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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台灣創新系統全觀-產官學研的合作研發體系

COSUP COCUS COCOM COUNI COGMT COSUP 229

% 67.75%

COCUS 125 213

% 36.98% 63.02%

COCOM 109 120 128

% 32.25% 35.50% 37.87%

COUNI 206 184 108 291

% 60.95% 54.44% 31.95% 86.09%

COGMT 205 179 102 257 284

% 60.65% 52.96% 30.18% 76.04% 84.02%

X 變數部分為廠商基本特性:公司規模(Size)、公司規模平方項(Size_R)、

國際市場範圍(INTL);主要顧客變數:主要顧客包含母集團企業之其他子公 司(CUSGRO)、主要顧客包含其他企業(CUSB2B)、主要顧客包含政府單 位(CUSGMT)、主要顧客包含一般消費者(CUSB2C);廠商業務型態變數:

製造商(OEM)、設計製造商(ODM)、有自有品牌者(OB);創新類型:

在競爭公司前先推出新的產品或服務(D_INNOV)、所進行的製程創新為同業間 第一個推出的(P_INNOV);創新投入:技術取得方式為公司內的研發活動

(RRDINENG)、技術取得方式為委託其他公司或機構研發(RRDEX)、技術 取得方式為取得機器設備與軟體技術(RMAC)、技術取得方式為取得外部知 識(ROEX);創新資訊來源:創新資訊來源為供應商(SSUP)、創新資訊來 源為客戶或消費者(SCLI)、創新資訊來源為競爭對手或其他公司(SCOM)、

創新資訊來源為大專院校(SUNI)、創新資訊來源為政府或公眾研究機構

(SGMT)、創新資訊來源為其他來源(PUBISP);獲利機制:申請新發明、

新型專利權(PROPAT)、申請保密措施(PROSEC)、掌握先佔優勢(PROTIM)、

提供配套的服務或產品(PROCOM)。Multivariate probit model 分析結果如下 表十-4-6-3 所示,而表十-4-6-4 則列出了 Y 變數之間的殘差相關。

138  size_r 0.00713 0.0186 0.00671 -0.000996 -0.0177 intl 0.183 -0.156 0.0889 -0.219 -0.179 cusgro 0.703 -0.319 0.209 -0.256 0.184 cusb2b -0.164 -0.515 -0.274 -0.0645 0.446 cusgmt -0.0293 -0.0273 -0.498 0.529 0.386 cusb2c 0.975*** -0.116 0.956** 0.0613 0.667*

oem 1.377** 1.523** 2.553*** 0.798 1.024* rrdex 0.186 -0.193 -0.342 0.0601 -0.0441 rmac -0.0373 0.479 -0.114 0.151 0.0357 roex -0.192 -0.107 -0.213 -0.281 0.203 ssup -0.224* -0.0233 -0.280** -0.100 0.122 scli 0.123 0.222 0.117 0.336** 0.224*

scom 0.125 0.0126 0.149 0.271* -0.0495 suni -0.236* -0.0422 -0.245* -0.129 -0.195 sgmt -0.175 0.206 -0.288* 0.0756 0.163 pubisp -0.329 -0.177 -0.704** -0.206 0.634**

propat -0.272 -0.546 -0.124 -0.402 -0.471 prosec -0.183 -0.559 -0.874** 0.193 0.707*

protim 0.294 0.764* 0.746** 0.135 -0.430 procom 0.739** 0.390 -0.116 0.173 0.796**

_cons 0.344 4.281** 2.894** 0.0177 -2.819**

* p<0.05 ** p<0.01 *** p<0.001

廠商基本特性

 公司規模(Size)與公司規模平方項(Size_R)

公司規模大小,在各模型中皆無顯著性影響。

 國際市場範圍(INTL)

國際市場範圍,在各模型中皆無顯著性影響。

主要顧客

 主要顧客包含母集團企業之其他子公司(CUSGRO)

主要顧客包含母集團企業之其他子公司,在各模型中皆無顯著性影響。

 主要顧客包含其他企業(CUSB2B)

主要顧客包含其他企業,在各模型中皆無顯著性影響。

 主要顧客包含政府單位(CUSGMT)

主要顧客包含政府單位,在各模型中皆無顯著性影響。

 主要顧客包含一般消費者(CUSB2C)

與供應商、競爭者及政府研究機構的合作關係中,主要顧客包含一般消費者 顯著影響正向合作創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以一般消費者為主要顧客的廠 商,愈可能與供應商、競爭者及政府研究機構進行合作創新。

廠商業務型態

 製造商(OEM)

與供應商、顧客、競爭者,以及政府研究機構的合作關係中,廠商的業務型 態為製造商顯著正向影響合作創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廠商的業務型態為 製造商的廠商,愈可能與供應商、顧客、競爭者,以及政府研究機構進行合 作創新。

