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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的問題與對策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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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教育評論月刊,2014,3(2),頁 26-29

大中小學校校務會議的功能與運作 主題評論 第 26 頁

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的問題與對策

林志成 新竹教育大學教育與學習科技學系教授 謝鳳香 新竹教育大學博士生 自強國中校長

一、前言

曾經,校長是學校權力的來源、 動力與中心,行政權是一枝獨秀的學 校權力,校務會議是校長及長官「說 了就算」;現今,校長「說了,不一定 算」、「說了,就可能被算」,甚至,「說 了,就……算了」。若學校中,反對團 體以學校的立法院自居,甚至,為反 對而反對,則學校重大措施不但無法 推動實施,更會影響師生教學的權益。 部分校長戲稱自己「有責無權、 赤手空拳、委曲求全」,有時,一不小 心甚至會淪落成為「屍骨不全」的悲 劇英雄;校務會議有其民主化、法制 化、自律自主、擴大參與、集思廣益 的正向功能,但若規範不清、運作不 佳,也有對立、衝突、內耗、低效率 效能、教育水準平庸、教學品質難確 保等負向功能,如何建構權責相稱、 合專業理性的校務會議制度或具體操 作規範實亟待進一步探究。 目前,各級學校都已明訂校務會 議相關法制規範、校務會議代表也大 都經由民主程序選舉產生,惟對校務 會議的批判仍時有所聞,顯見相關問 題,仍待進一步深究,本文旨在簡要 探究校務會議的問題,進而提出解決 校務會議爭議的相關對策。

