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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脈絡對大學生心理福祉的影響
The Impact of Family Context on Early Adults’
Psychological Well-Being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學生來叩門
那是一個早已經過了下班時間的晚上八點多,忘了什麼原因,已經過了下課 時間三個多小時,仍然留在研究室整理資料,突然有人叩門,打開門,是我曾教 過的女學生,看她那紅紅的眼睛,我知道她剛剛哭過,我問她:「妳怎麼了?」
她說,想跟我聊聊,我想,當然可以呀!
她坐下來,就開始述說她的英文程度有多不好,因為高中是念職業學校,現 在跟班上某位英文程度不錯的同學同一組,因為期末需要以口試方式進行,她很 擔心會拖累那位同學,怕失去那位朋友。她就開始抱怨為什麼家人要讓她去念高 職,所以英文程度才會不好,她認為同學都看不起高職畢業的同學。我告訴她,
其實她在課堂上的表現都很好,為什麼要擔心那麼多,許多憂慮都是自己想像出 來的。她仍是非常擔心會失去班上的友誼,擔心同學看不起她。
因為在家庭教育方面的進修,對於學生的家庭狀況、家人關係較為關心,所 以我就問她跟家人的感情好不好,跟媽媽關係好嗎?她冷冷的回答我,媽媽在她 很小的時候就拋棄孩子們,就因為媽媽跟爸爸大吵一架,媽媽一氣之下就一走了 之,從此就沒有再回來過了。我心想事情不會那麼簡單就讓一位媽媽棄孩子而不 顧,不過這位同學非常不能諒解母親所做所為。因為媽媽的離開,她的人生從此 就在黑暗與恐懼中渡過,因為父親與母親的關係決裂,導致整個家族都痛恨他們 三個孩子(此位女學生及她的兩個弟弟),童年時候一度被遺棄在孤兒院,吃不 飽、穿不暖。好不容易有一所大學可以念,她對朋友的重視,甚至過度依賴,但 是也不甚信任。因為需要養活自己,甚至幫助弟弟,她拚命的打工。雖然她處事 非常用心認真,但總覺得自己是倒楣的人,好事不會降臨到她身上。她雖非常重 視朋友卻常有人際問題;她總是笑臉迎人,其實她並沒有真正的快樂;雖然她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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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得很堅強,卻會哭得歇斯底里無法控制。她說她必須要獨立,照顧自己、照 顧弟弟,因為除了兩個弟弟,她沒有家人也沒有家了。
我聽這孩子的故事,心裡覺得很難受,我縱然之後花許多時間與她溝通,給 予她支持與關懷,她偶爾露出笑容,但從她的眼神中,彷彿看見那無法補救的傷 痛。正如 Amato 與 Booth(1997)合著的「危機中的世代:在家庭動盪年代中成 長」(A Generation at Risk: Growing Up in an Era of Family Upheaval)一書中,有關 家庭對子女影響的大型研究提到:「以生命歷程的觀點,成年人的心理福祉可以 溯自一個人原生家庭的經驗。」
第二節 研究背景與重要性
Furstenberg(2000)回顧 1990 年代以青少年至成人前期為對象的研究,探 討家庭與青少年發展的關係,指出子女依賴父母親的經濟協助及情感支持作為個 體發展的正面資源,而且其直接、間接之影響其實一直延續至個人進入成人前期。
壹、父母婚姻關係對子女的影響深遠
從近年台灣的家庭的變遷數據,發現家庭的穩定度讓人憂心,根據行政院主 計處統計,2007 年全年離婚對數為 58410 對,對照 1975 年以來統計,國內離婚 對數為 7567 對,這二十多年間離婚人口一路攀升,所以 2007 年,離婚對數幾近 是 1975 年的接近八倍。1975 年至 2007 年離婚率從千分之 0.77 上升到 2.60,兩 項數字都創下二十年新高(行政院主計處,2008)。從國內的數據發現,人們選 擇離婚的路不斷的增加,而且愈來愈普遍已經是不爭的事實,離婚已經成為一種 社會現象。
人們認為「離婚」是除了夫妻一方死亡外,對個人而言最感到壓力的事件
(Zimpfer, 1990)。從家庭系統理論看家庭中的家人互動,家庭系統中的每一部 份都是彼此關聯(Minuchin, 1974)。根據這論點,當一個次系統出問題,就有 可能會影響到其他的次系統,即夫妻系統有衝突會影響到親子系統。正如 Erel 和 Burman(1993; 1995)以父母婚姻關係與親子關係為研究主題之研究進行後設 分析,所提出的出溢動力(spillover dynamic),認為在一個次系統的情緒、情 感或是行為都會轉移到另一個次系統,Erel 和 Burman 進一步指出,相較於父母 親婚姻滿意度,父母親的婚姻衝突與親子關係品質有較強的關聯性。從系統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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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溢出動力的觀點,夫妻系統出現狀況,其中的負面情緒、情感是會影響到親子 關係甚至是子女的發展。其實父母親的衝突與父母親離婚同樣是子女生活中的壓 力源(Amato, 1998)。父母離婚與父母婚姻衝突等壓力事件的發生會引發家庭 系統產生改變,任何能改變家庭系統中的界線、結構、目標、過程、角色或價值 等都會產生壓力(Mckenry & Price, 2000)。
一、婚姻衝突對子女的影響
婚姻關係之維持與解體是一歷程之狀態,離婚的決定不是只有一個發生點,
夫妻可能在選擇離婚之前就已經一直處在婚姻關係不和諧中。更重要的是,有許 多的父母親沒有選擇離婚卻維持互動品質不佳的婚姻關係,他們可能是不和諧的 父母親而且親子品質也欠佳。許多研究指出,父母婚姻關係不斷出現爭執,子女 的心理則比較容易出現問題,而父母親持續的衝突將會影響子女的發展(Amato
& Booth, 1997; Davies & Cummings, 1994; Erel & Burman, 1995)。Amato(2006)
長期研究有關父母婚姻關係對子女之影響,認為父母優質婚姻對孩子而言是一樣 重要的資源,提供給孩子許多益處,包括情感支持、保護、教導、監督,和幫助 處理日常生活問題;相反地,父母的衝突,是各式各樣的兒童問題的風險因素,
包括較差的情緒適應,低自尊、侵犯性的同儕關係和犯罪行為。Amato 進一步指 出為什麼對子女而言,長期暴露在父母之間的衝突會有長遠的負面影響,首先,
研究顯示觀察父母之間公開的衝突會直接對子女造成壓力;子女對父母衝突所有 的反應是恐懼、憤怒、激進、或停止某些正常的行為。其實長期處在父母公開性 及無法改善的衝突長大的子女,如同父母離婚一樣會增加子女長期性問題的危機
(Amato & Booth, 1997; Emery, 1982)。
二、父母離婚對子女的影響
Amato 和 Keith(1991a)以 92 篇 1950 年代至 1980 年代有關來自離婚家庭 的孩子與雙親家庭比較的後設分析研究,以及 1990 年代的 67 篇文獻所進行的後 設分析(Amato, 2001):兩篇研究皆指出來自離婚家庭的孩子在學術成就、行 為及心理適應、自我概念及社會競爭力等方面都較雙親家庭孩子表現較差。從回 顧 50 年代至 90 年代有關父母離婚對子女影響的後設分析研究,Amato 和 Keith
(1991a)特別提出,其實那些研究當中影響力(effect sizes)並不是那麼大,80 年代的研究又比早期(60 年代及 70 年代)研究中的效果值更少,他們指出有可 能是到了 80 年代,因為人們對離婚的接受度提高,學校亦提提供離婚父母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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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相關的親子課程,整體而言,父母付更大的努力去減輕離婚對孩子所造成的負 面影響。不過到了 90 年代,研究當中影響力又再次增大,即離婚家庭孩子與雙 親家庭孩的表現差異變大(Amato, 2001)。為什麼到了 90 年代,離婚的負面影 響反而增大呢?Amato 認為經濟福祉差異的拉大是一個重要的因素,在 90 年代 雙薪家庭的增加,子女從穩定家庭經濟中受益,相對於離婚後的單親家庭孩子,
