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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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計畫編號 094301070000G3008. 建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四). 研究主持人:丁所長育群 協同主持人:楊建築師逸詠 研 究 顧 問 :蕭顧問江碧 研 究 人 員 :江教授哲銘、楊教授詩弘 毛組長. 犖、廖研究員慧燕. 研 究 助 理 :阮文昌先生.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2 月 25 日.
(3) 目. 次. 表次 ..........................................................Ⅳ 圖次 ..........................................................Ⅵ 摘要 ..........................................................Ⅶ 第壹章 緒論 第一節 計畫緣起及目的 ....................................01 第二節 研究內容及預期成果 ................................03 第三節 研究方法及流程 ....................................05 第貳章. 住宅性能評估制度. 第一節 國內建築相關評估制度回顧 ..........................07 第二節 國外住宅相關評估制度回顧 ..........................14 第三節 住宅性能評估制度概要 ..............................18 第參章. 住宅設計性能評估內容及基準. 第一節 93 年度設計性能試評結果 ............................25 第二節 設計性能評估內容及基準檢討 ........................29 第三節 設計性能評估內容及基準 ............................33 第肆章. 住宅建造性能評估. 第一節 國內外相關文獻回顧 ................................49 第二節 日本住宅建造性能評估 ..............................56 第三節 住宅建造性能評估作業方式及相關表格 ................59 第伍章. 本年度試評結果及檢討. 第一節 本年度設計性能試評結果及檢討 ......................69 第二節 本年度建造性能試評結果及檢討 ......................76 第三節 評估人員資格及評估機構設計基準研議 ................81 第四節 相關法令研修及推廣宣導 ............................87 第陸章. 日本及大陸最新發展. 第一節 日本住宅性能標示制度 ..............................89 第二節 中國大陸住宅性能評定制度 ..........................94 第三節 第柒章. 小結 ..............................................97. 結論及後續研究建議. 第一節 結論 ..............................................101 第二節 後續研究建議 ......................................106 I.
(4) 附錄一 住宅性能評估制度相關會議紀錄 1.1 93 年設計試評結果與 94 年辦理重點座談會議紀錄 ............109 1.2 期中簡報會議紀錄 .......................................112 1.3 期末簡報會議紀錄 .......................................119 1.4 研商住宅法(草案)住宅性能評估制度相關條文座談會議紀錄..125 1.5 本所「住宅性能評估制度簡報」會議紀錄....................131 附錄二 住宅設計性能評估內容及基準座談會議紀錄 2.1 結構安全性能座談會議紀錄 ...............................133 2.2 物理環境性能座談會議紀錄 ...............................136 2.3 火災安全性能座談會議紀錄(1) ..........................139 2.4 無障礙環境性能座談會議紀錄 .............................143 2.5 結構安全性能與耐震標章整合座談會議紀錄(1) ............148 2.6 節能省水及管理維護性能座談會議紀錄 .....................152 2.7 評估內容及基準整體檢討座談會議紀錄 .....................155 2.8 結構安全性能與耐震標章整合座談會議(2) ................157 2.9 防火避難性能評估內容及基準座談會議紀錄(2) ............160 2.10 防火避難性能評估內容及基準座談會議紀錄(3) ............163 2.11 結構安全性能評估方式座談會議 ...........................166 2.12 本所各組對住宅性能評估內容及基準修正意見 ...............170 附錄三 住宅建造性能評估座談會議紀錄 3.1 研訂住宅建造性能評估作業方式座談會議紀錄 ...............172 3.2 建造性能試評第一次座談會議紀錄 .........................173 3.3 建造性能第一次建造性能試評行前會議紀錄 .................176 3.4 建造性能第一次試評結果檢討會議紀錄 .....................178 3.5 建造性能試評第二次試評會結果檢討議紀錄 .................183 附錄四 住宅性能評估內容及基準修正 4.1 住宅性能評估制度性能項目權重專家問卷 ....................189 4.2 住宅空氣、音、光環境性能評估內容及基準 ..................191 4.3 住宅節能省水性能與綠建築標章之評估基準比較表 ............195 II.
(5) 4.4 節能省水性能評估項目白話解說 ............................202 附錄五 國內相關參考資料 5.1 工程施工品質管制系統說明 ...............................204 5.2 公共工程委員會查核表 ...................................207 附錄六 日本住宅性能標示制度相關資料 6.1 日本住宅性能標示推廣案例................................211 6.2 住宅網站資料案例........................................214 附錄七 中國大陸住宅性能評定制度相關資料 7.1 住宅性能預審認定標準表 .................................219 7.2 公共工程委員會查核表 ...................................223 附錄八 國際接軌及宣導推廣工作相關資料 8.1 參加國際研討會論文資料摘錄 .............................226 8.2 國內新聞媒體報導資料摘錄 ...............................230 參考文獻 ......................................................231. III.
(6) 表. 目. 次. 表 2.1.1. 國內建築相關評估制度做法重點比較表 .................. 13. 表 2.2.1. 大陸住宅性能認定項目及內容一覽表 .................... 15. 表 2.2.2. 日本住宅性能標示類別及項目一覽表 .................... 17. 表 2.3.1. 住宅性能評估類別及項目一覽表 ........................ 21. 表 3.1.1. 93 年評估案例基本資料一覽表 ......................... 26. 表 3.1.2. 93 年度住宅設計性能試評結果總表 ..................... 28. 表 3.3.1. 設計性能評估與本所相關標章之內容比較表 .............. 34. 表 3.3.2. 結構安全性能評估項目及基準草案 ...................... 35. 表 3.3.2-1 使用之結構系統及高度限制草案 ........................ 36 表 3.3.2-2 建築物基地狀況限制草案 .............................. 36 表 3.3.2-3 結構系統規則性限制草案 .............................. 37 表 3.3.3. 住宅防火避難性能評估內容及基準草案 .................. 38. 表 3.3.4. 住宅無障礙環境性能評估內容及基準草案 ................ 40. 表 3.3.5. 空氣環境性能評估項目及基準草案表 .................... 43. 表 3.3.6. 光環境性能評估項目及基準草案 ........................ 43. 表 3.3.7. 音環境性能評估項目及基準草案 ........................ 44. 表 3.3.8. 住宅節能省水性能評估內容及基準草案 .................. 45. 表 3.3.9. 住宅維護性能評估內容及基準草案 ...................... 47. 表 4.1.1. 三層級品質組織之主要工作項目 ........................ 51. 表 4.1.2. 品質管制施行要項 .................................... 52. 表 4.1.3. 主辦單位施工品質保證工作項目 ........................ 53. 表 4.1.4. 主管機關施工品質評鑑工作項目 ........................ 54. 表 4.1.5.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摘要 .................... 55. 表 4.2.1. 日本住宅建設性能評估檢查次數及時期一覽表 ............ 57. 表 4.3.1. 建造性能評估檢查時間一覽表 .......................... 59. 表 4.3.2. 樓層數不同之評估次數及時間一覽表 .................... 59. 表 4.3.3. 住宅建造性能評估方式及表格草案 ...................... 61. 表 5.1.1. 94 年設計性能試評結果一覽表 ......................... 70. 表 5.1.2. 住宅設計性能評估圖說需求一覽表 ...................... 75. 表 5.2.1. 建造性能試評案評估時間表 ............................ 76. IV.
(7) 表 5.3.1 美、英、大陸與日本住宅評估制度政府與民間分工比較表 ... 81 表 5.3.2 國內目前建築相關審查人員資格規定比較表 ............... 82 表 5.3.3 住宅性能評估工作項目及對應之資格建議表 ............... 86 表 5.4.1 住宅法有關住宅性能評估部分增訂條文建議表 ............. 88 表 6.1.1 日本住宅性能評估執行情形統計表 ....................... 90 表 6.1.2 日本住宅性能標示制度增加之評估類別內容 ............... 91 表 6.1.2 日本既有住宅性能評估類別及項目 ....................... 92 表 6.3.1 日本建築物資料上網案例 ............................... 99. V.
(8) 圖. 目. 次. 圖 1-3.1 研究流程圖........................................... 06 圖 2.3.1 住宅性能評估流程圖 ................................... 23 圖 4.1.1 品質系統管理循環圖(1) .............................. 50 圖 4.1.2 品質系統管理循環圖(2) .............................. 50 圖 4.2.1 日本住宅性能評估流程圖 ............................... 58 圖 6.1.1 日本住宅性能項目調查 ................................. 90 圖 6.1.2 日本既有住宅性能評估類示意圖 ......................... 93 圖 6.1.3 日本住宅糾紛處理流程圖 ............................... 93 圖 7.1.1 報紙報導本制度版面圖 ................................ 102. VI.
