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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職業災害發生原因與因應對策之探討─以某民營公司為例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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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 碩士論文. ─以某民營公司為例. 學. ‧ 國. 治 政 大 事業單位職業災害發生原因與因應對策之探討 立 A Study on the Causes of Occupational Accident of. ‧. sit. y. Nat. Business Entity and Corresponding Strategies. n. al. er. io. – The Case on a Private Company. Ch. engchi. 指導教授:成之約 研 究 生:廖至謙. i n U. v. 博士 撰. 中華民國一○八年一月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2) 謝誌 攻讀碩士學位是件從來不曾在我人生計劃中出現的事,在因緣際會之下,我 重返政大校園,體驗下班與周末時間必須打起精神研讀文獻與撰寫報告、如同半 工半讀般的特殊生活。如今這段旅程即將畫下句點,除了為自己循規蹈矩的人生 添加一筆意義非凡的經驗感到欣慰,也感謝所有給予我關懷、幫助的人。 感謝我的指導教授成之約教授,您分享許多獨到精闢的見解,讓我學習如何 打破框架、持續獨立思考;在撰寫論文的過程中,也感謝您耐心的給予指導並提. 政 治 大. 供諸多協助。另外也感謝兩位口試委員林國榮教授與許雲祥教授,您們的寶貴意. 立. 見補充我的不足,讓這份論文更有意義與深度。. ‧ 國. 學. 感謝我的家人,爸爸贊助了撰寫這份論文的電腦,同時也是完成碩士學位的. ‧. 最大誘因;媽媽的關心是最溫暖也最有效的提醒,而且她煮的菜是全世界最美味 的佳餚,沒有之一;弟弟在我忙碌離家的這兩年擔任著陪伴爸媽的重要角色,我. y. Nat. io. sit. 才能夠安心度過每個處寒窗苦讀的夜晚。感謝我的主管,俊佑協理、焴麟、琪萍、. n. al. er. 惠倫的推薦與支持;感謝倖宜在工作上給予我最實質的幫助,回覆無數的電話與. Ch. 信件,讓我無後顧之憂的完成這項挑戰。. engchi. i n U. v. 感謝我的學長陳佑,從大學時期到研究所都給我很多幫助。感謝我的同學緒 翰、仁志、唯安、子娟以及其他勞研所的夥伴及學弟妹們,你們的熱情與貼心讓 我在工作課業兩頭跑的時候不那麼手忙腳亂,你們無私地分享自身專業領域的實 務經驗也讓我獲益良多。感謝我的朋友,宏韋作為前輩的指導是我撰寫論文遇到 困難時的浮木;感謝銘澤、昱安、淞宇、逸竹、博維、品鈞,在我每每處於崩潰 的臨界點時,你們的瘋狂是我打起精神的鑰匙。. 廖至謙. 謹誌. 一○八年一月 i.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3) 摘要 本研究參考職業安全衛生領域之文獻與法令,同時搭配研究對象的過往案例 與深度訪談,試圖探尋事業單位內部與職業災害相關的關鍵因素與重點對策,藉 以了解職業災害及安全衛生領域之全貌與未來展望,研究內容經統整後得出: 一、職業災害之發生原因:職業災害因素繁多,包含同仁的不安全行為、機器設 備老舊、教育訓練不足、政策未獲支持等。換句話說,事業單位並未能全面 養成安全文化,當人們安全意識不足時,不論身處何地、是什麼身分、正在. 政 治 大. 進行何種作業,皆有可能對自己、對他人、對整個工作場域造成危害。. 立. 二、職業災害後的標準作業流程:標準作業流程係以國家法令作為基本架構,另. ‧ 國. 學. 外配合各單位、各層級人員做細部區分,使相關規範「適才適所」 。層層分工. ‧. 的概念,從通報、記錄、調查、復原等程序中要求各相關人員依據自身職權 行使相應之義務,方能在職業災害後續流程中發揮最大效用。. y. Nat. io. sit. 三、職業災害的因應對策:. 完善廠區設備環境:維持整潔汰舊換新,主動改善環境安全。. 2.. 強化安衛教育訓練:課程搭配回訓機制,因人制宜提供訓練。. 3.. 重新定位安衛角色:安衛業務專責承辦,管理監督回歸單位。. 4.. 投入資源整體考量:調整策略挹注資源,職業安全同樣重要。. 5.. 安全事項全員參與:管理階層以身作則,相關事項全程參與。. n. al. er. 1.. Ch. engchi. i n U. v. 本研究中最重要的癥結是為「安全文化」 ,企業在相關政策執行方法或在機器 設備的精進上或許可以長期向上提升,但若是沒有具備安全意識、沒有培養安全 文化,再多再好的硬體設備都將於事無補。唯有將職業安全衛生視為分內之事, 方能達成最終目標,「有效降低、甚至避免職業災害發生」。. 關鍵字:職業災害、安全文化、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職業災害預防 ii.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4) Abstract This study refers to the literature and laws in the field of safety and health, and at the same time, with the past cases and in-depth interviews of the research subjects, trying to explore the key factors and major countermeasures related to occupational disasters within the business unit, so as to understand the overall picture and future of occupational disasters and safety and health. The research content has been consolidated and concluded as below: First, causes of occupational disasters: There are many factors in occupational. 政 治 大. disasters, including unsafe behaviors of colleagues, old machinery and equipment,. 立. inadequate education and training, and unsupported policies. In other words, business. ‧ 國. 學. unit are not able to fully develop a safety culture. When people are not aware of their. ‧. safety, they may causes harm to themselves, others, and the entire workplace no matter where they are, what their identity are, or what they are doing.. y. Nat. io. sit. Second,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 after the occurrence of occupational. n. al. er. disasters: The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 are based on national laws and regulations,. Ch. i n U. v. and the divisions are mad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departments and levels of personnel. engchi. to make the relevant specifications "appropriate." The concept of division of labor, in the procedures of notification, record, investigation, recovery, etc., requires all relevant personnel to exercise corresponding obligations according to their own authority, in order to maximize their effectiveness in the follow-up process of occupational disasters. Third, countermeasures for occupational disasters: 1. Improve the equipment and environment of the plant: Maintain cleanliness and replace old machines, and actively improve the environmental safety. 2. Strengthen safety and health education and training: create training equipped with a re-training mechanism, and provide courses according to personnel conditions. iii.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5) 3. Repositioning the role of health and safety: Safety and health related business is undertaken by dedicated personnel, while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returns to various units. 