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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2.2 機場捷運風險管理計畫

2.2.3 風險預防及管控機制

風險管理執行之原則,首先透過各項管理程序進行控管,以預防風險事件之發 生,且若無法預防,則應設法降低風險事件的大小;一般風險回應所採用之方式包括:

風險規避、風險移轉、風險減輕及風險承擔,於工程各階段針對風險之回應原則及方 法如下所述:

一、規劃設計階段

(一).於規劃設計階段利用圖說及規範明確訂定工程所要達成之目標或狀態,並估計所 需之施工期程及經費。

(二).確定圖說及規範能充分滿足計畫之功能需求,且應涵蓋所需之工作項目。

(三).考量計畫未來變化之可能性,確認材料及人力市場之變異性及法令規章可能之變 化及影響的項目,以求有效控制成本及工期,分析並降低風險。

(四).本報告就計畫之特性及管理目標,提列可能發生風險因子如下表 2-6,以供各單 位未來執行控管之參考。

表 2-6 風險因子一覽表[23]

二、採購階段

(一).於採購階段首要精選工程顧問及承包商,進行專業能力與財務能力之評估。

(二).應建立周詳之契約文件,依風險管理之回應策略,為將風險可能造成之結果移轉 予另一個單位,可於契約條款內明訂相關工程風險之承擔責任,一般契約中提列 相關風險責任如下:

1. 分包廠商造成之風險 2. 關連廠商影響之風險

3. 契約文件牴觸或錯誤之風險 4. 保證金以降低無法履約時之風險 5. 工程保險

6. 特別風險

7. 不利天然障礙之風險 8. 瑕疵改善之責任

9. 第三人身財產損害之責任 10. 廠商無力履約時之處理 11. 因業主因素(指示)停工之風險 12. 施工錯誤補救之責任分擔

三、施工階段

於施工階段執行風險管理,主要之目的為於計畫期程內完成工程設計圖說及規範 要求,並確實依工程安全衛生法規為依歸,訂定管理制度,切實執行監工管理。而為 避免或減少工程施工期間因不易掌控之因素或不可預期之風險所造成的意外事故,應 對施工標契約內高危險工作項目深入探討及風險評估後作風險管理並建立制度化機 制,且於施工前、中、後嚴格執行,以期防範於未然或於發生事故時可立即採行危機 應變及及時有效處理。

(一).施工期間高危險工項管控作業

為確保工程如質、如期完成,計畫應建立完整之品質及風險管理作業,其中針對 高風險施工項目進行管控,其主要可分為施工前、施工中及施工後等三階段進行控 管,各階段辦理事項至少應包括下列各項:

1. 施工前

(1). 施工計畫及危機應變計畫之核准、變更、修訂層級應至工程主管單位,禁止未經 核准先行施工情事。

(2). 擬定危機應變計畫,其內容應包括人力、機具、材料等救援設備人員編組、疏散、

指揮系統等。

(3). 應建立開工管制表,並應於工務所現場查證後確認所有相關作業均已符合開工條 件始可簽署同意開始施工,並應於施工前一天完成陳閱並經工程處主管核可。

(4). 高危險工項應預先考量其作業時程儘量避免於春節等長假期期間施工,若實在無 法避免亦應備妥必要之救援設備具定輪值表。

2. 施工中

(1). 施工期間應針對各標工地執行狀況,斟酌人力後排定輪值表並建立相關機制,全 程嚴予控管。

(2). 施工中查核表應於開工前製作完成並簽奉工程處主管核定,其查核項目(查核點) 應包含高危險性因子。

(3). 工程督導單位依施工前製作之查核表落實執行查核作業,避免人為疏忽、其頻率 視工作進度而定,惟每周至少一次,如有不符合事項經工務所主任認定有安全顧 慮者應要求廠商立即停工改善,至複查合格為止。

(4). 相關安全監測儀器、紀錄器在長假期間仍應確實判讀,俾掌握各種安全狀況。

3. 施工後

(1). 經工務所主任及廠商工地主任會同現場查證所有相關作業均已完成確認安無慮 後,共同簽署竣工管制表並依風險等級列管權責提報核定後解除本工項管制。

(2). 「高度風險」、「特殊風險」之解除管制權責,由計畫管理整合會議討論決議。

(3). 解除管制後相關搶修器材始可運離工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