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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音樂即興評量

一、音樂創造力的評量

學生經過一段時間的學習後,為了瞭解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吸收了多少知 識,就需要透過評量的方式。要評量教學結果,就要設定評量項目、評量標準、評 量過程與評量方法(張渝役,1995)。一般而言,音樂評量最好建立在主觀與客觀 資訊兼具的基礎上,且需考量要採重視整體表現的整體評量(global approach)或 強調依特性規範加以審評的分項評量(approach of specifics)(Boyle & Radocy, 1987)。

林小玉(2003)以文獻探討與內容分析為研究方法,比較國內外音樂創造力評 量之演進與異同。研究結果顯示,從國外音樂評量觀之歷史演進來看,1970 年及 1980 年代較多心理測量學角度的研究,1990 年以來則多屬內容分析類研究;而國 內研究者特重音樂創造力教育之成效研究。

二、音樂即興評量的內涵

(一)Brophy 音樂即興評量的設計

在音樂即興評量的部分,Brophy(2000)指出創作音樂和即興音樂都與學生 的創作過程有關,然而二者在本質上有極大之差異,創作音樂乃藉著有目的之修 改並重新檢視其作品直到滿意為止;即興音樂為沒有目的或期待去修改,最初的 創作即為最後的產物。換句話說,即興乃為一個演奏的行為,學生即興的活動可 視為即興的過程(process-oriented)與產出(product-oriented),因此,即興評量的 重點應著重於即興的過程和產出。

由於即興為一種不自主的活動,其僅存在於創作的時候,且很少被記錄保

存,所以在音樂學者的認知中,創作和即興之基本不同點在於即興的評量必須被 視為像是演奏(Brophy, 2000)。以其提出的有關使用樂器即興輪旋曲的評量項目

(表2-3-1)為例,加以說明。

表2-3-1 Brophy 使用樂器即興輪旋曲的評量項目

Bi-Level, Multiple-Criterion Rubric for Sample Instrumental Rondo Improvisation Task

評量的內容 程 度

2 (或+) 1(或-)

音槌敲擊的技巧(演奏的內容) 與A 段節奏的不同性

最後使用的節奏點 是否結束在主音

正確 不正確 是 不是 是 不是 是 不是

(資料來源:Assessing the developing child musician: A guide for general music teachers. (p.201), by T. S. Brophy, 2000, Chicago, IL: GIA Press.)

該學者將評量的內容分成四大項,分別為音槌敲擊的技巧、與 A 段節奏的不 同性、最後使用的節奏點及是否結束在主音,而評定學生即興教學實施後的成果 以是否達到這些程度採「是」或「否」;「+」或「-」二選一的方式。這些評量 內容的設計理念,來自其整理歸納出之設計因素與即興脈絡相關性資料表。此表 格內容將設計的因素與脈絡做一比較,當中將因素分成文字的暗示、音樂的暗示、

自由即興的演奏、自由即興的產出、變奏曲等五部份,而將脈絡分成內容的定義、

評量的焦點、評量的工作、媒介物、分數的指引、記錄保持的策略等六部份來探 討,其詳細內容的描述彙整如表 2-3-2。由表格的內容顯示,教師若要評量學生即 興活動,敏銳的聽覺及詳細觀察學生演奏的行為乃是必要條件。

表2-3-2 Brophy 設計的因素與即興的脈絡

(資料來源:Assessing the developing child musician: A guide for general music teachers. (p.204), by T. S. Brophy, 2000, Chicago, IL: GIA Press.)

即興某種能被聆聽者接受的音樂作品之。其次,到了第四層級「流暢階段」,中高 年級時期的學生則可藉著充分的經驗、足夠的演奏技巧運用在樂器上表達音樂。

而第五層級「建構式的即興」,即興者已能提供建構式之技巧,例如:已學會樂句 的變化、樂曲的分析、發展部之變化、樂句的增減值……等,並將所學融入即興 的樂曲之中。第六層級「風格的即興」,即興者在一至多種風格中有主要的即興能 力;第七層級「個人化的即興」融合一個新的、獨創的即興風格。因此,音樂即 興評量的設計也應考量到學生在各階段的能力而給予適當的評定。

三、教師在音樂即興評量中應注意的事項

(一)教師在音樂即興評量中扮演的角色

即興創作教學指導與評量過程中,教師擔任很重要的角色。洪秀錦(1998)與 Hintz(1995)認為,最初的即興活動應由能令學生覺得最輕鬆、簡單的音樂開始,

讓學生完全放下理論的束縛。學生藉由隨意地彈奏,以減低對即興的恐懼感。在 即興評量過程中,教師除傳授學生面對現實的知識外,還應鼓勵學生自由的想像,

Hackett 和 Lindman(2001)指出教師指導學生即興創作,須達下列四項目標:(1)

讓學生在相同風格的節奏或是樂句下做接龍式的即興。(2)使用簡單的節奏或旋 律的頑固低音為曲子即興伴奏。(3)為曲子改變節奏來變奏或增加旋律的裝飾音。

(4)用不同聲音的來源即興短的歌曲和器樂的曲子,包含教室裡可以獲得的傳統 和非傳統的聲音、身體的聲音和由電子所發出的聲音。

Wilson(2001)文獻中也指出,教師可以引導學生創作的意念為何?學生是 否嘗試去敘述一個文學故事?其次是學生主要的音樂想法為何?像是音高、音程

、某個短節奏的型態、或是和絃的應用……等。最後就是學生想要透過什麼方式去 產生音樂的想法?例如:想要建構的旋律是快或慢、尋找從一個音樂的高點結束 樂曲或是再回到平靜的聲響中……等。都將會是建構一首即興樂曲很好的方式。

創作的過程與產出,例如:即興中是否充滿了大量的不同的拍子?使用的音高是 來自音階或是和絃?使用很多變化的節奏?且有關音樂創作經驗的問題也要包含 在內,例如:即興的節奏或旋律有什麼不同?在下次的即興創作時,要如何改變 使其變得更豐富?藉由這些學者提出對即興創作教學過程的建議,來做為音樂即 興評量參考的依據,將會促進學生的創作力並提升將來的即興能力。

(二)音樂即興評量小結

音樂即興評量涵蓋廣泛,教師可從評量的過程解學生是否能統整音樂學習的 元素,檢視其學習的結果,因此教師在設計評量內容的同時,應依據學生學習的 情形予以適度的調整,以達到有效的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