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國民中學校長衝突管理與學校效能關係之研究─以桃園縣為例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國民中學校長衝突管理與學校效能關係之研究─以桃園縣為例"

Copied!
192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洪仁進 博士. 研究生:詹 昭 棣. 撰.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

(2) 謝 誌 說不完的感謝,有你真好。 回 首 論 文 的 寫 作 過 程 , 感 謝 家 人 的 支 持 ,師 長 親 友 的 愛 護 ,一 路 有您的協助與幫忙,心裡有無限的感激。 首 先 要 感 謝 指 導 教 授 洪 仁 進 博 士,在 研 究 過 程 中,亦 師 亦 友 的 溫 柔 教 化,耐 心 的 指 導,循 序 漸 進 的 指 引,從 研 究 計 畫 到 研 究 問 題、架 構 與 方 法 的 建 立,都 鉅 細 靡 遺 的 提 出 關 鍵 性 的 建 議,仔 細 的 斧 正 與 潤 飾 論 文 中 的 字 句,讓 我 的 論 文 能 夠 順 利 完 成。而 與 老 師 溝 通 互 動 之 中 所學得之經驗及生活態度,比起專業知識更加難能可貴。 其 次,要 感 謝 口 試 委 員 高 強 華 教 授 與 王 如 哲 教 授,本 著 疼 惜 後 學 的 學 者 風 範,在 論 文 口 試 時,除 了 對 於 文 字、格 式 的 指 正 外,對 於 統 計 方 法、結 論 與 建 議、整 體 研 究 的 架 構 與 思 考 邏 輯,給 予 建 言 與 肯 定, 也 提 出 了 修 正 及 極 具 參 考 價 值 的 意 見,使 得 本 論 文 能 夠 更 為 周 延、完 整,特表感謝。 另 外,感 謝 一 些 曾 經 鼎 力 相 助 的 朋 友,諸 如 淑 惠 主 任 等 人 在 論 文 寫 作 期 間 的 協 助 與 陪 伴,尤 其 論 文 研 究 最 後 階 段,如 果 不 是 他 們 的 熱 心 幫 忙 資 料 統 計 整 理,以 及 論 文 的 校 稿 與 排 版,我 的 論 文 也 無 法 如 此 順利完成,兩位的一路扶持,感恩不盡。 最 後,最 應 該 感 謝 的 就 是 我 的 家 人。淑 芳 老 婆 大 人 讓 我 有 機 會 且 無 後 顧 之 憂 的 進 修 學 習 以 及 完 成 論 文;皓 伃、皖 伃 兩 個 可 愛 善 解 人 意 的 女 兒,讓 我 有 繼 續 下 去 的 力 量;三 哥 秀 雄、三 嫂 玉 香 照 顧 老 人 家 , 減輕我的負擔,更有時間完成學業,功不可沒。 僅 以 此 成 果 獻 給 我 最 愛 的 家 人,願 與 您 們 分 享 這 份 喜 悅 與 榮 耀 。. 詹昭棣 謹誌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

(3) 國民中學校長衝突管理與學校效能關係之研究─以桃園縣為例. 摘 要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國 民 中 學 校 長 運 用 衝 突 管 理 策 略 的 實 際 情 形,並 分 析 其 與 學 校 效 能 間 之 關 係,進 而 提 出 可 行 性 的 建 議,以 供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及 國 中 校 長 辦 學 之 參 考。主 要 研 究 方 法 係 採 問 卷 調 查 法,在 先 行 文 獻 探 討獲得立論基礎後據以設計問卷,以桃園縣市公立國民中學教師為對 象 , 依 學 校 規 模 及 所 在 地 區 分 層 隨 機 取 樣 , 抽 取 59所 國 中 , 共 524 位 受 試 者 進 行 問 卷 調 查 量 測,並 對 回 收 問 卷 予 以 分 類 與 編 碼,運 用 單 因 子 多 變 量 變 異 數 分 析、皮 爾 森 積 差 相 關 及 多 元 迴 歸 等 統 計 方 法 進 行 分 析,獲 致以下五點重要結論: 一、桃 園縣 國民 中學 教 師對 校 長 整 體衝 突管 理知 覺 為中 上 程 度,其 中 以 對 「 合 作 策 略 」 的 衝 突 管 理 知 覺 程 度 最 高 , 其 次 是 「 妥 協 策 略 」、「 逃 避 策 略 」 及 「 抗 爭 策 略 」, 而 「 順 應 策 略 」 最 低 , 為 中 下 程 度 。 二、桃 園 縣 國 民 中 學 教 師 對 整 體 學 校 效 能 知 覺 為 中 上 程 度,其 中 以 對 「 學 校 公 關 」 效 能 的 知 覺 程 度 最 高 , 其 次 是 「 教 師 表 現 」、「 行 政 領 導 」 及 「 環 境 設 備 」, 而 「 學 生 表 現 」 則 最 低 。 三、桃園縣國民中學教師對校長衝突管理的知覺程度,會因其性別、 職務及所處學校規模、學校所在地區等背景之不同,而存有明顯差異。 四、桃園縣國民中學教師對學校效能知覺程度,會因其性別、年齡、 教育程度、職務,及所處學校規模、所在學校地區等背景之不同,而有 明顯差異。 五、桃 園縣 國民 中學 校 長衝 突 管 理 與學 校效 能具 有 中度 正 相 關,而 在 衝 突 管 理 中 以「 合 作 策 略 」對 學 校 效 能 最 具 預 測 力,其 次 為「 逃 避 策 略 」 。 最後,依據本研究結果,分別對國中校長、教育行政機關及後續研 究等提出建議如下: 一、對國中校長的建議 (一)加強各種溝通協調、建立良好公共關係。 (二)善用衝突管理策略、權變處理衝突問題。 (三)加強校長專業知能、強化行政領導實務。 二、對教育行政機關的建議 (一)落實學校評鑑制度、建立學校效能規準。 (二)實施學校總量管制、合理調整學校規模。 (三)建立校長辦學檔案、促進校際策略聯盟。 關鍵字:衝突管理、學校效能 I.

(4) II.

(5) A Stud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Junior High School Principals’ Conflict Management Tactics and School Effectiveness. Abstract This study analyzes between the principals’ conflict management tactics the relationship and the school effectiveness. Furthermore, try to propose some useful suggestions for the education administration authorities and junior high school principals. We survey the teachers of junior high schools in Taoyuan County by stratified random sampling according to the school size and location. The valid data in 524 questionnaires from 59 schools are analyzed with One Way Multivariate Analysis of Variance, Pearson Correlation, and Stepwise Regression. The major conclusions of this study are as follows: 1.The junior high school teachers in Taoyuan have significant recognition of “principals’ conflict management tactics”. 2.The junior high school teachers in Taoyuan have significant recognition of “school effectiveness ”. 3.The teachers differ significantly in their recognition of “principals’ conflict management tactics ” with teachers’ and principals’ backgrounds as well as school district. 4.The teachers don’t differ significantly in the recognition of “school effectiveness ”, regardless of teachers’ and principals’ backgrounds or school district . 5.In Taoyuan, junior high school principals’ conflict management tactics are related to. school effectiveness. Based on the above conclusions, we propose the following suggestions to the education administration authorities and junior high school principals for their reference. 1. Suggestions to Junior High School principals: (1)Enhancing supporting systems for teachers: Principals should make good use of every opportunity to have direct communication with teachers, especially those who are inexperienced or not involved in school administration. (2)Making use of tactics of cooperation and negotiation to deal with conflicts: Principals should settle the conflicts harmoniously by both competitive and cooperative methods of management skillfully. (3)Advancing studies to boost knowledge and competence in administration: Principals should improve their competence and knowledge at the same time, so as to create an open and harmonious environment that is good for communication.. III.

(6) IV.

(7) In such an environment, conflicts and disagreements can be effectively resolved. 2. Suggestions to education authorities: (1)Implementing school evaluation system and setting up criteria for evaluating effectiveness in schools: Administrative communication and conflict management should be valued as dimensions of school evaluation. And objective indicators for school effectiveness are needed, so that school evaluation can be conducted regularly. (2) Practicing the control over the number of the students and downsizing classes: If a school is too large, it is not good for administrative communication and conflict management. Reasonable control over the number of students would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communication and management effectiveness. (3) Establishing principals’ portfolios and strengthening inter-school cooperation: Administration performance should be regarded as an objective criterion for the selection of new principals. Besides, schools both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should learn from each other through exchanges, so as to share teaching and administration experiences.. Key words: Conflict Management. School Effectiveness. V.

(8) VI.

(9) 目. 次.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目的. 第二節. 名詞釋義. 第三節. 研 究 方 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第四節. 研 究 程 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二章. … … … . …….…….…………………………1. ……….……………………..………………………5. ………………….………………………8.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衝突管理的理論與分析. 第二節. 學校效能的理論與分析 … … … … … … … … … … . . … ………43. 第三節. 衝突管理與學校效能關係之相關研究. 第三章. … … … … . … … … … … … . … … ….11 …… … … . … . . … … 67.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9. 第二節. 研究假設. …… … … . . … … … … … . . … … … … … . . … … …80. 第三節. 研究對象. … … … . … … … . . … … … . … … … … … … … …80. 第四節. 實施步驟. … … … … … … … . . … … … . … … … … … … . … …81. 第五節. 研究工具. … … … … … … … . . … … … … … … … … … . … …83. 第六節. 資料處理. … … … … … … . . … … … … … . . … … … ……….91.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 … . . … … … … … … . … … … . . 95. 第一節. 教師背景變項統計分析. 第二節. 校長衝突管理及學校效能現況分析. 第三節. 不同背景教師對校長衝突管理知覺差異分析. 第四節. 不同背景教師對學校效能知覺差異分析. 第五節. 校 長衝突管理與學校效能關係分析. 第五章. … … … … … … ………99 …….…….…104. ….…….…..……115. …………….………127.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第二節. 建 議 ..……………………….………….……………………138. 參考文獻. ……….……………………………….…..…….……13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4 1. 附錄 附錄一. ……………………………..……………….…………..………………161. 附錄二. ……….…………………..……………….………….………………169. 附錄三. …..……………………..…………………………….………………173 VII.

(10) VIII.

