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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1970 與 80 年代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政策之比較

第二節 70 年代小農結構之分化

壹、農民階層分化之動力因素

由第二章之分析可以得知,我國 1970 年代小家庭農戶參與現代化農業經營者,以

「以兼業為主之兼業農戶」所參與之委託經營佔較多數。推究「以兼業為主之兼業農戶」

參與委託經營之動機,可分為「農民自主性參與」及「受政策限制而加入」兩類:

一、農民自主性參與之因素:

(一)一般認為,兼業農經營農場普遍面臨嚴重的勞動問題,包括勞力不足和工資昂 貴,尤其「以兼業為主之兼業戶」因場外工作天數較高,能夠投入農業的勞動力更為 缺乏,導致所屬農地荒廢者甚多。

(二) 加以農民有土始有財的觀念,兼業農願意放棄自己土地者甚少,使得「以兼業 為主之兼業戶」呈現較高的委託代耕和委託經營需求與意願(龔憲曉,1990:23-24)。

(三) 兼業農習慣維持多種收入來源,如同 60 年代工業汲取農業的經濟環境下,小 農離開農村尋求非農兼業所得的作法一樣,70 年代農村倘若出現吸引因素,兼業農也 可能再度回到農村。

二、政策之限制因素:

(一) 70 年代開始,為便於推行擴大農場經營與農業機械化,農發條例與土地法積 極防止現有耕地分割和移轉為共有,導致農民即使因面臨營農沒有利潤的情況,或因 債台高築而有意放棄耕作,也難於把自有耕地合法出售或出租移轉。

(二)同時,為避開土地集中或土地投機之爭議,農發條例嚴格限制企業團體購買農 地,故農民欲合法地出售農地於工商用途更不可能。

由此可見,農民加入委託經營看似自主性的選擇,用以增加其收入來源,但實際上卻 也是受到政策限制下的結果。政府一方面在管制農地分割、農地移轉及禁止企業團體購買 農地的同時,再打開共同經營、委託經營和委託代耕的大門 ,由農發條例明令委託經營 與代耕業務合法化,有意以「委託經營以不出租論」的新規定來解放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 對耕地利用的限制,這對於欲即時解決農業問題,卻又在農地分割與移轉方面受到嚴格限 制的農戶而言,似乎是退而求其次的可行管道。

貳、農民階層之分化型態

委託制度之中以「以兼業為主兼業農戶」佔相對多數,其中,依照經濟地位之差距來 分別委託他人經營或僅委託他人代耕之委託戶,又可分為兩種不同的階層:一為屬於知識 階層或經濟上層之「以兼業為主兼業農戶」,包括公務員、教師之薪資所得者、及商店和 醫師等自營兼業者,或土地改革之前的地主或富農;另一是從農村出外打工,實得較低工 資的「藍領階級農民」(羅明哲,1980)。

此外,參與委託經營之農戶中,受託戶以專業農或「以農為主兼業農戶」為主,而委 託戶則以「以兼業為主兼業農戶」為主,理論上,委託者所投入的資金直接流向此兩階層 之受託農戶,不過事實上,受託過程中往往因須要透過「關係」而產生了中間剝削問題。

原因在於,政府輔導農企業團體成立委託代耕隊,農會也接受委託經營和代耕,因此個體 小農受託代耕的機會也非常有限(蕭國和,1991),再則,根據蘇昌吉(1991),委託經 營由農會轉介可獲得較高補助,無農會轉介而自行辦理者,其委託面積需達十公頃以上。

參、兩部門之資金流動

一、以兼業所得投入農業生產之狀況

「農民有無將兼業所得收入用於農場生產與投資」為分析農業與非農部門資金流動的 一常用概念,洪筆鋒(1972)有關「兼業農民加入共同栽培與共同經營,以兼業收入增加 農場投資之概況」(表 5-1)調查發現,農民購買資材時,將近五分之四的樣戶以其兼業 收入來增加農場投資,而以兼業為主兼業農除了在購買農機具方面佔較低比例之外,其他 投資項目,包括購買農藥和肥料等農業生產要素,均有超過 80%之以兼業為主兼業願意 以非農所得來投資。

農業經濟學者劉清榕(1972)引用此調查而結論到,「可見農民的兼業對於農場經營 的增加投資,也有很大的助力」。專業農、以農和以兼業為主的兼業農均面臨農業生產利 潤低迷之問題,唯兼業農多了一份所得來源,是以兼業為主兼業農將非農所得挪移到農業 生產的比例又較以農為主者高。

但是,應該如何看待兼業農民將非農所得投入農業生產的現象?特別是發生在加入委 託經營的以兼業為主兼業農時,是否可以產生現代化理論之「回滴」效應?

表 5-1 農民以兼業收入來增加農場投資之概況.

資料來源:劉清榕(1972:114)

二、營農成本太高的問題

業所得投入農業再生產」 無助於非農部門資金總體流向農業部門,也未實際達到「以工 業扶助農業」的現代化目標設定。

表 5-2「以兼業為主兼業農」、「以農為主兼業農」農業生產利潤概況.

