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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背景變項在國中教師教學行為的差異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不同的背景變項在國中教師教學行為的差異分析

一、不同性別之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的差異分析

本研究以男、女教師為自變項,「課程與教學」、「班級經營」、「師生互動」、

「個別差異」及「整體教學行為」為依變項。由統計軟體SPSS for Windows 13.0 分別算出每題平均數、標準差及 t 值,以瞭解不同性別的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各層 面及整體教學行為層面的差異情形,如表4-10 所示。

4-10 不同性別之國中教師教學行為的 t 考驗分析摘要表 N=311 教學行為層面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課程與教學 1. 男 2. 女

117 4.20 0.51

0.62 3.62***

194 3.97 班級經營 1. 男

2. 女

117 4.27 0.54

0.60 2.45*

194 4.11 師生互動 1. 男

2. 女

117 4.35 0.51

0.58 2.04*

194 4.21 個別差異 1. 男

2. 女

117 4.18 0.61

0.70 2.23*

194 4.00

整體層面 1. 男 117 4.25 0.49 2.77**

2. 女 194 4.07 0.58

* p<.05 ** p<.01 *** p<.001

由表 4-3-1 指出,從教學行為的各分層面上來說,男教師在教學行為上的「課 程與教學」(t=3.62,p<.001)、「班級經營」(t=2.45,p<.05)、「師生互動」(t=2.04,

p<.05)、「個別差異」(t=2.23,p<.05)四個分層面的平均數皆高於女教師,經過 t 考驗的結果分析得知,也皆達顯著水準,表示男、女教師在教學行為各分層面上 有顯著差異,就平均數分析得知:

(一)就「課程與教學」層面,男教師(M=4.20)顯著高於女教師(M=3.97)。

(二)就「班級經營」層面,男教師(M=4.27)顯著高於女教師(M=4.11)。

(三)就「師生互動」層面,男教師(M=4.35)顯著高於女教師(M=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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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個別差異」層面,男教師(M=4.18)顯著高於女教師(M=4.00)。

男教師在整體教學行為上的平均數明顯高於女教師,但經過 t 考驗的結果,

達 .01 的顯著水準,表示男、女教師在整體教學行為上有顯著差異。

上述分析結果得知,不同性別之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的分層面及整體教學行 為層面上有顯著差異。研究假設2-1:不同性別的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各層面 及整體面上有顯著差異,獲得支持。

本研究結果推論,男性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上較女性國中教師趨於進步取 向。本研究結果與顏銘志(1996)的研究結果相同;與王美華(2006)、吳正成

(2005)、黃慶芳(2006)、蘇素慧(2002)的研究結果不相同,四位專家學者 之研究結果認為,女性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較男性國中教師趨於進步取向,但從 研究者的教學經驗中發現,就學校行政體制上來說,學務主任、生教組長及體育 組長多由男教師擔任,接觸學生的機會很多,管理學生方面也有獨到的教育方法,

對於女老師來說,只用柔性勸導行為偏差的學生,仍是不足的,還是需要男教師 適時地協助。因而本研究推論男性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上會比女性國中教師更趨 向進步且多元化的教學行為取向。

二、不同最高學歷之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的差異分析

本研究以「大學」及「碩士以上」為自變項,「課程與教學」、「班級經營」、「師 生互動」、「個別差異」及「整體教學信念」為依變項。由統計軟體SPSS for Windows 13.0 分別算出每題平均數、標準差及 t 值,以瞭解不同最高學歷的國中教師在教學 行為各層面及整體教學行為層面的差異情形,如表4-1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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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差異」及「整體教學行為」為依變項。由統計軟體SPSS for Windows 13.0 分別算出每題平均數、標準差及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以瞭解不同服務年資的

82 差異。在「師生互動」(F=2.83,p<.05)達 .05 的顯著水準,進行 Scheffe’事後比 較發現,「21 年(含)以上」組(M=4.48)高於「5 年(含)以下」組(M=4.12)。研究 結果表示,在「師生互動」層面上,服務年資「21 年(含)以上」的國中教師比服務 年資「5 年(含)以下」的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上偏向進步取向。

就教學行為整體層面而言,不同服務年資之國中教師在「整體教學行為」未 達 .05 的顯著水準,表示不同服務年資的國中教師在「整體教學行為」上沒有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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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92,p<.01)、「個別差異」(F=6.63,p<.001)與「整體教學信念」(F=8.49,

p<.001)皆達顯著水準,進行 Scheffe’事後比較發現:

(一)在「課程與教學」層面

「12 班(含)以下」組(M=4.63)高於「13-36 班」組(M=4.05);「12 班(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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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組(M=4.63)高於「37-60 班」組(M=3.95);「12 班(含)以下」組(M=4.63)

高於「60 班以上」組(M=4.12)。研究結果表示,在「課程與教學」層面上,學 校規模「12 班(含)以下」的國中教師比學校規模「13-36 班」、「37-60 班」及「60 班以上」的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上偏向進步取向。

(二)在「班級經營」層面

「12 班(含)以下」組(M=4.81)高於「13-36 班」組(M=4.13);「12 班(含) 以下」組(M=4.81)高於「37-60 班」組(M=4.10);「12 班(含)以下」組(M=4.81)

高於「60 班以上」組(M=4.21)。研究結果表示,在「班級經營」層面上,學校 規模「12 班(含)以下」的國中教師比學校規模「13-36 班」、「37-60 班」及「60 班以上」的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上偏向進步取向。

(三)在「師生互動」層面

「12 班(含)以下」組(M=4.70)高於「13-36 班」組(M=4.26);「12 班(含) 以下」組(M=4.70)高於「37-60 班」組(M=4.18)。研究結果表示,在「師生互 動」層面上,學校規模「12 班(含)以下」的國中教師比學校規模「13-36 班」、「37-60 班」及「60 班以上」的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上偏向進步取向。