4. Overall consideration of input resources: Adjust business strategies when occupational safety is equally important. 5. Full participation in safety and health matters: Management leads by example and participates in relevant matters. The most important point in this study is the “safety culture”. Enterprises may be. 政 治 大. able to refine the implementation of relevant policies or in the improvement of. 立. machinery and equipment. However, if there is no safety awareness and no culture of. ‧ 國. 學. safety, no matter how good the hardware devices are, it will not help. Only by considering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s one’s own business can we achieve the. ‧. ultimate goal of "effectively reducing or even avoiding occupational disasters.". sit. y. Nat. n. al. er. io. Keywords: Occupational disaster, Safety culture, Education and training of safety and health, Prevention of occupational disaster.. Ch. engchi. i n U. v. iv.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6) 目錄 謝辭………………………………………………………………………i 中文摘要…………………………………………………………………ii 英文摘要…………………………………………………………………iii 目錄………………………………………………………………………v. 政 治 大. 圖目錄……………………………………………………………………vii. 立. 表目錄……………………………………………………………………viii. ‧. ‧ 國. 學. 第一章 緒論. y. Nat. er. io. sit.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目的…………………………………………1 第二節 研究方法…………………………………………………3. n. al. i n U. C. v. hengchi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4 第四節 研究流程與章節安排……………………………………5 第二章 職業災害文獻探討 第一節 職業災害…………………………………………………7 第二節 職業災害之理論…………………………………………15 第三節 職業災害預防與因應對策………………………………20 第四節 小結………………………………………………………30 v.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7) 第三章 個案公司職業災害概況 第一節 個案公司介紹……………………………………………33 第二節 職業災害概況……………………………………………35 第三節 職業災害實例分析………………………………………39 第四節 職業災害之預防與因應…………………………………49 第五節 小結………………………………………………………54 第四章 訪談發現與分析. 立. 政 治 大. 第一節 訪談設計與對象…………………………………………57. ‧ 國. 學. 第二節 訪談發現…………………………………………………62. ‧. 第三節 訪談分析…………………………………………………74. y. Nat. n. al. er. io.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sit. 第四節 小結………………………………………………………88. i n U. Ch. v. engchi 第一節 結論………………………………………………………93 第二節 建議………………………………………………………98 參考文獻 附錄 深度訪談紀錄. vi.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8) 圖目錄 圖 1.1 研究架構圖……………………………………………………3 圖 1.2 研究流程圖……………………………………………………5 圖 2.1 國家層級的職業安全衛生系統………………………………8 圖 2.2 ISO 45001:2018 管理模式……………………………………11. 政 治 大. 圖 2.3 職業災害要件拆解圖…………………………………………12. 立. 圖 2.4 Heinrich 之事故金字塔………………………………………15. ‧ 國. 學. 圖 2.5 Heinrich 之骨牌理論…………………………………………16. ‧. 圖 2.6 Bird 之事故金字塔……………………………………………17. y. Nat. er. io. sit. 圖 2.7 Bird 之骨牌理論………………………………………………17. n. 圖 2.8 角本定男互動模式理論………………………………………19 a v 圖 2.9. i l C n hengchi U TOSHMS 管理模式……………………………………………23. 圖 3.1 H 化纖總廠歷年職業災害人數統計…………………………36 圖 4.1 事業單位職業災害發生原因…………………………………83 圖 4.2 事業單位職業災害因應對策…………………………………84 圖 4.3 企業安全文化四階段…………………………………………86. vii.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9) 表目錄 表 2.1 職業災害類型分類表…………………………………………13 表 2.2 5S 運動基本概念表……………………………………………27 表 3.1 F 公司各廠人數及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配置…………………35 表 3.2 H 化纖總廠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事件細項表…………………37. 政 治 大. 表 3.3 H 化纖總廠職業災害類型比例表……………………………38. 立. 表 3.4 職業災害實例一………………………………………………39. ‧ 國. 學. 表 3.5 職業災害實例二………………………………………………41. ‧. 表 3.6 職業災害實例三………………………………………………43. y. Nat. er. io. sit. 表 3.7 職業災害實例四………………………………………………45 表 4.1 訪談大綱………………………………………………………58. n. al. i n U. C. v. hengchi 表 4.2 訪談對象身分及訪談原因表…………………………………60 表 4.3 訪談發現分類表………………………………………………62 表 4.4 研究對象職業災害 SWOT 分析………………………………77. viii.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10)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目的. 薪資與福利往往是勞工在求職時最重視的項目之一,然而在與雇主爭取勞動 條件的同時,勞工也不應遺漏企業在職業安全方面所能提供的保護與協助。現代 科技的發展與工作模式的改善,理應提供廣大勞工更安全的工作環境,但職業災 害事件卻仍層出不窮,無法順利提供勞工應享有的基本勞動條件。對勞工個人來. 政 治 大. 說,發生職業災害將使其家庭頓時失去經濟來源,生活面臨危機並可能引發社會. 立. 問題;對企業來說,工安事件攸關人事訓練成本與鉅額賠償;對國家來說,交通. ‧ 國. 學. 運輸產業或大型工廠之重大意外,將有可能影響整體社會的日常運作。 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的組織中心宣言為. ‧. 「Promoting Jobs, Protecting People」,旨在提升工作價值的同時,也注重勞工於. y. Nat. sit. 工作場域乃至於整個社會安全網所涵蓋的保護措施。另外,ILO 為因應全球化發. n. al. er. io. 展與失業、童工、職業災害等問題所推廣的尊嚴勞動(Decent Work)概念,針. i n U. v. 對勞工的就業機會及平等薪資發聲,並且呼籲各界在解決貧窮問題時也應注重其. Ch. engchi. 他願景,包含安全衛生、團體協商、社會整合等。由此可見,穩固無虞的工作安 全保障,是勞工職業生涯展望中不可忽略的重要條件之一。 民國 82 年,台北市捷運局為解決新店及板橋路段河床滲水問題,引進日本 最新技術─「壓氣工法」,卻因為連續趕工而忽略作業所需之減壓程序,造成 44 名工人罹患潛水夫病。在如此重大的集體職業災害事件中,除了檢討政府部門疏 失外,也應檢視事業單位是否理解職業安全衛生概念並制定相關因應對策,若雇 主與勞工皆缺乏安全意識,遑論創造安全的工作場域? 我國與職業災害相關的法規中,普遍著墨於勞工申請補助時應符合之要件、 補償計算方式、雇主補償責任等內容,若進一步比對實務案例,可以發現職業災 1.