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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自殺未遂後家庭的適應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老人自殺未遂後家庭的適應

因為自殺未遂者是再次自殺的高危險群(Beautrais, 2004;Beck &

Steer, 1989;Sakinofsky, 2000),故自殺未遂者返家後其個人與整個家庭 的適應狀況,更可能關係著自殺未遂者是否會再次自殺。然而,自殺未 遂事件前後家庭可能面臨什麼危機與壓力?具有自殺危機的家庭又有 什麼特徵?實需要深入探討,以辨識與瞭解這些壓力與特徵,而能提供

協助之道。故本節嘗試由家庭系統的觀點檢視自殺未遂者家庭適應狀況 的內涵。

本節分成三個部分,一、引發老人自殺的可能憂慮、信念與徵兆;

二、自殺未遂事件後,家人的壓力與適應,以及三、從家庭系統理論探 究具自殺危機的家庭,詳述如下。

一、引發老人自殺的可能憂慮、信念與徵兆

任何自殺事件都有著多重複雜的原因,且彼此相互影響(李淑珺 譯,民 95;易之新譯,民 89;國立編譯館主譯,民 95;鄭泰安,民 97)。

前面章節所描述的諸多因素都是老人自殺的因素之一,其中的許多因素 屬於長期既存的,但既存的因素不一定導致自殺行為,是否成為引發致 命的導火線,在於當事人對壓力源的主觀感受與解釋(國立編譯館主 譯,民 95;鄭泰安,民 97),而這些想法可能在日常生活互動中表現出 來,故對自殺防治工作而言,這些徵兆的警覺與辨識非常重要。

老化問題是老人不同於其他年齡群自殺者的特有因素。有的老人可 能不懼怕死亡,卻害怕生病受苦,擔心著需依賴別人維持剩餘的生命;

來日不多的無望感摧毀了老人的理智、甚至喪失了改變的動機。另外,

他們可能比年輕人更常面臨失落的痛苦,例如失去健康、失去行動力、

失去認知功能、失去自我照顧的能力、失去家庭或社會中的角色、失去 技能、失去工作或工作機會、失去自我支持的方法、失去家園或珍愛的 財產、失去或預期失去摯愛,包括親人、寵物(國立編譯館主譯,民 95)。 這些失落,特別對於老年人而言,可能是引發自殺行為的警訊。在失落 的心情下,他們也可能表達出類似下列的想法,人老了沒有用、我不值 得活著(盧淑芬、熊道芬,民 92);少了我和我所引發的問題,人們會

過得比較好;或者我的疾病危及家庭的經濟與家人,如果我消失了,家 人就不用過得這麼辛苦了等等;或是企圖以「生命的尊嚴比無意義的活 著更重要」之類的信念,希望讓自殺在道德上能夠合理化(國立編譯館 主譯,民 95)。

他們也可能藉著類似下列的訊息來傳遞自殺的意圖,這是你最後一 次看到我;或者我不會再看到你等等的談話內容。而自殺最重要的訊號 則是直接表達出自殺的意念。其他可能的訊息還包括,對通常有樂趣的 事務或活動失去興趣;切斷社會互動、忽略自我照料與打扮;中斷醫療,

例如中斷進行中的特殊飲食或處方;感到絕望或無價值感;將事物整理 妥當、將物品送人、更改遺囑;累積藥物或取得其他致命方法;關注死 亡或不關心個人安全(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Marriage and Family Therapy, 2007)。

總之,上述內容都是老年人可能引發自殺的憂慮與信念,或是可能 透露出來的自殺訊息,需要我們特別的關心與留意,而家人有最多機會 獲得這些資訊。如果醫療或心理健康服務人員可以透過家人協助,從而 獲取相關訊息,及早辨識與介入,表達對老年人的善意關懷,使之抒發 並化解可能引發自殺的憂慮與信念,降低老人自殺的意圖,當能防範憾 事的發生。

二、自殺未遂事件後,家人的壓力與適應

本文分成兩部分,先說明適應的定義與適應情境的種類,再探討自 殺未遂事件後,家人的壓力與適應。

(一)適應的定義與適應情境的種類

White ( 1974 ) 認 為 所 有 關 於 處 理 壓 力 的 字 彙 中 , 以 「 適 應 」

(adjustment)一詞為最佳,其他的字彙,例如調適(accomodation)、

自我防衛(ego defense)以及因應(coping)等,都包含在適應的內涵 中。至於適應是什麼呢?Hartmann(1964)認為「適應」是個人終生維 護心理平衡的持續過程,以毋須付出太高代價的方式,去因應一個具有 一般性與可預期性的環境(引自俞筱鈞譯,民 89)。張春興(民 91)則 認為適應是指個體為了與其生活的環境(包含社會環境與自然環境)保 持和諧狀態或滿足其需求,所表現的各種反應。張氏認為 adjustment 比 adaption 含有更多的主動性。

Powell 將人的一生可能需要適應的情境分成四大類,包括常態適 應、暫時性過度壓力的適應、危機情境下的適應與行為違常的適應(俞 筱鈞譯,民 89)。Powell 認為自殺是屬於行為違常的一種,自殺未遂者 的家人所面對的情境是一種危機情境。依 Powell 對適應情境的分類,自 殺未遂者與家人共同面臨了行為違常適應與危機情境適應兩種。面對行 為違常適應情境時,會出現的主要特質為,生活的愉快感減少、問題原 因不明顯、過份與歪曲的行為。而面對危機反應時會對工作、愛與遊戲 感覺痛苦;出現較低層次的自我保護方式,包括否認、合理化等自我防 衛方式、人格型態變化等特點。危機反應的次要特點包括,感受到嚴重 及難以接受的環境壓力;身體健康惡化;組織力顯著減退;不能預測的 情緒反應;以及強烈多變的人際關係。上述特質都可能在家人自殺未遂 後的家庭中出現,值得關心與留意。

