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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98學年度第1次空間分配及管理委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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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 98 學年度第 1 次空間分配及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98 年 9 月 22 日(二)下午 2:00 地點:圖書資訊館五樓大型會議室 主席:黃召集人英忠 出席人員:蘇委員豐文、李委員博志、張委員永明、徐委員忠枝、陳委員文生、蘇 秘書永銘(代)、白委員秀華、姚委員志明、黃委員建榮、黃委員世孟、顏 委員淑娟、陳委員詢榮、賴委員怡秀、鄭委員義暉、李委員亭林、王委 員學亮、吳委員宗芳、胡委員裕民、黃助理教授錦輝(代)、林委員順富、 陳委員文輝、吳委員志宏、楊委員證富、陳委員建源 列席人員:林館長文揚、葉主任文冠、施主任明昌、陶主任幼慧、楊主任明宗、李 組長幸財 請假人員:劉委員安平、吳委員建興、姚委員朝森、張委員麗卿、張委員德煇、黃 委員一祥、李委員 揚、陳委員振興、陳委員瑞彬、連委員興隆、陳委 員啟仁 記錄:何玉蟬 壹、主席致詞(略) 貳、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 97 學年度第 1 次空間分配會議決議事項執行情形 提案內容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提案一: 管理學院申請管理 學院大樓 108 教室 管 理 及 使 用 權 限 案。 一、照案通過,惟該教室於日間無 排課時段應開放其他研究所 使用。 二、該教室增加走道空間乙案,請 總務處儘速辦理。爾後各單位 如有室內裝修工程,應加會總 務處營繕組,以評估用電及逃 生動線等是否合相關法規。 一、依決議辦理完竣。 二、嗣後各單位如有室內 裝修工程請購案,請 事務組加會處營繕 組評估。 提案二: 法學院申請法學院 大樓 2 樓餐廳空間 變更為教學研究討 論使用案。 一、200-1 先作為一般教室,供排 課使用。 二、200-1 須添購之教學設備由 EMLBA 經費支應。 三、未來要改變為其他用途時,應 循預算編列程序辦理。 依決議辦理完竣,200-1 空間編號更改為 204-1, 並已排課使用中。200 已 撥法學院,預定規劃為小 型研討室。 提案三: 理學院申請理學院 大樓部分空間變更 一、同意 2F-2 以遮棚方式建置, 7F-1 變更為室內空間。 二、2F-4 及 6F-3 因涉及結構及景 1.2F-2 依決議辦理完竣。 2.7F-1 因需申請用途變更 及編列預算後方可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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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使用案。 觀問題,不予考慮,請理學院 與教務處、總務處就其他空間 再行評估檢討。 行,由於該空間面積不 大,如欲變更為室內空間 亦需考慮無障礙空間(無 昇降梯),初步評估僅可 供儲藏空間使用,且另需 保留總務處設備維修所 需空間,建請就成本效益 再討論。 3.另經理學院、事務組、 營繕組現場會勘後,專簽 將理 108-1、204-1 網路 室、B100-1 貴賓室移撥 應化系使用。 提案四: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 新進教師研究室調 配暨電機系申請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新 聘教師研究室空間 需求案。 應用化學系 James R. Carey 研究室 改為理 613,其餘照案通過,工學 院新增空間預定於今年暑假完成 施工,屆時電機系應歸還法學院 601 室及 619 室。 