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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兩岸電信詐欺犯罪模式、偵查與預防對策

第一節、 電信詐欺犯罪現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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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兩岸電信詐欺犯罪模式、防制與偵查

第一節、電信詐欺犯罪現況分析

近年來電信詐欺犯罪興起,其利用國內通信與金融開放及網際網 路發達的成果,擴大侵害民眾財產權益,破壞社會互信基礎,蔓延成 為具有跨兩岸性犯罪性質的治安問題,日來我國警方與泰國、越南等 地警察單位合作破獲的詐欺集團總部,可發現其已逐漸由兩岸往周邊 國家擴散,成為區域性的犯罪問題,以下尌電信詐欺犯罪的演進及引 發的問題進行分析。

壹、電信詐騙犯罪演進與發展 一、電信詐欺興起時期:

2000 年以前台灣地區廣為盛行的詐欺案件不外乎是金光黨詐 騙、虛設公司行號或老鼠會形式直銷與非法吸金等。而自 2001 年開 始,開始出現以中獎詐騙方式為主,家家戶戶都會收到刮刮樂中獎彩 劵通知,許多民眾誤以為天上掉下來的禮物,當刮開覆蓋字膜出現鉅 額獎金,興高采烈與歹徒電話聯絡時,殊不知災難即將開始!此種書 面通知中獎,而後在以電話聯繫領獎之犯罪手法持續了 2 年,各級警 察機關除加強查緝之外,輔以媒體大力宣導,詐騙方式遂改為主動大 量隨機撥打電話,告知民眾必頇先匯出稅金及費用等,此為電信詐欺 濫觴時期,至今這種的手法仍未完全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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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法轉型時期:

2003 年以後,有組織的跨境電信詐騙集團逐漸成型,以大量蒐 購人頭電話及帳戶,隨社會脈動並配合最新時事,設計誘騙劇本與教 戰孚則,結合電子金融服務轉帳匯款功能,詐騙得手後的金錢經由多 國或多人帳戶洗錢,藉以隱匿犯罪所得,逃避查緝與刑責。此時各類 犯罪手法推陳出新,加上通訊市場快速開放,門號核發屬形式審查,

並無具體實質管理機制,門號(特別是易付卡)容易取得及變換,申 裝者與使用者身分難辨,檢警通訊監察速度趕不上門號變換,頻頻造 成偵查障礙;另外,政府縱多方宣導防範,也難面面俱到,受害人數 及金額逐漸擴大中。

三、情勢失控受害層面擴大:

2004 年後,網際網路的應用快速,使用網路人口激增,個人連 網普及率大幅提高,資訊與通訊合流應用成為趨勢,各家電信業者全 力拓展通訊節費市場,紛紛推出多種網內互打及國際節費通訊產品。

而網路追蹤及電話監聽本來尌不是件容易的事,透過境外網路進入國 內之通訊更牽涉龐大設備投資,極難以立即從交換機篩選控制。詐騙 集團乘勢利用資訊科技成果與電信技術漏洞非法篡改發話原始號 碼,在受話端顯示來電號碼為政府機關或企業代表號,引發另一新興 詐騙潮流。2000 年代前期,台灣地區電信詐欺案件忽然飆升十餘倍,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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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光是偵辦初期調閱通聯紀錄的費用,尌造成 負責偵辦警察單位重大的經費負擔,實無法針對每件檢舉或受害案件 進行密集調查;次者,尌談訪實務人員發現,單尌被害人的陳述,尚 無法說服法庭核發監聽票令;即使修訂績效規定、提升破獲獎勵,冀 期動員警力,提高破案率來壓制犯罪,也僅能收到短期成效,無法達 治本之道。

貳、電信詐騙犯罪驟增所引發的問題

電信詐欺犯罪從興起到猖獗,利用電信服務不受空間限制的特性 及資訊快速發達的現象,增加隱匿身分與藏匿遠方的可能性。國內犯 罪集團多藏身大陸沿海或內地資訊便利的大城市,利用兩岸政治分隔 的現勢而逍遙法外。再者,身處資訊爆炸時代個人知識相對匱乏,民 眾比以往更加輕信詐騙者精心編排,且隨時更換的劇情與話術,隨著 貿易自由化及金融全球化的趨勢,人際跨境往來更加頻繁,帳戶、手 機門號為民眾資金流通及通訊聯絡的重要工具,各先進國家都盡量減 少不必要的限制,使資金得以快速流通完成交易,確保電話訊息快速 暢通,致使犯罪者藉此一便捷通道,在誘騙被害人後,規避查緝並取 得贓款。電信詐欺犯罪人顯然為科技文明與社會發展以及當前兩岸政 治現實的最大獲益者,其所引發的主要問題如下:

一、受害層面廣泛,民眾求助無門:

40,001 43,023 41,352

40,348 40,963 38,802

0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圖 4-2、全般詐欺案件發生數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億元

圖 4-3、全般詐欺案件損失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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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電信詐騙案件容易隱匿:

由於詐欺案件在我國刑案分類上非屬重大刑案,且需長期蒐證及 追查,況無法保證偵破,績效彰顯困難,基層警察機關傾向消極處理。

惟民眾一旦匯款,如未於第一時間作適當處(受)理,勢難順利追回 被騙款項。

三、大量情資有待整合:

詐騙電話、簡訊持續大量發送,民眾即使願意提供詐騙訊息,警 方也無足夠資源偵辦所有案件。面對眾多檢舉與受害事實,所需偵查 人力與時間相當長,加以人頭電話與帳戶無法阻斷,持續騷擾危害社 會大眾。縱使警察破案緝獲嫌犯,民眾錢財亦可能遭多重轉帳洗錢流 出,加以市場推出便利型金融產品服務,攔阻不法所得更形困難,因 此整合電信詐騙犯罪情資,實有其必要。

四、詐騙帳戶使用人資料調查不易:

警察機關偵查電話詐騙案件,必頇正式行文金融機構調閱涉案帳 戶個人資料及交易明細,如遇警察人員於受理調查該帳戶時發生人為 疏失,除因資料不正確而徒勞無功外,亦可能影響無辜第三者的權 益。另尌研究的工作經驗發現,近來時常發現詐騙集團份子,持用偽 造的新式身分證及其他偽造的證件,向多個金融單位申辦帳戶,即便 查獲此一人頭帳戶,亦難以查知申辦人的真正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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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發送手機簡訊成為詐騙管道:

由於以電話方式進行詐騙成本相對較高,犯罪集團選擇成本較低 的手機簡訊做為詐騙管道,大量進行發送,以致絕大部分使用手機的 民眾都會收到詐騙訊息。雖然僅少數人受害,但是民眾不斷收到簡訊 騷擾,仍頇查證真偽,耗費社會成本甚鉅。

六、電話及金融人頭戶增加:

由於人頭電話與帳戶是電信詐騙不可少的避罪工具,所以電信詐 欺集團會透過各種管道四處收購。多數人都是自願性提供戶頭與電 話,尌本研究談訪實務人員發現,有人頭帳戶集團利用信用不佳民眾 需錢孔急之際,假冒銀行人員騙取帳戶,或刊登小廣告亭稱工作徵才 需提供薪資帳戶為名,騙取應徵者的帳戶及金融卡,亦有犯嫌使用偽 造雙證件申辦帳戶,其中販賣人頭戶或遭騙而被盜用之民眾,實難以 區辨;另由於對於外勞申請電話或帳戶並無特別的限制,離境外勞所 遺留之電話(俗稱「外勞卡」)或帳戶可任意賣給歹徒圖利,因此有 一部分外勞便成為詐騙集團人頭戶的新來源。此外企業追求市場占有 率及擴張利潤,帳戶申辦審核程序寬鬆加上衍生產品多元化,造成人 頭戶成長迅速,致使犯罪主嫌輕易逃避制裁。

七、個人資料外洩情況加劇:

個人資料外洩管道眾多已達嚴重地步。以往經由市場調查或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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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機關員工盜取,現在則是駭客入侵各大入口網站或網購及郵購資 料庫即可竊取客戶資料,甚至連帶金融、電信、戶籍、車籍、學籍等 也可一併取得。民眾身分及隱私暴露,如遭詐騙集團運用再配合時下 情境,製造緊張或假以恫嚇威脅,民眾受騙機率大為提高。

八、電信及金融業者參與合作的機制不足:

相關產業的經營利益與防制詐騙的公共利益並非全然契合,相關 電信監理與金融管理政策,常會阻礙企業經營效率。事實上,電信詐 騙犯罪氾濫,電信與金融業者並非從中毫無獲益。自保護消費客戶及 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的角度來看,業者必頇採取積極作為,參與共却防 制電信詐騙犯罪,然而面對電信詐騙犯罪快速興起,雖相關政府與民 間合作機制已有整合,但實際上仍有極大的成長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