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都市防災系統規劃
本研究依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都市計畫防災規劃手冊(2000)彙編,將都市防 災空間系統分為三種次系統(見圖2-1),分別為防災避難圈之劃設、防救災動 線系統及防災據點指定,以下就下列系統間的劃設基礎及方法敘述說明。
都市計畫防災空間系統劃設
防災避難圈之劃設 防救災動線系統劃設 防災據點指定
1.緊急通道 2.救援輸送通道 3.消防通道 4.輔助通道 1.直接避難圈
2.間接避難圈
1.避難據點 2.消防據點 3.醫療據點 4.物資據點 圖 2-1 都市防災空間系統 資料來源:都市計畫防災規劃手冊
一、防災避難圈劃設
防災避難圈的劃設,除了做為居民避難與救災的行政管理依據外,也需反映 都市居民的避難需求。同時,各圈域內也可以根據本身的地理區位及空間設施條 件,分別訂定適合的避難行動。此外,防災避難圈也是警察、消防、醫療、物資 等其他救災空間系統的基本運作單元。
防災避難圈之圈域內避難人數設計,基本以能涵蓋 3 萬~4 萬 5 千人原則,
目的在具體掌握可能實現的避難人數;同時居民自發性避難範圍,盡可能以步行 300 公尺範圍以內,亦或所有需要避難之人員在 5~10 分鐘內可以步行至避難場 所。防災避難圈之劃設應考量都市的人口分布,學區、鄰里組織、道路系統、避 難空間分布等相關資料。
如表2-1 所示,都市計畫防災規劃手冊彙編(2000)將防災避難圈依不同距離 之劃設指標,區分為三個層級之防災避難圈域:
(一) 最短步行距離的「鄰里防災避難圈」為接觸到最鄰近自身居住環境的鄰 里區域;因此,劃設單元必須以一般居民所熟悉的據點為中心,例如國 小或鄰里單元都能讓居民就最近的鄰里區域移動到安全的避難空間。
(二) 「地區防災避難圈」防災避難圈劃設以國中、社區性公園、地區醫院、
消防分隊、警察分局為核心。
(三) 消防通道
(三) 物資集散地點
物資支援及運送地點可分為:1.發送2.接收兩大體系。
1.發送
為求避難時生活所需物資能有效運抵災區供災民領用,有關 發送據點將以各防災避難圈所劃設之中、長期收容場所為對象。
2.接收
據點可分為「全市」與「區域」兩個層級,前者在於接收外 援物資以及分派各受災區域所需支援物資;而後者應考慮交通運輸 之便利性,於每個避難圈域中選定至少一處交通便利、區位適當且 聯外交通方便,車輛進出容易之公園或綠地為據點。
(四) 消防據點
為使消防資源有效的運用,主要以消防分隊做為消防指揮所,並配 合防災避難圈的單元劃分,分派每一消防分隊的服務範圍。此外,利用 臨時收容場所做為臨時的觀哨所,儲備消防器材、水源,以因應緊急之 用途。
(五) 警察據點
警察據點的設置目的,為進行情報資訊的蒐集與災後秩序的維持,
以便災害指揮中心下達正確的行動指令。指定對象以現有之派出所,擔 負主要工作任務,同樣以防災避難圈的單元劃分,分派服務範圍,進行 情報的發佈與蒐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