依決議辦理,惟電機系借 用之 601、619 於總務處 98.07.10 文稿編號 0982101991 簽請歸還研 究室公文中申請續借至 102 年獲准。 提案三決議修正:理學院 7F-1 走道隔間修改為使用圍網,並作為生科系儲藏室使用, 不涉及用途變更,請總務處僅快執行,爾後並請總務處注意行政效率。(備註:會後 生科系林主任提出本案修正結果需至生科系系務會議再行討論確認,生科系將於系 務會議確認後通知總務處。) 叁、總務處報告: 一、自上次空間分配會議迄今之部分空間簽准異動情形,同意備查。 大樓名稱 空間編號 撥用/撥借 單位 使用用途 依 據 管理學院 109 一般教室 EMBA 中心 EMBA 中心 辦公室 98.02.4EMBA 中心 0982100239 核定簽陳 理學院 108-1、204-1 網路室;B100-1 貴賓室 應化系 108-1、B100-1 建 置研討室、204-1 建置儀器室 98.2.9 理學院 0982100301 核定簽陳 法學院 601、619 教師研究室 電機系 教師研究室 98.07.10 總務處 0982101991 核定簽陳續 借至 102 年 二、98 學年第 1 學期新聘教師研究室分配,同意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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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單位 姓名 職稱 研究室 備註 1 法律學系 陳子平 教授 法 606 2 亞太工商管理學系 楊詠凱 助理教授 管 519 3 亞太工商管理學系 劉信賢 助理教授 管 521 4 應用經濟學系 柯秀欣 助理教授 管 614 5 應用數學系 劉欽岳 助理教授 理418 6 應用數學系 黃士峰 助理教授 理414 7 土木與環境工程系 施博仁 助理教授 工 303A 98 年暑假新增空間 8 資訊工程學系 張保榮 教授 管307 9 資訊工程學系 黃健峯 助理教授 法412 三、中央廣場地下停車場夾層增建空間評估報告 說明:1.中央廣場地下停車場預留夾層增建,預估可增加 2,000 ㎡室內空間(不包括公 共空間),預估經費 4,500 萬元(不含內部裝修費用),初步擬分配創新育成中 心及學務處學生社團,如循行政程序編列預算及相關增建申請作業,預估 100 年底可完成。 2.創新育成中心及學務處學生社團遷移至此新增空間,原使用之空間應交回學 校統籌分配。 決議:1.本案原則通過,並分配學務處學生社團使用,創新育成中心短期內繼續使用 工學院;本空間完工啟用後,目前學生社團所使用之空間均應收回。未來學 生活動中心完成後,本空間應再交回學校統籌再分配。 2.請學務處與總務處協商空間規劃需求,並應考量未來移轉他人使用之彈性。 3.本案工程經費額度 4,500 萬,請總務處循行政程序編列概預算。若有內部設 備經費需求,請學務處配合會計作業時程提出申請。 4.本空間完成啟用後之水電費,請相關單位共同研議訂定合理上限,由學校支 付,超出部分由學務處負擔。 肆、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單位:圖書資訊館 案由:圖書資訊館申請法學院大樓 500 建置異地備援機房,提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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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單位說明: 一、依 98.7.31 簽陳 0982102178 批示辦理。 二、教育部辦理「校園資訊安全管理制度(ISMS)種子學校輔導計畫」本館獲選為種 子學校,預計本(98)年底前通過第三方之認證。因 ISMS 中規定,相關重要資 料需作異地備份(援)。本館已於本(98)年度教育部「提升館藏計畫」中提出「建 置異地備援系統」之分項計畫,因此需要於圖資大樓之外,另尋一空間做為 異地備援機房。 總務處擬辦: 一、法 500 原為太陽能光電系統蓄電池存放空間,故未設置空調,曾分配其剩餘 空間供學務處學生社團使用,考量蓄電池可能造成影響,迄今未使用。 二、本案如同意所請,學生社團所需空間另行調整(如提案二);復因機房需 24 小 時空調,建議裝設 2 部分離式冷氣交替使用,所需經費由圖資館自籌。 