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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感知與聲韻覺識的理論與其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音樂感知與聲韻覺識的理論與其相關研究

第一節 音樂感知與聲韻覺識的理論與其相關研究

「歌唱聲音」及「語言聲音」是源於人體的發聲構造,所以當我們論及 人體聲音時,我們會聯想到的就是這兩個。然而音樂與語言的關係是很密切 的,尤其是聲調的抑揚頓挫表達,不論在歌唱及語言上都會影響外界理解語句 的意義。本節探討闡述音樂感知能力及聲韻覺識能力的基礎理論與相關研究。

壹、 音樂感知

ㄧ、音樂的意涵

音樂的定義最常見是「經過組織的聲音」(Hoffer, 1993),也就是一系列 有聲、無聲,俱有時間性、組織性的不同音域、節奏、旋律及和聲;維基百科 辭典將音樂解釋為「用有組織的樂音來表達人們思想情感,反映現實生活的一

種藝術」。 Nattiez(1990)將音樂與無音樂以三大方向區分:「詩歌元素」

(poietic)、「中立元素」(neutral)、「美感元素」(esthestic)。「詩歌元素」意指 作曲家的作曲動機及結構,還有作曲家的靈感;「中立元素」意指聆聽者聆聽 時對聲音產生的生理反應;「美感元素」是群體社團對於音樂類型的接受程度,

例如:印度人們也許對於傳統印度音樂的回應與喜好比西洋古典音樂的喜好來 得多,表 2-1 說明此區分方式。大多數的人認為音樂是有組織、有規律、及能 舒服聆聽接受度高的聲音,而音樂展現的方式有實地演奏、即興創作及錄音作 品(李茂興,1998)。

表2-1

Nattiez (1990) 音樂及非音樂定義之方向

構成音樂的成分有六個,分別為:「旋律」、「節奏」、「和聲」、「音調」、「結 構」、「曲式」。

「旋律」是樂章裡的靈魂,也是直接能影響我們情緒的主軸,當人體聆聽 到旋律時是指聆聽到一組包含著「音高」與「節奏」的聲音(Schmuckler, 2009), 而旋律感知能力是需要人體聽覺整合許多音高還有音色(tone)長短互相交錯 的聲音(Lathroum, 2011)。音高則是代表一個音在連續性的標準下高與低的 音,通常偵測音高會以一秒一音的振動與頻率來為基礎(Lathroum, 2011)。人 詩歌元素

poietic

中立元素 neutral

美感元素 esthestic 音樂 有音樂調性的聲音

musical sound

和諧聲音

sound of the harmonic spectrum

同意接受聲音 agreeable sound

非音樂 無音樂調性的聲音 nonmusical sound

噪音 (複雜的聲音)

complex sound

不同意接受聲音 disagreeable noise

體的聽覺感知能力可以對於未完成的一組音高或是旋律進行預測音,舉例來 說:當我們聽到音階「DO、RE、MI、FA」時,大多數的人會預測聲音往上走 到「SOL」。

「節奏」是指音樂裡的脈動,給予規律的時間性呈現,節奏又可分為三個 成分:「脈動(pulse)」、「速度(pace)」、「模式(pattern)」;Schneck 和 Berger

(2006)指出當人體接收到節奏時其實是指一組有規律、有強弱及有重複性節 拍且直線進行的脈動(pulse);而速度(pace)是指節拍中的快與慢;模式

(pattern)則是一首歌曲裡劃分和整合脈動與速度為規律節拍,並讓歌曲順利 進行至終的重要關鍵。我們生理對於節奏的回應至少有三個系統:

1)聽覺系統(auditory system):接收頻率及音色再定位出發生的地點;

2)神經肌肉系統(proprioceptive system)