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11) 害之類型與成因甚為複雜,其意涵並非三言兩語即可簡單界定,導致其在責任歸 屬上有一定之困難度。因此,待釐清相關概念後,本研究之問題意識將著重於「職 業災害發生原因」與「職業災害發生之預防與因應」兩個面向,進而對此領域做 出較為精準可行之建議。 近年來,我國勞動檢查規模不斷擴大,除了對違反法律明文規定的不肖雇主 祭出罰則,更重要的目的是維持基本勞動條件,減少勞工因惡劣工作環境而失去 生活品質、失能、殘廢甚至死亡的憾事。有鑑於職業災害之議題在國際社會中備 受重視,於我國勞工領域中也逐漸成為顯學,本研究以「事業單位職業災害發生. 政 治 大 助於我國勞工享有更加安全之工作環境。 立. 原因與因應對策」為題,希冀研究結果對我國安全衛生管理產生參考價值,並有. 另外,在個人、企業、國家三個層次當中,本研究將「企業」視為最重要的. ‧ 國. 學. 討論主體,因其在安全衛生領域涵蓋之範圍包含公司內部規範、主管管理方式、. ‧. 員工教育訓練、機器廠房設備等,在避免職業災害發生上有著無可推卸之責任。. y. Nat. 職業災害的癥結點不應著重於事後補救及賠償,而是從預防做起,本研究藉由 F. er. io. sit. 公司的經驗與案例歸納相關邏輯,試圖找出事業單位內部與職業災害相關的「關 鍵因素」與「重點對策」,協助集團內關係企業互相仿效,甚至藉以提醒我國各. al. n. v i n 行各業雇主,不應只追求利潤極大化而忽視安全衛生之重要性,在以「創新」做 Ch engchi U. 為企業存活不二法門的現代社會,仍應將最基本的勞工安全需求視為企業永續發 展之必要條件。 結合上述目的,本研究試圖回答以下兩個問題: 一、事業單位發生職業災害之背景與概況為何?除了安全衛生條件之外是否有 其他起因?不同案例間的與相同相異之處為何?在眾多影響變項中是否存 有關鍵因素? 二、事業單位如何預防與因應職業災害?是否有專責單位處理相關事務?如何 制定與執行因應政策?如何考量各因應政策的優先順序?成效如何?是否 遭遇困難或有改善空間? 2.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12) 第二節. 研究方法. 壹、文獻回顧與資料蒐集 本研究以文獻回顧法作為基礎架構,藉由法令規章、專書、碩博士論文、主 管機關文件等資料,建立並釐清職業災害的基本概念,同時參考國內外相關領域 之研究與實務經驗,逐步修正研究方向、聚焦主題意識。另外,本研究事先蒐集 F 公司基本資料,包含公司規模、業務性質、組織編制、人員比例等,分析並檢 視研究對象、考量各方面因素,篩選出最適合深度訪談之受訪對象。. 治 政 貳、深度訪談與資料分析 大 立. 本研究以深度訪談法進行實證研究,除了對文獻內容與實務狀況做比對及驗. ‧ 國. 學. 證,也試圖挖掘量化研究與表面觀察所不能獲得之資訊,使本研究之結論與建議. ‧. 更為周延。在資料分析的過程中,本研究儘可能蒐集第一手資料並與資料提供者. y. Nat. 互相配合、不對研究內容做過度推論,藉以提高信度;同時,研究進行中也不斷. n. al. er. io. 參、研究架構. sit. 反思引用文獻與研究發現、避免自身偏見影響研究結果,藉以提高效度。. Ch. engchi. i n U. v. 本研究從事業單位角度出發,探究職業災害眾多成因並歸納出關鍵因素,另 外分析職業災害的眾多對策並試圖尋找重點對策。簡易架構如圖 1.1。. 圖 1.1. 研究架構圖. 3.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13)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研究範圍 本研究之研究範圍分為兩大部分: 一、研究職業災害原因時聚焦於 F 公司之 H 化纖總廠過去二十五年間(1993 年 至 2017 年)所發生之職業災害實例,包含受傷、失能、殘廢以及死亡等, 不包含虛驚事件;研究對象包含 F 公司 H 化纖總廠一般員工,不包含承攬商 勞工及外籍勞工。. 政 治 大. 二、研究職業災害因應政策時,將研究範圍擴展至 F 公司整體之職業安全衛生政. 立. 策,期以最完整之框架回覆相應內容。. ‧ 國. 學. 貳、研究限制. ‧. F 公司為國內傳統產業中具領導地位之集團型大型企業母公司,近五千名員. y. Nat. 工的規模同時也是國內紡織產業龍頭,其關係企業遍布全台各地與各產業、旗下. er. io. 以下限制:. sit. 員工超過五萬人,以其作為研究對象具有一定之指標性意義。然而本研究仍面臨. al. n. v i n 一、職業災害之發生原因相當複雜,致使其因應對策及牽涉人員繁多廣泛,本研 Ch engchi U. 究原始統計資料雖涵蓋承攬商勞工及外籍勞工,但為聚焦問題意識、避免偏 離研究主軸,僅做資料呈現,不做細部人員分析及討論。. 二、本研究之深度訪談皆已闡明研究本身之專業性與目的,惟在訪談過程中,可 能因員工顧忌公司形象或其他因素而有所保留,進而影響訪談結果。 三、本研究因時間、經費、人力等因素無法擴大研究規模,難以完整呈現 F 公司 全體近五千名員工對於安全衛生概念之普遍理解狀況。 四、本研究設計之問卷內容與文獻回顧方向皆以 F 公司現況為主要考量,研究過 程與結果或可供關係企業或其他產業參考,然推論相關論述時須注意因不同 產業特性、公司規模、組織風氣等條件而可能產生之影響。 4.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14) 第四節. 研究流程與章節安排. 壹、研究流程 本研究之研究流程包含四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前置階段,藉由資料蒐集建立 研究架構、參考相關文獻聚焦研究問題,同時釐清職業災害之基本概念;第二階 段為設計階段,參考 F 公司之成立背景與現況,檢視研究問題並設計訪談大綱與 確立訪談對象;第三階段為分析階段,實際進行訪談後分析結果,針對不同面相 分層討論,探究訪談結果與參考文獻之異同並深入分析;第四階段為結論階段,. 政 治 大. 整合研究結果並給予相關建議。簡易流程如圖 1.2。. 立.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 1.2 研究流程圖 5.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15) 貳、章節安排 本研究之章節安排及內容如下: 第一章為緒論,共分為四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目的,陳述本研究主題之 構想過程及試圖回答之問題;第二節為研究方法,說明本研究之進行方式與架構 設計;第三節為研究範圍與限制,界定研究涉及範圍及過程中遭遇之限制;第四 節為研究流程與章節安排,介紹本研究各階段之意旨與相關章節排序。 第二章為職業災害探討,共分為四節。第一節為職業災害,將國際勞工組織 之立場與我國相關法令納入討論,釐清職業災害之定義與類型,便於在適當時機. 政 治 大 生領域中與職業災害有關之過往研究;第三節為職業災害預防與因應對策,琢磨 立 於後續章節中援用以支撐研究架構;第二節為職業災害之理論,深入探究安全衛. ‧ 國. 學. 我國在職業災害因應對策法制面、政府面、企業面之內容,作為後續章節對預防 與因應對策之參考理論基礎;第四節為小結。. ‧. 第三章為個案公司職業災害發生概況,共分為五節。第一節個案公司介紹,. sit. y. Nat. 對於研究對象做初步的基本資料描述;第二節為職業災害概況,全面性檢視其職. al. er. io. 業災害現況;第三節為職業災害實例分析,選擇特定職業災害案例,描述其背景. v. n. 成因、發生過程與後續處置方式並分析;第四節為職業災害之預防與因應,討論. Ch. engchi. i n U. 職業災害處理過程與因應對策之制定方式、執行過程、報告撰寫等細節,思辨其 中之重要癥結;第五節為小結。 第四章為訪談發現與分析,共分為四節。第一節為訪談設計與對象,介紹本 研究深度訪談之前置作業;第二節為訪談發現,將訪談結果做初步分類;第三節 為訪談分析,系統性統整訪談內容並進一步比對參考文獻,試圖找出職業災害發 生之關鍵因素以及因應之重點對策;第四節為小結。 第五章為結論及建議,共分為兩節。第一節為結論,統整文獻回顧與深度訪 談結果,回答本研究初始設定之研究問題;第二節為建議,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對 主題之回饋,做為未來我國相關領域之參考。. 6.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16) 第二章 職業災害文獻探討 第一節. 職業災害. 壹、 國際勞工組織對職業災害之主張 早在 1948 年,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即對 政府與企業提供了工作場所的安全規範指導(Model Code of Safety Regulations. 政 治 大 續 20 餘年間針對礦業、農業、建築業等不同行業提出個別工作安全相關指引。 立. for Industrial Establishments for the Guidance of Governments and Industry) ,並在後. 1974 年,在 139 號公約、147 號建議書中,ILO 要求會員國對可能引發癌症疾病. ‧ 國. 學. 的職業風險有所預防,並且由 ILO 或其他法定組織協助會員國判斷工作場域中. ‧. 需嚴格控管或禁止暴露的致癌因子。. y. Nat. 1981 年,ILO 公布職業安全衛生公約(第 155 號公約),其中第 4 條說明:. er. io. sit. 「各會員國應與雇主及勞工代表進行協商,針對職業安全等範疇共同訂定、執行 及定期檢查相關之國家政策。」同公約第 11 條之 3:「為使國家政策有效執行,. al. n. v i n 主管機關應確實監督雇主或相關人員,訂定並實施有關職業災害之通報程序。」 Ch engchi U 第 15 條: 「為保障國家政策施行的連貫性,各國政府應與雇主、勞工代表、相關. 團體進行協商,若有需要應設立監督職業災害之中央團體。」再再強調國家、雇 主、勞工在職業災害的預防工作中皆不可置身事外。 