(四)在「個別差異」層面

「12 班(含)以下」組(M=4.71)高於「13-36 班」組(M=4.03);「12 班(含) 以下」組(M=4.71)高於「37-60 班」組(M=4.00);「12 班(含)以下」組(M=4.71)

高於「60 班以上」組(M=4.07)。研究結果表示,在「個別差異」層面上,學校 規模「12 班(含)以下」的國中教師比學校規模「13-36 班」、「37-60 班」及「60 班以上」的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上偏向進步取向。

就教學行為整體層面而言,不同學校規模之國中教師在「整體教學行為」的 差異達 .001 的顯著水準,表示不同學校規模的國中教師在「整體教學行為」上有 高度的顯著差異。再以 Scheffe’事後比較發現,「12 班(含)以下」組(M=4.72)高 於「13-36 班」組(M=4.12);「12 班(含)以下」組(M=4.72)高於「37-60 班」組

(M=4.06);「12 班(含)以下」組(M=4.72)高於「60 班以上」組(M=4.17);。

研究結果表示,在「整體教學行為」層面上,學校規模「12 班(含)以下」的國中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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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比學校規模「13-36 班」、「37-60 班」及「60 班以上」的國中教師,在整體教 學行為上偏向進步取向。

分析結果發現,不同學校規模的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的分層面及整體教學行 為層面上有顯著差異。研究假設2-4:不同學校規模的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各 層面及整體面上有顯著差異,完全獲得支持。

研究結果指出,學校規模較小的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上優於學校規模中型以 上的國中教師。本研究與王秀惠(2003)、王美華(2006)、吳正成(2005)、黃 慶芳(2006)、顏銘志(1996)、蘇素慧(2002)、蘇怡珍(2008)的研究結果不 相同,七位專家學者之研究結果指出不同學校規模的教師在教學行為層面及整體 層面上均傾向進步取向,但整體教學行為不因學校規模的不同而有差異。本研究 發現,學校規模較小的國中教師對於教師同儕與師生之間互動上較密切,彼此有 較多的溝通機會,而大型學校的國中教師,難有機會瞭解彼此,有較少的溝通機 會,彼此之間趨於陌生,由此可知,學校規模較小的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上會優 於學校規模較大的國中教師。

五、不同任教職務之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的差異分析

本研究以不同任教職務為自變項,分別為「導師」、「專任教師」、「行政人員」; 以「課程與教學」、「班級經營」、「師生互動」、「個別差異」及「整體教學信念」

為依變項。由統計軟體SPSS for Windows 13.0 分別算出每題平均數、標準差及進 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以瞭解不同任教職務的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各層面及整體 教學行為層面的差異情形,如表4-14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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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 4-14 發現,在教學行為各分層面的差異情形,不同任教職務的國中教師 在「學生的差異」未達 .05 的顯著水準,表示不同任教職務的國中教師在「個別 差異」層面上並無顯著差異。在「課程與教學」(F=5.72,p<.05)、「班級經營」

(F=3.65,p<.05)、「師生互動」(F=3.23,p<.05)與「整體教學行為」(F=4.16,

p<.05)皆達顯著水準,進行 Scheffe’事後比較發現:

(一)在「課程與教學」層面

「行政人員」組(M=4.23)高於「導師」組(M=3.96)。研究結果表示,在「課 程與教學」層面上,任教職務為「行政人員」的國中教師比任教職務為「導師」

的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上偏向進步取向。

(二)在「班級經營」層面

「行政人員」組(M=4.31)高於「導師」組(M=4.10)。研究結果表示,在「班 級經營」層面上,任教職務為「行政人員」的國中教師比任教職務為「導師」的 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上偏向進步取向。

(三)在「師生互動」層面

「行政人員」組(M=4.37)高於「導師」組(M=4.18)。研究結果表示,在「師 生互動」層面上,任教職務為「行政人員」的國中教師比任教職務為「導師」的 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上偏向進步取向。

就教學行為整體層面而言,不同任教職務之國中教師在「整體教學行為」的 差異達 .05 的顯著水準,表示不同任教職務的國中教師在「整體教學行為」上有 顯著差異。再以 Scheffe’事後比較發現,「行政人員」組(M=4.27)高於「導師」

組(M=4.06)。研究結果表示,在「整體教學行為」層面上,任教職務為「行政人 員」的國中教師比任教職務為「導師」的國中教師,在整體教學行為上偏向進步 取向。

上述資料所示,不同任教職務的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分層面上的「課程與教 學」、「班級經營」、「師生互動」及整體教學行為層面上有顯著差異。研究假設2-5:

不同任教職務的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各層面及整體面上有顯著差異,大部分 獲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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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括研究結果發現,擔任「行政人員」的國中教師在教學行為上優於擔任「導 師」的國中教師,本研究與王美華(2006)的研究結果相同,與王秀惠(2003)、

黃慶芳(2006)、蘇鳳珠(2002)、蘇怡珍(2008)的研究結果不相同,四位專家 學者之研究結果發現不同任教職務的教師在教學行為層面及整體層面上均傾向進 步取向,但整體教學行為不因任教職務的不同而有差異。研究者推論,近年來的 教改,讓國中教師們有更多接受專業挑戰的機會,多數國中教師也能接受教改的 挑戰,行政人員所面臨的挑戰比一般教師要多,可見,擔任行政工作的國中教師 持有高度的教育信念之外,在教學行為上也高於擔任導師及專任教師的國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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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國中教師教學信念與教學行為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