(9) 摘要. 摘. 要. 隨著經濟成長,國人對於住宅品質之要求亦與日俱增,惟因缺乏合理 之品質標示,致有關安全、健康、方便、舒適等住宅基本品質並未明顯改 善,雖然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近年來陸續推出各項標章制度,如綠建築、防 火標章等,以鼓勵建築品質之提升,確有改善效益,惟因缺乏整體性之評 估,且未採分級制度,對提供消費者資訊而言,尚有努力空間。 有鑑於此,建研所乃於 91 年開始進行「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 期針對住宅建築不易由外觀察覺之內在性能品質,經由專業之第三者客 觀評估後,依性能水準清楚標示其等級,使消費者可依個人需求選擇購 買合適之住宅,且由於公正客觀之住宅品質標示,將使性能優良者得到 較高之評價,有利於帶動住宅去蕪存菁之風潮,促進房地產建設產業轉 型,達到保障消費者權益、健全房地產市場及提昇住宅品質之目標。 目前建研所已完成評估制度之研擬,其重點如次: 一、住宅性能評估制度基本架構 (一)非強制性 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並非強制性法令,不論是住宅之買方、賣方或建 設公司等,任何一方均可自由決定是否對住宅之全部或部分性能,向經 指定之評估機構提出評估申請。 (二)由評估機構辦理評估 由經主管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認可之評估機構辦理,該機構 於接獲申請後,由具評估資格之人員依據評估基準進行評估工作,並於 完成後發給申請人性能評估證明書。 (三)評估對象 1. 以新建住宅為適用對象,包括獨棟、雙併及各式集合住宅等。 2. 必須符合建築法令規定者,本評估僅就住宅性能上認定,至於其適 VII.
(10) 建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 法性則係建築管理機關權責,因此未符合建築相關法令規定之住宅 為違法,即建築物未取得「使用執照」者,無法發給「性能評估書」 。 (四)分階段評估 住宅性能評估分為兩部分,一為「設計性能評估」,內容為房屋設 計圖說之評估結果,另一為「建造性能評估」 ,主要係針對施工及完工 階段時所作之評估結果,建造性能評估合格者始發給評估證明書,評 估流程如圖一。 圖一. 住宅性能評估流程圖. 二、住宅性能評估內容及基準 (一)評估項目之選定原則 評估內容主要係以住宅中與安全、健康、便利、舒適、經濟及永 續使用等相關之事項,並考慮下列原則: 1. 優先考量外觀難以判斷之事項。 2. 住戶可輕易變更之設備機器,原則上不列入評估內容。 3. 不易以客觀標準評定之事項,不列入評估內容。 4. 建立制度可廣泛採用,對住宅之使用具實質參考意義者。 5. 可在設計及施工完成階段進行評估者。. VIII.
(11) 摘要. (二)評估內容 經由上述原則,研擬評估內容項目,計有八項性能類別,再細分 為 21 個項目(詳如表一) 。 表一 性能類別. 評估內容一覽表. 性能項目. 1.結構安全 1-1 結構安全性能. 說. 明. 地震時防止結構體倒塌及損壞之性能. 2-1 火災初期對應性能 住戶得知火警發生之感知通報性能 2.防火避難 2-2 避難設施性能 2=3 防止延燒性能. 住戶於火警發生時可利用之逃生避難設施 住戶外牆開口部與非開口部之延燒防止性能. 3.無障礙環 3-1 集合住宅共用部分 道路至住宅專用部分大門之通行安全與便利性 境 3-2 住宅專用部分 住宅專用部分使用之安全與便利性 4-1 自然通風. 住宅居室之自然通風能力。. 4-2 機械換氣. 住宅無自然通風空間之機械通風量. 5-1 採光深度. 住宅各居室的採光深度合格比. 5-2 採光面積. 住宅各居室的採光面積合格比. 6-1 分戶牆隔音性能. 與同層鄰戶之噪音隔絕性能. 6.音環境 6=2 外牆開口部隔音. 住戶對外界之噪音隔絕性能. 4.空氣環境 5.光環境. 7.節能省水. 8.住宅維護. 6-3 樓板隔音性能. 上、下層住戶間之噪音隔絕性能. 7-1 遮陽性能. 住棟開窗部遮陽效率、住戶開窗部遮陽效率. 7-2 隔熱性能. 住棟屋頂隔熱效率、住棟外牆隔熱效率、住戶外 牆隔熱效率. 7-3 省水性能. 用水器具省水效率. 7-4 熱水性能. 熱水系統效率. 8-1 給水管維護性能. 含共用及專用部分之給水管道維護. 8-2 排水管維護性能. 含共用及專用部分之排水管道維護. 8-3 清潔維護性能. 開口部與外牆之清潔維護. 8-4 設備維護擴充性能. 電力、電信等設備之維護與擴充性能. (三)等級標準 為使各性能等級有較一致性之標準,本制度之各性能項目皆以分 成四等級為原則,等級之設定原則下: IX.
(12) 建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 1. 二星級:達到建築技術規則或相關法令規定之標準或一般基本要 求,並經本制度評估認定者。 2. 三星級:較目前法令之規定要求稍高,可提供較佳之性能。 3. 四星級:達到較三星級更高之性能,提供對該性能有較高需求者。 4. 五星級:對該項性能作特別考慮,提供對於該項性能有特別需求者。 為使評估較為客觀、明確,分級儘量採量化之基準,以分戶牆為 例,二星級之隔音果為 D≧45 或 Rw≧50dB,三星級須 D≧50 或 Rw≧55dB、四星級須 D≧55 或 Rw≧60dB、五星級則須達到 D≧60 或 Rw≧65dB。 通常性能高者可能需要相對的較高之建造費用,所以,住宅性能 評估並非鼓勵所有住宅都追求最高性能,本評估主要目的乃是希望藉 此明確標示住宅之性能,以提供消費者依個人需求做最佳之選擇。 三、本年辦理成果 (一)歷年辦理重點 由於本制度涉及內容甚為廣泛,本(94)年為第四年,簡述各年辦 理情形如下: 1. 91 年:蒐集及比較分析國內外相關研究文獻及制度,並考慮我國 情現況後,研擬住宅性能評估制度整體架構、評估方式及流程等。 2. 92 年:完成住宅性能評估內容基準,包括結構安全、防火安全等計 7 項類別 24 個性能項目。 3. 93 年:辦理研討會廣泛收集建築相關各界意見,及辦理 10 案例之 設計性能試評,及評估內容依據各界意見增加「住宅維護」類別。 (二)本年度辦理重點及成果 1. 評估內容及基準修正:依據上(93)年度試評結果並邀請相關專家 學者座談討論,及考慮與本所相關標章整合,完成評估內容及基準 修正。 X.
(13) 摘要. 2. 第二階段設計性能試評:以前述修正後之評估內容及基準,進行第 二階段設計性能試評,計進行 5 案例試評,評估結果顯示,目前之 評估內容及基準已較能顯示住宅之內在品質,且基準之訂定亦較為 合理。 3. 建造性能試評:進行建造性能試評,已赴現場評估 5 次,進行相當 順利,並已從實際試評中檢討修正完成作業程序及關表格。 4. 研擬評估人員資格及評估機構設置基準:配合評估內容及作業方 式,研擬住宅設計及建造性能評估人員資格及評估機構設置基準。 5. 配合相關法規增修訂:配合營建署推動中之「整體住宅政策」及研 訂中之「住宅法」 ,增訂住宅性能評估相關措施與法令條文,使其 有法源依據,以利未來推動執行。 四、後續研究建議 參考日本、法國等住宅相關評估制度之演進,本制度下(95)年度 應可著重於以下之工作重點,而未來則可朝向下列方向發展: (一)下年度辦理重點 1. 評估內容及相關技術手冊之充實:包括持續進行建造及設計試評工 作、研擬建築師自評表格、研訂技術手冊、彙集完整之評估範例等, 作為未來推動之基礎。 2. 制度及相關配套措施之完備:包括研訂評估人員資格、評估機構設 置標準、研訂執行相關規定、探討配套鼓勵措施之可行性、及持續 進行法制化之推動工作等。 3. 推廣宣導:包括研擬消費者宣導手冊及加強辦理推廣宣導活動等。 (二)未來發展 1. 資訊透明化:利用資訊網路,將參加評估之住宅之資料公佈於網路 上,使住宅資訊更為透明化,並使傳播更為迅速、確實。 XI.
(14) 建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 2. 擴大評估內容:因應生活科技之進步,評估內容可朝向更為廣泛周 延,如空地比、綠覆率等與居住品質有關之項目皆列入評估之範圍。 3. 擴大評估對象:新建住宅外,既有住宅之評估更為重要,除可做為消 費者購買之參考,亦可作為建築物改建、整建、修建或維修之參考。 五、結語 本案在研訂過程中,曾多次召開座談會,發現不僅消費者、學者專家, 連業界公會亦迫切期盼儘速建立合理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以規範住宅市 場,引導良性競爭,促進產業轉型。 期盼在國內相關機關、公會團體及學者專家共同努力之下,我國能迅 速建立並推動落實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以提供消費者清楚之購屋資訊,同 時達到健全房地產市場及促進住宅品質提昇之目標,而未來配合建築糾紛 解決機制之建立,使消費者權益獲得更完整且合理之保障。. XII.
