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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軍訓教官退出校園政策之影響與學務創新人力替代現況/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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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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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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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軍訓教官退出校園政策之影響與學務創新人力

替代現況

梁暐陳 臺北市私立方濟中學生活輔導組組長

一、前言

近年來,由於社會環境變遷迅速 且伴隨民主風氣高漲,高級中等學校 教育的諸多措施亦不斷隨之調整,其 中在校園穿著軍服、表情嚴肅,隨時 扮演黑臉角色的軍訓教官,除因過往 歷史時空因素所賦予任務不同外,更 因肩負管教學生及生活輔導、校園安 全維護之責任,囿於面臨教育現場第 一線,時常處理學生、家長及教師等 三方衝突之情形,更較易成為廣大社 會輿論討論之議題,隨者教育制度轉 型改變,軍訓教官之軍人身份是否存 在校園之合理定位性成為社會大眾討 論焦點。 本文目的係針對軍訓教官退出校 園決策之影響及後續替代方案執行現 況實施探討,尤其在面臨校園安全與 學生輔導等問題日益嚴峻之考驗下, 「學務創新人力」能否無縫銜接,更 係需要關注之議題。

二、軍訓教官退出校園之淵源

我國軍訓教育源於民國初年教育 家蔡元培先生主張,係以德國教育為 參考下所引進,直至二次世界大戰結 束後方暫停實施。然政府撥遷來臺 後,鑒於政局穩定及教育青年學子基 礎軍事訓練,故再度恢復施行(軍訓 處,1978)。 自1987 年政府宣布解嚴後,社會 與政治環境起了巨大變化,亦隨者時 代的進步,進而影響社會價值觀的改 變,加上部分大眾媒體對於教官負面 渲染的影響下,軍訓教育也遭受到若 干批判。部分政治、人權團體及教育 學界認為,軍訓制度係屬威權時代的 產物,代表者「控制思想」、「監控學 校與學生」等角色,故「軍人退出校 園」之聲音不斷出現(李欣芬,2006)。 軍訓教官制度擾嚷多年後,2003 年6 月 27 日立法院於 12 年國教協商 中,由民進黨以「軍訓教官回歸國防 體系」之訴求,列入「高級中等教育 法」之附帶決議條款,採用總量管制 下,以多退少補方式,漸進聘用專業 人員,現擬於2023 年後讓軍訓教官退 出校園(自由時報電子報,2013)。

三、教官於校園之職責

軍訓制度的創始,其目的係以振 奮民族精神、培養青年軍事基礎知識 訓練,並協助學生生活管理,軍訓制 度經幾番變革,軍訓教官的角色已轉 變成「校園安全的守護者」、「學生生 活輔導者」及「全民國防的教育者」, 統合全國各中學教官辦理業務摘述如 下(全民國防教育學科中心,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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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專業教學 1. 擔任全民國防教育等相關課程授 課。 2. 擔任學生「實彈體驗射擊」之射擊 預習、安全維護等授課及勤務。 3. 規劃辦理「全民國防教育」相關輔 教、參訪活動等。 (二) 校園安全維護 1. 規劃校園災害管理機制。 2. 校園意外事件防範及災害事件通 報、處理與管制。 3. 學生校外意外事件防範及災害事 件通報、處理與協助。 4. 辦理防制暴力霸凌與黑道進入校 園相關工作。 5. 執行春暉專案。 6. 校園內外安全巡查(含學生違規違 紀糾處)。 7. 擔任學校校安中心輪值勤務工作。 8. 負責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維護工 作。 9. 實施反毒、拒菸、檳榔工作推廣及 宣導。 10. 各項安全教育宣導與示範觀摩。 (三) 學生生活輔導及轉介 1. 學生暴力事件及偏差行為處置與 初級輔導。 2. 管教衝突事件協處、輔導。 3. 協助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追蹤、協 處與管制。 4. 學生校外賃居及工讀輔導與訪視。 5. 高關懷及弱勢學生輔導與訪視。 6. 協助學生急難慰助及學產基金申 請。 (四) 執行專案任務 1. 支援國中小學協助全民國防教育 課程規劃與教學。 2. 聯合巡查工作(含配合春風專案、 青春專案等)。 3. 協助國中小學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工作。 4. 替代役訓練及認輔工作。 5. 國軍人才招募宣導。 6. 其他執行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 會交付支援及協助任務。 (五) 視學校需求負責下列工作 1. 兼代生輔組、生教組組長或其他行 政職務。 2. 擔任社團輔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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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協助學生宿舍及交通專車督導與 管理。 4. 學校籌辦活動(測驗考場、競賽評 鑑、慶典表演等)之安全維護。 表 1 軍訓教官業務簡表

