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馬赫迪王朝(1885-1899)的崛起與轉型
第二節 馬赫迪王朝的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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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馬赫迪王朝的治理制度
魅力領袖 Muhammad Ahmad 仿造穆罕默德時期治理制度調節部落糾紛,建立 一個稱為溫瑪(umma)的宗教社群,在當時殖民地時代運用宗教神學推翻政府,建 立馬赫迪王朝。韋伯稱這種宗教社群為卡里斯瑪社群,組織内的各級行政管理人 員並非由現代意義上的官員所組成,他們並沒有經過技術上的訓練、資格考試取 得官職,是以本人是否具有這種魅力決定是否具有統治者的資質。基本上整個行 政體系是環繞在信眾與這種魅力型領袖的忠誠,其忠誠度並不是靠世俗的升遷方 式取得官員的職務,乃是來自對於魅力統治者本人對於其權威命令完全的信服,
並沒有固定的職權範圍,也無固定的薪酬。24魅力領袖統治是一種典型的反經濟 力量,當社會發生危機時,出現了這種魅力領袖,從外部進入,改善內部人們原 來的生活形態,改變個人或群體的意識和思想方式,接受新的價值和倫理觀。在 這種互動之下,造就具有這種領袖魅力領導者的出現,以召喚、使命和精神職責 作為其存在形式。在這種統治類型,其官僚制度維持其權威的方式不外為透過如 信仰者的捐款(對宗教的捐款、賄賂和酬金),或是使用戰鬥力量取得戰利品,透 過分配戰利品消除個人或群體對被剝奪事物的不滿的情緒,滿足追隨者在物質上 的需求,進而達到一種經濟上的平衡。在《古蘭經》的神學論述,是允許穆斯林 征服鄰近不信伊斯蘭的異教徒並取得戰利品。
他們問你戰利品(應該歸誰),你說:「戰利品應該歸真主和使者,
你們應該敬畏真主,應該調停你們的紛爭。如果你們是信士,應當 服從真主及其使者。」25
我們可以說伊斯蘭對外征服,是一種調節資源的作法,打破老人和年輕人、
窮人和富人、婦人和小孩原本在部族社會間生產力、階級、性別間造成供需間的 不平衡,讓社會各階層資源達到一種理想分配的模式。Ibn Abbas 所著的註經書
24蘇國勋著,《理性化及其限制---韋伯思想引論》,丁庭宇博士主編,張家銘校閱,台北:桂冠,
1989,頁 205-206。
25《古蘭經》8:1。古蘭經中文、阿文譯本來自 Qur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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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蘭前期王朝史的藍本。第一位哈里發 Abdullah,就是來自位於 Darfur 南方的 Baggara 游牧部族,為 Tasisha 一位占卜者的兒子,沒受過教育,好戰且熱情,對 於政治相當感興趣,最後成為馬赫迪之後的繼承者。他和許多蘇丹人一樣期待馬 赫迪的到來,特別是在馬赫迪興起時期,歡迎馬赫迪帶來新的時代,加入了馬赫 迪的軍隊。Abdullah 成為馬赫迪的得力助手,在 1977 年馬赫迪授與他「軍隊指26註解見 Tafsir Ibn 'Abbas , Tanwîr al-Miqbâs min Tafsîr Ibn Abbas
(ساب ع ن ب ري س ف ت نم ساب ق م لا ون تر ي) ,trans. Mokrane Guezzou ,Royal Aal al-Bayt Institute for Islamic Thought, Amman, Jordan,2012.<http://www.aalalbayt.org>
資源再分配滿足社群的平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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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官」的頭銜,革命最初就控制了行政體系,在許多重要場合中顯示他和馬赫迪 有一種相互依存的關係,當馬赫迪給予他「Khalifat al-Siddiq」的稱號,27讓他的 地位等同於穆罕默德的好友 Abu Bakr(632-634)的位置。
第二順位是第二位哈里發 Ali,來自 Degheim 和 Kenana 部落很有影響力的首 領,相較於 Abdullah 的部族力量,勢力較小,他來自南蘇丹 Gezira 的部族,他是 一個宗教虔信者,對於政治並不感興趣,用綠旗作為旗幟。28
第三位哈里發來自當時另一個蘇非 Sanusiyya 道團,他本來想吸收 Sanusiyya 道團教長的兒子進入他的掌控底下,但是對方不願意和他聯盟,因此他的位置就 懸空出來。
第四位哈里發 Muhammad Sharif,跟馬赫迪一樣,來自 Dungulawi,控制尼羅 河河岸的部族,年紀很輕,是馬赫迪的親屬,有血脈的連結。29馬赫迪將他巧妙 安置在最後一位哈里發阿里的位置上,以紅旗作為旗幟。
27四大哈里發 Abu Bakr(632-634),第一任推選出來的哈里發,早年追隨先知穆罕默德,是親密戰 友,他有一個稱號「虔信者」(Siddiq)。因此這稱號意指他是最為接近馬赫迪的同伴,他的軍隊 以黑旗作為旗幟。見(1)、張日銘著,《伊斯蘭世界》,台北:國立編譯館,1977。(2)、Holt, P. M.
