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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第一號 D 大調長笛四重奏》第三樂章 mm. 245-251

第四章 《第一號 D 大調長笛四重奏》樂曲分析

譜例 4- 3-9: 《第一號 D 大調長笛四重奏》第三樂章 mm. 24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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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啟蒙運動」所提倡的理性、自然、平等的主張,引發科學、哲學、政治、

社會及藝術等方面的急劇轉變,人們相信透過理性思考並遵循自然法則,便可解 決問題迎向美好。透過人們思想的解放,突破舊制度和貴族政治的鉗制,發展出 一套新的想法與概念。這股思潮所帶來的影響遍及宗教、經濟、政治、文學、藝 術等層面。伏爾泰、孟德斯鳩、盧梭等思想家,對當時的批判與改革,發展人權 觀念,導致了中產階級的興起,帶動了整個歐洲社會大眾化的學習,作家和藝術 家的作品出現新市場,題材與表現方式,皆發展出新的風貌。

整個社會、文化改變的影響下,以往欣賞音樂的族群,從王公貴族變為一般 的普羅大眾。公開音樂會也因此大增,演奏家開始為這些中產階級演奏音樂,並 收取門票獲得額外的收入,作曲家必須採用大眾的品味及通俗的想法,以便迎合 這些新興中產階級的要求。除了公開的活動之外,私人聚會同樣經常需要音樂的 活動,不僅僅雇用音樂家演奏,甚至有些人更是參與演出。在這樣音樂普及化的 狀況下,音樂風格逐漸受到影響,巴洛克時期的繁複、華麗、艱澀再也無法引起 興趣。取而代之的是更為簡明的風格,小巧而討人喜歡的音樂成為業餘音樂家所 喜愛的特色。這些新的音樂價值形成了新的音樂語法的促成,「優雅風格」、「情感 風格」、「狂飆風格」等發展,便形成了古典時期音樂的風格特點。

由於音樂風格的轉變以及樂器的改良,因此驅使作曲家開始嘗試各種不同的 樂器組合,包含各種木管樂器組合在內,產生了許多含有管樂器的各種室內樂。

十八、十九世紀之交,更盛行一種將獨奏管樂器與數把弦樂器結合的室內樂編制,

管樂器位於獨奏旋律的主導地位,幾把弦樂器作為伴奏的角色。莫札特的四首長 笛四重奏便是此社會背景之下,應運而生的傑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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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札特為古典時期重要代表人物之一,自幼即展現過人的音樂天分與演奏能 力,五歲開始作曲,六歲便開始出國旅行演奏。早期 1756-1773 年之間,莫札特經 歷最多旅程的時期。一路從薩爾茲堡前往巴黎、倫敦、海格等地。並會見了當時 著名的音樂家們;中期 1774-1781 年間,主要為莫札特回到薩爾茲堡之後的時間;

晚年 1782-1791 年間莫札特前往維也納發展,展開人生另一個轉捩點,成為當時罕 見的「自由作曲家」。在多年的演奏生涯中,讓莫札特接觸到當時歐洲各國不同的 音樂風格,以過人的音樂領悟力,創作作品種類眾多且風格多變,將歐洲音樂漸 漸匯集為自己獨特的語彙。

其中,中期的薩爾茲堡期間對於莫札特創作長笛音樂也是最關鍵的時期,其 重要的長笛作品大多在此時完成。長笛四重奏 1-3 號作品為接受德珍委託的創作,

完成於 1777-1778 年,最後一首長笛四重奏作品則是帶有「歌調對話風四重奏」的 幽默小品。綜觀這些長笛室內樂作品,會發現處於古典時期的莫札特雖遵循當時 的風格傳統,但相對於同時期的作曲家,其運用的許多音樂語法仍究是非常獨特 的。室內樂組合型態的變化,包括音樂風格的趨向、音樂形式的產生、成長和蛻 變及作曲家與民眾的喜愛。藉由異質聲音的變換,發展音樂形式,賦予音樂更大 的靈活性。異質性的音色作為表達的手段,當作語言,使得音樂內容更加豐富,

擴大音樂家發揮的空間,表達更多細膩的音樂理念。藉由不同樂器媒介,引起聽 眾情感上的起伏變化,以兩種不同特質的樂器將情感內涵交織成一整體更能帶給 聽眾更加豐富而強烈的情感體驗。

在音樂結構上,整部作品中,樂章數量多少有些變化:第一號、第四號皆由 三個樂章組成,第二號與第三號作品,現今皆只流傳兩個樂章,在室內樂作品中 是非常少見的現象。《第一號 D 大調長笛四重奏》三樂章,分別由奏鳴曲式、三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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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輪旋曲式所構成;《第四號 A 大調長笛四重奏》則為變奏曲式、三段體、輪旋 曲式;第二號與第三號作品各自使用了奏鳴曲式及三段體、變奏曲等。優雅風格 盛行的影響下,輕巧明亮的音樂特色,連帶影響作品結構的創作,慢板的速度被 視為拖泥帶水,慢板樂章的速度常以較為輕盈的行板或小行板取代。

另外,四首長笛四重奏以主音音樂的織度呈現,樂曲旋律大多以工整的樂句 寫成;音型的特徵上,較常採用固定的節奏型或短小的曲調線條,將其加以重複 或是模進;音程的跳進幅度較小,通常透過模進的手法不斷堆疊將旋律向上推,