(11) 圖. 次. ….…………………..………………………………..7. 圖 1 研究程序圖. 圖 2-1 衝 突 強 度 與 組 織 績 效 表 現 關 係 圖 圖 2-2 Thomas 的 衝 突 解 決 策 略 圖 圖 2-3 Robbins 的 衝 突 模 式 圖. …..……………………...25. …………….……………..……30. ……………………………...………68. 圖 2-4 傳 統 與 現 代 衝 突 強 度 與 學 校 效 能 關 係 比 較 圖. ..……..……69. 圖 2-5 無 效 能 的 衝 突 管 理 圖. ……..……………………………..…..70. 圖 2-6 有 效 能 的 衝 突 管 理 圖. ..……………………………………….70. 圖 3-1 研 究 架 構 圖. ..……………….………………………………..79. 圖 3-2 實 施 步 驟 圖. ..……………….………………………………..82. 圖 4-1 直 方 圖. ….……………………………………………………131. 圖 4 - 2 迴歸標準化殘差值的常態 P-P 圖. IX. …. …………………………131.

(12) X.

(13) 表. 次. 表 2-1 衝突管理與衝突解決之差異比較表….……… …………… ……………….28 表 2-2 突管理策略比較表…..……………… … …… ……… …… …………..…….30 表 2-3 衝突解決策略及其適用情境彙整表…………… ……… ………… ….……31 表 2-4 衝突管理技巧彙整表..……..……… … … … ……………… ……………….32 表 2-5 衝突管理策略彙整表………………………… ………… …… …………….35 表 2-6 國內學者對學校效能定義彙整表. …………………… …… ………..……47. 表 2-7 國外學者對學校效能定義彙整表…...…………… …… …… ………….….49 表 2-8 國內外學者學校效能評鑑指標彙整表……… …………… ……… …..…...59 表 2-9 國內學校效能相關實證研究彙整表 ……….…………… …… …..….……65 表 2-10 學校效能與組織衝突關係實證研究彙整表……………….……………...75 表 3-1 正式問卷各校抽樣樣本數統計表………………..………………….……….82 表 3-2 「桃園縣國民中學衝突管理量表」草稿 …………………..…………...….85 表 3-3 「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效能量表」草稿……………………..……….……..87 表 3-4 問卷「專家效度意見調查」人員統計表………………..………………….88 表 3-5 問卷「衝突管理量表」項目分析摘要表………………. …………..………….89 表 3-6 問卷「學校效能量表」項目分析摘要表………………. ….………..….…….90 表 3-7 問卷「衝突管理量表」信度檢測分析表………………. ………….…...…….90 表 3-8 問卷「學校效能量表」信度檢測分析表……………….. ……………...…….91 表 3-9 問卷表現水準等級區分表...………… … …… ……… …… …………..…….93 表 4-1 正式問卷各規模學校回收數量統計……… ……… ……… ………......…….95 表 4-2 回收有效問卷樣本描述統計分析表………… ……… …… …………..…….98 表 4-3 學校校長衝突管理現況描述統計分析摘要表...................… ………...…..100 表 4-4 學校效能現況描述統計分析摘要表....................… …… ……………..….101 表 4-5 不同性別教師對校長衝突管理知覺差異比較之獨立樣本 t 檢定摘要表...104 表 4-6 不同年齡教師對校長衝突管理知覺差異比較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105 表 4-7 不同教育程度教師對衝突管理知覺差異比較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106. XI.

(14) XII.

(15) 表 4 -8 不 同 職務 教 師 對 校 長 衝 突 管 理 知 覺 差 異 比 較 變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1 0 7 表 4-9 不同年資教師對校長衝突管理知覺差異比較變異數分析摘要表…108 表 4-10 不同規模學校教師對衝突管理知覺差異比較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109 表 4-11 不同地區學校教師對衝突管理知覺差異比較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110 表 4-12 不同背景教師對校長衝突管理知覺差異比較統計表……………..…….114 表 4-13 不同背景教師對校長衝突管理知覺差異驗證結果統計表…………..…..115 表 4-14 不同性別教師對學校效能知覺差異比較之獨立樣本 t 檢定摘要表.…...116 表 4-15 不同年齡教師對學校效能知覺差異比較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117 表 4-16 不同教育程度教師對學校效能知覺差異比較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118 表 4-17 不同職務教師對學校效能知覺差異比較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119 表 4-18 不同年資教師對學校效能知覺差異比較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120 表 4-19 不同規模學校教師對學校效能知覺差異比較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121 表 4-20 不同地區學校教師對學校效能知覺差異比較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122 表 4-21 不同背景教師對學校效能知覺差異比較統計表…………………..…….126 表 4-22 不同背景教師對學校效能知覺差異驗證結果統計表……………..…….127 表 4-23 校長衝突管理與學校效能之相關分析摘要表……………………..…….129 表 4-24 衝突管理對學校效能之複迴歸分析摘要表………………………..…….130 表 4-25 衝突管理對學校效能之逐步多元迴歸分析摘要表………………..…….132. XIII.

(16) XIV.

(17) 第一章. 第一章 緒論 本 章 主 要 在 說 明 本 研 究 的 基 本 意 圖,內 容 共 分 四 節 撰 寫,包 括 :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研 究 問 題 與 架 構、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名 詞 界 定,用 來 說 明 本 研 究「 國 中 校 長 強 化 學 校 效 能 與 化 解 組 織 衝 突 之 研 究 」基 本 構想。.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 我 , 考 上 了 ! 」懷 抱 理 想 , 披 星 戴 月 , 寒 窗 苦 讀 多 年 , 終 於 等 到 這 一 天 的 到 來。校 長 甄 試 多 年 的 準 備 ,對 於 行 政 的 步 驟 ,雖 談 不 上 倒 背 如 流 , 但 也 算 是 熟 稔 ;「 考 上 校 長 」 這 個 目 標 達 成 了 , 報 考 校 長 的 初 衷 ─ 當 校 長,是 因 為 我 相 信 我 會 有 更 多 的 機 會、更 有 能 力 可 以 展 現 抱 負 , 實 現 教 育 理 想 , 以 及 對 自 我 的 期 許 ─「 當 一 個 好 校 長 , 辦 一 所 好 學 校 」。 而 想 要 辦 好 一 所 學 校 , 就 應 了 解 「 怎 樣 的 學 校 是 好 學 校 ? 」: 學 校 設 立 之 目 的 在 提 供 一 個 安 全 且 純 淨 化 的 場 所;運 用 簡 易 化 的 材 料 教 導 學 生 學 習,協 助 學 生 獲 得 生 存 發 展 與 生 活 所 需 的 能 力,達 成 教 育 目 標 。 吳 清 山 ( 1997) 指 出 : 如 果 將 「 效 能 」 界 定 為 達 成 目 標 的 程 度 , 則 一 所 能 完 成 預 定 目 標 的 學 校 ,便 可 稱 為「 有 效 能 的 學 校 」亦 即 能 有 效達成教育目標的學校就是有效能的學校,有效能的學校是教育之 本,更是教育成功的保證。 自 1994 年 政 府 推 動 教 改 以 來 , 由 於 新 校 園 組 織 ( 教 師 會 、 教 評 會 、 家 長 會 )的 成 立 , 現 今 之 學 校 組 織 被 公 眾 認 為 內 在 活 力 不 足 , 外 在 期 望 過 高,加 上 資 源 分 配 不 當 的 環 境 下 要 符 合 各 方 需 求,表 現 高 效 能 確 實 相 當 不 易,校 內 組 織 間 與 個 人 間 的 衝 突 頻 傳,組 織 衝 突 無 時 無 刻 的 出 現,學 校 不 可 再 抱 持 避 免 衝 突 的 態 度,學 校 教 育 人 員 應 提 出 因 應 措 施 及 解 決 之 道,重 要 的 是 在 解 決 衝 突 時 所 採 取 的 技 巧 是 否 合 宜 , 將關係整個組織的和諧度和績效。 壹、探索有效能學校的衡量標準 學 校 效 能 之 研 究 由 來 已 久,為 了 提 昇 學 校 組 織 效 能,世 界 教 育 先 進 國 家,如 英、美、日、紐、澳 等 國,在 中 小 學 學 校 教 育 的 革 新 方 面 , 1 .

(18) 第一章. 均投注相當大的心力,並且已進行實質的改革,有關學校效能的研 究,最 早 可 追 溯 至 1960 年 代 末 期 至 1970 年 代 初 期。其 發 展 大 致 分 為 三 時 期,大 致 集 中 於 美 國、英 國 與 荷 蘭 等 國 家,剛 開 始 偏 重 於 對 有 效 能 學 校 相 關 特 性 之 認 定 , 是 為 「 因 素 認 定 時 期 」, 其 次 側 重 對 學 校 效 能 變 項 功 能 之 認 定 , 是 為 「 概 念 發 展 時 期 」, 使 學 校 效 能 發 展 出 概 念 性 架 構,最 後 整 合 前 二 個 時 期 之 觀 點,以 獲 得 更 完 整 之 資 料,是 為「 模. 式 發 展 時 期 」( 吳 清 山 , 1992)。 學 校 是 提 供 學 生 學 習 的 環 境,如 何 提 昇 教 育 品 質,引 發 學 生 學 習 興 趣,激 發 學 生 的 學 習 潛 能,以 確 保 學 生 有 效 學 習,達 成 教 育 目 標 , 乃 是 學 校 教 育 最 大 的 挑 戰。學 校 效 能 常 被 視 為 衡 量 學 校 績 效 的 重 要 指 標 ( 吳 宗 立 , 2000), 有 關 學 校 效 能 的 理 論 仍 在 建 立 與 發 展 之 中 , 國 內 有 關 學 校 效 能 之 專 門 性 著 作,更 不 多 見,學 校 效 能 代 表 著 學 校 的 辦 學 績 效,攸 關 學 生 受 教 品 質,加 上 學 校 本 位 管 理 的 興 起 及 家 長 對 學 校 教 育 的 參 與 和 重 視,家 長 如 何 為 子 女 選 擇 學 校 就 讀 及 評 判 學 校 表 現 優 劣,在 在 都 需 要 建 構 一 套 較 為 適 切 的 規 準,據 以 成 為 大 眾 判 斷 學 校 良 窳 的 依 據,因 此,用 何 種 標 準 來 衡 量 學 校 效 能 ? 目 前 國 民 中 學 學 校 效 能如何?是值得探討的問題,此乃研究動機一。 貳、理解國中校長面對組織衝突的處理策略 衝 突 是 所 有 人 類 關 係 中 固 有 與 無 可 避 免 的 部 分,而 衝 突 解 決 也 是 一 個 學 習 的 過 程。學 校 也 是 社 會 的 一 個 組 織,是 一 個 具 有 各 種 次 級 系 統、角 色 分 工 和 科 層 的 一 個 組 織,因 此 也 絕 不 可 能 免 除 各 種 衝 突 狀 況 的 發 生。而 學 校 教 育 組 織 的 獨 特 性 在 於 他 們 獨 特 的 教 育 任 務,因 此 , 要 求 學 校 必 須 要 能 成 為 成 長 的 組 織,能 提 升 成 員 的 個 人 成 長 與 發 展 , 並 將 之 結 合 起 來 , 創 造 組 織 之 永 續 發 展 。 張 明 輝( 1999)對 於 學 校 組 織特性說明如下: 一、學校為正式之科層體制組織。 二、具有鬆散結合的特色。 三、存在雙重系統的結構。 四、並受非正式組織的影響。 五、是一個養護性組織。 2 .

