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十章 台灣創新系統全觀-產官學研的合作研發體系

COSUP COCUS COCOM COUNI COGMT COSUP 398

% 60.95%

COCUS 274 404

% 41.96% 61.87%

COCOM 176 163 191

% 26.95% 24.96% 29.25%

COUNI 275 360 174 405

% 42.11% 55.13% 26.65% 62.02%

COGMT 362 364 169 376 486

% 55.44% 55.74% 25.88% 57.58% 74.43%

X 變數部分為廠商基本特性:公司規模(Size)、公司規模平方項(Size_R)、

國際市場範圍(INTL);主要顧客變數:主要顧客包含母集團企業之其他子公 司(CUSGRO)、主要顧客包含其他企業(CUSB2B)、主要顧客包含政府單 位(CUSGMT)、主要顧客包含一般消費者(CUSB2C);廠商業務型態變數:

製造商(OEM)、設計製造商(ODM)、有自有品牌者(OB);創新類型:

在競爭公司前先推出新的產品或服務(D_INNOV)、所進行的製程創新為同業間 第一個推出的(P_INNOV);創新投入:技術取得方式為公司內的研發活動

(RRDINENG)、技術取得方式為委託其他公司或機構研發(RRDEX)、技術 取得方式為取得機器設備與軟體技術(RMAC)、技術取得方式為取得外部知 識(ROEX);創新資訊來源:創新資訊來源為供應商(SSUP)、創新資訊來 源為客戶或消費者(SCLI)、創新資訊來源為競爭對手或其他公司(SCOM)、

創新資訊來源為大專院校(SUNI)、創新資訊來源為政府或公眾研究機構

(SGMT)、創新資訊來源為其他來源(PUBISP);獲利機制:申請新發明、

新型專利權(PROPAT)、申請保密措施(PROSEC)、掌握先佔優勢(PROTIM)、

提供配套的服務或產品(PROCOM)。Multivariate probit model 分析結果如下 表十-4-3-3 所示,而表十-4-3-4 則列出了 Y 變數之間的殘差相關。

114 

size_r 0.0612** -0.00141 0.107*** 0.0200 0.0264 intl 0.0913* 0.0115 -0.0185 -0.0551 0.0761 cusgro 0.182 0.420* 0.389 0.450* 0.188 cusb2b 0.654** 0.393 0.490* 0.517* 0.0150 rrdineng -1.273 -2.419 -0.973 -1.418 0.165 rrdex 0.192 0.172 0.218 0.131 0.147 rmac 0.0440 0.0257 0.0434 0.0458 0.0660 roex 0.151 0.0960 0.0647 0.243* 0.121 ssup 0.121 0.00725 -0.0327 0.0443 0.190**

scli 0.00836 0.0726 -0.0192 0.120 0.0428 scom 0.0265 -0.0913 0.0356 -0.122* -0.0373 suni 0.349*** 0.0985 0.0971 0.212** 0.197**

sgmt -0.00151 -0.104 -0.0461 -0.173** 0.0495 pubisp -0.117 -0.128 0.171 -0.252 -0.290*

propat -0.0918 0.418** 0.0268 0.580*** 0.0888 prosec 0.317* -0.144 0.377** 0.172 0.190 protim 0.207 -0.183 -0.113 0.0198 0.142 procom 0.0771 0.260* 0.00103 0.174 0.0988 _cons 1.758 2.298 2.050 1.493 0.215

* p<0.05 ** p<0.01 *** p<0.001

廠商基本特性

 公司規模(Size)與公司規模平方項(Size_R)

與供應商及競爭者的合作關係中,公司規模大小顯著影響合作創新的可能性,

也就是說,公司規模愈大的廠商,愈可能與供應商及競爭者進行合作創新。

 國際市場範圍(INTL)

與供應商的合作關係中,國際市場範圍顯著正向影響合作創新的可能性,也 就是說,國際市場範圍愈大的廠商,愈可能與供應商進行合作創新。

主要顧客

 主要顧客包含母集團企業之其他子公司(CUSGRO)

與顧客及大學的合作關係中,主要顧客包含母集團企業之其他子公司顯著正 向影響合作創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以母集團企業之其他子公司為主要顧 客的廠商,愈可能與顧客及大學進行合作創新。

 主要顧客包含其他企業(CUSB2B)

與供應商、競爭者,以及大學的合作關係中,主要顧客包含其他企業顯著正 向影響合作創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以一般企業為主要顧客的廠商,愈可 能與供應商、競爭者,以及大學進行合作創新。

 主要顧客包含政府單位(CUSGMT)

與競爭者的合作關係中,主要顧客包含政府單位顯著正向影響合作可能性,

與政府研究機構的合作關係中,主要顧客包含政府單位顯著負向影響合作可 能性,也就是說,以一般企業為主要顧客的廠商,愈可能與競爭者進行合作 創新,但愈不可能與政府研究機構進行合作創新。

 主要顧客包含一般消費者(CUSB2C)

