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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聲韻尾和入聲韻尾的討論

第四章 《併音連聲字學集要》的韻母

第四節 陽聲韻尾和入聲韻尾的討論

13 參見第四章第四節「陽聲韻尾和入聲韻尾的討論」。「入」字還有另一種解釋:《韻學集成》「真 軫震質」韻「悉」字目錄作「息七切」,內文卻作「息八切」,因此《字學集要》這裡的「入」字 有可能即為「八」字的訛誤。

16-3 昆 本 困 沒 [u´n/u´t]

(合口呼)

「昆本困沒」類 附註

1. 「昆」字《字學集要》原作「溫」,但如此一來反切下字會與被切字相同,不 合乎反切的原則。《洪武正韻》平聲「真」韻「溫」字作「烏昆切」,《韻學集 成》「真軫震質」韻「溫」字目錄作「烏昆切」,內文則作「烏溫切」。因此此 處可能是沿襲《韻學集成》內文之誤,反切下字「溫」應改作「昆」。 2. 本韻類反切下字「律」借用齊齒呼「人忍刃質」類字,在此音韻地位不符,

但依四聲相承的關係歸為本類。《韻學集成》「真軫震質」韻中原來與「孫、

損、巽」三組韻紐互有相承關係的入聲為「窣蘇骨切」,而「率朔律切」則是另外 與「媋、賰、舜」三組韻紐相承。《字學集要》將入聲「窣、率」兩組韻紐合 併之後,選以「率」作為領字,便直接採用「朔律切」為反切,以致於造成 此處類隔的現象,而事實上「蘇骨切」才是符合音韻地位的反切。

16-4 云 吻 運 勿 [y´n/y´t]

(撮口呼)

「云吻運勿」類 附註

1. 「憤」字及其反切下字「吻」屬於同一韻紐,「佛」字及其反切下字「勿」亦 屬於同一韻紐,均不合乎反切的原則。《洪武正韻》中古奉、微二母有別,其 中「真軫震質」韻屬於奉母的音節分別為平聲「汾符分切」、上聲「憤房吻切」、

去聲「分房問切」、入聲「佛符勿切」;屬於微母的音節分別為平聲「文無分切」、上 聲「吻武粉切」、去聲「問文運切」、入聲「勿文拂切」,並沒有反切下字與被切字同 音的情形。《字學集要》中古奉、微二母合流之後,平聲「汾、文」,上聲「憤、

吻」,去聲「分、問」以及入聲「佛、勿」等韻紐皆兩兩合併,因此此處應是 合併之後未改用適當反切下字的結果。

2. 本韻類反切下字「悶」借用合口呼「昆本困沒」類字,在此音韻地位不符,

但依四聲相承的關係歸為本類。按注 1 所述,「分」字很有可能和上入二聲情 況一樣,繼續以同音字「問」作為反切下字,因此「悶」字在此或許即為「問」

字的訛誤。

3. 本韻類反切下字「倫、閏、律」借用齊齒呼「人忍刃質」類字,在此音韻地 位不符,但依四聲相承的關係歸為本類。《洪武正韻》「真軫震質」韻有「鄰

離珍切」、「刃而振切」、「栗力質切」和「倫龍春切」、「閏儒順切」、「律列戍切」等韻紐,《字 學集要》在併「倫」於「鄰」、併「閏」於「刃」、併「律」於「栗」後,其 他撮口韻字卻依舊沿用「倫、閏、律」等字作為反切下字,以至於造成此處 類隔的情形。順帶一提,本類之、丑二母七個音節當中,反切下字出現類隔 現象的就佔了五個,因此這些音節似乎又可以歸入「人忍刃質」類。但最後 仍選擇置於本類的原因,除了上述理由以及避免造成重出韻紐之外,主要還 是依據現代方言的讀音:「臻攝合口三等知章組字『春、椿、出』等字,江蘇 宜興、金壇、呂四等地今音多保持合口,而蘇瀘嘉小片則已變讀開口。」(許 寶華 1997:711)由此可見,將這些字歸入撮口韻是較能反映吳語早期的讀 音的。

4. 本韻類反切下字「敏、筆」借用齊齒呼「人忍刃質」類字,在此音韻地位不 符,但依四聲相承的關係歸為本類。「隕、橘、น」三字以「敏、筆」等雙唇 音字作為反切下字,因而產生此處類隔的現象。

第五節 陽聲韻尾韻母—

舌根鼻音韻尾(附舌根塞音韻尾)

本節內容包括《字學集要》「東董凍篤」、「陽養漾藥」、「庚梗更格」三個韻 部,系聯後各韻類排列順序如下:

《字學集要》韻部 本文韻類 本文擬音 四呼 17-1 容勇用玉 iuN/iuk 齊齒呼 17 東董凍篤

17-2 紅孔貢六 uN/uk 合口呼 18-1 郎朗浪各 ÅN/Åk 開口呼 18-2 良兩亮約 iÅN/iÅk 齊齒呼 18 陽養漾藥

18-3 光廣桄郭 uÅN/uÅk 合口呼 19-1 庚等鄧格 aN/ak 開口呼 19-2 京郢正歷 iaN/iak 齊齒呼 19-3 觥礦橫獲 uaN/uak 合口呼 19 庚梗更格