(19) 第一章. 同時學校因為本身雖然架構在一個正式組織上,但因為組織成 員、運 作 方 式、功 能 取 向 又 與 一 般 組 織 不 一 樣,因 此,衝 突 的 狀 況 更 容 易 發 生 在 學 校 組 織 之 中 ( 王 朝 茂,1992)。多 元 的 社 會 最 珍 貴 之 處 是 提 供 多 種 選 擇,滿 足 各 界 不 同 的 需 求,才 能 化 解 因 思 想 歧 異 所 造 成 的 紛 爭 ,教 育 政 策 原 本 就 在「 規 劃 控 制 」與「 自 由 開 放 」之 間 擺 盪 , 往 往 最 後 定 案,需 視 現 有 資 源、公 眾 利 益 等 而 定,換 言 之,各 公 眾 的 妥 協 深 具 意 義,在 此 種 環 境 下 就 鉅 觀 的 角 度 而 言,教 育 改 革 更 需 要 徵 詢 社 會 公 眾 的 意 見;從 微 觀 的 角 度 來 看,學 校 教 育 的 推 展 亦 有 賴 學 校 公 眾 的 支 持 ( 林 泊 佑 , 1994)。 但 對 一 個 受 養 護 型 的 學 校 組 織 而 言 , 衝 突 通 常 是 被 害 怕 面 對 的;可 是 處 於 一 個 多 元 化、教 育 改 革 積 極 推 動 的 推 展 的 時 候,面 對 諸 多 環 境 變 革 與 未 來 教 育 組 織 生 態 的 不 確 定 性 , 而 是 要 積 極 面 對 並 善 用 組 織 衝 突 來 促 成 教 育 目 標,當 前 組 織 變 革 劇 烈 時 期 , 組 織 成 員 是 否 已 有 充 分 的 準 備 接 受 挑 戰, 抑 或 抗 拒 變 革,實 攸 關學校組織效能能否提昇,也是教育人員所關注與期盼的! 由 於 學 校 組 織 的 日 趨 多 元 化、民 主 化、專 業 化 和 複 雜 性,所 以 參 與 學 校 運 作 的 成 員 和 團 體 不 但 日 益 增 多,而 且 也 比 以 往 更 勇 於 表 達 自 己 的 價 值 和 觀 念、更 努 力 追 求 自 己 的 目 標 和 利 益,因 而 在 表 達 和 追 求 的 過 程 中, 難 免 和 觀 念 不 同、 利 益 不 同 的 成 員 或 團 體,迸 裂 出 衝 突 的 火 花 。 一 個 處 理 得 當 的 衝 突, 不 但 可 以 使 衝 突 雙 方 的 敵 意 消 除,而 且 可以促使雙方以理性的態度來解決問題。因此,如何有效地處理衝 突,是學校行政人員必須具備的知能。此乃研究動機二。 参、探究校長處理衝突整合力量提昇學校效能之模式 教 育 是 維 繫 我 國 總 體 競 爭 力 的 最 有 效 方 法,而 學 校 教 育 是 教 育 工 作 推 展 最 重 要 的 核 心,任 何 教 育 措 施 或 改 革,均 需 要 透 過 學 校 教 育 才 能 達 成 。 校 長 是 學 校 的 靈 魂 人 物,要 對 學 校 教 育 負 起 直 接 的 責 任, 其 領導是否成功影響整個學校教育的推展。 「 有 怎 樣 的 校 長 , 就 有 怎 樣 的 學 校 」( As is the principal,so is the school), 亦 有 認 為 :「 未 見 好 學 校 有 不 好 的 校 長 , 也 未 見 壞 學 校 有 好 校 長 」( Davis& Thomas, 1989)。 Hughes 和 Ubben( 1987) 指 出 有 效 能 的 學 校 和 有 效 能 的 校 長 有 密 切 關 聯。 陳 奎 喜( 1980)認 為 校 長 是 學 3 .

(20) 第一章. 校 的 領 導 者,對 全 校 一 切 事 物 負 指 揮 監 督 之 責,並 且 負 責 分 配 學 校 組 織中的職務,確定各種職位的權限與學校活動的準則。 因 為 學 校 是 實 踐 教 育 理 想 的 場 所,教 師 教 學 是 教 育 成 敗 的 關 鍵 , 但 是 行 政 的 支 援 教 學 與 整 合 資 源 是 教 育 進 行 不 可 或 缺 的 要 素。然「 資 源 有 限 , 欲 望 無 窮 。 」競 爭 與 衝 突 在 所 難 免 。 校 長 是 學 校 的 首 長 , 學 校 的 領 導 者,實 際 的 經 營 者,學 校 教 學 的 良 窳 及 學 校 效 能 是 否 提 昇 , 校 長 責 無 旁 貸。校 長 要 在 資 源 有 限 之 下,化 解 衝 突,整 合 教 育 力 量 助 長生命,給予學生正確的價值觀,指引他們走向光明的未來。 就 如 艾 塞 克 ‧ 牛 頓 ( Isaac Newton, 1642-1727) 所 言 :「 如 果 說 我 看 得 比 別 人 遠 些 , 那 是 因 為 我 站 在 巨 人 的 肩 膀 上。」於 是 研 究 者 直 接 上 國 家 圖 書 館 「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 」, 以 關 鍵 字 查 詢 有 關 研 究 。 藉 由 前 人 的 帶 領,省 去 自 我 嘗 試 錯 誤 及 重 新 摸 索 的 時 間,直 接 登 堂 入 室。 經 研 究 者 直 接 以「 學 校 效 能 」與「 組 織 衝 突 」暨「 學 校 效 能 與 組 織 衝 突 」三 個 關 鍵 字 , 上 國 家 圖 書 館「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 」查 詢 結 果 , 有 關「 學 校 效 能 」的 研 究 論 文 共 305 篇 , 檢 索 關 鍵 詞「 組 織 衝 突 」 共 30 筆 資 料 , 而 以 「 學 校 效 能 與 組 織 衝 突 」 的 研 究 論 文 則 只 有 1 篇,且 相 關 的 學 校 效 能 與 組 織 衝 突 研 究 往 往 僅 限 於 討 論 某 一 變 項 或 數 個 變 項 和 學 校 效 能 的 關 係,使 學 校 效 能 呈 現 局 限 性,而 基 於 某 一 學 校 效 能 模 式 而 成 立 之 學 校 效 能 研 究,亦 因 各 模 式 主 張 之 不 同 和 涉 及 的 變 項 相 異,因 而 產 生 不 同 的 研 究 結 果,因 此 本 研 究 試 圖 綜 合 整 理 不 同 研 究 所 歸 納 出 的 學 校 效 能 與 組 織 衝 突 有 關 因 素,以 調 查 研 究 方 法 來 研 究 學 校 效 能 與 組 織 衝 突 之 關 聯 性,並 以 桃 園 縣 國 民 中 學 校 長 暨 教 職 員 工 為 研 究 對 象,進 而 瞭 解 各 校 之 效 能 表 現 概 況,並 了 解 桃 園 縣 國 中 校 長 面 對 組 織 衝 突,如 何 發 揮 其 影 響 力 面 對 衝 擊 , 在 資 源 有 限 之 下 , 化 解衝突,整合教育力量提昇學校組織效能,此乃研究動機三。 肆、上台前對就任職務的自我反思 從 事 教 育 行 政 工 作 多 年,深 知 校 長 為 學 校 組 織 之 靈 魂 人 物,其 行 政 溝 通 行 為 之 良 否,對 於 學 校 效 能 之 實 現 有 相 當 的 影 響,其 重 要 性 不 言 可 喻。而 研 究 者 也 即 將 就 任 校 長,擔 任 學 校 領 導 人 應 該 散 發 正 面 的 能 量 和 樂 觀 的 氣 氛,更 希 望 透 過 這 個 研 究 計 畫,找 到 自 己 以 後 努 力 的 4 .

