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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黨內鬥爭

第三節 黨軍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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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判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場由領導者錯誤發動,被反革命集團利用,

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72

第三節 黨軍關係

由於中國共產黨與人民解放軍之間存在著「無法分開的結合」(inextricably intertwined)的關係,73因此軍隊的高階將領在黨內同樣具有重要的職位,如中 央委員或政治局委員、甚至是政治局常委,同時中共一向以「黨指揮槍」作為建 軍原則,所以當黨內出現鬥爭的情況時,解放軍無可避免的會被捲入其中,連帶 著影響到建軍路線。所以本節就黨與軍隊之間關係進行討論,以理解中共黨內鬥 爭為何會牽動軍事路線建設。

壹、 雙重菁英特性

黨內鬥爭的結果會影響中共軍事路線,很重要的原因是中共黨軍領導人存在 著雙重菁英(dual elite)的特性,軍隊的領導人同時也是黨的高階領導幹部,所 以具有軍人身份的將領一旦被捲入黨內鬥爭的過程中,可能面臨到撤職的情況,

隨著軍事領導機關的改組,這將對軍事建設造成影響。

中共政權是藉由解放軍在戰場上擊敗國軍而建立起來的,雖然1949 年 10 月 1 日毛澤東在天安門廣場上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然而中 國華南、西南及西北地區仍有國軍殘部和地方武裝勢力盤據,在以軍事手段解決 問題的情況下,軍人往往在地方政權、黨部機構扮演重要角色,因此中共建國初 期地方領導幹部呈現黨、軍不分的情況。當時全中國共劃分為六大行政區,除華 北人民政府由中央直接領導外,其餘地方則設有「軍政委員會」作為最高統治機 構,軍政委員會主席大多由各大軍區司令員擔任,而各大區黨委第一書記一職也 都具有軍區政委的身份,黨政軍三者之間的界線相當模糊。74雖然 1955 年取消 大區制度,建立以文人為主體的統治體制,並藉由在同年推行軍銜制,取消了轉 任到地方工作軍人之軍籍身份,黨軍之間的界線從此看似分明,然而地方軍人仍 參與地方黨委事務運作;75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各地方統治機構改組為革命委員        

72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人民網》,2011 年 1 月17 日,取自:http://cpc.people.com.cn/GB/4519184.html。

73 David Shambaugh, “The Soldier and the State in China: The Political Work System in the People's Liberation Army,” The China Quarterly, No. 127, Special Issue: The Individual and State in China, Sep. 1991, p. 532.

74 史景遷(Jonathan D. Spence)著,溫洽溢譯,《追尋現代中國─從共產主義到市場經濟》(臺 北:時報文化,2001),頁 707-710。

75 如羅榮桓有鑑於大躍進過程中地方領導人出現「五風」的情況,認為「各地駐軍應經常關心 地方工作,及時向當地黨委反映駐地附近人民群眾的政治思想動態、地方工作中執行中央指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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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模式,在「三結合」的號召下,大批軍人進入革委會,而掌握實權的革委會主 任也大多由軍人擔任,雙重菁英的特性又再次被強化。

而中央層級的黨、軍菁英不分的情況更為明顯,軍隊的負責人同時在黨、政 機關擔任重要職位,如中共黨內的決策領導機關政治局及其常委會,一直都有軍 人代表;而政府機構非軍事部門同樣有軍人擔任領導人,如賀龍長期擔任國家體 委主任一職,陳毅於1958 年 2 月接替周恩來任外交部長。在黨軍菁英具有重疊 的情況顯現出的政治意涵是,首先確保了「黨」對「軍」的絕對控制,其次則代 表解放軍從事政治活動具有合法性。76軍隊與黨成為一體的情況下,一旦黨內鬥 爭涉及到軍隊菁英時,往往會出現「軍事路線鬥爭」,並將其上綱到「資產階級 軍事路線」與「無產階級軍事路線」的衝突,然而這種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的軍 事路線鬥爭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對彭德懷與林彪批鬥都有類似的情況,對這兩個

「反黨集團」的批判都牽涉到軍事路線鬥爭,然而彭德懷與林彪推行的建軍方向 不應被劃歸為「資產階級軍事路線」,對其鬥爭仍屬於黨內鬥爭的一環。77

貳、 以黨領軍

雖然中共黨、軍幹部具有雙重菁英的特質,然而自古田會議之後,「黨指揮 槍」、軍隊置於黨的絕對領導之下就成為中共黨軍關係中一個相當重要的原則,

毛澤東在《戰爭與戰略問題》一文中雖然承認「有了槍確實又可以造黨」,但仍 堅持「我們的原則是黨指揮槍,而絕不容許槍指揮黨」。78為了貫徹「黨指揮槍」

的精神,中共設計出一些制度來達成這個精神,主要是以政治委員制及黨委制來 達到「黨指揮槍」的精神。

政治委員是黨派駐於軍隊的代表,享有極高的地位,除了有監督軍事行動的 權力外,當政治委員與軍事指揮員的意見相左時,政治委員擁有最終決定權,在

《中國工農紅軍政治委員工作暫行條例》之中規定「政委不僅是蘇維埃政權在紅 軍中的代表,而同時是中國共產黨在紅軍中的全權代表」,從此可看出黨藉由派        

情況和急需解決的問題」,《羅榮桓傳》編寫組,《羅榮桓傳》(北京:當代中國出版社,2006,

第2 版),頁 350。然而當時主持軍委日常工作的林彪則認為,「這個建議的出發點是好的」,

卻會「造成軍隊在黨外來干預黨的工作的情況」以及老資格的軍隊幹部會干涉過多地方工作,引 發全國性的軍隊與地方對立,最終毛澤東贊同林彪的意見,不贊成軍隊將反映地方情況作為主要 任務之一,見李德、舒雲編著,《林彪日記》,下冊(紐約:明鏡出版社,2009),頁 786。