(二)自殺未遂事件後,家人的壓力與適應

自殺未遂事件發生之後,目光的焦點通常都集中在自殺未遂者身 上,往往忽略其家人所遭遇的壓力與危機。Jamison、Christopher 與 Seiden 認為自殺不僅是一種當事人否定自我的行為,同時會對周遭的其他人產

生巨大的衝擊(易之新譯,民 89;楊淑智譯,民 90)。自殺未遂事件後,

家人除了要為照顧自殺未遂者而犧牲社交生活,支付龐大的生活與醫療 費用,隨時忍受自殺未遂者易怒與令人窒息的陰鬱情緒之外,最困難的 是還要嚴密陪伴,防範隨時可能再次發生自殺的不幸事件,並且面臨不 知何時會失去他(她)的危機情境壓力(李欣容譯,民 87;Kjellin & Östman, 2005;Magne-Ingvar & Öjehagen, 1999a, 1999b;Nosek, 2003)。老人自殺 未遂後,再次自殺的可能性相當高,所以,對這些家人而言,他們的擔 心其實是很可能發生的(Beautrais, 2004;Beck & Steer, 1989;Sakinofsky, 2000)。為了因應如此強大的壓力,有的家人在遭遇第一次自殺未遂事 件之後,會認定自殺未遂者已經死了,亦即把那個他們原以為了解、不 知道自殺念頭的親人視為已經死了(楊淑智譯,民 90);Richman(1986)

則指出不少家人會在自殺未遂事件發生後不久,對自殺未遂者表達強烈 的攻擊,希望對方死去的願望,例如「下一次找高一點的地方跳」、「你 死了對大家都比較好」等氣話,其實反映出家人極度的挫折、惱怒、無 助與在意。不管這些是有意識或潛意識的行為,或許這樣對他們而言,

就不需要隨時承受親人再次自殺的焦慮、擔心與害怕。

家人與自殺未遂者相處的時候,常常如履薄冰,擔心說錯什麼話傷 害到自殺未遂者;當照顧的壓力過大,又加上面臨生計的苦惱,家人很 容易就失去耐心,可能對自殺未遂者的同情或憐憫之心都會變得勉強、

做作,關係出現隔閡(楊淑智譯,民 91)。Magne-Ingvar 與 Öjehagen(1999a)

的研究指出,接近一半的受訪家人並未與自殺未遂者直接談及自殺未遂 事件,他們不知道如何啟齒,希望能有人可以協助對話。而且有高達 93%

的受訪家人抱怨自殺未遂者住院期間,家人並未得到足夠的相關訊息,

他們對於如何照料自殺未遂者以及如何與自殺未遂者相處,常會感到困

難與困惑;接近一半的受訪家人希望接受專業的諮商協助,特別是事件 發生後不久。尤其大部分自殺未遂者仍有精神疾病與其他的問題,遺憾 的是超過 2/3 的病人因為認為精神疾病方面的處遇沒有效果而結束治 療;然而,結束專業協助導致病人需要家庭付出更多的照護與情感支 持,如果家人無法提供,這些過早退出治療的病人可能對家人形成更多 的壓力。故 Magne-Ingvar 與 Öjehagen 兩位研究者建議,以家庭為中心 的整合式服務可以增加病人參與復原治療的機會,並減輕家人的焦慮。

自殺未遂者的家人除了與自殺未遂者相處面臨了很大的困難,自殺 者的家人對於自殺事件也常感到羞恥、愧疚、憤怒、以及被自殺者遺棄

(楊淑智譯,民 90;Barlow & Morrison, 2002;Farberow, 1998;Nosek, 2003)。家人們在經歷此災難事件後面臨最主要的挑戰是,如何重新恢 復個人原本平靜的生活。在面對社會對自殺的污名化影響下,自殺事件 會使家人對於如何重新修補自我形象產生懷疑,並且產生無力感,動搖 他們對生命的控制感,被後悔的情緒所糾纏,認為如果當初可以多(少)

做什麼,自殺事件就不會發生。責怪自己疏忽的想法不斷折磨著他們,

並且持續的追問「為什麼?」卻偏偏對於偶而得到的答案感到不滿意。

自殺者的家人在自殺事件後的適應過程顯得複雜而艱辛,家人對自殺事 件得不到答案而籠罩在困惑的情緒之中(Barlow & Coleman, 2003)。此 外,他們很可能出現倦怠、偏頭痛、結腸炎、酗酒、睡眠問題、焦慮、

容易哭泣、心臟問題、常服用鎮定劑、比較容易罹患潰瘍、憂鬱症與害 怕獨處等症狀。他們可能無法與人談及自殺事件、無法與他人建立長久 的關係(楊淑智譯,民 90)。許多自殺未遂者的家人在事件後都曾有精 神疾病的問題(Kjellin & Östman, 2005;Magne-Ingvar & Öjehagen, 1999a, 1999b),而且更悲慘的是,如前文「老人自殺的家庭因素」中所提過的,

自殺者的家人自殺的可能性比一般人更高(楊淑智譯,民 90;Cheng et al.,

自殺者的家人自殺的可能性比一般人更高(楊淑智譯,民 90;Cheng et 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