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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雙重 ABC-X 家庭壓力理論的心理福祉發展影響模式綜論

從圖 4-2-2 和圖 4-2-3 呈現雙重 ABC-X 家庭壓力理論的心理苦惱和自尊滿足 發展影響模式分析結果,從兩個模式中發現,子女在國中時期,父母持續的婚姻 衝突對子女可能有長期負面直接影響,子女表現心理苦惱更多和自尊滿足降低的 情況。研究中的父母婚姻衝突數據是來自子女在國一、國二和國三時填答對父母 親相處時是否常常意見不合吵架等,因為研究在高中時沒有再提供有關父母婚姻 衝突的情況,所以就國中時期蒐集的父母婚姻衝突資料來看,對子女進入高中時 的心理福祉仍持續有負面影響力,即心理苦惱增加、自尊滿足下降的情況。與許 多研究有一致的結果:以 Emery(1982)早期有關衝突與離婚的研究,父母婚姻 的衝突程度與子女心理福祉有負向關聯,這樣的結果除了證明婚姻衝突與心理福 祉有相關之外;更進一步呼應長期暴露在父母之間的衝突會對子女有長遠的負面 影(Amato, Loomis & Booth, 1995; Amato & Booth, 1997; Andrew, 1997)。因為 本研究沒有高中及以上父母婚姻衝突資料,有關國中時父母婚姻不和諧對子女高 中時心理福祉有直接效果,是否為那些在國中時評父母婚姻衝突的家庭,父母在 高中時婚姻衝突沒有改善,所造成的影響,在本研究中資料有限無法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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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項生活壓力事件為父母在高二以前的婚姻狀況,結果發現父母離婚對子 女心理苦惱、自尊滿足皆沒有直接影響力,本研究結果與國外研究不一致,大量 的研究指出經歷父母離婚與維持婚姻的雙親家庭比較,父母離婚對兒童與成人子 女影響,無論在心理適應、自我概念、心理福祉等方面都較雙親家庭孩子表現較 差(Amato & Keith, 1991a, 1991b; Amato & Booth, 1991; Amato & Sobolewski, 2001)。反而跟國內的研究頗為一致的結果, Jou 和 Hsieh(2004)同樣以家庭 壓力事件為研究主題,指出父親離婚對子女心理苦惱沒有直接的影響力,僅父母 婚姻衝突會有暫時性的影響。而黃鈺婷(2007)研究有不一致的結果,該研究運 用與本研究為同一個資料庫資料分析,該研究結果發現父母婚姻狀況:離婚/分 居與父母婚姻衝突,並不影響青少年在心理苦惱的起始平均數和成長率。

在本研究中,以國一至高二時子女填答父母的婚姻狀況以了解父母是否離 婚,其中,有關國一以前及高中以後有關父母相處的情況沒有任何的調查資料以 協助更進一步了解,這些離婚家庭子女是否經歷父母在離婚後更多的婚姻衝突或 更少的婚姻衝突,不得而知。參考 Amato 等人(1995)和 Jekielek(1998)的研 究,他們從壓力的觀點,當父母維持婚姻的時候,如果父母婚姻不和諧對子女而 言是很大的壓力,父母離婚反而是讓子女離開那生活環境的壓力源(父母衝突)

這些離婚家庭子女的心理苦惱反而是減少的。不過本研究結果可以提出,父母婚 姻持續衝突,會降低子女心理福祉表現,在父母婚姻不和諧環境中成長,其負面 影響力是持續性甚至是長遠的,而婚姻衝突對子女負面影響力甚至比單純的離婚 事件本身更要顯著。從家庭壓力理論的觀點,壓力源事件的發生會引發家庭系統 產生改變,任何能改變系統某些面向都會產生壓力,這些改變指的是不同於系統 內例行公事的改變,壓力事件會改變家庭成員間的互動模式,使得家庭成員失去 平衡,從研究結果看來,父母國中時期持續婚姻衝突相較於父母離婚對子女而言 更是一項壓力源,而且其影響力是有持續性的。

