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瞭 解 行 政 機 關 已 執 行 及 規 劃 中 之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畫 後 , 本 節 主 要 針 對 各 機 關 在 經 歷 規 劃 、 執 行 計 畫 的 不 同 階 段 後 , 在 因 應 數 位 匯 流 的 過 程 中 , 為 有 利 於 未 來 計 畫 執 行 , 現 行 管 理 與 法 規 有 何 需 要 調 整 之 處 。 本 研 究 透 過 個 別 訪 談 、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與 問 卷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 多 數 機 關 認 為 現 行 需 要 調 整 的 地 方 大 多 是 與 資 源 配 置 或 計 畫 管 理 相 關 , 而 此 兩 者 亦 息 息 相 關 , 但 為 求 能 有 效 表 達 受 訪 者 的 意 見 , 以 下 能 粗 淺 區 分 為 資 源 、 計 畫 管 理 兩 個 子 項 進 行 討 論 。
二 十 一 、 資 源 與 管 理
政 府 自1998年開始推行電子化政府計畫,迄今已14年之多,從第
一 階 段 的17多億元計畫,到目前正在進行的第四階段20億元,政府平
均 每 年 投 入20億 元 進 行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畫 之 建 設 , 累 積 投 入 超 過 150億 元 , 提 供 相 當 多 的 資 源 可 謂 相 當 龐 大(iThome, 2011a)。然受訪機關仍 感 資 源 配 置 部 分 有 待 調 整 , 主 要 原 因 是 來 自 於 使 用 計 畫 中 資 源 彈 性 的 部 分 。 先 是 資 源 配 置 的 主 導 權 , 受 訪 機 關 希 望 能 夠 增 加 其 自 身 在 管 理 計 畫 資 源 及 預 算 上 的 彈 性 , 依 據 現 行 狀 況 或 趨 勢 對 於 計 畫 內 部 資 源 進 行 調 整 , 更 能 合 理 使 用 資 源 。 例 如 , 配 合 當 前 數 位 匯 流 的 趨 勢 ,App 已 然 成 為 多 數 民 眾 經 常 使 用 的 軟 體 , 在 預 算 上 增 加App開 發 的 額 度 , 便 讓 各 機 關 能 夠 提 供 更 多 符 合 民 眾 需 求 的 服 務 , 且 目 前 各 機 關 的 確 也 有 增 加App研發預算之需求。
我 們 各 種 服 務 也 開 始 轉 變 , 譬 如 說 一 開 始 我 們 設 計 上 是 以 電 腦 為 主 , 然 後 把 他 轉 變 成 網 頁 服 務 , 而 網 頁 服 務 基 本 上 就 開 始 跨 平 台 了 , 那 跨 平 台 之 後 接 下 來 的 動 作 就 是 準 備 APP的 一 些 服 務 , 只 是 說 APP要 提 供 到 幾 種 作 業 系 統 , 到 時 候 也 是 要 考 量 到 預 算 的 問 題(G4:310-314)。
再 來 是 資 訊 人 力 的 問 題 , 在 面 對 四 年 一 階 段 的 高 預 算 且 龐 大 的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畫 , 相 對 應 的 資 訊 人 力 來 看 , 根 據 主 計 處2007年的調查,
全 臺 灣 政 府 機 關 包 括 學 校 研 究 機 構 , 設 立 的 資 訊 部 門 共8,253個 , 但 只 有 三 分 之 一( 約2,000多個)是資訊專責單位,且僅僅1,715個單位是 正 式 編 制 , 有 其 餘5百 多 個 資 訊 單 位 屬 於 任 務 編 組 。 其 餘 未 有 資 訊 單 位 , 則 多 將 資 訊 工 作 交 給 經 常 熟 悉 電 腦 作 業 的 單 位 兼 辦(iThome, 2011b), 可 以 得 知 資 訊 人 力 的 數 量 , 明 顯 趕 不 上 計 畫 以 及 預 算 等 工 作 的 負 荷 量 ; 而 資 訊 人 力 同 時 具 專 業 性 , 若 僅 將 其 轉 交 給 熟 悉 電 腦 作 業 的 協 力 廠 商 而 缺 乏 妥 善 管 理 , 相 對 也 提 高 了 在 執 行 上 產 生 問 題 的 風 險 , 故 行 政 機 關 也 希 望 能 夠 增 加 資 訊 人 力 的 預 算 , 進 而 有 效 處 理 相 關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畫 事 務 。