(21) 第一章. 方 向,期 待 日 後,能 站 在 屬 於 自 己 的 舞 台 上,勇 敢 的 活 出 自 我,不 留 遺 憾 的 過 完 每 一 天 。「 凡 走 過 必 留 下 痕 跡 」, 希 望 我 永 遠 可 以 很 自 傲 的 說,在 我 曾 經 是 校 長 的 角 色 時,我 是 很 盡 心 盡 力 的 扮 演 好 這 個 角 色。 「 如 何 領 導 學 校 ? 」, 雖 然 不 是 新 鮮 的 課 題 , 卻 是 個 難 獲 滿 意 答 案 的 問 題。基 於 實 證 主 義 主 張 實 驗 才 是 檢 驗 真 理 的 唯 一 標 準,本 人 也 深 感 認 同,實 驗 是 檢 驗 真 理 最 好 的 方 法。本 人 目 前 就 讀 教 育 研 究 所 , 正 計 畫 提 論 文 計 畫,也 即 將 就 任 校 長,對 國 中 校 長 面 對 組 織 衝 突 化 解 衝 突,整 合 教 育 力 量 提 昇 學 校 組 織 效 能 之 關 係 甚 感 興 趣,想 加 以 研 究 探 討,這 正 是 理 論 與 實 際 結 合 最 佳 的 驗 證,同 時 希 望 自 己 能 根 據 研 究 的 結 果,考 驗 自 己, 能 否 提 出 更 好 的 解 釋,而 且 這 個 研 究 將 是 本 人 上 台 前 對 就 任 職 務 的 自 我 反 思,以 及 就 任 前 之 準 備 最 佳 的 彩 排,於 是 觸 發了本研究的念頭,此乃研究動機四。 基於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擬達成之研究目的茲分列如下: 一、探 究 組 織 衝 突 的 理 論 內 涵、特 徵,分 析 學 校 衝 突 管 理 之 策 略 。 二 、探 討 學 校 效 能 的 理 論 內 涵 、特 徵 與 評 量 指 標 ,分 析 有 效 能 學 校 的特徵。 三、瞭解目前桃園縣立國民中學衝突管理與學校效能之現況。 四、瞭 解 衝 突 管 理 與 學 校 效 能 的 關 係,並 提 供 國 民 中 學 校 長 作 為 建 構強化學校效能與化解組織衝突之最佳管理模式參考。. 第二節. 名詞釋義. 為 使 本 研 究 所 探 討 的 問 題,意 義 明 確、清 晰,並 避 免 混 淆,茲 將 本 研 究 所 提 及 並 引 用 之 各 有 關 的 主 要 特 定 名 詞,加 以 界 定 與 闡 釋 敘 述 簡要且具體說明如下: 一、國民中學 國 民 教 育 法 之 規 定,第 二 條 凡 六 歲 至 十 五 歲 之 國 民,應 受 國 民 教 育 ; 第 三 條 國 民 教 育 分 為 二 階 段:前 六 年 為 國 民 小 學 教 育 ;後 三 年 為 國 民 中 學 教 育。本 研 究 界 定 之 國 民 中 學 學 校,係 指 桃 園 縣 境 內 之 公 立 國 民 中 學 而 言,計 有 六 十 所,包 含 市 區、郊 區 及 偏 遠 三 種 學 校 在 內 。 5 .

(22) 第一章. 二、衝突管理 衝 突 管 理 是 指 一 種 衝 突 再 解 決 之 步 驟,廣 義 地 包 含 各 種 處 理 衝 突 的 步 驟,也 就 是 由 衝 突 處 理、衝 突 轉 換、到 狹 義 的 衝 突 化 解;本 研 究 所 稱 之 衝 突 管 理 係 指 國 民 中 學 校 長 面 對 衝 突 時,如 何 運 用「 抗 爭 」 、 「合 作 」、「 妥 協 」、「 逃 避 」和「 順 應 」等 策 略 妥 善 處 理 校 園 衝 突 , 以 消 除 衝突的負向情緒反應,使之合於理性,以引導衝突扮演建設性的角 色,達成教育目標之歷程。 三、學校效能 學 校 效 能 的 涵 義,一 般 而 言,即 是 學 校 達 成 組 織 目 標 與 滿 足 成 員 需 求 的 程 度。本 研 究 所 稱 之 學 校 效 能,係 指 桃 園 縣 國 民 中 學 在 本 研 究 中 所 界 定 學 校 效 能 之 各 層 面 指 標,包 括:行 政 領 導、教 師 教 學、學 生 表現、環境設備與學校公共關係等層面的表現與所達成之程度。. 第三節. 研究方法. 本 研 究 係 以「 衝 突 管 理 與 學 校 效 能 」為 核 心 概 念 ,而 為 達 成 研 究 目 的 ,主 要 採 用 問 卷 調 查 法。 首 先 進 行 文 獻 分 析 與 探 討 , 針 對 研 究 學 校 效 能 與 衝 突 管 理 等 國 內 外 相 關 文 獻 資 料, 實 施 蒐 集、 整 理、 分 析 及 推 究。即 針 對 所 蒐 集 資 料 的 內 容 與 結 構,就 衝 突 管 理 與 學 校 效 能 的 定 義 加 以 分 析 解 釋 , 了 解「 衝 突 管 理 與 學 校 效 能 」包 含 的 內 容 及 要 素 , 分別探討不同學者所提出之化解組織衝突及強化學校效能管理模 式,並 自 相 關 文 獻 中 歸 納 統 整 出 共 同 因 素,以 及 將 所 得 之 衝 突 管 理 與 學 校 效 能 相 關 因 素 予 以 分 類 分 群,再 藉 由 學 校 現 況 之 實 證 性 資 料 及 學 校 效 能 的 表 現 予 以 佐 證,以 探 討 國 中 校 長 衝 突 管 理 與 學 校 效 能 之 真 正 意 涵 及 其 有 關 理 論,以 能 有 立 論 基 礎。其 目 的 是 在 從 文 獻 分 析 中 來 瞭 解 衝 突 管 理 與 學 校 效 能 之 各 種 理 論 發 展 歷 程、意 涵 及 影 響 層 面 等,再 據以實施問卷調查。 其 次 為 實 施 問 卷 調 查,即 設 計 問 卷 進 行 實 證 研 究,期 使 理 論 獲 得 實 際 印 證。研 究 者 依 據 相 關 理 論 及 參 考 國 內 外 學 者 實 證 資 料 等 所 編 製 「 國 民 中 學 校 長 衝 突 管 理 與 學 校 效 能 關 係 之 研 究 問 卷 」, 分 別 對 學 校 各 性 別、年 齡、教 育 程 度、職 務、服 務 年 資 及 在 不 同 學 校 規 模 任 職 等 6 .

(23) 第一章. 不 同 背 景 之 校 長 及 教 師 實 施 抽 樣,再 藉 由 問 卷 進 行 蒐 集、 彙 整、核 對 及 統 計 分 析 出 結 果,最 後 予 以 歸 納 作 成 研 究 結 論,並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 藉 以 瞭 解 現 實 中 學 校 效 能 與 衝 突 管 理 是 否 有 其 關 聯 性 存 在,並 能 否 與 理 論 分 類 相 一 致,據 為 日 後 探 討 桃 園 縣 國 中 校 長 強 化 學 校 效 能 與 化 解 組織衝突最佳管理模式之依據。. 第四節. 研究程序. 本 研 究 進 行 之 步 驟,首 先 是 蒐 集 並 研 讀 學 校 效 能 與 組 織 衝 突 之 相 關 文 獻 資 料 ,界 定 研 究 範 圍 與 性 質,藉 以 擬 訂 研 究 計 畫, 撰 寫 研 究 大 綱;其 後,探 討 各 文 獻 理 論 與 實 證,並 據 以 訂 定 研 究 架 構,確 立 研 究 對 象 ,而 設 計 發 展 成 調 查 研 究 工 具 ─ 問 卷 。 並 經 由 徵 求 專 家 效 度 、 問 卷 預 試 、 項 目 分 析 、 信 度 檢 驗 等 各 項 分 析 後,確 定 正 式 問 卷 之 內 容 並 加 以 施 測 , 再 將 問 卷 調 查 所 獲 得 的 資 料 加 以 統 計 分 析;最 後,根 據 統 計 分 析 結 果 作 成 結 論 與 建 議 , 並 提 出 研 究 報 告 。 研 究 程 序 詳 如 圖 1:. 圖 1 研究程序圖 7 .

(24) 第一章.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研究範圍 茲 針 對 本 研 究 範 圍 所 界 定 的 地 區、對 象、時 間 和 內 容 說 明 如 下 : 一、研究地區 僅限於中華民國台灣省桃園縣的行政區內。 二、研究對象 以 桃 園 縣 公 立 國 民 中 學 之 教 師( 教 師 兼 主 任 、 組 長 、 導 師 、 專 任 教師)為分析單位。 三、研究時間 本研究時間自民國九十七年十月至九十八年六月止。 四、研究範圍 以 學 校 效 能 與 組 織 衝 突 為 重 心,探 討 學 校 效 能 及 組 織 衝 突 相 關 文 獻 後,整 理 訂 出 國 民 中 學 學 校 效 能 與 組 織 衝 突 之 關 係,據 此 分 析 桃 園 縣國中校長強化學校效能與化解組織衝突最佳管理模式。 貳、研究限制 本 研 究 係 以 學 校 效 能 與 組 織 衝 突 為 研 究 重 心,並 採 用 調 查 分 析 的 研 究 方 法,來 分 析 學 校 效 能 與 組 織 衝 突 之 關 聯 性,據 此 比 較 各 校 在 學 校 效 能 各 項 主 指 標 上 表 現 之 差 異,並 將 學 校 予 以 歸 類,因 而 了 解 不 同 效 能 學 校 校 長 在 組 織 衝 突 策 略 之 處 理 方 式,並 探 究 各 校 在 整 體 學 校 效 能上之異同,並予以分類分群,以提供學校改進之參考與建議。 一、限於量化取向 調 查 學 校 效 能 與 組 織 衝 突 問 卷 內 容,多 偏 於 事 實 性 資 料 之 調 查 , 許 多 學 校 隱 而 未 顯 的 良 好 表 現 無 法 於 資 料 上 呈 現,使 研 究 結 果 有 限 於 量 化 之 的 取 向,因 而 忽 略 學 生 在 心 理 特 質、行 為 表 現 上 等 無 法 顯 而 易 見之層面。 8 .

(25) 第一章. 二、研究結果無法類推至其他層級學校 因 龐 大 量 化 資 料 蒐 集 不 易,本 研 究 僅 以 桃 園 縣 公 立 國 民 中 學 為 研 究 對 象,使 研 究 結 果 無 法 類 推 適 用 於 其 他 縣 市 學 校,同 時 調 查 資 料 多 係 事 實 性 資 料,無 法 囊 括 其 他 隱 涵 變 項,使 研 究 結 果 外 推 性 基 礎 較 為 薄弱。. 9 .

(26) 第一章. 10 .