其可能成為經濟的弱勢,而發展受影響。所以離婚後的家庭經濟資源是一項非常 值得注意的因素。
父母離婚,除了家庭經濟方面的轉變外,其實離婚是一個歷程,即是當父母 仍居住在一起的時候可能在關係上已有許多改變,可能是衝突、冷戰等不和諧的 關係,直到在法律上的正式離婚。在婚姻解組過程中,對子女而言是一大壓力,
而這些壓力源會增加負向情緒、行為、健康等的危機。Amato(2007)回顧過去 美國有關離婚研究的結果,提出有關離婚對成人及孩子影響的中介及保護因子,
他指出因為父母離婚,家庭在多方面產生改變,例如,有監護權的父母成為單親 而較難提供子女有效能的教養;沒有監護權的父母參與親職相對減少;甚至離婚 後父母親的持續衝突;經濟資源的減少;以及其他因為離婚而造成的生活事件如 搬家、轉學等,以上種種形成中介因素的機制,造成離婚對子女適應及行為的負 面影響,而許多的教養問題主要是單親職(solo parenting)所造成的結果,離婚 後的親職與那些雙親比較起來,前者對子女表達較少的情感支持、提供較少監 督、而且與子女衝突較多,事實上,離婚後父母親對子女的支持關心是預測子女 行為及福祉的一項重要指標。
與和諧父母的孩子相比較,父母婚姻不和諧的孩子與父母離婚的孩子同樣經 歷許多的問題,婚姻不和諧家庭的孩子具有較低的心理福祉、與父親的關係不 佳,尤其在心理福祉上,離婚和婚姻不和諧對子女之影響程度是大致一樣(Amato, 2006)。因此,父母婚姻之穩定與和諧對個體的發展有極重要的影響力已不言而 喻。然而國內針對父母離婚及婚姻不和諧對子女心理福祉影響之的相關研究卻極 為欠缺,不足以提供教育單位強而有力之證據,父母婚姻不和諧、或是選擇離婚 是如何影響子女的心理福祉。因此釐清婚姻不和諧與離婚對子女影響性之差異,
正是研究者的研究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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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父母婚姻關係對子女成長歷程,尤其是以大學生為對象之研究欠 缺
研究者回顧目前國內有關父母婚姻不和諧與離婚之研究,在婚姻不和諧方 面:主要以「婚姻衝突」對子女之影響為關注焦點,研究對象方面以國小學童為 研究對象最多(江睿霞,1993;何明芬,2001;許惠貞,2007;林妍佑,2004;
林美娟,1997;姚如君,1995;徐儷瑜,2006)其次為以國中學生(林麗玲,2005,
陳美秀,2002;陳惠雯,1999;劉蓉果,1997)以及高中職的學生為研究對象(王 齡竟,2008;吳雅雯,2003;黃玉、樓美玲,2004;戴靜文,2001),幾乎沒有 以子女進入成人前期為研究對象的相關研究。另外,以離婚為焦點的研究經常是 以「單親家庭」、「家庭結構」為研究主題,把單親家庭與離婚家庭的狀況混為 一談,忽視或是稀釋了經歷父母親離婚的生活經驗。有數篇數以質性研究方法探 討離婚後子女的生活歷程經驗的研究(陳若喬、鄭麗珍,2003;葉明芬、吳怡嘉,
2006)。理論取向方面,頗多以家庭系統功能及運作方式為研究觀點,探討夫妻 系統、親子系統與個體發展之關係。依變項方面:主要為生活適應、學業成績、
婚姻態度、偏差行為及負向情緒等主題。近年有少數的研究從保護機制觀點探討 個體對於壓力的評估、資源與因應,如經濟資源和父母情感支持(Yip & Chou, 2006; 2007)、社會支持(王齡竟,2008)、師生關係滿意度(Wu, Huang & Chang, 2006)如何緩衝父母衝突或離婚的負面影響。這些研究結果亦累積了父母婚姻關 係對子女發展的影響。但是可以發現,有關父母婚姻關係對個體成長歷程影響的 研究以大學生為對象極為少數;當然與長期資料不易獲得有很大的關係,而且國 內以國小、國中、高中為調查對象的研究頗多,此與國內透過學校或教師進行學 生調查較為普遍且較容易獲得大樣本資料有很大的關係。另外,國內過去有許多 研究是分別探討有關「父母離婚」、「父母親婚姻衝突」對子女各方面影響之研 究,但國內研究鮮少同時探討「父母離婚」、「父母婚姻衝突」這兩大家庭壓力 事件對子女的影響情況;不同父母婚姻關係情況之影響有何不同,而又保護因子 產生什麼作用等方面的研究仍是非常有限。此外,以父母婚姻關係與子女心理福 祉研究仍在起步中。研究亦指出青少年心理福祉與心理健康狀況、學校生活適 應、行為問題等生活各層面有正面的關係,以個體之心理福祉為研究變項,是青 少年發展之重要指標(Shek, 1997)。所以本研究主要探討父母婚姻關係中,父 母婚姻不和諧與父母離婚對子女進入成人前期發展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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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子女發展的保護因子--家庭資源與資源知覺
當家庭面臨壓力時,如父母親離婚、父母親婚姻不和諧等,家庭成員為了設 法使壓力不至擴大而影響到家庭的功能運作,會需要一些外在資源與人力的協 助,藉以減輕壓力所帶來的緊繃感(周月清譯,1994)。而父母提供兩項重要的 資源給孩子—金錢和時間,所謂的金錢,不是僅吃得飽、穿得暖,包括了有品質 的鄰居、學校和更促進認知與社會發展的機會;而父母的時間是指提供「支持與 控 制 」 的 結 合 , 而 且 與 子 女 正 向 的 發 展 結 果 有 關 聯 ( Thomson, Hanson &
McLanahan, 1994)。如同 Coleman(1988, 1990)研究家庭社會資產對子女的影 響,提出非常有意義的結果是父母關愛支持對子女而言是極為重要的資源。有豐 富的研究證明正向的親子關係與子女的福祉有關,擁有高品質親子關係的子女,
無 論 在 行 為 問 題 、 心 理 調 適 、 主 觀 心 理 福 祉 、 學 業 成 就 都 有 較 好 的 表 現
(Sobolewski & Amato, 2007)。Thomson 等人並指出有許多研究認為父母的「時 間與金錢」對子女福祉的影響是交互作用的。國內外研究皆支持家庭經濟資源可 以預測樂觀的親子關係,家庭可以提供更好的社會支持,如果父母親在經濟壓力 下較困難提供足夠程度的情感支持(Elder et al., 1992; Whitbeck et al, 1991; Yip &
Chou, 2007)。
然而子女進入青少年後期,父母親對子女的關心仍然扮演重要的角色
(Amato & Booth, 1997; Rossi & Rossi, 1990)。「家庭壓力與轉變」一書中指出,
父母的支持(parental support)在青少年前期(pre-adolescence)尤其重要,因為 支持的教養方式是父母親建立與青少年良好關係的基礎;隨年齡的增長,青少年 受同儕的影響越大,但是,如果父母對青少年的活動十分關心的話,同儕之影響 力相對減少;直至進入青少年晚期,父母要監督(monitor)青少年的行動,難 度很高,除非青少年本身願意配合才有可能,青少年的配合度和之前父母支持性 教養(supportive parenting)的程度有關(McKenry & Price, 2000)。所以我們可 以推測,父母親在子女青少年時的支持,縱然在子女進入成人前期仍發揮累積的 效用,對子女產生正面的影響力。從個體對資源的主觀知覺方面,Sobolewski 和 Amato(2005)進一步探討家庭經濟資源與知覺家庭經濟壓力對子女心理福祉 長期影響,知覺家庭經濟壓力可以預測對子女心理福祉是有害的影響。而青少年 對親子關係的滿意程度可以提升子女的心理福祉,而且在父母離婚前的親子關係 滿意的影響力,在父母離婚後仍有正面的效果(Videon, 2002)。本研究擬進一 步分析這些資源的運作在不同婚姻互動家庭進行比較,所以本研究擬了解家庭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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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與知覺家庭經濟狀況、知覺與父母關係滿意等對子女心理福祉影響的差異情 形。所以本研究從兩方面探討資源與壓力的關係,首先,家庭經濟資源對家庭情 感資源的是否有影響力?進一步檢驗家庭壓力理論中,家庭資與個體知覺之關係 如何交互影響子女的心理福祉有正向影響力?並比較在不同父母婚姻互動家庭 中有何差異?