三、另依據法學院會簽意見,圖資館工程人員應確實遵循法學院相關門禁管制規 定,並裝設獨立電表,不計入法學院使用之總電量。 決議:照案通過,機房所需電力請圖資館提出需求,由總務處評估安全性後辦理, 並裝設獨立電表,不計入法學院使用之總電量,前開所需經費由圖資館自籌; 圖資館並應責成工程人員確實遵循法學院相關門禁管制規定。 提案二 提案單位:學務處 案由:學務處申請法學院大樓 700 做為學生社團辦公空間,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說明:本校無活動中心,社團辦公室空間嚴重不足,急需社團空間,以利 本校學藝性(16 個)社團之用。 總務處擬辦: 一、本空間原由法學院簽准做為研究生辦理法學論壇與對大學部學生課程輔導與 討論之用,惟迄今因故尚未使用。 二、考量學生社團發展所需,擬建請同意所請,惟本空間位於 7 樓安全門之外, 請學務處加強學生安全宣導,並遵循法學院相關門禁管制規定;復嗣中央廣 場停車場增建空間完工後,應將本空間歸還法學院。 三、另依據法學院會簽意見,本空間不計入法學院使用之總電量,惟本案如屬短 期借用,是否裝設獨立電表,併請討論。 決議:請學務處派員就該空間使用安全性詳加評估後,提出改善需求,及裝設獨立 電表控制用電量,公告開放使用至夜間 11 時,並以定時器控制電力供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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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管制請學處處週知每位社團學生。 提案三 提案單位:理學院 案由:理學院申請法學院大樓 800 建置太陽能實習教室,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說明: 一、依 98.7.8 簽陳 0982101966 批示辦理。 二、執行教育部A類計畫課程,開設全校「綠色能源科技學程」之「太陽能電池 教學實驗室」教學及實驗教室。 總務處擬辦: 一、本空間位於法學院 8 樓,為法學院太陽能計畫附設氣象站空間,無電梯到達, 面積約 107 ㎡,使用執照登記為機械室。前於學生社團活動空間不足情形下, 曾由學生社團使用中,現已騰空。 二、依營繕組意見,本案如欲作為 50 人以上使用之實驗教室,除需增加電力需求 外,另消防、逃生安全及無障礙空間均無法滿足要求,建請考量適切性。 三、據向教務處了解,本校學程設置均由所屬單位予以支援空間及設備,尚無額 外撥給。惟考量本案為太陽能相關學程,與法 800 建置功能相符,建請視為特 殊個案,由學校撥借 2 年執行計畫,並限現況使用,且應遵循法學院相關門禁 管制規定,於計畫結束後收回。 四、另依據法學院會簽意見,本空間不計入法學院使用之總電量,惟本案如屬短 期借用,是否裝設獨立電表,併請討論。 決議:本案因安全問題緩議,請理學院與保管組就其他可能空間再行評估,或由理 學院內部空間自行調整。 提案四 提案單位:通識教育中心、學務處 案由:通識教育中心、學務處申請 2 間駐校藝術家工作室,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說明: 一、駐校藝術家共有通識教育中心藝術類李韻儀小姐及學務處音樂類林喚玲小姐, 本案依 98.8.27 校長主持之駐校藝術家會談紀錄辦理。 二、擬申請游泳池上方 2F 原餐廳設置位址。 總務處擬辦(修正): 一、查該空間屬室內空間,非公共走道,可於規劃評估通過後隔間使用。惟該空 間上方為伸縮縫位址,恐有滲水問題,需另行維修處理。 二、經後續協調,學務處已調整現有空間供音樂家工作使用,視聽部分則向圖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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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借用視聽室;藝術類則擬使用通識中心前方走道(如提案五),並擬請 Emba 騰空圖資館 520 研究小間,供移轉撥借使用,惟計畫結束後應收回校控。 決議:依總務處擬辦通過。 