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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寫作教學策略之成效分析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不同寫作教學策略之成效分析

本節所要探討的是實驗組與控制組學童經過不同的教學後,在寫作能 力上是否有所改變以及有無差異。因此將二組學生寫作後測之平均分數與 前測做一比較;在統計方法上,以不同的教學法為自變項,前測為共變項,

後測為依變項進行分析。此外,本研究將透過相依樣本t檢定,來察看不 同教學法對二組學生在寫作能力上的影響。也會針對四次實驗教學時的寫 作成績進行分析,比較二組學生這四次的寫作表現,並推測差異之原因。

壹、二組學生寫作成績共變數分析

實驗組與控制組學生在寫作前測的成績分別是 55.680 分與 60.778 分,在統計上雖無顯著差異,但考慮其分數仍有 5 分左右的差別,因此採 用以不同的教學法為自變項,前測為共變項,後測為依變項進行共變數分 析;其結果分述如下:

表4-2-1 二組學生作文前、後測成績描述統計表

項目 組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的 標準誤 實驗組 25 55.680 19.495 3.899 前測

控制組 27 60.778 17.114 3.293 實驗組 25 66.180 22.144 4.429 後測

控制組 27 66.889 19.906 3.831

表4-2-2 二組學生作文成績誤差變異量的 Levene 檢定摘要表

F 檢定 分子自由度 分母自由度 顯著性

3.491 1 50 .068

*p<.05

表4-2-3 二組學生作文成績差異性共變數分析摘要表 進步;但控制組仍是稍高於實驗組。而表4-2-2顯示:二組學生的Levene 變 異數同質性檢定未達顯著(F=3.491,p =.068>.05),顯示二組學生的成 績離散情形並不明顯。再由表4-2-3可以得知:共變項作文前測效果達到 顯著(F=179.158,p=.000<.05),表示共變項對依變項的解釋力高。但 組間效果未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水準(F =2.639,p =.111>.05),表示接 受「情境式遊戲教學策略輔助作文教學」與「傳統式作文教學」之學生在

由表 4-2-4 可以得知:實驗組與控制組學生在經過實驗教學後,各 分量表的後測成績均高於前測,說明了兩種教學皆有正面的效果。為了更 進一步瞭解二組學生寫作能力的改變與差異,因此以不同的教學法為自變 項,各分量表前測成績為共變項、後測成績為依變項,進行共變數分析;

其結果分述如下:

表4-2-5 二組學生「文字修辭」前、後測成績描述統計表

項目 組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的 標準誤 實驗組 25 20.380 6.292 1.258 前測

控制組 27 21.482 6.237 1.200 實驗組 25 22.980 7.256 1.451 後測

控制組 27 22.759 6.760 1.301

表4-2-6 二組學生「文字修辭」成績誤差變異量的 Levene 檢定摘要表 F 檢定 分子自由度 分母自由度 顯著性

3.599 1 50 .064

*p<.05

表4-2-7 二組學生「文字修辭」成績差異性共變數分析摘要表

變異來源 型 III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校正後的

模式 1805.159(b) 2 902.580 68.314 .000 截距 32.158 1 32.158 2.434 .125 前測 1804.527 1 1804.527 136.580 .000*

組別 21.008 1 21.008 1.590 .213 誤差 647.399 49 13.212

總和 29639.500 52 校正後的

總數 2452.558 51

R 平方 = .736 (調過後的 R 平方 = .725)

由表 4-2-5 可以得知,經過教學後,二組學生在「文字修辭」的成績 均有進步;而且實驗組略高於控制組。而表 4-2-6 顯示:二組學生的 Levene 變異數同質性檢定未達顯著(F=3.599,p =.064>.05),顯示二組學生的 成績離散情形並不明顯。再由表 4-2-7 可以得知:共變項前測效果達到顯 著(F=136.580,p=.000<.05),表示共變項對依變項的解釋力高。但組 間效果未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水準(F =1.590,p =.213>.05),表示接受

「情境式遊戲教學策略輔助作文教學」與「傳統式作文教學」之學生在寫 作後測中「文字修辭」的表現上無顯著差異。

表4-2-8 二組學生「內容思想」前、後測成績描述統計表

項目 組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的 標準誤 實驗組 25 19.020 6.661 1.332 前測

