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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 have heard that it hath been said, An eye for an eye, and a tooth for a tooth: 39 But I say unto you, That ye resist not evil: but

「走二里」

38 Ye have heard that it hath been said, An eye for an eye, and a tooth for a tooth: 39 But I say unto you, That ye resist not evil: but

whosoever shall smite thee on thy right cheek, turn to him the other also. 40 And if any man will sue thee at the law, and take away thy coat, let him have thy cloak also. 41 And whosoever shall compel thee to go a mile, go with him twain. 42 Give to him that asketh thee, and from him that would borrow of thee turn not thou away.

其中,編號三熟語「以眼還眼,以牙還牙」(an eye for an eye, and a tooth for a tooth)僅在《新約》出現過 1 次,即《馬太福音》五章 38 節,

但在《舊約》共計出現 3 次:《出埃及記》二十一章 24 節、《利末記》

二十四章 20 節、《申命記》十九章 21 節,而且還是和另一條知名的編號 二熟語「以命償命」(life for life)一同雙雙出現。

「23 若有別害,就要以命償命,24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 還手,以腳還腳,25 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

23And if [any] mischief follow, then thou shalt give life for life, 24Eye for eye, tooth for tooth, hand for hand, foot for foot, 25Burning for burning, wound for wound, stripe for stripe.

《中華成語辭海》解釋「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比喻對方使用什 麼手段,我方就採取針鋒相對的措施予以還擊」(劉萬國與侯文富,

1999,頁 192)。你打我一下,我就也打你一下,你拿我的筆,我也拿你

的筆,你殺我全家,我也砍你全家等諸如此類的對等報復行為。數本辭 典也標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一詞乃是出自《聖經・舊約》,包含

《遠流活用成語大辭典》(陳鐵君,2004,頁 88)、《成語典》(三民 書局成語典編纂委員會,2015,頁 106)等。

編號二「以命償命」和編號三「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兩條熟語皆歸 類為第一類「用字不變」,應用普及程度相當高,大眾媒體更廣為使 用。近年討論熱度很高的廢除死刑議題和恐怖攻擊事件,甚至是中美貿 易戰,相關內容都常會出現這兩條熟語。舉例來說,震驚社會的小燈泡 事件發生之後,許多人站出來表明支持死刑,其中《中時電子報》有篇 報導寫道:「死刑的用意,不只是以命償命,而有更深層的意義……」

(吳品瑤,2018 年 6 月);另外,近期有一檔講述復仇之路的韓劇《梨 泰院》相當受到歡迎,《ETtoday 新聞雲》有篇報導這麼說道:「最強大 的復仇,不是以命償命,而是我要過得比敵人更好。」(B 編, 2020 年 3 月)今年(2020)臺灣出現了首位被罷免的直轄市長,事件鬧得沸沸揚 揚,《中時電子報》有篇報導指出反對罷免的支持者難以接受這樣的結 果並表示:「在台灣政壇,『愛與包容』絕對沒有存在的空間,只有以 眼還眼、以牙還牙,綠營才會懂得收手!」(莊雅婷,2020 年 6 月)經 濟方面,中美貿易開戰多年,經濟學博士洪財隆先生在《天下雜誌》撰 文發表看法時便說了:「當兩強採取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策略,會造 成進出口受限、物價攀升等後遺症……」(2018 年 4 月)。還有就是全 球爆發新型冠狀病毒,各國政府提出不同的管制措施,進而引發他國不 滿,《中時電子報》便以「以牙還牙!南韓 9 日起暫停日本公民免簽證入 境」為題,表達南韓政府對日本政策深感不滿的反應(諶悠文,2020 年 3 月)。

除了媒體的報導文章,紅透半片天的日劇《半澤直樹》,講述職場黑 暗面的爾虞我詐,最經典的畫面就是男主角面露狠勁地張嘴說:「以牙 還牙,加倍奉還!」每個字都還格外用力咬字清楚,為的就是要傳達出