(15) 第一章 緒論. 第壹章. 緒. 論. 本計畫為延續性研究,本章主要在說明計畫緣起,前幾期之研究重點 及成果,本年度之研究內容、研究方法、流程、及預期成果。. 第一節. 計畫緣起及目的. 隨著經濟成長,國內住宅建設之問題,早已從量之滿足轉換為質之提 註. 昇 1,國人對於住宅品質之要求與日俱增,惟仍多停留在追求豪華建材與 美觀造景之層次,住宅之基本品質並未隨著房價而改善,此點可從屢見不 註. 鮮之購屋糾紛、建築災害、噪音擾鄰、漏水 2、建築壽命偏低. 註3. 等問題得. 到證明,何以住宅建設經過這麼多年政府及民間之努力,品質卻未提昇, 其中原因當然很多,而住宅缺乏合理之品質標示顯然為關鍵之一。 有鑑於此,本所於 91 年開始進行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期針對 住宅之實質性能可客觀評估部份,經專業之第三者客觀評估後,依性能 水準清楚標示其等級,使消費者可就不同住宅間作比較,並依個人需求 選擇購買合適之住宅,同時藉此標示制度使得性能優良住宅可得到較高 之評價,以帶動建築物去蕪存菁之風潮,促進房地產建設產業轉型,達 到保障消費者權益、健全房地產市場及促進住宅品質提昇之目標。 本研究內容由於涉及內容甚為廣泛,本年為第四年研究,簡述前三年 研究成果如下: 1. 91 年:蒐集及比較分析國內外相關研究文獻及制度,並考慮我國情 現況後,研擬住宅性能評估制度整體架構,包括評估內容及基準之 研訂原則、評估方式及流程等,作為後續發展之基礎。 註 1:依行政院主計處 89 年戶口及住宅普查,台閩地區空宅之數量為 1,232,128 戶,佔住宅總戶數 17.6 ﹪,遠超過合理之空戶量 5﹪。 註 2:依據「建築防水規範之研擬出步探討」調查,45﹪的受訪者住宅有漏水問題。 註 3:住宅平均壽命在英國為 140 年、美國為 103 年、德國為 80 年,台灣則不到 40 年,其問題除因 國人對建築物之拋棄式用品之觀念偏差問題外,住宅之設計及興建未考慮永續使用之問題亦為一 大關鍵,資料來源: 「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p.4。 1.
(16) 建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 2. 92 年:完成住宅性能評估內容基準,包括結構安全、防火安全等計 7 項類別 24 個性能項目,每項目皆分為四等級,並以符合法令基準 為最基本之等級。 3. 93 年:辦理研討會廣泛收集建築相關各界意見,及辦理 10 案例之設 計性能試評,以檢討系統之操作性與基準值設定的合適度,另外, 依據各界意見增加「住宅維護」類別。 為使評估制度更為審慎周延,本年度除依據上(93)年度之試評結果 修正評估內容及基準外,並將據以進行第二階段設計性能試評,以測試修 正後草案之合適度,除設計性能試估外,建造性能試評亦為本年度工作重 點之ㄧ。 由於建造評估主要目的在確認施工完成後之性能,為制度成敗之關 鍵,惟建造性能評估既非監造亦非營建現場的品質管理,而係品質之確 認。因此,評估工作需考量實際現場實務,一方面避免繁雜之程序過度影 響受評者,另一方面需掌握影響品質的建造重點,所以藉助試評,以測試 評估之適當性與操作可行性,為本年度工作重點之ㄧ。 另外,評估之公正客觀為制度成功之關鍵,因此訂定評估人員資格及 評估機構設置標準,亦為本年度之重要工作。 綜合上述,本年度主要工作為透過實質之案例評估,探討實施方法之 可行性及檢討過程中產生之問題,並據以回饋修正評估方式及內容,以使 住宅性能評估制度更加完備,同時將研訂評估人員資格及評估機構設置標 準,俾未來可順利推動,達到制度研訂之目標。. 2.
(17)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內容. 本年度為本制度第四年研究,將著重於修正制度,使其具備推動執行 之可行性,其研究內容及預期成果如下。 一、研究內容 研究內容主要包括下列三項: (一)設計性能評估內容基準修正及進行第二階段試評 依據上(93)年度之試評結果修正評估內容及基準外,並將據以 進行第二階段設計性能試評,以測試修正後草案之合適度,試評辦理 原則: 1. 原則上為了案例,儘量考慮住宅類型及地理位置之分配性,。 2. 除原有 7 項性能外,尚包括新增之住宅維護性能。 (二)住宅建造性能試評 以通過「住宅設計性能」試評的案例為主,進行住宅建造性能試 評,以修正建造性能之評估作業方式、圖說文件及相關表格等。住宅 建造性能試評辦理原則: 1. 區域:以大台北地區為原則。 2. 評估類別:包括所有 8 項性能類別,其中結構及住宅維護部分須於 施工中按期到現場評估,其餘項目於完工時到現場評估。 (三)研訂評估人員資格及機構設置標準 基於評估之公正客觀乃制度成功與否之關鍵,所以為確保評估人 員及機構之公正、專業,必須審慎訂定評估人員資格及評估機構設置 標準。 為使消費者及建設公司對制度有正確之認識與了解,研訂「住宅 性能評估制度」宣導推廣計晝,俾作為未來宣導推動之基礎。 3.
(18) 建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 二、預期成果 預期成果包括修正評估內容及作業程序、研訂評估人員、機構之基 準等,以做為制度推動之基礎。 1.修正評估內容及基準:依據試評結果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座談討論,以修 正評估內容及基準。 2.修正建造性能評估作業方式及相關表格:藉由建造性能試評,實際測試 建造性能評估草案之可行性及據以回饋修正作業方式及相關表格。 3.研擬評估人員資格及評估機構設置標準:依據評估作業方式及評估內 容,研擬人員之資格要求及評估機構設置標準。. 4.
(19) 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方法及流程 一、研究方法 本研究之具體作法為進行設計及建造性能試評,針對住宅之實際案例 進行評估操作模擬,彙整評估結果及評估過程所產生之問題進行評估項目 內容及基準之修正,提出具體可行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建議。 二、進行步驟 (一)設計性能評估 1. 成立設計性能評估小組:聘請原參與設計性能評估之相關人員擔任 委員,成立評估小組。 2. 設計評估:就參與之案例,請評估小組就委員專長進行該項性能評估。 3. 檢討修正:評估完成後,邀請參與之建設公司、專家學者及業界共 同檢討修正評估內容及基準。 (二)建造性能試評 1. 成立建造性能評估小組:聘請具工地實務經驗之資深工程人員擔任 委員,成立評估小組。 2. 現場評估:依據選定之案例,配合工程進行之時間由評估小組進行 現場評估。 3. 檢討修正:定期召開座談會,除評估小組外,並邀請參與之廠商、 專家學者及業界共同檢討作業方式及內容。. 5.
(20) 建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 三、研究流程圖 圖 1.3.1 研究流程圖. 圖來源:本研究研擬. 6.
(21) 第二章 住宅性能評估制度. 第二章. 住宅性能評估制度. 本章主要在說明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內容架構、評估機制及流程,同 時在第一、二節首先針對國內外相關文獻制度做概要之介紹與比較,俾可 對本制度有較佳之了解。. 第一節. 國內建築相關評估制度回顧. 基於立法之原則,通常皆以最低之安全限度作為法令之訂定標準,是 以法令之外,國內外皆有各種之標章制度,以志願申請方式鼓勵物品或服 註1. 務品質之提昇,其中最負盛名且廣為採用者,莫過於旅館評鑑 。 目前國內類似標章之執行,包括有由行政院環保署委託財團法人辦理 之「環保標章」、行政院農委會與衛生署委託相關協會團體辦理之「 CAS 優良肉品標誌」等,皆極具成效。在建築方面,隨著生活水準之提高,藉 著頒給標章以鼓勵民間自發性之建築品質提升,為本所近年來積極努力之 重點工作之一,並已有多項具體成果,包括「綠建築標章」 、 「防火標章」、 「耐震建築標章」及「智慧建築標章」等,而其中綠建築標章已得到行政 院及相關業界之肯定、防火標章也已得到相關業界之肯定並可作為降低保 險費率之條件之一,這些標章之作法,部份可作為本案之參考。 就各項目前國內建築物有關標章,逐項說明如下: 一、綠建築標章 (一)標章相關規定 1. 目的:為鼓勵興建生態、節能、減廢、健康之建築,建立環保、健 康之居住環境。 2. 依據:行政院核定之「綠建築推動方案」 、「公有建築物綠建築標章 暨候選綠建築證書推動使用作業要點」及「綠建築標章推動使用作 業要點」等相關規定。 註 1:依據「觀光旅館管理等級區分評鑑標準制度之研究」 ,針對 500 位加拿大人及 600 位美國人所作 之調查,90﹪以上的受訪者會參考引用評鑑資料作為選擇旅館之參考。 7.
(22) 建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 3. 性質:除公有新建建築物且工程總造價在新台幣伍仟萬元以上者或 受補助費用達 1/2 以上者,須依規定申請外,其餘為自由申請。 4. 適用對象:所有適用於建築法規定之建築物。. 5. 評估機構:綠建築標章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而評估機 構則為該所委託之公益法人。 6. 評估內容:評估內容主要計有九項指標,包括綠化、基地保水、日 常節能、二氧化碳減量、廢棄物減量、水資源、污水垃圾改善、生 物多樣化及室內環境等。 7. 評估基準:依據「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所訂定之評估標準。 8. 評估作業:由起造人申請,尚未完工者得申請候選綠建築證書、已. 取得使用執照或既有之合法建築物,得申請綠建築標章,經主辦機 關委託之公益法人審查通過後核發。 9. 標章核發:申請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至少須通過四項指. 標,其中「日常節能」及「水資源」兩項為必要通過指標。 10. 標章期限: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有效期限為三年,期滿. 三個月得重新申請,未經申請期滿自動失效。 11. 配套措施:除一定規模以上之公有建築物規定須申請外,其他之建 築物採志願式,除標章之榮譽外目前並無其他相關之優惠措施。 (二)檢討 1. 缺乏實質獎勵:僅以標章獎勵方式缺乏實質配套優惠措施,部份企 業申請是為提昇企業形象,對一般民眾而言缺乏實質吸引力。 2. 標章門檻:取得候選證書或標章之門檻為通過「日常節能」及「水. 資源」兩項指標,對其他指標並無最低標準之限制。 二、公共場所防火標章 (一)標章相關規定 1. 目的:藉由防火優良評鑑制度的建立,為消費者推薦防火安全建築 8.
