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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孟德爾頌十二首二重唱歌曲在合唱教學之應用

第三節 樂曲詮釋

指揮是歌曲的詮釋者,透過詮釋把歌曲的思想、內容、聲音及感情表達 出來,發揮音樂的感人效果。因此,要演唱一首動人的樂曲,除了經典的原 創外,演唱者需從原創歌曲中,分析樂曲中的各項要素,找尋適當的詮釋方 法,使聽眾了解音樂的內涵。

藝術歌曲是以詩入樂的代表,集字成句、集句成篇的歌詞成為歌曲的靈 魂,作曲家因著對歌詞的喜愛與感動,因此為之譜曲。一般而言,音樂的結 構與歌詞的格式經常不謀而合,或者相關。因此指揮在詮釋歌曲之前,首先 必須要瞭解詩文的段落及分句,在反覆唸誦詩文之後,感受文句的抑揚頓挫 及音韻的美感,如此才能更深刻地詮釋樂曲,因此,藝術歌曲的詩與樂在形 式及表現上有著密切的關連性。

這十二首二重唱歌曲建立於詩樂合一的特性,因此在詮釋時必須從歌詞 為思考重點,安排樂句中的呼吸、力度、速度、音樂性等。樂句為樂曲的基 本單位,在這十二首歌曲中,大部分樂句幾乎是四個小節為單位,因此指揮 需要求團員調整控制自己的氣息,根據完整的樂句來換氣。但〈候鳥的道別〉、

〈禮拜天早上〉、〈我怎能歡喜快樂?〉這三首樂曲,由於速度較緩,詩文及 樂句則改以二小節為單位,因此可帶領大家每二小節換氣。

除了以樂句的規律性為換氣的依據之外,指揮也必須考慮詩文的意境而 做換氣的調整,如〈民謠〉的第 8 小節中,歌詞“im Sturme dich!”(譜例 56),

此處的歌詞皆為前一句中部分詩文的重複,在語氣上有加強或呼應之意,因 此在重複歌詞時,可以用稍加停頓的方式,使詩文反覆效果更清楚。另外,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怎能歡喜快樂?〉中,演唱“Wie kann ich froh und lustig sein?”與“Wie kann ich gehn mit Band und Strauss?”(譜例 57)時,指揮可要 求歌者將此兩句的句尾唱得輕些,使歌唱更符合詩文的疑問語句,更明確詮 釋詩文的意涵及韻味。

【譜例 56】 〈民謠〉,1-11 小節

【譜例 57】 〈我怎能歡喜快樂?〉,1-9 小節

力度變化與對比是音樂表現中最顯而易見的一環,力度大小可窺見音樂 的個性,力度變化則可感受音樂中情緒張力的累積。這十二首二重唱歌曲除 了〈秋之歌〉、〈航行〉兩首情緒較激動,以中強(mf)的力度開始外,其他的 樂曲皆以弱(p)的力度為基礎;而樂句及樂段間的力度,則使樂曲的發展或表 現更為豐富,平均而言這十二首歌曲的力度以漸進式的變化為多,大致幾種 方式,分別為為了配合詩文情境而改變、為了戲劇效果、伴奏輔助情境式,

分述如下。

配合詩文情境而改變力度:以〈我願我的愛湧出〉為代表,前兩段的第 二樂句(b)以弱(p)的力度累積至下一樂句(c)的強(f),表現歌詞「我可將它交給 流動的風,好讓它乘風快樂飛去」(das gäb ich den luft'gen Winden, die trügen es lustig fort)乘風而去之暢快感,第三段開始音樂風格與前兩段完全不同,描寫 夜晚夢裡思念的情境,使樂句(e)成為全曲力度最弱之處,以甚弱(pp)的力度 開始,因此指揮者必須清楚提示歌者力度及情緒的轉變的暗示。

