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化與商品的雙重詮釋:論行畫產業特性
第三節 行畫產業的勞動與分工過程
本節將介紹大芬村內行畫產業勞動者的類型與特性,以及產業的分工協調過 程。行畫產業的生產即為文化商品化的過程,其中包含符號與商品二種分工,主要 過程包括:詮釋文本、分配工作、生產、驗收、出貨。
(一) 行畫產業中的勞動者
行畫產品的生產單位大致上分為兩類,一類是早期進入大芬村的傳統畫廠,由 畫商對外與海外代理商接洽,生產地點分散在各個行畫聚落之間,這種畫廠生產數 量,由畫師帶領大量畫工作畫,產品幾乎全是商品複製畫;另一類是大芬村後期出 現的新興畫室,由經理人向外接單,這類畫室尚有畫家進行原創畫創作,也部分提 供商品畫的訂製服務。這兩種生產單位的基本形態如下圖,它們依照各自的經營方 式、規模、對外網絡宣傳管道不同,而不必然會在生產地設置實體店面。
這樣的生產單位包含了以下五類的勞動者,他們的身份、工作時序等並非穩固 不變,這些看似高低不同的階層在大芬村真實的產業內容中交錯,實際上的工作情 形、人員也可以視畫店、作坊規模、勞動力素質與專業程度、資金、分包網絡大小 進行調整,一人也能同時身兼數職。
圖 2-6:大芬村油畫生產單位組織簡圖。類型 A 通常是垂直分工較嚴格的油畫作坊,以批發交易 為主;類型 B 規模較小,大多生產主題多樣、數量少的訂製油畫,也兼賣原創畫。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類型 A 傳統畫廠
師 商
工 工 工 工 工
類型 B 新興畫室
工 工
畫家 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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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畫商:打造文化藝術品味與行畫商品的掮客
早期的行畫市場幾乎全為海外市場,畫商需在短時間內和國外經銷商接洽訂 單,以及在各個生產基地之間安排生產作業,因此畫商必須在外銷地點與生產地之 間往返分配工作,並且將產品驗收後交給客戶出口。有時候畫商也會直接到其他的 生產基地採購行畫,或是在周邊的行畫聚落發單收購商品油畫。訂單規模較大的畫 商通常會有穩定的海外代理商,這也使得畫商一方面必須完成老客戶的需求,另一 方面也會保持對國外油畫市場需求的敏銳度,並積極參與大型的交易展覽會等活動 以尋求新的海外客戶。當畫廠沒有足夠或足以適任的畫工時,畫商仍會接下訂單,
並將此業務轉包給鄰近熟識的畫商,或是已知可勝任的畫工。如此分工方式也使得 行畫的生產訊息得以在產業聚集時密集流通,畫商既可以完成訂單,無法應付的訂 單又可以交付他商,形成相互嘉惠的合作關係。
二、畫師:熟知市場品味的文本操弄者
畫師作為行畫生產過程中掌控畫工勞作的實質負責人,他們通常具備充足的行 畫經驗,或是略具美術基礎。通常只有規模較大、畫工人數較多的畫室之中才會有 一名專門的「畫師」,一些中小規模的畫店則為畫師開設,此時他們身兼畫商、經理 人雙重身份。他們拿到訂單時會將訂單要求的樣式、主題先行構圖作出底稿,同時 指導畫工依版作畫,他們不但指導與監督生產過程,有時也會順應市場喜好而調整 畫作的構圖、色調等,同時他們也是行畫生產過程中,對畫作本身與客戶需求最敏 銳的一環。
三、畫工與學徒:藝術與文化的勞動工人
畫工是行畫的主要生產者,最初的行畫生產地多位於城市的邊緣地帶,大部分 的畫工屬於周邊地區農業的剩餘勞動力,許多農家青年在初中畢業後,就進入類似 手工業作坊的組織中從學徒開始作起,這樣大量的產業後備軍為行畫產業提供了建 立彈性生產線的條件。畫工不必要具備美術專業:「一個不怎麼有基礎的學徒,調教 了半年差不多就可以出師」。學徒在學習過程中免費為師傅打工,所得即是一身技
35 藝,等學成之後,學生會出去另立門戶35。,
他們會在畫室、畫廠裡學習臨摹技巧,過去他們在大芬村內二樓的畫室裡工作;
現在他們多在大芬村外圍的民房裡面作畫,雖然經過他們手下的名畫不計其數,但 是他們通常也是匿名的文化勞動者,和藝術工作者相較下,畫工看待自身的姿態則 顯得十分謙遜,而且自我認同傾向為工人而非畫家。他們的待遇一個月「低的二三 千,高的四五千」(訪談資料 F)。對他們而言,這種收入即是他們從各行各業轉行 進入行畫產業的主要動機,這和「藝術創作」的動機並不一致。
圖 2-7:畫室分工組合圖,學徒在圖中間外搭的棚架下依程度習作,程度較高者已可接單生產,
圖左是學徒各自的習作情形 資料來源:研究者拍攝(2008.08.21)
四、畫家:認同錯置的藝術工作者
按照前述的文化商品化過程來說,行畫產業與藝術創作是文化產業中背道而馳 的兩種路徑,但是在大芬村中所謂的原創畫家實際上是身兼二職:畫工與畫家。這 種畫家的創作通常分為二種:一種是依靈感而作的創作,一種是客戶指定規格題材 的畫作。他們大多從美術專校、大學畢業,對他們以及他們從事藝術工作的朋友而 言,來到大芬村畫畫是一種背叛藝術的舉動,文化商品化過程也是他們勞動中最需 要克服的矛盾。他們的自我認同是畫家,他們會說:「我這兒不作行畫」(訪談資料