「父母婚姻不和諧」與「父母離婚」對「家庭情感資源」的影響情況:研究 結果只有父母婚姻不和諧對家庭情感資源影響力達顯著水準,換言之,父母婚姻 衝突越多,子女感受父母親的關愛支持就越少,然而,父母是否離婚,對父母情 感支持沒有影響力。在父母婚姻不和諧方面,與過去許多研究結果一致,父母婚 姻不和諧相較於父母婚姻和諧的子女,子女自述感受的社會支持較少,與父親較 疏遠(Emery,1982; Amato, 2004a)。Emery(1982)進一步解釋婚姻衝突對子女 發展關係,在婚姻衝突中,父母會表現更多不一致、嚴酷式的教養行為,會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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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對父母關心正向感受減少。本研究並呼應 Erel 和 Burman(1995)提出的溢 出動力認為在一個次系統的情緒、情感或是行為都會轉移到另一個次系統。從系 統理論及溢出動力的觀點,夫妻系統出現狀況,其中的負面情緒、情感是會影響 到親子關係。本研究父母離婚對父母情感支持沒有影響力,研究結果與過去研究 較不一致,過去頗多研究,以家庭結構為焦點,離婚後孩子與非監護父親的接觸 相處的量與質方面皆會降低,而有監護權的單親因為要去工作,剩下很少的時間 與孩子相處,因為這個原因,許多單親的孩子有以下的經歷,父母親的注意、幫 助、監督各方面皆減少,所以與父母維持婚姻的子女比較,父母離婚子女與父母 接觸的頻繁較少,獲得較少的父母幫助、他們描述自己與父母的關係正面的評價 較少(Amato, 1987, 2004a; Amato & Booth, 1991, 1997; Furstenberg & Nord, 1987;

Silverstein & Bengtson, 1997)。不過有許多研究指出父母離婚對子女影響存在,

所以父母婚姻關係對子女發展的長期影響是不容忽視,因國內有關離婚對子女的 長遠影響的研究非常有限,極需要更完整的長期追蹤調查資源,對經歷父母離婚 家庭值得未來更多更深入的研究。

另一方面,值得我們反思的,過去理想家庭的迷思帶給那些轉變中的家庭無 能與失敗的感覺。Walsh(2008)指出過去研究中對於「正常家庭」的描述與認 知,會病理化或污名化那些不符合典型核心家庭模式的人際組合,「單親家庭」

這個字眼會誤導人,使我們看不到無監護權的家庭或協助照顧的祖父母與親屬網 絡的重要性。

而在本研中,讓我們對離婚家庭子女處境有更多的反省,人們經常對生活在 單親家庭中的孩童出現問題時,常會被反射性地歸罪於「一個破碎家庭」或缺少 了父(母)親。離婚本身不是最大的危機,而是離婚後,家庭內發生什麼改變,其 實可能許多家庭結構都能夠良好運作。本研究欲進一步揭露出家庭在危機中家庭 資源的運作過程,在家庭壓力理論中,注入復原力的觀點,在高危機中,他們是 否更善用家庭的資源的潛能。

有關家庭經濟資源、家庭情感資源與心理福祉的關係:本研究結果發現,家 庭經濟資源可以提升父母對子女關心支持,家庭經濟資源、家庭情感資源對心理 苦惱沒有直接效果,但是家庭經濟資源、家庭情感資源對自尊滿足的直接效果達 顯著水準。Thomson 等人(1994)指出父母提供兩項重要的資源給孩子—「金錢 和時間」,即是經濟資源與情感資源,與子女正向的發展結果有關聯。過去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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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研究指出,社經地位愈高,這包括教育、職業與收入愈高,由於資源愈多,在 生活、工作條件愈佳,而往往愈快樂,心理愈健康(Aneshensel, 1992; DeGoede, 1999; Ross & Wu, 1995)。從家庭壓力理論中家庭適應資源,那些資源可減低家 庭改變所產生之壓力的影響並幫助家庭適應改變的需要(Mckenry & Price, 2000)。本研究部份支持家庭經濟資源對子女發展關聯的論點,父母教育程度、