and Daly, M. W. A History of the Sudan: form the coming of Islam to the present day. Longman:
London and New York,
28 Holt, P. M. and Daly, M. W. A History of the Sudan: form the coming of Islam to the present day.
Longman: London and New York, p.99.
29 P. M. Holt, A Modern History of the Sudan: From the Funj Sultanate to the Present Day, New York:
Grove Press,1961, pp.7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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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位哈里發 Abdullah,來自 Baggara 部族,他 在馬赫迪死後成為繼任者。被任命時年約 43 歲,他並沒有受過正規教育,不會讀書或寫字。
Umar al-Khattab(634-644):繼任者是在 Abu Bakr 病危前就推選出來,因此無任何政治糾紛。繼
Uthman b. Affan(644-655),Umar 臨終前,指定 六名元老組成選舉人團,由他們中間推選一人 擔任哈里發,不得由其子為繼承人,最後轉到 出身於麥加貴族的老人擔任,政權落入麥加貴 族手中。656 年被阿里部屬逆謀暴徒殺害。
職位空缺:馬赫迪原本指定 Sanusiyya 道團教長 的兒子,希望想要透過他的影響力戰勝埃及,但 是他拒絕了這場聖戰,沒有加入馬赫迪軍,當時 又沒有合適人選,因此哈里發之位就空了下來。
Ali-b Abi Talib(655-661),他為穆罕默德堂弟和 女婿。其部屬逆謀殺害第三任哈里發,政變後 推舉阿里擔任哈里發。其妻 Fatima 有兩子為 Hasan 和 Husayn。
最後一位哈里發為 Ali Sherif,身材矮小留鬍鬚,
在埃及阿茲哈爾大學受教育,主修伊斯蘭神學。
他是 Abdullah 之後的繼任者,馬赫迪家族的成 員,也是與馬赫迪有直接血親關係的繼承人。
30 表 2.2.2、穆罕默德和馬赫迪繼承體系對照表參考以下兩本著作:(1) 張日銘著,《伊斯蘭世 界》,台北:國立編譯館,1977,頁 55-110。(2) Joseph Ohrwalder and Francis R. Wingate, Ten Years Captivity In the Mahdi Camp 1882 -1892: From The Original Manuscripts Of Father Joseph Ohrwalder, 4th e, London: Kessinger Pu,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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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財政制度和法律制度
馬赫迪除了任命將領外,他也任命國家財政司庫和首席法官。要求革命戰士 交出所有的戰利命給庫房是一個不容易的任務,這個命令再三被馬赫迪和哈里發 Abdallah 重申,將所有的戰利品交給馬赫迪的朋友 Nubian Ahmad Sulayman 管理,
要求將所有的戰利品放進「財富之宮」。31他的財政制度,是根據原始伊斯蘭先例,
設立「財富之宮」,用來管理和放置革命所有的物資和現金。原有土耳其時期的 整個稅制體系全被伊斯蘭法所取代。而在戰爭時期,庫房收入主要來自戰爭取得 的戰利品,靠著戰利品分配制度取得部族和戰士的忠誠。
馬赫迪也設置高等伊斯蘭法院,設立伊斯蘭首席大法官(Qadi al-Islam),任命 Ahmad Ali 為大法官。他早在土耳其和埃及治理時期在 Darfur 區就是一位伊斯蘭 法官。馬赫迪宗教社群的神學是以傳統伊斯蘭作為立法的標準,所有的法官只能 依《古蘭經》和《聖訓》的文本作為最高準則,不得變更或是隨意刪除條文。遇 到法律爭議時則訴請伊斯蘭法官解釋原典,作出不違經典的裁斷。沒有任何宗教 學者的權威高過穆罕默德,法官並沒有立法權。
馬赫迪法律制度和其他伊斯蘭法律制度不同之處,是因為他擁有馬赫迪的頭 銜,意為繼穆罕默德之後的最後一位先知,因此取得和穆罕默德一樣先知的權威。
馬赫迪 Muhammad Ahmad 本人扮演主要立法的角色,由他公布法令並實施所有的 法令。雖然 Ahmad Ali 為最高大法官,其代表的是馬赫迪底下的司法職能,所有 法律案件仍是馬赫迪本人、三位哈里發和其他行政人員裁決。32