控制組 27 20.093 6.363 1.22 實驗組 25 22.000 7.555 1.511 後測

控制組 27 23.241 7.142 1.374

表4-2-9 二組學生「內容思想」成績誤差變異量的 Levene 檢定摘要表 F 檢定 分子自由度 分母自由度 顯著性

1.634 1 50 .207

*p<.05

*p<.05

表4-2-10 二組學生「內容思想」成績差異性共變數分析摘要表 變異數同質性檢定未達顯著(F=1.634,p =.207>.05),顯示二組學生的 成績離散情形並不明顯。再由表 4-2-10 可以得知:共變項前測效果達到 顯著(F=99.089,p=.000<.05),表示共變項對依變項的解釋力高。但組 間效果未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水準(F =.044,p =.834>.05),表示接受「情 境式遊戲教學策略輔助作文教學」與「傳統式作文教學」之學生在寫作後

表4-2-12 二組學生「組織結構」成績誤差變異量的 Levene 檢定摘要表 F 檢定 分子自由度 分母自由度 顯著性

3.189 1 50 .080

*p<.05

表4-2-13 二組學生「組織結構」成績差異性共變數分析摘要表

變異來源 型 III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校正後的

模式 1777.461(b) 2 888.731 53.045 .000 截距 121.158 1 121.158 7.231 .010 前測 1776.205 1 1776.205 106.015 .000*

組別 112.821 1 112.821 6.734 .012*

誤差 820.962 49 16.754 總和 25614.500 52

校正後的

總數 2598.423 51

R 平方 = .684 (調過後的 R 平方 = .671)

由表 4-2-11 可以得知,經過教學後,二組學生在「組織結構」的成 績均有進步;而且實驗組高於控制組。而表 4-2-12 顯示:二組學生的 Levene 變異數同質性檢定未達顯著(F=3.189,p =.080>.05),顯示二組學生的 成績離散情形並不明顯。再由表 4-2-13 可以得知:共變項前測效果達到 顯著(F=106.015,p=.000<.05),表示共變項對依變項的解釋力高,且 組間效果亦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水準(F =6.734,p =.012<.05),表示接 受「情境式遊戲教學策略輔助作文教學」之學生在寫作後測中「組織結構」

的表現上明顯優於接受「傳統式作文教學」之學生。

*p<.05

貳、二組學生寫作成績相依樣本 t 檢定

表4-2-16 二組學生「內容思想」成績前後測相依樣本t檢定摘要表

依變項進行共變數分析;其結果分述如下:

表4-2-18 二組學生第一次教學後寫作成績描述統計表

組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實驗組 25 59.120 20.116 控制組 27 62.759 21.077

表4-2-19 二組學生第一次教學後寫作成績的 Levene 檢定摘要表 F 檢定 分子自由度 分母自由度 顯著性

.897 1 50 .348

*p<.05

表4-2-20 二組學生第一次教學後寫作成績差異性共變數分析摘要表 變異來源 型 III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校正後的

模式 14230.432(b) 2 7115.216 48.397 .000 截距 258.353 1 258.353 1.757 .191 前測 14058.512 1 14058.512 95.625 .000*

組別 13.579 1 13.579 .092 .762 誤差 7203.813 49 147.017

總和 214987.250 52 校正後的

總數 21434.245 51

R 平方 = .664 (調過後的 R 平方 = .650)

由表 4-2-18 可以得知,第一次教學後的寫作成績平均數是控制組高 於實驗組。而表 4-2-19 顯示:二組學生的 Levene 變異數同質性檢定未達 顯著(F=.897,p =.348>.05),顯示二組學生的成績離散情形並不明顯。

再由表 4-2-20 可以得知:共變項作文前測效果達到顯著(F=95.625,

p=.000<.05),表示共變項對依變項的解釋力高。但組間效果未達到統計

*p<.05

上的顯著水準(F =.092,p =.762>.05),表示二組學生第一次教學後的 寫作成績並無明顯差異。

表4-2-21 二組學生第二次教學後寫作成績描述統計表

組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實驗組 25 63.560 19.336 控制組 27 60.537 20.731

表4-2-22 二組學生第二次教學後寫作成績的 Levene 檢定摘要表 F 檢定 分子自由度 分母自由度 顯著性

.125 1 50 .726

*P<.05

表4-2-23 二組學生第二次教學後寫作成績差異性共變數分析摘要表 變異來源 型 III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校正後的

模式 12131.493(b) 2 6065.747 36.540 .000 截距 728.729 1 728.729 4.390 .041 前測 12012.871 1 12012.871 72.364 .000*

組別 685.896 1 685.896 4.132 .048*

誤差 8134.252 49 166.005 總和 220091.750 52

校正後的

總數 20265.745 51

R 平方 = .664 (調過後的 R 平方 = .650)

