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兩組兒童整體語言能力的比較
語言整體語言能力以「修訂學前兒童語言障礙評量表」語言發展總 分得分情形來表現。本節比較唐氏症兒童與正常發展兒童在「修訂學前 兒童語言障礙評量表」的語言發展總分結果。
一、「修訂學前兒童語言障礙評量表」語言發展總分
本研究以獨立樣本 t 檢定探討兩組兒童在「修訂學前兒童語言障礙 評量表」語言發展總分的表現是否存在顯著性差異。兩組兒童在整體語 言能力測驗的平均數、標準差等描述統計,以及獨立樣本 t 檢定,結果 如表 4-3-1 所示。
表 4-3-1 兩組兒童在整體語言能力測驗得分分析摘要表 唐氏症組
(N=18)
正常發展組
(N=18)
分析項目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t 語言發展總分原始分
數 27.78 14.691 58.22 7.818 -7.716***
語言發展總分直線轉
換T 21.22 12.139 46.78 7.878 -7.492***
語言發展總分常態化
轉換T 25.28 12.527 46.00 6.928 -6.142***
***p<.001
(一)原始分數的獨立樣本 t 檢定
由表 4-3-1 可知,唐氏症兒童(M=27.78; SD=14.691)與正常發展兒 童(M=58.22; SD=7.818)在語言發展總分原始分數有顯著差異(t=-7.716,
p<.001),顯示唐氏症組兒童的整體語言能力顯著低於正常發展組兒童。
(二)直線轉換 T 分數的獨立樣本 t 檢定
由表 4-3-1 可知,唐氏症兒童(M=21.22; SD=12.139)與正常發展兒 童(M=46.78; SD=7.878)在語言發展總分直線轉換 T 分數有顯著差異
(t=-7.492, p<.001),顯示唐氏症組兒童的整體語言能力顯著低於正常發 展組兒童。
(三)常態化轉換 T 分數的獨立樣本 t 檢定
由表 4-3-1 可知,唐氏症兒童(M=25.28; SD=12.527)與正常發展兒 童(M=46.00; SD=6.928)在語言發展總分常態化轉換 T 分數有顯著差異
(t=-6.142, p<.001),顯示唐氏症組兒童的整體語言能力顯著低於正常發 展組兒童。
(四)年齡當量的卡方考驗
唐氏症兒童與正常發展兒童在不同的整體語言發展總分年齡當量的 百分比和卡方值,如表 4-3-2 所示。
表 4-3-2 兩組兒童語言發展總分年齡當量的卡方檢定摘要表
***p<.001
唐氏症組兒童在「修訂學前兒童語言障礙評量表」語言發展總分所
轉換T分數,和常態化轉換T分數做獨立樣本 t 考驗,顯示唐氏症兒童 的語言表達能力顯著落後於正常發展兒童。而唐氏症兒童的語言發展年 齡當量集中於小於三歲(83.3%),但唐氏症兒童在「托尼非語文智力測 驗」的心理年齡多為五歲(22.2%),正常發展兒童的語言發展年齡當量 多為三到四歲(61.1%)。顯示以兩組兒童在「修訂學前兒童語言障礙評 量表」語言發展總分的表現來看,唐氏症兒童的語言發展能力明顯落後 於正常發展兒童和心理年齡。
由此可見,唐氏症兒童無論是語言理解能力或是表達能力,都顯著 的落後於與其心理年齡相配對的正常發展兒童,也落後於本身的心理能 力。這與過去研究發現唐氏症兒童的語言能力是其顯著發展問題(Miller, 1999; Miller & Chapman, 1984)的結果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