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3.2 階段 2:生活型態問卷
在第二階段,以黃千慈(2004)所作之空巢期父母生活適應及親子關係量表 為基礎,將第一階段所得之初步資料,轉化為生活型態量表(附錄 1)。透過此 問卷調查所收集到的資料,暸解空巢期父母平日生活概況及其想法。並進一步透 過因子分析及集群分析,將空巢期父母進行分群,從中對其生活型態進一步分析。
由於本研究的對象屬於隱藏性人口,為解決抽樣的問題及讓問卷具有效性,
及親戚在其所任職的機關,或參與的活動單位,發放問卷,並事先以口頭詢問確 認研究對象之情形是否符合受調條件。此外,研究者除以委託機關或活動單位的 合適人員作為問卷對象外,亦請其將問卷拿回家請另一半填寫,以作為問卷對 象。此階段因人力、資源及時間有限,問卷發放設定為 180 份。表 3.2 顯示問卷 施測情形。
表 3.2 問卷施測情形一覽表
委託發放單位 發出
份數
回收 份數
回收率 有效 份數
可用率
台北縣五股職業訓練中心 15 15 100% 14 93.33%
台北縣新莊瑞德堂中醫診所 15 10 66.66% 6 60%
台北縣新莊巿福營國小志工媽媽 10 8 80% 5 62.5%
新竹交通大學應用藝術研究所 7 7 100% 7 100%
台中市社區媽媽土風舞班 10 10 100% 10 100%
台中技術學院二專夜間進修部 20 16 80% 11 68.75%
台中清泉崗空軍基地聘僱人員 35 35 100% 32 91.42%
台中市水湳里鄰長群 48 46 95.83% 39 84.78%
高雄市紐約人壽 20 20 100% 20 100%
總計 180 167 92.77% 144 86.22%
表 3.2 顯示總計發放問卷 180 份,回收 176 份問卷,剔除填答不完全等無效 問卷有 23 份,有效問卷合計有 144 份,回收率為 92.77%,可用率為 86.22%。研 究者將樣本基本資料分配情形作一整理(附錄 2),並敘述如下。
(1)性別
以女性為多數,計有 81 人,所佔比例為 56%;而男性有 65 人,所佔比例為 44%。
(2)年齡
本研究以空巢期父母為主要研究對象,因此從研究樣本的年齡,以 51-60 歲為多數,計有 89 人,所佔比例為 62%;其次為 41-50 歲,計有 32 人,所佔 比例為 22%;而後為 60 歲以上,計有 17 人,所佔比例為 12%;最後是 35-40 歲,計有 6 人,所佔比例為 4%。
(3)學歷
受調樣本的學歷,以高中(職)為多數,計有 57 人,所佔比例為 40%,而 高中(職)學歷又以女性為多數;其次為專科,計有 33 人,所佔比例為 23%,
在此階段男女各半;而後為大學,計有 32 人,所佔比例為 22%,在此階段以男 性為多數;之後為國中以下,計有 12 人,所佔比例為 8%;最後是研究所以上,
計有 10 人,所佔比例為 7%。
(4)居住地
受調樣本的居住地,以中部(台中、苗栗、南投)為多數,計有 84 人,所 佔比例為 58%;其次為北部(新竹、台北縣市),計有 40 人,所佔比例為 28%;
最後為南部(高雄),計有 20 人,所佔比例為 14%。
(5)職業
受調樣本的職業,以公教人員最多,計有 53 人,所佔比例為 37%;其次為家 管,計有 41 人皆為女性,所佔比例為 28%;而後為從商與退休人員,都是 20 人,
所佔比例各為 14%;最後為其他類(工、醫護),計有 10 人,所佔比例為 7%。
(6)居住形式