66 31617 20344 -11623 54653 60572 1005 67 36845 21214 -16501 68480 67125 -7908 68 46902 24936 -25688 94721 71430 -27596 70 56854 35319 -31918 107460 157850 -36030 72 53506 38344 -18187 151729 126354 6121 73 65891 44223 -27547 259031 121915 -132677 74 58102 41017 -13879 153813 138367 -31898 75 51108 38371 -10091 224390 163409 -86023 76 57834 47321 -19463 390437 193517 -227028 77 63026 49834 -15705 231368 186536 -37851 78 71240 54169 -21406 337652 196249 -151116 79 72236 56343 -18067 214585 241039 -18336 80 74009 60705 -17666 246395 239292 -5356 81 71199 64635 -10494 296596 281801 -57304 82 72732 70845 -8097 359344 334701 -77543

資料來源:臺灣省政府糧食局編「臺灣省農家收支訪問調查統計報告」歷年資料(1976-1993 ),

本文整理。

肆、兼業農的角色:走向專業化的「過渡身份」?或做為國家的

「調和機制」?

兼業農為我國最常見的務農身份,而那些既維持非農部門之兼業工作,同時又於自家 農地委託代耕或加入共同經營生產行列的兼業農,代表著 70 年代我國推動農業現代化之 下所形成的新的農民階層。

由於兼業農所從事之職業結合了農業和非農業領域,就現代化理論觀點,若有足夠的 經濟促因,使兼業農能夠自主性地投資於農業的再生產,將有助於非農部門資金流向農業 部門,以及促進多餘農村人口離農,如此也符合當時「以農業發展工業,以工業扶助農 業」之口號。雖然農業政策並未期待兼業農作為實現擴大經營的主軸,然而如上分析,基 於土地政策與我國農業生產環境的限制,使得參與比例最高的農民為以兼業為主之兼業 農。而共同與委託經營措施既然作為走向農業專業化的過渡性經營方式,因此就理論而 言,這些參與現代化經營程度較高的兼業農也應該扮演走向專業農的過渡性質角色。

但是實際上,這些兼業農將來成為專業農的機會並不高,因為即使他們參與共同或委 託經營,仍無法積累足夠資本來擴大農場的經營規模。再者,他們加入委託和共同經營的 主要目的明顯也與政策之預設有所不同,對於他們來說,委託代耕或共同生產單純只是為 恢復荒田和解決勞力不足等之暫時解決之道,與現代化農業之目標較無關連。因此這些因 擴大農場經營規模之推動而再度投入農業生產的兼業農民,並未能完成農業現代化的使 命—經由扮演過渡性的角色而成為專業農,反而,兼業農已成為普遍存在和持續性的身份 階層,並且有增加的趨勢。

儘管如此,對於政府而言,透過推動多元的農業生產形式如共同與委託等經營制度,

事實上仍然暫時調和緩解了該時代的農業危機;然而,對於小農來說,參與現代化經營可 能意味著小農階層的加速分化。特別為對於低工資兼業農而言,其兼業所得在過去農工汲 取時代的安排下,本就低於其他一般的非農所得,故 70 年代農業現代化政策將他們吸引 回村,很可能造成再一次的政策汲取效果。

80 年代,「以兼業為主兼業農」在農業生產的角色面臨轉換。雖然 70 到 80 年代的擴 大農場經營規模政策,皆在利用規模經濟來提高產量與增加農民收入,不同的是,80 年 代農業政策對於生產主力與多餘勞力之對象設定已產生轉變, 使得「以兼業為主兼業 農」從 70 年代作為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政策的主要參與者之一,到 80 年代轉變為政策導引 離農的對象。

事實上,70 年代的農業政策也肯定以輔導多餘勞力進行轉業作為現代化農業的方法 之一,然而 70 與 80 年代「多餘勞力」所具體指涉的對象卻有所不同。70 年代有解決農民 所得偏低危機的急迫性,故政策上未加以區分專兼業農戶,只要農民能加入現代化農業就

是好現象,因此不排除讓兼業農回流農村,以促進農業生產與提高普遍之農民所得;此 外,此時期仍然受制於戰後的土地政策,為使現代化農業政策有所成效,因而鼓勵「以兼 業為主兼業農」透過加入委託代耕和委託經營的政策來改善其農田荒廢之問題。因此,在 此情況下,多餘勞力大多指向無法繼續從事農業生產的老農。

80 年代農業政策將目標集中於核心農戶(專業農戶),但求「重質不重量」,期待 其擔當農業專業化生產之主力,並透過政策性地導引離農,鼓勵老農民、兼業農戶或無興 趣繼續耕作的農民將農地賣給核心農民,同時輔導小農戶進行轉業。在此訴求之下,那些 在 70 年代象徵展現「以工業扶助農業」效果的「以兼業為主兼業農」,此時也成為政策 導引離農的對象之一。雖然第二次農地改革輔導專業農購地之標的,並非在於排擠「以兼

業為主兼業農戶」,然而明顯地,這些在 70 年代數量上暴增的「以兼業為主兼業農 戶」,其擔當國家實現「以工業扶助農業」之階段性利用價值,直至 80 年代已然結束。

第三節 80 年代農業專業化的不利環境與小農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