肆、探討個體心理福祉影響因素需要長期追蹤研究
伊慶春等人(2002)在青少年至成年前期之成長歷程的研究計畫中指出,近 年來除了全球人口老化問題外,有關青少年的研究議題,成為社會科學研究發展 的另一方向,台灣也不例外,在許多相關研究中,佔最大多數探討有關青少年偏 差行為或犯罪成因及防治之道;另外,以青春期的生理心理特質,分析有關自我 認同和生活適應的研究亦屢見不鮮。青少年之身心發展是 Erikson 的心理社會發 展論中的第五個時期「自我統合對角色混亂」(identity vs. role confusion),是 人生全程八階段中最要的時期,是人格發展歷程關鍵中的關鍵。早年發展任務的 順利達成有助於人生下一階段的持續及正向的發展。所以了解個體在國中時期至 大學時期此關鍵階段所處之家庭脈絡之經歷,就更能了解個體發展之歷時性情 況,即家庭中持續發生的經驗對個體之長期影響。Furstenberg(2000)回顧 1990 年至 2000 年十年間以青少年為對象之研究,想了解青少年期之發展狀況如何過 渡到成人期(transition to adulthood),十年間超過一半以上之研究是以青少年的 問題行為及適應不良為研究旨趣,如:非行、暴力、藥物濫用、心理健康等,相 對而言,只有非常少量是探討青少年期慣常行為(conventional behaviors)的成 功與成人角色的關係;此外,如 Bryant 和 Zick(1996)以時間運用貫時性追蹤 研究(Time-Use Longitudinal Panel Study, TULPS)以及十一州時間運用調查
(Eleven-State Time-Use Survey, ESTUS)的資料庫,研究父母親花在工作的時間 與親子互動的時間及品質的關係,Furstenberg 指出透過這些貫時性的調查資料,
可以提供青少年期過度到成年期態度及行為之發展情況豐富的資訊。
國內過去許多有關青少年心理福祉研究大多以單一時間所蒐集之資料為分 析資料。許多過去曾發生之事件只能以回溯之方式進行調查,受訪者很可能以現 在之感受想像當時的情況,未免有錯誤回憶之誤差。研究指出,父母親離婚或是 分居等事件的發生是一解組歷程,父母親對子女的影響是一動態的歷程(Amato
& Keith, 1991; Chase-Lansdale & Hetherington, 1990)。為了探討變項間的因果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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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以及變項發展的動態歷程與變化,長期資料之蒐集與分析為非常重要的研究方 法。縱貫研究法設計有助於「歷程」研究,光停留在描述的層次上,我們無法得 知各式各樣的「歷程」是如何進行的,唯有一一解開「歷程」是如何開展的迷,
我們才能對「歷程」做有意義的解釋(莊靜怡譯,2006:128)。所以欲探討台 灣青少年進入成年前期的成長過程與生活經驗,捕捉大學生從國中至大學期間心 理福祉的發展與相關因素,運用貫時性追踨研究資料,以探討人生中之關鍵階段 之家庭脈絡歷程如何影響大學生之心理福祉發展,為本研究之一大特色。
伍、研究的理論架構—雙重 ABC-X 家庭壓力理論的再驗證
自 80 年代,許多研究者探討家庭壓力與因應歷程模式,人們運用所擁有的 資源與對情境的知覺是個體與環境複雜交互作用,以期能處理所面對的壓力而不 希望被壓力所支配,而調適的過程可以調解因壓力影響所帶來的傷害(Armstrong, Birnie-Lefcovitch & Ungar, 2005)。從過去的研究(Lavee, McCubbin & Patterson, 2003; Shin & Crittenden, 2003; Sun & Li, 2002)可以發現運用家庭壓力理論來論述 壓力、資源與個體發展的關係,家庭資源確實具有降低壓力的功能,本研究除了 應用家庭壓力理論模式,並探討家庭脈絡資源之間的關係與影響機制,並進一步 探討因為不同家庭壓力事件而形成的不同家庭脈絡,強調以「個體在環境之中」
(individual in environment)以凸顯個體與環境體系互動的現象,進而瞭解子女 心理福祉發展產生的脈絡。
本研究擬應用 McCubbin 和 Patterson(1983)擴展 ABC-X 模式形成「雙重 ABC-X 家庭壓力模式」(Double ABC-X Model of Family Stress)為研究理論觀 點,其理論採用長期的觀點解釋家庭壓力及危機,兼顧到「時間序列」的影響,
加入與家庭發展史及家庭結構有關的因素,壓力是一種有歷史性及長時間的複雜 過程。瞭解青少年階層的家庭壓力對子女進入成人前期之發展,從壓力理論之時 間觀點可詮釋其動態歷程。Double A 因子即是家庭系統內壓力的累積。Double B 因子提出家庭資源,包括既有的資源以及針對壓力事件所特別開發、加強或擴展 的資源。DoubleC 因子是家庭成員對情境可預測的信心,縱然此信心是一動態的 感受,亦反映了對情境的知覺。Double X 因子提及家庭成員面對累積壓力處理 的結果就產生調適,此處所謂的調適不單是指良好的調適,也可能產生不良的調 適,端看家庭成員如何去因應。運用「雙重 ABC-X 家庭壓力模式」作為研究理 論架構,探討在不同父母婚姻互動家庭成長的子女、子女擁有的家庭資源對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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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祉發展有什麼影響?家庭資源之間的關係及資源與個體對資源知覺對心理福 祉發展的影響機制又是如何?對理論進行再驗證,家庭壓力理論在不同家庭脈絡 的理論適配性如何?在不同父母婚姻互動家庭中成長,家庭資源的運作有什異 同?
第三節 研究目的及研究問題
壹、研究目的
本研究運用「雙重 ABC-X 家庭壓力模式」(Double ABC-X Model of Family Stress)及文獻探討發展研究架構,最主要目的為探討在不同父母婚姻互動家庭 成長的大學生其家庭經濟資源、家庭情感資源、知覺經濟狀況、知覺與父母關係 滿意等產生適應作用對個體心理福祉發展之影響。本研究目的如下:
一、探討家庭壓力事件、家庭資源和家庭資源知覺等對子女心理福祉發展的長期 影響。
二、驗證家庭壓力理論模式於不同婚姻互動家庭的影響機制。
貳、研究問題 目的一
(一)父母婚姻不和諧和父母婚姻狀況是否透過家庭情感資源、知覺與父母關係 滿足,對子女心理福祉(心理苦惱和自尊滿足)發展有影響力?
