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天命承擔者-點傳師
第一節、 領命愿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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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云:
非奉無極理天之命,不敢傳復還無極理天之法。122
所以,依王覺一之說,天命有體用之兩面。不可有體無用,否則體必不 明;亦不可有用無體,否則用必不達。現任一貫道總會李玉柱理事長在其著 作《認理歸真的重現與重建》一書緒言中,開宗明義即言:
「道真,理真,天命真」--這是 師尊師母的聖言量,也是傳統道場歷 經千錘百鍊亦顯光亮的生命見證,更可謂為一貫道的極成生命境界。
它不能僅被視為客觀知識的論證或強調,而宜須將之收攝於主體生 命,興發涵養修持,身體力行,以貞定其實義。當下德性生命的挺立,
即是道的具體彰顯,理的圓融通達,天命的真實流行。123
德性生命之挺立,才能見道真、理真。而天命是必須身體力行,賦予實 踐意義,才顯其真。然而,從理而論天命,乃人人各具之明德本性,這大概 沒什麼疑義,畢竟理是常而不變,單單純純。但若是將天命付諸實踐,由理 而氣而象,則是變化萬千,所謂一本化萬殊也。故而,天命之承擔有德性之 考量;天命之傳承有正邪之分別;天命之驗證有真假之差異。首先,從天命 的承擔者—點傳師的角度來探討,論述天命實踐者的諸般面向。
第一節、領命愿的精神
「表文」、「愿文」及「疏文」的使用在一貫道儀式中非常頻繁,這似乎 是延續了傳統道教上章的模式,如在《赤松子章曆》中〈書章法〉所云:
科 云 :「 應 是 諸 章 悉 合 著 誠 惶 誠 恐 之 語 , 如 違 奪 算 。 」124
「誠惶誠恐」的用法幾乎在所有一貫道的愿文當中都會出現。而在一貫道寶
122 林立仁,《理數合解新註.一貫探原》,頁 199。
123 李玉柱,《認理歸真的重現與重建》(台北:圓晟出版社,1988),頁 7。
124 《赤松子章曆.卷之二》,HY615,18a12-18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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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崇正道場的法會班期中,幾乎所有的法會結束時,班員都需立下一個「愿」。 故對一貫道的修行者而言,立愿的當下即是修行的開始,如求道時就立下了
「十條大愿」;而修辦道的過程即是稱為「了愿」,直到「愿」的完成,才能 回天面母娘。誠如點傳師的點道辭中有言:「你若愿不能了,難把鄉還。」故 一貫道修行者認為自己是從理天乘愿而來普渡眾生,當要了愿而歸理天。一 貫道之「愿」的觀念,一般都包含積極承諾作為與消極防範背信兩方面,帶 有「誓」、「約」或「盟」的概念在其中。與上天締約或立盟,這一直是世界 各宗教傳統所具有的特色,如基督宗教的「約」(Covenant)或道教的「盟」,
即是明顯的例子。而與上天立下盟約,一方面是人對上天的承諾,另一方面,
往往是上天對人的權立賦予。如《皇訓子十誡》即言:「修道子全憑有洪誓 大愿」,乃因「愿」上天才能授與道給新求道人;乃因「愿」點傳師才能承受 天命。因此,一貫道點傳師的領命愿具備這樣的宗教盟約特色,是領命時與 上天所立的契約。而點傳師的職責,其實就是點傳師領命時所立的「領命愿」
之體現。,其內容大略如下:
以身許道,財法雙進,竭盡己力,開荒播種。尊師重道,追隨台灣開 荒樞紐及黃前人,……即犧牲身家性命在所不惜。如有虛心假意,不 照愿實行者,……假聖濟私或經手銀錢不清,輕視天命,不盡其職,
分黨別派,……甘受天譴雷誅,玄祖同墜。125
以下,我們將領命愿分成幾個段落來分析:
1. 以身許道,財法雙進,竭盡己力,開荒播種。
「以身許道」代表著「身」與「心」皆應許給道,因為「心」乃「身」
之主,故雖名「以身許道」,其實「身」與「心」皆已許道了。而此處之「道」,
狹義則指「道場」;廣義則指「天」。把自己的身心都應許給上天,故道場有 言:「領命之後即是把命交給上天」。這是最大的承諾、最大的盟約;也是王 覺一所謂自性之「理」與宇宙之「理」的回歸;亦是自古以來道經中常言「與 道合真」修行目標的塵世實踐。光是「以身許道」這一個愿,即代表了無私、
125 寶光崇正道場點傳師領命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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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我、無相。因為無私才能全部的施捨;無我才能全部的放下;無相才能全 部的服從、全部的配合;而「以身許道」的具體實踐則在「開荒播種」這個 宗旨上。「開荒播種」是指到沒有「道」的地方傳道給當地的眾生。以「開荒 播種」為了愿的具體行動,是慈悲心的實際展現,是「理天」本體之大用,
是不斷「新民」、「親民」的無限推廣。一貫道的修道觀離不了傳道辦道126, 更是以辦道來圓滿修道。故《皇
