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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產業發展與現況

第一節 餐飲業之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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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產業發展與現況

自民國七十三年麥當勞以連鎖經營模式成功進入台灣餐飲市場後,其服務態 度、顧客導向以及作業標準化的經營方式,造成國內餐飲業的革命。幾十年來,

隨著經營理念的突破和管理技術的充實,餐飲業者紛紛導入連鎖系統,並迅速擴 張。對於餐飲業者來說,連鎖經營是維持競爭力與提高獲利的利器;而對於缺乏 創業相關技能與經驗的投資者來說,加盟連鎖餐飲系統則不失為一個快速達至創 業夢想的捷徑。為了解目前連鎖餐飲業之概況,本研究先就餐飲業進行探討,其 後再針對連鎖餐飲業相關文獻作論述。

第一節 餐飲業之探討 壹、 餐飲業的定義與特性

一、 餐飲業的定義

餐飲(Food and Beverage),顧名思義指的就是餐點(food)和飲料

(beverage),換句話說便是包括各種餐點、食品以及飲料等等(鄭世陽,2001:

3)。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的定義,凡從事調理餐食 或飲料提供現場立即消費之餐飲服務的行業均屬於餐飲業,從事餐飲外帶外送、

餐飲承包等服務亦歸於此業。

因此,餐飲業可視為服務業的一種,其原因在於產品獨具特色,包括了有形 與無形兩大類。「有形的產品」:舉凡餐廳裝潢、座位、設備、菜單、制服、食物 種類與品質等,都直接與消費者的喜好有關,影響餐飲經營的成敗;「無形的產 品」:舉凡餐廳氣氛、風格、人員之服務、清潔、衛生,甚或心理的舒適感覺等,

都間接影響消費者再次光臨的意願(高秋英,1999:6)。所以,吳光丞(1984:

24)將餐飲服務業定義為:在家庭外提供膳食或其附帶服務的專門設施,其所提 供的產品包含有三種基本要素:膳食(料理)飲料的提供、附屬的人之服務,以 及演出的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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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餐飲業可歸為服務業,亦可視為製造業和買賣業的綜合體,基本 上應該涵蓋以下三個組成要素:必須有餐食或飲料的提供、有足夠令人放鬆精神 的環境或氣氛、有固定場所,和滿足顧客差異性的需求與期望,以獲得經營者的 特定目標與利潤之商業行為(黃子維,2000:24)。

二、 餐飲業的特性

根據經濟部商業司所編之「餐飲業經營管理實務」中提到,餐飲業的特性主 要包括以下八項(經濟部商業司,2000:12-14):

(1) 產業關連性大

餐飲業的關連產業眾多,但與食品加工之關連最大,且隨著新型態的外食企 業崛起,與其他企業之關連越大,週邊關連企業增多。

(2) 營業有明顯的尖峰時間

每日營業有很明顯的尖峰、離峰時間,因此在經營上需要有特殊的安排。在 一天之內,由於受到人們一日三餐飲食習慣之限,營業時間通常區分為早餐、午 餐、晚餐三個時段。其次,部分餐飲在全年營運中,乃有明顯的淡旺季之分,在 旺季,業者多以人手調配、延長營業時間、僱用兼職人員,來解決大量的餐飲作 業;在淡季,則減少人工的僱用或關閉某部份賣場來減少其費用的支出。

(3) 商品腐蝕性高:

食品原料由生的原料狀態變化到商品過程中,無論是生的還是熟的,都容易 變壞,倘若顧客不來,便很容易招致腐壞。

(4) 座位是商品的一部份:

就餐飲業來說,其所提供的商品除食物外,尚包括座位;座位週轉率之高低,

對於營業收入具有絕對的影響。

(5) 地區之適中性:

餐飲業若位於交通便利、人口集中、流動量大等集客力良好的地區,將有助 於營運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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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產銷在同一時地進行,且時限極短:

餐飲業從購進原料、加工製作、烹調生產、銷售交易、消費都在同一時間與 地點進行,且須在短時間內完成交易,具有生產烹調與銷售之兼營性。但近年來 部份大型連鎖店已設有中央廚房,可將製造與銷售兩個程序分離,惟仍須在現場 組裝。

(7) 勞力密集:

餐飲業是勞力最密集的服務業之一,不論是廚房或賣場,都需要大量人力投 入各項作業的運作。雖然少部份有中央廚房的業者能夠以自動化設備取代人力,

但對絕大多數的業者而言,廚房仍是高度勞力密集區。

(8) 餐飲業多屬業者自營方式,較不易採行企業化經營:

餐飲業的資金主要來自業者,但因資金數額有限,在短期不容易擴充產能、

設備或連鎖經營,其成長速度也因而受限,因此餐飲業的經營方式多屬業者自 營,不易採行企業化經營。

貳、 餐飲業的類型

「琳瑯滿目,無奇不有」可謂當今餐飲業的種類和經營盛況,舉凡路邊攤、

便當、速食、咖啡店、火鍋店、牛排館、各式各樣的餐館、複合式餐飲都包含在 內。各國政府機構為了便於管理與監督,通常會依餐廳的營業型態、餐食內容或 服務方式之不同來劃分餐飲業的種類。而我國官方對於餐飲業的分類,根據行政 院主計總處所分類的標準,是將餐飲業區分為四小類、六細類,其中四小類分別 為餐館業、飲料店業、餐飲攤販業以及其他餐飲業,各小類的定義說明如表3-1 所示。其次,亦有許多學者專家從不同的角度來區分餐飲業的類型,常見的有以 供應餐食的種類、服務方式或經營方式來作區分,茲就常見的分類型態略述如下