由表 4-2-21 可以得知,第二次教學後的寫作成績平均數是實驗組高

*P<.05

顯著(F=.125,p =.726>.05),顯示二組學生的成績離散情形並不明顯。

再由表 4-2-23 可以得知:共變項作文前測效果達到顯著(F=72.364,

p=.000<.05),表示共變項對依變項的解釋力高。而且組間效果亦達到統 計上的顯著水準(F =4.132,p =.048<.05),表示實驗組在第二次教學 後的寫作成績明顯優於控制組。

表4-2-24 二組學生第三次教學後寫作成績描述統計表

組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實驗組 25 65.860 18.7961 控制組 27 63.741 21.631

表4-2-25 二組學生第三次教學後寫作成績的 Levene 檢定摘要表 F 檢定 分子自由度 分母自由度 顯著性

1.949 1 50 .169

*p<.05

表4-2-26 二組學生第三次教學後寫作成績差異性共變數分析摘要表 變異來源 型 III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校正後的

模式 4311.507(b) 2 2155.754 6.444 .003 截距 5663.110 1 5663.110 16.929 .000 前測 4253.207 1 4253.207 12.715 .001*

組別 279.786 1 279.786 .836 .365 誤差 16391.238 49 334.515

總和 238780.750 52 校正後的

總數 20702.745 51

R 平方 = .208 (調過後的 R 平方 = .176) *p<.05

由表 4-2-24 可以得知,第三次教學後的寫作成績平均數是實驗組高 於控制組。而表 4-2-25 顯示:二組學生的 Levene 變異數同質性檢定未達 顯著(F=1.949,p =.169>.05),顯示二組學生的成績離散情形並不明顯。

再由表 4-2-26 可以得知:共變項作文前測效果達到顯著(F=12.715,

p=.001<.05),表示共變項對依變項的解釋力高。但組間效果未達到統計 上的顯著水準(F =.836,p =.365>.05),表示二組學生第三次教學後的 寫作成績並無明顯差異。

表4-2-27 二組學生第四次教學後寫作成績描述統計表

組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實驗組 25 68.600 20.174 控制組 27 61.704 20.737

表4-2-28 二組學生第四次教學後寫作成績的 Levene 檢定摘要表 F 檢定 分子自由度 分母自由度 顯著性

.617 1 50 .436

*p<.05

表4-2-29 二組學生第四次教學後寫作成績差異性共變數分析摘要表 變異來源 型 III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校正後的

模式 12750.950(b) 2 6375.475 35.441 .000 截距 1092.869 1 1092.869 6.075 .017 前測 12133.599 1 12133.599 67.451 .000*

組別 1606.683 1 1606.683 8.932 .004*

誤差 8814.531 49 179.888 總和 241395.500 52

校正後的

總數 21565.481 51

由表 4-2-27 可以得知,第四次教學後的寫作成績平均數是實驗組高 於控制組。而表 4-2-28 顯示:二組學生的 Levene 變異數同質性檢定未達 顯著(F=.617,p =.436>.05),顯示二組學生的成績離散情形並不明顯。

再由表 4-2-29 可以得知:共變項作文前測效果達到顯著(F=67.451,

p=.000<.05),表示共變項對依變項的解釋力高。而且組間效果亦達到統 計上的顯著水準(F =8.932,p =.004<.05),表示實驗組在第四次教學 後的寫作成績明顯優於控制組。

肆、小結

本節旨在探討實驗組與控制組在經過不同教學策略的寫作課程後,在 寫作能力上是否有所改變,以及比較二組學生在成績上的差異。主要透過 共變數分析與相依樣本 t 檢定等統計方法來分析二組成績上的差別,其研 究結果如下:

一、 經過實驗教學後,實驗組與控制組二班學生之寫作成績均有顯 著提升,但是二組並無顯著的差異。

二、 經過實驗教學後,實驗組與控制組二班學生在「文字修辭」分 量表之成績均有提升,但是並無顯著的差異。

三、 經過實驗教學後,實驗組與控制組二班學生在「內容思想」分 量表之成績均有提升,但是並無顯著的差異。

四、 經過實驗教學後,實驗組與控制組二班學生在「組織結構」分 量表之成績均有提升,且實驗組明顯優於控制組。

五、 經過實驗教學後,實驗組在「整體總分」、「文字修辭」、「內容 思想」「組織結構」均有顯著提升,而控制組只有在「整體總分」

五、 經過實驗教學後,實驗組在「整體總分」、「文字修辭」、「內容 思想」「組織結構」均有顯著提升,而控制組只有在「整體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