最 後 則 是 在 已 落 實 之 計 畫 上 , 像 是 建 置 網 站 、 成 立Facebook社團 等 , 都 需 要 後 續 的 營 運 , 然 而 計 畫 經 常 是 分 階 段 以 新 計 畫 申 請 , 缺 乏 後 續 營 運 的 經 費 , 機 關 本 身 的 日 常 經 費 也 不 足 以 支 應 , 常 造 成 網 站 或 是 建 置 成 果 無 法 持 續 維 運 , 造 成 建 置 資 源 投 入 的 浪 費 , 機 關 因 而 希 望 能 夠 在 資 源 配 置 上 納 入 維 運 成 本 的 考 量 , 使 計 畫 的 產 出 能 永 續 經 營 。 二 十 二 、 計 畫 管 理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計 畫 管 理 涉 及 規 劃 、 執 行 、 評 估 等 階 段 , 目 前 由 研 考 會 在 計 畫 中 段 、 結 束 後 , 邀 集 內 部 成 員 、 學 者 等 組 成 委 員 會 進 行 監 督 、 考 核 。 在 於 這 部 分 , 行 政 機 關 希 望 能 夠 有 所 調 整 , 增 加 計 畫 目 摽 、 指 標 值 的 彈 性 , 讓 計 畫 能 夠 因 應 環 境 改 變 , 而 非 死 板 完 成 現 況 無 需 的 需 求 , 同 時 在 過 程 中 改 由 具 專 業 技 術 的 第 三 方 共 同 審 視 計 畫 是 否 有 依 照 進 度 進 行 , 凸 顯 第 三 方 之 公 信 力 , 更 能 強 化 民 眾 對 計 畫 監 督 機 制 的 信 心 。
其 次 關 於 計 畫 延 續 性 的 調 整 , 執 行 機 關 希 望 能 夠 有 賡 續 推 動 計 畫 的 安 排 , 包 含 延 續 前 計 畫 的 預 算 、 工 作 , 甚 至 是 更 新 等 , 讓 已 投 入 的 整 體 資 源 能 夠 得 到 最 有 效 的 使 用 , 也 讓 同 仁 的 心 力 有 所 回 報 。
你 要 起 頭 容 易 , 提 出 一 個idea 、 去 申 請 計 畫 後 就 進 行 開 發 , 但 是 如 果 這 項 服 務 的 開 發 將 來 是 要 提 供 給 民 眾 使 用 的 , 今 年 我 請 首 長 剪 綵 完 後 , 一 年 後 就 我 的 系 統 就 因 沒 有 經 費 被 停 掉 了 , 後 續 開 發 建 置 與 營 運 的 費 用 , 要 怎 樣 才 能 源 源 不 斷 , 這 是 一 個 比 較 嚴 重 的 問 題(G8:1024-1027)。
而 就 目 前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發 展 情 形 而 言 , 政 府 機 關 內 部 也 同 樣 改 採 電 子 化 的 方 式 進 行 資 源 互 動 , 期 望 能 統 一 資 料 、 研 發 軟 體 格 式 , 除 開 符 合 國 際 標 準 外 , 更 能 加 速 政 府 內 部 , 甚 而 是 與 委 外 廠 商 之 間 的 資 訊 交 換 , 同 時 連 結 跨 機 關 之 服 務 , 達 到 有 效 的 系 統 化 管 理 , 亦 能 配 合 當 前 資 訊 公 開 之 法 規 。
政 府 的 一 些 部 會 的 資 訊 建 設 都 會 依 據 研 考 會 的 一 些 主 軸 來 進 行 , 像 我 們 今 年 所 提 出 來 的 全 程 化 服 務 , 以 往 , 我 們 在 商 工 設 立 登 記 的 申 請 方 面 有 需 要 一 些 特 定 目 的 事 業 機 關 的 許 可 , 那 我 們 現 在 是 希 望 盡 量 能 夠 跟 這 些 單 位 去 協 調 , 透 過 網 路 、 讓 我 們 在 幾 天 之 內 就 可 以 完 成 這 個 商 工 的 設 立 登 記 , 達 到 各 機 關 間 橫 向 的 聯 繫(G8:558-562)。
此 外 , 如 前 所 述 , 面 對 資 訊 人 力 之 不 足 , 在 補 充 人 力 外 , 機 關 也 期 望 能 夠 增 加 人 員 的 資 訊 訓 練 , 提 高 在 資 訊 方 面 的 認 知 與 能 力 , 更 能 在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畫 上 提 高 效 能 。
二 十 三 、 相 關 法 規
在 法 規 層 面 , 近 年 來 政 府 也 因 應 電 子 化 潮 流 , 進 行 多 項 立 法 、 修 法 , 受 訪 的 計 畫 執 行 機 關 均 認 為 法 規 的 變 化 仍 符 合 當 前 環 境 的 變 遷 , 不 太 需 要 調 整 , 僅 由 機 關 單 位 改 變 內 部 作 為 即 可 , 此 看 法 相 對 於 產 業 界 的 受 訪 者 有 明 顯 的 歧 異 , 如 前 一 章 關 於 匯 流 服 務 產 業 環 境 的 演 , 產 業 受 訪 者 強 烈 認 為 當 前 相 關 法 規 過 於 嚴 密 或 不 便 利 , 足 以 影 響 協 力 廠 商 投 入 經 營 匯 流 服 務 。
