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一藝一香「道」:製香師傅與香藝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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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摘要 宗教信仰一直都是民族文化的核心之一,不同的宗教信仰皆體現了該民族看 待人、鬼、神的方式。香品是漢人在祭祀儀式上不可或缺的祭祀物品,燃香祭祀, 幾乎為漢人宗教信仰的特色。 然而,隨著時代的變遷,作為漢人祭祀文化中的重要媒介-香及其產業,在 工業化、全球化以及環保意識高漲的衝擊下逐漸消逝轉變,致使香藝的文化內涵 至今未能彰顯,且未受重視,引發研究者之研究動機。對研究者而言,製香師傅 的生命故事不僅屬於個人,也屬於整個時代、整個中華文化,透過本研究將這些 經驗轉化為臺灣全體人民的共享知識和文化,未嘗不是一件美事。 本研究的主要研究脈絡有三:其一,瞭解製香師傅的技藝學習歷程;其二, 以製香師傅為核心討論製香產業的發展脈絡與轉變;其三,藉由訪談製香師傅, 更加深入挖掘製香業特殊的信仰和祭祀方式,並瞭解臺灣信仰及風俗文化轉變的 情形。 透過本研究,研究者發現伴隨著社會觀念轉變,香藝在傳承上也漸漸轉型, 除了過去專用於祭祀神明的香品外,製香師傅也開始研發薰陶身心、淨化空氣的 微盤香,使市場更加開闊。香品,不再是專屬於神明的祭祀物,在文化內涵上更 像是引導人們淨化心靈、提升自我、修身養性之物。. 關鍵字:香品、香藝文化、製香師傅、無形文化資產. I.
(3) Abstract Religion has always been a part of culture, different religious are reflected the different way that people treat to ghosts and gods. Incense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Chinese religion culture. However, globalization, industrialization, and the concept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re changing traditional culture including the incense culture and the government is still not pay attention for it. That is the reason why I start this study. Through the incense master , we can clearly understand how they learn about making beautiful incenses. Their experience can conflict the incense industry’s status and change. Incense masters life stories also a mirror to reflect Taiwan’s religion, customs and culture. There are three parts of this study. Frist, understanding the learning process of the incense masters. Second, treat incense masters as a core to development and discuss the transformation of incense industry. Third, after interviewing incense masters, this study can deeply find more information about unique incense industry culture , Taiwan’s customs and culture , and how they find the solution.. Keywords: incense, incense culture, incense master, intangible cultural assets. II.
(4) 目. 次.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緣起.............................................................................................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 4 一、 研究目的............................................................................................. 4 二、 研究問題............................................................................................. 6.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7 第一節 香在漢人文化中扮演的角色 ........................................................... 7 一、 香與宗教信仰 .................................................................................... 7 二、 香與香火觀念 .................................................................................. 12 第二節 製香產業的發展與變遷.................................................................. 17 一、 明清時期........................................................................................... 17 二、 日治時期........................................................................................... 19 三、 光復以來........................................................................................... 23 第三節 香藝文化的保存與困境.................................................................. 24 一、 獨特的臺灣香藝文化 ...................................................................... 25 二、 政府未重視香藝保存 ...................................................................... 28 三、 技藝展演限制無形文化傳承 ......................................................... 31 第四節 製香師傅與香藝文化的傳承 ......................................................... 33 一、 「人」是重要的文化資產保存者 ................................................. 33 二、 「人」的生命記憶承載文化內涵 ................................................. 35 三、 技藝藝師與無形文化遺產的傳承 ................................................. 39 III.
(5) 四、 製香師傅是傳承香藝文化的關鍵 ................................................. 43. 第三章 研究設計 .............................................................................. 45 一、 研究方法........................................................................................... 46 二、 資料處理與分析 .............................................................................. 48 三、 前導研究........................................................................................... 50 第二節 研究對象與工具 .............................................................................. 53 一、 研究對象........................................................................................... 53 二、 訪談時間........................................................................................... 55 三、 研究工具........................................................................................... 57 四、 訪談設計........................................................................................... 57 第三節 研究流程與架構 .............................................................................. 59 一、 研究流程........................................................................................... 59 二、 研究架構........................................................................................... 59 三、 研究進程........................................................................................... 60 第四節 研究倫理........................................................................................... 61. 第四章 研究結果 .............................................................................. 63 第一節 製香師傅的學習歷程 ...................................................................... 63 一、 學徒時期........................................................................................... 64 二、 師傅時期........................................................................................... 78 三、 老闆時期........................................................................................... 84 四、 行業倫理........................................................................................... 88 第二節 製香師傅談產業變遷 ...................................................................... 92 一、 場域變遷........................................................................................... 92 二、 香業變遷......................................................................................... 103 IV.
(6) 第三節 製香師傅講行業信仰 .................................................................... 110 一、 祖師爺信仰 .................................................................................... 110 二、 風俗與禁忌 .................................................................................... 113 第四節 製香師傅說香藝文化 .................................................................... 115 一、 香與常民文化 ................................................................................ 115 二、 香與品香文化 ................................................................................ 119.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123 第一節 研究結論......................................................................................... 123 一、 製香師傅與技藝 ............................................................................ 123 二、 製香師傅與產業 ............................................................................ 126 三、 製香師傅與文化 ............................................................................ 129 第二節 研究建議......................................................................................... 131. 參考文獻: .................................................................................... 133. V.