1988 年,ILO 針對開發中國家的科技發展進行討論,將安全衛生基礎建設 定義為「一個國家在科技、人力、政府機構等範圍內,可以用來實踐或提升安全 衛生相關政策的資源」 ,探討科技在工作條件範疇之影響。1991 年,ILO 出版重 大職業災害預防之專書,提出相關策略例如緊急逃難計畫之演練與籌備、工廠設 立應遠離學校及醫院等方式,藉以降低重大職業災害造成之損失。. 7.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17) 自 1996 年開始,ILO 對於職業災害的研究更為廣泛與深入,每年皆有大量 文獻,試圖在全球營造更加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在 2006 年的 187 號公約中, ILO 再度提醒會員國皆應專門為職業安全健康建立、維持、積極發展並定期檢視 國家系統,並於 2013 年出版職業病記錄與通報國家系統的實踐指南(National System for Recording and Notificationof Occupational Diseases ─ Practical guide), 闡明「記錄」與「通報」在職業災害事件中的重要性。 ILO 工作安全計畫主管 Seiji Machida 於實踐指南的序言中說明:「世界上沒 有一個國家能夠將職業災害或是與工作有所關聯的疾病做出完整記錄…,沒有通. 政 治 大 不完整。」由此可見職業災害的通報問題舉世皆然。實踐指南中介紹國家系統應 立 報的情況非常普遍、官方統計也不包含所有工作種類,因此通報統計數據幾乎都. 具備的元素與目標,並對職業災害的定義、診斷、辨別方式詳加描述,另外也說. ‧ 國. 學. 明主管機關、雇主、勞工及相關專家應扮演的角色,最後強調職業災害記錄與通. ‧. 報的標準程序,藉以分析數據並建構國家層級的職業安全衛生系統如圖 2.1。.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 2.1 國家層級的職業安全衛生系統 資料來源:ILO, 2013 8.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18) 實踐指南中明確指出職業安全衛生系統的要件:記錄與通報的制式表格、記 錄規則、通報程序、批准與查證的機制、系統負責人的任命、相關機器設備、教 育訓練等,並說明通報過程的注意事項: 一、雇主應通知主管機關或指定機構,提供相關資訊給勞工及勞工代表。 二、由保險機構、職業安全衛生機構、醫療等相關人員建立職災預防措施。 三、建立通報職業事故與職業病之標準與時效限制。 職業災害是複雜的、多面向的,ILO 除要求各國政府與企業配合之外,也意 識到電腦軟硬體的發展及近兩年的大數據概念已大幅改變社會安全網的觸角延. 政 治 大 分析或傳播龐大資訊,在職業災害的預防上提供莫大助益。 立. 展方式,藉由資訊科技的發展,除了提高通報程序的有效性與可靠度,更有助於. ‧ 國. 學. 貳、 國際認證 OHSAS18001 與 ISO45001:2018 自 20 世紀末,全球各企業開始提高職業安全衛生領域第三方認證之需求。. ‧. 1999 年,在英國標準協會(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e, BSI)帶領下,全球十數家. sit. y. Nat. 認證機構與國家標準組織共同頒布 OHSAS 18001,其核發認證超過 10 萬家企業、. al. er. io. 範圍涵蓋全球 120 多國。做為國際性的職業健康及安全體系驗證標準,其目的除. v. n. 了監督雇主改善工作環境與工作安全問題,同時也強調可以提升管理效率、降低. Ch. engchi. i n U. 經營成本,並且回應政府與勞工重視安全健康之政策、提升企業形象。 經過近 20 年,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於 2018 年 03 月以 OHSAS 18001 作為改版根基頒布 ISO 45001:2018,預計 於未來三年內完全取代 OHSAS 18001,是為最新的職業健康和安全管理系統。 ISO 45001:2018 全名為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ISO 45001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 - Requirements :2018,其終極目標與前身 OHSAS18001 事實上是一致的,也就是設置與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的管理系統,包含風險評估、 內部控制、法令遵循、危害預防等機制,藉以協助各單位與機構確保所屬員工的 工作安全,有效降低或消除職業災害。. 9.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19) 然而即便有著相同目的並延續同樣精神,ISO 45001:2018 仍有幾點特性: 一、使用與過往相同的專業術語,使未來安全衛生管理的整合能更容易迅速。 二、遵循與 ISO 9001 一致的 P-D-C-A 架構(Plan 計畫-Do 實施-Check 檢查-Act 改善),提供各單位與機構一個能將風險最小化的基礎架構。 三、將安全衛生管理範圍擴大至心理層面,探討可能因為工作壓力而造成的長期 健康問題或是缺勤狀況。 四、提高組織背景分析之必要性,必須了解利益相關人(例如股東)對於公司的訴 求與期望,考慮可能影響職業安全衛生政策執行的內部與外部問題。. 政 治 大 由高階管理階層實踐,同時也有必要讓所有員工共同參與安衛相關事務。 立. 五、強調組織內管理階層之角色執掌,健康與安全成為核心議題的管理方式需要. 國際共同標準在職業安全衛生領域的轉變是各國政府與企業嶄新的管理重. ‧ 國. 學. 點,透過更適宜的管理方式並藉重內部稽核制度,發現安全漏洞或可以改善的機. ‧. 會立即採取行動,即能期許減少甚至消除工作場所的危害和相關疾病,ISO. n. al. er. io. sit. y. Nat. 45001:2018 管理模式如圖 2.2。. Ch. engchi. i n U. v. 圖 2.2ISO 45001:2018 管理模式 資料來源: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2018. 10.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20) 參、 職業災害之定義 職業災害就勞工安全管理之觀點,又稱為勞動災害、工業傷害或工作傷害。 「廣義」的災害也可稱為事故,包括造成人、物及效率減低之事件;「狹義」災 害通常係指對人員引起之死亡、永久全失能、永久部分失能、暫時全失能等傷害 事件(中華民國安全衛生協會,2001)。 職業災害普遍分為職業傷害(Occupational Accident)與職業病(Occupational Disease)兩種,ILO 於 2002 年針對 155 號公約的補充協議中將前者定義為因業 務內容或執行職務所產生之一切傷害,後者則為因暴露於作業活動所產生之危險. 政 治 大 傷害」以及勞工長期暴露於存有病原之工作環境而產生之「職業病」(鄭雅文、 立. 因子下而導致的一切疾病。我國學者則將職業災害區分為意外事故所致之「職業. ‧ 國. 學. 鄭峰齊等,2013)。楊通軒(1998)則認為引起職業傷害之作用必須是在一相當 短暫的時間內,最長須在由上班起至輪班換班一次之時間內發生,如果是在長時. ‧. 間醞釀所引起之傷害,應屬職業病的範疇。. sit. y. Nat. 而職業災害一詞見於我國各勞動相關法規,然其陳述因各法立法目的不同而. al. er. io. 有所差異,以下分點概述法條相關內容:. v. n. 一、勞動基準法:在第 59 條至第 63 條說明職業災害補償之抵充、補償順位、受. Ch. engchi. 領補償期限及承攬工作模式下之責任歸屬。. i n U. 二、勞工保險條例:在第 34 條提及: 「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 能工作,…,發給職業傷害補償費或職業病補償費。前項因執行職務而致傷 病之審查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並於此條文附屬之勞工保險職業病 種類表中,以列舉方式將職業病項目分類。 內政部於民國 70 年發布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第 3 條說明:「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者,為職業傷害。被保險人於 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表規定適用職業範圍從事工作,而罹患表列疾病,為職 業病。」另外,傷病審查準則第 4 條第一項:「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 11.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21) 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或因從事二份以上工作而往返於就 業場所間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此項準則即為 「通勤職業災害」之判定,對我國國人特殊交通方式產生之職業傷害有其重 要性,可降低實務判決案例中之爭議。 三、工廠法:在第 45 條針對未加入勞工保險之工人,規定工廠應參照勞工保險 條例之規定,給予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殘廢或死亡之補助費或撫卹費;並 在第 46 條說明家屬受領撫卹費之順位。 四、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法條內容包含職業病鑑定委員會之設置、經費來源以. 政 治 大 害之認定,準用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勞工保險 立. 