提案五 提案單位:通識教育中心 案由:通識教育中心申請教師研究室 1 間及教師休息兼學習輔導空間,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說明: 一、教師研究室供陳德興老師(專案教師)備課、研究、休息之用。 二、教師休息兼學習輔導空間擬利用通識中心前面走廊,供通識中心教師休息、 通識課程課後輔導、師生交流以及供學生諮詢、洽談之用,初步規劃如附件。 總務處擬辦: 一、 擬分配由暗房改建之教師研究室綜一 B113-1,並請事務組協助購置傢俱設 備,惟該教師如有異動,應將空間交回。 二、 教師休息兼學習輔導空間擬建請同意所請,並請規劃後加會總務處。 決議:依總務處擬辦通過。 提案六 提案單位:推廣教育中心 案由:推廣教育中心申請 30 人電腦教室 1 間,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說明: 一、因應辦理推廣教育課程之需求擬申請 1 間可容納 30 人之電腦教室空間,以本 校之管、法、綜合及工擇一優先考量。 二、目前校內之電腦教室只有圖資館的 107 及 108 可借用,但以校內正規課程優 先排課,致使公部門針對失業人士之職業訓練課 程無法於學期中辦理,目前 僅能於暑假期間上課,且一次只能借用一間,另一間必須開放給學生使用。 三、一間專用電腦教室,以兩個月為一期的電腦課程,至少可增加 6 個政府標案 課程的機會(預估收入 3,000,000 元),如果全部是混搭電腦的課程的話,甚至 可能增加 12 個政府標案課程的機會。 四、為能順利辦理相關政府失業勞工的電腦相關課程,推教中心實乃需要新增專 用電腦教室乙間;但未排課時,可開放學生自行刷門禁卡進入使用,提升該 電腦教室的使用效率。 五、該電腦教室空間,除白天的政府失業勞工訓練計畫外,更可規劃更多的政府 在職訓練等相關課程,提升該電腦教室在晚間及週末的使用率,進一步提升 推教中心的執行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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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擬辦: 一、查本校電腦教室除圖資 107、108 外,尚有工學院 113,此外,部分系所亦有 設置電腦教室(如應用數學系、資工系、資管系等),鑒於短期內本校並無閒置 空間可再調整使用,建請推教中心可協調付費使用,亦可增加系所收入。 二、如前開建議仍不敷使用,建議人文院完工搬遷後,如東語系於綜一 200 設置 之國際文化交誼廳亦併同遷移(該空間有高架地板,曾設置為 40 人電腦教 室),屆時再予另案考量。 決議:請推教中心與管理學院商議管院可能空間後評估設置,由推教中心優先排課, 其他時間開放其他單位或學生刷卡使用,推教中心並應提撥部分比例費用給 管理學院,及裝設電表。 提案七 提案單位:創新育成中心 案由:創新育成中心申請新增空間,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說明: 一、中心 98 年度的進駐廠商目標數為 18 家,目前已進駐 13 家,故需增加空間以 達規定。 二、前規劃的育成中心後方圓弧形走廊增建,希能於本學期進行。 總務處擬辦: 一、育成中心後方圓弧形走廊增建(預定增加 128 ㎡),因涉及法規及可能產生罰款 問題,建議不予考慮。 二、創新育成中心目前共使用工學院 623 ㎡,綜一 270 ㎡,計 893 ㎡,如加上圓 弧擴建 128 ㎡,共 1,021 ㎡,建請將中心所有空間,調整至報告案之中央廣場 地下停車場夾層增建空間,屆時目前所使用之工學院空間歸還工學院,綜一 空間交回學校統籌再分配。 決議:依報告案決議處理,創新育成中心短期內繼續使用工學院,俟中央廣場地下 停車場夾層增建完工啟用,學生社團遷入後,學生社團於綜一地下室使用之 空間移創新育成中心使用。 提案八 提案單位:工學院 案由:工學院分配綜一 206、部分鋼棚、教官值勤室配置暨人文院完工搬遷後使用計 畫,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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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綜一 206、部分鋼棚、教官值勤室三處空間,短期內由電機系、資工系 協調使用綜一 206、都建所、土環系協調使用部分鋼棚、化材系使用教官值 勤室放置特色計畫儀器。 