3)觸覺系統(tactile system):可感受到節奏裡的振動(virbration),當節奏被 敲打呈現時,空氣中的壓力及波動就受到擾動,這樣的擾動造成某種振動可與 神經肌肉及觸覺系統產生溝通。Lathroum(2011)指出人體可以接收一分鐘 30 跳動的節拍(BPM)到一分鐘 300BPM,然後接收漸慢的節奏比漸快的節奏敏 感。

「和聲」是由很多個不同的音高組成的,而每個音高代表不同的樂聲頻 率,在樂譜上呈現直線式排列,和聲的順序排列組合會給樂章增加許多色彩及 豐富性,使音樂的結構更複雜化,也會讓聆聽者感受到更深層的音樂意識

(Schneck & Berger, 2006)

「音調」是由旋律與和聲所構成的元素,當我們在聆聽音調時,聽覺感知 便會辨認一個主軸中心的音色為曲子的音調,一首歌曲可變換音調只要旋律與 和聲的結構改變就產生不同主軸中心音色了。

「結構」是以節拍為基礎及旋律和和聲的互相對話與互相支持的精密組 織,使聆聽者可以感受曲中的豐富性還有變化性。

音樂樂章中所指的「曲式」是由作曲家所創作的主要旋律及它們的重複性 為分類標準,例如基本的「Binary form」意指樂章分為兩個部分,兩個區域的 主要旋律是不相同的。簡單來說第一組主要旋律為A,第二組主要旋律為B那

「Binary form」又可說是「AB form」。

由此可知,當我們在聆聽接收或是彈奏樂器時,聽覺系統搜集的聲音是非 常豐富且複雜,至於人體是如何理解音樂,我們必須繼續探究感知系統對於音 樂的處理模式,也是「音樂感知能力」。

二、音樂感知能力

音樂感知就是人體大腦對於音樂與知覺的連結關係,意指對於有組織樂 聲的理解;當聽覺系統接受到一組有「節奏」、「音高」、「旋律」、「和聲」的聲 音時,並開始為這些聲音做分析、分類與整合然後理解成「和諧規律的模式」,

進而成了人們對於音樂的感知功能(Hodges & Sebald, 2009 ; Lathroum, 2011;

Mayer, 1973)。這樣的功能就是人體可以把一連串不同的音色(tone)及節奏

(rhythm)辨認並理解成某種格局或模式(pattern)(Schneck & Berger, 2006)。

人體的聽覺及知覺在接收音樂、分析辨認音樂、分類和統整樂聲的感知 歷程,許多學者認為與認知心理學的先驅 「格式塔心理學完形理論」 很相像

(Koffka, 1935;Krumhansl, 1990;Lathroum, 2011;Schneck & Berger, 2006)。

格式塔是德語 Gestalt 的意思,意指完形或整體“whole”,在二十世紀初期時,

有三位德國的心理學家:苛勒(Wolfgang Kohler)、考夫卡(Kurt Koffka)及 韋特墨(Max Wertheimer)主張人腦認知的運作是整體的,當大腦接收到聽覺

刺激物時,大腦並沒有單獨萃取某個聲音或感知進行偵測或是分析,反之,大 腦則是快速偵測整體的互動關係並尋找相似及重要的元素來組成「整體形」。

就聆聽音樂來說,當我們聆聽與感知音樂的歷程時,我們並沒有單一的聆聽某 個音高或是獨立的音色,我們是將節奏、旋律、和聲這些元素結構化並組織成 和諧地、規律地格局(Krumhansl, 1990)。而音樂感知的接收、組織、理解可 以使用韋特墨提出的格式塔知覺律法則來作分析:

1) 相近律(Law of Proximity):在感知覺系統中,我們傾向將彼此接近 或程度相近的刺激物組合在一起。就音樂而言,在相同節拍與音節中的幾個不 同音高們會被聽覺系統組織成為一個群體聲音,即是所謂的「旋律」。

2) 相似律(Law of Similarity)和成員特質律(Law of membership

character):在感知覺系統中,我們會將有相同特質的刺激物歸類在一起,譬 如當我們在聆聽交響樂曲時,法國號和長笛的聲音會被感知覺系統歸在同一類 型(管樂器),而小提琴及大提琴聲音則是歸類在一起(弦樂器),聽覺及感 知覺場域根據相似的「音色」(timber)來分類與理解。