及受災勞工職業重建措施等,並在施行細則第 10 條說明: 「…,勞工職業災. 職業病種類表及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增列之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之規定。」換. ‧ 國. 學. 句話說,其認定標準與勞工保險條例第 34 條之規定相同。. ‧. 五、職業安全衛生法:本法於第 2 條第五項明確定義職業災害:「指因勞動場所. y. Nat. 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 er. io. sit. 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由法條內 容可拆解為:職業災害=(災害原因)+(罹災對象)+(造成結果)。故. al. n. v i n 職業災害只要有任何一項災害原因致使罹災對象產生任何一項災害結果均 Ch engchi U 應認定之(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2001),要件拆解圖如圖 2.3。. 圖 2.3 職業災害要件拆解圖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2001. 12.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22) 肆、 職業災害之種類 以下分段概述我國對於職業傷害與職業病之細項分類。 一、職業傷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之職業災害統計月報表中,依發生狀況將 災害分為 27 種,整理如表 2.1。 表 2.1. 職業災害類型分類表. 編號. 項目. 說明. 1. 墜落滾落. 2. 跌倒. 指人體因拌跤或滑溜而跌倒. 3. 衝撞. 指以人為主體碰觸到靜止物或動態物之部分. 4. 物體飛落. 5. 物體倒塌崩塌. 6. 被撞. 7. 被夾被捲. 指人體從樹木、建築物、機械、樓梯等墜落. 立 指除去飛落倒塌崩塌,以物體為主體碰撞人體. ‧ 國. 被切割擦傷. 9. 踩踏踏穿. 學. 指被物體夾入狀態及捲入狀態而被擠壓、撚挫. 8. 指被擦傷的情況及以被擦的狀態而被切割等 指踏穿鐵釘、金屬片等. 溺斃. 包含墜落水中而溺斃之情況. ‧. 10. 治 政 大 指施工架、建築物等崩塌而碰撞人體. 指以飛來物、落下物等為主體碰撞人體. 指與高溫低溫物體接觸. 12. 與有害物接觸. 暴露於輻射線、一氧化碳、缺氧症等有害環境. 13. 感電 爆炸. 15. 物體破裂. 16. 火災. 17. 不當動作. 18. 其他. 19. 無法歸類者. n. al. sit. 指壓力之急激發生或開放. Ch. i n U. engchi. 指起因於身體不自然姿勢或不當動作 指不能歸於上述類爺之傷口化膿、破傷風等 指欠缺判斷資料而分類困難之情況而言 上下班公路交通事故. 上下班交通. 上下班鐵路交通事故 上下班船艙、航空器交通事故. 29. 上下班其他交通事故. 31. 非上下班公路交通事故. 32 33 39. v. 指容器、裝置因物理壓力而破裂 指因火災而使人體受傷害. 21 23. er. io. 指接觸帶電體或因通電而使人體受衝擊. 14. 22. y. 與高低溫接觸. Nat. 11. 非上下班交通. 非上下班鐵路交通事故 非上下班船艙、航空器交通事故 非上下班其他交通事故. 資料來源: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13.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23) 二、職業病:依我國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表(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附表), 職業病共分為八大類 68 種,而職業病種類表中第八類第二項也規定: 「其他 本表未列之有毒物質或其他疾病,應列為職業病者得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增 列之。」近年來勞工群體權益及生活水平越來越受到政府重視,促使更多職 業病納入討論、進而列入政府認定之項目,勞動部於民國 104 年 9 月 18 日 最新修訂之職業病種類項目分為以下七大類共 101 種: 1.. 化學物質引起之疾病及其續發症共 48 種,如二氧化氯引起之中毒。. 2.. 生物性為害引起之疾病及其續發症共 9 種,如登革熱、禽流感。. 3.. 物理性危害引起之疾病及其續發症共 9 種,如肌腱炎、椎間盤突出。. 5.. 職業性癌症共 26 種,如腎臟癌、白血病。. 學. ‧ 國. 4.. 政 治 大 其他危害引起之疾病及其續發症共 1 種,如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立. 致癌之特定製程所引起之癌症共 2 種,如煉焦爐作業引起之肺癌。. 7.. 職業性肺病共 6 種,如製造石綿引起之石綿肺症。. ‧. 6.. y. Nat. 如同前段提及,ILO 對於職業災害統計與通報的重視逐漸提高,這也代表著. er. io. sit. 職業災害之分類有其必要性與專業考量。職業災害事件有可能在一瞬之間造成巨 大傷害、也有可能是長時間緩慢影響人體的過程,若雇主能針對不同的情況做詳. al. n. v i n 實記錄,將有助於善後作業與責任歸屬 , C h ,並且可以從案例中分析事發原因與過程 engchi U 作為往後避免災害再次發生的前車之鑑。. 然而,我國政府的「職業病」給付件數相較於「職業傷害」給付件數明顯偏 低,若僅針對勞動部呈現之統計數據,也無法辨明職業病罹病者在其成因特殊性 及複雜度之下,有多少案件的認定過程存有爭議。因此,職業病種類表之訂定, 就是由於職業病認定過於困難,進而將特定疾病與特定職業在醫學上確定具有因 果關係者,參考經驗法則加以定型化做成職業病表,藉以降低受害者之舉證責任。 此舉在罹病勞工向政府與企業尋求幫助之階段,協助減輕其負擔並確保認定程序 之迅速、公平與一致。. 14.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24) 第二節. 職業災害之理論. 職業災害的成因往往並非一、兩個單純因素所能完全解釋,源自工作場域與 業務內容的各種危險因子,與所處環境、企業文化、基因遺傳、社會氛圍等等複 雜的潛在因子互相作用之後產生災害。舉例而言,手臂被捲事件可能是設備操作 不當,卻也可能是勞工精神不濟;肺臟相關職業病可能是因為所處工作環境之粉 末引起,但也可能是由於先天遺傳或是後天生活習慣而受到影響。 職業災害雖然不能歸咎於單一因素,但大部分意外在發生前皆有其背景條件. 政 治 大. 與相關徵兆,以下分段探討各職業災害致因理論,檢視職業災害複雜成因在各文. 立. 獻上之異同。. ‧ 國. 學. 壹、 Heinrich 之事故金字塔與骨牌理論. 美國工業安全先驅 Herbert Heinrich 於 1931 年出版 Industrial Accident. ‧. Prevention, A Scientific Approach 一書,分析 1920 年代的案例後將意外事故輕微. y. Nat. sit. 與嚴重程度的比例歸納為 1:29:300。換句話說,每 330 次的意外事故中包含 1. n. al. er. io. 次重大傷害,造成罹災勞工嚴重損傷,包含永久失能與死亡之情況;29 次為輕. i n U. v. 微傷害,勞工經過休息或簡單治療後可恢復上班;另外有 300 次無傷害事件,即. Ch. engchi. 為沒有損害之虛驚事件;Heinrich 之事故金字塔(Accident triangle)如圖 2.4。. 圖 2.4Heinrich 之事故金字塔 資料來源:H. W. Heinrich, Industrial Accident Prevention, A Scientific Approach, 1931 15.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25) 事故金字塔並非單單陳述事故嚴重程度之比例,以 Heinrich 研究的模式進一 步應用到職業災害領域,若輕微傷害事件與無傷害事件發生越多、將會更常發生 重大傷害事件。然而在其研究案例中,雇主只責怪勞工因疏失造成職業災害,卻 不願追根究柢找出原因,實跟當前不屑業者之老舊觀念不謀而合。依其發現,政 府、企業、勞工三方皆不應忽略任何小細節、小問題,逐一處理底部無傷害事件 與輕微傷害事件,始能全面性的降低危險因子、減少頂部重大災害之發生。 Heinrich 另外提出工業安全領域的基礎理論─骨牌理論(Domino Theory), 其主張意外事故是由一連串因素導致傷害產生的過程,包含以下五個環節:. 政 治 大 二、個人過錯(Fault of the person),如粗心、魯莽、情緒控管不佳。 立. 一、社會環境與遺傳行為(Social Environment and Inherited Behavior) ,如酗酒。. 四、意外事故(Accident),如機械異常但無法停止。. ‧. 五、傷害(Injury),如四肢被夾。. 學. ‧ 國. 三、不安全環境與行為(Unsafe Act or Condition),如未開啟安全開關。. y. Nat. 這些環節可被視為相連的骨牌(如圖 2.5) ,其中一張倒下將連帶影響後面的. er. io. sit. 因素、後方的骨牌也只會受前一張骨牌影響(社會環境與遺傳行為則因當事人的 家庭與教育有所差異),如圖 2-4。Heinrich 強調意外事故之發生並非偶然,在. al. n. v i n 75,000 起案例中,不安全行為與不安全環境分別佔有 88%與 10%的比例,僅 2% Ch engchi U. 為不可抗力之因素。為了不讓傷害發生,他主張從不安全行為與環境著手,如此 一來即使前兩張骨牌倒下,也可以阻止絕大多數後續骨牌之連鎖反應。. 圖 2.5Heinrich 之骨牌理論 資料來源:Heinrich H. W., Peterson D., Roos N., Industrial Accident Prevention, 1980 16.