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宣傳決策核心與媒體的互動(1951-1961)
42
0
0
全文
(2) .222..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32期. 一、 前言 學界近年有關臺灣戰後歷史研究,在政治面以外,對文化及傳播事業也 有所探討。傳播學者及歷史學者的成果,有林麗雲《臺灣傳播研究史:學院 內的傳播學知識生產》 、楊秀菁《臺灣戒嚴時期的新聞管制政策》 。1前著著重 梳理戒嚴時期黨及政治力介入傳播學術(即知識生產)。後著分析臺灣戰後新聞 管制政策演變,探討各項新聞管制政策的產生與製作、實行情形及其衝擊, 呈現新聞管制的演變與面貌,算是少數列舉出國民黨策劃與執行新聞政策機 構者。管中祥亦概略性從外部制度探討「黨國機器」操縱媒體形式的轉變, 偏重於臺灣解嚴後發展之探討。2一篇專門探討國民黨文宣機構的論文,3以 國民黨文化工作委員會之職能轉變為主,卻缺乏分析決策制度。因此在以往 研究中,尚未關注傳播管制政策的核心組織。 之所以如此,實因重要的基礎檔案——中國國民黨第四組檔案(及剪報), 至今仍未開放供學界公開運用,造成研究困難。但是,透過其他檔案,如《總 裁批簽》 、 《中央常務委員會紀錄》 、 《中央委員會年終工作檢討報告》等其他 國民黨中央級檔案,以及相關人士的回憶錄,亦可初步耙梳中國國民黨有關 宣傳決策核心——中央宣傳指導委員會(下稱宣指會)的組織變遷、架構及工作 實例,藉以理解政治與媒體之互動。唯受限檔案分佈及屬性,筆者只能透過 部分個案工作及流程,進行初步討論。 本文所稱之「宣傳決策核心」,包含中國國民黨的宣傳指導委員會及其 前身兩個機關:宣傳指導小組、宣傳業務小組,及對外執行業務之中央(改造) 委員會第四組(簡稱中四組)。此一界定是從組織變遷而論。有論者將宣傳指導 小組視為宣傳指導委員會之前身。事實上,依照檔案,從 1957 至 63 年間活 1. 2. 3. 林麗雲,《臺灣傳播研究史:學院內的傳播學知識生產》(臺北:巨流出版社,2004);楊秀 菁,《臺灣戒嚴時期的新聞管制政策》(臺北:稻鄉出版社,2005)。 管中祥, 〈「國民黨國機器」操控媒介形式的轉變(1924-1999)〉 , 《傳播文化》 ,第 9 期(臺北, 2002.04),頁 164-201。 袁公瑜,〈國民黨文工會職能轉變之研究——1951 年至 2002 年〉(宜蘭:佛光人文社會學 院政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
(3) 任育德.中國國民黨宣傳決策核心與媒體的互動(1951-1961). .223.. 動的宣傳指導委員會,其前身應可追溯自 1951 年成立之宣傳業務小組,及 1954 年成立之宣傳指導小組。由於宣傳指導委員會並不公開活動,由中四組 對外行文及實務執行。甚且在國民黨編輯出版之《職名錄》,亦略而不談, 但事實上若要探討宣傳機制,實不可輕易忽略。本文即以國民黨在台開始鞏 固統治權力之 1950 年代,宣傳決策核心與媒體互動進行探討,同時一窺其 形成及發展過程。 國民黨成立宣傳部,始於 1924 年,最初是處理黨內文告。在訓政時期, 職權逐步擴張,更透過黨報及通訊網(中央通訊社)之逐步建構,形成從資訊供 應,到言論控制法規均告粗具的黨有宣傳系統,以中央宣傳部為核心,宣傳 組織的基本架構是黨政一體。抗戰期間,一度歸併入軍事委員會第六組,後 歸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其人事編制與職權擴張,成為黨內兩大部之一。4中 央宣傳部在 1950 年 8 月國民黨開始「改造」後停止活動,職權由改造委員 會第四組執行,1952 年 10 月第七屆全國代表大會舉行後,成為中央委員會 第四組(下稱「中四組」)。. 二、 中央宣傳組織的調整 國民黨訓政時期,黨內領袖對中央宣傳主管人選,即以「瞭解中央政策」 為考量。以 1935 年初之人事更迭為例,宣傳委員會主委由邵元冲易為葉楚 傖,即為蔣中正親自決斷。5葉氏之個性及處世為蔣信任,即為關鍵。6抗戰 時期,宣傳部長張道藩處理文藝作品問題引發蔣不滿,旋調海外部;7陶希聖 4. 5 6. 7. 相關敘述,參見王凌霄,《中國國民黨新聞政策之研究》(臺北:近代中國出版社,1996); 土田哲夫,〈抗戰期の国民党中央党部〉,中央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編,《民国後期中国国民 党政権の研究》(東京:中央大學出版部,2005),頁 134。 1935 年 2 月 28 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王子壯日記(手稿本)》冊 2,頁 247。 王子壯在 1936 年提及葉楚傖為人時,指出葉得蔣之信任,與「有時不得不馬虎」,實際上 是「小心謹慎,兢兢業業,未敢少有忽疏」 ,甚且「願為一皮球,各方可蹴而不宜直接衝突 致妨大局也」有關。1936 年 5 月 9 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 《王子壯日記(手稿本)》 冊 3,頁 130-131。 1943 年 10 月 5 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 《王子壯日記(手稿本)》冊 8,頁 388。按.
(4) .224..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32期. 獲得蔣之欣賞,得任《中央日報》副總主筆,撰寫社論。 國民黨於 1948 至 1949 年初曾經成立一個非常設性組織「宣傳指導小組」 (以陳布雷為召集人)。該小組召集黨政軍宣傳報導負責人會談,吸收政府僑務委. 員會、海外部、新聞局權限。當陳逝世後,一度由黃少谷接手,在中央政府 播遷廣州後工作停頓。8黨宣傳以黨政一體方式,用非常設性機構、定期會報 交換各方訊息,執行統一口徑的宣傳。此時的言論管制、訊息整合、工作分 工,均與「動員戡亂」息息相關。 中央政府遷台,國民黨延續大陸時期的統合經驗,按期召集有關機關, 舉行宣傳會報,藉以聯繫黨政軍的宣傳事務。據國民黨內部文件指出:宣傳 會報分三組,理論組、心理作戰組、業務組。9宣傳重大決策由蔣中正總裁親 自主持每月一次之宣傳會報決定,隨即發佈宣傳通報轉知各黨部與宣傳機構 及有關從政黨員辦理。10由於宣傳會報記錄尚未公開,難以探究其決定。 國民黨宣傳會報與總統府宣傳會談不同。總統府宣傳會談是在隔週的星 期二上午十時半左右,在總統府開會。蔣若為垂詢要事,另行召開人數較少. 8. 9. 10. 蔣中正在 4 月 26 日小組會議即責罵張道藩、張治中一小時,29 日又公開表示藝術宣傳全為 中共工作,主持負責人竟然毫無知覺,必須查辦。王子壯觀察到,國民黨力量從戰前即未 打入文藝界,造成宣傳部只能利用二、三流作家活動。若全依蔣之意見,凡舉辦宣傳活動 必須一切扯上主義、革命,對文化界實為「極難之課題」。陳布雷也指出張道藩是藝術家, 但「擔任宣傳,實非其長」 。1943 年 4 月 29 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 《王子壯日記 (手稿本)》冊 8,頁 167-169;陳布雷,《陳布雷從政日記稿樣[民國 32 年 1 月 1 日起至民國 34 年 12 月 31 日]》(香港:東南印務出版社,鉛排未刊本),頁 646,國史館專藏檔案 0160.40/7540.01-04。 蔣君章, 《傷逝集》(高雄:德馨室出版社,1979),頁 97-98;張存武訪問,李郁青紀錄, 《張 希哲先生訪問紀錄》(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0),頁 48-49。 理論組專事討論反共抗俄思想,駁斥各種謬論。心理作戰組討論對中俄共心理作戰之各種 伎倆。業務組討項宣傳工作之推進。中國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編印, 《中國國民黨第七次 全國代表大會黨務報告上篇》(臺北:編者印行,1952),頁 50。 中國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編印, 《中國國民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黨務報告下篇》 ,頁 vii。 按「宣傳通報」是針對國內外重大事件或重要節日以油印頒發者,除可以預告者外,大多 為當日或深夜印發,以供各宣傳業務單位撰寫社論,報導新聞或廣播之用。 「宣傳通報,為 指示性者,又以時間匆促,無法提前頒發」 。 《宣傳週報》於 1952 年 8 月 1 日起刊行,其中 便收錄宣傳通報。見〈本報創刊兩百期〉 , 《宣傳週報》 ,第 7 卷第 220 期(臺北,1956.05.25), 頁 8,中國國民黨文傳會黨史館(下稱黨史館)藏。.