(7) 表目次 表 2-1 日治時期臺灣進口香枝數量及價額對照表 .................................................. 22 表 2-2 大家樂時期占卜的方法.................................................................................... 26 表 2-3 溝通記憶和文化記憶的比較 ........................................................................... 37 表 3-1 受訪者背景資料一覽表.................................................................................... 53 表 3-2 訪談時間次數整理表 ........................................................................................ 56 表 3-3 深度訪談問題大綱 ............................................................................................ 58. VI.
(8) 圖目次 圖 3-2 研究流程圖 ...................................................................................................... 59 圖 3-3 研究架構圖 ...................................................................................................... 60 圖 4-1 盤香 .................................................................................................................. 65 圖 4-2 香舖內點盤香測試其燃燒時間長度 ............................................................ 66 圖 4-3 運用機器製作盤香 ......................................................................................... 67 圖 4-4 學徒須將放置在倒ㄇ字型上的香拿出去曬 ................................................ 68 圖 4-5 香枝放置架 ...................................................................................................... 68 圖 4-6 竹枝(素枝) .................................................................................................. 70 圖 4-7 不漂亮(表面缺口)的香枝 ......................................................................... 71 圖 4-8 展香 .................................................................................................................. 73 圖 4-9 曬香 .................................................................................................................. 80 圖 4-10 使用製香機協助製香 ................................................................................... 82 圖 4-11 運用香料攪拌機協助製作 ........................................................................... 83 圖 4-12 香舖內的香料收藏櫃 ................................................................................... 86 圖 4-13 傳統 圖 4-14. 磨仔與現代. 磨仔(塑膠製) ...................................................... 93. 磨仔與水缸(塑膠製) ............................................................................ 94. 圖 4-15 日光燈與天窗 ................................................................................................ 95 圖 4-16 傳統製香環境 ................................................................................................ 96 圖 4-17 傳統曬香場(平放) ................................................................................... 97 圖 4-18 傳統曬香場(架高) ................................................................................... 97 圖 4-19 現代製香場域 ................................................................................................ 98 圖 4-20 烘乾室內部 .................................................................................................... 99 圖 4-21 傳統香品販售方式...................................................................................... 100 VII.
(9) 圖 4-22 傳統香品販售方式...................................................................................... 101 圖 4-23 香舖網站 ...................................................................................................... 102. VIII.
(10) 第一章. 緒論. 傳統技藝是重要的無形文化遺產,技藝維護不僅賦予技術藝術生命;也是尊 重藝師之創作生活和生命記憶;更是傳承族群昔日生活風貌、社會關係、歷史文 化和生態環境重要的一環。. 第一節. 研究緣起. 祭祀是漢人宗教信仰的核心,隨著漢人渡海來臺,祭祀的觀念、儀式與器具 也傳入臺灣。大部份的臺灣人都有拿香祭祀的經驗,在漢人的文化中,香不僅是 祭祀中不可或缺的物品,也是人與神、鬼兩界溝通的方式, 「香煙裊裊直達天聽」 這個觀念深植在人們心中。 依宋人鴻芻《香譜》之說明: 「香, 《說文》曰芳也。篆從黍,從甘。隸省作 香。春秋傳曰黍稷馨香。凡香之屬皆從香。香之遠聞曰馨。香之美者曰鬯,香之 氣曰馦。《尚書》曰至治馨香感於神明。《毛詵》有飶其香邦家之光。《毛詵》其 香始升上帝居歆。《國語》其德足以昭其馨香。《左傳》蘭有國香。《國語》入芝 蘭之室久而聞其香。」即說明了香的本意為芬芳,用來形容黍稷植物發散出芬芳 氣味,而後延伸為形容人的美德等1。 焚香的歷史深遠且在漢人文化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自東漢佛教入華之後, 馨香揚薦,開啟了宗教信仰的新方式、新體會;禮佛結緣,香火主其象徵,中國 原有黍稷蒸騰的「馨香」,被沈檀的「檀香」所沖淡(黃典權,1991:114)。佛 教和漢人原有的祭祀文化交融,發展出漢人獨特的香觀念,「香」的意涵有了新 的變化。. 1.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電子版,2015/10/21 取自:http://dict.revised.moe.edu.tw/cbdic/ 1.