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26) 貳、 Bird 之事故金字塔與意外事故理論 1969 年,美國學者 Frank Bird 重新修正事故金字塔的數字比例,其分析近 300 家美國企業所通報之一百七十萬件事故,重新歸納意外事故中重大傷害、輕 微傷害、財物損失、無傷害的比例為 1:10:30:600,雖數字與分類上有所差 異,但其意涵與 Heinrich 大致相同;Bird 之事故金字塔如圖 2.6。. 政 治 大. 立. ‧. ‧ 國. 學. 圖 2.6. Bird 之事故金字塔. sit. y. Nat. 資料來源:F. E. Bird, Safety and the bottom line, 1969. al. er. io. 而針對 Heinrich 之骨牌理論,Bird 認為基於社會時空背景的差異(機械大量. v. n. 取代人力後),不應過度強調不安全環境與行為對意外事故的影響。Bird 發現即. Ch. engchi. i n U. 使消除不安全環境與行為之後仍然會發生職業災害,因此提出修正後的骨牌理論 模型,如圖 2.7。. 圖 2.7. Bird 之骨牌理論. 資料來源:Bird F. E.&Germain, G. L.,Practical Loss Control Leadership, 1985. 17.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27) 除最終兩張骨牌相同之外,前三個環節在內容或名詞設定上有所差異: 一、控制不足(Lack of Control) ,如管理者對工作環節缺乏全盤了解、下達錯誤 指令、整體規劃不足等。 二、基本原因(Basic Cause),分為個人因素與工作因素。 1.. 個人因素包含勞工缺乏相關知識技巧、體力透支、生理心理不適等。. 2.. 工作因素包含職務設計不當、機械設備瑕疵、工作標準不明確等。. 三、直接原因(Immediate Cause)內容等同 Heinrich 提及的不安全環境與行為。 1.. 不安全環境包含採光通風不佳、髒亂、過於低溫或高溫等。. 2.. 不安全行為包含未穿著全套護具、未依規定操作機械等。. 政 治 大. 依 Bird 之理論,不安全環境與行為雖為意外事故之直接原因,但其主張應. 立. 放大檢視上層主管階級。第一張骨牌的範圍包含由上至下的規劃、組織、指導、. ‧ 國. 學. 控制、整合,從工作分析至設備檢視、人員調配與勞資協商、教育訓練及事故調 查,管理者的工作內容皆有固定之標準,不適當或不準確的政策將使得骨牌倒下。. ‧. 換句話說,從管理角度下手,方能減少基本原因與直接原因的比例,將可有效避. y. Nat. io. sit. 免意外事故發生。. er. 參、 互動模式理論. al. n. v i n 日本安全衛生專家角本定男 C (1989)對維持工作場所安全的目的作了以下闡 hengchi U. 述:「無論是誰都希望有更幸福的生活,為了追求幸福在工廠工作遭到傷害或疾. 病的人,每年有 110 萬人以上,其中勞工需休息 4 日以上的重大災害高達 30%, 這項事實可以說是社會活動的一大矛盾。為了消除這種不幸,必須預防工廠裡引 起的災害,建立一個能讓所有人安心工作的健康工作環境。」角本定男認為當工 作場所之「人」 、 「物」 、 「環境」有異常關係時,事故與災害就會發生,此三項環 節之基本設定為: 一、人:指一般作業人員或相關人員。 二、物:指物料、機械、設備、建築物、工具、防護具及安全裝置等。 三、環境:指工作場所之條件。 18.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28) 依角本定男之理論,此三項環節之間互相作用,如圖 2.8。而三者之間的異 常關係可分為以下三種: 一、 人與物互動異常:人為操作機器不當,將造成物品損壞或危及自身及他人安 全;同時機器設備、工具物料的故障或缺陷也會使作業員遭受危害。 二、 人與環境互動異常:人員未遵守紀律維持工作場所良好狀況使自身或他人身 處不安全環境;同時工作場所髒亂、昏暗、不通風也將危及工作安全。 三、物與環境互動異常:危險物質與特定環境的交互作用將使工作場域中人員受 到危害,例如汽油堆置於高溫環境中將有燃燒爆炸疑慮。.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 2.8 角本定男互動模式理論 資料來源:角本定男,安全管理,1989. 綜上所述,職業災害之成因除了包含基本的人為失誤、危險工作環境、設備 老舊之外,隨著產業多元化與企業發展模式改變,也逐漸受到管理風格、勞資關 係、科技進步等因素之間接影響。本研究整理此節提及之理論,在後續事業單位 概況研究中引用比較,做為進一步論述之基礎。. 19.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29) 第三節. 職業災害預防與因應對策. 依我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105 年勞動檢查年報之數據,50 人以上事業 單位共發生 10,668 次職業災害、重大職業災害則為 322 件。然而我國職業災害 相關領域在法制層面的缺漏,除了忽視認定流程與救濟管道之外,法源的分散與 模糊也導致受害勞工在舉證上遭遇困難。因此,本研究認為預防重於治療,罰則、 罹災補助、職務再設計等固然為職災領域之重點政策,但政府與企業參考過往經 驗後制定的防範措施,才是降低事故發生機率之不二法門。. 治. 政 壹、 法制面之雇主保護義務. 立. 大. 除了在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後給予的法律賠償與補償之外,雇主對於勞工之保. ‧ 國. 學. 護義務實與職業災害預防有重大關聯。為確保勞工工作安全,雇主應採納相當程 度之預防措施,從人員管理至機器設備,提供最完善的保護並降低職業災害發生. ‧. 機率。勞工以勞動力換取等價報酬的同時,也將自己的生命、身體、健康完全投. y. Nat. sit. 入於工作場域內,因此除了薪資給付外,雇主對勞工之勞動條件、勞動福利等生. al. n. 義務做基本概述:. er. io. 存層面之照顧,也需給予最基本之保障。以下分別就我國各相關法令對雇主保護. Ch. engchi. i n U. v. 一、民法:民國 88 年,我國增訂民法第 483 條之 1:「受僱人服勞務,其生命、 身體、健康有受危害之虞者,僱用人應按其情形為必要之預防。」參照此條 修法說明,「服勞務」除指勞務本身之外,尚包括工作場所、設備、工具等 有使勞工受危害之虞之情形,避免勞工於給付勞務過程中暴露於危險的工作 環境。因此,雇主若就其工作場所及勞工使用之工具設備管理不當,縱使勞 工所受之傷害是由第三人所致,亦構成本條文保護照顧義務的違反。然而本 條文即為前述提及之法律模糊狀況,僅提及雇主應為「必要之預防」,卻未 進一步說明預防具體措施或執行程度,導致在實務認定雇主有無義務之違反 時存有疑義。 20.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30) 二、勞動基準法:勞動基準法第 8 條規定:「雇主對於僱用之勞工,應預防職業 上災害,建立適當之工作環境與福利設施。其有關安全衛生及福利事項,依 有關法律之規定。」本條文屬宣示性規定,即為前述提及之法律分散狀況, 明確之內涵仍回歸各相關法律規定,雇主在特定案例之保護義務是否源於本 條規定,實有討論空間。 然勞動基準法作為我國勞動條件最低把關標準,仍有部分條文為維護勞工生 命、身體、健康之內容,本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3 款: 「契約所訂之工作,對 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 政 治 大 條禁止童工與婦女於夜間工作、同法 50 至 52 條規定母性保護之相關條文等, 立. 勞動契約。」同法第 30 條規定雇主應讓勞工有適當休息時間與休假、第 49. 皆可視為雇主保護義務之一環。. ‧ 國. 學. 三、職業安全衛生法:本法第 1 條規定:「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工作者安全及. ‧. 健康,特制定本法;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與民法、勞基法. y. Nat. 不同之處,職安法保障範圍包含所有於勞動場所提供勞務之工作者,不因勞. er. io. sit. 動者個人身分(如派遣勞動或自營作業者)而有所受限。. 本法第 5 條第 1 項規定:「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 al. n. v i n 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並於第 6 條至第 Ch engchi U. 34 條分別針對安全衛生設備措施以及管理方式進行更明確、直接之規範, 實為我國職業災害領域之重要參考法源。同法第 20、21 條規定雇主於僱用 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並對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者實施特殊健康檢查, 藉以判斷勞工是否適合從事特定工作內容。同法第 22 條規定 50 人以上之事 業單位應雇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及健康安全保護事項。另外, 同法第 6 條第 2 項第 4 款:「雇主對避難、急救、休息或其他為保護勞工身 心健康之事項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顯見雇主除注意勞 工人身安全,也應將勞工心理健康視為保護範圍的一部分,對近年來出現之 新型態職業災害皆應予以預防。 21.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31) 四、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本規則係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3 項規定訂 定,主要著重於雇主對勞工提供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最低標準。