(23) 第二章 住宅性能評估制度. 物各類場所,並促進公共場所防火標準及安全管理。 2. 依據: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自行訂定之「建築物公共場所防火標 章作業要點及流程」。 3. 性質:自由申請。 4. 評估對象: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並依法遴用防火管理人之場所。 5. 執行機構: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負責,惟評估工作可由與該中心 簽約之「再查核簽證單位」執行。 6. 評估內容: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規定 之確認、再查核防火避難設施、設備安全、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其 他如火災預防措施、消防計畫執行情形等。 7. 評鑑作業:由執行單位或「再查核簽證單位」於接獲申請後,派建 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人員一人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人員一人於再查核 簽證表上簽證認可,確定各項檢查檢修項目均已符合建築、消防法 令規定後,向執行單位推薦,並經執行單位之委員會審查通過後, 核給標章。 8. 審查標準:須依法完成公共安全及消防安全檢查申報、檢查項目之 再查核簽證及防火標章特別檢查項目。 9. 標章核發及監督:通過檢查後取得標章,惟執行單位得不定期實施 抽查及檢驗,如未能符合相關法規及本要點規定者,標章暫收回並 限期改善,期滿後複查合格後始發回,不合格者標章收回。 10. 配套措施:本標章完全是採鼓勵方式推動,並於民國九十年與保險 協會取得共識,獲得防火標章者,其保險費率可降低 40﹪。 (二)檢討 1. 實質利益:由於具配套之保險費率優惠措施,吸引建築物所有人申 請,惟申請者往往以比較其支付之申請費及節省之保險費多寡,是 否得到實質之利益為優先考慮。 9.
(24) 建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 2. 不易普及:由於配套措施為保險費率之降低,是以申請者多為須強 制投保之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申請,不易普及於一般建築物。 三、耐震建築標章 (一)相關規定重點 1. 目的:藉由耐震評鑑制度,協助業主興建耐震安全之建築物及協助 消費者辨識安全之建築物。 2. 性質:自由申請。 3. 評估對象:新建建築物。 4. 執行機構: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 5. 評鑑內容:建築工程自規劃設計、興建至完工交屋及使用執照取得 之結構物耐震性能的察證,察證要件包含「耐震設計品質(含規劃設 計能力)」與「現場施工品質」兩大項。 6. 評鑑作業:住宅類建築工程自規劃設計、興建至完工交屋及使照取 得階段之結構物耐震性能的察證。標章的發給分為二階段: (1)耐 震建築標章(設計);(2)耐震建築標章(施工) 。 7. 審查標準:(1)設計察證以『耐震建築計畫』為基礎,包含設計圖 及結構計算書等皆為察證附件之一。 (2)施工察證是用來察證施工 中的建築物是否符合建築法規及原定耐震計畫的過程,施工察證包 括 A.基本檢查、B.核對圖說與表單紀錄、C.與圖說不符時之處理、 D.檢查結果之處理。 8. 標章監督:標章之有效期限為三年,期滿前三個月得申請繼續使用。 9. 配套措施:本標章擬採鼓勵方式推動,目前考慮與保險業協商合作, 希望取得標章之建築物保險費率可獲得特別之優惠。 (二)檢討 本標章與本制度之結構安全性能非常類似,已於本(94)年七月 間整合完成,其設計部分之評估內容、基準及評估方式完全一致,至 10.
(25) 第二章 住宅性能評估制度. 於建造性能評估則略有差異。 四、智慧型建築標章 將建築物內之建築空間與建築體元件,從人體工學、物理環境、作業 型態及管理型態作整合,以提昇建築物功能與品質。 (一)相關規定重點 1. 目的:增進建築物使用管理維護之自動化與智慧化,以提升建築使 用 安全、健康、便利與舒適之效益,兼具建築環保、省能及人性化之目標。 2. 性質:自由申請。 3. 評估對象:已取得建照執照但尚未完工領取使用執照之新建建築物。 4. 評估機構: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 5. 評估內容:包含資訊通信、安全防災、健康舒適、設備節能、綜合佈 線、系統整合、設施管理等七項指標。 6. 評估作業:候選智慧建築證書之申請人為建造執照上登記之起造人、 設計人、監造人、承造人。智慧建築標章之申請人為建築物之所有權 人、使用人、或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之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 或管理服務人。 7. 評估基準:依據「智慧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評估,如有不盡週詳處, 由執行單位成立之智慧建築標章審查委員會決議處理。 8. 標章核發:最低至少符合四項指標,其中『系統整合』與『設施管理』 為必要通過之門檻指標。 9. 標章監督:標章之有效期限為三年,期滿前三個月得申請繼續使用。 10. 配套措施:除標章之榮譽外,目前並無其他相關之優惠措失。 (二)檢討 缺乏實質獎勵,僅以標章獎勵方式缺乏實質配套優惠措施,部份企 業申請是為提昇企業形象,對一般民眾而言缺乏實質吸引力,惟因其具 提升建築物安全維護之功能,最近配合本部推動之『安心住家計畫』逐 漸受到重視。 11.
(26) 建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 五、小結 綜合上述相關評估制度(如表 2.1.1) ,可歸納出數項重點如下: (一)參考引用之處 1. 評估內容簡要明確:防火標章及綠建築標章之評估內容皆極簡要明 確,尤其綠建築標章之評估指標不但周延簡要,且各項之評估內容 項目皆有明確之規定。 2. 相關之技術手冊完備:綠建築部份相關之技術研究相當完備,提出 達到各項指標之具體方法,且亦有明確之評估方法及基準,可引導 相關人員達到既定之目標。 3. 配套之推動措施:防火標章與保險公司合作,取得該標章者可獲費 率之優待,對推動標章之申請取得,有實質誘因,為推動非強制性 標章有利之對策。 4. 配合法令推動:標章雖為志願性申請,惟若能配合法令當能提升其推 動之效益,如綠建築標,針對政府興建之工程超過一定金額以上者 必須申請。 (二)尚待發展之處 國內建築相關評估制度雖有多項已實施中,惟以本案針對住宅之評 估制度而言,尚有部份待發展努力之處,說明如下。 1. 缺乏全面性之評估:目前之建築相關評估制度,多係以建築物單項 性能為評估範圍,其中綠建築雖涉及範圍較廣,惟其與建築物本身 相關之性能仍僅止於部份性能指標,缺乏全面性之評估。 2. 非以住宅為唯一評估對象:目前之評估對象皆涵括所有建築物,由 於建築物類別不同其所要求之性能重點及基準亦可能有所不同,而 目前之評估制度中並未以住宅為對象來特別考慮其特性及需求。 3. 未作分級評估:目前之評估皆係設定一基準,僅作達到與否之判定, 未能針對其達到之程度給予更適當之評等,無法提供不同之市場需 求,及達到引導廠商建造精良住宅之目標。. 12.
(27) 第二章 住宅性能評估制度. 表 2.1.1 國內住宅相關評估制度做法重點比較表 標章 綠建築標章 項目. 防火標章. 智慧建築標章. 耐震建築標章. 實施時間 民國 88 年. 民國 89 年. 民國 92 年. 民國 94 年. 可資參考及尚待發展之處. 目的. 增進建築物使 目前僅有單項或部份性能評 節能、減廢、環 防火安全等特定 用 管 理 維 護 之 結 構 安 全 等 特 估,對消費者而言,整體綜合 保、永續發展等 事項 自 動 化 與 智 慧 定事項 性之評估具較大之意義 化. 依據. 建築物公共場所 綠建築推動方案 智慧建築解說 防火標章作業要 研議中 及相關作業要點 與評估手冊 點. 由政府機關研訂相關規定,較 具公信力。. 性質. 志願申請,部份 志願申請 強制。. 志願申請. 採鼓勵之志願申請方式。. 新建建築物. 涵括所有建築物,實用性較 高,惟不易突顯該類建築物特 性。. 民間團體執行. 政府主管並監督,而由民間機 構執行,可兼具公信力及引進 民間力量之效益。. 評估對象 所有建築物. 志願申請. 供公眾使用之建 新建建築物 築物. 主管及 內政部主管,民 執行機 民間團體執行 間團體執行 關 評鑑標準. 未分級,但可分 未分級分項 項取得. 民間團體執行. 未分級,但可分 有分級 項取得. 分級分項之評估方式,應可較 符合消費者之個別需求. 分設計階段、完 申請時段 工階段及使用階 使用階段 段. 完工使用前. 為誘導廠商設計及建造更優 分設計階段、施 良之住宅,宜分設計及建造二 工階段 階段,且亦應考慮使用階段。. 標章期限 三年得續申請. 三年得續申請. 三年得續申請. 三年得續申請. 標章具期限較具使用管理意 義。. 標章監督 未特別規定. 得不定期抽查及 未特別規定 檢驗. 未特別規定. 不定期抽查及檢驗對品質維 護具實質意義。. 由具專門知識之 由具專門知識之 由 具 專 門 知 識 由 具 專 門 知 識 應由具專門知識及一定資格 評鑑方式 人員作圖說及現 人員作圖說及現 之 人 員 作 圖 說 之 人 員 作 圖 說 之人員,作圖說及現場之評 場之評估 場之評估 及現場之評估 及現場之評估 估。. 評鑑人員 須具一定資格. 經執行單位培 訓、認可,並具 備建築物公共安 須具一定資格 全檢查及消防安 全設備檢修法定 資格之專業人員. 分為候選證書及 標章核發 防火標章 綠建築標章 配套推 無 動措施. 須具一定資格. 宜訂定明確之評估人員資 格,以提升其公信力. 分耐震建築標 分為候選證明 核發標章具有肯定該項成果 章(設計)與耐 書及智慧建築 之積極意義,且應分設計及建 震建築標章(施 標章 造二階段。 工)二標章. 保險費率可降低 無. 研議中. 由於非強制性規定,應有配套 之優惠措施,較利於推動。. 表來源:本研究研擬. 13.