戲劇效果的力度變化:以〈鈴蘭與小野花〉為例,歌詞中詩文生動的擬 人化描寫與音樂的音畫手法的運用,使此曲充滿多采多姿的樣貌充滿童趣 性,第一、三段的音樂中呈現輕鬆活潑的氣氛,特別是第三段樂曲以強音結 束,有別於其他歌曲以弱音結束的方式,而在第二段歌詞描述嚴霜騎士生氣 的情景,音樂更以強音齊唱方式,呈現歌詞中沈重憤怒之氣氛;〈麥田〉的音 樂呈現出活潑歡樂的氣氛,但第三段描述麥田生活今非昔比蒼涼的景象時,

力度表現出從突強(sf)到(pp)的對比。指揮可在練唱時,以豐富的語調,朗誦 原詩的中文翻譯,使歌者明確感受詩的趣味性,增加歌唱時的想像力。

伴奏輔助情境的力度變化:以〈航行〉為代表,鋼琴前奏四小節,以四 種層次(mf-sf-f- dim)的力度呈現(譜例 58),豐富的力度,表現出歌詞中船行 在海上,隨浪花忽高忽低的情景。

【譜例 58】 〈航行〉,1-5 小節

另外,十二首樂曲中,雖無太多力度記號改變的指示,但仍從歌曲旋律 的高低及聲部合作的關係來看出樂曲中隱藏的力度變化,以〈秋之歌〉為例,

B 段以單聲部旋律接唱為主,在聲響上與前段(A1)的合唱樂段造成對比,旋 律上也比之前的音高為低。最後則是最常見在長音上的音量變化,以〈呂布 拉之歌〉第 11 至 12 小節為例,為了增加樂曲的流動性,避免樂句尾部的長 音停滯不前,伴奏旋律的音型或節奏推動樂句的流暢。

樂曲的性格除了可從力度的標示中得知,也可從速度的標示上看出,這 些歌曲中,每首樂曲都只有單一速度標示,沒有樂段間速度的轉變,偶爾為 了戲劇性的描述而標示漸慢及回到原速的術語,〈鈴蘭與小野花〉與〈麥田〉

二曲就是此類速度變化的例子。另外,〈秋之歌〉在準備進入樂曲高潮前的齊 唱樂句(第 74 至 77 小節),也有些許速度變化的標示,但其餘的歌曲皆維持 單一速度,因此指揮可視詩文的意境及自我的品味,在有限範圍內,做適當 的速度詮釋,增加樂曲詮釋的趣味。

這十二首歌曲,皆有鋼琴伴奏,因此詮釋樂曲時,鋼琴伴奏是重要的參 考依據。當鋼琴與聲樂的旋律重疊時,指揮須引領伴奏如同歌唱般的彈奏,

如〈民謠〉、〈我怎能歡喜快樂?〉。當鋼琴與歌曲旋律互相獨立、彼此交唱時,

指揮需注意二者之間的互動,掌握音樂的脈動,盡量使兩者合一,如〈秋之 歌〉、〈航行〉。

鋼琴伴奏的音樂型態是樂曲風格的表徵,如〈禮拜天早上〉,全曲以同

音持續穩定的八分音符製造出一種穩定內斂的抒情風格,因此指揮須注意彈 奏者,勿以敲打式的彈奏持續重複的單音,避免鋼琴音色過於單調,而使音 樂停滯不前。〈鈴蘭與小野花〉的鋼琴左手的切分音型,主導樂曲活潑的氣氛,

指揮需提醒鋼琴伴奏者,需配合合唱的樂句呼吸,並控制音量的大小,以免 熱鬧的伴奏聲響遮蓋過合唱的音量。

鋼琴伴奏在樂曲的和聲進行上也扮演重要角色,由於兩聲部的音高經常 皆非和弦的根音,根音常在鋼琴的左手部分,因此指揮需引導伴奏表現和聲 的變化,並適時與聲部呼應。十二首樂曲中的伴奏技巧不複雜,有時簡單而 重複,這樣的情形,容易造成速度加快,建議伴奏在彈奏時,心裡要跟著歌 者唱,以穩定樂曲的速度及帶領音樂的風格,幫助指揮及歌者在音樂詮釋上 有更好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