除針對各 項安全衛生有關名詞(如特高壓、離心機械、著火性物質等)做清楚界定外, 本法對於工作場所、危險設備、物料搬運等各項工作條件皆有全面完整的規 範,例如第 29 條規定工作用階梯之寬度、斜度、深度規範、第 91 條規定起 重機之保護裝置距離、第 150 條規定手推車之行駛間距及速率、第 155 條規 定人力搬運的重量上限等。全面性數字化的規範,降低雇主控管難度並提高 勞工職場設施方面之安全。. 政 治 大 規定訂定,主要著重於與安全衛生相關之各式教育訓練內容。除了對於一般 立. 五、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本規則係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2 條第 2 項. 勞工、高風險作業勞工、急救人員的教育訓練管理,此規則另外針對職業安. ‧ 國. 學. 全衛生業務主管及承辦人員的規範也是重點之一。另外,本法第 18 條至第. ‧. 37 條則規定訓練單位之資格與必備條件,唯有通過政府的第一道把關標準. y. Nat. 並完整規劃教育訓練計畫、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後續由企業內部提供的教育. er. io. sit. 訓練才可謂有所成效。. 民法與勞動基準法實為原則性之敘述,透過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安全衛生. al. n. v i n 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勞動檢查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等較為具 Ch engchi U 體化之法令規範,我國相關行政機構更可做出實質監督。雖有進步與討論空間,. 上述法律仍是我國實務因應對策之參考來源,影響勞工生命安全維護領域甚鉅。. 貳、 政府面之安全衛生管理 我國歷年來由政府推動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發展如下: 一、自護制度: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勞動部)參考美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局、 南非國家職業安全協會、國際損失控管協會、ISO 9000 系列等架構,於 1994 年頒布「事業單位安全衛生自護制度實施要點」,為我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系統之起源。. 22.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32) 之所以採取要點形式而非「法律」位階,也是為了強調事業單位「自願參加 的精神」 (廖雪吟、陳俊勳,2006) 。而為了鼓勵事業單位投入,對導入此要 點之雇主提供火災保險匯率優惠、安全衛生技術優先輔導、公開表揚並頒與 榮譽標誌等,藉以提升此制度之誘因。 為針對不同行業之產業特性,本要點從投保人數最多的製造業開始規劃,至 1999 年底陸續完成運輸、倉儲、通信、自來水等九種行業之實施要點。此 種方式雖符合各行業需要,但法令變更而需修正內容時也必須擴及各版本, 整體管理成本較高,因此自護制度經 1998 年、2001 年、2003 年之修正並融. 政 治 大 位之安全衛生績效量化之初步功能(林明洲,2006)。此實施要點於 2006 立. 合 PDCA 架構,蛻變為符合世界潮流之系統化管理概念,並且有將事業單. 年 7 月 21 日由勞委會勞安一字第 0950057209 號函公布停止適用。. ‧ 國. 學. 二、台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Taiwan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 Management System, TOSHMS):為提高國內事業單位風險控管能力,勞動. y. Nat. 部於 2006 年修正相關法規,規定高風險大型事業單位需優先推動職業安全. 求,頒布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相關規範。. al. er. io. sit. 衛生管理系統,結合過往海內外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優點並配合我國狀況及需. n. v i n 2013 年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 300 C, h明定達一定規模以上(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 engchi U. 人以上)或特定業者,均應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自 2017 年起,第一 類事業勞工人數擴大至 200 人以上者,並增加第二類事業勞工人數 500 人以 上者,亦須推動建置。 本制度為我國傳統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制度轉向「系統化」與「國際化」發展 的重要里程碑,同時也是引導國內企業將安全衛生管理內化為企業營運管理 一環的重要工具。為使制度更臻完善,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也輔導已通過 驗證之事業單位精進各項工安管理機制,使企業充分發揮自主管理功能,有 效控制職業災害風險,TOSHMS 管理模式如下頁圖 2.9。. 23.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33) 立. ‧ 國. TOSHMS 管理模式. 資料來源: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學. 圖 2.9. 政 治 大. ‧. 三、加強高職業災害及高危險廠場檢查及指導執行計畫(Enhance Enforcement. y. Nat. Program, EEP):職安署的長期目標為「讓人人享有安全健康、尊嚴勞動的. er. io. sit. 工作環境」及「持續降低職業災害率,保障勞工基本人權」,而工作安全與 健康應由雇主重視並落實法令規定,方能有所保障。根據職安署統計,近三. al. n. v i n 年同一廠場發生兩次以上重大職業災害之事業單位有十餘家,其廠場或工地 Ch engchi U 均屬高危險性、複雜性之特殊工作環境。. 職安署為加強對長期漠視職業安全衛生之事業單位實施監督檢查,於 2015 年 01 月制定「加強高職業災害及高危險廠場檢查及指導執行計畫 (EEP)」,藉由指導安全衛生事項協助事業單位改善,發揮勞動檢查效能、 建構工安紀律,並希望能有效防止職業災害。EEP 主要理念包含: 1.. 重視「尊嚴勞動、生命無價」核心價值:尊重勞動者為勞動政策之主體 性,強調勞工的生命與健康應優先於企業利潤之上。. 2.. 採行「勤查重罰」強力手段:分級列管加強監督,要求安全成本概念。. 3.. 提供「指導改善」協助服務:協助承諾積極改善者提昇自主管理能力。 24.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34) 而針對符合列管條件之工作廠場或工程(如三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重大職災、 一年內因設備防護不良致勞工身體遺存障害達兩人、已發生死亡災害經通知 改善安衛設施三次以上之營造工程等),職安署以「職業安全衛生監督及檢 查處理原則」所訂項目(如危害告知、安全協議等)為主要檢查標的,採分 級監督方式(分 3 級,最危險者為第 1 級),主要作法及重點如下: 1.. 檢查及處理: (1)職安署北、中、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及授權之勞動. 檢查機構,針對列管為第 1 級危險者加派檢查人力對其實施密集檢查,予以 採證並視場區規模率隊全面檢查,同時亦不定期派員實施稽查。 (2)檢查後. 政 治 大 令之事業單位,依職安署規定從嚴處以罰鍰。 (3)對被列為第 1 級危險者, 立 若發現工作者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即刻依規定通知停工改善;另對違反法. 告該所屬單位最高負責人並建議撤換之。. 函告特別列管名單:各區中心及授權機構按月統計轄區職業災害及檢查. ‧. 2.. 學. ‧ 國. 勞動檢查機構就該廠場或營造工程負責人及安全衛生人員之不適任情形,轉. io. 3.. er. 總機構或營造工程業主並副知職安署。. sit. y. Nat. 結果,依條件調整特別列管名單之危險等級並新增列管對象後,函告該企業. 指導改善: (1)特別列管對象已承諾積極改善者,得邀請各區中心或授. al. n. v i n 權機構參與自主管理會議,或由各區中心或授權機構輔導製作安全衛生改善 Ch engchi U. 計畫,辦理改善期間以一季為限,期間內檢查頻率減半。特別列管對象依會 議結論、改善計畫執行達一定標準者,得提出執行成果報告申請調降危險等 級或自特別列管名單除名。 (2)特別列管對象經輔導後,未依自主管理座談會議結論或安全衛生改善 計畫辦理者,勞動檢查機構就該廠場或營造工程負責人及安全衛生人員之不 適任情形,轉告該所屬單位最高負責人並建議撤換之。 四、職業病預防之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需由職業醫學科醫師進行系統性專業評 估,包含檢視勞工工作環境、製程及暴露資料蒐集等,評估勞工所患疾病與 工作間是否具因果關係並參酌相關職業疾病認定參考指引,方得以論斷。 25.