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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關係衝突因應策略與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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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將相關個人背景變項,如性別與感情狀態納入研究中,以進一步分析不同個人背 景變項大學生其愛情信念是否不同。

第三節 關係衝突因應策略與測量 一、 關係衝突因應策略的意義

本研究所指之衝突,指的是愛情關係中的衝突,但因相關研究較多是針對婚姻 中的衝突,故本節文獻包含未結婚之伴侶與婚姻關係的衝突,以下說明關係衝突因 應的定義。

(一) 關係衝突的意義

Geist 與 Gilbert(1996)認為婚姻衝突是指發生在夫妻之間或個體內各種不相 容、不一致、差異、逃避的互動狀態。現代夫妻分別來自不同的家庭背景,甚至是 不同文化,兩人各有自己既定的想法、價值觀與生活習慣,因此在互相適應、經營 家庭生活中的過程難免會有衝突。

Bray 與 Jouriles(1995)認為婚姻衝突是夫妻間因思考觀點或處事做法不合,

而產生明顯的或不明顯的態度相左,常以語言或行動的形式呈現。

Canary、Cupach 與 Messman(1995)指出衝突是一個動態,不斷改變的歷程,

採建設性的作法,衝突可以降低,雙方關係得到改善;採破壞性的作法,敵意可能 升高,引發更激烈的衝突(引自:葉光輝,1999)。

(二) 因應的意義與分類

個體的因應風格代表其一般的行為與認知努力,以企圖忍受、精熟或減少內部 與外部需求或需求間的衝突(Folkman & Moskowitz, 2004)。因應可用來改變情況、

管理情境以減少威脅或維持症況在可控制的範圍內;可幫助分離的事件或是連續 的問題(Pearlin & Schooler, 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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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1950 年代,精神分析學者將因應(Coping)視為是一種防衛機轉,是一個 潛意識的反應。近年來則認為是個人有意識地對外在壓 力或負向 事 件 的 回 應

(Endler & Parker, 1990; Folkman & Lazarus, 1980; McCrae, 1984)。而因應理論的發 展,則越來越強調自我決定在因應中的重要性,尤其從 Lazarus(1966)的壓力與 因應認知理論中提出的初級評估(primary appraisal)、次級評估(secondary appraisal)

階段論,到 Lazarus 與 Folkman(1984)的壓力與因應模式中的再評估(reappraisa l)

階段,都可以看到認知因素在壓力因應過程中的重要性。個體可以在個人資源、環 境變項各因素的互動下,經過認知評估後,選擇將採取的因應反應,富有積極與改 變的意涵。而不同學者對於因應有不同的分類,Latack & Havlovic(1992)認為這 些不同分類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兩大類:

1. 因應的焦點:問題與情緒

Edwards(1988)認為此為最廣泛被採用的分類方式,問題焦點因應

(problem-focused coping)與情緒焦點因應(emotion- focused coping)

(Folkman & Lazarus, 1980)。前者為企圖在壓力情境下改變環境與 人的關係,如尋求訊息、計畫與採取行動,通常是適應的也與正向結 果有關;後者為企圖在壓力情境下調節負向情緒,如聚焦在情況的正 面、心理或行為撤離或從他人尋求情緒支持,通常是不適應且與在負 向生活事件中發展成憂鬱有關(Folkman & Lazarus, 1980)。但 Lazarus 認為此兩種因應都可以減少心裡痛苦,且在壓力最大時人 們會同時 使用此兩中因應方式(Folkman and Lazarus, 1980, 1985; Lazarus, 1993)。

2. 因應的方法:行為/認知、控制/逃避、社會/孤獨

Latack & Havlovic(1992)提出因應的三種分類,每一分類又可以分 為許多的次分類,第一種為行為與認知,行為如採取行動,認知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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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策略或自我對話;而第二種為控制與逃避,控制為積極主動,採取 負責的方式,如對行動做計劃,逃避則如嘗試不去想它;第三種為社 會與孤獨,即是涉及其他人,如社會支持,或自行處理。