(二)家庭經濟資源、家庭情感資源、知覺與父母關係滿意與知覺家庭經濟狀況 是否對子女心理福祉有直接與間接的影響力?
(三)國高中時的父母婚姻不和諧、父母婚姻狀況、家庭經濟資源、家庭情感資 源、知覺家庭經濟狀況及知覺與父母關係滿意是否透過高二時心理福祉有 效解釋子女大學時心理福祉發展?
目的二
(四)雙重 ABC-X 家庭壓力理論的心理福祉發展影響模式是否在不同婚姻互動 家庭內皆有理論性?
(五)在不同婚姻互動家庭中,家庭資源和家庭資源知覺等對子女心理福祉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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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影響力有差異存在?
第四節 名詞解釋
壹、大學生
「大學生」是指就讀於台灣日間部的大專院校學生,其中根據教育部之分類 方式,包含有公私立一般大學、師範院校與技職體系之技術學院、科技大學之在 學學生。本研究所指的大學生為 2003 年施測時就讀於大二的學生,由於研究所 用的資料庫為貫時性調查研究資料--「青少年藥物濫用之起因:一個社會學習模 型」研究計劃之長期貫時資料(行政院國家衛生研究院經費補助,吳齊殷主持)。
因此這群大學生是自 1996 年秋季入學的台北市 86 所私立國中之國一學生,並接 受一年一次連續八年追蹤之固定樣本,直至 2003 年為大二之大學生。
貳、家庭脈絡(family context)
本研究中家庭脈絡的內涵來看:其包括複合性的項目,家庭脈絡包括數個不 同的向度:家庭結構(family structure)、家人互動(family interactions)以及家 庭有形與無形的資源(family resources)包括家庭經濟與社會網絡中獲得的支持 與感受等多方面。
本研究應用雙重 ABC-X 家庭壓力模式,主要概念 aA、bB 與 cC 因子,來詮 釋家庭脈絡的內涵,測量指標包括:家庭結構為(aA2)父母的婚姻狀況—父母 是否維持婚姻和父母是否離婚。家人互動為(aA1)婚姻不和諧—父母婚姻衝突 程度,分數越高衝突越嚴重及其中包括了家庭結構和家人互動。
家庭有形與無形的資源為(bB1)家庭經濟資源--家庭每月收入、父母親教 育程度及(bB2)父母情感資源—父母情感支持,分數越高父母對子女越關心支 持。並中包括了家庭經濟與社會網絡中獲得的支持。與(cC1)知覺家庭經濟狀 況—子女對家庭經濟狀況的貧窮感,分數越高,知覺經濟狀況越不好及(cC2)
知覺與父母關係滿意—子女人知覺與父母的關係滿意程度,分數越高,子女越滿 意自己與父母的關係。其中包括了家庭資源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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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心理福祉(psychological well-being)
心理福祉是指情感的層次,情感成分即是情緒部分,情感的部分包含正向及 負向情感兩部分,較能完整的解釋心理福祉。本研究運用情感層次的正負向情 感,並參考 Amato 和 Booth(1997: 182)在長期縱貫研究對「心理福祉」的內容,
包含:心理苦惱(psychological distress)與自尊滿足的作為正負向情感的指標。
心理苦惱反映出內心焦慮與沮喪的感受,許多時候會有身體上的症狀,例如頭痛 發生的頻率、緊張、焦慮、睡眠不佳等;自尊滿足(self-esteem satisfaction)-- 是源自於個人對自身價值之歸屬。本研究之心理福祉為正向情感--自尊滿足和負 向情感--心理苦惱,自尊滿足分數越高,個體的自尊評價越好;心理苦惱分數越 高,個體心理苦惱徵狀表現越多。所以良好的心理福祉從正負向情感指標來看,
即高的自尊滿足和低的心理苦惱徵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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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為文獻探討本研究之理論基礎及相關研究。第一節為雙重 ABC-X 家庭 壓力模式及在研究中之應用;第二節為心理福祉意涵;第三節為家庭脈絡與心理 福祉研究;第四節為家庭動態歷程研究。
第一節 理論基礎--家庭壓力理論
Amato(2000)回顧分析 1990 年至 1999 年間有關父母離婚與婚姻衝突對成 人及孩子影響之研究發現,經常應用之理論包括女性主義、符號互動論、系統理 論、社會資本觀點(social capital perspective)及生命歷程理論,而被應用最為廣 泛的是家庭壓力理論及因應理論(coping theory)。家庭壓力理論從壓力、資源、
知覺與調適的核心概念,作為探討父母婚姻互動的壓力事件—不和諧、離婚的發 生對家庭成員的生活影響,個體的資源與對情境的知覺產生不同的調適結果,以 家庭壓力理論觀點探討父母婚姻互動中對子女的影響非常適合。
壹、家庭壓力理論 一、ABC-X Model
首先從家庭壓力理論的介紹開始,Hill(1949)提出的 ABC-X 家庭壓力模 式是家庭壓力典型研究架構。「A」因子為壓力事件--與「B」家庭情感資源交互 作用--與「C」對壓力事件的定義交互作用—產出「X」壓力的高低程度。
(一)「A」因子為壓力事件(stressor events)
壓力源事件的發生會引發家庭系統產生改變,任何能改變系統某些面向,如 系統的界線、結構、目標、過程、角色或價值等都會產生壓力。而這些改變指的 是不同於系統內例行公事的改變,壓力事件會改變家庭成員間的互動模式,使得 家庭失去平衡(Burr, 1982)。
(二)「B」家庭資源 (resources)
家庭資源是壓力源事件對產生家庭壓力程度之中介因子。即是說,家庭資源 是指家庭有能力去預防壓力源事件或有能力去改變來自家庭系統的混亂情況
(Burr, 1973)。因應壓力事件時,家庭所能運用的資源、助力與能力以設法使其 不致擴大。這些資源包括家庭成員之間彼此的情感連繫、經濟上相互支援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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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共同的興趣等。愈是健康的家庭系統愈有能力應付家庭壓力。McCubbin和 Patterson(1985)定義資源為 (a)家庭個別成員、家庭系統以及社區的特性與能 力,用來因應壓力源事件的需要。Mckenry 和 Price(1994)把家庭資源分成下 列三種:
1.個人資源(personal resources):如個人的財務狀況;影響問題解決能力的教育 背景;健康狀況(生理及情緒福祉);心理資源等。
2.家庭情感資源(family system resources):指家庭系統在應付壓力源的內在特 質,家庭情感資源指的是家庭內部特質,當家庭遭受壓力源的衝擊使家庭遭受 危機或壓力時有能力保護及適應。如家庭的凝聚力、調適(改變的能力)。 3.社會體系資源(community resources):社會資源是指家庭可獲得家庭以外之人
或機構的協助以因應壓力。社會支持(social support)是最重要之社會體系資 源,指提供家庭或家庭成員(1)情緒上的支持;(2)價值上的支持;(3)其 他支持網絡。社會資源的支持網絡可提供家庭對抗壓力、或協助家庭從壓力危 機中復原。
(三)「C」對事件的定義或知覺(definition of the event/ perceptions)
在家庭壓力層次中,在面對壓力事件時,對壓力事件的主觀認知會左右個人 或家庭所採取的因應之道,主觀上的定義是多樣化的,家庭可將環境視為對成長 的一種挑戰與機會、亦可負面的認為事件是絕望的、困難度高或無法處理的。因 此壓力事件未必能對家庭造成傷害,關鍵在於個人或家庭如何界定、如何認知,
因此,個體對壓力事件的看法與過去的經驗就成為判斷的標準。而實證研究發現 一個人對於生活事件的認知評價會大大地影響其反應(McCubbin, & Patterson, 1985)。
(四)「X」壓力或危機(stress or crisis)
壓力事件是否對家庭造成危機,要看 A、B、C 三因素彼此互動的結果。當 事件發生而家庭無法應變導致影響系統功能的運作,家庭成員認知到問題的嚴重 性,而此時又缺乏資源與助力來協助其解決困境時,事件本身就形成一股強大的 壓力,危機因而形成。終極的壓力程度是依據家庭對於壓力源事件之定義以及家 庭資源能適當提供以因應壓力源事件所產生改變之需要而定(Mckenry, & Price, 2000)。家庭系統所累積的壓力達到某一程度時,家庭會變得混亂或是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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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得不滿意甚至出現生理上或情緒上的症狀。
至於家庭「壓力」僅是平衡狀態被改變或干擾。因此家庭壓力是一持續的變 項(壓力的程度),而家庭危機則是二分變項(家庭是否處於危機中)。危機不可 能永久地瓦解家庭系統,它可能只是使家庭系統暫時無法流動,然後在轉捩點產 生之後,它們促使家庭經驗到於危機發生前不同的功能層次,事實上,許多的家 庭系統經驗危機且從危機中復原並變得更加強壯。
