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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學校建築,準備好了嗎

第五章 學校建築與教育的關係是持續對話的整體發展

第二節 面對學校建築,準備好了嗎

此處首先思考學校建築所應具有的本質。學校建築,不管形式如何,皆是教 育的表現。可能是具有潛在教育意義的空間,或其生命歷程作為隨著教育實踐而 變動的實質體現。

但許多情境是學校建築未臻理想,尚未達到上述目標。此時學校建築即應隨 著教育的發展而回應之,且這回應有可能促進教育實踐的改變。所以學校建築不 是被動的教育接受器,或僅為實施教育計畫的容器,而是具有更積極的意義,作 為可回饋教育系統的轉化器。

因此,學校建築的準備主要是指面對教育發展的彈性。當教育準備好了,學 校建築也足以做出對應。而這對應若能加上學校系統朝向民主參與的改變,即成 為提升教育的踏板,最終成為良性循環。

一、建築先行不行

前述提及教育優先於建築,但好建築提升教育,或有助於教育改革達成的觀 點,是基於文獻(如湯志民,1991;黃世孟,1995;黃蘭翔,2005)以及本文案 例的觀察與訪談。那麼,是否有反向的可能,即建築先行是否有助於教育的進步。

此處需要先討論學校建築的本質。學校建築有別於其他建築物,在於其教育 的本質。學校建築必須有助於教育的施行,不論其內容豐富度的程度,不論其是 對於教育施為者教育計畫之安排或學習者自主學習的潛力。不過,若先暫時撇開 教育的本質,單純從其作為實質客體而言,建築最基本的要求是能回應物理條 件,以生產舒適的空間。本文案例學校建築的調整有許多項目即為了達成此要 求。在這樣的前提下,學校建築若先於教育觀點之前即興建,是否有助於教育學 習。此處從不同情境討論之。過去臺灣學校建築常見未考量教育的需要,但追求 一致標準形式,是一種先行的建築,先入為主認為這是實踐教育的最佳空間,多 年施行下來顯然阻礙了教育的發展。也有一類是建築師取徑國外建築案例之形 式,在未與使用者溝通討論的情境下設計出號稱「先進」的學校建築,也是一種 建築先行,但卻造成使用者困擾,成效不彰且未能發揮該形式應有的效益。另有 一類是屬於「最理想境界」,即使在沒有教育計畫安排之下也具有教育意涵,例 如保留自然生態之空間,學生能親身體驗環境,培養人與環境互動的直覺,而瞭 解應有的行為舉止。但這需在開放的學習氛圍下,才易促進使用者對於環境的主 動探索。

因此,學校建築先行且能呼應教育的需要並不是容易的事,因為建築先行往 往只顧慮「實質」建築的先行,但卻忽略人如何使用。而且,持有不同教育觀點 者會將建築使用至不同層次。以校園植栽死亡成為枯樹為例,對於許多學校而言 就當垃圾處理,並不具有教育意義;但慈心華德福國中小將之碎切再利用為透水 鋪面,作為生態學習的示範;森林小學則將之拋光重製為攀爬的遊具。此即關乎 學校本位模式,學校建築須回至各學校脈絡中。亦即,沒有絕對的「好」「壞」

學校建築,而是搭配該校之教學理念,發揮教育效益的層次議題。所以,教育先 行是比建築先行更能掌握教育觀點的概念。有開放的教學理念,才能維持理想且 多元的環境。至於,學校建築是否能誘發教育改革,則基本上仍須能回應人的需 要,是使用者的需要,而非建築師基於個人表現的需要。

二、回應需要的學校建築空間

在討論學校建築的準備前,也須瞭解學校建築在什麼情境下發生改變,這牽 涉許多因素,最常見者為上位政策、規範、與經費補助造成建築形式的改變。例 如「新校園運動」加上九年一貫實施之際,因為邀標內容與經費編列方式的改變,

以及新的教育計畫的實施,促成學校建築形式的多樣化。其他更多案例,從早期 的訂定設備標準、整建教育設施計畫、老舊校舍整建計畫、永續校園局部改造計 畫、精緻教育基礎設施等,都由政策主導因而改變學校建築,逐漸形成某種「主 流」形式。這一類形式有些為政策宣示,有些則確實在回應某類教育的觀點。其 中當面對原有意識形態,如有清楚邊界之學校王國概念,或長期施行的教育觀點 時,因為牽涉行之有年的「傳統」,因此不易改變。同時,由於主為由上而下的 政策執行,因此未必回應了個別學校的需要。若上級單位再提供建議或標準建築 形式,最終仍常形成一致的形式。除非,這些政策雖提供經費補助,但鼓勵學校 自行發展、且採用使用者參與模式,才有可能創造多元形式的局面。