(5) 任育德.中國國民黨宣傳決策核心與媒體的互動(1951-1961). .225.. 之宣傳指導會報。11依據目前可見有限的會談記錄,蔣中正總統親自主持, 出席者除外交、宣傳黨政機構負責人,還有實務工作負責人(如外交部次長、黨 12. 報編輯、中央社長、政府發言人等)。. 另一份黨內文書稱,出席宣傳會談者為部份. 中央常務委員,總統府及中委會秘書長,外交部負責黨員,黨政軍宣傳機關 主管,黨內與宣傳有關各組主任,中央社及黨報社長。13一般而言宣傳會談 結果列為機密事項,除指示事項外,不對外公佈;討論事項,涵括國內外宣 傳事務,亦及於外交議題。 曾虛白談到宣傳會談的參與者: 宣傳會報,每週開會一次,由蔣總統主持,我是第四組主任就兼任了 『宣傳會報』的秘書,參加會報的人多由蔣總統決定,除了各報社的社 長外,有王雪艇先生、張岳軍先生、張曉峰先生、黃少谷先生、沈昌 煥先生等;另外總統還隨時指定幾位元老政治家,不定時參加宣傳會 報。 開會與討論情況: 每次開會均無固定程序,都是先由秘書報告,在本週內國內外所發生 的重大新聞,提出來作為大家討論的基礎。蔣總統注意到的問題,當 然更要列為討論。不過,所列會報的主題,均先由秘書報告其內容, 供大家參考。因此,有些事不等開會,蔣總統就找我先了解一下,這 一週的『討論主題』 。所以,那時候我和蔣總統隨時都有接觸。14 11. 〈張厲生呈〉 ,1959 年 2 月 24 日,附件〈本黨宣傳工作概述及檢討〉 ,頁 70,黨史館藏, 《總 裁批簽》。 12 如 1951 年 8 月 21 日第 6 次宣傳會談記錄,出席者有:張群、張其昀、黃少谷、吳國楨、 董顯光、蔣經國、崔書琴、時昭瀛、曾虛白、唐縱、馬星野、李士英、魏景蒙、蕭自誠。 記錄見〈張其昀、蕭自誠呈〉 ,1951 年 8 月 24 日,黨史館藏, 《總裁批簽》 ,毛筆原件。1952 年 5 月 27 日召開之 13 次宣傳會談, 〈張其昀、蕭自誠呈〉 ,1952 年 5 月 31 日,黨史館藏, 《總裁批簽》,毛筆原件。出席者與第 6 次宣傳會談相同。 13 〈本黨宣傳工作概述及檢討〉 ,頁 70。同份文件列舉出席人:張群、張厲生、黃少谷、蔣經 國、張道藩、陶希聖、陳雪屏、胡健中、張其昀、沈昌煥、倪文亞、鄭彥棻、馬星野、陳 建中、羅家倫、李壽雍、沈錡、許聞淵、楚崧秋、陳清文、蔣堅忍、張炎元、柳鶴圖、梁 寒操、曾虛白、魏景蒙、謝然之、曹聖芬、卜道明、李士英、沈劍虹、秦孝儀、孫義宣。 14 馬之驌,《新聞界三老兵》(臺北:經世書局,1986),頁 55。.
(6) .226..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32期. 曾之描述事實上為宣傳會談,而非會報。由於黨的宣傳會報與政治中樞 舉行的宣傳會談性質實在太過接近,致使當事人在晚年回憶時將二者混為一 談。這或許顯示由總統親自主持的宣傳會談,一段時間的密集程度上高過黨 宣傳會報,導致在實質工作上宣傳會談更有效發揮指導作用,參與者便對總 統府宣傳會談留下更為深刻的印象。宣傳會談在 1960 年代初期一度停開, 之後易名為定期召開的宣傳外交綜合會談。15 國民黨改造時期,重新劃分宣傳業務:海外宣傳由第三組辦理;對大陸 心戰由第六組辦理;自由區(按:指臺灣)之宣傳工作,則由第四組負責。理論 研究部份,由設計考核委員會理論組負責。若欲協調及整合各機構間業務, 勢需一個專責小組。筆者以為,宣傳業務小組之出現,當與此有關。 國民黨宣傳業務小組委員於 1951 年 5 月 15 日經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 (下稱中改會)第四組主任陶希聖簽奉蔣中正批准成立。成員組織及黨政要職經. 歷見表 1。16 表1 宣傳業務小組成員簡歷(1951.5) 姓名. 省籍. 學歷. 重要經歷. 時任職務. 王世杰. 湖北. 巴黎大學法學博士. 總統府秘書長. 黃少谷. 湖南. 北平師範大學教育 系、倫敦政經學院研究. 教育及外交部長,國民黨 中央宣傳部長 軍事委員會第三廳廳 長,《掃蕩報》社長,國 民黨中央宣傳部部長. 張道藩. 貴州. 倫 敦 大 學 美 術 部思乃 德學院、巴黎最高美術 院. 國民黨中央組織部副部 長,海外及宣傳部長,立 法委員. 蔣經國. 浙江. 莫斯科中山大學、列寧 格 勒 中 央 軍 事 政治研 究院. 烏拉爾《工人日報》主 編,贛南行政區督察專 員,國防部預備幹部局長. 中國廣播公司董事 長、中華日報社長、 國民黨改造委員、中 國文藝協會理事 國防部總政治部主 任、國民黨改造委員. 15. 16. 行政院秘書長. 統府內除宣傳會談外,尚有軍事會談、財經會談、情報會談、一般會談等。1962 年 2 月 19 日,阮毅成, 〈中央工作日記(十六)〉 , 《傳記文學》 ,第 89 卷第 6 期(臺北,2006.12),頁 134。 〈張其昀、沈昌煥呈〉 ,1952 年 9 月 12 日,黨史館藏,《總裁批簽》,毛筆原件。.
(7) 任育德.中國國民黨宣傳決策核心與媒體的互動(1951-1961). .227.. 沈昌煥. 江蘇. 密西根大學政治碩士. 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副部 長,外交部禮賓司長,新 聞局長. 行政院政府發言 人,國民黨改造委員. 朱虛白. 江蘇. 江蘇省第三師範學 校、北京大學政治系. 臺灣省政府新聞處 長. 郭澄. 山西. 中國大學政治系. 陶希聖. 湖北. 北京大學法科. 《朝報》及《貴州日報》 等報總主筆兼總編輯,上 海特別市新聞處處長 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幹 事會幹事,山西省參議會 副議長 國民參政員, 《中央日報》 副總主筆及總主筆,國民 黨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國民黨改造委員,國 民黨中央改造委員 會第七組主任 國民黨中央改造委 員會第四組主任. 資料來源:徐友春主編,《民國人物大辭典》,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96。 17. 八位小組成員全為外省籍, 江蘇二,湖北二,湖南、浙江、山西、貴 州各一,改造委員五,包羅黨政軍外交、宣傳及實務審查機構負責人,出身 法政科系最多,與國民黨宣傳相關組織有淵源,三位具有報業背景。中改會 四組負責人主導,為偏重任務性、功能性之非常設組織,目的在釐清黨內宣 傳業務方向,與實務單位直接聯繫。半數成員為改造委員,反映蔣仍將宣傳 實務委由親信處理,不屬大陸時期主導黨務的 CC 系。小組成員雖與宣傳會 談人員有所重疊,但前者並非宣傳會談當然成員。一旦發生人事調整,業務 接替者即參與小組運作。18 中四組曾如是陳述宣傳業務小組在中四組宣傳決策之角色:「 (第四組)經 常召開宣傳業務小組會議,對宣傳業務上重要辦法,均經會商決定後,切實 執行」 。19換言之,宣傳業務小組會商決定各項中四組執行業務相關辦法,執 行工作交中四組負責。宣傳業務小組是中四組的決策核心,最初於每月舉行 17. 18. 19. 本文所謂「本省」 、「外省」之名稱,來自於當時將臺灣視為中國一省,係特定歷史情境產 物,這是一國之內因各自具有不同歷史經驗而產生的「族群」分類,不止於行政區劃的「省 籍」問題。就族群是透過想像與認同的觀點言,族群之認定有可能變化。以下使用將不再 加引號。 前後兩任中四組主任陶希聖、蕭自誠為小組委員兼召集人。朱虛白辭臺灣省新聞處長職, 由張彼德替補。 〈張其昀、沈昌煥呈〉 ,1952 年 9 月 12 日,黨史館藏, 《總裁批簽》 ,毛筆原 件。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中四組編,《中四組工作況暨統計圖表》(1953.5-1953.10)(臺北:編 者印行,1953),頁 1。.
(8) .228..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32期. 一次,從 1954 年 5 月起每個月舉行兩次,討論範圍包括核准報刊雜誌發行、 配紙問題、取締違法新聞言論等新聞實務問題。 20因此,筆者認為:宣傳業 務小組並非國民黨秘書長轄屬,而是與秘書長同級,對中四組行使相關業務 決策之決策核心。圖示如下: 圖1 宣傳業務小組位階. 圖表繪製:筆者自繪. 中四組主任秉承黨政領袖意向與企圖心,可以決定那些議題可以列入/ 不列入宣傳會談,其責任與相隨而生的權力、受最高領袖信任的程度不同以 往。曾任中四組主任的楚崧秋如是描述:「一方面是根據國民黨中央內部的 分工執行全黨文化宣傳任務,一方面是依循黨主席的意旨、其企圖心來達到 黨與全民利益結合的目的」。21曾任該職者簡歷,參見表 2。. 20. 21.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秘書處編印,《中央委員會四十三年年終工作檢討報告》(臺北:編 者印行,1954),頁 4-3、4。 楚崧秋口述,呂芳上、黃克武訪問,《楚崧秋訪問紀錄——覽盡滄桑八十年》(臺北:中央 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1),頁 143。.