深深的「恨」意,且這句台詞在整齣戲劇中多次出現,也是為了強調男 主角對殺父仇人的「恨」。然而,整句原文日文台詞其實是「人の善意 は信じますが、やられたらやり返す。倍返しだ!」,中文可直譯為

「人是相信善意的,但是被弄的時候會弄回去,加倍奉還 ! 12」可見日文 原文實際上未用到「以牙還牙」的字眼,但譯者譯入中文時卻選用了

「以牙還牙」,主因正是因為此條熟語已深入中文文化之中,其簡潔、

有力、易懂的優點更能讓觀眾體會男主角憤怒至極的情緒。此齣日劇能 成功打入觀眾的心中,這句台詞起了重要作用。從上述數個例子可見到 凡是談到報復這個主題,時常都會想到「以命償命」和「以眼還眼,以 牙還牙」這兩條熟語。

這兩條熟語的意思對中文使用者來說,相當直接明瞭,且一點也不陌 生,原因極有可能是中文也有一樣意思的傳統熟語,分別出自《史記》

和《舊唐書》的「以暴易暴」、「以血洗血」,意思也是用暴力對付暴 力,用殺戮報復殺戮(陳鐵君,2004,頁 86、89)。另有出自《朱熹・

中庸集注》的「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意指「採用那個人對付 別人的辦法,來對付他自己」(陳鐵君,2004,頁 86)。以近代來說,

還有一則出自矛盾13《霜葉紅似二月花》的熟語「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也具有相近的意思,「指不主動去侵犯別人,如果別人侵犯了自己,也 絕不容忍退讓」(唐樞,2000,頁 1708);此條熟語也於 1940 年,出現 在毛澤東《論政策》裡(劉萬國與侯文富,1999,頁 165)。就「以命償 命」來說,中文還有另一則熟語「一命還一命」其實也很常見,中國民 間鬼故事裡許多冤魂討命時,會對著害他的人嚷著:「一命還一命,納 命來!」想必中文讀者應該對此用法都不會感到陌生才是。

12 此處的中文直譯出自具備超過 13 年日文口譯經歷的呂永德前輩。

13 茅盾同魯迅、郭沫若一起,為中國革命文藝和文化活動奠定了基礎,在 現代文學史上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功績,已於 1981 年 3 月 27 日逝世,為 中國共產黨最早的黨員之一。

表 4-3

還眼,以牙還牙」,用字完整保留至今,其在《申命記》譯為「眼還 眼,牙還牙」,只是少了個「以」字,而《出埃及記》、《利未記》的 譯文皆為長句,而非熟語的簡潔形式。《神天聖書》的四處譯文中,有 三處採用了同樣的句型「以眼/目X眼/目,以牙/齒X牙/齒」,但 動詞有「抵/報/償」三種變化;唯一一處句型不同的譯文落在《利未 記》,不過譯文倒是同《古新聖經‧申命記》的譯文「眼還眼,牙還 牙」。至於《委辦譯本》的譯文「目償目、齒償齒」,就顯得偏書寫 體,不過卻是第一個統一四處經文用詞的中譯本。顯然「以命償命」和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兩條熟語,最遠皆可追朔到十八世紀晚期、十 九世紀初期的《古新聖經》。

無論是中文還是英文,「以命償命」和「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兩 條熟語的涵義皆如字面上的意思。不過英文只出了一條熟語「以眼還 眼,以牙還牙」(an eye for an eye, and a tooth for a tooth)(Crystal,

2010,頁 58–59),因此編號二熟語「以命償命」(life for life)可說是

《聖經》中譯後,中文自行發展而成的熟語。

其實,從《馬太福音》五章 38–42 節這段(本文頁 33)論報復的經文 中,可看出神學教義的轉折點,也就是「耶穌禁止復仇的訓斥」(劉君 祖,1990,頁 501),勸導大眾不要以牙還牙,而是要包容、相愛。

Christine Ammer (2006)在其著作 The Facts On File Dictionary of Clichés:

Meanings And Origins of Thousands of Terms and Expressions,解釋此條熟 語時提到:「此一觀點與用字也出現在《利未記》(24:20),但《馬太 福音》(5:38–39)進行了修正,告訴我們反倒是要『另一邊也轉過來給 他打』(TURN THE OTHER CHEEK)。14」(頁 129)其實,《英文成 語典故》一書也寫道:「時至今日,教會教導人們不可『以牙還牙』,

14原文:「The sentiment and wording were repeated in the Book of Leviticus (24:20) but countermanded in the Gospel of St. Matthew (5:38-39), which tells us instead to TURN THE OTHER CHEEK.」(Ammer,2006,頁 129)

而應學習新約中耶穌的寬恕和博愛,有句成語 to turn the other cheek 正是 這種精神的最佳寫照」(高振盛與曾厚仁,2007,頁 190–1),也清楚點 出這其中的關聯性。「turn the other cheek」其實就是縮減編號四熟語「有 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whosoever shall smite thee on thy right cheek, turn to him the other also)的現代英文用法(Crystal,

2010,頁 147–8)。而且,同一段經文除了催生出編號四熟語,也出了編 號五熟語「走二里」(go with him twain),前者另有出現在《路加福 音》,所以共計是兩次,後者僅在《聖經》出現一次。

針對編號四熟語「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李崇 明(2011)在《英美俚語彙編》一書中,提出的解釋為「謙虛,不就傷 害進行報復。忽視傷害或辱罵。視而不見。以德報怨」(頁 1241)。另 在《英文成語典故 Tell Me Why》一書中,載明了此條熟語乃出自《馬太 福音》,「比喻不還擊別人對自己的攻擊」(李佳琪,2019,頁 253-4)。

編號四熟語的中文現代用法為「有人打你的右臉,左臉也轉過來給他 打」,僅有微幅兩個字的改變,歸屬為第一類「用字不變」。中文現代 應用方面,臺北市議員童仲彥曾因家暴登上新聞版面,但後來主動關 心、協助家暴受害者,當被質疑時,他本人便以「有人打你的右臉,左 臉也轉過來由他打」來自嘲化解(陸姿羽,2017 年 4 月)。

不過,雖然此條熟語的原意是勉勵大家不要相互生恨、彼此報復,但 隨著時代發展,現代人自我意識日加強烈,學習如何保護自己成為一大 課題,此時「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這一條熟語反 倒是用來警醒大家別被欺負了還悶不吭聲,凡是被家暴了,還是被霸凌 了,受害者可別忍氣吞聲,倒是要站出來保護自己,就此來看,「有人 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因而多了另一道涵義。Ammer

(2006)的釋義也呼應了此一觀察:此條源自《聖經》智慧小語演變至 今,「有心理學家認為麼這麼做只會鼓舞侵略者,引發更劇烈的侵略行

為。15」(頁 453)此條熟語進一步發展成警語使用,歸屬第三類「意思 轉變」,而中英文就此的發展算是一致。

編號五熟語「走二里」(go with him twain)的現代用法為「多走一 里路」(go the extra mile),這部分中英文發展一致。Crystal(2010)把 此條熟語歸為「間接發展而成的熟語」,非直接來自《聖經》英譯本

(頁 291、295),並說明涵義是「為某個活動或目標,付出比所需必要 的還要更多,為的是要表達友好之意。16」(頁 158–9)在此,本研究也 是將「多走一里路」歸類為第二類「間接發展」,因為雖然本意相同,

但「多走一里路」的用詞比「走二里」更加直白,直接告知「多」付出 一些就對了。

現代應用部分,《商周財富網》有篇理財文章,文道:「人生的超前 部署,除了投保人壽保險,其實還可以多走一里路:『預立遺囑』。」

(理財 +1 課,2020 年 5 月)另可見於致力於推廣環境教育和環保資訊的

(理財 +1 課,2020 年 5 月)另可見於致力於推廣環境教育和環保資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