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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防災計畫與防救災設施資源提供現況分析

第三章 土地使用與防災規劃現況分析

第三節 都市防災計畫與防救災設施資源提供現況分析

地區防救災之成效,取決於地區防救災設施與資源之供給。故於防救災空間 系統規劃前,應先透過二手資料蒐集,助於瞭解規劃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擬定與執 行現況,及地區防救災設施資源供給狀況。成果可作為防救災設施與資源實地現 況調查,評估防救災設施與設備供給能力之依據,及作為災害防救災設施與設備 需求與檢討之參考,以助於提出符合地區需求之防救災空間系統規劃。

規劃地區災害防救相關計畫現況分析之內容,可包含:(1)縣市地區災害防 救計畫,(2)鄉鎮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或(3)各都市計畫區災害防救計畫等三個 部分。從這些計畫內容,可瞭解:(1) 地區災害歷史經驗,或潛在災害類型與分 布區位;(2) 各類型災害於減災、整備、應變及重建等各災害管理階段業務權責 分配、執掌單位、防救對策、防救災應變計畫之執行程序等相關資訊。

另依何明錦、洪鴻智(2007)編撰之都市防災空間系統手冊彙編增修,防救 災設施資源提供現況分析需蒐集:(1)防救災與避難支援系統,(2)道路系統,(3) 醫療系統,(4)物資系統,(5)消防系統,(6)警察系統,(7)潛在危險處所七個項目 之現況。作為後續防救災設施與資源現況調查、評估與防救災設施與資源需求分 析之基礎。

壹、災害防救相關計畫現況分析

依據「災害防救法」,可將災害防救計畫的擬定分為三級,第一級為行政院 擬定之「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第二級為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與環 保署所擬定之「災害防救業務計畫」;第三級則為直轄市、縣市政府所擬定之「地 區災害防救計畫」,以下即針對與三重市較直接相關的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內涵說 明之。

一、地區災害防救計畫(縣市、鄉鎮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縣級與鄉鎮級之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乃著重於如何強化、協調、整合防救作 業體制與運作機制,即釐清其任務重點與分工原則。三重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必 須遵循台北縣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之指導,而從三重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描述該區 以颱洪、地震等災害潛勢較高,其內容主包含災害類別、管理機關與災害管理內

容三個層面。由表 3-10 可知,從中央到地方各災害類別主管單位劃分,明定各 單位防災業務權責及緊急應變小組等業務劃分的內容。

另依據三重市公所目前所擬定之災害防救相關計畫執行要點,包含:三重市 各種災害防救教育宣導實施計畫、臺北縣三重市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暨作業流 程、及臺北縣三重市災害應變中心處理運作流程。

表 3-10 各災害類別主管單位劃分

地方主管單位 災害種類 中央主管單位

台北縣 三重市

風災、震災(地震)、重大火災 內政部 消防局 消防分隊(風災)

民政課、消防分隊(震災) 爆炸災害(重大爆炸災害) 內政部 警察局 -

礦災(廠礦區意外事故)、公用氣 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

經濟部 建設局 -

旱災、水災 經濟部 水利及下水道局 -

寒害、土石流災害 行政院農委會 農業局 - 毒性化學物質災害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環保局 - 陸上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

故)、空難、海難

交通部 交通局 -

森林火災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

傳染病疫災 - 衛生局 -

建築工程災害 - 工務局 -

資料來源: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2006.12、臺北縣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 點,2005.11、三重市災害防救計畫,2007。

二、都市計畫防救災計畫

依據行政院第 2391 次院會都市防災「災害防救」決議暨部頒「都市計畫定 期通盤檢討辦法」第七條規定,都市計畫應就都市防災避難場所、設施、消防救 災路線、火災延燒遮斷帶納入都市計畫配合辦理。三重市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 檢討)之消防系統重點,著重在防(救)災路線,包括消防救災路線和火災延燒遮斷 帶,以及防(救)災據點,包括避難場所和避難設施(請參考圖 3-7 至 3-10)。