四、學務創新人力之職掌

教育部為因應高級中等學校軍訓 教官遇缺未補後之學務人力缺額,並 營造友善安全的校園環境、培養學生 新世紀所需核心能力,遂於 2017 年 11 月 8 日實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 要點」,並就其職掌工作制訂原則要 點,摘述如下: (一) 安全校園生活維護與危機處理 1. 校園安全生活之促進與維護。 2. 危機管理與校園安全通報。 3. 學生校外生活輔導、賃居生輔導訪 視、校外聯合巡查、校外駐站輔導。 4. 學生兵役、清寒或急難慰助金申 請。 5. 其他學生安全教育與宣導。 (二) 學生自我實現之教育 1. 實施正向管教與學生自主學習。 2. 協助輔導人員推動情緒管理生命 教育活動及宣導。 3. 推動性別平等與尊重多元等相關 事宜。 4. 建立生活輔導章則之擬訂。 5. 其他促進學生發展與自我實現等 工作等相關事宜。 (三) 協助推動公民教育實踐與學習 1. 推動校園民主加強人權與法治教 育,並強化學生自治之實踐與學習 相關事宜。 2. 教育學生縱向協調,橫向溝通之行 為;學習組織領導及衝突處理知能 等事宜。 3. 推動服務合作學習、社會關懷、多 元文化等相關事宜。 4. 教導學生創意、多元活動等相關事 宜。 5. 其他促進學生公民自主學習相關 事宜。 校園安全 • 反毒/霸凌/ 春暉宣導 • 特定人員清 查 • 高關懷人員 • 校安通報 • 交通安全 • 藥物濫用尿 篩作業 • 意外事件處 理 • 校安中心輪 值 生活輔導 • 學生校外賃 居訪視 • 偏差行為輔 導 • 學生打工訪 視 • 弱勢學生輔 導 • 清寒獎學金 申請 國防教育 • 中學教育 • 國中小學支 援教學 • 探索教育教 學 • 實彈體驗射 擊 專案任務 • 校外會巡查 • 替代役訓練 及認輔 • 國軍人才招 募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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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學務工作創新及專業化 1. 結合各校辦學理念,發展學務工作 創新與特色,健全學務工作組織與 制度等相關事宜。 2. 建立專業學務工作,並加強學務工 作觀摩與交流,以及發展學習型組 織等相關事宜。 3. 建構現代化的學務工作與環境,以 強化服務效能。 4. 建立學務工作績效評估作業,俾維 強化學務工作改善。 5. 其他學務創新提昇相關事宜。

