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顧問 許國敏
行
政院衛生署於民國92年成立病人安全委員會,並考量醫院實務執行面的 需要,委由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邀集國內病人安全相關 領域專家,參考美國評鑑聯合會(JCAHO)年度目標作法及相關資料,研擬出 我國醫院病人安全目標、策略、原則與參考作法,以利各界參考使用。 93年首先推出5大目標:目標一、提昇用藥安全;目標二、落實醫療機構 感染控制;目標三、提昇手術正確性;目標四、提昇病人辨識的正確性;目標 五、預防病人跌倒;94年增加目標六、鼓勵異常事件通報;95至96年又增加目 標七、改善交接病人的溝通與安全;目標八、提昇民眾參與病人安全。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從民國94年至96年,承接中區醫療網病人安全訪查 輔導工作,筆者有幸連續3年參與,了解實際推展目標六、七、八所面臨的一 些困難。以本文主題病人參與(目標八)而言,醫策會提出3項執行策略: 1.擴大病人安全委員會參與層面 2.鼓勵民眾代表進行溝通與對談,瞭解民眾思維 3.落實民眾申訴管道 第1項邀請病人或院外人士參與病人安全委員會,大多數醫院都能依照衛 生署要求聘請一位院外人士為病人安全委員。第3項落實民眾申訴管道,也都 能設置意見箱,建立申訴反映的窗口與平台。問題最大的是第2項,與民眾、 病患在醫學、臨床專業領域相關訊息的溝通上,由於專業與非專業人員對醫療 專業的認知有很大差距,知識和資訊的不對等,是推展病人安全活動最大的阻 力。 47病人積極參與醫療
為就醫安全
掛保證
病人參與醫療層次有三
台灣仍停留在原始階段
專業與非專業之間存有認知的差距, 無法靠著簡單的三言兩語就建立起共識與 認同,因此自1970年代基於以病人為中心、 尊重病人權益而要求的所謂「知情同意」 (informed consent),依病人參與的程度不 同分為3個層次; 1.Informed Consent(知情同意) 2.Informed Decision(知情後選擇、抉擇) 3.Share Decision-making(共同抉擇) 所謂「知情同意」是醫師依其專業所判 定診斷以及檢查治療時,必須以口頭及書面 詳細告知病人,並取得病人同意後簽下同意 書。「知情後選擇、抉擇」是醫師提出不同 方式的檢查或治療,同時分析各個方式的優 缺點,提供病人選擇。「共同抉擇」是病人 在具有相當程度的專業知識下,與醫師共同 擬定治療方式。雖然最理想的方式是第3種 的「共同抉擇」,其次為第2種「知情後選 擇」,但依台灣地區整體醫療環境現況,以 及民眾的知識、習慣,尤其是醫療服務人員 長久以來習於父權式、教條式的行為模式看 來,要達到以上兩種理想還需要努力。病人在非開刀部位標記
可以協助預防醫療失誤
目前台灣醫界暫時以「知情同意」以及 「參與醫療過程中之協助者」作為推動病人 參與的兩個主軸;知情同意如前所述,在告 知病人後,由病人簽具同意書,屬於被動式 的作為;「參與醫療過程中之協助者」乃是 主動式的作為。 在醫療院所經常可以看到「病人安全 人人有責、病人安全我參與」的宣導標語, 以及「病人權利與責任」、「有問題時盡量 發問」、「就醫、就診時主動告知過敏史或 懷孕」等類單張或海報,對於衛生署所推出 的8大目標。各院所亦紛紛設計各種海報, 例如上年度是以提昇用藥安全為年度重點, 因而有些醫院在領藥窗口張掛多種用藥安全 海報,有時甚至多到令人擔心會失去宣導焦 點。 以目標3的提昇手術正確性為例,落實 手術部位標記一事大多要求由醫師執行。筆 者有一天在病房碰到健保局老同事正在訪查 手術後的病人,醫護人員在手術前有無標記 手術部位,顯示衛生行政單位對病人手術部 位的正確性非常重視,然而這只是把標記與 否的責任歸於醫護人員,並未要求病人也負 起標記的責任。 國外曾有一篇論文(C.W.Digiovanni 「Patient Compliance in Avoiding Wrong-site Surgery」2003「The Journal of Bone and Joint Surgery」)論及醫師要求病人在非開刀部位 記上「NO」的標記以防開錯刀,居然有高 達35%的病人不遵守此一要求,顯示欲擴大 病人安全的效益,除要求醫護人員、醫療院 所之外,更需要病人積極的參與。新制醫院評鑑設立機制
鼓勵病人參與醫療照護
病人本身能否積極參與醫療,是達到 病人安全最重要的因素,因此新制醫院評 鑑設立機制來促進病人參與,加強病人與醫 療人員間的合作關係,以提供高品質的醫療 48服務及確保病人安全。與此相關的執行項目 中非常清楚的指出「為確保高品質之醫療服 務及病人安全,應有措施協助病人及家屬獲 取治療資訊,鼓勵他們參與醫療照護之過程 及決策」,前面所提到的共同抉擇(Share Decision-making)正是達到病人安全及提昇 醫療品質的最高目標。至於照護方面的溝通 以及獲得病人、家屬同意,均為最初級的參 與層次。 歐美先進國家頗為重視病人的衛生教 育,有些醫院規劃有相當寬敞的病人與家 屬(一般民眾)專用的衛生教育圖書室,甚 至設有專為兒童教育使用的空間及圖書, 並且聘請具備醫學知識的志工(大多為退休 的醫事人員)提供解說、諮詢、支援等服 務。也有醫院設置專責協助諮詢服務的單 位及人員,依據美國醫院協會的調查,美 國約有58%的醫院設置病患代理人(patient representative),並成立全國性的協會組織 (Society of Healthcare Consumer Advocacy; SH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