受調樣本的居住形式,以夫妻兩人合住為多數,計有 115 人,所佔比例為 80%;其次為目前獨居,計有 12 人,所佔比例為 8%;而後為因工作關係夫妻分 住兩地,計有 9 人,所佔比例為 6%;最後為與公婆合住,計有 8 人,所佔比例 為 6%。
(7)個人月收入
受調樣本的個人月收入,以 30,001-40,000 元為多數,計有 32 人,所佔比例 為 22%;其次為 40,001-60,000 元,計有 27 人,所佔比例為 19%;而後為無收入
(即職業為家管之部分受訪者,認為自己並無工作,也無其他屬於自己的外快), 計有 23 人,所佔比例為 16%;再者為 20,001-30,000 元,計有 16 人,所佔比例 為 11%;其後為 60,001-80,000 元,計有 13 人,所佔比例為 9%;接著依序為 80,001
比例為 6%;10,000 元以下,計有 7 人,所佔比例為 5%;150,001 元以上,計有 5 人,所佔比例為 3%;最後為 10,001-20,000 元,計有 4 人,所佔比例為 3%。
(8)孩子數目
受調樣本的孩子數目,以兩個孩子為多數,計有 92 人,所佔比例為 64%;
其次為三個孩子,計有 27 人,所佔比例為 19%;而後為一個孩子,計有 16 人,
所佔比例為 11%;最後為四個孩子或以上,計有 9 人,所佔比例為 6%。
(9)孩子離家原因
受調樣本的孩子離家原因,以唸書為多數,計有 166 人次,所佔比例為 53%;
其次為工作,計有 104 人次,所佔比例為 33%;而後為結婚,計有 36 人次,所 佔比例為 11%;最後為服役,計有 11 人次,所佔比例為 3%。
(10)居住是否為社區型態
受調樣本居住是否為社區型態,以社區形態為多數,計有 80 人,所佔比例 為 56%:而非社區計有 64 人,所佔比例為 44%。
(11)飼養寵物
受調樣本有無飼養寵物方面,以沒有飼養寵物為多數,計有 85 人,所佔比 例為 59%,沒有飼養寵物的研究樣本,所居住的型態主要在社區內;而有飼養寵 物計有 59 人,所佔比例為 41%。
(12)寵物類型
有飼養寵物受調樣本所飼養之寵物類型,以狗為多數,計有 36 人次,所佔 比例為 44%;其次為魚,計有 22 人次,所佔比例為 28%;而後為鳥,計有 11 人 次,所佔比例為 14%;再者為貓,計有 7 人次,所佔比例為 9%;接著為老鼠,
計有 2 人次,所佔比例為 3%;最後為兔子及烏龜,同樣各有 1 人次,所佔比例 為 1%。
(13)交通工具
受調樣本的主要交通工具,以汽車為多數,計有 101 人次,所佔比例為 36%;
其次為摩托車,計有 86 人次,所佔比例為 30%;而後為走路,計有 44 人次,所
佔比例為 16%;再者為公共運輸,計有 24 人次,所佔比例為 8%;接著為腳踏車,
計有 19 人次,所佔比例為 7%;最後為請人接送,計有 9 人次,所佔比例為 3%。
3.2.1 研究工具
在生活型態問卷當中,以國內相關量表為基礎,進行修訂適用於空巢期父母 的問卷。問卷分為「生活適應量表」、「親子關係量表」、「活動參與表」、「基本資 訊用品調查表」及開放性問題等五部份(完整問卷參考附錄 1),以下分別說明。
1.「生活適應量表」部分
「生活適應量表」主要是在瞭解空巢期父母的生活適應情形。此一量表主要 參考黃千慈(2004)「空巢期父母之生活適應調查問卷」來編訂,分為「個人適 應」、「家庭適應」及「社會適應」三個面向來探討。
問卷中主要為如“我認為現在的生活蠻快樂的"、“我覺得自己與家人相處 愉快",“參與新社團時,我總能夠很快的融入其中"等陳述句,要求受調查依 其同意程度回答,問卷填答及計分方式採用五點量表,共有 25 題。受調者根據 其個人的目前情形,針對問卷題目之同意程度,擇一勾選,作答範圍從非常不同 意「1」分,到非常同意「5」分。