家庭收入等經濟資源和父母對子女關心支持等情感資源對子女自尊滿足有正面 提升效果,但是對心理苦惱沒有直接影響力。研究結果可以進一步說明家庭經濟 資源與家庭情感資源的關聯,研究結果發現:父母教育程度、家庭收入對父母親 持續對子女關心支持有正向影響力,這樣的結果國內外研究有一致的結果,黃毅 志(1998)、Yip 和 Chou(2007)以台灣樣本進行研究也發現,父母教育程度 與家庭收入對於心理福祉的直接效果影響不大,而家庭經濟資源是透過社會網絡 變項、關係品質等間接影響心理福祉。國外研究方面,許多早期的研究支持家庭 經濟資源可以預測父母情感支持更佳,家庭可以提供更好的社會支持,如果父母 親在經濟壓力下會的父母較困難提供足夠程度的情感支持(Elder et al., 1992;

Whitbeck et al, 1991)。

知覺與父母關係滿意是一重要中介變項:研究結果發現,無論在心理苦惱或 是自尊滿足模式中,家庭經濟資源可以提升父母的關心支持,而父母對子女的持 續關心支持可以有效提升子女知覺與父母關係滿意,值得注意是,在相關分析 中,各年父母情感支持與各年知覺與父母關係滿意是低至中度相關,沒有共線性 的問題,所以兩潛在變項是互為獨立的測量,從圖 4-2-2、圖 4-2-3 中,可以發現 父母的情感支持對子女滿意自己與父母關係滿意程度解釋力很大,本研究結果呼 應了許多在家族治療與家庭功能的研究中,一致認為家人對彼此表達關心、支持 對家人關係滿意有正向的關聯(Bowen, 1976; Bishop & Baldwin, 1982; McAdams, 1985; Minuchin, 1974; Olsen, Russell & Sprenkle, 1983)。而且,子女知覺到自己 滿意與父母的關係更可以有效減少子女高二時的心理苦惱,提升高二時的自尊滿 足,而高二時的心理福祉可以有效影響大二時心理福祉,換言之,子女在高中時 表現較多的心理苦惱可以預測其進入大學時亦會表現較多的心理苦惱,同樣,子 女在高中時表現較多的自尊滿足可以預測其進入大學時亦會表現較多的自尊滿 足。可見正向親子關係透過子女知覺滿意對心理福祉發展有持續影響力。在 Baird

知覺與父母關係滿意是一重要中介變項:研究結果發現,無論在心理苦惱或 是自尊滿足模式中,家庭經濟資源可以提升父母的關心支持,而父母對子女的持 續關心支持可以有效提升子女知覺與父母關係滿意,值得注意是,在相關分析 中,各年父母情感支持與各年知覺與父母關係滿意是低至中度相關,沒有共線性 的問題,所以兩潛在變項是互為獨立的測量,從圖 4-2-2、圖 4-2-3 中,可以發現 父母的情感支持對子女滿意自己與父母關係滿意程度解釋力很大,本研究結果呼 應了許多在家族治療與家庭功能的研究中,一致認為家人對彼此表達關心、支持 對家人關係滿意有正向的關聯(Bowen, 1976; Bishop & Baldwin, 1982; McAdams, 1985; Minuchin, 1974; Olsen, Russell & Sprenkle, 1983)。而且,子女知覺到自己 滿意與父母的關係更可以有效減少子女高二時的心理苦惱,提升高二時的自尊滿 足,而高二時的心理福祉可以有效影響大二時心理福祉,換言之,子女在高中時 表現較多的心理苦惱可以預測其進入大學時亦會表現較多的心理苦惱,同樣,子 女在高中時表現較多的自尊滿足可以預測其進入大學時亦會表現較多的自尊滿 足。可見正向親子關係透過子女知覺滿意對心理福祉發展有持續影響力。在 Bai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