(28) 建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 第二節. 國外住宅相關評估制度回顧. 經蒐集國外資料,發現在強制性法規之外,藉由其他自發性申請或 鼓勵性之配套措施以達到提昇住宅品質之作法,具有完整而全面性之住宅 評估制度之國家,包括有美國、英國、大陸及日本等,其中日本之住宅性 能評估制度,評估內容完整、執行機制完備且有完善之配套鼓勵措施,更 是獨占鰲頭,簡要說明各制度之重點如下: 一、 英國住宅評估指標系統(Housing Quality Indicators, 簡稱 HQI) 英國為評估公共補助住宅以確認補助款達到最佳之利用價值,並提供 一般住宅及開發商作為住宅品質之評估工具。於 1998 年由英國環境交通 部及住宅合作處研訂「住宅評估指標」,其適用對象極為廣泛,包括補助 住宅及私人住宅,新建及整修住宅等,且可適用於各不同階段,包括計畫 發展、規劃設計及使用管理階段等。評估重點主要包括三大類,分別是位 置(Location)、設計(Design)及性能(Performance),由此三大類發 展出十項指標構成此評估內容。 此評估系統對補助住宅之興建計畫而言,必須由住宅合作處評估,並 達到一定標準方可獲得補助,惟對一般私人住宅或開發商而言,則僅提供 其作為自我評估參考。 二. 美國之住宅品質標準(Housing Quality Standard,簡稱 HQS) 美國聯邦政府為協助低收入家庭獲得良好、安全及衛生之住宅,有效 應用住宅補助基金,並達到住宅平等之政策目標,於 1988 年訂定「住宅 品質標準」,就有關住宅之安全、衛生項目達到一定標準者得參加「出租 保證計畫」 ,租戶得享有支付家庭收入 30﹪為租金,不足部份則由政府補 助,直接付給房東;而房東則可藉此計畫,保障房租之收益。 本案係針對既有住宅提供出租者,評估重點包括:衛生設備、可及性、 室內空氣品質、烹調設備及廢棄物處理、空間及安全、暖氣設備、照明及 14.
(29) 第二章 住宅性能評估制度. 電力、結構及材料、給水(冷熱水) 、基地及週遭環境、衛生情況等,由 政府授權具資格之評估人員檢查合格後,租戶及房東得享有前述優惠。 三.中國大陸商品住宅性能認定 中國大陸於 1999 年 7 月 1 日起試行「商品住宅性能認定管理辦法」, 期藉由住宅性能評定,可客觀、公正、全面地反應住宅綜合品質,以利於 消費者在購屋時依據經濟能力選擇不同性能等級別,享用不同標準之住 宅,同時引導房地產開發商建造精良住宅,達到淨化和規範住宅市場之目 地,以提昇住宅品質。 本案係以新建住宅為評估對象,評估重點包括適用性能、安全性能、 耐久性能、環境性能和經濟性能計五種,再細分為二十二項評估項目(如 表二) ,依商品住宅性能評定方法和標準由低至高依次劃分為「A, AA, AAA」 三個等級。申請評定之住宅,經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公佈認定等級之 後,由各級認定委員會頒發等級證書,部份銀行並對具證書之住宅提供優 先融資之優惠。 表 2.2.1. 大陸住宅性能認定項目及內容一覽表. 性能 項目. 性能 項目. 適用 平面與空間佈置 性能 設備、設施的配置與性能. 耐久 結構耐久性 性能 防水性能. 住宅的可改造性. 設備、設施防腐性能. 保溫隔熱與建築節能. 設備耐久性. 隔音與隔振 採光與照明 通風換氣. 環境 用地之合理性 性能 室外環境 水資源之合理利用. 安全 建築結構安全 性能 建築防火安全 燃氣、電器設施安全. 生活垃圾之蒐集運送 經濟 住宅性能成本比 性能 住宅日常運行耗能指數. 日常安全與防範措施 室內空氣和供水有毒害物質的危險性 資料來源:中國大陸『商品住宅性能認定管理辦法』(試行). 15.
(30) 建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 四.日本住宅性能標示制度 日本在 1996 年 6 月公佈「住宅品質確保促進法」 (以下簡稱品確法) , 於 1999 年 6 月公布,並在 2000 年 4 月 1 日開始實施。品確法主要目的為 提昇住宅品質、確保購屋者權益及迅速合理解決購屋糾紛,俾利民眾生活 安定及經濟健全發展;而其重點有三,即 1.住宅性能標示制度 2.住宅糾 紛處理機制及 3.住宅瑕疵擔保責任,其中 2、3 項雖然重要,惟非本研究 重點,所以暫不討論,僅就性能標示制度部分作進一步說明。 住宅性能標示制度主要為建立住宅性能表示基準、評估方法、及評估 之機制,使消費者可互相比較並作為解決糾紛之依據。住宅性能評估為自 由申請,經具資格之機構評估後,各項性能等級在一以上者,設計階段發 給住宅設計性能評估書,竣工階段發給建設性能評估書,同時為考慮消費 者之個別需求,明確提供其各項性能等級之評估書。 本評估制度之要點說明如下: 1. 評估內容範圍:以新建住宅為評估對象,評估範圍限定於建築物本體, 評估類別計九類,包括構造安全、防火安全、劣化減輕、維護管理考 慮、省能、空氣環境、音環境、光環境、高齡使用之考慮,再細分為 二十九項。 2. 評估基準:採分級基準,以『等級』表示,如無障礙環境考慮,以一 至五級表示,並以法令規定為等級一。 3. 配套措施:由經政府授權機構中之專業人員評估後,發給評估證書後, 若各項性能皆在等級一以上者,發給得享融資額度提高及較低利率之 優惠。. 16.
(31) 第二章 住宅性能評估制度. 表 2.2.2. 日本住宅性能標示類別及項目一覽表(建設省告示第 1652 號). 類別. 序號 項目 1-1 結構體耐震(倒塌). 一 構造安全 受地震力或風力時的建築物安 1-2 結構體耐震(損壞) 全強度 1-3 耐風 1-4 耐積雪 1-5 地耐力 1-6 基礎構造 2-1 感知警報(自住戶火災) 2-2 感知警報(他住戶火災) 二 防火安全 火災發生時避難的容易度及建 2-3 避難安全對策 築物的不易燃性 2-4 逃生對策 2-5 耐火等級(開口處延燒) 2-6 耐火等級(開口處以外之延燒) 2-7 耐火等級(隔戶牆延燒) 三 劣化減輕 建築物不易劣質化(混凝土劣 3-1 劣化對策等級(結構體) 質化、木材腐朽、鐵鏽)程度 四 管理維護 管線等維護管理(檢查、清潔、4-1 維護管理對策(專用配管) 修補)的容易程度 4-2 維護管理對策(共用配管) 五 溫溼熱環境 防暑、防寒等室內溫度及冷暖 5-1 省能對策 氣的節省能源等 六 空氣環境 化學物質影響的抑制等室內空 6-1 甲醛釋出對策 氣中的化學物質之濃度測量 6-2 整體換氣對策 6-3 特定部分換氣對策 七 光環境. 每個方位之採光等. 7-1 單純開口率 7-2 方位別開口比 8-1 重量衝擊樓版防音對策. 八 音環境. 噪音的防止等. 8-2 輕量衝擊樓版防音對策 8-3 隔戶牆隔音等級 8-4 外壁開口隔音等級. 九 高齡者考 考慮高齡者身體機能降低而設 9-1 高齡者考慮對策(專用部分) 慮 計可及性、照料之容易性、及 9-2 高齡者考慮對策(共用部分) 滾落、跌倒等事故之防止 表來源:すぐ分かる「住宅性能表示制度」基礎知識,p.124 及最新品確法【省令、告示】 ハンドプッ夕,建築知識 2000 年 9 月號特別附錄,2000 年 9 月。. 17.