(9) 任育德.中國國民黨宣傳決策核心與媒體的互動(1951-1961). .229.. 表2 1950年代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四組主任簡歷 姓名 曾虛白. 省籍 江蘇. 學歷 上海聖約翰大 學. 陶希聖. 湖北. 北京大學法科. 蕭自誠. 湖南. 東南大學. 沈昌煥. 江蘇. 馬星野. 浙江. 光華大學、燕 京大學研究 院、密西根大 學政治碩士 密蘇里大學新 聞學院. 曹聖芬. 湖南. 沈錡. 浙江. 中央政治學校 新聞系,密蘇 里大學新聞學 院 中央政治學校 新聞系、印度 婆羅尼斯大學 文學博士. 重要經歷 《大晚報》創辦人,軍事委員會國際 宣傳處處長,新聞局副局長,中國廣 播公司總經理 國民參政員,《中央日報》副總主筆 及總主筆,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軍事委員會侍從室紀錄及秘書,《中 央日報》負責人,國民黨中央設計委 員會主任委員 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副部長,外交部禮 賓司長,新聞局長,國民黨改造委員. 與蔣淵源 部屬. 中央政治學校新聞系教授及主任,國 民黨中央宣傳部新聞事業處處長, 《中央日報》社長 中央通訊社記者及編輯,軍事委員會 侍從室秘書,總統府秘書與第一局副 局長, 《中央日報》副社長兼總編輯, 《中華日報》社長 總統府秘書. 部屬. 文膽 師生,侍從秘 書 侍從秘書. 師生,侍從秘 書 師生,侍從秘 書. 資料來源:徐友春主編,《民國人物大辭典》,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 1950 年代之中四組主任均擁大學學歷,大多出身文風較盛的中國南方。 他們多具媒體實務經驗,但在臺灣媒體界工作時間不長,其中四人曾服務於 黨報《中央日報》;僅陶希聖黨政經歷較多,顯示蔣中正意欲藉專家一新黨 務。其中三人與蔣誼屬師生,部屬二人,文膽一人,經歷大體反映楚氏所言 「以瞭解黨主席之意旨」為行事要旨。 1954 年 9 月 3 日第七屆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臨時會議決定,成立中央宣 傳指導小組(下稱宣指小組),以行政院副院長黃少谷擔任主席, 「研商關於宣傳 決策之指導,並為總裁所主持之宣傳會談作準備工作」 。黃曾報告, 「必要時 得邀請中央常務委員,中央有關組會主管及有關宣傳業務單位主管同志參 加」 。22這表示宣指小組是蔣中正之宣傳幕僚,協助指導宣傳決策。該小組仍 22. 〈中國國民黨第七屆第 186 次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議記錄〉 ,附件: 〈中央宣傳指導小組 7 次會議記錄〉 ,1954 年 12 月 1 日,黨史館藏,檔號 會 7.3/186.2;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秘.
(10) .230..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32期. 屬臨時任務型機構,職權不應與宣傳業務小組重疊。因此,1955 年初,黃少 谷修正小組任務:「關於宣傳會談的有關業務性的工作宜改由中四組或宣傳 業務小組辦理;本小組只負擔有關宣傳決策的任務。但如宣傳會談中有關宣 傳決策者仍當由本小組處理」 。23此舉既突出宣傳指導小組「宣傳決策」角色, 也淡化業務小組的決策作用,後者轉而成為解決各機關之間的問題及各機關 不能解決之問題之組織, 24「指導小組」顯然成為新的宣傳決策核心組織。 1957 年 3 月,第七屆八中全會修正中央委員會組織大綱,通過設置新單位, 包括中央宣指會,「為中央常務委員會對下列規定事項之指導機構,其決議 仍交各有關單位執行之」,「研討有關宣傳與文化工作事宜」。其位階圖示如 後。(見圖 2)中四組增加對黨營文化事業督導、政綱政策宣傳業務,減少幹部 訓練業務。25. 23. 24 25. 書處編,《中央委員會四十三年年終工作檢討報告》(臺北:編者印行,1954),頁 4-1。 〈中國國民黨第七屆 223 次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議記錄〉,附件:〈中央宣傳指導小組 9 次會議記錄〉,1955 年 1 月 4 日,黨史館藏,檔號 會 7.3/223。 〈唐縱呈〉,1959 年 6 月 20 日,黨史館藏, 《總裁批簽》。 中四組職權: 「掌理一般宣傳工作之指導、設計、黨義理論之闡揚,政綱政策之宣傳,文化 運動之策進與黨營文化事業之督導」 。 〈中央委員會組織大綱〉 ,1957 年 3 月 7 日七屆八中全 會修正通過,林養志編, 《中國國民黨第七至九屆歷次中全會重要決議案彙編》上,頁 232。 經周宏濤、陶希聖、胡健中、馬星野、陳漢平等人商討後,決定中四組應督導:關於執行 本黨文化宣傳決策之策劃及其工作之督導事宜、關於宣傳文化工作人員之考核與培養事 宜、關於各文化機構間工作之聯繫合作事宜、關於各文化機構文化宣傳工作之研究,改進 與發展事宜。 〈中國國民黨第七屆 224 次中央工作會議會議紀錄〉 ,1957 年 4 月 24 日,黨史 館藏,檔號 會 7.4/224。.
(11) 任育德.中國國民黨宣傳決策核心與媒體的互動(1951-1961). .231.. 圖2 中央宣傳指導委員會位階. 總裁. 中央委員會秘書長. 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會. 中央宣傳指導委員會 (中常委、組主管、行 政政部門主管). 中央委員會第四組(內含宣 傳業務小組). 圖表繪製:筆者自繪. 宣指會正式納編,為中央委員會組織一環,仍以黃少谷為主任委員,成 員包括陳雪屏、張道藩、陶希聖、張其昀、蔣經國、鄭介民、鄭彥棻、馬星 野、上官業佑、陳建中、崔書琴、葉公超、沈錡、蔣堅忍、周宏濤、鄧傳楷、 羅家倫、沈昌煥、胡健中、謝然之、曾虛白、曹聖芬、魏景蒙、蕭自誠、陳 紀瀅、李士英、王民、汪公紀等二十八人。26成員網羅黨政軍宣傳機構及黨 營媒體負責人。六位中常委,六位中委會相關單位主管,行政院相關部門主 管三人,有宣傳工作經驗者十三人。宣傳指導小組擴編成為組級正式委員 會,由中常會推選的中常委指導負責指導。曾任中四組主任的馬星野即指出 「宣傳委員會成立後,四組本身的 (按:決策)責任就輕多了」。 27這表示中四組 26. 27. 〈中國國民黨第七屆第 353 次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會議記錄〉,1957 年 4 月 29 日,黨史 館藏,檔號 會 7.3/34。 馬之驌,《新聞界三老兵》 ,頁 379。.
(12) .232..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32期. 決策角色之減輕,宣指會負責人之決策權力及責任則相對提高。 事實上,二十八人組成的宣指會,議事與決策效果有限,內部報告坦承 與會者多有「本位業務」 ,難以召集全體會議,不易掌握突發狀況。28因此設 立綜合小組作為決策核心勢所必然。綜合小組成員包括黃少谷、陳雪屏、馬 星野、陳建中、沈錡、曾虛白、李士英、王民、魏景蒙、曹聖芬、蔣經國等 十一人,學經歷見表 3。29 表3 宣傳指導委員會綜合小組成員簡歷 姓名 黃少谷. 省籍 湖南. 學歷 北平師範大學教育系、倫 敦政經學院研究 北京大學、哥倫比亞大學 心理碩士. 陳雪屏. 浙江. 馬星野 陳建中 沈錡. 浙江 陝西 浙江. 曾虛白. 江蘇. 密蘇里大學新聞學院 上海大學社會學系 中央政治學校新聞系、印 度婆羅尼斯大學文學博士 上海聖約翰大學. 李士英. 河南. 河南省淮陽師範. 王民. 安徽. 安徽大學政治經濟系、美 國凡德畢爾大學經濟發展 研究所. 魏景蒙. 浙江. 燕京大學. 曹聖芬. 湖南. 蔣經國. 浙江. 中央政治學校新聞系,密 蘇里大學新聞學院 莫斯科中山大學、列寧格 勒中央軍事政治研究院. 重要經歷 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部長 北京大學教授系主任訓導 長,臺灣省政府教育廳長、 中國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 會第一組組長 《中央日報》社長 總統府機要室副主任 總統府秘書 中國廣播公司總經理 《掃蕩報》主筆總主筆, 《和 平日報》總主筆,國防部政 治部組長,中四組副主任 軍事委員會戰幹一團政治 教官、政治大學教授、行政 院參事、《臺灣新生報》總 主筆 《中國日報》(China News) 創辦人發行人 《中央日報》副社長兼總編 輯,《中華日報》社長 國防部總政治部主任、國民 黨改造委員. 時任職務 行政院秘書 長 考選部長. 中四組主任 中六組主任 新聞局長 中央通訊社 長 《中央日報》 總主筆 《臺灣新生 報》副社長 中國廣播公 司總經理 中四組副主 任 行政院國軍 退除役官兵 就業輔導委 員會主任委 員. 資料來源:徐友春主編,《民國人物大辭典》;余克禮、朱顯龍主編,《中國國民黨全書》(西安: 陝西人民出版社,2001)下冊。 28 29. 〈唐縱、馬星野呈〉 ,1959 年 6 月 10 日,黨史館藏,《總裁批簽》。 〈中國國民黨第七屆 387 次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會議紀錄〉 ,1957 年 9 月 9 日,附件〈宣 傳工作指導委員會綜合小組第 2 次會議紀錄〉 ,1957 年 8 月 17 日,黨史館藏,檔號 會 7.3/38。.