(11) 換句話說,「檀香」與「馨香」的意義交融於漢人「焚香」儀式之上,而張 珣(2006:43)更證實了這個觀點,研究中提到: 「上古牛羊黍稷之食香的意義, 仍然保留在民間祭拜儀式中燒香的底層,對民眾而言,民間神明具有祖先性賥, 因此仍然需要飲食,香氣被當作食物供奉給神明食用,可看出添加在佛教沈檀香 之上的是一種食物的想像。」 雖然,焚香祭祀凸顯了漢人許多宗教信仰觀念的獨特性,例如:漢人認為祖 先雖為神但仍需進食、祖先是可以溝通的等等。但是,隨著環保觀念日漸受到重 視,民眾焚香祭祀的傳統也受到質疑。 臺北市長柯文哲於龍山寺致詞時曾說道:「期盼龍山孝能成為領頭的模範, 2. 維護傳統文化的同時也能兼顧空氣及環境品賥。」 其中的「維護傳統文化」是 指運用心香、電子香或環保香等物件取代原有的香品,使之成為人與神溝通的管 道,並試圖減少香品燃燒的數量,以達到維護空氣品質之目的。除了政府媒體倡 導少燒香之外,與燒香有關之環保議題研究更不勝枚舉,例如:吳虹瑩(2015)、 劉華宇(2012)、洪偉倫(2010)等等研究均指出燃香會產生汙染物,汙染物蓄 積對民眾的健康可能會有負面的影響。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更在新聞稿中提 到:「孝廟是住家社區空氣污染源之首。焚燒香枝、紙錢所產生的懸浮微粒、一 氧化碳、硫氧化物等多項空氣污染物,不僅會造成空氣汙染,更會刺激眼睛及呼 吸系統。其中,燃燒後產生的細懸浮微粒不但會對人體造成急性刺激或慢性傷 害,甚至還具有致癌性。」3這些訊息都再再顯示燒香不但對自然環境有害,對 人體來說更是負擔,而民眾及政府對於燒香祭祀的觀念也和過去大不相同。 因此,基於社會風氣變遷、環保意識抬頭及民眾更加重視自身健康,臺北市 各大廟宇紛紛提出香枝減量方案。自西元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起,臺北市香 2. 臺北市政府新聞稿,2015/10/24 取自:. http://www.gov.taipei/ct.asp?xItem=107650379&ctNode=65441&mp=100003 3.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新聞稿,2015/10/24 取自:. http://www.co2.taipei.gov.tw/ct.asp?xItem=82440072&ctNode=32637&mp=100082 2.
(12) 火鼎盛的知名廟宇行天宮宣布收起香爐,鼓勵民眾到廟裡拜拜不燒香,雙手合 十,以道德心香、取代線香。龍山寺亦於西元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起將寺廟內 的七座香爐減為三座,並全面改用環保香。 研究者曾在行天宮停止燒香祭拜後前往該地進行田野調查,看見民眾雙手合 十對著天空喃喃自語,著實覺得奇特。廟宇中不再有熟悉的香氣,只留下一個個 教導如何合掌祭祀的指示牌,讓研究者心中有些不踏實,看似某種重要的文化傳 統正在消失。 祭祀儀式的改變直接衝擊相關傳統產業,研究者在參訪萬華地區的百年手工 製香舖,聆聽該香舖第四代傳人對於香品的介紹後,更加明白手工製香產業所面 對的種種困境與挑戰。手工製香產業因環保意識高漲及全球化的緣故,於外部環 境不但面臨了市場萎縮、各國的低價競爭、機器取代人力等威脅,於內部環境更 面臨了傳統製香技藝無人傳承的窘境。 此外,政府目前在民俗與宗教信仰方面的文化保存策略多著重於保存宗教儀 式,雖日漸注重祭祀器具之相關技藝藝師,如佛像雕塑,佛衣製作等等的保存與 維護。卻遲遲未見與香藝藝師有關之保存或傳習政策,甚為可惜。研究者認為, 祭祀用具(香品)的保存無法和儀式的保存等同並論之,因此才更需要從其他的 角度切入並討論此問題,以無形文化遺產的角度來看,已有百年歷史之臺灣傳統 製香技藝,不僅是民俗文化的一部份,更是傳統工藝的一部份。 傳統製香產業在工業化發展的影響下,多數的製香廠皆引進製香機械,使製 香流程更加快速便捷,卻也衝擊著傳統製香產業的產業型態。機器製香漸漸取代 手工製香,使目前在臺灣的手工製香產業廠已不多見。李宜芳(2006)意識到手 工製香產業正在消失,因此藉由地利之便對臺南手工製香廠進行田野調查,運用 實地觀察及深入訪談的方式瞭解並記錄香品製成的程序及香料。 然而,研究者認為單憑記錄香品製成的程序及香料的運用並不能全盤瞭解製 香技藝的精神內涵,而政府所扶持的香藝園區也僅運用展演式的手法以呈現香藝 3.