19-3 營迥詠狊 yaN/yak 撮口呼

17-1 容勇用玉/17-2 紅孔貢六

《字學集要》「東董凍篤」韻依反切下字系聯可分成兩類,一為齊齒韻「容 勇用玉」類,一為合口韻「紅孔貢六」類。反切下字用字分別如下:

17-1 容勇用玉(齊) 17-2 紅孔貢六(合)

b. 3(雄)胡弓、宮居中、弓居中、中2 陟

a. 紅9 胡公、冬2(東)德洪、蒙莫紅、洪

、公古紅

b. 中6 陟隆、隆(龍)盧容、容3(雄)胡弓

b. 2 尹竦、拱居竦、竦 2 息勇、隴(籠)

力董

a. 孔7 康董、隴3(籠)力董、摠2 作孔、董

2 多動、蠓毋摠、動徒摠、總作孔、湩

b. 勇4 尹竦

b. 5 余頌、仲直衆、頌(從)才用 a. 貢9 古送、弄5 盧貢、鳳馮貢、凍多貢、 送蘇弄//仲直衆、衆之仲

b. 用3 余頌

b. 魚欲、欲(育)余六、六5(祿)盧谷 a. 六8 盧谷、谷5(穀)古祿、毒(牘)徒谷、 篤都毒、竹(祝)之六、祿盧谷、沃(屋)

烏谷//木5 莫卜、卜2 博木

17-1 容 勇 用 玉 [iuN/iuk]

(齊齒呼)

「容勇用玉」類 附註

1. 本韻類反切下字「中、竦、隴、仲、頌、六」借用合口呼「紅孔貢六」類字,

在此音韻地位不符,同時可以看出,兩類之間混切的情況相當嚴重。《字學集 要》「東董凍篤」韻今紹興方言除了本類多數舌根音、喉音字讀為[iUN]/[yo/]

韻之外,其餘幾乎讀為[UN]/[o/]韻。(錢乃榮 1992:78-433)因此在不知該如 何取捨的情形之下,只能依據現代方言的讀音,將唇音、舌音等發音部位的 字,全數歸入合口韻。

17-2 紅 孔 貢 六 [uN/uk]

(合口呼)

「紅孔貢六」類 附註

1. 本韻類反切下字「容、勇、用」借用齊齒呼「容勇用玉」類字,在此音韻地 位不符。說明同「容勇用玉」類「附註」注 1。

2. 「苦」字《字學集要》原作「若」,「若」中古音為日母字,在此音韻地位不 符。《洪武正韻》去聲「送」韻和《韻學集成》「東董送屋」韻「控」字均作

「苦貢切」,因此「若」字疑為「苦」字之誤,據此而改。

18-1 郎朗浪各/18-2 良兩亮約/18-3 光廣桄郭

18-1 郎 朗 浪 各 [ÅN/Åk]

(開口呼)

「郎朗浪各」類 附註

1. 本韻類反切下字「光、曠、况」借用合口呼「光廣桄郭」類字,在此音韻地 位不符,根據吳語方言合口韻字多數只在舌根音和喉音聲母後面還存在與開 口對立的原則,可將「旁、謗、狀」等字歸為本類。

2. 本韻類徂母有「牀、狀、浞」等重出韻紐,於母有「胦、慃、握」等重出韻 紐,下母有「降、項、巷、學」等重出韻紐。這是中古江攝字與宕攝字合流 之後所產生的文白異讀現象。15

3. 「桑」字《字學集要》原無反切。《洪武正韻》平聲「陽」韻和《韻學集成》

「陽養漾藥」韻「桑」字均作「蘇郎切」,符合其音韻地位,據此補上。

4. 本韻類反切下字「商、賞」借用齊齒呼「良兩亮約」類字,在此音韻地位不 符,但依四聲相承的關係歸為本類。

5. 「朗」字《字學集要》原作「郎」,「郎」為平聲字,在此音韻地位不符。《韻 學集成》「陽養漾藥」韻「奘」字作「在朗切」,因此「郎」字疑為「朗」字 之誤,據此而改。此外下母上聲「沆」字原作「下郎切」,亦據《韻學集成》

改成「下朗切」。

2. 反切下字「盎」為去聲字,在此音韻地位不符。《洪武正韻》上聲「養」韻和

《韻學集成》「陽養漾藥」韻「䴗」字亦作「舉盎切」,但「盎」字除了去聲 的讀音之外,又與上聲「坱」字同音,符合音韻地位。因此《字學集要》韻 紐「坱」應該只是未收又音字「盎」,並非音韻地位真的不符。

6. 「浪」字《字學集要》原作「良」,「良」為齊齒呼「良兩亮約」類字,在此 音韻地位不符。《洪武正韻》去聲「漾」韻和《韻學集成》「陽養漾藥」韻「喪」

字均作「蘇浪切」,因此「良」字疑為「浪」字之誤,據此而改。

15 參見第四章第四節「陽聲韻尾和入聲韻尾的討論」。

18-2 良 兩 亮 約 [iÅN/iÅk]