(13) 任育德.中國國民黨宣傳決策核心與媒體的互動(1951-1961). .233.. 十一人中,五人為浙江籍,二人為湖南籍,陝西、河南、江蘇、安徽各 一。他們多為專業人士,彼時或擔任媒體主管,或是宣傳機構主管,參與綜 合小組應當是迅速綜合外間訊息,以利研判、決策,決策復交掌管機構立即 執行。他們與蔣氏父子之間多存僚屬關係,行事甚為配合。蔣經國雖非媒體 主管,但主掌政戰情治系統,和同一性質的陳建中參加綜合小組,即不令人 感覺意外。 依照內規,宣指會分設四個工作小組,綜合小組由主委及各小組召集委 員組成。處理特定事務時得設置臨時專案小組。每月開會一次,必要得召開 臨時會。中四組有關人士列席會議,並得視情況請有關專家及中央與地方有 關工作單位主管列席。一切對外事務均由中委會及中四組出面辦理,成員亦 由中四組或相關單位調用。30至 1958 年,各組召集人為:第一小組(對內)召集 人馬星野(中四組主任);第二小組(對外)召集人沈錡(新聞局長);第三小組(對敵)召 集人蔣經國(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委)、陳建中(中六組主任);第四小組(對日)召集 人胡健中(駐日大使);第五小組(文化)召集人陳雪屏(教育部長)。311959 年中,宣 指會四個小組重行整併為綜合小組、業務小組、法制小組。每月召開定期會 議,法制與綜合小組會議,由主任委員隨時召開,32目的在追求時效。因此, 宣指會主委已在中四組主任之外,作為國民黨領袖文宣之重要智囊及得力助手。 1959 年,宣指會更動人事,主委黃少谷辭職,蔣中正批准以陶希聖接替; 綜合小組成員縮減為黃少谷、胡健中、鄭彥棻、沈錡、蔣堅忍、陳建中、曾. 30. 31. 32. 〈中國國民黨第七屆 351 次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會議記錄〉 ,1957 年 4 月 17 日,附件〈中 央宣傳工作指導委員會組織規程〉,黨史館藏,檔號 會 7.3/34。 〈本黨宣傳工作概述及檢討〉 ,頁 70,黨史館藏,《總裁批簽》。按 1952 年 11 月 11 日,立 法院通過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1954 年 1 月 1 日新聞局正式成立。參見李永熾監修,薛 化元主編,《臺灣歷史年表:終戰篇》(臺北:國家政策研究資料中心,1990)冊 1 的內相關 條目 綜合小組掌理宣傳方針之擬訂並解決有關各單位工作上之重大問題;業務小組掌理有關宣 傳業務之推動與協調事項;法制小組掌理有關宣傳工作之法律與制度問題研究事項。中國 國民黨第八屆 145 次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會議紀錄〉,1959 年 6 月 29 日,附件〈宣傳工 作指導委員會組織規程〉,黨史館藏,檔號 會 8.3/492。.
(14) .234..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32期. 虛白等七人。331960 年中,綜合小組成員再度調整,黃少谷轉任駐西班牙大 使,沈昌煥遞補;新增中央政策會主任委員谷鳳翔、內政部長連震東, 34成 為九人小組,主任委員陶希聖。至 1963 年 11 月 23 日,九屆一中全會修正 通過中央委員會組織條例,取消宣傳工作指導委員會。 1966 年 12 月舉行九屆四中全會,國民黨再度計畫調整中央組織。1967 年 1 月 25 日九屆 268 次中常會,蔣中正指示: 「針對共匪內部鬥爭之混亂局 面,黨對於宣傳心戰工作,應特予加強」 。國民黨中央即於 2 月 13 日組成中 央宣傳工作指導小組,約黨政軍各方有關情報、心戰、外交、新聞單位主管 逐日舉行會議,加強工作。九屆 275 次中常會依照九屆四中全會決議,通過 「改進本黨組織實施要點」及其施行辦法,設立四個機構,宣傳工作小組依 規定更名為中央宣傳工作指導委員會,「負責有關宣傳與情報工作之統一指 導事宜」,以強化黨政聯繫,設置召集人一人(谷鳳翔),副召集人(謝然之、陳建 中、陳裕清)若干。. 35. 至 11 月五中全會修正中央委員會組織條例時,正式確認. 設置該會。直到 1968 年 3 月間召開第十屆全代會,國民黨進行大幅度組織 重組,宣指會再遭撤銷。中四組亦於 1972 年 3 月 6 日召開第十屆三中全會 修正中央委員會組織條例時,更名為文化工作會。. 三、 宣指會與媒體的互動 學者研究已經注意到無論抗戰之前還是之中,國民黨派系透過資助統治 勢力不及之文化重心——平津學人辦理刊物,意圖抗衡左傾人士。但雙方在 動機與目標上之差距,使學人「拿人錢財」,卻甚少附和國民黨。復以掌握 33. 34 35. 〈唐縱呈〉 ,1959 年 6 月 9 日; 〈唐縱呈〉 ,1959 年 6 月 20 日,黨史館藏, 《總裁批簽》 。按 黃少谷已於 1958 年 7 月起改任外交部長。 〈陶希聖呈〉,1960 年 8 月 9 日,黨史館藏,《總裁批簽》。 相關經過,參見〈中央委員會組織大綱〉 ,1966 年 11 月 20 日九屆四中全會修正通過,林養 志編, 《中國國民黨第七至九屆歷次中全會重要決議案彙編》下,頁 219; 〈中國國民黨第九 屆中央委員會 340 次中央常務委員會議紀錄〉 ,1967 年 11 月 29 日,附件〈中央宣傳工作指 導委員會成立以來重要工作及檢討意見簡報〉,1967 年 10 月,頁 1。宣指會正副召集人名 單,見劉維開編, 《中國國民黨職名錄》,頁 323。.
(15) 任育德.中國國民黨宣傳決策核心與媒體的互動(1951-1961). .235.. 金脈的國民黨雖希望左右刊物方向,卻受限內部派系紛爭導致行動方針猶 疑,和學人之間便由矛盾到分道揚鑣。36復以在訓政體制下,國民黨出言「黨 國」,但黨國組織散漫,「重上層輕下層」,組織行動力已不若共產黨;三民 主義意識型態亦不足形成一套周密到和共產主義相抗衡的思想論述體系,降 低了思想吸引力。37這一困境亦交織於國民黨內部派系傾軋,使得國民黨宣 傳系統縱使挾政府之權勢及法規,卻難以說服及實行上有所成效。有學者研 究戰後至 1949 年間國民黨新聞宣傳,也發現如《中央日報》指標意義濃厚 的黨報,內部員工也不會全盤遵守黨的指示辦理,38顯示宣傳系統對黨內指 示的效力也有限制。 國民黨於 1950 年進行的改造,主要目的在清除黨內派系問題,但此舉 意在將黨內勢力徹底整合於領導人之下,並非使政黨走向民主化。在遭逢中 共威脅、中美聯盟關係有待確立,對內還得平息本地人的憤恨與不順從之 意,國民黨政權藉以限制公民諸自由權,包括對言論自由的鎮壓,記者們成 為第一線受害人,也時刻生活在恐懼之中。39但在嚴厲的鎮壓外,以柔性的 說服力相輔使用,使民眾馴服於國民黨的統治。也因此,國民黨一度援引自 由派人士,以圖改善外間印象。一旦國民黨政權在台基礎日趨穩固,外交上 藉由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台海危機,取得美國支持後,國民黨和自由派人士 的關係即逐步疏離。在這一大環境下觀察國民黨宣傳核心與新聞界的互動, 對宣傳核心的實際角色、作用,與國民黨的操作手法,將能獲得更進一步的 理解。. 36. 參見桑兵, 〈抗戰時期國民黨策劃的學人辦報〉 ,收入李金銓主編, 《文人論政:知識分子與 報刊》(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頁 210-230。 37 金觀濤、劉青峰, 《開放中的變遷》(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93),頁 320;王奇生, 〈「革命」與「反革命」 :1920 年代中國三大政黨的實際互動〉 , 《歷史研究》 ,2004 年第 5 期 (2004.10),頁 96。 38 高郁雅,《國民黨的新聞宣傳與戰後中國政局變動(1945-1949)》(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 委員會,2005)。 39 Chin-chuan Lee, “Sparking a Fire: The Press and The Ferment of Democratic Change in Taiwan,” Journalism Monographs, 138 (April 1993), 9..
(16) .236..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32期. 傳播學者李金銓表示,戒嚴時期的臺灣新聞政策是一種介於鎮壓與籠絡 之間的「收編政策」(incorporation),既鎮壓又籠絡,賞罰分明。這種收編包括 對報業經營者的鎮壓與拔擢。新聞界因此成為輔助政府和依賴政府的言論工 具,但非嚴格意義的喉舌。願意接受國家招安者固可名利雙收,違逆者得準 備受到無情鎮壓。40這一觀察雖未明確指陳政策何時出現,及可能的演變過 程,但精準描繪了權力者與媒體之間的鬥爭角力關係,在觀察宣傳決策核心 的操作手法,將可瞭解掌握機制者的深層態度。. (一) 1950年代前期:指導的限制 中華民國政府從 1951 年起宣布「報禁」,直到 1987 年將臺灣報紙數量 凍結在 31 家。31 家中,黨政軍透過國庫利益輸送,收購半數,只有少數得 以自給自足。挑戰者只能望執照興嘆。411960 年底,國民黨中央更以文化均 衡發展規定為由,限制每縣市已有一家報紙者均不得增加,增添民辦報業困 難。42因此,臺灣的新聞媒體經營,實難像民國時期同業利用政治權力空隙, 產生民營業者擷抗黨政軍勢力。不過,在此大環境下,檔案仍顯示,宣傳業 務小組成立初期,新聞界對黨宣傳仍未言聽計從,所謂「指導」仍有限制。 個案一即為 1951 年《軍民導報》43停刊事件。 當中央改造委員會決定接辦《軍民導報》時,該報已由國防部總政治部 議定於該年 12 月 1 日停刊,一個月召開一次的宣傳業務小組,無法開會處 理該案。中四組函請該部主任蔣經國暨《新生報》社長謝然之,代將報紙維 持出版至 12 月底,遭到婉拒。總政治部的決定顯然不容變更。《軍民導報》. 40. Chin-chuan Lee, “Sparking a Fire: The Press and The Ferment of Democratic Change in Taiwan,” 3. Chin-chuan Lee, “Sparking a Fire: The Press and The Ferment of Democratic Change in Taiwan,” 5. 42 夏曉華口述,《種樹的人》(臺北:自印,2004),頁 95。 43 1950 年 6 月 1 日起發行的《軍民導報》 ,由國防部政治部發行,以日文出刊兩面小篇幅,以 《臺灣新生報》的夾報方式免費發送,向不諳國語的原住民進行政令宣導。初為 2 日刊,自 8 月 21 日的第 42 號起才成為日刊。12 月 1 日之後,從《臺灣新生報》獨立發行,直至 1951 年 7 月為止。 41.