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35) 為維護勞工健康、同時避免上述提及狀況耗費勞工時間、心力與相關資源, 勞保局提供勞工每年 1 次專業全面之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若長期處於接觸 高溫、噪音、游離輻射及化學性等高風險作業環境,且加保年資連續滿 1 年者,即可提出申請。 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目的在於及早發現職業病初期徵兆,盡早進行治療,以 達到預防罹患職業病。針對每種危害作業的特殊性進行不同的檢查,例如在 噪音作業勞工施予耳道及聽力檢查、高溫作業勞工則實施心電圖及肺功能檢 查,另有游離輻射、異常氣壓、四烷基鉛等 31 種健康檢查。若檢查結果異. 政 治 大 保職業病則可申請職業病相關給付。據勞保局統計,105 年約有近 25 萬名 立. 常,勞保局會主動發函勞工前往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追蹤,不幸確定診罹患勞. 勞工接受該項健康檢查,補助金額高達 2 億 3 千萬元。. ‧ 國. 學. 而我國其他安全衛生政策之制定,由勞動部參考各國職業災害概況與法規、. ‧. 安全衛生技術、勞資意見,將初稿送及專家學者審閱後再送勞動部討論預算後定. y. Nat. 稿、實施,其過程為多元主義決策及專業主義決策並行,廣納各方意見外也同時. er. io. sit. 具備專業視野。同樣地,我國企業界安衛政策大多也遵循此模式,經各單位充分 討論後接收安全衛生管理部門之專業評斷,送交雇主簽准後實施。. al. n. v i n 而勞動部對於相關領域之因應對策,除上述內容外,在本年度(107)施政 Ch engchi U. 計畫中將高風險事業單位勞動檢查次數、勞動檢查及輔導廠次、單獨參加職業災 害保險人數成長率納為年度關鍵績效指標,同時擬定七項職業安全衛生目標: 一、推動勞工健康服務制度,強化勞工身心健康。 二、推動有害勞工健康之化學品危害暴露、評估及控制系統化機制。 三、推動機械、設備或器具之輸入管制及後端管理。 四、強化高風險作業之勞動檢查,有效督促業者落實防災必要措施及管理作為。 五、加強運用監督輔導及檢查措施,以督促及協助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令。 六、適時改進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相關規定。 七、推動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 26.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36) 除此之外,勞動部於每四年一次的中程實施計畫中,皆將職業安全衛生列入 施政綱要,藉由相關法規的增訂與修改,創造企業推動勞工健康服務的誘因與動 力。同時推動更多專業人員的學習管道,提升勞動檢查、職業重建、安全衛生人 員的專業性,全面性提高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標準。. 參、 企業面之災害預防政策 在政府推行的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成熟之前,我國民間即自主推動之安全衛生 管理,例如零災害運動與 5S 運動,皆為我國相關範疇之重要參考來源: 一、零災害運動:零災害並非單指沒有職業災害之發生,而是要發現、掌握、解. 政 治 大 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推廣,以「人」為中心,強調人命尊貴及工作尊嚴。 立. 決職場中隱藏的所有問題與危險因子,並從根本解決。零災害運動由中華民. ‧ 國. 學. 二、5S 運動:5S 運動起源於日本並於 1986 年成熟,為日本企業對於生產現場 中對於人員、機器、材料、方法等生產要素進行的特別管理模式,包含整理. ‧. (Seiri) 、整頓(Seiton) 、清掃(Seiso) 、清潔(Seiketsu) 、紀律(Shitsuke). sit. y. Nat. 五個項目,其涵蓋範圍並不僅止於安全面向,對於企業形象的塑造、降低成. al. er. io. 本、安全生產、準時交貨、高度標準化工作產所改善等皆有實質助益;5S. n. 運動基本概念表如表 2.2。. Ch. 表 2.2. engchi. i n U. v. 5S 運動基本概念表. 5S 內涵. 定義. 目的. 整理(Seiri). 區分出不需要的物品並丟棄. 騰出空間減少誤用誤送狀況. 整頓(Seiton). 必要物品分門別類明確標示. 工作物品一目了然提高效率. 清掃(Seiso). 清掃工作場所並去除汙染源. 無垃圾無塵垢提高產品品質. 清潔(Seiketsu). 維持工作場所的明亮與乾淨. 工作場所整潔明亮激勵士氣. 紀律(Shitsuke). 透過特定手段培養良好習慣. 長期維持 5 S 運動管理模式.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27.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37) 以下分點論述台灣各產業過往如何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並簡要說明其預 防職業災害發生之相關政策。 一、某電力業:此公司員工數多、組織單位複雜,自 1948 年起成立安全科開始, 逐漸擴大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之編制,於 2010 年更名為工業安全衛生處,掌 管安全衛生、查核評鑑、消防安全三個組別。為了讓員工於現場作業時有所 依據,使員工能依照正確的工作方法及標準作業程序來從事作業,並了解各 項工作中潛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而採取各項安全措施,以確保工作安全,防止 災害事故,此公司各單位針對現場作業之種類、特性訂定「安全作業標準」. 政 治 大. 及「作業程序書」 ,並且定期或不定期地列入會議中檢討其項目與執行情形。 (林千雅,2014). 立. 此公司因其規模龐大,針對不同單位之特性與需要,經過討論及不斷修正後. ‧ 國. 學. 訂定出因不同單位制宜的標準作業流程,實為大型產業應學習之處。現今企. y. Nat. 產線可能面對之危險因子,進而提出適當對策。. ‧. 業為因應世界快速腳步而力求創新,在業務擴張的狀況下,更應考慮不同生. er. io. sit. 二、某石油業:此公司多年來以約聘或外包來做為經營壓力的因應策略。承攬是 一種以結果計算酬庸的契約,也就是說須待承攬商完成約定的工作後,事業. al. n. v i n 單位方給付約定款項。因此承攬商的心態通常希望能縮短工期,導致趕工工 Ch engchi U 作或超時加班,甚至節省安全衛生措施。有鑑於承攬商的安全衛生管理績效 尚待強化,此公司每年均會強化管理重點以精進其承攬管理。如 2016 年要 求承攬商工作人員服裝辨識、特定工作人員進場前禁藥檢驗、不得嚼食檳榔 及建置工安績效評比機制等。在其管理辦法中亦要求承攬商應提送教育訓練、 自動檢查、安全衛生管理、緊急應變等計畫,包含符合該公司高危險作業規 定之各項標準作業程序及實施風險評估。(蔡文賓,2017) 此公司因承攬商違規被處罰件數多年來居高不下,又因其產業特性不得不以 承攬方式進行相關業務,遂針對承攬部分制定特別內部規章,以嚴格於國家 法規之辦法,強力要求承攬商遵守工作有關義務及教育訓練。 28.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38) 三、某機械業:此公司創立逾 60 年,事業版圖橫跨全球五大洲。於總經理室下 設置安環單位,並於各廠區設立直屬於事業部部長之環境安全衛生單位,統 籌全公司各廠區之環安衛政策擬定、計畫專案管理與內部監督之工作,公司 環境安全衛生政策包含符合國際法規、強化風險評估等六大項。每年 7-8 月 舉辦環安月運動,除懸掛活動布條及張貼環安衛相關海報外,並舉行環安相 關訓練及有獎徵答活動,鼓勵全員參與,藉此活動增加環安知識,建立環安 意識,同時配合外部專家進廠稽核,提升環安執行面之績效。 (黃瑜君,2017) 此公司經營範圍擴及全球,在公司政策的擬定上同步參考世界各國規定,除. 政 治 大 的宣導方式,提升全體員工共同參與安環活動之意願,自主建立起企業文化。 立 符合公司需要之外,更加強對員工生命安全財產之保護力。另外,透過特殊. 多重制度多管齊下,全面性、實質性打造更加安全之工作場域。. ‧ 國. 學. 四、某塑膠業:此公司採用 TOSHMS 台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徹底執行. ‧. PDCA 系統化管理;同時引進全球化學工業公司透過國際化學協會組織. y. Nat. (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Chemical Associations)主動承諾之責任照顧. er. io. sit. (Responsible Care),管理員工健康、製程安全、污染防治並協助社區及整 個社會的永續發展,另外依不同單位、勞工身分、教育訓練、預防政策提供. al. n. v i n 相應守則。最後透過工安評鑑資料檢核表,將生產所需相關文件以表格化方 Ch engchi U 式呈現,便於管理並可加速查明公司不足之處。(劉奎廷,2013). 塑膠業生產線上之作業型態多,常見職業災害包含噪音、粉塵、切割、夾捲、 物體倒塌等類別,此公司引進國際具分量之協會組織之承諾,除對安全衛生 管理有實質幫助與監督效能之外,同時也顯現業者對於工作環境持續改善之 期許,值得其他雇主仿效。另外,將工安相關評核數據化,對於往後資料建 置、彙整、分析有所幫助,並能讓雇主針對最迫切之缺失提出解決方案。 依上述例子來看,我國各產業皆針對其產業特性與不足之處提出相應職業災 害預防政策,不論是在制度上的優化或是實際操作方式的改善皆能對症下藥,不 求快速看到結果,但在各項標準作業流程中,都能發揮付出資源的最大效用。 29. DOI:10.6814/THE.NCCU.LR.004.2019.F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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