(13) 文化而顯美中不足。簡而言之,研究者認為,僅記錄製香的過程或再輔以展演, 並無法完整呈現香藝的文化內涵,因為上述兩者不但缺乏讓社會大眾深入瞭解師 傅生命歷程的機會,更缺少了該技藝與產業及歷史脈絡間的連結。 文化是人類智慧的結晶,倘若沒有製香師傅們多年累積下的經驗,又如何談 及該技藝的文化內涵,倘若不瞭解師傅的生命歷程以及香藝對師傅生命的影響, 又如何賦予香藝文化生命力?若只將香品看為一種祭祀用品,將其中所隱含的歷 史脈絡及精神文化抽離,便是對無形文化遺產的漠視。 延續上述思考脈絡及邏輯,若從無形文化遺產的角度出發,談論香品與香藝 的保存和傳習便能發現,香品不只是香品,香藝也不只是香藝,在其背後還有豐 富的人文意涵及文化價值,是以,研究者希望能透過本研究,更加深入瞭解資深 製香師傅的生命歷程,以發掘製香技藝的文化內涵。.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一、 研究目的. 隨著時代的變遷,作為漢人祭祀文化中的重要媒介-香及其產業,在工業 化、全球化以及環保意識高漲的衝擊下逐漸消逝轉變,而香藝的文化內涵至今尚 未能彰顯,亦尚未受重視,引發研究者之研究動機。 黃光男(2002)曾提到:「無形文化遺產並非只限於古老、偏遠的文化,即 使是當今城市中的生活型態,也是無形文化遺產的一部份。有形的文化資產必須 要有無形文化遺產結合,才具備更完整的意義和價值。誠如 ICOM 亞太地區主席 加拉的比喻: 『沒有故事的物件是不具意義的!』(Object without story is nothing. ) 。」是以,研究者希冀能透過長期從事香品製作的師傅們的生命故事, 以發掘香品更多的文化內涵。 4.
(14) 目前臺灣現有與香有關的學位論文,有從古籍探討古人的用香生活(廖浿 晴,2014;陳冠岑,2012) ,亦有香品設計創作(陳泓霖,2012;林俊佑,2011)、 還有沉香文化研究(郭泳胗,2014;吳世彬,2007) ,其他像是香品製作流程(李 宜芳,2006)、香品和文創園區的行銷與推廣(劉懿真,2013;蘇配男,2013; 趙淑君,2011)、與燒香有關之環保議題(吳虹瑩,2015;劉華宇,2012;洪偉 倫,2010)等等研究亦不勝枚舉。雖李宜芳(2006)曾在研究中訪問製香師傅, 詳盡記錄了「現代」製香流程,並在文末提及製香產業中製香技藝無人傳承之事, 但卻未在研究中於師傅本身承載的文化內涵上多做討論,製香師傅的生命故事及 師傅是如何習得此技藝,又是如何精煉自身的技術皆無描述。此外,該研究雖詳 細整理了製香產業的歷史,卻未將其歷史脈絡與製香器具、製香技藝和製香師傅 的生命記憶及故事結合,對臺灣光復後的製香產業發展情形亦著墨不多,甚是可 惜。 是以,本研究欲釐清歷史脈絡和社會情境下,製香師傅技藝的形成、創新與 轉變,諸如材料選擇、技法習得與精煉。除此之外,本研究的訪談問題亦將著重 於製香師傅在其製香歷程、生命中之人際、社會關係和民俗文化、產業相關禁忌, 以及製香產業在現代化及工業化發展中如何傳承、轉換、創新和消失,光復後臺 灣製香產業的狀況及製香師傅對目前製香產業的變遷有何看法等,這個過程是著 眼於其發展,而非靜態的保存觀。 製香師傅的生命故事不僅屬於個人,也屬於整個時代、整個中華文化,這些 經驗若能透過本研究成為臺灣全體人民的共享知識和文化,未嘗不是一件美事。 研究成果期為傳統技藝生產歷史留下一些紀錄,作為製香技藝保存維護和歷史傳 承之依據,替想瞭解手工製香技藝的人們留下具有參考價值的資料,並使其更加 瞭解香藝文化的內涵。. 5.
(15) 二、研究問題. 本研究欲探究製香師傅的生命歷程,並利用深度訪談法更加瞭解受訪者與製 香技藝間的關係。因此,本研究之主要研究問題如下: 1. 製香師傅在各生命階段所具備之技藝範疇及學習特性為何?有何轉變? 影響轉變的因素為何? 2. 製香師傅的生活樣態及技藝之行業倫理為何? 3. 製香場域及製香產業自光復後的發展情形及變遷為何?影響轉變的因素 為何? 4. 製香業與常民生活、社會文化之關係為何? 5. 製香技藝及產業背後潛藏的信仰文化為何?有何轉變?影響轉變的因素 為何? 6. 師傅認為常民風俗及祭祀文化有何轉變及製香師傅對香藝或香品創新的 看法為何?. 6.
(16)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分為四節,第一節討論香在漢人文化中的精神意涵,並釐清香在漢人文 化中扮演的角色;第二節將香藝文化置於製香產業的發展脈絡中,討論產業變遷 對香藝文化的影響;第三節從無形文化遺產的角度出發,分析香藝之保存及傳承 現況;第四節則闡述「人」在文化傳承上的重要性,並釐清在傳統技藝產業中, 技藝藝師所扮演的文化傳承角色。. 第一節. 香在漢人文化中扮演的角色. 香品是漢人在祭祀儀式上不可或缺的祭祀物品,燃香祭祀,幾乎為漢人宗教 信仰的特色。目前漢人社會所熟知的立香,是於漢唐之時由西域與南洋傳入中 國,並逐漸融入在原有的宗教祭祀文化中,進而發展出中國文化中獨特的「香火」 觀念與象徵(張珣,2011:37)。. 一、 香與宗教信仰. 宗教信仰一直都是民族文化的核心之一,不同的宗教信仰皆體現了該民族看 待人、鬼、神的方式。王麗心(2001:104)曾提到: 「焚香是世界各大文明古老 共通的習俗,古埃及人從阿拉伯一帶引進芳香類的樹木,把香當做宗教儀式中重 要的祭祀用具;巴比倫人在祈禱和占卜時,會焚香預告神明關注其祭祀之事;基 督教會於西元四世紀開始在聖餐禮上焚香,希望信願能上達於天,而焚香又代表 了聖徒的功業;此外,焚香亦是天主教彌撒、晚禱、賤福等儀式的一部份。」可 見,各個民族中皆有不同的用香文化。 7.