(17) 任育德.中國國民黨宣傳決策核心與媒體的互動(1951-1961). .237.. 主委胡一貫亦於 12 月 8 日將報紙停刊日期電達宣傳業務小組。宣傳業務小 組第 10 次會議決議准照總政治部決定,報中常會備案,後者「准予備案」 。44 上述顯示,中改會原議與總政治部意向顯然有異,尤其是總政治部主管 亦參與宣傳業務小組,尤其令人不解。該小組以開會時間無法及時處理案件 為由退讓,未召集臨時會予以補救,事實上已經違背中央決議。至於中四組 向公營省屬《新生報》交涉,又遭到拒絕,顯非尋常。業務小組不得不以追 認了事,以促請總政治部發行其他刊物作為下台階。此事顯示,彼時宣傳業 務小組及中四組處理案件,一旦遭逢軍方系統,公/黨營報紙亦未言聽計從。 個案二是民營報業對中四組(及其背後宣傳業務小組)公然表達不滿。李玉階 (《自立晚報》社長)兩度發表長文抨擊宣傳官員。45李玉階以「慘淡經營,負債. 累累」的當事人立場46,其立論、立場及言論均不容忽視。若由檔案觀察, 則另有不同面貌。 事情之源由,為《自立晚報》1952 年 10 月 14 日頭版誤刊孔祥熙回國消 息,次日更正。唐賢龍的《新聞觀察》亦刊載類似消息。國民黨電令臺灣省 保安司令部、臺灣省新聞處澈查議處。兩單位以消息雖然失實,但「依照出 版法及臺灣省戒嚴時期新聞雜誌圖書管理辦法,均不足構成違法條件,依法 不能予以處理」。唯在彼時政治環境下,不違法與政治責任是兩回事。李玉 階於 10 月 17 日向中四組自請處分,後者建議「嚴重警告」。中四組調查後 以書面、當面予李、唐「嚴重警告」,報中央委員會第 9 次工作會議備案。 蔣中正批示中四組「應勒令停刊再議處分」 。47蔣嚴予要求處以超越法令的「勒 令停刊」,與事發時值國民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前夕,蔣不欲孔氏新 44. 45. 46 47. 〈中國國民黨第 260 次中央改造委員會會議紀錄〉,1951 年 12 月 17 日,黨史館藏,檔號 6.4-2/314。 〈本社奉令停刊三個月啟事〉 , 《自立晚報》 ,1953 年 10 月 18 日,1 版;涵靜(李玉階), 〈民 營報業不容歧視〉,《自立晚報》,1954 年 5 月 22 日,1 版;〈控訴謝然之〉,《自立晚報》, 1954 年 6 月 1 日,4 版;〈讀了謝然之的「我們怎樣辦報」以後〉,《自立晚報》,1954 年 6 月 7-10 日,4 版;〈送往迎來〉,《自立晚報》,1954 年 9 月 8-10 日,4 版。 〈李玉階啟事〉,《自立晚報》 ,1953 年 10 月 18 日,1 版。 〈張其昀、沈昌煥呈〉 ,1953 年 1 月 8 日,黨史館藏,《總裁批簽》。.
(18) .238..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32期. 聞引發政治效應。48報刊主持人「受黨之恩」竟然違反領袖意向,刺激到蔣, 使他不顧法令,將中四組簽呈駁回。 但是,為一件錯誤且已更正的新聞,也未逾越法令的報紙,就要由主管 機關下令停刊,業已侵犯新聞自由。唯中四組等主管機關接獲當局指令,也 不敢不從,故約集臺灣省新聞處、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及國民黨中委會紀律委 員會等主管機構研議處分,決定「應令停刊,並澈底改組」人事,由「中委 會函知省主席吳國楨執行」。換言之,是由黨下令省主席吳國楨執行停刊七 天處分。李玉階即向黨中高層自請免除社長一職。中委會及中四組在李玉階 表態後,即建議蔣中正「同意李玉階之請」 , 「并予以自新之機會,俾觀後效」 。 蔣氏批「可」。49《自立晚報》稍後於 1953 年 4 月起停刊七天。 上述顯示,沈昌煥(時任中四組主任)原本無意停刊,唯因蔣中正餘怒猶存, 堅主懲處,使中四組必須出面,但要停刊多久仍屬可長可短。李玉階並不諱 言,《自立晚報》1951 年 9 月復刊時能夠擔任發行人兼社長,實因陶希聖、 蕭自誠支持,及張道藩、馬星野使宣傳業務小組通過有關。這四位黨宣傳要 角既然同意支持李辦報,也就是由國民黨政權給予李之地位,在統治者眼中 予以懲處,是情理中事。因此,李玉階只得主動表示悔過、願意辭職,並透 過省方吳國楨等人從中斡旋,使黨方有台階可下,使李保有經營權。此時, 中四組及宣傳業務小組與省方的內部協商,成為關鍵,唯協商檔案至今付之 闕如。若說沈昌煥獨任其事,或非公允。 李玉階在事後撰文表彰馬星野、貶抑沈昌煥,在個人恩怨之外,骨子裡 實為堅持新聞自由立場,不滿宣傳業務小組及中四組挾行政權威制約報紙言 論;並認為民營報紙,未如公營報紙享受黨政機構平等待遇有關。因此,個 案二顯示媒體與黨之間,並非如黨預料的「唇齒一體」,黨方也不能全盤操 控民辦媒體的言論方針。而在當時吳國楨等自由派人士仍在職時,黨政力量 48. 49. 參見 1952 年 9 月 29 日、10 月 9 日、10 月 13 日、10 月 18 日、10 月 19 日、10 月 31 日等 記述,秦孝儀總編纂, 《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臺北:中正文教基金會,2004)卷 11,頁 246、253、255、259-260、268-269。 〈張其昀、沈昌煥呈〉 ,1953 年 3 月 11 日,黨史館藏,《總裁批簽》。.
(19) 任育德.中國國民黨宣傳決策核心與媒體的互動(1951-1961). .239.. 遭逢個案問題立場自有差異,黨在選擇壓制手段時,似有節制。 個案三為 1951 年《自由中國》〈政府不可誘民入罪〉事件。50此事在黨 政之外,更涉及軍情單位。按雷震在 1940 至 1950 年代前期擔任黨政職務, 為蔣中正扈從,以從政之身辦雜誌,維持刊物運作,鼓吹支持「擁蔣反共」 路線。《自由中國》創辦之初確曾獲得統治者的許可與支持,獲得官方訂閱 及補助,成為當局聯繫港台反共的自由派人士的管道之一。外間認為是「有 背景」。51也因此,社論引爆的言論風波,不啻「是與保安司令部開火」,該 部也決定「對抗」 ,由該部執行跟監、威脅捕人等侵害人權舉措可見一斑。52 情治單位之所以敢如此做,亦與黨政當局顯然將刊物視為是「黨的媒體」心 態有關,53才要凌駕法律自行處置。這種心理也同樣出現在個案二。黨機構 也為情治機構幫腔,由中四組發函雷震表示,該文觸怒保安司令部,「事態 嚴重」,54顯然來自保安司令部的壓力,才是中四組必須配合行動的關鍵。 在風波期間,雷震與宣傳業務小組成員王世杰、黃少谷、陶希聖保持聯 繫,也和社內同仁商談如何「以息事寧人宗旨」撰寫社論,另由社內全體編 輯委員聯名致函三人表示意見。陶希聖堅持刪改〈再論經濟管制的措施〉社 論,並由陶希聖操刀,並向雷表示事情若不能了,責任將落於王世杰身上, 以雷、王二人多年交情,「不應使其為難」。雷震被迫同意。55該文為新聞史 學者視為「標誌新聞自由遭到十足踐踏的可恥紀錄」,反映刊物向當權者低 50. 《自由中國》於 1951 年 6 月 1 日發表〈政府不可誘民入罪〉。該社論揭發情治單位「有計 畫而大規模誘人入罪的金融案」 ,因而引發風波。該文曾被胡適稱譽為《自由中國》創刊以 來「數一數二的好文字」。 51 即便《自由中國》放棄擁蔣反共路線,批評時政,在一些知識分子眼裡,仍認為它是「有 政治背景才可以這麼寫」 ,故規勸學生切勿仿效作文。張炎憲、陳美蓉、尤美琪訪問紀錄, 《臺灣自救宣言:謝聰敏先生訪談錄》(臺北:國史館,2008),頁 37。 52 王世杰和雷震談話時口出此語。彭孟緝也致電雷宅,表示「絕不放鬆」。傅正主編,《雷震 全集》(臺北: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89-1991)冊 33,頁 108、110。 53 一封國民黨函如是說: 「……事先既未報告本組,亦未與原案調解人黃少谷、陶希聖同志等 商酌,今貿然予以發表,……在國際上宣傳之影響殊巨。」傅正主編, 《雷震全集》冊 30, 頁 165-166。黃、陶均為宣傳業務小組成員 54 傅正主編,《雷震全集》冊 33,頁 110。 55 傅正主編,《雷震全集》冊 33,頁 113。.