(32) 建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 第三節. 住宅性能評估制度概要. 一、國內外相關評估制度之比較分析 綜合比較國內外相關評估制度,就其法源、評估制度、適用範圍、評 估機構等,擷取其可供參考之處說明如下: 1. 法源依據:有法源依據,具明確之評估基準、評估方法。 2. 法令性質:除大陸少部份為強制評估外,其它均為自由申請,並自 負評估費用。 3. 適用範圍:評估對象除美國外均為新建築住宅,並以建築物本體為限。 4. 評估機制:均由政府授權並監督,由民間具資格之機構及人員執行 評估工作。 5. 評估結果:發給證書,如中國大陸之「住宅性能 3A 標誌」 ,日本之 住宅性評估書,各項性能皆在等級一以上者發給「性能評估標章」。 6. 配套措施:由於是自由申請,各國皆有鼓勵性之配套措施,如大陸 及日本皆可獲得金融優惠,日本更有配套之住宅糾紛解決機制使消 費者及生產者皆可獲得合理之保障。 二、住宅性能評估制度概要 住宅性能評估制度涉及範圍甚廣,本文將先說明評估架構訂定之原則與 方針,再循序說明評估內容及評估機制等,惟為避免混淆及釐清目的,首 先對評估目的及相關評估用語作明確之定義。 (一)評估目的 本制度之評估目的,定義為對於住戶想過「安全、健康、便利、舒 適或經濟、永續使用」之生活,評估該住宅所能達到之程度,並針對前 述性能可客觀評估部份,建立一合理評估制度,使住宅經專業之第三者 客觀評估後,依性能水準清楚標示其等級,俾消費者可就不同住宅間作 比較,並依個人需求選擇購買合適之住宅。 18.
(33) 第二章 住宅性能評估制度. (二)評估用語定義 參考日本相關制度及國內研究「建築物性能評估系統之基礎研 究 」 、 「住宅室內環境品質性能基準研究」 ,定義相關用語及評估架構原 則如下。 1. 性能(Performance) :住宅構造某一部份之構件或多種構件之組合, 所達到機能要求之程度。例如為滿足隔絕室外噪音之要求,住宅外 牆所能達成之傳透損失量[dB],是為其隔音性能。 2. 評估(Evaluation):以某種尺度去判斷,衡量物品或事情之價值、 意義、程度。 3. 評估項目(Evaluation Item):為滿足住宅某一實質上之需求,所須 控制之最基本因素,稱之為「評估項目」 。 4. 性能類別(Categories):為使評估結果簡潔易懂,將相關之因子集 結形成「類別」 ,以達提綱挈領之效。例如將樓版高低差、走道寬度 等相關因子結合成一類別,稱為「無障礙環境」。 5. 性能指標(Indicators) :評定各評估項目性能好壞之尺度,通常以物 理的單位為其尺度,如公分、分貝等。 6. 評估方法(Methods):取得性能指標之方法,可能為證明書或規範 上之查核、理論計算式、亦可能為現場實測、實驗室試驗結果等。 7. 評估基準(Criteria) :對於性能指標依據等級之不同給予一個評價參 考標準,稱為評估基準。性能指標只是一中性化之數據,加上優劣、 高低之評估基準後,才能顯出其性能等級之意義。 三、住宅性能評估架構原則 本評估架構擬依據下列原則研擬: 1. 建築本體評估:本評估範圍限定於住宅本體及本體介面接觸之區域。 2. 實質層面評估:僅針對住宅本體之實質特性,且可客觀評估之項目 為範圍。 19.
(34) 建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 3. 類別獨立評估:配合使用者之意願與價值評斷,各項性能項目應可 獨立評估並提出個別之等級,提供消費者作為選擇之依據。 4. 內容周全簡要:周延之評估內容方能達到評估之目的,且顧及評估 之時間及費用,所以評估系統必須兼顧周全簡要之原則。 5. 性能分級:宜訂定不同等級基準,以鼓勵品質提昇,及提供不同之 市場需求。日本住宅性能標示制度對各性能項目之分級不盡相同, 從五級到三級不等,對消費者而言,無法直接從該性能之級數了解 其相對於住宅該項性能水準之定性化意義,所以本研究建議各性能 項目之分級一致,原則上皆分為四級。 6. 法規相容:考慮現行法令及規範,原則上以符合建築相關技術規定 者,訂為最低等級(等級一)。 7. 量化評估原則:定性和概念性之敘述,容易產生溝通及認知之誤差, 為提供客觀之比較,必須有明確量化之評估基準。 8. 明確且易執行:為達公正客觀,評估內容、評估基準、評估技術及 方法應明確訂定,使執行可趨於一致,且評估技術及方法應為一般 專業者可廣泛應用,俾利推動落實。. 20.
(35) 第二章 住宅性能評估制度. 四、評估內容架構 參考國內外相關文獻制度及國內問題現況,研擬住宅性能評估類別計 8 種,再細分為 21 項性能項目(如表 2.3.1) 。 表 2.3.1. 住宅性能評估類別及項目一覽表. 性能類別 性能項目 1.結構安全 1-1 結構安全性能. 說. 明. 地震時防止結構體倒塌及損壞之性能. 2-1 火災初期對應性能 住戶得知火警發生之感知通報性能 2.防火避難 2-2 避難設施性能 2-3 防止延燒性能. 住戶於火警發生時可利用之逃生避難設施 住戶外牆開口部與非開口部之延燒防止性能. 3.無障礙環 3-1 集合住宅共用部分 道路至住宅專用部分大門之通行安全與便利性 境 3-2 住宅專用部分 住宅專用部分使用之安全與便利性 4.空氣環境. 5.光環境. 6.音環境. 4-1 自然通風. 住宅居室之自然通風能力。. 4-2 機械換氣. 住宅無自然通風空間之機械通風量. 5-1 採光深度. 住宅各居室的採光深度比. 5-2 採光面積. 住宅各居室的採光合格比. 6-1 分戶牆隔音性能. 與同層鄰戶之噪音隔絕性能. 6-2 外牆開口部隔音. 住戶對外界之噪音隔絕性能. 6-3 樓板隔音性能. 上、下層住戶間之噪音隔絕性能. 7-1 遮陽性能. 住棟開窗部遮陽效率、住戶開窗部遮陽效率. 7-2 隔熱性能. 住棟屋頂隔熱效率、住棟外牆隔熱效率、住戶外 牆隔熱效率. 7-3 省水性能. 用水器具省水效率. 7-4 熱水性能. 熱水系統效率. 8-1 給水管維護性能. 含共用及專用部分之給水管道維護. 8-2 排水管維護性能. 含共用及專用部分之排水管道維護. 8-3 清潔維護性能. 開口部與外牆之清潔維護. 8-4 設備維護擴充性能. 電力、電信等設備之維護與擴充性能. 7.節能省水. 8.住宅維護. 表來源:本研究研擬. 21.
(36) 建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 五、評估機制 為確保評估之公信力,評估工作必須由經主管機關核可設置之機構辦 理,且執行人員須規定其資格並經主管機關核可者辦理。 (一)評估人員 由於住宅品質評估為建築整體之評估,且部份涉及專業計算評估, 因此住宅品質整體評估以建築師擔任為宜,惟部份性能可由具備該專業 之技師擔任,但皆需具備足夠之經驗與資歷。如日本擔任評估之人員, 皆須具相當之資格經歷,如日本之住宅性能評估人員,必須為一級建築 師且通過「建築基準符合判定資格檢定」或具同等以上之知識及經歷, 並經建設大臣核可之人員。 (二)評估機構 至於評估機構之設置應考慮具公正性,故其本身及成員之組成,不 得妨礙評估檢查業務實施之公正。且執行單位不得因執行其他業務,致 評估檢查業務有不公正之虞,因此必須有兼職之限制規定;同時,必須 依業務規模及數量規定審查人數。 (三)政府之監督工作 住宅評估雖非強制性之工作,惟為使該評估具公信力,須做有效之 監督管理,主管機關須有撤銷及重新指定之規定,得撤銷之情形如執行 業務有故意疏失或過失頻繁者、違反報告義務、違反審查業務規程、違 反命令、不符指定標準等;另外,規定其於執業一定期限後,應重新申 請指定,如日本係以五至十年為期,頗為合理,值得參考引用。 六、評估流程 為提供消費者充分的資訊,作為選擇之參考,減少購屋糾紛,確保住宅 之性能品質,性能評估宜分為設計及施工階段,其評估流程、評估時間及次 。 數、標章核發等建議如下(流程圖如圖 2.3.1) (一)評估申請 住宅性能評估可由房屋之買方、賣方或建築師提出申請。申請者可申 22.
(37) 第二章 住宅性能評估制度. 請評估所有性能類別,或就單項或數項進行評估。設計性能評估須於設計 圖說完成時,檢附申請表及相關圖說提出申請;建造住宅性能評估須於施 工前申請,俾評估工作可適時進行。 圖 2.3.1 住宅性能評估流程圖. 圖來源:本研究參考日本住宅性能標示制度研擬. (二)評估方法及檢查時間 設計性能評估係針對設計及施工圖說評估;建造性能評估則採工程紀 錄文件與實物檢查併用之方法進行查驗,評估人員除針對檢查日之相關文 件、監造紀錄等加以確認外,並採現場目測及抽查之方式加以查核其確實 性,至於查核次數則建議依建築物之規模、樓層數而異。 (三)不合格時之處理 本制度並非強制性法令,所以申請設計性能時申請者得填寫其自行評 估之性能等級。若未合格,則評估者應敘明未及格之理由並標示評估結果 之性能等級,申請者可選擇接受該標示等級或修改後再申請複檢。 建造性能則係於施工時,依規定按時查核工程否依圖說施工,及應進 行之試驗及監造工作是否依規定進行,若未符合相關規定,則評估者應即 時敘明未及格之理由請申請人改善,申請者若未改善,導致施工過程未依 規定辦理或施工結果未符合工程圖說,則無法取得該項性能等級。 23.