二、人文社會科學院搬遷後,本院爭取綜合大樓 2 樓傳設系搬遷後之空間,即 2 樓整層平面。 三、本院爭取 5 千萬經費新建,新建空間主要由資工系使用;請劉安平總務長、 都建所陳啟仁所長尋覓適當地點製作計劃書,配合資工系需求規劃,預計本 學期校級空間規劃會議提案討論。 總務處擬辦: 一、查都建所及土環系使用之空間比例,均較為充裕者,如將部分鋼棚交都建所、 土環系協調使用,建議可調整現有部分空間供其他系所使用,以符均衡原則; 另鋼棚限定現況使用,不得作任何增、擴建。綜一 206 由電機系、資工系協 調使用,及化材系使用教官值勤室放置特色計畫儀器,擬建請同意,惟綜一 206 內部現有桌椅,除有其他單位需求移轉外,餘應隨同接收使用。 二、查綜一 2F 傳設系系辦及教室約 890 ㎡(即舊圖資館原址),擬建請同意工學院 所請,於人文院完工搬遷騰空後,撥工學院使用。 三、本處營繕組初步估計,以 5 千萬新建大樓,約僅能新建 1,000 ㎡之室內空間 效益(約 10 間教室大小),如以 4,500 萬元經費增建中央廣場地下停車場預留 夾層,則可增加 2,000 ㎡室內空間效益。若中央廣場地下停車場預留夾層增 建通過,部份交育成中心使用,則可歸還工學院 673 ㎡,合併前開傳設系辦 及教室 890 ㎡,綜一地下室育成中心培育室 270 ㎡、學生社團 260 ㎡及本次 綜一 206 等 3 處空間 562 ㎡,共計 2,655 ㎡為工學院新增空間,擬建請工學 院就此原則重新檢討調整院內空間後再提會後,再議 5 千萬新建案。 決議: 一、鋼棚撥土環系使用,綜一 206 由電機系、資工系協調使用,及化材系使用教 官值勤室放置特色計畫儀器。 二、人文院完工後,綜一 2 樓整層(約 1,895 ㎡)撥給資工系使用,資工系於法學院 借用之空間歸還法學院。綜一 1 樓 4 間教室改為教師研究室,供目前分配在 法、管學院的工學院老師使用。以上空間調整,工學院應納入排課需求。 三、請資工系研議 100 年搬遷所需經費,並配合會計作業時程編列概預算。 四、5 千萬新建大樓案撤案。 提案九 提案單位:電機系 案由:電機系申請教師研究室 5 間、教師實驗室 6 間、電腦教室 1 間、基礎通訊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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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室 1 間案,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說明(摘要): 一、本系 97 學年度 2 位新進教師(胡文聰老師、鄧卜華老師)暫借法學院空間,總 務處多次來函要求收回,並薦請本系將原訂規劃之教學型實驗室優先挪作兩 位老師研究室之用,惟本教學實驗室之規劃乃因應本系 96 大學評鑑改善項 目,及歷年博士班申請未獲通過之改善措施,實難作為教師研究室之用。此 案本系已函請延長借用年限。另 99 年 2 月將新聘 1 位光電專長教師,未來尚 有 2 位教師員額待聘,合計共需 5 間教師研究室。 二、本系目前有 5 位專任教師無專業實驗室,據其研究領域專長分別急需設置以 下 5 間實驗室:「衛星影像處理實驗室/賴智錦老師」、「積體電路原件模型 實驗室/江德光老師」、「電磁與微波實驗室/鄧卜華老師」、「微機電實驗 室/張文騰老師」及「CAD 實驗室/陳春僥老師」,另 99 年 2 月將新聘老師(「太 陽能光電實驗室」),合計需 6 間教師實驗室。 三、本系各年級課程規劃中有諸多課程需使用電腦教室。本系過去籌辦資訊、通 訊、VLSI 設計相關領域校外合作課程時,常需要配合合適電腦教室空間及設 備,但礙於現況無法配合。前述課程與建教合作課程常需臨時安裝教育軟體, 並於課程結束後移除;基於安全,需經常煩請電算中心處理還原,考量活動 頻率與時效,往往無法配合而放棄機會。另系所評鑑時,學生均反映本系無 專用電腦教室之困境。綜上,設置本系專業電腦教室確有其必要性。 四、通訊為世界發展潮流,亦為本系發展重點。配合本系四大領域課程規劃,通 訊方面課程目前無可容納一班 50 人的實驗實習空間。