(17) 用香文化對漢民族的歷史有深遠的影響,從古至今只要有關宗教、禮儀、祭 祀、族裔傳承等等古籍記載都離不開香,舉例來說:《尚書》中有「馨香」二字 出現,諸如: 「弗惟德馨香,祀登聞于天」 (〈周書.酒誥〉) 、 「至治馨香,感於神 明;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周書.君陳〉)、「上帝監民,罔有馨香,德刑發聞 惟腥」(〈周書.呂刑〉)這些文獻史料被後人廣泛詮釋為香在中國使用最早的年 代例證(林育陞,2006:29) 。雖然當時祭祀儀式確實有燃燒香草的習慣。但《尚 書》中所指的「馨香」一詞在當時其實被視為「道德操守」含意,由「黍稷非馨, 明德惟馨」二句可知,並非黍稷(高粱)的香氣感動了神明,清明的道德才是真 正的香氣(意指美好)。 黃典權(1991:114)從《詩經》〈大雅〉:「卯盛于豆,于豆于登,其香始 升,上帝居歆。」一文發現,當時祭祀所用的香氣與今日所指的香氣不同,因而 推斷漢人用香最早的方式應該不是今日的焚燃,而是蒸釀。香的氣味是由蒸 煮穀類而得,或由穀類釀造成酒醴再蒸揚而感,祭典所重本在「酒」 ,所以古 祭「奠酒」遂成祭祀重點,「祭酒」也成為儀式主持人的特稱。 從《禮記》〈郊特牲〉可以看出類似的紀錄:「有 虞 氏 之 祭 也 , 尚 用 氣 ; 血 腥 爓 祭, 用 氣 也。 殷 人 尚 聲, 臭 味 未 成 ,滌 蕩 其 聲; 樂 三 闋 ,然 後 出 迎 牲。聲 音 之 號,所 以 詔 告 於 天 地 之 間 也。周 人 尚 臭,灌 用 鬯 臭,鬱 合 鬯; 臭, 陰 達 於 淵 泉 。灌 以 圭 璋, 用 玉 氣 也。 既 灌 ,然 後 迎 牲 ,致 陰 氣 也。 蕭 合 黍 稷 ;臭 , 陽 達 於 牆 屋。 故 既 奠 ,然 後 焫 蕭 合 羶 薌 。 凡 祭 ,慎 諸 此 。 魂 氣 歸 于 天 , 形 魄 歸 于 地 。 故 祭 , 求 諸 陰 陽 之 義 也 。 」說明帝舜 時代的祭禮多用鮮血、生肉、半熟的牲體,於祭祀儀式上注重生氣;殷商時代的 祭禮多注重聲樂;周人則特別注重香氣,所以用酒香祭祀神明。雖祭祀物品不同, 卻有同以「香氣」祭祀神明這項共通點。 由此可知,上古時代所描述的香,與今日常用的立香並不相同,也尚不具有 今日立香的樣貌。在上古時代的典籍中所用來酬謝神明的香氣,多半是指食物所 8.
(18) 散發出的氣味、燃燒黍稷等作物所產生的香氣或是酒香,人們藉由香氣酬謝上 天,大多作為淨化、祭祀的供養功用。 黃典權(1991:114)認為自從東漢佛教入華之後,中國原有從「黍稷」蒸 騰的「馨香」,便被沈檀的焚香所沖淡。說明黍稷馨香於此之後逐漸轉為沈檀焚 香,香料的種類丕變,相關的祭祀用具也隨之改變,其中當然也包括了香品的呈 現方式。 漢人的主要宗教信仰分為兩種,一為道教、二為佛教,兩種宗教在漢人文化 中相互融合,發展出漢人文化中特有的宗教信仰觀念,以下分別說明兩種宗教信 仰在香品使用上的方式及對漢人文化的影響。 (一)道教 梁崇雄(2003:51-53)認為道教燒香的意義有六點,分別是供養諸神、傳誠 達信、召亡返魂、清淨身心、辟穢除邪、與人祈福。而在道教宗教軌儀中,供奉 神靈時,要求有香、花、燈、火、果五種供奉,象徵五行,表示天地造化、萬物 相生相剋之理,以合神明之德(王麗心,2001:104)。 張梅雅(2003:147)也在研究中提到: 「香在道教科儀中被頻繁使用,最晚 在六朝初期的科儀經典中尌已經出現行香科儀。」這裡的行香指的是一種宗教儀 式,始於南北朝時期,以不同形式一直延續至清代,被視為焚香祭祀習俗的延續, 從經典的記載中來看,亦證實了這個觀點。北朝道士寇謙之所訂的求願儀式之一 則為「燒香求願」,南朝陸修靜所列的十戒,其中的第七戒則為「煙香奏煙,鳴 鼓招神,上聞三清,普宣十方」,由此推知,自南北朝起,道教已將燒香作為一 種人神溝通的神聖儀式,而燃燒香品也因此成為人與神之間傳遞訊息的媒介。 道教在經歷秦漢、魏晉南北朝的發展,以及受到諸多神仙傳說與方士之術的 影響,到唐代,焚香不但承襲商周以來作為增添氣氛的輔助功能,更被賦予更多 頗具神話與形式的代表意義。. 9.