31 Ibid.
32 I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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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官僚體制取代馬赫迪社群治理模式
馬赫迪 Muhammad Ahmad 死後王朝並非由直系血親繼承,這是因為馬赫迪 Muhammad Ahmad 的神學本身是一個救世主宗教復興運動,並沒有事先規劃馬赫 迪死亡後要將權力如何分配。由於馬赫迪的權威來自一種宗教魅力的形塑,在魅 力領袖 Muhammad Ahmad 死後,他的政治神學就無法再完美的呈現,許多原本支 持馬赫迪革命軍的部族開始紛紛離開革命軍,王朝開始分裂,最後由新的承繼者 Abdullah 運用軍事和行政力量統一分裂的馬赫迪王朝。
第二任馬赫迪 Abdallah 並非是 Muhammad Ahmad 的子孫接任,我們可以發現 馬赫迪王朝繼承制度是透過哈里發制度,建立一套官僚體制以軍隊和行政方式管 理各部落和輔士。馬赫迪 Abdallah 主要任務是在他統治期間管理廣大領土,使用 有效能的行政系統恢復秩序。他運用馬赫迪的預言鞏固他的地位,採用複雜的官 僚政治以集中管理廣大的王朝。他任命兩位主要的哈里發(大臣、將領),都是他 的親族中選任。以前 Muhammad Ahmad 財政系統被廢除,透過新的稅收、罰款和 沒收等方式增加國庫收入。33馬赫迪神學到了第二任馬赫迪時期已被完全摧毀,
他將 Muhammad Ahmad 創立的「財富之宮」的財富全都抽乾到自己的庫房內。
新的承繼者 Abdullah 的王權統治事實上並不被他的同胞或是外國觀察者所 讚賞,一般傳說提到他的名號,將他描述為一位嗜血成性的霸氣和野蠻的暴君。
現實的伊斯蘭王朝和理想中的馬赫迪王朝是有很大差距的,當他建立王朝後,原 先驅動馬赫迪革命運動的誘因消失了,馬赫迪革命神學已走到盡頭,因為大多的 革命聖戰已完成,蘇丹北方已完全落入馬赫迪王朝的掌控之下。
33類似土耳其和埃及統治時期稅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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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任馬赫迪 Abdullah 仿效了哈里發制度用官僚體制和軍事力量繼承了馬 赫迪的位置,也平定了叛教的部落勢力,王朝穩定下來後,不料最後仍是不敵來 自歐洲的英國新興勢力。1899 年 11 月,於 Umm Diwaykarat 戰役34最後一支軍事 力量被擊潰,馬赫迪 Abdullah 的屍首與他的戰士一起被發現。他的長子 Uthman 受傷並被捉獲,被囚於 Roestta,於 1900 年死於獄中。另外一位兒子 Urhman Digna 在此場戰役中逃脫,躲藏在紅海山丘上,於 1900 年一月被英軍逮捕,一直到 1926 年,死在具有神聖氣息的 Wadi Halfa 之處。在這之後,馬赫迪王朝完全覆亡,蘇
第二任馬赫迪 Abdullah 仿效了哈里發制度用官僚體制和軍事力量繼承了馬 赫迪的位置,也平定了叛教的部落勢力,王朝穩定下來後,不料最後仍是不敵來 自歐洲的英國新興勢力。1899 年 11 月,於 Umm Diwaykarat 戰役34最後一支軍事 力量被擊潰,馬赫迪 Abdullah 的屍首與他的戰士一起被發現。他的長子 Uthman 受傷並被捉獲,被囚於 Roestta,於 1900 年死於獄中。另外一位兒子 Urhman Digna 在此場戰役中逃脫,躲藏在紅海山丘上,於 1900 年一月被英軍逮捕,一直到 1926 年,死在具有神聖氣息的 Wadi Halfa 之處。在這之後,馬赫迪王朝完全覆亡,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