(三) 關係衝突因應策略的意義

在面對關係衝突時所採用的因應行為,即是關係衝突因應(conflict-coping)。

許多社會學者以不同的角度看待衝突,認為衝突在所有重要的關係中,是一個自然 的過程,可藉由溝通來做建設性的修正(Hocker & Wilmot,1991)。因此對於衝突的 產生不在預防,而是如何處理以增進人際關係(楊雅惠,1995)。國內外有許多研 究有一些和關係衝突因應策略意義相近的名詞,如 Bowman(1990)的因應努力

(coping efforts),意指為「個人在面對特殊情境時,為了減少問題或降低壓力,所 採取的特殊行動」,而針對婚姻衝突所做出的因應策略,其定義係指個人面對婚姻 衝突情境,在認知與行為上所採取或產生的方式。在國內研究中有稱為婚姻衝突處 理的模式(伊慶春、楊文山與蔡瑤玲,1992;許潔雯,2003)、婚姻衝突因應行為

(李良哲,1995,1997;王沂釗,2000)、婚姻溝通行為(陳志賢,1998)、婚姻衝 突因應(陳惠雯,2000;林煜捷,2005),及多數研究常使用的婚姻衝突因應策略

(楊雅惠,1995;林佳玲,2000;林亞寧,2002;徐玉青,2002;黃宗堅、葉光輝 與謝雨生,2003;簡郁雅,2005;吳雅玲,2006)(引自:廖敏如,2009)。

由於本研究聚焦於伴侶面對關係衝突時所採取的行為反應,擬參酌 Bo wma n

(1990)的觀點,將「衝突因應策略」定義為「個人在遭遇關係困難時,為了減少 關係問題或減輕關係緊張所採取的特殊因應行為或策略」。

二、 關係衝突因應策略的測量

綜覽國內外關於關係衝突因應策略的研究,也可分為未婚之伴侶與婚姻關係 的衝突,而這些關係衝突因應策略的類型,大多是經由因素分析法或多項尺度法來

表為翻譯自 Rusbult 與 Zembrodt(1983)的「問題處理反應量表」,一方面其較常 被國內外的研究採用,且其中各分量表皆有研究發現與關係滿意度或承諾等變項 有關,故本研究採用此量表作為測量愛情關係中衝突因應策略的研究工具。

Rusbult 與 Zembrodt 的模式以「建設-破壞」及「主動-被動」兩向度來區分 四種衝突因應型態,前者的向度是指對關係的影響而言,後者的向度則是指對現況 的直接或間接影響,此四種衝突因應型態如圖 2-3-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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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性 離開 表明

忽視 忠誠 建設性

被動

圖 2-3-1 關係衝突因應策略的模式(Rusbult,Johnson 與 Morrow, 1986)

研究者整理張時雯(2003)翻譯的「衝突反應方式量表」,及之後使用此量表 進行的相關研究,將各分量表與總量表之Cronbach’s α 呈現在表 2-3-2 中,研究者 認為此「衝突反應方式量表」,其信度未臻理想,例如忠誠反應、忽視反應兩分量 表之內部一致性仍有調整提高之空間,且有些題目難以反映該分量表之內涵,或是 部分題意不易理解,例如「當我對伴侶所做的某些事感到非常惱怒時,我會針對與 真正問題無關的事情來批評他(她)」,故本研究採用 Rusbult 與 Zembrodt 以「建 設-破壞」及「主動-被動」兩向度來區分四種衝突因應型態的模式,並參考國內 外有關於關係衝突因應量表,選取較能反映該分量表之內涵的題目,替代原先可能 較難以反映該分量表內涵的題目,或修改文字敘述以容易理解,希望能編製出一份 信度更佳之量表。

表 2-3-2 關係衝突因應策略量表各構念的 Cronbach’s α

構 念 張時雯(2003) 王如芬(2005) 吳孟珍(2007) 范綾娉(2007)