(20) .240..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32期. 頭之屈辱。56由毛子水知道要寫〈管制措施〉一文,「晚間睡不著覺」,即反 映自尊心受傷之深。宣傳業務小組親自處理本案,實與保安司令部施壓有 關,即便有人同意雷震所言,也不同意保安司令部的處事風格,卻也表示為 了反攻所需,「必須遷就」。57或許也是當黨宣傳系統碰到情治與軍方系統施 壓,必須配合之下的無奈。 當胡適讀到《自由中國》修改社論,立即致函雷震聲明辭去發行人一職 以示抗議,胡函刊登隨即讓中四組、羅家倫致電表達不快。雷震事先未通知 宣傳業務小組將刊登胡函,加以胡函可能引發政治效應(與政府對立),是小組 成員不滿關鍵。中四組與保安司令部立即以收購市面刊物、停止海外代銷因 應。1951 年 9 月 4 日,雷震獲通知出席中四組舉辦座談會,出席者含括黨政 主管宣傳事務官:蕭自誠(主持人),宣傳業務小組委員沈昌煥、陶希聖、代表 保安司令部的彭孟緝、省警務處陳仙洲、蔣中正秘書周宏濤等總共 12 人, 會中指責雷震聲不斷。次日,雷接到保安司令部傳票一張,中改會秘書長張 其昀來訪知悉,查詢彭氏後收走傳票。9 月 6 日,蔣中正大為震怒,聲明要 處分雷震,甚且要開除黨籍,只因行政院長陳誠等改造委員反對,始交紀律 委員會議處。7 日,省主席吳國楨出面緩頰,希望雷震向黨方提出答辯,雷 表同意。陳誠雖不贊成開除雷黨籍,卻也認為「雷震亂來」,後經過陳雪屏 等人規勸之下,始於 9 月中覆函胡適表態,風波終告結束。黨方則予雷震「嚴 重警告」。58事情告一段落。 本個案顯示,一旦政治權力與媒體之間發生衝突,顯然政治權力內部意 見不一,加以雷震多年形成的黨政人脈,於雙方協商中起一定的正面及緩衝 作用。但是,由黨政人脈所衍生的「人情」,既可有助協商、收編,也可以 56. 57 58. 林淇瀁,〈從「侍從」在側到「異議」於外:試論《自由中國》與國民黨機器的合與分〉, 李金銓編,《文人論政:知識分子與報刊》,頁 326。 傅正主編,《雷震全集》冊 33,頁 110-112。 1951 年 9 月 6 日,秦孝儀總編纂, 《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臺北:中正文教基金會,2003) 卷 10,頁 262。雷震記述會議過程及後續發展,參見 1951 年 9 月 1 日至 15 日之間雷震日 記,傅正主編,《雷震全集》冊 33,頁 151-161。陳誠顯然是聽信彭孟緝的說法,向程滄波 否認派特務監視雷震一事,「信口胡說」,令雷吃不下午飯。.
(21) 任育德.中國國民黨宣傳決策核心與媒體的互動(1951-1961). .241.. 對雷震造成壓力,使其自我約束。從事情處理流程言,中四組主任仍是秉承 蔣中正之意行事,但想透過「鎮壓」以行「指導」之實,對雷震和其他自由 派人士來說,未必符合自由意志,波折自是而生。雷震和統治當局日後關係 逐漸疏離,此事亦有一定關係。59保安司令部為當事者,強勢行動的態度甚 且超過黨方,對外散播訊息指責雷震「挾怨報復」,意欲將言論風波導向私 人恩怨,確實在政界人士中間產生作用,60造成社方壓力。儘管事件最後經 過調解落幕,以及胡適出面造成的「保護傘」作用,但雷震和《自由中國》 因為言論從此與保安司令部結怨,已屬事實。 中四組主任身為專技人士,並非不知言論及新聞自由者,但其任務乃秉 承統治者意向,一旦遭逢軍政單位的強勢行動,也只得繼續服從統治者意 向,但心中不免矛盾。馬星野自承,在四組作主任五年期間「最為艱苦」, 每年高血壓發作兩次,辛苦之餘還遭保守派批評為注意力不夠,黨性不夠 強,是自由派人士。61中四組人員曾抱怨,新聞界黨員「對於新聞自由觀念 堅持過甚,有時未免逸出國家利益之上」。62這顯示中四組即便依靠「大老」 向堅持新聞自由的新聞界人士說項,後者未必買帳, 「指導」之成效可想而知。. (二) 1950年代後期:收編的操作案例 1950 年代後期,宣傳指導小組及委員會的主要負責人為黃少谷、陶希 聖。二人行事風格的差異,和政治環境的改變彼此交織,對新聞媒體行宣傳. 59. 60. 61. 62. 雷震與統治當局之間的疏離,是逐漸累積的過程。相關事件包括轉達香港第三方面人士廢 除軍中黨部,引發蔣氏父子不滿。雷震撰文主張言論自由,討論監察院職權,亦加深雙方 心結。雷震便逐漸喪失黨政職務,1954 年底遭「註銷」黨籍。任育德, 《雷震與臺灣民主憲 政的發展》(臺北: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系,1999)。 羅家倫曾致函胡適,對雷交際及為人入境作保不以為然。即可在陳誠之外添一例證。陳儀 深, 〈一九五0年代的胡適與蔣中正〉 , 《思與言》 ,第 47 卷第 2 期(臺北,2009.06),頁 215-216。 馬之驌, 《新聞界三老兵》 ,頁 379。此事或可追溯到馬星野在台掌理《中央日報》時,即因 評論報導過於突出,即受政壇「傳統勢力」之圍剿,見龔選舞,《龔選舞回憶》(臺北:時 報文化出版企業有限公司,1993),頁 283。 中央委員會秘書處編印, 《中央委員會四十三年年終工作檢討報告》,頁 4-33、34。.
(22) .242..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32期. 「指導」的態勢即不同於前。他們處理《自由人》及《自由中國》之態度, 即可做個案考察。基本上,他們承擔了決策、諮商作用,於相關處理方式做 出決定,再交相關人士出面處理。此外,軍情單位扮演的角色,也成為宣傳 機構執行收編與壓制政策的助力。 據馬星野回憶,黃少谷思維周密,以「慎思、明辨、篤行」著稱,承擔 宣傳政策責任,使主管感覺較好辦事。63若觀察會議記錄,黃氏主持會議確 實讓與會者討論,再決定處理方式交中四組執行。黃少谷曾在內部會議針對 《自由中國》讀者投書〈搶救教育危機〉,表示「我們不要枝節的去應付,要 積極的去做,以堅強的威力,壓倒這種企圖毀滅黨和打擊總統威望的謬論」。 眾議由陶希聖、張其昀、羅家倫、崔書琴在《中國一週》為文申明國民黨主 張,駁斥《自由中國》。此外,動用私人關係查詢刊物黨籍編委,是否負起 共同責任,64也列入決議。這可說是從言論及人事兩方面下手的代表性手法。 1955 年 3 月間,因為大陳撤守、成舍我在立院質詢龔德柏、馬乘風案涉及人 權保障和言論自由問題,揚子公司案引發政商議論,引發外界批評政府。小 組負責人黃少谷感到責任重大,又憂心時局發展,發言時一度哽咽。65黃氏 對於中央已訂決策,並無抵觸或變更之意,只求在執行手法上的完善,與動 用人際關係進行幕後施壓。換言之,是以軟性方式為主,但不排除錢與權的 同時運用。這在個案四《自由人》的處理案最為清楚。 《自由人》並非國民黨人自辦「統戰」刊物,為 1950 年代港台反共人 士的結合。66創辦後以維持經費無著,不得不放棄創刊時經費獨立之約,仰 賴臺灣官方金錢資助,形同為國民黨收編。創辦初期,雷震即協助催稿催款, 國民黨經營的《香港時報》亦由許孝炎出面投資港幣 2,000 元,許隨後並建 63 64 65 66. 馬之驌,《新聞界三老兵》 ,頁 380。 〈中央宣傳指導小組 9 次會議記錄〉,1955 年 1 月 4 日,黨史館藏,檔號 會 7.3/17。 〈中央宣傳指導小組 15 次會議記錄〉,1955 年 3 月 16 日,黨史館藏,檔號 會 7.3/17。 〈張厲生呈〉,1957 年 1 月 7 日,附件〈許孝炎致張厲生函〉,黨史館藏,《總裁批簽》,毛 筆原件。由許對《自由人》之定性,顯示《自由人》並非國民黨人自辦的「統戰」刊物, 參照司馬璐之回憶當屬確實。司馬璐,《中共歷史的見證——司馬璐回憶錄》(香港:明鏡 出版社,2004),頁 185-186。.
(23) 任育德.中國國民黨宣傳決策核心與媒體的互動(1951-1961). .243.. 請國民黨中央定期補助,以使「反共的聯合陣線」不至「完全操縱在黨外人 士手中,對本黨發生不良影響」。但是,「無如香港環境複雜,空氣與臺灣 完全不同,而自由人士之意見,見仁見智,又無法使之納入一定的模型,毫 不走樣」,67發出異聲即無可避免。保安司令部及總政治部亦曾不滿其言論。 如 1952 年中,《自由人》刊登左舜生〈政黨論〉,引發主管政工的蔣經國 不滿,在機場即遭保安司令部下令扣留。在雷震聯繫包括王世杰在內的宣傳 業務小組成員後,刊物始獲通關。雷震另獲悉,政治部通知下屬單位「不准 訂閱」。68此事顯示,軍情政工機構遇有不滿言論,可能先行動作,再通知 黨部宣傳單位,黨部宣傳單位與軍情政工機構在執行尺度上意見不一,故仍 准刊物進口,但警告意味濃厚。 1955 年 3 月,《自由人》評論揚子公司案引發國民黨不滿,張厲生(時 任國民黨秘書長)強勢宣達黨中央禁止《自由人》進口、斷絕經費補助策略。 黃少谷隨即於指導小組會議研議討論刊物言論尺度問題。阮毅成(《自由人》參 與者之一)出面為之緩頰,提出由王雲五出面協調刊物內容及人員調整事宜。. 黃做出決議七點: 一、約集內政部、司法行政部、省保安司令部主管同志就《自由人》 半週刊今年 2、3 月份出版各期雜誌加以審查,對其言論或記載之 與現行法令有牴觸者,逐項列出作成研究報告,送請主管機關對 該刊依法予以處分。 二、請阮毅成商請王雲五先生速即促成《自由人》半週刊徹底改組。 三、本黨對《自由人》半週刊之津貼即行取消,並通知行政院與省政 府對該刊停止補助。 四、港方入台行銷報紙中之黨報由中四組加強審查指導,其他報紙由 省新聞處 Chin-chuan 加強審查,香港以外之僑報由僑委會審查。 五、臺灣出版各報中之黨報由中四組加強審查指導,其他各報由省新 67 68. 《自由人》經費來源,參傅正主編,《雷震全集》冊 33,頁 100-101。 左文犯政治部忌者,當因主張民主國家政黨不談主義,不必有固定領袖,無須鐵的紀律。 傅正主編,《雷震全集》冊 34,頁 80。.