(38) 建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 (四)標章核發 1. 標章取得: 「優良住宅標章」 (暫訂) ,如住宅之性能都在一定等級以上, 且施工及竣工檢查各階段(建造性能評估)皆符合設計圖說者,則可 獲得標章。 2. 評估結果表:優良住宅除取得標章外,並由評估機關提出評估結果表, 標明各項目之性能等級,提供消費者作為購屋參考。. 24.
(39) 第三章 住宅設計性能評估內容與基準. 第參章. 住宅設計性能評估內容與基準. 住宅性能評估分為二部份,分別是設計性能及建造施工性能,本章針對 設計性能之評估內容及基準,首先檢討上(93)年試評結果,並依據多次座 談會議結果修正後,再依據修正結果辦理試評,最後提出修正提案及檢討建 議。. 第一節 93 年度住宅設計性能試評 為使制度更完備周延,本所於上(93)年公開徵求建商參與實際案例 測試,以檢討制度操作之可行性,及評估內容與基準值設定的合適度。 一、93 年度設計性能試評 考慮實際案例評估操作之完整性與均衡性,在案例的選擇上採取建築 型態多樣化、分配均勻化之目標為原則,以期使評估之結果得以做為全國 實施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參考指標,選擇之原則如下: 1. 樓層高度:在建築物的樓層分佈上,希望包括高層(十六層以上) 、中 高層(十二至十五層) 、中層(七至十一層) 、低層(六層以下)。 2. 建築型態:獨棟、雙拼、三拼、四拼甚至多拼及連棟等不同平面組合 型式。 3. 構造型式:除常見之鋼筋混凝土外,積極尋求非鋼筋混凝土造之構 造類別。 4. 地理區位:為反應台灣各地不同之氣候環境條件,希望各案例之建 築地點能在北、中、南、東各地均勻分佈。 在此目標下經實際案例之蒐集,最後過濾出十組案例都是鋼筋混凝 土造,包括高層二件、中高層四件、中層二件、低層及獨棟各一件,顯 示目前台灣在住宅市場上仍以中高層鋼筋混凝土為主要之推案型態(詳 表 3.1.1) ,其中案例十為一工業化之預鑄獨棟住宅,係由日本直接進 口,再將組件運至基地現場組裝完成,此住宅型式在日本相當多見,然 25.
(40) 建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 台灣之發展尚未成熟,藉由實際案例之評估操作,不失為一發展新住宅 型態之契機。 表 3.1.1 93 年試評案例基本資料一覽表 類別. 樓層數. 型態. 地下三層. U型. 地上二十七層. 連棟. 地下五層. 四拼. 地上十七層. 一棟. 地下三層. U型. 地上十四層. 連棟. 地下五層. 雙拼. 地上十四層. 一棟. 地下一層. 四拼. 地上十二層. 一棟. 地下二層. U型. 地上十二層. 連棟. 地下二層. 一字型. 地上七層. 連棟. 地下一層. 雙拼. 地上七層. 一棟. 案例一. 高層. 案例二. 高層. 案例三. 中高層. 案例四. 中高層. 案例五. 中高層. 案例六. 中高層. 案例七. 中層. 案例八. 中層. 案例九. 低層. 地上四層. 案例十. 獨棟. 地上三層. 連棟 透天 別墅. 地點. 構造別. 備註. 高雄市. 鋼筋混凝土造. 台北市. 鋼筋混凝土造. 台中市. 鋼筋混凝土造. 台北市. 鋼筋混凝土造. 台北市. 鋼筋混凝土造. 台北市. 鋼筋混凝土造. 台北市. 鋼筋混凝土造. 台北市. 鋼筋混凝土造. 嘉義市. 鋼筋混凝土造. 台北市. 鋼筋混凝土造 預鑄住宅. 表來源:本研究製作. 在案例的評估需求資料方面,原則上希望以該案通過建造執照之審查 圖面為主,另外如有通過或取得其他性能標章之資料亦希望一併檢附,以 加速評估時程並精確地評估個案之性能等級,獲取更高等級之評價。需求 之評估資料初步設定如下: (一)建築設計圖說 1. 配置圖、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 26.
(41) 第三章 住宅設計性能評估內容與基準. 2. 門窗表、室內外裝修表、大樣詳圖 3. 消防圖、機械通風設備圖、給排水系統圖 4. 其他證明文件:綠建材、綠建築、節能計算書、防火標章 5. 相關設計者資料 (二)結構設計圖說 1. 結構計算書(內含使用材料強度、地盤狀態及基礎型式、地震力計 算、風力計算) 2. 結構圖(內含平面、構架、斷面尺寸及配筋) 3. 分析之輸入資料檔 4. 原設計之結構/土木技師聯絡資料 二、試評結果 案例經由研究小組評估結果,整理如表 3.1.2,初步結論如次: 1. 評估制度之操作性並無疑義,但是各項評估所需資料必須做更詳細之 規定。 2. 部份評估內容及基準無法具體反映住宅之性能差異,需作檢討修正。. 27.
(42) 建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 表 3.1.2. 93 年 度 住 宅 設 計 性 能 試 評 結 果 總 表. 類別 性能項目 評估內容. 等. 級. 別. 一 二 三 四 平. 備註. 均. 結構 耐震性能 防止結構物倒塌 防止結構物損壞 耐風性能 防止結構物損壞 防火 火災感知 火災感知警報器(從住戶內發生火災時) 性能 火災感知警報器(從他住戶發生火災時) 公共走道排煙方式 逃生避難 公共走道避難路徑 性能 平常步行通道無法使用時的緊急逃生方式 防止延燒 有延燒危險性的部分(開口部) 性能 有延燒危險性的部分(開口處以外) 隔戶分間牆與隔戶樓地板 節能 遮陽性能 住棟外殼遮陽效率 省水 住戶開窗部位遮陽效率 隔熱性能 住棟屋頂隔熱效率 住棟外殼隔熱效率 住戶外牆隔熱效率 熱水性能 熱水系統效率 省水性能 用水器具省水效率 空氣 自然通風 開口面積比 環境 較佳通風路徑比 機械換氣 機械通風量 室內裝修 室內甲醛濃度值室內 TVOC 量 光環 光環境性 居室採光面積比 境 能 居室採光深度比 各居室採光合格比 音環 牆壁隔音 分界牆隔音性能 境 性能 外牆開口部隔音性能 樓版隔音 重量樓版衝擊音 性能 輕重量樓版衝擊音 無障 集合住宅 共用通路之無障礙程度 礙環 共用通路 境 住宅自用 平面計畫 部分 室內通行性能 浴廁等空間使用性. 28. 10 10. 0 0. 0 0. 0 0. 1 1. 2. 8. 0. 0. 1.8. 10 0 8 0. 0 0. 0 1 2 1.6 有 5,無 3. 6. 2. 2.8 有 3, 無 5. 10 0. 0. 0. 1. 10 0. 0. 0. 1. 1. 0. 9. 0 2.8. 4 2. 0 2. 3 1. 3 2.5 4 2.1. 5. 2. 2. 1 1.9. 8. 1. 0. 1 1.4. 8. 1. 0. 1 1.4. 10 0. 0. 0. 0. 9. 0. 1 2.2. 10 0. 0. 0. 1. 7. 1. 1 2.2. 9. 0. 0. 0. 1. 10 0. 0. 0. 1. 10 0 0 1. 0 4. 0 1 5 3.4. 3. 3. 2. 2 2.3. 2. 8. 0. 0 1.8. 8. 1. 1. 0 1.3. 0. 3. 4. 1. 5. 0. 1 2.8 獨棟未列 2 2.4 入. 5. 0. 3. 1. 1. 3. 0 1.8 獨棟未列 入 5 3.2. 0. 4. 4. 2 2.8. 3. 5. 2. 0 1.9. 1 1.
(43) 第三章 住宅設計性能評估內容與基準. 第二節 評估內容及基準檢討 依據前述是評結果,本計畫自本(94)年 4 月開始,分別就各性能 類別邀請相關之專家學者及參與試評之廠商,召開座談會議,總共計召開 註1. 八次會議 。 由於本制度之施行影響層面將甚為廣泛,是以針對測試結果陸續召 開之座談會,業界及相關專家皆相當關切,各次座談會都有不少建議及修 正意見提出,同時因本制度為住宅整體性評估,各相關性能類別之間必須 考慮其一致性,且部分與本所目前推動之制度有重疊之處,亦必須考慮其 整合經過數次之會議討論後,確定制度層面修正原則、整體評估內容、及 各評估類別修正重點分別說明如下。 一、制度層面修正原則 1. 分級:各性能評估項目以分成四級為原則,二星級(等級一)為符 合法令規定,三星級(等級二)標準不宜過高,以鼓勵廠商追求較 高等級。 2. 綜合評估:為使評估結果較為簡化,將性能類別之評估項目之評估 結果,依據各項目之權重比例,予各性能類別一綜合評估結果。 3. 評估結果表示方式: (1)八項性能類別之星級。 (2)各類別評估項目之星級評估結果作為附件,以利消費者對該住宅 之性能做較深入之了解。 (3)評估基準儘量採量化標準。 (4)評估結果說明,採用一般社會大眾可瞭解之語言,與生活相關之 具體感覺,如牆壁隔音等級三星級為聽不到隔壁之電視聲音,四 星級為聽不到吵架聲音、五星級為聽不到卡拉 OK 聲音;節能省 水三星級者,在一般正常使用情況下,可省 10%水電等。 註 1 :各次會議紀錄詳如附錄。 29.