圖 3-7 變更三重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防災避難路網圖 資料來源:變更三重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書,2005。

圖 3-8 變更三重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臨時避難場所分布圖 資料來源:變更三重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書,2005。

圖 3-9 變更三重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臨時收容場所(國小)分布圖 資料來源:變更三重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書,2005。

圖 3-10 變更三重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臨時收容場所(國中、高中、文教區) 分布圖

資料來源:變更三重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書,2005。

貳、防救災設施資源提供現況分析

針對規劃區內防救災設施資源提供現況分析,除六大空間設施系統外,尚包 含地區潛在危險處所的空間分布資訊,以作為後續防救災設施與資源現況調查檢 討,及設施與資源需求分析之基礎。

一、防救災與避難支援系統

可供防救災、避難與臨時收容支援系統,包含:公園、廣場、綠地、兒童遊 戲場、體育場用地、學校用地、停車場等開放空間使用之土地。而三重都市計畫 區內可做為洪災及地震災害避難與救災的設施,除包含上述設施與系統外,尚包 含廣場兼停車場、人行廣場等,其可分述如下:

(一)學校:現行計畫劃設文小用地 15 處、計畫面積計 38.59 公頃;劃設文中用地 6 處、計畫面積計 17.51 公頃;文中小用地 2 處、計畫面積計 9.65 公頃;文 高用地 1 處、計畫面積 7.54 公頃;文職用地 1 處、計畫面積 8.71 公頃;私立 學校用地 1 處,計畫面積 1.31 公頃,總計 83.32 公頃。

(二)公園:現行計畫劃設公園用地 36 處、計畫面積計 28.76 公頃。

(三)綠帶:現行計畫劃設綠帶用地 36 處、計畫面積計 0.82 公頃。

(四)綠地:現行計畫劃設綠地用地 8 處、計畫面積計 2.68。

(五)兒童遊樂場:現行計畫劃設兒童遊樂場用地 11 處、計畫面積計 4.25 公頃。

(六)體育場:現行計畫劃設體育場用地 2 處、計畫面積計 4.28 公頃。

(七)廣場兼停車場:現行計畫劃設廣場兼停車場用地 3 處、計畫面積計 0.83 公頃。

(八)停車場:現行計畫劃設停車場用地 4 處、計畫面積計 0.98 公頃。

(九)人行廣場:現行計畫劃設人行廣場用地 5 處、計畫面積計 1.43 公頃。

(十)綠地兼環保設施:現行計畫劃設綠地兼環保設施用地 1 處、計畫面積計 3.69 公頃,這些用地的編訂與使用狀況,可參見表 3-11。

表 3-11 防救災與避難、收容支援系統用地

項目 新編號 原編號 計畫面積 位置 備註

項目 新編號 原編號 計畫面積 位置 備註 小計 4.2470

體一 運一 3.7397 中正北路、中山路口 三重運動場 體二 運二 0.5373 集美街西側,市四用地北側 中興游泳池 體育場用地

小計 4.2770

廣停一 廣停一 0.3164 中山路 6 號 中山立體停車 廣停二 廣停二 0.3101 自強路 4 段 55 號 溪美立體停車 廣停四 廣停四 0.2006 重安街特一號 重新機械停車 廣場兼停車場

用地

小計 0.8271

停五 停五 0.3254 集美街 57 號對面 玫瑰平面停車 停六 停五 0.3141 五華街西側,文中七用地西側

停七 0.1399 過圳街西側

停八 廣停三 0.1969 永福街 10 巷 7 號對面 力行平面停車 停車場用地

小計 0.9763 廣一 廣一 0.5810 市五旁 廣二 廣二 0.4200 機六旁 廣三 廣三 0.2820 市七旁

廣四 廣四 0.1512 原農改場西南角 人行廣場用地

小計 1.4342

綠地兼環保設施用地 3.6906 公四十八旁

資料來源:變更三重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書,2005。

二、都市防救災道路系統

依不同的防救災需求,須有不同等級的聯外及區內聯絡道路,供緊急救援 與輸送之用。都市防救災道路系統可從其功能分為三個次系統,而三重市都市 計畫區之防救災道路系統,可從其功能分述如下:

(一)聯外道路(參見圖 3-11)與港站設施:(1)中山高速公路,(2)重新路(台 1 甲線),(3)三和路,(4)捷運:蘆洲線、新莊線;

(二)市區重要道路:三重市區內東西向主要幹道為重陽路;南北向則為中正南 路、中正北路。另以忠孝路、正義南路及正義北路為市區內環道路,而環 河南路、環河北路及疏洪道右岸堤防邊之外環道,則構成外環道路;

(三)橋樑系統(相關位置可參見表 3-12、3-13、圖 3-11、3-12)。

表 3-12 計畫區主要聯外道路現況

路名 功能分類 道路寬度(m) 車道數(雙向) 分隔型態 人行道寬(m) 停車管制(雙 向) 重新路 聯外幹道 22 3 中央分隔島 1.2 限制停車 三和路 聯外幹道 28 3 中央分隔島 2..5 設有停車位 中正南路 市區幹道 28 3 標線 2.1 設有停車位 中正北路 市區幹道 28 3 標線 2.5 設有停車位 正義南路 市區幹道 22 2 標線 1.2 設有停車位 正義北路 市區幹道 22 3 標線 1.6 設有停車位

路名 功能分類 道路寬度(m) 車道數(雙向) 分隔型態 人行道寬(m) 停車管制(雙 向) 環河南路 市區幹道 22 1 中央分隔島 2.0 限制停車 環河北路 市區幹道 22 1 中央分隔島 2.0 限制停車 忠孝路 市區幹道 22 2 標線 1.2 設有停車位 自強路 市區幹道 22 2 標線 1.2 設有停車位 重陽路 市區幹道 28 3 中央分隔島 2.5 限制停車

資料來源:變更三重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書,2005。

圖 3-11 三重都市計畫區主要聯外道路系統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表 3-13 三重市橋樑

名稱 位置 橋體構造

忠孝大橋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跨 越西寧南路聯接北門高架 道路,再越過淡水河與三 重市接連。

建造日期:67.68 年。

主橋總長 1,145 公尺、連二端橋面則全長 2,098 公尺,

寬 31.5 公尺,設六線快車道、慢車、人行道各 2 線,

而位於三重市的引橋部份長 228 公尺。

功能:疏解三重到台北市的交通。

中山高速公路

行經三重市北區

中山高速公路橋由三重市 橫跨淡水河至台北市端

-

重陽大橋

北市端引橋銜接百靈橋;

三重市引橋則有兩端,一 為三十五公尺寬的計畫道 路部份,自堤防至文高預 定地,一為自強路自堤防 至仁義街口。

75 年 4 月 22 日興建、79 年 12 月完工。

為三孔連續複合式斜索橋,全長 905 公尺,寬 20 至 40 公尺。

功能:聯絡三重、蘆洲與台北市的重要橋樑,為三重、

蘆洲、五股一帶進出台北士林、北投、陽明山的捷徑。

中 山 橋 ( 第 二 省 道洩洪橋)

位於第二省道,橫跨二重

疏洪道 長七一七公尺,寬五‧四二公尺。

名稱 位置 橋體構造

中興大橋

位於台北市成都路底,跨 越淡水河,銜接經由三重 市的省道西部幹線。

原全長 1,055 公尺,寬 14.5 公尺,為台灣以預力混凝 方法首先建築的大橋。

45 年 11 月開工、47 年完工、75 年 10 月 14 日興工 改建、77 年 10 月竣工。全長 1077.5 公尺,六線快車 道 21 公尺,兩側慢車道各 2.5 公尺。另設有 0.25 公

45 年 11 月開工、47 年完工、75 年 10 月 14 日興工 改建、77 年 10 月竣工。全長 1077.5 公尺,六線快車 道 21 公尺,兩側慢車道各 2.5 公尺。另設有 0.25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