(24) .244..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32期. 聞處負責審查。 六、請行政院新聞局通知各單位,凡報刊對政府機關有不實之記載, 應即依法去函更正,必要時依法提出訴訟,以維政府之威信,而 免報刊之肆意攻擊。 七、嗣後本黨同志如有不顧事實真相或居心為惡意之指摘在報刊發表 對政府不利之誹謗文字者,應在查明後予以黨紀處分。69 該決議意謂黨、政、軍情單位聯合針對政論刊物作事後審查,列舉刊物 「不當」言論,交政府主管單位「依法處分」。至於負責政府發言工作的行政 院新聞局,凡逢報刊刊載有關政府機構之不實記載,應「依法」去函更正、 「依法」提出訴訟。換言之,政府與媒體之間將可能為言論興訟。執政黨的 黨員若發表公開言論涉及「詆毀政府」,將黨紀處分。值得注意的是,該類 處理方式隨即援用於《自由中國》 。因此, 《自由人》案可說是官方處理類似 狀況之初步演練:對媒體主持人予以財務壓力,對文字作者予以黨紀壓力。 宣指小組亦在決議中明示言論審查分工原則,國內外黨報交中四組,國內報 紙則交省新聞處。 《自由人》苦於財務窘迫,此事影響深重,陷入停刊危機。因此,1955 年 3 月 30 日,王雲五約集《自由人》在台者會商,表示願意退出,希望在 港者要謹慎發言。此舉除為迫使不願鬧分裂的港方人士退讓妥協;也希望刊 物繼續在台銷售。4 月 7 日,王雲五致函總統府秘書長張群,建議改組《自 由人》 ,由政府指定接辦人選。70該函軟硬兼施,希望政府在珍視言論自由與 外間觀感的狀況下,不採激烈手段之餘,亦釋出調整人事之可能。由於政府 未表態,成舍我等人決議停刊,由王雲五徵求在港人士意見。稍後,眾人在 成舍我宅聚會,重申在台人士退出,經費無著,只能停刊意見。71港方由陳 克文致函王雲五、阮毅成,表示將徵求港方人士意見。4 月 29 日,左舜生致. 69 70 71. 〈中央宣傳指導小組 16 次會議記錄〉,1955 年 3 月 26 日,黨史館藏,檔號 會 7.3/17。 王壽南編,《王雲五先生年譜初稿》(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7)冊 2,頁 849。 王壽南編,《王雲五先生年譜初稿》冊 2,頁 850。.
(25) 任育德.中國國民黨宣傳決策核心與媒體的互動(1951-1961). .245.. 函王雲五,反對停刊,表示港方決定暫時維持之意。72換言之,港方願為維 持刊物退讓,約束言論。所以,國民黨要脅停止補助,確實迫使刊物言論自 我審查。 此事確實造成港方《自由人》作者意興闌珊,從許孝炎在事後陳述相關 人士反應可知一二:「自去年上季因(雷)嘯岑兄短文不慎,引起誤會之後,一 切經濟協助斷絕,甚至連自由人俱樂部的房租亦無著落,《自由人》三日刊 之經濟固受嚴重打擊,隨時有停刊之可能,而其中熱心人士如左舜生、陳克 文、丁文淵、馬義、王厚生等之情緒,亦不免受影響,牢騷自所難免……。」 對此,1956 年 6 月起,國民黨透過自由人座談會為中心,成立香港文化界座 談會,每月舉行一次座談會,協助港方人士瞭解臺灣最新發展。73國民黨顯 然意在向港方人士宣達臺灣意見及表態。國民黨已經掐住《自由人》命脈, 刊物停刊與否,即與政治因素密切相關。在國民黨政治「聯合作戰」大原則 底下,刊物言論路線在只要政治上不逾越底線,尚可存活;一旦刊物逾越底 線,再掀風波即在所難免。對處在異地的政論媒體來說,只要有臺灣市場, 即難脫離政府收編與鎮壓手段。 1956 年底《自由中國》響應蔣中正七十壽辰求言聲明,刊印祝壽專號, 造成轟動,政工單位隨即主導抨擊《自由中國》行動。《自由人》言論受到 激盪,言論尺度也再趨大膽。國民黨宣傳核心未予輕忽,動用鎮壓手段,除 中常會隨即決議糾正言論,亦由張厲生致函許孝炎,責成由其「勸導」刊物 收斂言論,並以《香港時報》停止印刷、代為發行相脅。《自由人》為免喪 失印刷、發行,即由陳克文出面解釋,表示不再刊登逾越尺度之言論。許回 函表示,自由人座談會既是國民黨爭取知識分子同情之很好工具,也可以說 是在香港地區的惟一工具,故「欲維持自由人座談會,則《自由人》三日刊 72. 王壽南編,《王雲五先生年譜初稿》冊 2,頁 851-852。按陳正茂文(〈動盪時代的印記—— 「自由人」三日刊始末〉 , 《傳記文學》 ,第 87 卷第 4 期(臺北,2005.10),頁 18-35)受限於閱 讀資料,僅論及於此,事後發展未曾提及。 73 〈張厲生呈〉,1957 年 1 月 7 日,附件〈許孝炎致張厲生函〉,黨史館藏,《總裁批簽》,毛 筆原件。.
(26) .246..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32期. 勢須維持,否則此刊一停,則座談會亦星散矣」。許孝炎便建議國民黨恢復 補助,同時由高層人士出面致函左舜生表達台方立場,使其「知所收斂」。 許孝炎代表國民黨在香港與社方人士居間聯繫。 74換言之,國民黨動用鎮壓 手段時,亦考量有必要拉攏香港自由派人士,以軟硬兼施方式,向刊物負責 人施壓。 陳克文隨即提出三項原則作為保證。1957 年 1 月底,國民黨中央宣傳指 導小組 44 次會議討論,由馬星野、秦孝儀、張炎元、沈錡、吳錫澤、陳建 中等人事前研究,決議:1、陳克文所提三原則,由張厲生答覆許孝炎。2、 由許孝炎聯繫該刊編輯, 「以期該刊之言論與報導逐漸改善,趨於正軌」 。3、 如該刊有誠意遵守自訂編輯方針及應注意之三條目,宜由中央恢復補助。4、 若該刊刊載有關出版法令所定禁止或限制登載之文字,「其情節重大者,應 由主管機關依有關法令規定予以扣押或禁止其進口,並由香港時報管理委員 會主任轉知許同志停止由香港時報承印該刊,並追還欠款」。75 上述結論有二處值得注意:一、國民黨明言有條件的補助,以及指派特 定人士負責。若刊物違背條件,國民黨可以停止代印,與追繳欠款。因此, 國民黨實已干涉刊物人事與編輯方針。二、針對個案明文規定,行政機關執 行扣押或禁止進口等行政處分,不必再報請黨方同意。換言之,黨宣傳決策 已認可並授權行政機關動用行政處分,禁止香港政論刊物銷台。既然在 1957 年初,國民黨已以內部決議設下《自由人》的停刊標準。1958 年出版法修正 通過後,由於正式授權行政官署可「禁止出售散布進口或扣押沒入」違反出 74. 75. 〈張厲生呈〉 ,1957 年 1 月 7 日,黨史館藏, 《總裁批簽》 ,毛筆原件。按許信所言,張厲生 曾在 1956 年 9 月間指示三點言論原則劃下底線:「一、反共立場要堅定;二、總統的尊嚴 不能損傷;三、對政府的人與事俱可批評,但必須根據可靠的事實,而且是善意的,和建 設性的,希望避免謾罵和諷刺」。但是,這條底線如何解釋,存乎於國民黨一心,對經費 受制的《自由人》一方來說,已屬緊身索。 〈中央宣傳指導小組 44 次會議記錄〉 ,1957 年 1 月 23 日,中國國民黨第七屆 337 次中央委 員會常務委員會議記錄附件,檔號 會 7.3/31。按可查扣或禁止出版品散佈之單位,一為出 版品發行所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一為保安司令部、警備總部依照臺灣省戒嚴期間新 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進行扣押。非正規的查扣單位,包括學校內部的圖書審查委員會、 安全室、特種黨部政工單位、民眾服務站均在內。.