(19) (二)佛教 佛教的發源地「南亞」一帶,很早就有使用香料的習慣,佛教焚香的起源, 相傳是佛祖釋迦牟尼在講道時,由於天氣炎熱,許多前來聽道的信徒感到昏昏欲 睡,又因汗如雨下,使自身體臭難聞。信徒們對此失禮行為深感不安,於是找來 一種有香味的木材,切成條狀放在容器中燃燒,藉著它所散發出的香味驅除睡 意、振奮精神,更去除汗臭、體臭。從此以後,燒香便成為佛門子弟抗拒塵俗誘 惑,堅定自己信念的方法。而後,香的形式逐漸演變成將香料黏在竹枝上,插在 香爐中焚燒,香的意義也由純作振奮、提神之用,變為祈神的工具(凌志四、蔡 萬金,1985:192-199)。 張梅雅(2003:144)提到南朝梁時已經有王者(執政者)在佛教儀典中燒 香禮拜的紀錄,是以推斷佛教傳入中國後於南北朝時期即有焚香的儀式。從宋人 李昉編纂之《太平廣記》中記載: 「開元初,同州界有數百家,為東西普賢邑社, 造普賢菩薩像,而每日設齋。」更可以看出當時的佛教活動已經普及民間。 佛門有所謂的「六供養」 ,指的是香、花、燈、水、飯、塗香六種供品,此六 供養即是對於大乘佛教修身至最高地步的象徵,以供品象徵他們祈求的「六波羅蜜」 , 意指「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槃若」 。勤行「六波羅蜜」是真正佛教徒的 本分,為了怕塵俗沾染誘惑而動志,故常以香、花等來供奉,藉以警惕自己(劍 白,1974:7-8)。 此外,佛教徒舉行宗教儀式時,在早、晚誦經功課中,起口便誦〈爐香讚〉 : 「爐 香乍熱,法界蒙薰。諸佛海會悉遙聞。隨處結祥雲,誠意方殷。諸佛現全身。南無 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 在佛前,有唱〈戒定真香讚〉或〈香繞熱讚〉等(王麗心,2001:104)。由此可 知,焚香儀式與佛教的關係密切。 蔡榮婷(1991:167-168)指出「焚香」應用在佛教宗教儀式上具有內外兩種 意涵,其外在意涵指的是傳達焚香者的心意和供養諸佛、迎請諸佛;其內在意涵是 10.
(20) 指以香氣的芬芳象徵人格的美善、功德的圓滿等。另一方面,香煙四散的特性也 象徵修行者的菩提心、智慧力與慈悲心,好似香煙瀰漫般遍及各處,普渡眾生。 歸納上述資料可發現,道教與佛教的焚香行為雖然相同,可是其焚香的意義 及出發點卻有差異。道教焚香是為了與神明溝通,香品在道教中扮演著溝通橋樑 的角色,且燃燒香品所產生的香氣對道教信徒而言,是與神明溝通的重要管道。 然而,對佛教而言,焚香是一種供養方式,運用燃燒香品所產生的香氣供養 諸佛、迎請諸佛,香氣對佛教信徒而言含有祭品的概念,焚香不僅是一種供養的 方式,同時也是修行的法門之一。 (三)信仰中的香文化 香在漢人民間信仰上,實有通神、去鬼、辟邪、祛魅、逐疫、返魂、淨穢、 保健等多方面作用,尤以通神與避邪為最。香品是由香煙與香氣之二要素演成, 蓋香煙裊裊直上昇天,可以通達神明,香氣蕩漾,自可辟禦邪惡,乃是人類所 易於聯想到之作用(劉枝萬,1967:129)。 延續上述的觀點,張珣(2006:58)更在研究中進一步指出,未經點燃的 香品因為沒有產生煙,而不具備任何更深層的意涵,既不能與神明溝通,也無法 供養神明。換句話說,香需點燃後,才有其心靈上的功效。透過燒香的行為,民 眾持香進行與神明溝通的儀式;神明亦透過香,以發爐、香枝燃燒後的長短等方式 將其神聖的旨意傳達給民眾。除此之外,點燃後的香,在祭祀過後所產生的灰燼,也 有其代表之意義。 部份學者認為在祭祀信仰方面,香的精神意義遠大過實質意義,眾人到寺廟 祈福禮佛,即使未上香祭拜也不失禮節,雙手合十誠心誠意即可,漢人拿香膜拜 是一種形式、一種習慣,實際上則是求得內心平靜安和,以展現對神靈的尊敬和 討好,香的本質便建構於外在表面形式以及內求精神慰藉的一體兩面的關係(呂 理政,1990:20)。. 11.
