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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利害關係人分析

所謂的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是在一個活動當中有投資的群體或組織,但 是利害關係人可以不需要投資金錢,它也許只是情感上、政策上或個人對活動感 興趣,如此就可視為對活動投資的表現。可包含(1)內部要素,即主辦單位、

當地社區、工作人員,意指對於活動有直接影響的要素;(2)外部要素,即媒體、

贊助者,則是表示對於活動為間接性的影響;(3)活動的參與者(Goldblatt,2001)。

一個節慶活動需要許多人的參與才能成功,且當中涉及到許多不同的組織、

團體與個人,在此,McDonnell et al.(1999)提出事件活動(event)之利害關係人,

以事件活動(event)為中心,分別對六個單位衍生出其雙向關係,其中包括籌辦單

以下說明此利益關係組織:

(一)籌辦單位:可以分成公部門、私部門以及社區單位,無論是政府、企業、

還是地方團體本身,都可能主動發起活動。公部門像是政府單位所舉辦的 活動;私部門包括一些企業、團體及產業組織;而社區單位則可能是俱樂 部或是委員會。

(二)當地社區:除了「場址」還有所處的社區之外,還包括附近居民、商家、

利益團體、公共機關如政府、民代機關、公眾運輸、警力、消防與救護單 位等。

(三)贊助人:贊助人在節慶活動中可能是一個重要的資金來源,亦提供一些資 源或服務,而贊助人也從節慶活動中尋求對其有利的來源。

(四)媒體:媒體的角色則是創造廣大的迴響,利用媒體的報導讓活動更廣為人 知,達到宣傳的效果,因此媒體被視為潛在的夥伴關係。

(五)合作夥伴:從執行長、表演者、公關人員、全體工作人員、服務員和清潔 人員。

(六)表演者及觀眾:他們是決定活動成功或失敗的主審裁判,所以必須特別去 注意他們的需求,如幸福、情緒上的穩定感、場地的安全等。

因節慶活動影響的層面非常廣泛,王昭正(2000)將其分為政府、非營利事 業團體、遊客(一般民眾)、學術單位、觀光服務業者、其他相關產業等(圖2.13)

(引自黃忠華,2005)。

政府

學術團體 非營利事業團體

觀光服務業者 遊客、一般民眾 其他相關業者

節慶活動

圖2.13 節慶活動相關之族群(王昭正,2000)

資料來源:引自黃忠華(2005)

民俗節慶的現代新興形式,常被賦予藉由在地的實質生活,延伸創意傳承與 地方產業發展的意義,其擴及地方生活、精神價值、產業生產、文化製造、文化 行銷、文化服務等多方面人力的參與。若將這些因素匯集(林國章,2007),可 以圖2.14表示:

圖2.14 民俗節慶文化活動相關利益人模式圖 資料來源:林國章(2007)

本研究將以上學者對於節慶之利益相關人分類,彙整如下表(表2.9):

表2.9 節慶之利害關係人 學者(年代) 利害相關人

McDonnell et al.

(1999)

籌辦單位 活動舉辦地 贊助人 媒體 受雇員工

表演者及參觀者 王昭正(2000) 政府

非營利事業團體 遊客(一般民眾)

學術單位 觀光服務業者 其他相關產業等

Goldblatt(2001) 內部要素:主辦單位、當地社區、工作人員 外部要素:即媒體、贊助者

活動參與者 林國章(2007) 地方文史工作者

藝術工作者 宗教及公益團體 工商團體

學術單位 顧客服務單位 行銷傳播單位 政府文化行政單位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本研究在此主要考量內部要素,將涉及高雄左營萬年季之的利害關係人分為

「主/協辦與執行單位」與「臨時參與團體」:

主/協辦與執行單位:這些單位依照政策,須負責活動籌劃到人力協調等工 作,為了同一目的在活動進行期間,需整合即被整合的人力、物力資源,包含高

建設局、環保局、工務局、教育局、消防局、新聞處、左營區公所等。另外,還 有平時就已存在的在地組織,主要為了推廣在地特色,傳承其文化,包含萬年季 推動小組、左營區里長聯誼會、左營區各寺廟、左營區各級學校等。

臨時參與團體:來自各方,可能參與萬年季一次或數次,因為萬年季的活動 而聚集於此,包含參與表演之團體、攤販商家及遊客。

由於當中牽涉到許多利害關係人,涉及範圍甚廣,因此本研究以高雄左營萬 年季之三種不同的利害關係人為研究對象,分別為(1)主/協辦單位、(2)攤販 商家、(3)遊客,希望能以不同的角度來探討高雄左營萬年季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