訓子十誡》有云:修天道離不了開闡渡化 發婆心用苦口不倦誨人 必須要立定了沖天大愿 貴乎汝實行辦正己成人127
而只有不對的開荒播種才能保持日新又新,不僅修道者自己不斷成長另 作新民,也使道場不斷有新血輪的產生,促進道場的傳承永續。也由於開荒 播種所遇到的種種難題,更激發出修道者的萬般智慧,以及與時俱進的活潑 度,隨緣普渡的無量心。讓自己當上天的工具,奉獻給道場、眾生,施捨錢 財,渡化成全,更要到沒有一貫道的地方開荒傳道,這是一貫道能在短時間 內傳到世界各地的一個主要原因。
2.尊師重道,追隨台灣開荒樞紐及黃前人……即犧牲身家性命在所不惜。
「尊師重道」這是中國文化中自古以來所強調的倫理關係,《荀子.大略》
有言:
國將興,必貴師而重傅;貴師而重傅,則法存。國將衰,必賤師而輕傅,
賤師而輕傅,則人有快,人有快則法度壞。128
管子的〈弟子職〉中對於學生的本分以及對師長之禮節亦有詳細之說明。
而尊師重道不僅關係國家興亡,在宗教團體中亦是修行者一再被教育的基本 倫理。如《三洞眾戒文.弟子奉師科戒文》中,將弟子對師父的各種禮節,
總共鉅細靡遺列出三十六條。除了日常生活中對師禮儀之外,在道務工作上
126 所謂的「辦道」,狹義指求道儀式的相關工作進行;是指一切度化眾生求道的工作
127 連鳳良,《皇訓子十誡淺註》,頁27。
128 李 滌 生 著 ,《荀子集釋》(台 北 市:臺 灣 學 生 書 局 , 1988 年 第 5 刷 ),頁 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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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貫道場中常說 :「有命不敢違,無命不敢自專」,師之言就像一道命令一樣 不敢違背,而要做什麼事,若沒有接受到「命令」也不敢擅自妄為。「有命不 敢違」是全心全意的配合,含有「忠」、「孝」之精神在其中,更展現出修道 人的「服從性」,能展現出這種風範者代表其心性上之「無我」。而「無我」
才能「聽師調遣」,任由上面之領導者調度安排,為下者百分之百接受與配合。
這是一貫道場能團結的重要關鍵,也是道場運作能靈活變化達到「扶圓補缺」
的圓滿順利之基礎。其重點不在於技術與才能,而在於修道者的謙卑與無我。
這才是「重道」,以道為重;更是「尊師」,遵師差遣。至於「無命不敢自專」,
絕非消極不敢有想法。雖「無命」卻可「請示」,待「請示」獲准之後則「有 命」,「有命」即可積極完成。「請示」的功用,絕非只是單純的下對上之「報 備」,其間含有上下之間的溝通與理解,藉由「請示」這一個重要的程序,一 貫道維持團體中上下之間的一致,理念的暢達。若為下者之意見不受上方領 導之採納,一貫道修行者的面對方式是以《論語.里仁篇》第十八章孔子所 言:
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129
上方如父母,為下者如子女。對上方的建議,如不獲接受,為下者仍然 保持尊敬而不違背,繼續遵照上方意思去作。等到適當的機會,「悅復諫」。「尊 師重道」,是道場的重要倫理,確保整體之和諧,維持道場運作有條不亂,是 道場長久發展的重要基石。若能「尊師重道」,則必追隨道場領導者之帶領,
若能「以身許道」,則任何魔考自願應付,即使犧牲身家性命在所不惜。
領命愿後半段的部分,是屬於對違背前段成弱的描述與將會接受之懲罰
3.如有虛心假意,不照愿實行者,……假聖濟私或經手銀錢不清
再次強調對愿立的確實遵行,以及經手道中公財,要清清楚楚,不可公 私不分,假聖濟私,因為錢財往往是紛爭的導火線。
4.輕視天命,不盡其職,分黨別派
129 (宋 )朱 熹 撰 ,《 點 校 四 書 章 句 集 注 》( 北 京 市 :中 華 書 局 ,2003 第 7 刷 ) 頁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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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特別講明不可輕視領導者的天命,分黨別派製造道場分裂,暗有作 用凝聚自己勢力。
5.甘受天譴雷誅,玄祖同墜。
最後,以非常嚴厲的誓詞做結尾。如犯到以上所言之種種,甘願受天譴 雷誅,九玄七祖同墜地獄受苦。130
領命愿其實是一種與上天的「契約」,131與上天有打契約才有天命擔在身,
這是承諾與賦予的觀念。如此跟上天建立契約,獲得天命之授與,賦予傳道 之權柄。以「以身許道」作為對天命的完全順服,以「開荒播種」完成天命 之賦予傳道使命,以「尊師重道」遵守天命之倫理與領導,最後以自己的九 玄七祖共同擔保,以承負之家族為整體。強調領命者必須將身家性命許以道 場,開荒傳道,一方面是「捨命」,一方面則是「護命」。「捨命」所捨的是個 人小我的性命財產;「護命」所護的則是大我天命的開荒傳道,與以天命傳承 者為中心的整個道場組織。因此,由領命愿確立了點傳師的修辦目標,有關 點傳師的選拔資格與教育訓練,都是由領命愿的精神所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