從 匯 流 的 角 度 來 看 , 法 規 想 到 的 東 西 跟 我 們 想 到 的 東 西 其 實 是 不 一 樣 的 , 法 規 常 常 是 除 弊 多 於 興 利 , 管 制 的 角 度 多 過 去 促 進 、 激 發 廠 商 間 的 合 作(B3:273-275)。
就 法 規 改 變 的 層 面 來 看 , 對 機 關 影 響 甚 劇 的 主 要 有 政 府 資 訊 公 開 法 、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兩 者 。 首 先 在 政 府 資 訊 公 開 法 的 部 分 , 法 規 雖 已 明 訂 , 但 細 節 之 施 行 細 則 對 於 各 執 行 之 機 關 更 為 重 要 , 應 多 加 檢 視 , 針 對 資 訊 公 開 的 項 目 、 格 式 等 , 應 有 統 一 規 範 之 法 規 , 並 針 對 部 會 設 立 相 關 使 用 規 範 之 細 則 , 以 利 各 機 關 據 以 執 行 。 而 於 電 子 化 政 府 在 第 四 階 段 , 預 期 將 大 力 推 動 政 府 可 公 開 資 料 釋 出 , 促 進 民 間 加 值 運 用 , 由 於 政 府 資 料 多 具 公 信 力 與 公 正 性 質 , 應 於 法 規 上 多 加 注 意 民 眾 加 值 運 用 的 範 疇 , 避 免 民 眾 將 資 料 運 用 於 不 當 之 處 , 如 : 違 反 善 良 風 俗 、 誤 導 社 會 大 眾 等 , 反 而 會 對 社 會 造 成 不 良 影 響 , 值 得 特 別 注 意 。
其 次 於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 受 訪 機 關 表 示 應 特 別 注 意 機 關 公 開 之 資 訊 是 否 有 可 能 會 影 響 民 眾 個 人 隱 私 。
服 務 品 質 應 該 一 方 面 也 涉 及 一 些 個 資 的 保 護 , 這 部 分 是 我 們 要 去 要 求 業 者 在 訂 定 服 務 契 約 時 應 該 要 注 意 的 東 西 , 這 部 分 就 是 不 要 讓 民 眾 對 這 個 個 資 的 部 分 會 有 疑 慮 。 當 業 者 提 出 契 約 範 本 後 , 我 們 會 去 審 查 、 去 把 關 , 看 這 些 東 西 是 不 是 有 盡 到 保 護 消 費 者 的 責 任(G3:178-182)。
因 此 , 宜 提 高 因 應 的 人 力 與 投 入 , 由 現 今 多 數 資 料 公 開 、 交 換 已 改 行 雲 端 方 式 進 行 , 如 何 保 護 雲 端 上 個 人 資 料 , 更 是 政 府 機 關 當 前 重 要 課 題 , 且 相 關 供 給 民 眾 使 用 之 個 人 資 訊 , 如 個 人 電 子 化 病 歷 等 , 也 應 注 意 民 眾 之 用 途 , 若 能 以 法 規 限 定 使 用 範 疇 , 更 得 以 避 免 運 用 不 當 所 造 成 之 問 題 。
最 後 在 政 府 也 逐 漸 納 入 數 位 匯 流 的 趨 勢 下 , 許 多 政 府 、 民 眾 資 訊 也 流 通 於 網 路 或 雲 端 上 , 必 須 重 視 的 就 是 資 訊 安 全 問 題 。 資 訊 安 全 包 含 政 府 內 部 、 外 部 兩 個 層 面 , 政 府 內 部 多 為 機 關 資 訊 交 換 、 人 員 業 務 使 用 , 機 關 單 位 應 加 強 建 立 、 宣 導 相 關 使 用 規 範 , 除 了 建 立 人 員 使 用 上 的 觀 念 , 亦 應 從 軟 體 、 設 備 的 資 訊 安 全 控 管 下 手 , 而 加 值 應 用 以 外
部 的 行 動 裝 置 使 用 遽 增 , 相 關 實 體 架 構 更 應 嚴 格 檢 查 , 如 : 避 免 網 站 被 病 毒 入 侵 等 ; 對 於 外 部 使 用 者 , 則 在 於 使 用 證 明 , 目 前 並 無 相 關 法 規 管 理 各 機 關 之 憑 證 管 理 狀 況 , 是 否 能 有 效 統 整 進 入 憑 證 , 讓 使 用 機 關 服 務 者 能 夠 掌 握 如 何 使 用 及 憑 證 的 依 據 , 並 有 效 連 結 各 單 位 之 服 務 , 也 是 一 重 要 課 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