2.「親子關係量表」部分
「親子關係量表」主要是在瞭解空巢期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情形。此一量表主 要參考黃千慈(2004)「空巢期父母之親子關係調查問卷」來編訂,分為「相處 的感覺」、「信任的感覺」、「分享與瞭解」、「責任與期望」、加上「整體的觀感」,
共五個面向來看空巢期父母的親子關係。
問卷為如“和孩子的相處很愉快",“如果孩子不在我身邊,我覺得日子會 不好過"等 10 題陳述句,問卷填答及計分方式同樣採用五點量表,受調者根據 其個人針對問卷題目之同意程度作勾選,作答範圍從非常不同意「1」分,到非
常同意「5」分。
3.「活動參與」部分
「活動參與量表」主要是在瞭解空巢期父母的休閒活動參與情形。此一量表 部份參考黃聿恒(2004)「台灣地區中老年人與老年人休閒活動差異之探討」中 之問卷量表,並根據前階段自我記錄與研究者觀察所得之活動項目,如聚餐、出 遊等,編訂本研究之活動參與量表。
問卷條列出各種活動項目,請受測者依自己在該項目中,參與的程度進行勾 選,共有 35 項活動。作答範圍從每天參與,每星期參與 1-2 次,每月參與 2-3 次,
每月少於參與 1 次,到沒有參與。
4.「基本資訊用品調查表」部分
「基本資訊用品調查表」主要是根據第一階段自我紀錄中,兩組空巢期父母 較常使用的科技產品,進一步暸解其使用情形。請受測者依有無使用及主要使用 功能為何進行勾選。此部分不限定單一勾選,可依各受測者的使用狀況複選。
5.「開放性問題」部分
「開放性問題」分為兩個部份,第一部份主要在瞭解空巢期父母較常參與的 活動動機為何,及想參與卻無法參與活動的原因為何;第二部份主要在瞭解空巢 期父母心中的感受與想法。
第一部份請受測者填入三項自己較常參與的活動,並於該活動項目後面,填 由研究者所提供的動機項目中,選出其參與的動機,或自行填寫參與動機。同樣 也請受測者填入三項自己想參與卻無法參與的活動,並於該活動項目後面,選擇 填入所提供的原因,或自行填寫無法參與的原因。
第二部份採開放性簡答的方式,請受測者寫出自己平時最喜歡做的事、主要 分享心事的人、目前較為擔心的事,及未來兩年內最想做的事,共有 4 題。
3.2.2 實施程序
第二部份以結構式問卷作為研究工具,以台灣北中南三地區空巢期父母為施 測對象。由於研究對象為隱藏性人口,研究者親自或委託父母及親戚朋友,至所 任職的機關單位或社團去發放問卷。
因問卷施測對象多為中老年人,加上問卷題項較多,在問卷預試時,部分受 測者對於題目的閱讀略感吃力,因此可能降低受測者填寫問卷的意願,影響填答 的情形。此外,於預試問卷回收時,發現受測者對於參與活動的動機,與無法參 與的原因之的作答選項有疑惑,因此在參與活動項目改以開放性填寫,加以配合 所提供的動機進行填答。此外,設計正式問卷時,將問卷的文字放大及行距放寬,
讓受測者填答更為順利,問卷之內容與格式參照附錄 1。
而於正式問卷施測前,先以電話聯繫願意協助發放的單位,確定施測時間。
施測時研究者親自前往拜訪,分別向願意協助發放單位說明,包括解釋空巢期的 定義、問卷內容、問卷說明及注意事項,並且說明問卷所需對象條件。於問卷完 成後,研究者再與協助發放者取得聯繫,並且親自前往回收問卷。
本研究正式問卷之施測於民國 95 年(2006)3 月 3 日至 3 月 19 日。總計發
本研究正式問卷之施測於民國 95 年(2006)3 月 3 日至 3 月 19 日。總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