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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背景變項的桃園縣國小教師在生活壓力之差異

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二節 不同背景變項的桃園縣國小教師在生活壓力之差異

根據性別、年齡、任教職務、教學年資、學校規模、婚姻狀況、最小子女年 齡和收入等背景變項討論桃園縣國小教師在生活壓力之差異。

一、性別

就不同性別的國小教師在生活壓力各層面及整體上進行 t 考驗,分析結果如表 4-5 所示:

表4-5 不同性別的國小教師在生活壓力分層及整體上之差異情形 生活壓力

各層面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1)男 152 1.89 0.81 工作壓力

(2)女 420 1.67 0.73 3.133*

1>2 (1)男 152 1.42 0.86 個人壓力

(2)女 420 1.24 0.74 2.328*

1>2 (1)男 152 1.29 0.82 家庭壓力

(2)女 420 1.14 0.75 2.025

(1)男 152 1.53 0.75 整體生活壓力

(2)女 420 1.35 0.65 2.684

*p<.05

由表 4-5 可知,經過 t 考驗後,不同性別的國小教師在「工作壓力」(t =3.133,

p<.05)和「個人壓力」(t =2.328,p<.05)感受達顯著差異,顯示在「工作壓力」

和「個人壓力」感受上男性教師高於女性教師。至於男女教師在「整體生活壓力」

和「家庭壓力」層面感受無顯著差異。

二、年齡

就不同年齡的國小教師在生活壓力分層及整體上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分 析結果如表4-6 所示:

表4-6 不同年齡的國小教師在生活壓力分層及整體上之差異情形

表4-7 不同擔任職務的國小教師在生活壓力分層及整體上之差異情形 生活壓力

各層面 組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事後比較 (1)教師兼行政 155 1.87 0.81

(2)級任教師 358 1.65 0.71 工

作 壓

力 (3)科任教師 59 1.77 0.83

4.778** 1 > 2

(1)教師兼行政 155 1.47 0.78 (2)級任教師 358 1.20 0.73 個

人 壓

力 (3)科任教師 59 1.37 0.93

7.156** 1 > 2

(1)教師兼行政 155 1.25 0.76 (2)級任教師 358 1.12 0.75 家

庭 壓

力 (3)科任教師 59 1.36 0.86

3.364* 1 > 2

(1)教師兼行政 155 1.53 0.69 (2)級任教師 358 1.32 0.65 整

體 生 活 壓

力 (3)科任教師 59 1.50 0.77

5.801** 1 > 2

*p<.05 **p<.01

由表4-7 可知,於 t 考驗後發現,在「工作壓力」(F =4.778,p<.01)、「個人 壓力」(F =7.156,p<.01)、「家庭壓力」(F =3.364,p<.05)和「整體生活壓力」

(F =5.801,p<.01)感受達顯著差異,進行事後比較,發現「教師兼行政」教師 壓力高於「級任教師」。

四、教學年資

就不同教學年資的國小教師在生活壓力分層及整體上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 析,分析結果如表4-8 所示:

表4-8 不同服務年資的國小教師在生活壓力分層及整體上之差異情形

由表4-8可知,「個人壓力」方面(F =4.180,p<.01)、「家庭壓力」方面(F

=3.128,p<.05)和「整體生活壓力」(F =2.884,p<.05)感受達顯著差異,經事 後比較,發現在「家庭壓力」和「整體生活壓力」感受上,服務年資「6-10年」教

師高於服務年資「5年以下」教師;在「個人壓力」感受上,服務「年資6-10年」

表4-10 不同婚姻狀況的國小教師在生活壓力分層及整體上之差異情形 生活壓力

各層面 組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未婚 161 1.70 0.80 已婚 399 1.74 0.74 工

作 壓

力 其他 12 1.62 0.59

0.240

未婚 161 1.32 0.84 已婚 399 1.29 0.76 個

人 壓

力 其他 12 1.02 0.61

0.812

未婚 161 1.08 0.81 已婚 399 1.23 0.76 家

庭 壓

力 其他 12 0.99 0.57

2.495

未婚 161 1.37 0.74 已婚 399 1.42 0.67 整

體 生 活 壓

力 其他 12 1.21 0.45

0.766

表4-10 可知,整體整體和各分層面生活壓力而言,不同婚姻狀況的國小教師 均無顯著差異。

七、最小子女年齡

就不同最小子女年齡的國小教師在生活壓力分層及整體上進行單因子變異數 分析,分析結果如表4-11 所示:

表4-11 不同最小子女年齡的國小教師在生活壓力分層及整體上之差異情形

表4-11可知,在「個人壓力」(F =2.264,p<.05)感受達顯著差異,經事後 比較,發現在「個人壓力」感受上最小子女年齡「3-6歲」教師高於最小子女年齡

「19歲以上」教師。至於在「工作壓力」和「家庭壓力」層面的感受,均無顯著 差異。

八、個人月收入

<.001)和「整體生活壓力」(F =5.864,p<.001)感受達顯著差異,經事後比較,

發現在「工作壓力」感受上,月收入佔全家月收入51%~80%(家計負擔中上程度)

的教師,壓力高於不需負擔家計的教師。在「家庭壓力」感受上,月收入佔全家 月收入 31%~80%和 80%以上(家計負擔中等程度和家計負擔沉重)的教師,壓

力高於不需負擔家計的教師。在「整體生活壓力」感受上月收入佔全家月收入 51

(一)性別、年齡變項在生活壓力上之討論

不同性別在整體生活壓力未達顯著差異,與王淑蓉(2008)比較台北縣市國 小教師和周金蘭(2011)比較高雄市級任教師的研究結果相同,而和馮美珠(2008)

比較高高屏國小教師的研究結果不符合。就生活壓力各分層面而言,男性教師的

「工作壓力」和「個人壓力」感受大於女性教師,推論原因,可能男性教師在家 庭、社會、職業和自我期許揹負較大責任,面臨許多矛盾與角色衝突,而女性教 師雖然也具有相同的壓力,但較願意主動尋找紓發壓力的方法。

不同年齡在整體生活壓力未達顯著差異,與馮美珠(2008)、王淑蓉(2008)

和周金蘭(2011)的研究結果相同。就生活壓力各分層面而言,年齡31-40歲教師 的「個人壓力」大於51歲以上教師,可能31-40歲教師在婚姻情感、專業進修上有 較多困擾,而51歲以上教師對自己的生活比較能掌控。

(二)任教職務、教學年資和學校規模變項在生活壓力上之討論

不同任教職務教師在整體生活壓力和各分層面壓力感受皆達顯著差異,教師 兼行政教師壓力大於級任教師,此結果與馮美珠(2008)和王淑蓉(2009)不同。

推論原因,可能是研究對象區域不同有關,桃園縣兼行政教師常受教育行政機關 委託辦理各類活動,因此承受較多生活壓力。

不同教學年資的國小教師在整體生活壓力感受達顯著差異,與王淑蓉(2009)

相同。就生活壓力各分層面而言,在「個人壓力」感受上教學年資6-10年教師大於 教學年資21年以上教師。可能是年資較淺教師在進修、感情、超額教師等壓力大。

在「家庭壓力」感受上教學年資6-10年教師大於教學年資5年以下教師,可能年資 6-10年教師剛踏入婚姻或為人父母,因此家庭壓力大於教學年資5年以下新進教師。

不同學校規模的國小教師在整體生活壓力和各層面上的壓力感受均未達顯著 差異,此結果與馮美珠(2008)研究結果相同。推論原因,可能是大型學校較常 受教育行政機關委託辦理舉辦各類活動,而小型學校教師則常要兼任行政工作,

因此不同學校規模的教師所感受到的壓力無大小之分。

(三)婚姻狀況、最小子女年齡和收入變項在生活壓力上之討論

不同婚姻狀況的國小教師在整體生活壓力和各層面上的壓力感受未達顯著差 異,此與王淑蓉(2008)比較台北縣市國小教師研究結果不同但與馮美珠(2008)

比較高高屏國小教師相同,原因可能是王淑蓉取樣對象是台北縣市教師,且已婚 教師在日常生活負擔承受較大壓力有關。

不同最小子女年齡的國小教師在在整體生活壓力達顯著差異,此結果與王淑 蓉(2008)研究結果相同。就生活壓力各分層面而言,在「個人壓力」層面最小子 女年齡3-6歲教師壓力感受大於最小子女年齡19歲以上教師,顯示最小子女年齡越 小,日常瑣事和要兼顧的事情越多造成壓力越大。

不同收入的國小教師在整體生活壓力、工作壓力和家庭壓力層面達顯著差 異,且不需負擔家計的教師壓力感受小於需要負擔家計的教師,顯示收入多寡及 可自由運用之金錢與生活壓力感受習習相關。

第三節 不同背景變項的桃園縣國小教師在休閒活動參與之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