第二類相關於行政層面。行政人員面對學校建築事務時若從便於管理的角度 執行,多將不利於管理或施作不便的空間轉為便利管理且易於施作者。管理包括 空間維修與使用行為,因此除了整備空間外,也立下使用規範。常見學校裡許多 空間因為安全的考量、維修的便利、或經費補助項目而改變原有形式,或封閉之。

空間若從管理的角度出發往往忽略教育的潛力。此時,雖然名為學校建築,但卻 未具有教育意義。

第三類則與回應教育之需要有關。就改變的難易度而言,需檢視實質空間以 及其使用方式。在實質空間中,關乎建築體結構及承重者並不易更動,此時因為 建築物的區位已定,又連帶影響校園配置更動的可能。這也是實質空間中最沒有

彈性的項目。相較之下,其他部分則有調整的機會,且施作上越方便、越有彈性、

不需太多專業技術者易進行整修。因此案例中常見戶外空間軟鋪面之改變、加裝 /撤除設備、室內空間的改裝、甚至學校圍牆的更動。相較之下,牽涉建築體之 施作工程者則茲事體大,不但須有更多經費支援,工程施作的專業技術需求也 高,案例中極少這類的項目。但是不論工程施作的難易度,皆具有學習的機會,

端視學校意欲從教育方的對話安排。

另一方面,就使用方式而言,具有長期使用模式的空間,若非因為前述政策 要求或預算編列方式的改變,不易在短時間之內產生變化。例如,學校仍分有一 般教室、專科教室、行政辦公室、戶外空間等基本配置形式。不過這些空間本身 卻有變化的可能,但仍須在學校之行政及空間管理,與經費的制度框架下運作。

明確的管理人員,如班級導師,決定這些空間變動的程度、誰能變動、什麼時候,

即為前述圖 3-16 對於空間不同的控制區。在這過程中,較多情境是回應教育施 為者對於教育的需要;但若能培力所有成員,由空間使用者全員決定,則能回應 更多人的想像。另一些空間,例如沒有明確管理者的、未有效使用而被遺忘的、

使用內容未被明確定義而具有彈性的公共空間、或不同於以往建築形式的空間,

相較之下有較多回應教育之機會。例如交流空間、多目標使用空間、歷史建築等。

在每一次的空間回應中定義使用模式。同時,也因為這些空間沒有長期固定的管 理者、沒有嚴謹的管理標準,也因為形式不同於以往而不易落入原有空間使用的 模式,因此得以可含納多樣使用模式的空間營造取代管理維修。這樣的方式能嘗 試各種想像,也較容易讓學校建築回歸教育。

另外,在空間的生產方面,若採以如Alexander (1975)所言的逐件發展,

亦有利於生產可回應的學校建築。學校對於校園具有整體構想,但並非一次即全 部完工,而是配合當時的基地與條件小規模運作,以便彈性調整原始構想。這樣 的方式或許會因為不斷施作而讓學校成員感到不耐,同時也因為經費額度低但頻 繁申請而造成遲等不到經費的窘境。但逐件發展確實比單次生產有利於配合教育 的需要。甚至藉由不同的行政方式,如雇工購料,提高學校成員參與工程的機會。

同時,為了實踐使用者參與的過程,一些學校折衷的辦法為先完成主要結 構,但預留一些不需太多經費的小空間,待未來由各不同使用群體營造。不過,

前提是上級單位不以訂定完工日作為業務執行效率的審核,而是從教育的觀點檢 視是否有助於學校成員的成長;而學校成員對於學校建築空間也必須持有彈性改 變的態度,體認人與環境持續的交互作用為學校生活的常態。這樣的歷程在數次 的堆積之後,可逐漸擴及整個校園,全面成為易於回應的空間。使用者對於空間 自主的實踐,往往就由這些空間的營造開始。

三、建築師的準備:看到建築裡的人

建築師需要瞭解教育需求,以使建築與教育作更佳的結合。一方面轉譯教育 需求至空間設計,一方面則可協助教育專業者與學生將空間營造歷程轉為學習歷 程。這就是學校建築師必要的準備:看到建築裡使用者的需要。

學校建築看似為單純的客體,但其營造的歷程確與教育密切關連。其中,人 是重點。因為教育相關於人,其實質回應也應關乎人。不論學校建築是人與人交 流的平台、是人建立的場景、是心靈的根據地,皆反映人對於空間的想像,以及 使用行為模式。

以往的學校建築不論為政績、名人成就、建築師作品、或為回應政策而興建,

皆屬於行政成果。這成果展現的是主事者的意志,如果他有高瞻遠矚,或可造福

皆屬於行政成果。這成果展現的是主事者的意志,如果他有高瞻遠矚,或可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