(27) 第二章.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在研究的貢獻具有兩大功能,一是目標功能,二為手段 功 能。從 目 標 功 能 而 言,文 獻 探 討 可 以 統 合 已 有 的 研 究 結 果 和 理 論 , 對 研 究 的 現 象 提 供 最 可 能 和 正 確 的 解 釋;從 手 段 功 能 來 看,文 獻 探 討 可 以 從 過 去 的 研 究 中 得 到 啟 示 及 發 現 問 題,提 供 新 的 研 究 議 題 或 觀 念 重 要 的 來 源。本 章 文 獻 探 討 計 分 三 節 探 討,第 一 節 為 衝 突 管 理 的 理 論 與 分 析 說 明,第 二 節 則 是 探 究 學 校 效 能 的 理 論 與 分 析,第 三 節 進 行 衝 突管理與學校效能關係之相關研究。. 第一節. 衝突管理的理論與分析. 衝 突 的 現 象 常 見 於 組 織 中,組 織 中 不 同 的 兩 人,必 定 存 在 差 異 。 而 彼 此 之 差 異 就 有 不 同 目 標 和 看 法,也 就 有 衝 突( conflict)的 存 在 。 組 織 衝 突 通 常 被 視 為 衡 量 學 校 效 能 的 指 標,國 內 外 學 者 對 於 組 織 衝 突 的 研 究 極 為 重 視 組 織 衝 突 的 理 論 與 實 務,成 為 教 育 學 術 研 究 的 重 要 課 題。但 是 衝 突 行 為 的 範 圍 至 為 廣 泛,本 研 究 僅 就 組 織 衝 突 加 以 論 述 。 因 此 本 節 從 組 織 衝 突 的 定 義 與 概 念、原 因 與 功 能、組 織 衝 突 管 理 策 略 進 行 分 析 探 討,藉 以 提 供 本 研 究 建 構 桃 園 縣 國 民 中 學 校 長 強 化 學 校 效 能與化解組織衝突最佳管理模式之參考。 壹、組織衝突的定義與觀點 身 為 教 育 行 政 人 員 應 有 能 力 處 理 組 織 衝 突,做 好 組 織 衝 突 管 理 工 作;而 要 做 好 組 織 衝 突 管 理 工 作,就 必 先 對 衝 突 的 意 義 和 過 程 等 有 充 分 的 了 解 ( 張 德 銳 , 2004)。 就 有 關 「 組 織 衝 突 」 的 定 義 與 概 念 , 敘 述如下: 一、組織衝突的定義 組 織 學 者 對 於 衝 突 的 定 義,就 如 同 衝 突 本 身 一 樣 的 歧 異,顯 著 的 不協調。茲就國內外學者對於衝突的定義分別敘述如下: (一)國內學者對於衝突的定義 曾 燦 金( 1994)認 為 組 織 衝 突 係 指 組 織 中 成 員 個 人 內 在 間 、成 員 與 成 員 間、成 員 與 組 織 次 級 系 統 間、組 織 次 級 系 統 彼 此 間 及 組 織 團 體 11 .

(28) 第二章. 與 外 在 團 體 間,彼 此 目 標、利 益 需 求、期 望 及 價 值 之 不 一 致,而 在 互 動歷程中發生競爭或敵對的行為。 陳 嘉 皇( 1996)指 出 組 織 衝 突 是 組 織 成 員 在 共 享 稀 有 的 資 源 或 從 事 高 度 互 賴 性 的 活 動,彼 此 的 價 值 觀、目 標、知 覺 結 果 或 職 位 不 同 , 形 成 態 度 不 一 致 或 行 為 鬥 爭 的 一 種 互 動 歷 程,在 互 動 的 歷 程 中 常 有 憤 怒、敵對、緊張、冷漠等外顯或內隱的情緒反應。 蔡 進 雄( 1997)認 為 組 織 衝 突 是 組 織 中 個 人 間 、 個 人 興 團 體 間 、 或團體與團體間,彼此因目標、情感、利 益、需 求、期望 等之不同, 而產生敵對或鬥爭的互動歷程。 帥 韻 儀( 2003)認 為 組 織 衝 突 是 兩 個 以 上 的 主 體 ,在 觀 念 及 知 覺 上 的 不 一 致,或 在 追 求 利 益 的 目 標 過 程 中,實 際 與 期 望 的 反 應 不 協 調 而引起的思想矛盾、語文攻訐、權力奪取及行為爭鬥的一種過程。 藍 清 水( 2004)則 認 為 組 織 衝 突 是 兩 個 或 以 上 的 個 人 或 團 體, 知 覺 到 彼 此 觀 念 及 利 益 的 對 立, 且 在 知 覺 、意 圖 上 不 一 致, 而 產 生 行 為 與情緒反應的一種過程。 張 德 銳( 2004)認 為 組 織 衝 突 係 指 個 人、團 體 或 組 織 間,因 目 標 、 認知、情緒和行為之不同,而產生矛盾和對立的互動歷程。 從 上 述 國 內 學 者 對 衝 突 的 定 義 中,可 以 發 現 衝 突 的 共 同 特 點 包 含 對 立 性、稀 有 性 和 阻 撓 性 等 概 念,並 且 假 設 至 少 有 兩 方 的 人 員 在 興 趣 和 目 標 上, 顯 著 的 不 一 致,產 生 矛 盾 和 對 立 的 互 動 歷 程。 接 著 看 國 外 有關學者對衝突的見解。 (二)國外學者對於衝突的定義 Pondy( 1967) 整 理 早 期 社 會 科 學 各 學 科 有 關 衝 突 的 定 義 , 他 主 張廣義的衝突工作定義,包含了所有衝突現象的整個過程。 Putnam 和 Poole( 1987)認 為 當 事 人 的 財 貨 、 目 標 和 價 值 觀 被 其 他 人 所 干 擾。Thomas( 1976,1992)就 指 出 衝 突 是 別 人 反 對 當 事 人「 所 關 切 的 事 情 」 或 「 某 些 在 意 的 事 情 」。 12 .

(29) 第二章. Wall 和 Callister( 1995)則 認 為 衝 突 就 是 一 種 過 程 , 在 這 種 過 程 中,一 方 知 覺 到 其 利 益 遭 受 到 另 一 方 的 反 對 或 負 面 的 影 響。另 Robbins ( 1998)也 認 為 衝 突 是 一 個 過 程 , 在 此 一 過 程 中 , 甲 方 藉 由 某 些 阻 擾 性 行 為,致 力 於 抵 制 乙 之 企 圖,結 果 使 得 乙 方 在 達 成 其 目 標 或 增 進 其 利益方面遭受挫折。 Steven 和 Mary( 2003) 的 看 法 與 前 面 幾 位 學 者 類 似 , 認 為 衝 突 是 一 種 流 程,有 一 方 認 為 他 的 利 益 已 經 為 另 一 方 所 反 對 或 是 受 到 負 面 的 影 響。而 衝 突 也 是 一 種 認 知,當 有 人 相 信 或 感 覺 另 一 個 人 或 團 隊 可 能會妨礙他的利益時,衝突就存在了。 另 有 其 他 的 學 者( 吳 秉 恩,1991;黃 麗 莉、李 茂 興,1991;Owens, 1995; Robbins, 1996)則 有 不 同 的 界 定 , 他 們 認 為 衝 突 的 概 念 通 常 包 含 1. 異 議 ( disagreement ); 2. 歧 異 性 ( divergent ); 3. 對 立 性 ( opposition); 4.匱 乏 性( scarcity); 5.阻 撓 性( blockage); 6.不 相 容 ( incompatibility)。 綜合上述國內外學者對衝突的定義中,可以發現衝突涵蓋了意 識、知 覺、對 立 與 阻 礙 等 因 素,衝 突 的 共 同 特 點 包 含 對 立 性、稀 有 性 和 阻 撓 性 等 概 念,並 且 假 設 至 少 有 兩 方 的 人 員 在 興 趣 和 目 標 上,顯 著 的 不 協 調。因 此,從 定 義 可 以 看 到 衝 突 是 由 於 涉 及 互 動 雙 方 或 多 方 的 認 知、價 值、觀 念、態 度 的 差 異,衝 突 乃 成 為 必 然 的 現 象。而 依 研 究 者 在 教 育 現 場 的 觀 察 與 體 認,組 織 衝 突 是 組 織 內 成 員 或 團 體,由 於 認 知 的 歧 異, 在 互 動 的 歷 程 中 , 所 引 發 的 對 立 行 為 。故 本 研 究 認 為 組 織 衝 突 係 指 組 織 衝 突 係 指 指 個 人、團 體 或 組 織 間,因 目 標、認 知、情 緒 與行為之不同,而產生矛盾與對立的互動歷程。 二、衝突的哲學觀點 衝 突 是 組 織 內 部 常 見 的 事 情,並 非 絕 對 是 壞 的。衝 突 是 由 於 知 覺 到 不 相 容 的 差 異,而 導 致 某 種 關 係 的 對 立 或 干 涉,而 差 異 是 否 真 的 存 在 則 無 關 緊 要 , 只 要 人 們 知 覺 到 差 異 存 在 , 衝 突 也 就 存 在( 帥 韻 儀 , 2003)。 Robbins( 1983) 將 有 關 衝 突 觀 念 的 演 變 , 大 致 分 為 三 個 階 段 演進發展出三種不同的觀念如下: 13 .

