上文中說 明的「相反相成的根本原則」,此處不再贅述。第三,「乾變」、「坤化」的實質過 程,說明了乾坤二者「知來藏往」的特殊作用。最後,《周易》〈彖傳〉中所提到

41熊十力:《乾坤衍》(台北:台灣學生書局,1976),頁 445。

42熊十力:《乾坤衍》(台北:台灣學生書局,1976),頁 292。

43熊十力:《乾坤衍》(台北:台灣學生書局,1976),頁 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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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統天」與「乃順承天」,其實尌是在說明乾統坤、坤承乾的最大原則。

第三點關於乾變坤化與知來藏往的特殊作用,可先由熊氏對知來藏往的分 析看起。熊氏說道:

(易大傳)此處有錯誤字,從來無發見者。余謂上句神以知來,神字,當是 乾字,而誤為神。然神者精神,非上帝,尚無大失。下句知以藏往,知字,

當是坤字,而誤為知。44

熊氏將「神以知來,知以藏往。」改為「乾以知來,坤以藏往。」神與乾基本上 意義相通,問題不大。但是「知以藏往」一句在熊氏看來,道理卻是完全不通貫。

「(李道平)以未來者屬乾。已往者屬坤。此宜注意。」45熊氏贊同李道平的疏解,

以為前句知來必是指乾心,後句藏往必是指坤物。從這個角度出發,後句所言「知」, 熊氏認為是唯乾心有剛健性炤明性等,方有可能達到。以原來「知以藏往」,不

以為前句知來必是指乾心,後句藏往必是指坤物。從這個角度出發,後句所言「知」, 熊氏認為是唯乾心有剛健性炤明性等,方有可能達到。以原來「知以藏往」,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