(44) 建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 二、評估內容修正重點 1. 影響住宅性能好壞的項目很多,惟欲納入評估制度之評估內容,則 需考慮其在設計階段可評估及實際操作之可行性,故部分設備雖然 重要,但因無法評估,擬暫不列入(可考慮列在既有住宅性能評估) 。 2. 日本的住宅評估制度皆以建築物的物理性質為主,排除設備的考 量,我國因為國情不同,所以加入一些設備項目,惟若納入過多的 設備考量,恐將脫離住宅性能評估制度的原始精神。 3. 部分評估項目,雖無法分級然為必要條件,須作為基本門檻,通過 者才評估,如結構安全性能中,基地安全為必要條件。 4. 部分評估內容雖與性能相關,然若重要性偏低者,為避免評估內容 過於繁瑣,擬不列入。 5. 基地外在條件,非關建築物本體性能,不列入評估內容。 三、各能類別修正重點 (一)結構安全性能 1. 建築物與安全有關的項目,如結構及防火安全等,不宜由政府機關 直接評定,宜由財團法人或授權辦理之機構進行較佳。 2. 耐震標章與住宅性能評估制度的結構安全性能應整合,使其評估內 容、基準及評估方式等皆具一致性,且制震、隔震等之效能亦應列 入考慮。 3. 評估之分級基準宜確定,至於評估方法除 PUSHOVER 外,應採開放之 方式。 4.基礎、基地條件等達到基本安全,必須作為評估之必要條件。 (二)防火安全性能 1. 防火安全性能評估項目分為火災感知、逃生避難及防止延燒等三性 能,似乎無法涵蓋全部住宅防火安全性能且其位階不對等,建議分 為構造防火性能及避難安全性能兩大類。 30.
(45) 第三章 住宅設計性能評估內容與基準. 2. 避難性能部份,分為水平避難及垂直避難,而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 為垂直避難之主要建築設施,應為檢討重點,且不同規模(樓層數) 其安全要求不同。 3. 火災的延燒一般為防火區劃遭到破壞所致,建議納入考量。 (三)光環境、音環境、空氣環境性能 1. 開口面積比評估目前研究成果資料較少,故結合較佳通風路徑比成 為單一通風評估項目,為可行方式,擬納入參考修正。 2. 機械通風部分將分層分戶處理(SARS 條款)納入考慮,確實具相當 意義,本案擬採行修正。 3. 採光部分將居室採光面積比與「各居室採光合格比」合併,極為適 當,擬納入參考修正。 4. 採光面積不宜大於 1/2,主要係依據周教授家鵬的研究發現,當採 光面積過大時易造成室內眩光現象,惟可考慮在不產生眩光之情況 下,去除此上限規定。 5. 振動對居住者之影響主要為結構體之傳音,所以在音環境性能部分 已可反映,至於電磁波,目前未列入,未來可考慮列入。 6. 週遭環境確實對通風及採光之效果有極大之影響,對於面對或鄰接 公園等寬敞空間者,可考慮以加分方式納入評估。 (四)無障礙環境 1. 由於無障礙環境之要求具有連通不得中斷之特性,共用部分宜採最 嚴等級作為評估之結果。 2. 對於住宅專用部分之無障礙環境分級,因為此項目的細項繁多,逐 項評估似乎不易。建議可將需評估的項目總數列出,依建物通過數 量多寡給予分級,若無則為二星級(但建物需通過法規的規範) 。 (五)節能省水、住宅維護管理 1. 住宅維護管理部分,對於污水處理設施、各戶空調機械間之設置、 31.
(46) 建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 外觀照明灯具等裝置位置與維修便利性,建議應與考量。 2. 既有研究結果指出,熱水系統之效能和其管路配置長度有直接關 係,有關熱水器性能部份可考慮將管路的配置之長短,列入熱水系 統之評估內容。 3. 由於科技進步,未來發展往往非目前可完全掌握,如目前之有線電 視線路雜亂,影響外觀,建議在維護管理部份,考慮將電力、電信 系統、設備管道等之擴充性納入評估。 4. 浴室馬桶、洗手檯等器具若使用奈米材料,其易清洗的特性,也有 省水及易清潔之效用。 5. 水資源再利用之範圍,宜更為廣泛,例如外牆清洗之廢水回收再利 用,應可考慮列入。 6. 污水及浴廁雜排水之垂直管道應置於管道間,可考慮列為基本等級 之需求。 7. 管線材質對於性能有決定性的影響,建議列入評估分級項目。 8. 地震除對結構體有影響外,亦易造成管道之位移、毀損或接頭之破 壞等,本部份建議配合結構安全的耐震等級,訂定其應有之配套安 全措施。. 32.
(47) 第三章 住宅設計性能評估內容與基準. 第 三 節 住宅設計性能評估內容及基準 本住宅設計性能評估內容及基準,經依據前一節之修正原則修正後, 尚有部分問題,須再進一步討論修正。 一、與本所相關標章之整合 本設計性能評估內容部份與本所推動中之標章有重覆之處,比較其異 同如表 3.3.1,本住宅設計性能評估內容及基準草案如表 3.3.2。 針對本評估制度之評估內容與基準與本所相關標章不盡相合之問 題,除由原研訂之研究小組成員進行檢討修正外,另於本(九)月中旬請 註1. 本所相關組室提供修正意見 ,並由研究小組納入修正參考。 二、評估結果表示方式 依據目前研定之評估內容,計有 8 個性能類別,再細分成 21 個評估 項目分別依該項目之評估基準評定其等級,惟因 21 個評估項目過於瑣 碎,故研究小組擬針對各性能類別給予一綜合評等,為使此綜合評等更具 意義及參考價值,擬於評估內容基準修正確定後,進行專家問卷調查各項 註2. 目之權重,以作為研定之依據 。. 註 1 :各組室修正意見彙整如附錄 2.12。 註 2 :問卷草案如附錄 4.1。 33.
(48) 建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研究. 表 3.3.1. 設計性能評估與本所相關標章之內容比較表. 性能評估項目 相關標章 評估內容比較 說明 1.結構安全 耐震標章 耐地震力部分已於 94 年 7 月整合 已整合 一致 2.防火避難安 防火標章 1. 防火標章的評估對象是使用中 防火標章與住宅防火避難 全 之建築物,評估其防火避難設 安全性能之適用對象及評 施、設備及軟硬體等之維護狀 估重點不同,無需整合。 況,並以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 為主。 2. 住宅性能評估是以建築物新建 完成尚未進駐之狀況,並以建 築物對逃生避難及防止延燒之 性能為評估重點。 4.空氣環境 綠建築標 1. 自然通風指標的最高得分可對 1. 評估之內容及指標相 章中的室 應至住宅性能評估的五星級。 同,惟綠建築並未採用 內環境指 2. 機 械 通 風 兩 者 比 較 基 準 不 相 分級標準,與本制度分 標(包含 同,住宅性能評估除進氣外, 級之方式略有不同。 通風換氣 另考量通風系統的密閉性、防 2. 機械通風部分住宅性能 考慮得更為周延。 指標、光 水性、防火性等。 環 境 指 兩者採用不同的採光深度倍數作 因為住宅與一般建築物的 5.光環境 標、音環 基準,合格之採光深度比,綠建築 需求不盡相同,所以採光 境指標) 之規定為 3 倍,住宅性能評估為 深度倍數會有差異。 2.5 倍。 6.音環境 1. 和音環境指標的分戶牆隔音、 1. 評 估 之 內 容 及 指 標 相 窗(外牆開口部)隔音、樓板 同,惟綠建築並未採用 衝擊音可對應,其基準對應分 分級標準,與本制度分 別為三星級、三星級、五星級。 級之方式略有不同。 2. 音 環 境 的 評 估 項 目 可 大 致 對 2. 在樓版隔音部份,住宅 應,惟住宅性能評估將樓版隔 性 能 將 衝 擊 音 再 細 分 音再細分為重量樓版衝擊音與 為輕量及重量二種。 輕量樓版衝擊音 7.節能省水 綠建築標 1. 和 日 常 節 能 指 標 的 等 價 開 窗 1. 評 估 之 內 容 及 指 標 相 章中的日 率、屋頂不透光部平均熱傳透 同,惟綠建築並未採用 常節能指 率、外牆不透光部平均熱傳透 分級標準,與本制度分 標與水資 率、可對應,以其最高對應分 級之方式略有不同。 源指標 別為三星級、三星級、四星級 2. 另 住 宅 性 能 增 加 熱 水 2. 綠建築的水資源指標最高得分 使用之熱損失考慮。 可對應至三星級 3. 除省水外,住宅性能評估尚考 慮熱水使用的熱損失問題 表來源:本研究整理.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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