(30) 第二章. ( 一 ) 傳 統 觀 點 ( Traditional View): 早 期 ( 1930年 至 1940年 ) 衝 突 通 常 含 有 負 面 的 意 涵,且 被 視 為 具 有 破 壞 性 而 必 須 極 力 避 免 的 。 認 為 衝 突 對 組 織 及 個 人 都 是 不 利 的,具 破 壞 性、無 理 性 及 毀 滅 性,應 避 免。此 時 研 究 方 向 集 中 在 衝 突 的 起 因,當 起 因 做 修 正 後 便 可 增 進 組 織的績效。 ( 二 )人 際 觀 點( Human Relations View): 大 約 1940至 1970年 代 間,認 為 衝 突 是 自 然 的 現 象,具 有 價 值 中 立 性,應 承 認 其 存 在,重 點 在 於 如 何 管 理 衝 突。衝 突 既 然 是 不 可 避 免 的,人 類 關 係 學 派 倡 導 接 受 衝 突 , 並 將 其 存 在 加 以 合 理 化 , 研 究 方 向 集 中 在 衝 突 的 起 因,當 起 因 做修正後便可增進組織的績效。 ( 三 ) 互 動 觀 點 ( Interactionist View): 現 今 則 以 互 動 觀 點 最 為 盛 行。除 了 接 受 衝 突,更 進 一 步 有 時 必 須 鼓 勵 衝 突 的 存 在。一 個 平 靜、 和 諧 、合 作 的 組 織 可 能 變 成 安 定 、 冷 漠 、且 對 組 織 變 革 與 創 新 需 求 無 動 於 衷。過 度 的 衝 突 將 造 成 組 織 混 亂 與 分 裂 , 然 而 , 適 度 的 衝 突 則 有 助 於 保 持 組 織 的 活 力、自 我 反 省 力 與 創 造 力。鼓 勵 激 發 能 夠 促 進 和 諧 團 結、協 調 合 作 及 創 新 之 衝 突 產 生。利 用 有 建 設 性 的 衝 突 來 維 持 組 織 的活力、自我批判及創新力量,並提升組織績效。 綜 上 所 述 , 傳 統 的 觀 點 認 為 衝 突 具 有 破 壞 性,必 須 極 力 避 免; 人 際關係的觀點則認為,接受衝突是所有團體和組織中自然發生的現 象 , 研 究 方 向 集 中 在 衝 突 的 消 極 處 理; 而 互 動 論 的 觀 點, 則 肯 定 衝 突 的 存 在,鼓 勵 團 體 領 導 者 應 試 圖 維 持 團 體 最 小 衝 突 水 準,使 團 體 組 織 保 持 活 力、反 省 力、開 創 力。因 此,本 研 究 將 採 用 互 動 觀 點 來 討 論 衝 突,因 在 學 校 組 織 系 統 中,人 與 人 或 個 人 和 團 體 都 是 互 相 依 存 的 動 態 關 係 ,衝 突 無 可 避 免 。若 將 衝 突 全 都 視 為 好 或 壞 則 太 過 偏 頗 , 則 研 究 將可能陷入主觀認知的迷失。 貳、組織衝突的因素來源與類型 有 關 衝 突 ( conflict ) 的 研 究 主 題 , 在 西 方 社 會 廣 為 心 理 學 、 社 會 學 、 政 治 學 等 領 域 所 重 視 , 就 組 織 內 的 衝 突 而 言,部 門 是 組 織 的 基 本 單 位,部 門 運 作 時 員 工 之 間 的 衝 突 是 一 個 不 可 避 免 的 事 情,在 部 門 14 .

(31) 第二章. 內 發 生 衝 突 不 僅 會 影 響 員 工 的 工 作 績 效 與 工 作 滿 意 度,也 會 影 響 團 體 的 整 體 效 能( Jehn, 1995)。因 此 本 節 次 著 重 於 造 成 衝 突 的 因 素 及 衝 突 對組織的影響: 一、組織衝突的因素來源 引 發 組 織 衝 突 的 動 力 來 源 及 影 響 組 織 衝 突 的 成 因 有 許 多,就 國 內 外學者的看法分述如下: (一)國內學者對組織衝突因素來源的看法 吳 秉 恩( 1993)認 為 影 響 衝 突 的 主 要 因 素 有 三 種 :一 是 群 體 互 依 性,是 由 於 資 源 有 限 或 是 活 動 時 間 限 制 所 造 成 的 衝 突;二 是 目 標 差 異 性,就 是 對 目 標 的 認 知 有 異;三 是 知 覺 差 異 性,即 在 專 業 分 工 後,在 工作時程、資訊來源及通訊通路上之認知產生差異。 張 慶 勳( 1996)則 認 為 依 衝 突 的 來 源 歸 類,除 了 可 分 成 有 關 組 織 角 色 、規 範 、目 標 及 成 員 人 格 交 互 作 用 所 產 生 的 衝 突 之 外 ;還 可 以 分 為 成 員 心 理、目 標、認 知、情 感 及 行 為 等 衝 突 類 型。之 後 的 學 者 漸 漸 地把衝突的成因分類的更多項。 秦 夢 群( 2009)則 認 為 學 校 官 僚 與 專 業 團 體 的 對 立 和 角 色 扮 演 衝 突是教育組織衝突的來源。 吳 宗 立( 1998)將 組 織 衝 突 分 為 科 層 結 構 衝 突 、 權 力 關 係 衝 突 、 個 人 認 知 衝 突 和 組 織 文 化 衝 突 四 種 類 型。所 謂 科 層 結 構 衝 突 是 指 組 織 層 級 結 構 因 各 行 政 層 級 工 作 目 標 不 明 確、溝 通 不 良、資 源 有 限 等 所 激 發 的 衝 突;權 力 關 係 衝 突 是 指 組 織 中 各 階 層 管 理 者,因 領 導 風 格、工 作 指 派、行 政 運 作 等 權 力 關 係 所 引 發 的 衝 突;個 人 認 知 衝 突 是 指 組 織 中 因 價 值 觀、道 德 信 念、人 格 特 質 等 個 人 主 觀 因 素 的 差 異 所 引 發 的 衝 突;組 織 文 化 衝 突 是 指 組 織 長 久 以 來 累 積 的 形 式 慣 例,組 織 成 員 共 同 維持的默契,因行政之推展所產生的衝突。 林 欽 榮( 2004)將 造 成 組 織 衝 突 的 因 素 分 為 六 項 。一 是 活 動 的 互 依 性 ,就 是 當 兩 個 人 或 團 體 , 其 活 動 具 有 相 互 依 賴 性 時 , 則 多 少 會 造 成 衝 突;二 是 資 源 的 有 限 性,指 個 人 或 團 體 為 了 競 爭 共 同 且 有 限 的 資 15 .

(32) 第二章. 源 , 會 因 此 發 生 衝 突 ;三 是 目 標 的 差 異 性,目 標 不 同 的 個 人 或 團 體 之 間 , 有 了 交 互 行 為 的 關 係 , 就 容 易 造 成 雙 方 的 衝 突;四 是 知 覺 的 分 歧 性,由 於 知 覺 的 差 異,產 生 看 法 不 同,容 易 造 成 衝 突;五 是 專 業 的 區 隔 性,專 業 化 的 社 會 帶 來 許 多 專 家 或 專 業 人 員,這 些 專 業 人 士 在 組 織 中 常 易 產 生 衝 突 問 題;六 是 地 位 的 層 次 性,是 指 個 人 或 團 體 在 地 位 層 次上的差異,常產生或增加衝突。 (二)國外學者對組織衝突因素來源的看法 Hanson( 1991)認 為 組 織 衝 突 的 來 源 主 要 有 下 列 五 項:組 織 目 標 分 歧 、 個 人 的 野 心 ( ambitions)、 對 團 體 的 忠 誠 、 經 費 不 足 和 文 化 差 異等。 Pondy( 1992) 把 大 多 數 組 織 衝 突 的 原 因 分 成 三 種 基 本 類 型 : 1. 當 組 織 的 資 源 不 足 以 滿 足 多 個 次 級 單 位 元 工 作 運 轉 的 需 要 時,存 在 著 為 稀 少 的 資 源 而 競 爭 的 現 象 ; 2.當 甲 方 謀 求 控 制 屬 於 乙 方 的 活 動 時 , 這 個 問 題 就 是 自 主 權 的 問 題 ; 3.當 組 織 中 的 雙 方 必 須 在 一 起 工 作 , 但 對具體的做法不能取得共識時,衝突的根源便是目標分歧。 Seyfarth( 1996) 認 為 學 校 衝 突 的 來 源 , 包 括 法 規 政 策 的 應 用 、 資源分配、教職員權責、績效考核等。 Steven 和 Mary( 2003)將 組 織 衝 突 的 來 源 分 為 六 種 情 境 來 探 討 : 1.目 標 不 相 容 : 在 人 或 是 部 門 間 的 目 標 會 互 相 干 擾 時 , 目 標 互 斥 就 會 產 生 , 進 而 導 致 衝 突 發 生 ; 2.差 異 化 : 人 們 因 為 不 同 的 背 景 、 文 化 、 經 驗 或 訓 練 , 而 有 不 同 的 信 念 與 態 度 , 就 會 產 生 差 異 , 發 生 衝 突 ; 3. 任 務 相 依 : 當 任 務 互 賴 程 度 越 高 時 , 衝 突 就 會 增 加 ; 4.稀 少 性 資 源 : 資 源 的 稀 少 會 激 勵 有 需 要 的 人 員 互 相 競 爭 , 產 生 衝 突 ; 5.模 糊 性 : 因 為 不 確 定 性 會 增 加 一 方 干 涉 到 另 一 方 目 標 的 風 險,所 以 會 造 成 衝 突 ; 6.溝 通 問 題 : 因 為 缺 少 機 會 、 能 力 或 是 誘 因 來 進 行 有 效 的 溝 通 , 所 以 發生衝突。 就 以 上 學 者 的 因 素 分 析,從 學 校 組 織 衝 突 的 運 作 層 面 觀 點 來 看 , 學 校 組 織 衝 突 形 成 的 原 因 應 可 由 個 人 因 素、組 織 因 素 與 環 境 因 素 等 三 個層面來加以分析如下: 16 .

