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關於童話
在蒐集與「童話」相關的文獻之後,對於童話的起源、定義及價值感觸較深,
分別說明如下。
一、童話的起源
蔡尚志(1996)認為童話起源於民間故事,他說:
遠古的先民將他們對生活的感受、對各種自然現象的解釋、某些從生活中 總結出來的簡單價值觀或幼稚的哲理、某些萌芽狀態的宗教思想,以單純 樸拙的語言、淒美的想像,編造出許多故事來。他們編造故事的目的,除 了娛樂以外,就是生活經驗的傳授與交換,動機非常單純(蔡尚志,1996,
頁5-6)。
遠古時代普遍長幼同處,大人們講故事,小孩也在旁一起聽,和大人一樣從 故事裡得到娛樂和教誨。童話的發展始於集體創作、經過不斷演化的口傳階段,
進入趨於穩定的文字階段,最後演進為講究手法技巧、具有作家個人風格的創作 階段(蔡尚志,1996)。
林文寶(1993)提出童話的起源最普遍流行的說法為:一、「神話殘渣說」:
先有神話,演變成為傳說,再演變為童話;二、「分支說」:童話是民間傳說的 分支;他則認同蘇尚耀的說法,認為初民並無童話、神話、傳說等的分別,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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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無法嚴格區分這些故事是童話、是神話還是傳說,是因生活進步後人們有餘裕 選擇適合孩子的神話和傳說,省略其中人名、地名等繁雜的素材,或從環境中取 材,用孩子能領會的事物、平易的語言講述情節,童話就是這樣逐漸發展形成的。
陳正治(1990)綜觀中外學者的論述歸納出童話的起源主要有二:其一,童 話是從神話、傳說演變而來的,即「神話殘渣說」;其二,童話跟神話、傳說同 時甚至更早產生;而他認為後者理由較為充分和客觀,以及最愛聽故事的兒童會 纏著大人說故事,大人考慮了兒童的興趣、理解力和需要,產生了富有童話特質 的故事。榮格學派的馮•法蘭茲(Marie-Louise von Franz)的說法和陳正治相近:
神話與童話之間的關聯,有兩派觀點:一是,神話曾經是童話,童話的內容被豐 富後提升成為神話;另一相反的理論是,童話是從神話退化來的,當原始部落的 社會、宗教秩序衰敗後,神話就以童話的方式殘存延續;而她自己的看法則是:
廣博的神話會隨著所隸屬的文明而衰退,而其基本的母題卻能倖存成為童 話母題,其後遷徙他處或是留在相同的國度中。…對我而言,童話就如同 是海洋,而鄉土傳奇及神話就好比是上層的海浪;一個故事躍升而起成為 神話,沉降之後再回歸為童話(徐碧貞譯,2016,頁 50)。
先有神話還是先有童話的各家之言,讓我們看到神話、民間傳說和童話三者 密不可分的線索,三者中都包含了人類代代相傳的智慧和經驗,各自添加當地或 民族特有的色彩。
二、童話的定義
林文寶說:「所謂童話,用現代的觀點來說,即是指專為兒童設計的一種超 越時空的想像性故事。」還說:「它的想像來源是生活,而又超越生活,還能遙 望未來。」(林文寶,1993,頁 228)「童話所描寫的不僅限於人的社會,童話 反映一個天地萬物的社會,並由此發掘一切萬物的人性。」(同上,頁214)
林文寶(1993)、蔡尚志(1996)等學者,分別引用周作人的說法,指出「童 話」一詞來自日本,周作人以後的研究者大多認同這個說法,雖然唐朝《酉陽雜 俎》一書中已有〈吴洞〉等故事,卻沒有特別的名稱,〈吴洞〉的故事情節,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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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是中國的灰姑娘故事,也是現存最早見於記載的灰姑娘童話(林文寶,
1993),這個故事的原文和分析探討,將在第四章第五節〈當葉限遇見仙杜瑞拉〉
呈現。
我國「童話」這個名詞,最早出現於1909 年(宣統元年)上海商務印書館 出版、孫毓修編譯了西洋兒童故事〈無貓國〉,創刊《童話》叢書,並為其撰寫
〈《童話》序〉,一直到1916 年共編譯了 77 冊《童話》,內容包含中國歷史故 事、民間故事、寓言,以及西洋神話、傳說、民間故事、寓言、史詩、小說等(蔡 尚志,1996)。