76 張嘉中,《權力鬥爭與軍人的政治角色:1949-1973 年的中國》(臺北:揚智文化,2008),

頁76。

77 彭德懷與林彪推行的建軍方向基本上並未推翻中共的建軍原則,如在強調現代化、正規化的 同時,仍肯定政治工作對於軍隊的重要性;並且支持軍隊的「多功能原則」,即軍隊承擔著非軍 事工作的任務。因此俞雨霖認為中共軍隊內部出現的「資產階級軍事路線」與「無產階級軍事路 線」的鬥爭,並非真正的路線衝突,僅是政治鬥爭上綱上線的結果,見俞雨霖,〈中共軍人的政 治角色:比較與歷史的觀點〉(臺北:國立政治大學東亞硏究所博士論文,1987),頁 176-177。

78 毛澤東,《毛澤東選集》,卷 2(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2 版),頁 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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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在軍隊的政治委員,實現「以黨領軍」的目的。79這種政委擁有最終決定權的 情況一直持續到對日抗戰,到了國共第二次內戰時,中共將政委制過渡到黨委 制,在黨委制裡,軍事工作歸軍事主官負責、政治工作歸政委決定,80這項制度 一直延續到現今。

中共建國初期在以蘇聯為師的前提下,大舉向蘇聯學習各種經驗,當外來的 蘇聯經驗與中共傳統經驗相牴觸時,造成中共內部不小的論爭。蘇聯在軍隊體制 上有別於中共的黨委制,採取一長制模式,由於蘇聯紅軍在二次世界大戰中的表 現,讓解放軍內部出現支持一長制與黨委制兩種對立聲音,然而原先傾向實施一 長制的彭德懷最終還是決定採取黨委制,並將軍隊的政治工作寫入《政治工作條 例》之中。彭德懷在1953 年底召開的全國軍事系統黨的高級幹部會議上,對黨 的領導與首長負責的問題部份,指出「黨的領導是完成重大的政治任務和軍事任 務的保證」,同時認為在軍隊組織關係與領導為:

在組織方面,……根據黨委員會集體領導和首長個人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採取在黨委統一(集體)領導下的首長分工負責制,即政治委員和同級的 軍事指揮員同是部隊的首長,……這種制度,是由我國軍隊在長期革命鬥 爭中形成並適合我國軍隊的情況的,它是一種既有統一(集體)領導,又 有分工負責的制度。81

而總政治部副主任蕭華則在該次會議上針對軍隊政治工作問題提出意見,針 對黨軍關係部份,強調「堅持和健全黨委制,加強黨的集體領導作用,是軍隊建 設尤其是政治工作建設的基本環節」,並且提出「集體領導是黨的領導的最高原 則」。82會議結束後中共於 1954 年 4 月頒佈《政治工作條令》,不僅將黨委集 體領導下的首長分工負責制納入條文之中,並將黨在軍隊的政治工作列入條文,

稱「中國共產黨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政治工作是我軍的生命線」,正式將黨軍關 係以正式法令條文固定下來。83

為了強化黨對軍隊的領導,除了在軍隊內部建立黨委制及政委制外,地方軍 隊在接受黨的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同時,也必須接受地方同級黨委的領導。這種 地方軍隊受軍隊系統和地方黨的委員會的雙重領導制度起源大躍進時期,毛澤東 為避免波匈事件類似情況在中國出現及要求軍隊投入大躍進運動行列,要求軍隊

       

79 轉引自施哲雄,〈江西蘇維埃時期中共黨軍關係之硏究〉(台北:國立政治大學東亞硏究所 博士論文,1987),頁 41-42。

80 王亞志回憶,沈志華、李丹慧整理,《彭德懷軍事參謀的回憶》(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

2009),頁 184-185。

81 彭德懷傳記編寫組,《彭德懷軍事文選》(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88),頁 495-496。

82 蕭華,〈關於軍隊政治工作建設的幾個問題〉,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建國以來重要文 獻選編》,第五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3),頁 103-106。

83 王亞志回憶,沈志華、李丹慧整理,《彭德懷軍事參謀的回憶》,頁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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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受軍事系統的垂直領導外,也需受地方同級黨委的領導,84具體的做法是各中 央局及省級的黨委第一書記兼任同級的大軍區及省軍區的第一政委之職務,這一 雙重領導的情況直到現今仍然存在。85

藉由軍隊的黨委會組織、政委制以及地方黨委書記兼任軍隊政委的手法,中 共將軍隊置於黨的絕對領導之下,並成為黨在各項事務的得力助手,如文革的進

藉由軍隊的黨委會組織、政委制以及地方黨委書記兼任軍隊政委的手法,中 共將軍隊置於黨的絕對領導之下,並成為黨在各項事務的得力助手,如文革的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