二、雙重 ABC-X 家庭壓力模式
Hill(1949)提出的 ABC-X 家庭壓力模式是家庭壓力典型研究架構。「A」
因子為壓力事件--與「B」家庭情感資源交互作用--與「C」對壓力事件的定義交 互作用—產出「X」壓力的高低程度。家庭壓力模式(ABC-X Model)的限制是忽 略了「壓力累積」的影響,McCubbin & Patteraon (1982) 則擴展 Hill(1949) ABC-X 模式形成「雙重 ABC-X 家庭壓力模式」(Double ABC-X Model of Family Stress)
(圖 2-1-1),採用長期的觀點解釋家庭壓力及危機,兼顧到「時間序列」的影 響,加入與家庭發展史及家庭結構有關的因素。以下再討論雙重 ABC-X 壓力模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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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1 雙重 ABC-X 家庭壓力模式
資料來源:McCubbin, H. I., & Patterson, J. M. (1983). The family stress process: the Double ABCX model of adjustment and adaptation. in McCubbin, H. I., Sussman, M. B., & Patterson, J. M. (Eds.), Social Stress and the Family: Advances and Developments in Family Stress Theory and Research (p.7-37). New York: The Haworth Press.
(一)累積的壓力源(aA 因子)
「aA 因子」考慮壓力是一種有歷史性及長時間的複雜過程。相對於 ABC-X 模式中的「A」,在於單一的 vs.累積的壓力源事件,那是指多件壓力源事件的累 積相對於單一壓力源事件更能決定家庭壓力的指數(Mckenry, & Price, 2000)。
壓力源事件(無論是可預期或非預期的)的叢集可以稱之為壓力累積(stress pile-up)。即是說,非一個自然的孤立事件決定一個家庭壓力的層次,一個壓力 源事件鮮少是單一地在家庭中發生。
McCubbin 和 Patterson 指出 Double A 因子即是家庭系統內壓力的累積,而 其中包含的壓力因子,1.家庭起始的壓力事件但還沒解決的,2.處理的結果,這 個結果不一定是好的(Mckenry & Price, 2000)。如果父母親離婚此一壓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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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例,父母親離婚後,子女的生活一直沒法安頓好,或是離婚後的父母仍然持續 的爭吵;而父母親對子女的關心支持越來越少,加上孩子知覺家庭經濟貧窮,可 以說是「屋漏偏逢連夜雨」。
(二)家庭的適應資源(bB 因子)
「bB 因子」為家庭適應資源,包括既有的資源以及針對壓力事件所特別開 發、加強或擴展的資源。此兩種形式:1.家庭既有的資源,2.那些壓力處理的資 源,那些資源可減低家庭改變所產生之壓力的影響並幫助家庭適應改變的需要
(Mckenry & Price, 2000)。
家庭適應資源之來源包括:1.個人資源--來自家庭內部成員的個體所具備的 特質、知識、適應技能等條件在家庭需要的時候產生保護的作用;2.家庭情感資 源—家庭單位內部的特質如家庭凝聚力、適應能力、溝通模式、家庭之間情感與 支持、過去處理壓力狀況、以及家庭成員對角色的承諾等;3.社會支持—家庭成 員獲得家庭外其他人員或是機構的支持、關愛,覺得有所歸屬的正式與非正式的 社會支持網絡(McCubbin & Patterson, 1980; Lavee, McCubbin & Patterson ,2003)。
(三)家庭成員對 X, aA, bB 的知覺(cC 因子)
家庭成員對 X, aA, bB 的知覺,這取向是一普通的、持續的對內部外部環境 可預測的信心,縱然此信心是一動態的感受。這反映了對環境的知覺與了解的判 斷力。把此概念應用在以家庭為單位的研究,家庭對於「危機處境」賦予的意義,
此包括壓力事件本身加上累積的負擔以及家庭因需要而形成的資源。 所以「知 覺」可以是「資源」與「適應」之間的因子(Lavee, McCubbin & Patterson, 2003)。
在原始理論中,cC 因子是壓力源到適應的中間因子,亦有研究轉化為調節因子 以探討資源與知覺的交互作用。Lawrence(2006)一項應用雙重 ABC-X 家庭壓 力模式,知覺家庭願意支持(主觀感受)是家人支持數(客觀數量)與個體適應的中 介變項,即家庭資源透過知覺支持影響個體的適應。
(四)家庭的適應作用(xX 因子)
Double X 因子提及家庭面對累積壓力,處理的結果就產生調適,此處所謂 的調適不單是指良好的調適,也可能產生不良的調適,端看家庭如何去因應。家 庭 適 應 是 一 種 連 續 性 變 項 , 可 以 由 適 應 不 良 ( maladaptation ) 到 適 應 良 好
(bonadaptation),歸於平衡。適應不良是一連續性的負向結果,家庭累積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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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以及家庭匯合這些需求的能力持續性的不平衡。它有可能有以下的特徵,家庭 完整性、家庭成員對福祉的知覺、生理及心理健康等各方面的惡化。適應良好是 一連續性的正向結果,家庭累積的需求與家庭的能力之間只有微小的差異,達到 家庭功能的平衡。它有以下的特徵,家庭完整性以及家庭成員福祉的維持及強度
(Lavee, McCubbin & Patterson, 2003)。
貳、家庭壓力理論的研究發展
McCubbin & Patteraon(1982)將 Hill(1949)ABC-X 模式藉由增加危機後 及 壓 力 後 的 因 素 來 解 釋 家 庭 如 何 達 到 一 個 對 於 壓 力 及 危 機 適 應 的 滿 足 。 McCubbin 等人持續研究有關軍人家庭在經歷戰爭的逆境中,觀察他們如何由危 機中成功的適應,在家庭研究領域提出家庭復原力的概念(McCubbin, Boss, Wilson, & Lester, 1980; McCubbin & Patterson, 1982)。在公共衛生、醫療社會學、
心理學、家庭科學同樣聚焦在相似的地方問類似的問題:「什麼可以解釋為何有 人在面對困難與逆境時仍可以健康而且發展良好但是有人卻沒有辦法?在面對 逆境中仍能發展順利的,比預期表現更好的現象,稱為復原力(Patterson, 1982)。
過去有關家庭研究,如早期的家族治療過度專注於家庭缺陷,這多少是反映 了文化與媒體觀點,認為大部分的家庭或多或少都是不健全的(Walsh, 2008)。而 如離婚家庭、單親家庭研究在過去,大都是從病理學的缺陷觀點(deficit-based perspective)尋求家庭不足之處,但在近一、二十年來,已有典範轉移的趨勢,
愈來愈多的家庭研究是從健康的角度切入(Patterson, 2002;Walsh, 2002;Ganong
& Coleman, 2002)。協助在危險中的家庭能夠順利的維持基本的家庭運作,一 個家庭能克服家庭危機、壓力的關鍵因素,是回復正常生活步調與軌道的能量來 源。
Patterson(2002)指出,亦許多研究者以「歷程」看家庭壓力理論的運作,
那是危機與保護因子的交互作用產生結果,這歷程到底是保護因子調節了危機或 者保護因子是危機與結果的中介角色。保護因子可以對結果有直接效果(direct effects),即這保護因子無論在高危機或低危機的狀況仍是有類似的結果;或者 是交互作用效果(interactive effects),保護因子可能只有在高危機的情況才產 生影響力,保護因子可能被發展或被強化,高危機的環境促使保護因子能力大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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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危機情況,這樣的結果是預防接種式的效果(inoculation effect)(Zimmerman &
Arunkumar, 1994)。這樣的主張,即隨著高危機而來的能力與 Hill's (1958)提 出的家庭壓力雲霄飛車模式(roller coaster model of family stress)相似,他指出 經歷壓力的家庭,之後家庭功能運作的層次可能比在危機狀態發生前的狀況更好
(亦有可能變差)。所以如果家庭資源的運作與能力展現在高危機的環境下可能 更明顯,即在高危機的家庭狀況保護因子的作用可能更明顯,或是被促進,而這 個歷程是復原力的展現,那麼何謂顯著的危機呢?