(33) 第二章. ( 一 )個 人 因 素 : 學 校 組 織 成 員 由 於 年 齡 、 教 育 背 景 、 理 念 、 價 值 、 個 人 信 仰 與 人 格 特 質 等 差 異 性 大, 對 問 題 的 看 法 互 異 ,尋 求 共 識 困 難 , 如 年 輕 的 教 師 對「 教 學 創 新 」的 理 念 比 較 能 夠 接 受 ; 而 年 紀 較 大 的 老 師 因 為 幾 十 年 的 經 驗 告 訴 他「 升 學 考 試 不 是 唯 一 的 路,不 升 學 卻 是 無 路 可 走 。 」耍 新 花 樣 不 一 定 有 用 ,老 方 法 一 樣 能 讓 學 生 考 試 得 高 分,居 於 經 驗 法 則 而 不 願 意 接 受 改 變,在 新 舊 方 法 都 各 有 堅 持 下 , 極易引發衝突。 ( 二 )組 織 因 素:在 組 織 因 素 中 有 以 下 幾 個 次 因 素 極 易 引 發 組 織 衝突。 1.科 層 化 與 專 業 化 的 對 立 : 學 校 是 正 式 之 組 織 , 具 有 鬆 散 結 合 的 特 色,兼 具 科 層 化 與 專 業 化 存 在 雙 重 系 統 的 結 構 的 組 織。科 層 行 政 人 員 基 於 行 政 效 率 的 考 量,訂 定 各 種 法 令 規 章,以 效 能 取 向 期 望 教 師 遵 循;而 教 師 則 認 為 教 學 是 一 項 專 業 工 作,重 視 專 業 自 主 權 的 運 用 , 信 守 專 業 組 織 規 範。專 業 化 注 重 自 主 自 律,科 層 化 重 視 紀 律 控 制,兩 者之間的衝突成為組織衝突的重要成因。 2.組 織 溝 通 網 路 不 良:學 校 組 織 編 制,橫 的 方 面 有 教 務、訓 導 、 總 務、輔 導 及 人 事、會 計 等 組 織,彼 此 各 有 其 工 作 的 重 點,各 單 位 易 存 有 本 位 主 義,因 此 橫 向 的 聯 繫 不 順 暢,可 能 造 成 彼 此 的 衝 突。在 縱 向 方 面,由 於 組 織 中 權 力 層 級 的 差 距 及 過 濾 現 象,高 層 者 往 往 不 易 接 納 低 層 者 的 進 言,或 揣 摩 上 意 ,無 形 中 造 成 溝 通 的 障 礙, 埋 下 組 織 衝 突的因素。 3.目 標 與 權 責 的 不 確 定:目 標 不 明 確 可 能 造 成 執 行 的 方 法 無 所 適 從 或 相 互 扞 格,比 如 說:訓 導 處 常 常 為 了 方 便 管 理 , 而 使 用 較 為 嚴 厲 的 方 法 管 教 學 生,而 輔 導 室 為 安 撫 學 生 情 緒 則 常 常 選 擇 較 為 軟 性 的 方 法 從 事 教 學 或 輔 導,這 種 管 教 方 法 的 不 同,管 教 成 效 的 立 竿 見 影 與 否,可 能 激 發 教 職 員 同 仁 的 衝 突。教 務、訓 導、輔 導、總 務 等 各 處 室 原 本 就 各 有 其 任 務, 但 工 作 任 務 的 重 疊 性 高 , 導 致 權 責 不 易 釐 清 , 願 意 做 事 的 人 ,事 情 永 遠 做 不 完 ;而 不 願 意 做 事 情 的 人,則 永 遠 無 事 可 做,這種權責模糊的現象,常會增加組織衝突的可能。 17 .

(34) 第二章. 4. 角 色 期 望 的 差 異 : 成 功 的 角 色 扮 演 須 使 自 我 期 待 、 他 人 期 待,以 及 與 想 像 他 人 的 期 待 之 間 的 差 距 愈 小 愈 好。但 一 般 人 卻 常 常 以 自 己 的 價 值 標 準,要 求 對 方 符 合 自 己 的 角 色 期 望。因 此,學 校 校 長 、 主 任 、教 師 、學 生 和 家 長 常 陷 入 彼 此 角 色 認 知 與 期 待 的 差 距 之 間 , 極 易引發衝突。 5.組 織 中 的 爭 議 性 問 題 : 學 校 組 織 中 關 於 師 生 的 權 益 問 題 , 經 常 成 為 爭 議 的 焦 點。 諸 如 學 校 行 政 工 作 指 派、教 師 課 務 的 安 排、教 師 專 業 的 要 求、對 學 生 違 規 行 為 的 管 教 態 度,行 政 支 援 教 學 理 念 的 落 實 等,常常因為理念與做事態度的不同,形成對立,爭議難免。 ( 三 )環 境 因 素 : 學 校 是 一 個 開 放 的 社 會 系 統, 易 受 其 內 外 環 境 與 組 織 的 影 響。學 校 組 織 外 的 團 體 包 括:縣 市 政 府 教 育 處、財 政 處 、 主 計 處、人 事 處、縣 市 議 會、學 校 評 鑑 團 體、教 改 團 體 等 單 位;學 校 內 部 的 組 織 則 有 教 師 會、家 長 會 等 組 織,這 些 組 織 或 團 體 是 學 校 所 難 以 控 制 的, 但 對 學 校 的 措 施 有 時 支 援, 有 時 則 採 評 批 的 態 度,使 學 校 處 於 不 安 的 狀 態 之 中,再 加 上 教 育 現 實 與 理 想 的 落 差,也 成 為 學 校 教 育人員衝突的原因。 總 之,組 織 中 衝 突 來 源, 可 能 是 因 為 人 們 的 多 樣 化 差 異 、 對 資 訊 的 不 同 解 讀 或 溝 通 不 良、個 人 或 團 體 的 不 同 角 色 扮 演,以 及 各 組 織 間 為達成不同的目標、各部門為爭取稀有不足的組織資源或組織變革 後 , 由 於 改 變 的 內 容 和 方 法 所 造 成 的。 故 校 園 內 人 員 多, 每 一 個 人 對 事 情 的 看 法 或 有 不 同 , 人 員 多 樣 化 產 生 衝 突 的 現 象,經 常 發 生。尤 其 學 校 因 應 教 育 改 革 而 組 織 變 革 很 大,彼 此 之 間 的 權 力 關 係 有 待 重 建 , 教 師 會、家 長 會 及 學 校 行 政 之 間 如 何 良 性 互 動 ? 再 者,其 他 新 增 的 組 織,如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各 學 習 領 域 小 組、教 評 會 等 等,它 們 與 學 校 原 有 的 單 位 之 間 關 係 如 何 ? 實 有 必 要 重 新 省 思 與 調 整,否 則 彼 此 間 運 作 的 嫌 隙, 再 加 上 學 校 組 織 資 源 有 限, 溝 通 不 良 ,則 校 園 很 難 避 免 不 發生衝突。 二、組織衝突的類型 組 織 衝 突 的 因 素 來 源 可 能 是 資 源 分 配 的 不 均、教 職 員 的 權 責 分 配 不 明 確、績 效 考 核 不 公 平 公 正 、組 織 目 標 分 歧、 經 費 不 足 或 具 有 文 化 18 .

(35) 第二章. 差 異 等,也 可 能 來 自 於 學 校 官 僚 與 專 業 團 體 的 對 立,或 可 能 來 自 於 角 色 、 規 範、 人 格 及 目 標 所 產 生 的 衝 突, 不 同 學 者 對 於 組 織 衝 突 的 來 源 有 不 同 的 分 類,然 而 對 組 織 衝 突 類 型 的 了 解 與 掌 握,有 助 於 衝 突 的 預 防與管理。以下介紹一些學者所做的衝突類型分類: (一)國內學者對衝突類型分類 陳 嘉 皇( 1996)將 組 織 衝 突 類 型 分 為 角 色 期 望 衝 突;利 益 需 求 衝 突;人 際 互 動 衝 突;價 值 認 知 衝 突;目 標 差 異 衝 突;領 導 風 格 衝 突 。 吳 宗 立( 1998)在 其 博 士 論 文 中 則 將 學 校 組 織 衝 突 分 成 科 層 結 構 衝突、權力關係衝突、個人認知衝突和組織文化衝突四項。 張 慶 勳( 1996)教 授 則 依 衝 突 的 來 源 歸 類,認 為 除 了 可 分 成 有 關 組 織 角 色 、 規 範 、 目 標 及 成 員 人 格 交 互 作 用 所 產 生 的 衝 突 之 外,還 可 以 分 為 成 員 心 理、目 標、認 知、情 感 及 行 為 等 衝 突 類 型。而 若 依 衝 突 的 層 次 或 主 體 歸 納, 又 可 分 成 個 人 內 在 、人 際 間 、團 體 間 與 組 織 間 等 四個類型的衝突。 林 月 盛( 2002)將 組 織 衝 突 分 為 理 想 現 實 衝 突 、 角 色 職 責 衝 突 、 組 織 運 作 衝 突 及 慣 性 變 革 衝 突 四 個 層 面,這 四 層 面 可 含 括 人 格 衝 突 、 價 值 衝 突 、 團 體 間 衝 突 、 專 業 規 範 衝 突 等 不 同 類 型 之 衝 突 內 涵,也 包 括成員心理、目標、認知、情感及行為的衝突意涵在內。 張 德 銳( 2004)綜 合 歸 納 各 學 者 的 看 法,認 為 衝 突 有 目 標、認 知 、 情 緒 和 行 為 四 個 基 本 衝 突 類 型,並 從 衝 突 所 牽 涉 的 範 圍,由 小 到 大 , 區 分 為 個 人 內、個 人 間、團 體 內、團 體 間、組 織 內 及 組 織 間 的 衝 突 , 以及個人人格因素、人際互動因素、組織因素三方面的成因。 從 以 上 國 內 專 家 學 者 的 類 型 分 類 分 析,有 衝 突 發 生 的 來 源 及 因 素 進 行 分 類 如 陳 嘉 皇、吳 宗 立,另 有 以 衝 突 的 的 來 源 及 因 素 再 加 上 層 次 或 主 體 做 為 分 類 依 據 者 如 張 慶 勳、林 月 盛、張 德 銳。接 者 本 研 究 將 對 國外學者的分類模式進行瞭解。 (二)國外學者對衝突類型分類 19 .