(27) 任育德.中國國民黨宣傳決策核心與媒體的互動(1951-1961). .247.. 版法規定之出版品,內政部也可撤銷登記證。76對黨宣傳核心而言,終於增 加有力武器,得以對付不服從者。《自由人》的處境更為艱難。 國民黨宣傳決策核心透過控制行政權,針對應和《自由中國》的香港銷 台刊物,與台籍在野人士主辦政論刊物(如《民主周刊》),分別動用進口檢查, 利用核發或撤銷內銷登記限制散播,或由中四組「透過從政主管同志」以行 政命令方式予以不定期停刊處分,77處理方式無所顧忌。1959 年,《自由人》 再度遭到行政機關扣留,香港出版的《祖國》亦連續檢扣十數期,遭到撤銷 內銷登記。這顯示國民黨政權已動用新修法規的行政授權進行鎮壓,實已侵 害憲法明訂之言論自由與財產權。政治權力既然設定最具殺傷力的處置方 式,78一旦宣指會同意「不補助,亦不必談判」,79即為《自由人》9 月 13 日 正式停刊敲下關門釘。事後王雲五、成舍我希望在台復刊,經宣指會內部審 議,得出正反兩派結論,送蔣中正核奪,蔣批示「應再研究」,80實即反對,. 76. 77. 78. 79. 80. 這兩條規定為先前出版法所無。依照 1958 年 6 月 28 日總統令修正公布之出版法 41 條規定, 撤銷登記證之條件為:一、 「出版品有記載處反或煽動他人觸犯內亂罪、外患罪情節重大, 經依法判決確定者」 。「二、出版品之記載以觸犯或煽動他人觸犯妨害風化罪為主要內容, 經予以三次定期停止發行處分,而繼續違反者」 。批評者指出,此一原則賦予行政官署決定 報紙或其他出版品存亡之權,漠視人民財產權益,有違憲法精神。 〈我們沈痛抗議 論出版 法修正草案之不當〉 ,《聯合報》,1958 年 4 月 13 日,1 版。 另有《民主畫刊》 、 《救國畫刊》 、 《中國書畫》 、 《臺灣青年文藝》 、 《自治研究》等刊物。 〈張 厲生呈〉 ,1959 年 2 月 24 日,附件中國國民黨第四組編印, 《中華民國 47 年 1 至 12 月本黨 宣傳工作概述及檢討——附本黨宣傳政策與分工》 ,頁 18、81,黨史館藏, 《總裁批簽》 ,鉛 印件。警總檢討文化檢肅成果,亦稱「逐一查禁與自治研究會相關分歧宣傳刊物,尚未遭 致公開不良反映」。1958 年 11 月 2 日,收入陳世宏等編輯,《黃杰警總日記選輯》(臺北: 國史館,2003),頁 3。 有論者分析《自由人》停刊原因,一因經濟不濟。甚且成舍我發現行政院長陳誠在決算項 目內反共宣傳費項下列補助費資助該刊,違反「絕不接受任何津貼」的創刊原則,經查證 社內帳簿未曾記載,卻已使王雲五不能諒解,也有影響。二因內部政治矛盾,勢單力孤。 三因港台意見難以協調。參見馬之驌, 《新聞界三老兵》 ,頁 280-282。筆者同意上述原因均 有作用,唯論及根本,國民黨掐住刊物經濟命脈,掌握政府進口檢扣及執照登記發放等權, 應是最關鍵因素。 〈中國國民黨第八屆 156 次中央委員會中央常務委員會議紀錄〉 ,附件〈宣傳工作指導委員 會綜合小組第 2 次會議紀錄〉,1959 年 8 月 1 日,黨史館藏,原件,檔號 會 8.3/492。 〈陶希聖呈〉,1959 年 11 月 14 日,黨史館藏,《總裁批簽》,毛筆原件。.
(28) .248..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32期. 《自由人》復刊夢終告破滅。國民黨宣指會及中四組挾經費及官方檢扣、登 記證之權限向刊物施壓,可獲相當效果,作風也已明顯不同。 個案五為 1955 年後至 1960 年 9 月停刊的《自由中國》 。 《自由中國》在 1951 年〈政府不可誘民入罪〉言論風波後,官方(含省府)補助及軍方固定訂 閱陸續遭到撤銷,文字也受到國民黨文宣機構注意。不過,喪失官方補助的 《自由中國》與《自由人》命運之不同,與獲得美國亞洲協會(Asia Foundation) 簽訂長期合約(至 1960 年中始未續約),得以財務自立,甚至取得美國的「保護傘」 有關。81這使得刊物主持人雷震在與層峰互動從親近到疏離的過程,國民黨 對刊物的籠絡收編政策未能生效。 《自由中國》逐漸成為臺灣言論自由指標, 更使得國民黨必須謹慎將事。因此,國民黨針對籠絡不成的《自由中國》, 勢必得在處理《自由人》經驗之外,發展其他操作手法,以資補救。 經費補助之途既已不通,印刷及廣告成為國民黨著力方向。 《自由中國》 既已不受政治權力籠絡收編,遭受鎮壓即不可避免,來自黨及政工單位文宣 機構運作痕跡,更清晰可見。當蔣中正再度為《自由中國》抨擊救國團震怒, 中央宣傳指導小組即在 1955 年 1 月 4 日決議以文章駁斥〈搶救教育危機〉、 〈國民黨立委齊世英被開除了黨籍嗎〉二文,註銷雷震的國民黨籍。82此舉顯 示黨國明確與雷震劃清界線。對雷震而言,黨籍之註銷既是情感的切割,更 象徵言論位置轉變成「異議的議政者」。蔣經國主持政工、救國團,大力執 行「革命政黨」 「領袖崇拜」工作,均和雷震主張不合,雙方衝突點陸續增加。 1956 年底《自由中國》祝壽專號再度引發言論風波,中等學校隨即不許 學生閱讀。中四組於 12 月底研議,黨報不接受《自由中國》 、 《民主潮》 、 《祖 國》等刊物廣告,並令黨報社長對送登廣告「如有污蔑領袖誹謗本黨之文字. 81. 82. 彼時的亞洲協會表面為民間團體,實具官方色彩。據沈錡指出,蔣對亞洲協會「資助反政 府刊物」印象不佳,曾批示拒見亞洲協會會長勃朗博士。沈錡,《我的一生:沈錡回憶錄》 (臺北:聯經發行,2000)冊 2,頁 82。 蔣中正、陳誠之態度,分見雷震日記,1954 年 12 月 29 日,收入傅正主編, 《雷集》冊 35, 頁 384-385;1955 年 1 月 3 日、4、12 日,收入傅正主編, 《雷集》冊 38,頁 4-6、12-13; 〈中 央宣傳指導小組第 9 次會議記錄〉,黨史館藏,油印件,檔號 會 7.3/233。.
(29) 任育德.中國國民黨宣傳決策核心與媒體的互動(1951-1961). .249.. 或標題,應設法拒絕刊出」,經中央工作會議予以備案。蔣中正在 12 月 26 日第 43 次反共抗俄總動員會議亦指示: 「邇來海內外報刊對本黨與政府頗多 批評,各單位主管均應指定同志隨時蒐集研究,如屬正確的批評,應即採納 改進,如係共匪份子故意誣蔑,亦應根據事實,加以辨明,以正視聽」。此 語重點實而在後面的「辨正誣衊」。831957 年 1 月 5 日中央宣傳指導小組第 43 次會議,即針對《自由中國》及《民主潮》言論決議:「今後對於黨外各 報刊,應由中四組、國防部總政治部及新聞局與省新聞處分別負責審閱,如 發現有批評本黨或政府之文字,其涉及黨務者,由中四組分送黨內各有關單 位;其涉及政府機關者,由新聞局及省新聞處分送政府各有關機關;其涉及 軍事者,由總政治部分送各有關軍事機關,同時相互以副本通知,並分送本 小組召集人。三、本黨各單位及政府各軍政單位,對報刊之不實批評或記載, 其有涉及本單位者,應就下列三項擇一處理:(一)依出版法 15 條規定去函更 正;(二)運用其他報刊間接辯明;(三)敘明事實不符之點,檢同有關資料送請 主管宣傳之單位處理。惟不論採用何種方式處理,均應注意時效,力求迅速, 並應注意內容,以免貽批評者之口實。(四)以上各項,由中四組分別函請黨 內各單位及政府各機關從政主管同志辦理」。84 上述措施顯示,針對非國民黨人主辦及控制的政論刊物,其言論已由黨 政軍政工機構專責進行審查,採行積極的言論攻勢。類似結論亦出現於第 44 次反共抗俄總動員會議(1957 年 1 月 20 日)總裁指示遵辦情形。這在時間點上, 自與《自由中國》祝壽專號引發議論有關。領袖既然說「辯正」,政工系統. 83. 84. 分見敬禮,〈何以沒有讀《自由中國》的自由?〉,《自由中國》,第 15 卷第 10 期(臺北, 1956.11.16),頁 31;〈中國國民黨第七屆 210 次中央委員會工作會議紀錄〉,1956 年 12 月 20 日,黨史館藏,油印本,檔號 會 7.4/210; 〈第 43 次反共抗俄總動員運動會議紀錄〉 ,1956 年 12 月 26 日,黨史館藏,油印本,檔號:會 7.6/55。傅正主編, 《雷震全集》冊 39,頁 3。 陳永發院士面告,儘管黨方下令,但各中等學校禁閱實施情況並不一致。 〈中國國民黨第七屆 334 次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議紀錄〉 ,附件〈中央宣傳指導小組第 43 次會議記錄〉,1957 年 1 月 5 日,黨史館藏,油印件,檔號 會 7.3/31。更令人玩味的現象 就是,此後中四組呈供蔣閱讀的每月優良社論選,抨擊《自由中國》言論(到 1960 年中加 上組黨)相關議題,在《總裁批簽》中並不罕見。.
Outline
相關文件
06 CNC車床 5 陳宣翰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臺南職業訓練中心、國立 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07 CNC銑床 1
1.全彩活動行程介紹單張分發各班
宣傳媒介 Youtube、 Facebook 粉絲圑、官方網站 宣傳方式 宣傳方式.. 宣傳方式 宣傳方式 將短片放置官網及
文字說明: 愛護動物與狂犬病防疫宣導. 文字說明:
依據第 8.12 條第一項規定成立之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 委員會應由下列單位組成:.
(二) 履約標的或履約標的內涉及於平面、廣播、網路及電視等媒體辦理政策 宣導部分,應切實依預算法第 62 條之
這部紀錄片遭到中共中央宣傳部下令封殺,三月七日在中國各大主流影音網站
學校意見 大專院校 公眾人士 傳媒 政黨立法會 、區 議會、 香港教 育城 、其他,例如專業團體、僱主、.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