與顧客、大學,以及政府研究機構的合作關係中,主要顧客包含一般消費者 顯著影響正向合作創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以一般消費者為主要顧客的廠 商,愈可能與顧客、大學,以及政府研究機構進行合作創新。

116 

廠商業務型態

 製造商(OEM)

與顧客、競爭者以及大學的合作關係中,廠商的業務型態為製造商顯著正向 影響合作創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廠商的業務型態為製造商的廠商,愈可 能與顧客、競爭者以及大學進行合作創新。

 設計製造商(ODM)

與競爭者的合作關係中,廠商的業務型態為設計製造商顯著正向影響合作創 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廠商的業務型態為設計製造商廠商,愈可能與競爭 者進行合作創新。

 有自有品牌者(OB)

與顧客、大學,以及政府研究機構的合作關係中,廠商的業務型態為有自有 品牌者顯著的負向影響合作創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有自有品牌的廠商,

愈不可能與顧客、大學,以及政府研究機構進行合作創新。

創新類型

 在競爭公司前先推出新的產品或服務(D_INNOV)

與顧客及大學的合作關係中,在競爭公司前先推出新的產品或服務顯著正向 影響合作創新的可能性,與供應商的合作關係中,在競爭公司前先推出新的 產品或服務顯著負向影響合作創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在競爭公司前先推 出新的產品或服務的廠商,愈可能與顧客及大學進行合作創新,但愈不可能 與供應商進行合作創新。

 所進行的製程創新為同業間第一個推出(P_INNOV)

與顧客及大學的合作關係中,所進行的製程創新為同業間第一個推出顯著負 向影響合作創新的可能性,與供應商的合作關係中,所進行的製程創新為同 業間第一個推出顯著正向影響合作創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所進行的製程

創新為同業間第一個推出的廠商,愈不可能與顧客及大學進行合作創新,但 愈可能與供應商進行合作創新。

創新投入

 技術取得方式為公司內的研發活動(RRDINENG)

技術取得方式為公司內的研發活動,在各模型中皆無顯著性的影響。

 技術取得方式為委託其他公司或機構研發(RRDEX)

技術取得方式為委託其他公司或機構研發,在各模型中皆無顯著性的影響。

 技術取得方式為取得機器設備與軟體技術(RMAC)

技術取得方式為取得機器設備與軟體技術,在各模型中皆無顯著性的影響。

 技術取得方式為取得外部知識(ROEX)

與大學的合作關係中,技術取得方式為取得外部知識顯著正向影響合作創新 的可能性,也就是說,技術取得方式為取得外部知識的廠商,愈可能與大學 進行合作創新。

。 創新資訊來源

 創新資訊來源為供應商(SSUP)

與政府研究機構的合作關係中,創新資訊來源為供應商顯著正向影響合作創 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創新資訊來源為供應商的廠商,愈可能與政府研究 機構進行合作創新。

 創新資訊來源為客戶或消費者(SCLI)

創創新資訊來源為客戶或消費者,在各模型中皆無顯著性的影響。

 創新資訊來源為競爭對手或其他公司(SCOM)

與大學的合作關係中,創新資訊來源為競爭對手或其他公司顯著負向影響合 作創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創新資訊來源為競爭對手或其他公司的廠商,

愈不可能與大學進行合作創新。

118 

 創新資訊來源為大專院校(SUNI)

與供應商、大學,以及政府研究機構的合作關係中,創新資訊來源為大專院 校顯著正向影響正向合作創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創新資訊來源為大專院校 的廠商,愈可能與供應商、大學,以及政府研究機構進行合作創新。

 創新資訊來源為政府或公眾研究機構(SGMT)

與大學的合作關係中,創新資訊來源為大專院校顯著負向影響合作創新的可 能性,也就是說,創新資訊來源為政府或公眾研究機構的廠商,愈不可能與 大學進行合作創新。

 創新資訊來源為其他來源(PUBISP)

與政府研究機構的合作關係中,創新資訊來源為其他來源顯著負向影響合作 創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創新資訊來源為其他來源的廠商,愈不可能與政 府研究機構進行合作創新。

獲利機制

 申請新發明、新型專利權(PROPAT)

與顧客及大學的合作關係中,申請新發明、新型專利權顯著正向影響合作創 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以申請新發明、新型專利權做為獲利來源的廠商,

愈可能與顧客及大學進行合作創新。

 申請保密措施(PROSEC)

與供應商及競爭者的合作關係中,申請保密措施顯著正向影響合作創新的可 能性,也就是說,以申請保密措施做為獲利來源的廠商,愈可能與供應商及 競爭者進行合作創新。

 掌握先佔優勢(PROTIM)

掌握先佔優勢,在各模型中皆無顯著性的影響。

 提供配套的服務或產品(PROCOM)

與顧客的合作關係中,提供配套的服務或產品顯著影響正向合作創新的可能 性,也就是說,以提供配套的服務或產品做為獲利來源的廠商,愈可能與顧 客進行合作創新。

表十-4-3-4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Y 變數殘差相關係數表

COSUP COCUS COCOM COUNI COG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