表明反應 .79 .73 .69 .78

忠誠反應 .61 .72 .53 .69

忽視反應 .61 .67 .76 .73

離開反應 .85 .87 .86 .85

總量表 .73 .72

三、 關係衝突因應策略相關研究

(一) 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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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性別角色刻板印象,女性通常比男性更關心「關係為中心」的互動型態,

而男性通常比女性更關注「權力中心」 的互動型態;即人際關係對女性比對男性 更重要,且在人際問題情境的解決方面,女性也比男性表現得更好 (Murphy 和 Ross,1987;引自劉秀娟、林明寬,1996);Honeycutt 等人(1998)研究大學生的 關係信念,發現男性對於如何發展關係與追求異性較為注重,女性則是注重關係品 質與分享感覺。故研究者認為女性無論是基於對於關係的重視,或是在人際問題情 境的解決方面比男性表現得更好,都可能使得女性比男性更傾向使用建設性的衝 突因應方式。

在以未婚情侶進行的研究中,Rubult、Johnson 和 Morrow(1986)發現男女在 問題解決上有差異,女性使用較正向、平和、理性的方式;男性則傾向採用逃避、

負向、消極的策略;McCall 和 Struthers(1994)發現在關係衝突因應策略中,女性 較傾向使用解決、支持策略,男生多使用認知、逃避策略。劉怡芝(2008)根據年 齡層分佈廣泛(未滿 20 歲至 55 歲以上)且跨職業(軍、公、教、法、商、工…)

的研究樣本進行分析,亦發現未婚男性普遍比女性更偏好順應、逃避與妥協的衝突 管理方式。江彥陵(2006)根據大學生所做出的研究則更具體地指出,男性較常使 用理性認知與壓抑情緒的因應方式,而女性則傾向尋求支持。由此可知,在面對親 密關係中的衝突時,不同性別者所採取的關係衝突因應策略會有所差異。

針對已婚者進行面對婚姻生活中衝突的研究時,國外研究發現:女性採取 「爭 執」、「自我責備」與「自我興趣」因應策略的頻率較高,男性則採取「逃避」因應 策略的頻率較高(Bowman, 1990;Cohan & Bradbury, 1997)。李良哲(1996)針對 301 位已婚者所進行的研究,則發現:男性及女性所採取的關係衝突因應策略確實 有所差異,女性採取較多的「爭執」因應策略,男性則採取較多的「自我興趣」因 應策略。林佳玲(2000)針對 299 對夫妻的問卷的分析結果中,也顯示夫與妻的 關係衝突因應策略有顯著差異,夫比妻更常使用「正向回應」與「自我興趣」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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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因應婚姻衝突,而妻比夫更常採取「爭執」、「自我責備」與「尋求社會支持」策 略。

國外一些研究針對夫妻特定的相處類型進行探討,其中以夫妻或伴侶在處理 親密關係衝突時呈現的「要求─撤離(demand-withdraw)」因應類型為一主要討論 焦點。此種應對模式乃指夫妻或伴侶在處理彼此意見不合或相左時,一方企圖使另 一方重視其關心的問題,故採取批評、抱怨、嘮叨、指責等要求方式,而另一方則 企圖逃避、忽略或結束問題,而採取改變話題、沈默以對、離開現場等逃避方式(如 Gottman et al., 1998)。Eldridge 與 Christensen(2002)回顧並整理相關研究後發現,

大多數研究結果顯示,妻子傾向要求、丈夫則傾向撤離,且要求─撤離的關係衝突 因應模式會使婚姻品質下降,婚姻品質的下降也會造成更多的要求─撤離,可見不

大多數研究結果顯示,妻子傾向要求、丈夫則傾向撤離,且要求─撤離的關係衝突 因應模式會使婚姻品質下降,婚姻品質的下降也會造成更多的要求─撤離,可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