35 本段整理引用自連冕(2005),整理自王知涵、石玲(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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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但實際上的意思是,他們的畫室不會直接複製名畫出售;但是根據非正式的訪 談與觀察可以得知,這些畫室內印有「畫家」名字,或是標榜原創畫的畫家、畫室 都會接客戶的訂單進行小批量的裝飾畫生產,然後他們會多畫幾幅擺在畫室內展 示,販賣給遊客。
畫家異於畫工的地方在於,畫家不會因為生產裝飾畫而感到滿足,他們平時依 照客戶要求畫裝飾畫,以創作速度快、附加價值低的商品畫賺取基本的生活費用,
在生活較為寬裕時則進行自己的創作,這種「以畫養畫」的方式是大芬村畫家生活 的重要方式。
畫家主要的心血即在於這些原創畫上,它們價格不斐,通常視主題、尺寸開價 數千或上萬元以上,而大芬村的畫家必須面臨的是行畫產業帶來的另一種風險。行 畫產業不需要自行創造文本,當行畫或客戶自行複製未公開的原創作品,即會傷害 到原創作品的「原真性」,這對畫家而言是很大的損失,村內許多畫家即為了防止作 品被有心人士剽竊,而禁止畫店內任何拍攝行為。
五、油畫經理人:沉默的畫作交易經手者
畫商是行畫產業中的投資者與總領,行畫經理人的工作內容則類似畫商或畫家 的個人祕書,經理人對於行畫產業有些許瞭解,其工作內容大約是協助畫商或畫家 顧店、協助接收並分配訂單等聯絡事宜。此類文化工作者隨著畫店的增加而出現,
不少比例的行畫經理人是行畫產業的畫師、畫家出身,或是因為親友從事行畫產業 而幫忙顧店接單。本研究從大芬村內行畫產業的觀察與訪談得知,油畫經理人通常 與生產者有兩種主要合作關係36:一種是以師徒關係為基礎的雇傭關係;一種是親 戚或血緣關係,尤其大芬村內有許多夫妻共同經營的畫店,由妻子在前顧店,先生 在村內或附近的畫室裡作畫。
(二)行畫產業勞動性質 一、詮釋與再製文本
商品油畫最重視的是文本呈現的視覺效果,油畫相較於其他繪畫媒材,色彩與
36 此段整理自訪談資料 H 與訪談資料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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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感更為鮮明,行畫產業最初的市場即是來自西方的消費市場,由於西方的生活中 慣於以商品油畫點綴空間,特別是飯店、場館等設施中更有大量的需求,而家庭的 室內裝飾更是依節慶而有更換、贈送油畫等習慣,因此商品油畫可算是一種具有消 耗性質的文化商品,消費者隨著時節消費,因此行畫的市場能保持一定的消費量而 尚稱穩定37。
這樣的文化產業不需要作品發想的「原創性」,因為客戶訂製行畫時已指定畫作 主題、尺寸等詳細規格,甚至連作品的品質水準、價格皆能事前指定生產,這類訂 製的油畫算是一種完全「客製化」的文化產業。
畫商除了被動接受指定文本的訂單外,也會從客戶訂製的商品油畫中歸納出市 場偏好與潮流,一方面生產客戶訂製的商品油畫,一方面畫商依照客戶訂製的主題 主動加量生產,以做為畫店預留的存貨或展示商品,特別是一些廣受歡迎的經典名 畫的複製品,例如莫內的睡蓮、梵谷的向日葵、達文西的蒙娜麗莎的微笑等,這樣 的作法除了能滿足小額訂單的出貨效率外,這類作品在畫店中展示時也能同時宣傳 畫店的複製品質與能力,因為一般大眾熟悉這類名畫的既存圖像,能立刻將眼前的 商品油畫與原作相對照,因此畫店也能達到立竿見影的視覺宣傳效果。
更重要的是,畫師在與客戶議價協調時,他們會瞭解到市場對於這種複製名品 的細微偏好,因此有經驗的畫師並不會要畫工完全擬真地臨摹這些名畫;相反地,
他會先「畫」出一個「新的」名畫樣本,按照大多客戶的喜好調整名畫的構圖、色 調38,甚至加上一些應景的標示重新編排名畫,如蒙娜麗莎手拿北京奧運的圖徽、
五星旗等;只要他創造出來的產品是「有行有市」的,畫師即可設定符號的出現樣 式,甚至自由地挪用符號,這即是一種對文本的詮釋權力,也是膺品永遠無法望其 項背的能力。
二、生產分工(畫師、畫工)
行畫產業是一種將文化商品化的過程,它的生產幾乎全以人力進行,不依賴機 械式的管理操作使得大規模的生產看似十分困難,但是油畫相較其他繪畫媒材而言
行畫產業是一種將文化商品化的過程,它的生產幾乎全以人力進行,不依賴機 械式的管理操作使得大規模的生產看似十分困難,但是油畫相較其他繪畫媒材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