Masten 和 Coatsworth (1998)對顯著危機下的定義: (1) 持續且長期暴露在 不利的社會環境中,例如貧窮;(2)暴露於創傷性事件或嚴重的災難,例如戰爭;
以及 (c) 不利的社會環境加上創傷性事件。從這樣的觀點,每一個家庭不可能有
「足夠的危機」以表現復原力。理論上,可能每個人都能在勝任,但是只有那些 經歷顯著危機中的家庭,從他們家庭功能勝過那危機的壓力時才展現其復原力。
Patterson(2002)整合家庭壓力理論與復原力觀點對家庭研究發展提出建議:
(一)復原力的觀點包含在家庭壓力理論框架之內
把研究焦點放在關注家庭的成功,如何在危機中勝任。更多的探究家庭暴露 於顯著的危機下,如何仍能維持正常的家庭運作,為了獲多更多家庭的動態歷程 的資料,以下提出有關方法學上的建議。
(二)發展與驗證危機與保護歷程的概念模式
考驗的模式要考慮危機或保護因子的累積作用,可以進一步檢驗危機因子如 何調節保護因子影響家庭發展。而且在模式中要如何處理危機因子、保護因子,
來自三個層次的關係,包括家庭中個別成員、家庭內部整體系統、以及家庭之外 社區脈絡等考慮在模式中。
(三)研究經歷高危機的家庭人口
Patterson(2002)指出研究「暴露在危機環境的家庭」會比那些「規範性的 日常生活壓力事件」更能提供證據以驗證家庭功能運作的成功或失敗的歷程。而 且,只有在高危機環境下保護機制的運作更為明顯,所以對高危機群的研究能幫 助我們了解那些家庭復原的相關歷程,對經歷危險環境具有保護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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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進行縱貫性研究
這是唯一方式去瞭解家庭隨著跨時空的歷程,一連串危機與一連串保護因子 交互作用的動態歷程,橫斷式研究的研究限制是以不可靠的方式去詮釋歷程的改 變,家庭僅能以迴溯的方式報導關於他們的事情。
綜上所述,有關家庭壓力理論的發展歷程,從 Hill(1958)所提出的 ABC-X 家庭壓力模式是家庭壓力典型研究架構。但家庭壓力模式(ABC-X Model)的限制 是忽略了「壓力累積」與「因壓力而產生的資源和先前處理壓力而獲得的經驗」
等的影響力。而 McCubbin 和 Patteraon (1982) 則擴展 Hill 的 ABC-X 模式形成
「雙重 ABC-X 家庭壓力模式」,採用長期的觀點解釋家庭壓力及危機的累積,
長期的資源以及針對壓力事件所特別開發、加強或擴展的資源等,而家庭成員對 於「危機」賦予的意義,包括壓力事件本身、加上累積的負擔以及對資源的知覺。
Hill 的「ABC-X」模式將焦點集中於單一壓力源上,而「家庭壓力的雙重 ABC
-X 模式」兼顧到「時間序列」的影響,而注意到壓力、資源累積所產生的效 應。其後,Patteraon (2002)論述應用家庭壓力理論,事實上,家庭壓力理論的應 用是在驗證家庭適應的歷程。他進一進提出「歷程」的概念,是危機、保護因子 交互作用並產出結果的過程,而且指出,在高危機的狀況下,個人或家庭猶能發 出保護機制。Patteraon 對家庭壓力理論以復原力的觀點的研究應用提出具體的建 議。
參、雙重 ABC-X 家庭壓力模式以復原力觀點在本研究之應用
本研究應用「家庭壓力的雙重 ABC-X 模型」採用長期的觀點解釋家庭壓力 及危機,參考 Patteraon 對家庭壓力理論的研究應用建議,探討青少年期到成年 前期之家庭脈絡對心理福祉發展之影響歷程情形。
一、累積的壓力源(aA):壓力是一種有歷史性及長時間的複雜過程。
本研究以父母婚姻互動的情況作為子女的累積壓力源,研究中運用多次測量 點的調查資料了解父母親婚姻中意見不合、吵架情形,都是在子女自國中成長過 程所蒐集的父母婚姻互動的資料。另外,有關父母婚姻方面,Amato 和 Keith
(1991b)指出父母離婚發生,在離婚前、後家庭生活皆發生變化,指出經歷父 母離婚縱然對進入成人期的子女仍是一長期持續性的影響,可見離婚對家庭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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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單一事件,而且是動態性之累積。在本研究中的累積的壓力源(aA 因子)包 括多年期子女所感受父母婚姻關係中持續的關係中的不愉快及困難以及學生經 歷父母離婚情形。
二、家庭的因應資源(bB):本研究是指家庭內的家庭經濟資源與家庭情感資源。
家庭情感資源在家庭壓力理論觀點中一重要的家庭資源。Sun 和 Li(2002)
運用貫時性調查資料研究父母離婚對子女之影響歷程情況,研究指出親子支持等 的情感資源與家庭收入、父母親教育程度等結構資源為中介角色減低離婚對子女 的負向影響力。本研究家庭的適應資源(bB 因子):分為 bB1 家庭情感資源-- 包括持續對子女的正向情感為多年的「父母親情感支持」;以及 bB2 家庭經濟 資源--包括「家庭收入」、「父教育程度」及「母教育程度」。本研究探討家庭 經濟資源與家庭情感資源對心理福祉之影響所扮演之角色如何。
三、家庭成員對情境知覺(cC):本研究為子女知覺家庭經濟狀況與知覺與父母 關係滿意
一項應用雙重 ABC-X 家庭壓力模式,知覺支持助益可以中介家庭與工作衝 突造成的壓力,當知覺支持是對自己有幫助的時候可以有效減少壓力的感受
(Lawrence, 2006)。另外,知覺亦可以是資源與適應的中介變項,Shek(2005b)
研究中知覺經濟狀況(貧窮感)是資源與個體適應的中介變項。人們在面對壓力 時,會運用家庭、個人的資源,重要的可能是個體對整體環境(情境)的感知,
這感知是一普通的、持續的對內部外部情境可預測的信心,縱然此信心是一動態 的感受,這反映了對環境的知覺與了解的判斷力。本研究嘗試探討知覺經濟狀況 與知覺與父母關係滿意是否中介家庭資源對子女發展的影響。以指出人們並非被 動的受壓力與資源的影響和限制,反而是透過他們的知覺到的而產生中介作用。
四、家庭成員適應狀況(xX):本研究為子女心理福祉發展。
家庭面對累積壓力,處理的結果就產生調適,此處所謂的調適不單是指良好 的調適,也可能產生不良的調適,端看家庭如何去因應。本研究以學生的心理福 祉的發展為研究變項,包括正、負向情緒感受,正向情緒為自尊滿足、負向情緒 為心理苦惱。
本研究以家庭壓力理論的雙重 ABC-X 模型探討家庭壓力事件、家庭經濟資 源、家庭情感資源、知覺經濟狀況、知覺與父母關係滿意因素對子女心理福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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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的影響效果及模式適合程度以驗證雙重 ABC-X 家庭壓力理論;並運再驗證家 庭壓力理論在不同家庭脈絡之理論性,以及在高危機環境的家庭中提供證據以驗 證家庭功能運作的成功或失敗的歷程。所以對高危機群的研究能幫助我們了解那 些家庭適應的相關歷程,對經歷危險環境具有保護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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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家庭脈絡
