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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整國內外關於生命意義感的實徵研究中,研究對象年齡層從青少年到高 齡者,包含各個職業別與族群,依不同族群對象探討影響生命意義的決定因素與 變項解釋力。國內仍未見針對諮商心理師的生命意義感之相關研究,因此本研究 根據研究目的與研究對象,以下將統整與諮商心理工作特性與工作場域較為相 近的學校輔導人員、教師(統稱教師)與護理人員,在生命意義相關研究結果以 及背景變項間的相關性整理歸納如下:

一、性別

關於生命意義感與性別的研究,吳秋芬(2011)以國小教師為研究對象,結 果顯示男老師具有較高的生命意義,且顯著高於女性。研究者推測原因,可能是 男老師對自己的人生目標比較明確,方向感與執行較積極,因而有較高的生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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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感(吳秋芬,2011)。另外劉純如(2008)研究結果亦發現不同性別的國小教 師在生命意義感具有顯著差異。然而也有部分研究結果顯示,不同性別並不會影 響教師個體的生命意義(楊斯盛,2015)。國內諮商心理師一直都是女性多男性

(林家興,2008),性別是否在生命意義感有差異值得進一步探究。

二、年齡

針對生命意義感與年齡的相關研究,黃書品(2012)以學校衛生護理人員為 研究對象,結果顯示年齡愈高的的護理人員其生命意義感愈高;楊斯盛(2015)、

呂淑惠與吳明隆(2014)、吳秋芬(2011)以教師為研究對象,結果均發現不同 年齡之受測教師在生命意義感具有顯著差異。戴玉錦(2005)研究高中職輔導教 師,30-34 歲高中職輔導教師擁有較高的整體生命意義感;呂淑惠等人(2014)

研究發現,51 歲以上的特教教師,在「苦難接納」層面平均分數高於 31-40 歲教 師,研究者推究原因,可能隨著年齡的增長,人生閱歷和生命經驗愈豐富,較能 接受生活的困境、挫折與苦難。反之,張庭禎(2012)針對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為研究對象,發現在整體生命意義上並無顯著差異;推測原因可能每個人自我生 命經驗的整理程度不同有關(張庭禎,2012)。

三、工作年資

以工作年資為變項的研究中,劉純如(2008)以高屏國小教師為研究對象,

結果發現不同服務年資之受測教師在生命意義感具有顯著差異。另外,韓楷檉與 林裕堯(2015)、楊斯盛(2015)的研究結果顯示,國小輔導人員及教師的服務 年資與其個體的生命意義感並無顯著差異性。諮商工作年資代表專業知能與實 務經驗的累積,工作經驗的資歷是否會對生命意義感產生影響,是本研究關心的 議題。

四、婚姻狀況

探討婚姻狀況是否會影響生命意義感的研究中,黃書品(2012)、吳秋芬

(2011)研究結果均顯示,教師、護理人員的生命意義感會因婚姻狀態而有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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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的差異。研究者推測原因,有偶者對伴侶或家庭多了一份責任與使命感,雖 然多了承擔,然而也較清楚生命目標(吳秋芬,2011)。由相關研究得知,婚 姻狀況在生命意義感上可能有所差異,諮商心理師婚姻狀況,是否有助於心理 支持進而提升生命意義感,我們將進一步探求。

五、有無子女

華人社會中,子女常是情感慰藉、人際支持、生命意義的重要來源(吳秋芬,

2011)。以有無子女為變項的研究中,吳秋芬(2011)研究結果,發現有子女者 的教師,其生命意義感程度較高。由相關研究得知,教師有無子女在生命意義感 上會有顯著差異,在逐漸高齡化、少子化的台灣,諮商心理師有無子女,是否影 響其生命意義感,將做進一步探討。

統整以上關於學校輔導人員、教師與醫護人員在生命意義相關實證研究之 文獻,發現研究對象之性別、年齡、工作年資、婚姻狀況、有無子女等背景變項 在生命意義感可能會有差異性。因此,本研究將持續探討上述五項背景變項外,

亦考量諮商心理師的特性,將月收入、工作型態/場域、工作時數等變項納入本研 究中,以了解不同背景變項之諮商心理師在生命意義感的差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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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專業耗竭及相關研究

諮商心理師在助人的歷程中,經常性接觸當事人的負向思緒或重大創傷,不 僅要能感同身受其困境又需專業知能的處遇,還要面對當事人的種種期待;因此 Skovholt (2001)指稱諮商工作的特殊性,是一種自我犧牲的表現,其工作本身 就是一個極具情緒與壓力,極有可能造成諮商心理師的專業耗竭。本節將就專業 耗竭的定義、理論以及相關研究進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