3) 閉合律(Law of Closure),在感知覺系統中,我們似乎有預測或是預 知完整形的能力,像是聆聽到一首歌曲,大多數的人可以在歌曲要結束的前幾 秒感知或是預測“結束音程”。就閉合律法則來說,人體在聆聽曲目的組織 時,已經先接受到整個曲目的完整形態(Lathroum, 2011)。

4) 延續律(Law of continuity)和同向律(Law of directionality),在感知 覺系統中,我們會把相同方向及形體的刺激物處理在同類型(Schneck & Berger, 2006)。當一組音高呈現上揚的狀態時,我們會自然的把這組音高群組為一個 單位(旋律)。

所以就格式塔知覺律法則(Gestalt Perception)來解釋音樂感知理解歷程,

韋特墨(1880~1943)強調學習即是知覺重組,人們會傾向把知覺到的東西,

用最完形的方式呈現出來,而如果知覺場域被擾亂時,人們會重新成形另一個 知覺場,目的就是在為被知覺的東西做最完好地呈現。當聆聽樂曲時是將聲音 以整體接收的方式置入處理,也就是聽覺感知到的是音樂裡的音調結構(tonal context)(Schneck & Berger, 2006),音調結構包括旋律、節奏、音高、和聲 多層次的組合,然後進行分析、分類再組織成和諧結構可被理解的欣賞品,我 們稱之為「音樂」。為了更進一步瞭解音樂感知的程序,接著將繼續探討大腦 對於音樂的時序處理。

三、音樂的時序處理(Temporal process of music)

時序處理是指知覺對於感官刺激物例如形體、長度及動作的理解處理,也 指對於較複雜口語理解的處理意會(Mauk & Bunomano, 2004)。音樂的時序 處理是聽覺系統(auditory cortex)接收聲音後,感知覺場域對於音樂元素:

音高、節奏和旋律的理解(Schneck & Berger, 2006)。

學者 Drake 和 Bertrand(2003)針對人體音樂的時序處理作研究並且發現 五個理論是與語言聲音的時序處理相近似:

1) 相同元素:時序處理系統會將音樂裡的相同元素組織在一起,這與格 式塔的相似律和相近律法則是相同的。Trainor 和 Trehub(1992)為了瞭解音 樂感知對於嬰幼兒與成人的接收歷程,對 48 位八個月大的嬰幼兒及 28 位成人 進行聆聽與理解的研究,發現嬰幼兒與成人接收和分辨調性及無調性音樂的感 知能力非常相像的。嬰幼兒對於旋律及合諧和聲的理解還有複雜的節奏結構分 析處理也跟成人是相似的(Andrade & Bhattacharay, 2003)。孩童在大約三、

四歲時就可辨認樂曲中音高的改變,還有偵測相似元素的音樂結構(Bertrand, 1999)。

2) 規律元素:偵測有規律的節拍模式,聽覺系統會將有規律的節奏分類 為相似與相異,以及長或是短。孩童的節奏感知能力較能分辨及模仿有規律的 脈動(pulse),但對於沒有規律的節奏及固定節拍則較難偵測,且較難模仿 節拍的轉變(Baruch & Drake, 1997)。

3) 重現元素:當音樂被呈現時,人類的聽覺和感知覺系統傾向搜尋及類 同規律重復出現的時序模式(temporal sequences)節拍,人們小至幼童可以感 知及察覺並群組古典樂曲的節拍跳動,且能行跟隨音樂拍打規律的節奏

(Schneck & Berger, 2006;Thaut, 2005)。

4) 速度元素:聽覺及感知覺對於速度的理解,一般來說不論年紀只要節

4) 速度元素:聽覺及感知覺對於速度的理解,一般來說不論年紀只要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