童話的英譯名「fairy tale」,根據廖卓成(2002)的研究,在諸多英文兒童 文學論著的文類劃分中,並沒有「fairy tales」這一種分類。據說「fairy tales」一 詞,來自法文「contes des fées」,是敘述古時魔法、仙子的故事。英文用「fairy tales」、中文用「童話」翻譯德文的「marchen」一字,德國《格林童話》的「童 話」就是這個字,「Märchen」源於中古高地德語「Maere」,是指重要、值得謹 記的訊息,提供了操行的指導,因此書中也收錄了不含超自然現象的故事。而蔡 尚志(1996)認為,《格林童話》的「童話」為德文「Märchen」一詞,含有童 話和民間故事兩個意思。丹麥文學家安徒生稱自己的作品為「Eventyr og
Historier」,丹麥文「Eventyr」相當於「fairy tales」,有超自然成分;「Historier」
則無超自然成分。
廖卓成綜合中外論述後將童話定義為:「適合兒童閱讀,有仙子、魔法或其 他超自然成分的幻想故事」、「敘述者對超自然現象視為理所當然,不用作科學 解釋」(廖卓成,2002,頁 21)。
為童話下定義真的不容易,引用以上論述,並非為了劃定界線,只要為了藉 學者專家的看法瞭解童話一詞的語源。本研究取材的童話,不限定於專為兒童而 寫,不特別把內容無超自然成分的故事排除在外,也不嚴格的因為《安徒生童話》
和《格林童話》原文名和中譯名有差異,就認為它們不屬於童話,而是採取最廣 義:無論是古典童話還是作家童話,是中國或外國的故事,只要這個故事我曾聽 過且能引發我的感觸,就可以是本研究探討的童話,且大人、小孩都適合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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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童話的價值
閱讀國內兒童文學大師級學者的文獻時,最受到觸動的是林良所說的:「童 話的發源地是每個人的『純真的心境』。」(林良,2000,頁 183)還說:
童話的特質是「純真」,童話世界是一片純真的世界。它是「人生的另一 面」,而且是相當重要的另一面。所謂「童話人」,不管是作者還是讀者,
都是「純真的人」或「天真的人」(同上,頁184)。
陳正治認為:「童話具有永恆的特質。是文學作品,是打動人心的,勾起人 情緒的。」(陳正治,1990,頁 8)以及「具有普遍的特質,因此它沒有國界,
沒有時界。」(同上,頁9)他認為童話的價值很高,能給予兒童快樂、陶冶兒 童性情、啟發兒童思想、增進兒童知識、促進兒童想像力、提高兒童語文能力(同 上,頁27-35)。
沈惠芳在〈不要小看童話――童話在教學上的應用〉文中說:
童話是……陪伴孩子翱翔在成長路上的一對翅膀。
童話是……溝通孩子世界與學習世界的橋樑。
童話是……豐富並加速孩子完成學習的金鑰匙。
童話是……從改變孩子到充分發展孩子的潤滑劑(林文寶等,1998,頁 148)。
施常花在〈童話在心理教育輔導上的應用〉一文說:
童話的最大教育心理價值,在於能激發兒童的興趣、想像力,啟發同情心,
使兒童增強對人生的了解以及適應環境的能力,容許兒童暫時離開現實世 界,處理根深蒂固的心理問題及激起的焦慮事件,獲得獨立自主的能力,
以及對付自我困擾的方法,使讀者能勇往直前,調適所面對的壓力,懷抱 對未來的希望,相信可以過更好的生活,充滿仁愛、自由、平等和正義(林 文寶等,1998,頁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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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作家凱薩琳•奧蘭斯坦(Catherine Orenstein)說:
童話故事確實能提供獨特的一扇窗,供人們透視靈魂深處最重要的事、社 會和文化的認同感、自我觀感、對自己未來的期望以及社會變遷的過程。
(楊淑智譯,2003,頁 30)。
大家都愛聽故事,童話故事的讀者不限於兒童,對於各個年齡層的人,都有 不同程度的感染力。童話帶我們走進一個真、善、美的世界,「真」是我待人處 事所秉持的原則,「善」是我遵循的道路與追求的目標,會受到童話故事吸引,
並且希望將童話與本研究結合的原因即在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