(齊齒呼)

18-3 光 廣 桄 郭 [uÅN/uÅk]

(合口呼)

「光廣桄郭」類 附註

2. 本韻類苦母有「匡、࿮、矍」等重出韻紐。其中常用字「筐(與「匡」字同 音)」和「曠」在錢乃榮(1992:338)所舉 33 個吳語方言點中,讀音幾乎沒 有分別,只有溫州一地「筐」字讀作[t˛HyUç44],「曠」字讀作[kHUç52]。按照 前述重出韻紐多半有不同讀法的情況來看,當時「匡、࿮、矍」等字在讀音 上可能也有相異之處。

1. 「烏」字《字學集要》原作「鳥」,「鳥」中古音為端母字,在此音韻地位不 符。《洪武正韻》平聲「陽」韻和《韻學集成》「陽養漾藥」韻「汪」字均作

「烏光切」,因此「鳥」字疑為「烏」字之誤,據此而改。

2. 本韻類反切下字「謗」借用開口呼「郎朗浪各」類字,在此音韻地位不符,

但依四聲相承的關係歸為本類。「曠」字以雙唇音字「謗」作為反切下字,因 而產生此處類隔的現象。

3. 「愽」字《字學集要》未收。《洪武正韻》入聲「藥」韻「郭」字作「古博切」,

符合其音韻地位;《韻學集成》「陽養漾藥」韻「郭」字則作「古愽切」,但同 樣未收「愽」字。

4. 本韻類反切下字「放、縛」借用齊齒呼「良兩亮約」類字,在此音韻地位不 符,但依四聲相承的關係歸為本類。

19-1 庚等鄧格/19-2 京郢正歷/19-3 觥礦橫獲/19-4 營迥詠狊

19-3 觥礦橫獲(合)16 19-4 營迥詠狊(撮)17

平 b. 胡盲、宏胡盲、盲眉庚 a. 營3 于平、熒于平、榮于平、平蒲明

b. 2 毋梗 a. 迥2 于憬、永于憬、憬居永

b. 潁(悻)下頂

去 b. 北孟、孟莫更 b. 定徒逕、正之盛、命眉病

b. 博陌、虢古伯、麥莫白 a. 狊2 古闃、闃苦狊

b. 逼(壁)必歷

16「觥礦橫獲」類的反切下字幾乎都不符合音韻地位,因此只能改以被切字「觥、礦、橫、獲」

作為韻類名稱。

17「營迥詠狊」類去聲反切下字「定、正、命」係齊齒呼「京郢正歷」類字,不符合音韻地位,

因此改以被切字「詠」作為韻類名稱。

19-1 庚 等 鄧 格 [aN/ak]

(開口呼)

「庚等鄧格」類 附註

2. 本韻類補母有「絣、ⱨ、迸、伯」等重出韻紐,子母有「爭、掟、諍、責」

等重出韻紐,古母有「ખ、৬、亙、裓」等重出韻紐。今紹興方言本韻類字 的讀音大致分為兩種:一如「彭、孟、爭、梗、亨」等字均讀作[aN]韻,二 如「迸、等、増、更、肯」等字均讀作[´N]韻,主要元音有別。(錢乃榮 1992:

168-198)因此這些重出韻紐應該也是屬於文白異讀的不同。18

1. 本韻類反切下字「莖、景、勁、孕、敬、力」借用齊齒呼「京郢正歷」類字,

在此音韻地位不符,但依四聲相承的關係歸為本類。

2. 「忒」字《字學集要》原作「忒(弋當作戈)」,「忒(弋當作戈)」字底下注:「惕德切,

差也,疑也,又更也…。」且《洪武正韻》和《韻學集成》同一音韻地位的 領字均作「忒」,因此「忒(弋當作戈)」字疑為「忒」字之誤,據此而改。

18 參見第四章第四節「陽聲韻尾和入聲韻尾的討論」。

19-2 京 郢 正 歷 [iaN/iak]

(齊齒呼)

「京郢正歷」類 附註

1. 本韻類反切下字「耕」借用開口呼「庚等鄧格」類字,在此音韻地位不符,

但依四聲相承的關係歸為本類。

2. 本韻類反切下字「永、迥」借用撮口呼「營迥詠狊」類字,在此音韻地位不 符,但依四聲相承的關係歸為本類。

3. 本韻類未收「弥」字。《洪武正韻》入聲「陌」韻無「甓」字,《韻學集成》

「庚梗敬陌」韻「甓」字作「皮亦切」,符合其音韻地位。

19-3 觥 礦 橫 獲 [uaN/uak]

(合口呼)

「觥礦橫獲」類 附註

1. 本韻類反切下字「盲、猛、迸、孟、虢、麥」借用開口呼「庚等更格」類字,

1. 本韻類反切下字「盲、猛、迸、孟、虢、麥」借用開口呼「庚等更格」類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