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地震災害損失分析
第二節 防救災道路空間系統規劃與檢討
防救災道路系統的劃設原則,除考量都市計畫現有道路系統、現況調查及實質空間 條件外,強調鹿港福興地區整體道路系統,並分別賦予不同的防救災機能,以下即分三 級之防救災道路系統的空間規劃系統說明之。
一、 緊急道路(路寬≧20m)
緊急道路為第一層級道路系統,當發生地震災害時,為迅速進行救災與執行相 關之緊急應變措施,需具有可通達全鎮、鄉主要防救災指揮中心、醫療救護中心及 外部支援大型集散中心之主要幹道,以支援大量疏散、救災與支援之交通流量,以 達迅速救災與應變之目的。這些主要幹道,在災害發生時需優先與保持通暢,且需 規劃搭配輔助之替代道路。目前鹿港福興地區20公尺以上,可做為指定緊急道路包 括:中正路、鹿和路一段、彰鹿路七段及建國路。
針對幹道之支援性與可及性,多數可供作為防救災緊急道路的作用。但為了降 低這些道路在災時發生阻斷,或利於災時緊急應變支援,市府相關單位需擬定配套 的管制計畫與道路支援計畫,得使這些道路功能可以發揮。
另外從地震災害危險度分析的成果,在彰化斷層地震事件中,PGA值較大的主 要分布在福興鄉東南方,呈現出由東南向西北遞減的情況,故分布在此區的緊急道 路系統,應注意中正路,可能在地震過程發生道路阻斷的機率過高,故配套的交通 疏散與應變計畫須配合研擬。
二、 輸送、救援道路(20m>路寬≧15m)
第二層級的救災與避難道路,除做為緊急道路系統的輔助系統外,主供各種救 災、救助、救急、輸送之用,使救災人員能迅速到達災害發生地,以進行救災與相 關之緊急應變處理,另亦可作為消防及聯繫緊急道路及避難據點之物資運送的輔助 性道路系統。目前鹿港福興地區15公尺以上之指定輸送、救援道路系統,共包含:
鹿草路、民權路、光復路、中山路及復興路。
依據彰化斷層地震事件的境況模擬成果,危險度較高或產生阻斷機率較高的路 段,如中山路(彰南路八段)、鹿東路等,需列入檢討與擬定配套計畫的道路系統。
對於災損高潛勢區域應檢視道路寬度,特別是一般建築物面前道路寬度,可以 退縮建築等方式,或檢討道路的有效寬度。由於既成區道路寬度過窄,已無法調整,
則可運用路邊停車管制手法來加大道路寬度;或可請消防救災單位,整備較小型之 救災機具,以利於救援、避難與逃生活動的進行。
三、 避難道路(15m>路寬≧8m)
第三級提供人員前往臨時避難所、家戶避難、消防搶救與傷患運送的輔助性道
路。避難道路,分佈在各避難生活圈中,主要的功能為提供災民在第一時間可疏散 至開放空間(公園、兒童遊樂場、停車場及學校)。目前研究範圍內8公尺以上之指定 避難道路,共包含:永康路、鹿東路、鹿興路、長安路、三民路、菜園路、文開路、
大明路、民族路、公園路三段、忠孝路及復國街。
洪鴻智、詹士樑、陳柏廷、廖仲仁(2001)對921進行避難之處所,顯示居民至最 近公園與空地避難之比率最高,其次為家門口巷子與最近的大馬路,故居民對於避 難路徑的選擇無太複雜的選擇過程,多憑直覺與方便性進行選擇。由於在內部街道 系統的檢討上,不易進行細部分析,故應保持避難處所周邊的道路可及性,特別是 擬定避難處所周圍的交通管理計畫,以使人員避難、救災與物資集散的動線功能能 充分發揮。
表 6-1 防救災道路系統表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道路系統 道路寬度 路 名
緊急道路 路寬大於20m 中正路、鹿和路一段、彰鹿路七段及建國路 輸送、救援道路 20m>路寬≧15m 鹿草路、民權路、光復路、中山路及復興路
避難道路 15m>路寬≧8m
永康路、鹿東路、鹿興路、長安路、三民路、菜 園路、文開路、大明路、民族路、公園路三段、
忠孝路及復國街
圖 6-1 防救災與避難道路系統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