學生多次反應本系無開 設相關實驗課程,大學系所評鑑亦指出應增設相關通訊量 測課程,目前僅能 以小型實驗課(約 15 人)進行之,無法滿足學生需求,本案有其必要與迫切性。 總務處擬辦: 一、經與人事室了解,本校教師研究室於人文院完工遷移前,工學院、通識中心、 西語系、東語系可能將進用 9-11 位教師,目前本處僅將綜一地下室暗房改建 3 間教師研究室應急,餘均無可供調配之教師研究室,本處籲請尚有空教師 研究室之系所慨允借用(預定 100 年歸還),以解燃眉之急。 二、有關電腦教室建請使用分配工學院之綜一 206(曾設置為電腦教室,該空間目 前工學院決議由電機系與資工系協調使用),餘擬建請電機系將需求併入提案 八工學院全院檢討調整案。 決議:教師研究室向尚有空間之系所短期借用,電腦教室若確定設置,所需經費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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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系自籌,餘空間需求請納入工學院全院檢討調整。 提案十 提案單位:生命科學系 案由:生科系申請新進教師實驗室及研究室各 1 間、貴重儀器室 1 間,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說明: 一、本系 99 學年將新聘 1 位教師,現無實驗室及研究室可供使用。 二、本系公共儀器室已不敷使用,為統一管理現有貴重儀器,擬申請貴儀室 1 間。 總務處擬辦: 一、生科系現有教師及使用面積如附表,與部定面積相比,並無不足情形。 教師人數 研究室 教師實驗室 教學實驗室 面積合計 與部定面積差異 9 10 9 5 1,545 ㎡ +33 ㎡ 二、因理學院空間已交院辦統籌分配,本案建請逕向理學院申請調整,或由生科 系內部空間調整使用。 三、為免新進教師無空間,爾後學術單位新聘教師,建請應有空間使用計畫。 決議:本案所需空間由生科系內部調整,貴儀室隔間經費請生科系評估後專簽申請, 再予協調。 伍、臨時動議 提案一 提案單位:東亞語文學系 案由:申請 98 學年度第 2 學期新進教師研究室 2 間,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說明: 一、東語系目前無專任教師協助系務推動,僅得系主任一人獨撐系務。 二、東語系已於本(98)年 9 月 17 系教評通過聘任專任教師事宜,送院、校審議。 三、待日後專任教師新到,需提供研究室,以利於教師安心勻出更多時間投入本 系系務及學生相關課程問題之解惑。 決議:請管理學院協助就尚未使用的研究室先予借用,至人文院完工遷移後歸還(約 100 或 101 年)。 提案二 提案單位:理學院 案由:建請總務處在理學院一樓選擇 2 間普通教室規劃成一大(90 人)一小(30 人),供 修課人數眾多與人數較少的課程使用,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說明:依理學院 98.9.16 院務會議臨時動議決議辦理。 決議:請理學院與總務處勘查評估選擇 2 間普通教室改建,所需拆除及重新隔間、 管線調整等相關經費,請理學院專簽申請,再予協調經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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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其他決議或指示辦理事項 一、請通識中心規劃綜一 1 樓剩餘空間,做為 99 學年共同科課程排課所需教室。 二、理學院擬於 111 階梯教室增設電動螢幕案,請理學院及系所共同分攤。 三、東語系於人文院大樓所需空間,請白院長通盤考量均衡原則,納入需求調整。 柒、散會 同日下午 4:40 附圖:報告案之中央廣場地下停車場平面示意圖 報告案之中央廣場地下停車場立面示意圖 增建夾層示意 往大門口 坡道 往理學院 坡道 往圖資館柵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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