壹、家庭脈絡(Family context)的定義
家庭脈絡概念性定義為 Uhlenberg 和 Mueller(2003)在生命歷程手冊一書 中 撰 寫 了 一 章 為 「 Family context and individual well-being: Patterns and mechanisms in life course perspective」。回顧過去有關家庭的變項與個體心理福 祉發展之研究,指出家庭脈絡(Family Context)為一複合性的項目,其中包含 數個不同的向度,指出家庭脈絡之面向包括:
一、家庭結構(family structure)
家庭結構並非等同於家戶結構(household structure),事實上,“family”
與”household”非同義語,但 family structure 經常提及 household structure,以單親 家庭為例,父母離婚或父母一方死亡都可能形成「單親家庭」,以單親家庭為研 究主題時,探討的僅是「家戶結構」,家庭結構取向的研究,應考慮成人(父母) 的婚姻狀態,如:未婚、同居、已婚、離婚、寡居、再婚等,不同的婚姻狀況形 成的不同狀態的「家庭結構」;另外,家庭結構是流動的(fluid),即隨著時間 的而有改變中。
二、家庭互動(family interactions)
家人互動是家庭成員關係之動態的品質及特徵、孩子的社會化、代間有意無 意的傳達態度及行為等。
三、家庭資源(family resources)
家庭資源如(1)經濟資本-家庭收入、財富、房屋、及其他有形資源;(2)社 會資本-社會網絡來自親戚、朋友、政治、職場等,除了包含以上的財政支援、
還有知識、資訊、影響及支持等。
Uhlenberg 和 Mueller(2003)以生命歷程觀點探討家庭脈絡與個人福祉發展 之關係型態與機制,在生命中的每個時間點,個人的家庭環境經驗對其之後的生 命歷程而言是重要的。指出青少年到成人在生命歷程中是一個重要的轉捩點,從 家庭脈絡對子女心理福祉發展影響,回顧一些相關研究結果:如家庭結構方面,
離婚與孩子的自我控制、攻擊行為及犯罪有關;家人互動方面:父母的親職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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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與青少年的心理福祉(自尊、生活滿意)有關;父母父親缺席或消極的父親 關係經常導致孩子的低自尊,具憂鬱症狀之青少年,如能知覺父母溫暖及支持可 緩和壓力生活事件的衝擊;經濟資源方面:貧窮對孩子發展不利,經濟壓力直接、
間接地影響孩子,直接-心理學及社會學者證實經濟困難、父母壓力與無效能親 職方式之關連,間接-透過父母婚姻關係-當父母關係緊張,孩子知覺父母較少 的參與及支持,而這問題經常是孩子低自尊及問題行為之原因。生命歷程中特定 家庭環境影響,必須以不同家庭型態經歷進行比較,才能更進步了解家庭環境(脈 絡)對個體發展的意義。
貳、家庭脈絡的內涵
以下就家庭脈絡定義的透過家庭壓力理論的架構討論相關研究變項的內涵 及對個體發展的重要性。
一、家庭結構—父母婚姻狀況
父 母 離 婚 對 兒 童 與 成 人 子 女 影 響 的 研 究 的 後 設 分 析 , Amato 和 Keith
(1991a)以 92 篇 1950 年代至 1980 年代有關來自離婚家庭的孩子與雙親家庭比 較的後設分析研究,以及 1990 年代的 67 篇文獻所進行的後設分析(Amato, 2001):兩篇研究皆指出來自離婚家庭的孩子在學術成就、行為及心理適應、自 我概念及社會競爭力等方面都較雙親家庭孩子表現較差。縱然,子女進入成人期 的心理福祉較低、較低的社會經濟獲得、較低品質的婚姻關係等,所以對進入成 人期的子女仍是一長期持續性的影響(Amato & Keith, 1991b)。離婚家庭如何 影響子女的發展,歸納以下三方面可能因素:
首先,經濟剝奪,離婚通常導致單親家庭(尤其是單親媽媽)生活品質的下 降,使他們生活在貧窮線下(Duncan and Hoffman, 1985)。因為經濟能力的減少阻 礙孩子在學校的表現,因為為許多單親媽媽較沒有能力請家教、買補充教材、書 本、電腦或其他設備幫忙孩子的學業成功;許多時候,單親媽媽居住的學區是教 少教育經費的間接影響孩子受教品質,而且,單親家庭的子女可能有壓力需要提 早離開學校去工作。
第二,以家庭結構為焦點,離婚後孩子與非監護父親的接觸相處的量與質方 面皆會降低(Amato, 1987; Furstenberg & Nord, 1987),而有監護權的單親因為要 去工作,剩下很少的時間與孩子相處,因為這個原因,許多單親的孩子有以下的 經歷,父母親的注意、幫助、監督各方面皆減少。再者,他們可能失去父母親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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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的角色,去學習適當的社會技巧,例如,如何合作,如果透過協商去解決衝突—
這些技能都是對未來在工作上與婚姻角色上成功的表現有助益的。另外,父母親 接觸的減少,會阻礙成人後期親屬網絡的發展,這些都會影響社會支持與心理福 祉。
最後,離婚對子女而言壓力的經歷,這經常在離婚的前後,父母之間的衝突 所造成的。而離婚關聯著其他的壓力事件,例如:搬家、揍學校、與祖父母失去 聯繫甚至父母的再婚(Wolchik, Sandler, Braver, and Fogas, 1985)。這些壓力事件接 二連三的破壞孩子的學業表現、人際關係與個人身心福祉,而且這些影響是持久 的牽連。另外,青少年在面臨家庭結構改變,如父母離婚的事件下,也會損害其 幸福感(McFarlane, Bellissimo & Norman, 1995)。
這樣看來,其實父母親的衝突與父母親離婚同樣是子女生活中的壓力源。其 實長期處在父母公開性及無法改善的衝突長大的子女,如同父母離婚一樣會增加 子女長期性問題的危機。
二、家庭互動--父母婚姻衝突
衝突是指兩個個體,因為不同的態度、興趣、行為及目標,造成了阻隔、不 一致、緊張壓力、防衛性溝通、焦慮、情緒不滿、對立、負面的人際情感及口語、
非口語的矛盾訊息等互動方式,衝突的行為往往會干擾、損害或控制某一方(葉 光輝,1999)。婚姻衝突即是發生在夫妻之間的衝突,對子女而言,是父母婚姻 衝突。子女對於父母間婚姻衝突的觀感與理解也形塑了父母衝突對其所造成的影 響,包含了子女在父母衝突中所感受到的威脅、對於父母衝突的歸因與自責、以 及自己對父母衝突的因應效能等(Grych & Fincham, 1993)。
Emery(1982)可以算是最早的研究探討婚姻衝突對子女發展關係的研究,
他提出四個主要的歷程如何造成兒童期的混亂:(1)子女模仿父母親那無效果的 衝突解決型態,例如:孩童模仿以侵略或退縮的方式作為他們與別人溝通;(2) 在婚姻衝突中,父母會實習更多不一致、嚴酷式的教養行為,會造成子女問題行 為的增加;(3)父母衝突會破壞親子依附關係的聯結;以及(4)父母衝突會成為一 子女成長環境的壓力源,會威脅子女的防衛感(sense of security)。