(21) 由於香品實屬於祭祀器具的一環,有些信徒對香品的要求特別嚴格,最普遍 也最為人所熟悉的說法是「燒好香才會有好的福報」,因此,在香的選購上,多 少會挑選自己喜歡的味道、好的等級,把香品當作是一種獻給神靈的貢品。 一般大眾對香的認知是人的心願和祈禱會透過香煙裊裊傳達至天聽,再來便 是神靈會藉由香煙的引導,降臨人間享用祭品以及傾聽人的祈願,因此,在民俗 儀式中往往會看到許多神壇和乩童隨著香煙的瀰漫來「請神」,這樣的儀式更為 香品的文化內涵增添了些許神祕感。 雖當今臺灣社會的祭祀習慣與之前不同,但在國家祭典上如每年春、秋兩季 舉行的忠烈祠祭祀典禮,亦或祭孔大典,主祭者皆有上香之儀節。每年新年祈求 國泰民安的祭祀場合,也不乏看見各縣市首長拿香祭祀,祈求神明在新的一年保 佑蒼生平安喜樂。在民間信仰上,香品的使用更是頻繁,除了各神明誕辰之外, 還包括了祭祀祖先的清明節、祭祀孤魂野鬼的中元節等等,這些節日都不乏看見 民眾燒香祭祀;除此之外,在廟宇中也常會看到民眾手中拿著香,口裡念念有詞, 不乏是祈求考試順利、工作順利、身體健康等等;當人心神不安的時候,亦會聽 到「去廟裡拜一下(拿香拜拜)」諸如此類的建議。由此可知,燒香祈福這個行 為不僅能安定人心,更讓人認為自己能透過香氣讓意念傳達於天。焚香祭祀,可 謂是漢人的精神寄託。. 二、香與香火觀念. 依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電子版的解釋,香火一詞涵蓋多種意涵, 《紅樓 夢》〈第五十四回〉:「有一個性急的人等不得,便偷著拿香火點著了。」所述之 香火,指的是供佛敬神所點的香燈和蠟燭; 《醒世恆言‧卷三》 〈賣油郎獨占花魁〉 : 「父親秦良,十三歲上將他賣了,自己在上天竺去做香火。」此處的香火,係指 廟寺中掌理燒香、點燈等雜務的人;古人結盟時亦多設香火以告神,如《北齊書‧ 12.
(22) 卷一》〈神武帝紀上〉:「兆曰:『香火重誓,何所慮也?』紹宗曰:『親兄弟尚爾 難信,何論香火!』」。 而今常用的釋義分為兩種,一為進香、朝拜之事,如: 「這廟裡香火很盛。」; 二為子孫或文化的傳承者,如《警世通言‧卷十六》〈小夫人金錢贈年少〉:「員 外何不取房娘子,生得一男半女,也不絕了香火。」 (一)廟宇祭祀的香火 香火在漢人文化中扮演相當獨特的角色,李亦園(1978:131)首先採用結 構理論,將香、供品、紙錢、祭祀場所等四者視為共構人神關係之親疏遠近的象 徵表現,並指出香火是中國進香與西洋朝聖兩者差異之核心。張珣(1986:46-54) 更進一步指出,神明的分香儀式與祖先崇拜中分家時「捻香灰」 、 「分灶火」的 儀式是同源同派生出的兩個儀式,香灰與香火可同時用來說明神明與祖先的靈 力,也可用以表示兩廟或是兩家之間的淵源關係。 綜合上述學者言論可知,「香火」不僅具有與神明溝通和表示淵源兩種意 涵,在廟宇祭祀中的香火更隱含了神明的靈力,因此,在臺灣民間的宮廟,無論 香火是否鼎盛,廟中的人員必須保持香火不滅,而家中設有公媽廳的民眾,每日 早晚都需上香以延續香火。「香火」一詞成為祭祀行為所衍生出的詞彙,廟方必 須每日定時燒香拜拜,以維持香火不斷。 臺灣民間的廟宇分為陰廟與陽廟兩種類型。陰廟是祭拜所謂無人埋葬、奉祀 的死者,在中國民間信仰中認為無人埋葬、奉祀的死者及受限於舊時宗法制度女 性未出嫁即亡者,或因各種意外、被害而過世者,是為厲鬼,將會因無法安息而 為祟。人們對此等厲鬼深感畏懼,因此由國家或社會為其主持祭祀,藉由統一安 葬、祭祀,以安撫亡靈,使人世間恢復平靜,如民間所祭祀之有應公、姑娘廟等 等皆屬於陰廟的範疇。 不同於陰廟,陽廟,指的是供奉神明的廟宇,舉凡媽祖廟、關帝廟等等皆屬 之,在臺灣民間信仰中,這些正神心懷慈悲且能普渡眾生,且每位神明所掌管的 13.