五、執行現況及決策影響分析

以臺北市71 所高級中學為例,軍 訓教官員額總計 362 員,現員計 280 員,其中全數採用學務創新人力計 6 所,採用部分學務創新人力計12 所(結 算自2018 年 3 月),針對已施行 1 年 試行學務創新人力之學校執行情況及 決策影響分述如下: (一) 人力品質不穩定,流動率過高 囿於學務創新人力經費源自於教 育部補助,故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 其公立學校招聘方式須透由臺北市就 業服務處依法予以篩選後,由申請單 位責派人員口試挑選,俱以避免公帑 循私情事發生,惟招聘人力資質參差 不齊,肇致部分學校所需人力未能符 合期待,另私立學校雖可調增薪資待 遇招聘人力,但私立學校負責業務、 工作時數確較公立學校多,且現前須 申請創新人力之部分私校地處偏遠, 交通不便,導致招聘人員離職率居高 不下。 (二) 輪值勤務工作 過往軍訓教官係依據教育部頒布 「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軍訓人員值勤 規定」執行輪值勤務,現由規劃由學 務創新人取代軍訓教官執行勤務,囿 於學務創新人員係屬勞工身分,為配 合勞動基準法之相關規定,故各校於 安排工作職掌時,亦須考量工時之計 算與加班費問題。 (三) 生活輔導功能未能熟稔 高中生正處於成長性格較易影響 階段,面臨課業、同儕、情緒紓解、 感情問題、價值疑惑、親情等壓力, 這個階段的孩子半大不小,心理、智 慧卻還不成熟,非常容易受外在環境 影響,確實潛藏危機因素,故透由具 有專業及豐富經驗的學校輔導及學務 人員合作下,給予學生適當輔助,故 教育部為增進軍訓教官教育及輔導知 能,並提升教學及輔導品質,除要求 各軍訓教官完成 1 個月職前訓練外, 並於104 年 3 月 27 日提出「教育部軍 訓教官教育及輔導知能學分班作業要 點」,規定軍訓教官須於前揭計畫施行 之日3 年內完成 24 學分教育課程,相 較部分未接觸教育界之學務創新人 員,僅受儲備人員培訓課程70 小時(如 表2),處理學生輔導問題時,不僅因 經驗不足外,且因平時未能進班上課 與學生建立信任感,其輔導效果未具 軍訓教官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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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含校安)儲備 人員培訓課表。 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2015)。 (四) 學務創新人力錄用限制 教育部為使軍訓教官退出校園 後,由學務創新人力無縫銜接學務工 作,於日前頒定「推動高級中等學校 學務創新人力要點規定」,律定各校校 如進用創新人力,應公開徵聘經由教 育部培訓合格、具有相關學務工作專 業訓練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 2 年 以上者;前揭敘明錄取資格,其中工 作經驗已限縮相當人員,雖亦得以「先 用後訓」,由原校先行進用,並於半年 內取得培訓合格證明,但仍無法滿足 規定條件,惟開放條件過寬,亦可能 肇致人員不符合條件情況,故其相關 限制規定顯應再翔實檢討。 (五) 校外會功能弱化 教育部為維護學生於校外生活安 全及促進身心健全,故設置學生校外 生活委員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其組 織成員係透由教育局、警察及學務人 員、教官、教師所組成,現因應軍訓 教官退出校園,鑒於其去處尚未有定 案,未來校外會功能亦勢必弱化。 (六) 國防教育授課師資不足 我國雖在世界政治、經濟及軍事 均有不錯成績,惟近年經濟部分對中 共依賴性卻逐年增加,另一方面中共 亦未放棄以武力犯臺的可能性,爰 此,全民國防教育係為培育人民基本 素養,增進全體國民國防知識及防衛 國家意識,政府遂於2005 年訂頒「全 民國防教育法」,並列於高級中等學校 必修科目之一,然在軍訓教官逐漸退 出校園的影響下,授課師資將逐漸減 少,以臺北市為例,現計有 6 所高中 職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呈現無人授課 窘境,皆由教育局調派其他學校軍訓 教官前往協助授課。 教育部雖於日前針對「各級學校 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 第八條辦理修頒,律定2023 年前全民 國防課程須由「全民國防教育人員培 訓」合格教師擔任;師資不足時,得 由教育部認可之相關培訓合格軍訓教 官擔任或協助教學,惟現況因軍訓教 官現採遇缺不補之政策及在面臨師資 培育不易情形下,勢必部分學校授課 權益亦將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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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結語與建議