相同的旋律在不同聲部出現的音色、力度、音域高低有所不同;音階式的旋律呈 現了明顯的上下方向性,安排設計常有明顯的主屬傾向,且常結合兩個十六分音 符或八分音符為一組構成的圓滑音型,或以兩個圓滑音緊接兩個相同音高跳音的 音型,分解和弦的方式將旋律變化。

四首作品中在調性上的使用,變化保守,皆為近系調的關係,並沒有遠係調 的出現。音樂調性的行進轉變,也遵循古典樂派的創作模式,除少數以大調轉為 平行調的同名小調之變化,醞釀出明暗賦予音樂更多色彩搭配外,樂章中調性的 轉換以主調-屬調、主調-下屬調關係、關係大小調為主,未脫離近系調的範圍,此 外,四首作品在調性與主題再現方面變化不大,轉調手法渾然天成,藉由自然單 純的轉換方式,帶出複雜的音樂色彩。和聲也時常穿插了平行大小調混用的手法,

和弦之間的借用,讓以大調為中心的和弦在進行中有暫時轉調至小調的感覺。整 首曲子穩定部份的和聲架構大都是運用 I-V-I 的形式進行,利用共同和弦或是共 同音將以三度或是五度的近系調插入其內,運用和聲色彩變化如屬七和弦、附屬 和弦、增六和弦,形成持續的張力,形成曲子特色。

微妙的節奏使用,也是這些作品有趣的創作手法。作曲家利用節奏的變化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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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出音樂的變化和轉折,像是將音值增加,逐漸延遲每個音停留的時間,音樂的 速度感隨之趨於緩和;反之,將節奏長度減值,每個音停留的時間越短,音樂的 速度感將更加緊湊的向前發展。在樂曲中添入短促的連續十六分音符的快速音群 增加的速度感,與應用長音的節奏減緩。此外,樂曲中頻繁地使用附點音符節奏,

且在四首作品中不斷的變化,有促進樂句緊密呈現之效果。在莫札特的這四首長 笛四重奏中也可常見掛留音的使用,通常也造成不同的效果。掛留音也可能形成 切分音節奏的形式,進而使樂曲生動活潑並打破正規的模式進行,表現出節奏上 強烈的不安定的特性。在作品中出現了 “Hemiola” 三比二的節奏,連續三連音音 型的使用,也是在曲中常見的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錯落於長笛與弦樂之間,主題素材交融出的對話之轉變,比 較各樂章運用之動機發展或調性發展模式也更顯著,各項樂器於合奏中演奏的互 動改變反成為莫札特音樂風格發展的另一項特色。在長笛與弦樂的互動手法中,

聲部的設計方式,不時也能看見長笛、弦樂交替或對唱的密集結合與各自聲部線 條式的影子。莫札特將長笛與弦樂的關係,融合的更加密合,可能開始互享旋律、

互相對唱,有時長笛與弦樂聲部共用同一條旋律,有時為長笛與其他聲部對話,

有時兩者合作,有時則產生互相對抗的效果;長笛和其他弦樂聲部則常互相以同 音創作、三度或六度的音程關係呈現旋律或節奏型模仿。樂曲中在獨奏樂器與弦 樂之間對話呈現的形式,可能是聲部之間的主題模仿,以卡農的方式主題交織或 輪流循序呈現,也可能是穿插旋律或節奏性音型的對話方式,長笛與弦樂之間以 小動機旋律或節奏的模仿穿插。以長笛與弦樂交織旋律,交替模仿的型態最為常 見。長笛與弦樂擔任伴奏協助的角色時,則常以長音值的持續音來做和聲上的支 持,幫助主題樂器增加在音響上的延續與寬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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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上述幾項莫札特音樂的基本特點所產生的樂曲,長笛室內樂作品,長笛 合併了弦樂器創造了精彩迷人的聲響,這些精緻的音樂藝術,展現了他無與倫比 的音樂天分。精緻的個人特色,如此優美、靈性的創作,展現出室內樂精緻的音 樂類型,也給予了後代作曲家創作長笛四重奏的標竿。觀看古典時期所有的長笛 四重奏室內樂作品,幾乎是沒有人可以與莫札特相匹敵。

然而,一部好的作品要有好的效果,演奏者的詮釋與作曲家本身幾乎是具有 相同重要的地位。就長笛四重奏而言,處處可見生動的旋律,長笛音色與技巧的 控制,須配合樂句的長短、樂曲的風格、節奏的特色適度地調整;「室內樂」的演 奏,最重要莫過於演奏者彼此之間溝通的藝術,在對話之間,樂器間的銜接需要 相當的緊密,旋律表現與聲響平衡上的拿捏需恰到好處,演奏者之間對於旋律樂 句之演奏詮釋、音色、音量以及音樂語法必須具備相同一致的樂念與思想,掌控 上要小心琢磨,有規劃的鋪陳才得以使樂曲的演奏呈現更完美。

經歷這次莫札特的長笛四重奏研究,更深入解莫札特的創作思維,莫札特的

經歷這次莫札特的長笛四重奏研究,更深入解莫札特的創作思維,莫札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