 設計製造商(ODM)

與顧客、競爭者、大學,以及政府研究機構的合作關係中,廠商的業務型態 為設計製造商顯著負向影響合作創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廠商的業務型態

140 

為設計製造商廠商,愈不可能與顧客、競爭者、大學,以及政府研究機構進 行合作創新。

 有自有品牌者(OB)

有自有品牌者,在各模型中皆無顯著性影響。

創新類型

 在競爭公司前先推出新的產品或服務(D_INNOV)

與大學及政府研究機構的合作關係中,在競爭公司前先推出新的產品或服務 顯著正向影響合作創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在競爭公司前先推出新的產品 或服務的廠商,愈可能與大學及政府研究機構進行合作創新。

 所進行的製程創新為同業間第一個推出(P_INNOV)

所進行的製程創新為同業間第一個,在各模型中皆無顯著性影響。

創新投入

 技術取得方式為公司內的研發活動(RRDINENG)

與顧客及競爭者的合作關係中,技術取得方式為公司內的研發活動顯著負向 影響合作創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技術取得方式為公司內的研發活動的廠 商,愈不可能與顧客及競爭者進行合作創新。

 技術取得方式為委託其他公司或機構研發(RRDEX)

技術取得方式為委託其他公司或機構研發,在各模型中皆無顯著性的影響。

 技術取得方式為取得機器設備與軟體技術(RMAC)

技術取得方式為取得機器設備與軟體技術,在各模型中皆無顯著性的影響。

 技術取得方式為取得外部知識(ROEX)

技術取得方式為取得外部知識,在各模型中皆無顯著性的影響。

創新資訊來源

 創新資訊來源為供應商(SSUP)

與供應商及競爭者的合作關係中,創新資訊來源為供應商顯著負向影響合作 創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創新資訊來源為供應商的廠商,愈不可能與供應 商及競爭者進行合作創新。

 創新資訊來源為客戶或消費者(SCLI)

與大學及政府研究機構的合作關係中,創新資訊來源為客戶或消費者顯著正 向影響合作創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創新資訊來源為客戶或消費者的廠商,

愈可能與大學及政府研究機構進行合作創新。

 創新資訊來源為競爭對手或其他公司(SCOM)

與供應商的合作關係中,創新資訊來源為競爭對手或其他公司顯著正向影響 合作創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創新資訊來源為競爭對手或其他公司的廠商,

愈可能與供應商進行合作創新。

 創新資訊來源為大專院校(SUNI)

與顧客及競爭者的合作關係中,創新資訊來源為大專院校顯著正向影響負向 合作創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創新資訊來源為大專院校的廠商,愈不可能與 顧客及競爭者進行合作創新。

 創新資訊來源為政府或公眾研究機構(SGMT)

與競爭者的合作關係中,創新資訊來源為大專院校顯著負向影響合作創新的 可能性,也就是說,創新資訊來源為政府或公眾研究機構的廠商,愈不可能 與競爭者進行合作創新。

 創新資訊來源為其他來源(PUBISP)

與政府研究機構的合作關係中,創新資訊來源為其他來源顯著正向影響合作 創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創新資訊來源為其他來源的廠商,愈可能與政府 研究機構進行合作創新;與競爭者的合作關係中,創新資訊來源為其他來源 顯著負向影響合作創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創新資訊來源為其他來源的廠 商,愈不可能與競爭者進行合作創新。

142 

獲利機制

 申請新發明、新型專利權(PROPAT)

申請新發明、新型專利權,在各模型中皆無顯著性影響。

 申請保密措施(PROSEC)

與政府研究機構的合作關係中,申請保密措施顯著正向影響合作創新的可能 性,也就是說,以申請保密措施做為獲利來源的廠商,愈可能與政府研究機 構進行合作創新;與競爭者的合作關係中,創新資訊來源為其他來源顯著負 向影響合作創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以申請保密措施做為獲利來源的廠商,

愈不可能與競爭者進行合作創新。

 掌握先佔優勢(PROTIM)

與顧客及競爭者的合作關係中,掌握先佔優勢顯著正向影響合作創新的可能 性,也就是說,以掌握先佔優勢做為獲利來源的廠商,愈可能與顧客及競爭 者進行合作創新。

 提供配套的服務或產品(PROCOM)

與供應商及政府研究機構的合作關係中,提供配套的服務或產品顯著正向影 響合作創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以提供配套的服務或產品做為獲利來源的 廠商,愈可能與供應商及政府研究機構進行合作創新。

表十-4-6-4 金融保險證券業-Y 變數殘差相關係數表

COSUP COCUS COCOM COUNI COG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