(詹益政、黃清,2005:117-126;陳堯帝,2000:8-14)。

(1)按照供應的時間區分

供餐時間可分為:早餐(breakfast)、早午餐(brunch)、午餐(lunch)、下午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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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ternoon tea)、晚餐(dinner)及宵夜(supper)等六個時段。

(2)按照菜餚供應方式區分

依菜餚的供應方式可分為點菜(à la carte)餐廳、合菜或套餐(table d'hôte) 餐廳、自助餐(buffet or cafeteria)餐廳、速食餐廳(fast food)、購物廣場餐 廳(shopping mall F & B service)以及觀光夜市(tourism night market) 餐飲 六種型態。

(3)按照餐食的種類區分

就台灣目前較受歡迎的餐食類型來分,概分為綜合餐廳和主題餐廳二種。

其中就綜合餐廳,依口味的不同又可分為中餐廳、西餐廳和日本餐廳三種。

(4)按照服務方式區分

依不同的服務方式可將餐廳區分為:餐桌服務型餐廳(table service restaurant)、櫃檯服務型餐廳(counter service restaurant)、自助式餐廳(self- service restaurant)、團體膳食型餐廳(feeding)以及其他類型的餐廳。

(5)按照經營方式區分

以餐飲業的經營方式而言,主要有兩種基本型態,分別是獨立經營的餐廳 (independent restaurant)以及連鎖經營的餐廳(chain restaurant)。

表 3-1 我國餐飲業之分類 類 別 定 義

餐館業 凡從事調理餐食提供現場立即食用的餐館均屬之。其中便當、披 薩、漢堡等餐食外帶外送店亦歸於此類。

飲料店業 凡從事調理飲料提供現場立即飲用之非酒精及酒精飲料供應店均 屬之。其中包含有冰果店。

餐飲攤販業 凡從事調理餐食或飲料提供現場立即消費之固定或流動攤販均屬 之。

其他餐飲業 凡從事上述三項以外餐飲服務的行業均屬之,如餐飲承包服務(含 宴席承辦、團膳供應等)和基於合約僅對特定對象供應餐食之學 生餐廳或員工餐廳,以及交通運輸工具上之餐飲承包服務均屬於此 類。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

102,129 106,287 109,816

1.27%

4.46%

3.23%

4.07%

3.32%

321,656 321,781 344,752 372,139 385,465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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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力素質偏低

無論是廚房或現場工作都不需要太高的學歷基礎,因此餐飲業員工的教育程 度普遍偏低。

(2) 員工流動率過高

餐飲業人員的流動率高,由來已久,其原因在於平均薪資偏低、升遷管道有 限、工時過長、休閒時間與一般民眾不同,因此流動率居高不下,即使業者 提出種種解決方案,但效果似乎並不顯著。

(3) 人力招募不易

受到社會富裕、家庭子女數減少,以及價值觀改變的影響,導致時下年輕人 較不願從事需要大量勞力的工作,即便是兼職也不會太持久,所以縱使業者 調漲薪水,有時也很難找到人力。

(4) 顧客喜好不易掌握

顧客不易掌握是餐飲業者面臨的最大問題,一方面是因為社會變遷迅速,人 們對於餐廳風格的喜好常常改變,導致過去能吸引顧客的餐廳,今日已不再 引起顧客的興趣;另一方面則是因國內餐廳多缺乏專業企管、行銷的觀念,

所以不易釐清自己的市場定位,在缺乏明確的方向下,也因而無法掌握顧客 群的需求。

(5) 房價及房租上揚,店面取得困難

連鎖加盟店蓬勃發展之情況下,商圈據點已呈現一店難求的現象,加上業者 為了突破瓶頸達到展店目標,彼此互挖商圈門市的惡性競爭愈演愈烈,因而 形成商圈店租水漲船高的怪異商業文化。

(6) 交通日益惡化

由於都會地區經常交通壅塞,加上餐廳本身停車位有限,公共停車位供不應 求,使得顧客到餐廳消費的路上困難重重。許多預期靠人潮、地段來創造營 業額的餐飲業者,可能因房租太高、交通惡化而撒離當地。

(7) 電腦化取代人力之程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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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入電腦化或自動化技術,或多或少可以減輕人力素質偏低、流動率過高、

人員招募不易等上述問題,但由於我國企業規模普遍太小,以致資金不足,

以及缺乏兼具餐飲業及自動化專業知識的人才等其他因素,使得我國餐飲業 普遍呈現電腦化不足的困境。

(8) 產品及服務之品質難以辨識

餐飲業所提供的產品常因消費者的主觀知覺或期望不同,而有不同的評價。

因此,餐飲業的產品和服務品質,很難有一定準確的標準。

(9) 標準化程度尚不足

餐飲業的標準化包括材料的標準化、食物處理與供應的標準化、店面佈置的 標準化等。標準化工作可謂餐飲經營的成功關鍵因素之一,然而國內許多業 者卻常常忽略這點,以致產品及服務的品質難以管理。

第二節 連鎖餐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