(36) 第二章. Guetzkow 與 Gyru ( 1954 ) 發 現 在 團 體 內 人 際 間 的 衝 突 可 分 成 兩 種,一 是 在 實 質 意 見 上,即 成 員 對 於 任 務 有 不 同 看 法 所 引 發 的 衝 突 ; 另 一 種 是 主 觀 與 情 緒 上,為 成 員 在 情 感 的 對 立 所 引 發 的 衝 突。因 此 , 他 們 對 這 兩 種 類 型 的 衝 突 做 了 定 義 , 一 則 稱 為 實 質 衝 突 ( substantive conflict ): 發 生 原 因 是 成 員 對 於 如 何 達 到 團 體 目 標 有 不 同 意 見 所 引 起,衝突在受到其他人批評與評估之後即結束;二為情感衝突 ( affective conflict): 其 發 生 原 因 則 是 個 人 為 了 私 人 目 的 , 想 要 獲 得 個 人 優 勢 或 地 位 所 引 起,此 衝 突 會 因 個 人 需 求 被 滿 足 或 是 受 到 其 他 人 的 敵 意 與 攻 擊 後 而 結 束。至 於 對 於 衝 突 的 測 量 方 法,實 質 衝 突 是 觀 察 成 員 在 討 論 過 程 中,對 其 人 所 提 的 意 見 表 達 支 持 與 反 對 的 行 為 反 應 ; 情感衝突則是觀察成員對其他人的敵意反應或是其受挫折的感覺。 Pinkley ( 1990 ) 在 其 研 究 中 提 出 與 Guetzkow 和 Gyru ( 1954 ) 相 似 的 衝 突 概 念,Pinkley紀 錄 發 生 衝 突 的 當 事 人 與 調 停 者 在 衝 突 時 的 感 受 , 然 後 以 多 向 度 計 量 ( multidimensional scaling) 技 術 歸 納 衝 突 向 度 ( dimensions of conflict frame ), 將 結 果 區 分 出 關 係 -- 作 業 向 度 ( relationship versus task ) 與 情 感 -- 理 智 向 度 ( emotional versus intellectual)。 關 係 --作 業 向 度 中 的 關 係 ( relationship) 是 指 難 以 解 決 的 人 際 關 係 衝 突 , 作 業 ( task) 是 關 於 在 資 產 、 金 錢 、 工 作 與 職 業 上 的 衝 突;情 感 --理 智 向 度 中 的 情 感( emotion)是 指 在 衝 突 中 有 較 多 情 感 的 涉 入 , 包 含 嫉 妒 、 生 氣 、 受 傷 與 挫 折 等 感 覺 , 理 智( intellectual) 是指衝突中包含較多實際、思考層面。 Steers( 1991) 則 認 為 衝 突 有 四 個 基 本 類 型 , 即 目 標 衝 突 、 認 知 衝 突 、 情 緒 衝 突 和 行 為 衝 突 。 而 Priem 與 Price( 1991) 在 其 團 體 決 策 研 究 中 , 是 以 認 知 衝 突 ( cognitive conflict ) 與 社 會 衝 突 ( social conflict ) 的 概 念 對 衝 突 類 型 做 區 分 。 其 中 認 知 衝 突 是 指 衝 突 內 容 是 關 於 團 體 任 務 的 , 是 屬 於 一 般 事 務 的 爭 論 。 而 社 會 衝 突 或 稱 為 社 會 -情 感 衝 突 ( social-emotion conflict) 則 是 泛 指 關 於 人 際 情 感 的 衝 突 。 其 研 究 結 果 指 出 社 會 衝 突 會 影 響 團 體 成 員 的 認 知 複 雜 度,處 於 社 會 衝 突情境下,決策者在其決策過程時有較低的認知複雜度。. 20 .

(37) 第二章. Amason與 Schweiger( 1994) 對 於 高 階 管 理 團 隊 的 研 究 也 同 樣 使 用 兩 向 度 的 衝 突 分 類 方 式 , 他 們 將 衝 突 分 成 情 感 衝 突 ( affective conflict) 與 認 知 衝 突 ( cognitive conflict) 兩 種 類 型 。 情 感 衝 突 是 是 源 於 情 緒 面 的,因 為 彼 此 人 格 間 的 不 協 調 造 成,是 一 種 具 有 傷 害 性 的 衝 突;認 知 衝 突 起 源 於 團 隊 任 務 上 的 問 題,是 團 隊 成 員 間 對 於 工 作 上 的議題有不同觀點所引發,是一種建設性的衝突。 Jehn( 1995)根 據 過 去 的 衝 突 文 獻 , 替 衝 突 類 型 的 做 了 完 整 的 定 義 , 她 依 衝 突 發 生 的 性 質 將 衝 突 分 成 關 係 衝 突( relationship conflict) 與 任 務 衝 突 ( task conflict)。 其 中 關 係 衝 突 是 團 體 成 員 知 覺 到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不 一 致 , 衝 突 發 生 時 會 伴 隨 情 感 上 的 緊 張 ( tension )、 敵 意 ( animosity)、 惱 怒 ( animosity) 等 特 徵 ; 任 務 衝 突 是 指 團 體 成 員 知 覺 到 彼 此 間 對 於 工 作 性 質 的 觀 點 ( viewpoint )、 構 想 ( idea )、 判 斷 ( opinion) 有 所 歧 見 , 在 意 見 上 不 同 所 造 成 的 衝 突 。 Kreitner 和 Kinicki( 2001) 認 為 有 以 下 四 種 主 要 的 衝 突 類 型 : 1.人 格 衝 突 ( personality conflict): 是 指 由 於 個 人 喜 惡 與 認 同 不協調,所造成的人際間對立。 2.價 值 衝 突( value conflict):個 人 或 社 會 對 情 感 或 行 為 結 果 偏 好 的 恒 常 性 信 念 即 是 個 人 社 會 的 價 值 觀。價 值 衝 突 常 常 發 生 在 人 與 人 之間持有相反的工具性價值或終極價值時。 3.團 體 間 的 衝 突 : 發 生 於 工 作 團 體 、 團 隊 與 部 門 之 間 的 衝 突 , 對 組 織 競 爭 力 有 相 當 殺 傷 力。如 學 校 各 處 室 之 間 的 衝 突,若 不 適 當 處 理,將會折傷校內團結,與組織競爭力。 4.跨 文 化 衝 突 : 指 來 自 不 同 文 化 的 人 共 事 , 由 於 大 家 對 彼 此 的 言行有不同的期望與假設,因此暗藏許多跨文化衝突的危機。 綜 合 以 上 國 內 外 專 家 學 者 的 類 型 分 類,國 內 之 分 類 較 多 於 衝 突 發 生 的 因 素 和 主 體。國 外 之 分 類 較 多 向 度,有 衝 突 發 生 的 性 質 做 為 分 類 者 如 Pinkley 、 Jehn。 本 研 究 基 於 研 究 需 要 , 將 學 校 組 織 衝 突 來 源 分 為 理 想 現 實 衝 突、角 色 職 責 衝 突、組 織 運 作 衝 突 及 慣 性 變 革 衝 突 四 個 層 面,這 四 層 面 可 含 括 人 格 衝 突、價 值 衝 突、團 體 間 衝 突、專 業 規 範 21 .

(38) 第二章. 衝 突 等 不 同 類 型 的 衝 突 內 涵,也 包 括 成 員 心 理、目 標、認 知、情 感 及 行為的衝突意涵在內。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理想現實衝突: 此 衝 突 類 型 為 學 校 組 織 的 中,教 育 理 念 與 教 育 現 場 現 實 面 所 引 發 的 衝 突。教 育 理 想 是 屬 於 應 然 面,如 有 教 無 類、因 材 施 教、適 性 教 學 、 把 每 位 學 生 都 帶 上 來、快 樂 學 習、常 態 編 班、自 編 教 材、尊 重 專 業 等 等 , 這 些 都 是 理 想 的 應 然 面 ; 然 而 在 現 實 環 境 中 ,學 校 為 了 升 學 競 爭 及 迎 合 長 家 的 要 求,而 做 出 違 反 教 育 理 念 的 決 定 時,可 能 引 發 理 想 與 現實的衝突。 (二)角色職責衝突: 衝 突 是 在 學 校 組 織 中,由 於 個 人 所 擔 任 的 角 色 職 責 不 同、工 作 職 掌 不 明 確、達 成 目 標 的 手 段 不 同、或 工 作 目 標 不 一 致、資 源 有 限、溝 通 不 良 等 所 激 發 的 衝 突。如 教 務 處 居 於 教 學 工 作 的 承 辦 單 位 立 場,對 於 教 育 改 革 的 各 項 改 變 措 施 只 得 站 在 肯 定 或 支 援 的 立 場,而 一 般 教 師 則 由 於 平 日 的 教 學 工 作 已 非 常 繁 忙,無 暇 再 顧 及 教 改 的 配 合 措 施,因 此 對 行 政 當 局 推 動 的 新 措 施 往 往 採 取 比 較 保 守 的 態 度 因 應,此 二 者 間 可能因角色職責不同而引發衝突。 (三)組織運作衝突: 隨著教改法令的修改與製定,校園內各種組織相繼成立,教師 會 、 家 長 會 與 學 校 行 政 系 統 三 頭 馬 車, 彼 此 立 場 互 異,可 能 為 各 自 的 看 法 或 立 場 發 言,在 運 作 上 常 因 意 見 不 同 而 產 生 衝 突。校 內 各 單 位 也 可 能 因 本 位 主 義,推 動 措 施 未 與 其 他 單 位 溝 通 與 磋 商,以 致 衝 突 頻 傳。 (四)慣性變革衝突: 指 學 校 組 織 中 長 久 以 來 累 積 的 傳 統 慣 例,成 員 共 同 維 持 的 默 契 , 因 教 育 改 革 所 引 發 的 行 政 運 作 與 教 學 方 式 變 革 後,組 織 成 員 之 間 所 產 生 的 衝 突 。 如 以 往 不 必 寫 課 程 計 畫、不 必 為 選 教 科 書 傷 腦 筋,教 改 後 卻 都 要 做 了。有 些 教 師 會 認 為 從 前 不 必 做 些 事 情,都 運 作 得 好 好 的 , 現 在 為 什 麼 要 增 加 這 些 工 作,因 此 推 動 這 工 作 可 能 產 生 衝 突。又 如 , 22 .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 After a school term ends, schools should evaluate the effectiveness of work plans and all aspects of their work over the past year (Evaluation) before setting up

Source: The Mediation Process: Practical Strategies for Resolving Conflict', 3rd Ed

當職員申報利益衝突後,校董會/法團校董會應視乎情況,作 出適當的決定及安排,以處理有關衝突,例如:不讓有關職員參與可能 引起利益衝突的工作、或准許該名職員繼績處理有關工作(

• 將已收集的 LPF 有效顯證,加入為校本的 學生表現 示例 ,以建立資源庫作為數學科同工日後的參照,成 為學校數學科組知識管理

 學校選用「對學校的態度」量表,以了解學生對 學校的觀感及學生朋輩之間的關係,探討學生的 發展及成長需要。學校再於 下學年

• Strong Emotion

© Hong Kong Family Welfare Society: All rights reserved... -

香港浸會大學附屬學校王錦輝中小學 HKBUAS Wong Kam Fai Secondary and Primary School.. 教育局藝術教育組 Arts Education S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