所以婚姻衝突對子女造成許多負面的影響,而子女對父母婚姻衝突的感受對 其造造成的影響更明顯,所以本研究以子女填答認為父母是否經常意見不合及吵 架的程度作為父母婚姻衝突的測量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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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庭資源—家庭經濟資源和家庭情感資源
家庭資源即社會的、經濟的、情感上的及物質上的資產,使家庭可據以因應 單一的或累積的壓力事件(Boss, 1987;Burr & Klein, 1994;129)。當遭遇生活 壓力時,若個人或家庭具有足夠的支援,其衝擊會因而減低(張苙雲,1989)。
父母提供兩項重要的資源給孩子—金錢和時間,所謂的金錢,不是僅吃得 飽、穿得暖,包括了有品質的鄰居、學校和更促進認知與社會發展的機會;而父 母的時間是指提供「支持與控制」的結合,而且與子女正向的發展結果有關聯
(Thomson, Hanson & McLanahan, 1994)。另外,運用 Turner 和 Noh(1983)
提 出 社 會 支 持 的 內 容 來 看 家 庭 提 供 的 資 源 內 容 可 以 分 為 : 包 含 情 緒 支 持
(emotional support)如:心、肯定、同理心、鼓勵;認知支持(cognitive support) 如:幫助對方了解問題,提供正確資訊、經驗;實質支持(material support)如:
直接提供物質或具體服務,幫助解決問題,金錢給予等。
本研究運用 Thomson 等人有關父母所提供的兩項重要的資源—經濟的(金 錢)與情感的(時間),其中家庭經濟資源包括:父母本身的教育程度、及家庭 每月收入等客觀指標;而家庭情感資源包括:情緒支持與認知支持等內涵。
四、家庭資源知覺—知覺家庭經濟和知覺與父母關係滿意
過去較多有關知覺經濟狀況以壓力感受為研究主題,而研究對象多以父母親
(Hilton & Desrochers, 2000,)夫妻(Kinnunen & Pulkkinen)與成人(Aldwin &
Revenson, 1986),亦有父母親與子女同時為研究對象的(Whitbeck et al., 1997),
青少年知覺家庭經濟壓力的研究較少。而且過去研究主要以父母親報導的多於由 青少年來報導。Shek(1999)指出父母對家庭經濟壓力的知覺與子女對家庭經濟 壓力的知覺是有不同的感受,另外,有關壓力知覺的研究用來預測負向的心理症 狀、偏差行為等,亦有單獨預測正向心理健康。
Andrew 和 Robinson ( 1991 ) 認 為 滿 意 度 ( satisfaction ) 是 一 種 主 觀 的
(subjective)個人認知或知覺。滿意的評估通常藉由個體對關係主觀的評量。根 據社會交換理論(social exchange theory)和公平理論(equity theory),當個體 評估關係已達到或超越自己對「好的關係」所賦予的內在標準時,個體便會感到 滿意;而當個體察覺回饋(例如溫暖、自我坦露)增加時,或個體感受到關係是 美好的時候,關係的滿意度就會增加(Kamo, 1993)。親子關係滿意(parent-child relationship satisfaction)是指子女對他們與父母親關係的整體評價的滿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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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rd (2002)。
本研究皆以子女所知覺感受的為測量方式,包括子女對家庭經濟狀況的評估 由富裕至貧窮的評定;以及子女對自身與父母關係滿意程度感受的評估。
從家庭脈絡對個體發展的影響,可以發現在生命中的每個時間點,個人的家 庭環境經驗對其之後的生命歷程而言是重要的。本研究擬驗證家庭脈絡因素是否 會持續影響進入成人前期的子女心理福祉發展?研究者從家庭壓力理論模式發 展家庭脈絡對心理福祉影響的研究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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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心理福祉
壹、心理福祉之定義
社會科學家認為幸福感是個體主觀的感受,非為一種客觀的外在評判標準
(施建彬,1995)。近代社會科學家藉由研究來了解心理福祉的意義,然而隨著 研究目的不同,各學者使用的名詞及對幸福感所界定的操作型定義亦不同,整體 來 說 , 社 會 科 學 家 在 幸 福 感 的 研 究 中 用 來 代 表 幸 福 感 概 念 的 名 詞 有 幸 福
(happiness)、主觀心理福祉(subject well-being)、福祉(well-being)、心理 福祉(psychological well-being)、生活滿意(life satisfaction)、正向情感(positive affection)、心理健康(mental health)等(施建彬,1995;顏映馨,1999)。因 此以下文獻探討也包括上述名詞的相關研究。
本研究即以「心理福祉」為研究變項之名稱,而非國內經常運用的「幸福感」
翻譯,其原因原有三:其一為就 psychological well-being 英文字面上直譯有「心 理」(psychological)一字,如以幸福感命名之少了原文中之內涵;其二因為英 文 Happiness 亦有譯為「幸福」,如果把多 psychological well-being 譯為幸福感 有與 Happiness 混淆之情況;最後,psychological well-being 為一多面內涵之研究 變項,研究者認為中譯文為「心理福祉」較「幸福感」更能表達多元複雜之內涵。
而在後來之文獻內容中,為表現原研究者中文獻之研究目的及所表達之意涵,本 研究不會去全部修改為「心理福祉」而引用原作者所使用之習慣。
一、國外研究對心理福祉定義
Andrew and Withey(1976)最早為主觀幸福感下了完整的定義:「幸福感就 是對生活滿意程度及感受的正負向情緒整體評估而成的一種感受。」提出幸福感 是由對生活滿意,及所感受的正向情感、負向情感等三部份作整體評估而成。即 表示對幸福感的評定,應兼顧個人情感與認知兩個層次,正向情緒會反映出個人 的快樂的程度,而負向情緒是個人主觀痛苦的指標。後來學者提出類似的定義亦 認為幸福感包括認知和情緒兩個層面,認知層面是指生活滿意,而情緒層面則含 括正向情緒和負向情緒,即是說主觀幸福感指的是正向思維和感受,亦即擁有正 向情緒,無負向情緒,且對生活感到滿意(Campbell, Converse, & Rodgers, 1976;
Diener, 1984; Myers&Diener, 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