回顧近年來有關重大緊急危安事 件及校園安全事故,如八仙塵暴、澎 湖空難、高雄氣爆及南臺大地震、0206 花蓮大地震、內湖區小燈泡事件、東 方工商挾持未遂事件及北投區文化國 小割喉案...等,教育部皆指示駐地教 官予以協助受傷或困難學生,並組織 轄區巡防隊協助鄰近國中小學安危, 其相關表現接獲社會大眾肯定。 然軍訓教官制度隨我國民主發展 而轉型,其業務已有大幅度調整,近 年更因來因應社會潮流及學校需要, 其實質工作內涵已朝向「全民國防教 學」、「學生生活輔導」及「校園安全 維護」…等,尤其在「校園藥物濫用」 及「學生暴力霸凌」等事件日趨嚴重 之情況下,軍訓教官肩負維護學生安 全及校園安定的責任更加艱鉅。因此 過往的權威角色已轉化成校園守護 者,惟軍訓教官終究是為軍人,其職 業性格講求紀律、服從與忠誠,熟悉 團體約束及規範,面對時下青年的高 度自我意識,管教過程當中常因恨鐵 不成鋼的情況下,或多或少產生些許 衝突,故持教官退出校園政策者,認 為教官非教育人員,未授予專業教育 訓練,無法實施輔導功能,且舉凡世 界各國尚未有相同制度,持支持意見 者,則認為軍訓教官除以接受相關輔 導知能訓練外,其服務經驗大都獲得 學校認同。 現今「學務創新人力」政策已然 如火如荼地在全國各地執行,為避免 學務創新人力銜接學務業務空窗期過 長或到任人員不熟悉教育工作方向, 肇致學生權益受損,建議透由教育局 主動輔導轄下部分學校完成新制人員 業務熟稔後,建立種子教導組織體 制,遂後由各校互助協行及彙整執行 窒礙概況問題,俾以建立校園事件處 置標準程序規範,另針對生活輔導及 校園安全...等重大任務,編定回訓課 程及實施各校議題研討,盼以延續軍 訓教官務實、主動、服務之精神。 綜上所述,舉凡世上任何職業皆 有一體兩面的好與壞,無論是創新學 務人力、教師或教官皆是亦然,在軍 訓教官制度即將走入歷史的當下,期 許創新學務人力能夠完美的接下校園 安全的工作,並採用滾動式的修正策 略,逐一檢視進行方向,俾以維護校 園的每個角落,期以建立每位莘莘學 子及家長能夠安心的教育環境。 參考文獻  教育部軍訓處(1978)。學生軍訓 五十年。臺北:幼獅文化出版社。  全民國防教育學科中心(2009)。 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教官工作精進與調 整方案。取自 http://ad.pymhs.tyc.edu.tw/board/html/a nnounce/images/200902/2009216-0956 16.doc  李欣芬(2006)。軍訓教官應該退 出校園了。2006 年10月4日。取自 http://www.southnews.com.tw/polit/pol it_00/11/017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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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時報電子報(2013)。12 年 國教附帶決議教官 8 年內退出校。 2014年11月10日。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 691620  教育部主管法規系統(2015)。教 育部軍訓教官教育及輔導知能學分班 作業要點。取自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 aspx?id=GL001426

數據

表 2 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含校安)儲備 人員培訓課表。  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2015)。  (四) 學務創新人力錄用限制  教育部為使軍訓教官退出校園 後,由學務創新人力無縫銜接學務工 作,於日前頒定「推動高級中等學校 學務創新人力要點規定」 ,律定各校校 如進用創新人力,應公開徵聘經由教 育部培訓合格、具有相關學務工作專 業訓練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 2 年 以上者;前揭敘明錄取資格,其中工 作經驗已限縮相當人員,雖亦得以「先 用後訓」 ,由原校先行進用,並於半年 內取得培訓合格證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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