二、中小學校務會議面臨的問

題與對策

(一) 中小學校務會議面臨的問題 目前,多數中小學校務會議採全 員參與,東淳國小(化名)校長為提 升校務會議效能,依縣府來函之校務 會議實施要點,將校務會議參與人改 為代表制,結果引起校內教師團體強 烈不滿與反彈,後因風波愈演愈烈, 最後以「校務發展座談會」取代「校 務會議」落幕,惟校務會議制度設計 的諸多概念與問題,並未得到釐清與 解決。 析而言之,校務會議的主要問題 或原因,包括下列幾項: 1. 制度設計不清楚、權責失衡待規 範 校務會議已法制化固不待言,學 校係由多數師生所組成的公共組織, 中小學教師的主要職責為教學,教師 更因能有教無類、因材施教,使學生 適性發展,而彰顯其角色的意義與價 值;惟若教師的利益與學生的利益衝 突,校務會議又由多數的教師所把 持,則學校如何確保學生的受教權 益?若校長堅持學生的受教權為重, 則學校如何化解行政與教師的衝突? 目前,校務會議制度的設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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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學校校務會議的功能與運作 主題評論 第 27 頁 數規定各款(類)人數不得超過總額 二分之一,惟此種規定,很容易讓某 一款(類)參與者(如教師)人數實 質過半;若某一款(類)參與)者觀 念或行為有所偏失,而此款(類參與 者又控制校務會議,則校務會議不易 發揮權能區分的理念,更無法透過校 務會議研擬合理的學校發展政策,更 無法真正實踐教育的理想。 最後,若各縣市依法制訂之校務 會議實施辦法未清楚明訂「校長核 定」、「校長核可」、校長「簽署發布」、 行政裁量權與校長不依法決議等爭議 事件的相關規範或處理細節,當校內 爆發衝突事件時,則會成為擴大衝突 的引信與火藥庫。 2. 行政準備不周全、會議規範不熟 悉 校長為校務會議的主席,其領導 力、會議主持能力、溝通能力及整合 能力甚為重要,若校長及處室主任對 校務會議議案準備不周全或不熟悉會 議規範,則無法闡明議案主旨、掌控 開會節奏、彙整意見流向、排除糾紛、 整合異議、凝聚共識,更無法商定校 務發展計畫及學校各種重要章則。參 與者可能不瞭解校務會議的定位與功 能,更可能被少數有心人把持操縱, 致使校務政令可能出不了校長室大 門,結果,使得校務發展坐困愁城。 若校務會議未於七日前通知與會 代表,或會議提案未於三日前提交人 事人員,則成員可能據此抗爭,或因 不了解校務會議議案而頻生質疑,在 混亂無效率的開會下,校務會議可能 非常沉悶、可能火藥味十足、可能功 效不彰,致使校務會議成為浪費時 間、折磨與會人員精氣神的刑制。 最後,若校長及學校處室主任不 能堅持校務會議只討論校務重大事項 (依《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二 條規定,包括:1、校務發展計畫。2、 學校各種重要章則。3、依法令規定應 經校務會議議決之事項。4、校長交議 事項。),則很容易讓少數教師以芝麻 綠豆小事或瑣碎之事(如教師每次校 務會議都臨時提案,討論掃除地區分 配不公的問題),影響校務會議功能的 發揮。 3. 缺乏衝突折衝機制,領導力待發 揮 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及家 長是主要的互動關係人,若互動關係 人的觀念、態度、方向、利益有所衝 突,則會因缺乏折衝機制,而使行政、 校務難運作,使得學校效能低落。例 如:多數學校校務會議通過之超額教 師處理要點,即明顯偏向「後進先出」 的原則,較少考慮學校發展的需求, 結果造成學校逐漸老化、校務發展受 阻、校本特色無法持續深耕等問題。 若學校組織渙散、氣氛不佳、溝 通不良、互動不夠、效能不彰、行政 與教師信任基礎薄弱,而校長又缺乏 領導統御能力,不能發揮領導力,則 校務會議常易陷入「會而難議、議而 難決、決而難行、行而難見成效」的 困局,重大校務恐窒礙難行,甚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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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學校校務會議的功能與運作 主題評論 第 28 頁 政人員與教師雙方互槓、鬧上法庭。 若學校缺乏互信氛圍,則多數教 師會擔心代表制的校務會議中,自己 的意見會被忽略或被綁架稀釋,也擔 心行政單位籠絡代表而忽略教師權 益;惟全員參與的大型學校校務會 議,更有賴於明確的校務會議及卓越 圓熟的領導力;否則,校務會議將淪 為爭端亂源與權力逐鹿的舞臺,會議 效率效能將低落不堪,校長領導權將 備受掣肘,行政權易慘遭架空。 若少數反對團體或異議好戰份子 名為爭取教師權益,實為私利而抗 爭、為反對而反對,則更容易使校務 會議成為意氣之爭或無謂鬥爭的場 域;而學校政策在反對團體籠絡教師 團體的人數優勢之下,要反對團體說 了才算,反對團體為突顯對抗行政的 「膽識魄力」,更積極壓制校務政策施 行,則校長與行政人員將無法推動校 務。 (二) 中小學校務會議發展的對策 1. 制度設計宜清楚規範,使權責相 稱 國民教育法第十條規定,國民小 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 重大事項,由校長召集主持。校務會 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 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之。 其成員比例由設立學校之各級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定之。 為彰顯重視學生受教權益,避免 教師與行政人員長期衝突內耗,不利 學校發展,教育行政機關宜明訂校務 會議各類參與者之合理比例,明訂各 款(類)人數不得超過總額五分之二, 使合理的比例能為合理的決策奠基, 除確保教師專業自主權及校務決策參 與權外,更能確保學生學習的受教權。 最後,各縣市依法制訂之校務會 議實施辦法也應清楚明訂「校長核 定」、「校長核可」、校長「簽署發布」、 行政裁量權及校長不依法決議等爭議 事件的相關規範或處理細節;明訂校 務會議的民主決策機制實際運作規範 及校務會議各專業分工的委員的職掌 及實施要點,俾使全員參與的大型學 校校務議能發揮其應有的功能。 2. 行政準備宜周全、會議規範應熟 稔 學校應依法做好各項校務會議準 備工作,充分準備資料,及時掌握情 況,在規定時間內將校務會議通知及 相關資料寄給出席人員,使其充分了 解會議議題;對於爭議問題,更宜事 先加強溝通,化解歧見、建立共識, 使參與者均能理解校務會議的定位與 功能,使校務會議能更有效進行。 其 次 , 學 校 宜 協 助 教 師 增 能 (empowerment),提高教師對教育發 展、全球競爭的視野,強化教師會議 運作、課程教學評鑑等專業權能,使 其能善用校務會議,充分發聲,為學 生的樂效學習及學校的永續發展而貢 獻己意己能。 最後,主席(校長)應熟稔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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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學校校務會議的功能與運作 主題評論 第 29 頁 規範及運作要點,適時婉轉的提醒出 席者會議規範及法律訓練,若主席主 持校務會議的專業能力強,充分了解 會議程序,並能確實運籌自如,則能 發揮校務會議的功能。 3. 建立衝突折衝機制,發揮領導效 能 教育行政機關針對地方教育興革 事宜,應邀請互動關係人,確定合理 可行的大原則、大方向,避免各校耗 費時日,各訂各的規範、各吹各的曲 調;同時,應建立衝突折衝機制,使 行政人員充分為師生服務,使教師熱 情專情於教學專業及協助學生成長的 人生志業,有效提升學校的效率與效 能,發揮高效行政引導的加乘效果與 效用。 其次, 校長宜權變善用轉型領 導、正向領導、道德領導、價值領導、 課程教學領導、教師領導、分布式領 導、學習型領導等多元領導方式,發 揮領導效能,使學校互動關係人的觀 念、態度、方向能一致,進而建立校 務發展共識,明訂合理的校務運作相 關章則,化解衝突於無形。 再次,學校宜積極釀造友善、和 諧、互助合作及信任的組織氛圍,邀 集主要意見領袖,廣開言路,會前誠 意充分溝通,會中良性互動,凡事以 學校教育及學生權益為重,行政事先 沙盤推演,化解利益阻力,使校務會 議「會而能議、議而能決、決而能行、 行而高效」,使教師專業自主權、家長 教育參與權、行政裁量權及學生受教 權能充分獲得保障,以發揮學校組織 整體戰力,提升學校效率效能。 最後,校長宜培養並展現完全的 權能 ( full power ), 善用權力 共享 (power with)的各種具體作為,建立 以學生受教權為中心與重心的權力均 衡金字塔,集合學校中志同道合的所 有夥伴,建構學校發展的共有願景, 推動各項合理、合情及合法的政策, 善用意見領袖及非正式團體,破解對 立的氛圍,使少數為私利而抗爭、為 反對而反對的反對團體或異議好戰份 子無著力之點,充分發揮校務會議的 功能。

三、結語

在後現代、全球競爭的地球村 中,各國均致力於推動各項教育改革 工作,也重視教育品質的確保,惟改 革不能只談理想理念,更要慎思是否 未蒙其利,反受其害,更要從教育本 質的角度,深思教育改革是否讓學生 真正受益。 校務會議有其設想的正向功能, 惟實際運作亦發生許多問題。孟子離 婁上篇曾提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 法不能以自行」,若能針對已發生的各 種問題,明訂能解決爭議且合理可行 的校務會議運作規範,使校務會議發 揮集思廣益、確定學校發展的大方向 與大政方針的正向功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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