(23) 事情皆不相同,因此若民眾有所求,就會前往陽廟祭祀,例如:求生子需祭拜註 生娘娘,求金榜題名需文昌帝君等等。除此之外,陽廟的廟宇間亦有前往老廟或 大廟謁祖進香的儀式。張珣(2011:45)在研究中提到,進香儀式在民間信仰中 非常盛行,幾乎是每一個廟宇或神明只要是稍有經費都會舉辦進香活動。 「進香」 是指神明前往外地拜會老廟、大廟或是友廟,可以是不對等關係的晉見,也可以 是平等的聯誼性質。而「割火」或「刈火」則指分靈廟或小廟前往祖廟或大廟搯 取香灰帶回合爐,兩廟之關係是有主從尊卑之區分(張珣,2011:45)。李獻璋 (1967:292)則認為信徒個人的叫「刈香」 ,神與神之間的叫「掬火」 ,而無論是 上述的哪種,臺灣的「刈香」與「掬火」皆有「乞求香火」之意,信徒認為刈香 可分得該神明的一部份靈力回去;而神與神之間的掬火更可以再細分為兩類,一 類是對於它所分靈來祭祀的元廟,前往謁祖;另一類是對於先它建立,或是特別 有權威的廟,前往訪候。因此,在儀式過程中也常看到廟方或信徒向老廟神明進 貢高級香材並迎回珍貴的老廟香灰回家供奉的情形。 綜合上述兩位學者的看法可知,進香儀式核心價值在於香火傳承,在於獲取 老廟的歷史記憶與象徵的靈力。這樣的進香儀式不但讓老廟與新廟得以建立尊卑 關係,也讓民間信仰中的人情倫理與知識技術得以永續傳承。 李亦園教授曾於接受採訪時表示,臺灣民間信仰的特性之一是對於天、神 明、祖先和小鬼等超自然類物的膜拜,舉例來說,祭品的部份,祭天要用生鮮的 三牲,而且必須是全隻;敬神明則只能用切割成大塊並經處理為半生熟的牲畜; 祭拜祖先則須將肉類祭品切成小塊煮熟,並且經過調味處理;至於祭拜小鬼則以 普通的熟食即可。至於使用的香火也有不同,敬天用「盤香」,祭神用三枝香; 祭祖和祭鬼分別都只能用兩枝、一枝香,而只有祭神敬祖才須分香。由此可知,. 14.
(24) 在臺灣民間信仰中相信祭神、祭祖先與祭鬼在祭祀儀式上的尊卑不同,待遇也不 盡相同4。 陰廟供奉的是孤魂野鬼,其祭祀儀式的格局當然不可比照祭祀神明的規格辦 理,而陽廟中的分香儀式也未曾出現在陰廟。是以,研究者推斷,陰廟中所燃之 香之意涵與陽廟不同,多取其供奉之意。因此,以下僅就陽廟中「媽祖分香信仰」 的分香儀式為例,進一步釐清廟宇中祭祀香火的意涵。 張珣(2011:43)曾在研究中提到,一般人乞求的靈氣應該是陽氣之謂,而 祈求陽氣的方法有兩種,一種作法是兩廟交香時,兩香爐的香煙香氣纏繞;另一 種作法是掏老廟香爐內的香灰給新廟香爐,如北港朝天宮香爐內的香灰三杓給大 甲鎮瀾宮香爐就是例證之一。大甲鎮瀾宮的廟方人員往北港進香,所行之割火儀 式是分火儀式而非分香儀式,以朝天宮萬年燈引燃的火作為靈力來源,並利用此 火燒化之香灰作為分享物。在進香儀式結束後,廟宇會擇期舉行添火儀式,添火 儀式即為把進香拿回來的香灰,一一混入鎮瀾宮內各香爐內,藉以增加新廟的靈 力,從這個舉動看來,老廟香灰被視為媽祖靈力的結晶,且能分享給民眾及新廟 使用(張珣,2011:43)。 此外,臺灣民間信仰中,不僅在廟宇及廟宇間有分享香灰及分享靈力的情 況,從過去的傳統農業時代,民眾會飲用香灰水治療身體上的病痛或是心理上的 不適,以及現代人雖因醫療發達和知識普及不再食用香灰,卻還是會將香火袋佩 戴於身上或是汽、機車中,祈求神明保佑自身或駕駛人的平安等例子來看,民眾 相信祭拜神明後所產生的香煙與香灰具有神明靈力,能驅除不潔之物。此外,民 間信仰中的過爐儀式依然存在,民眾領取平安符後須將平安符於香爐上方轉三 圈,使平安符沾上香煙後受到神明加持而具有靈力。. 4. 《聯合報》 〈敬神祭祖有禮李亦園表示許多人常用錯祭品〉1992 年 10 月 25 日,生活資訊版。 15.
(25) 歸納上述資料後即清楚看到香火與靈力的關係,神明的靈力藉由香灰的形 式呈現,而香灰即是香品燃燒後所留下的。這樣的推論在相關文獻中也獲得證 實,李獻璋(1967:292)提出香火是神明的靈力的展現,張珣(2011:45)也 在研究中指出,香灰與香爐的結合是因為火化作用的產物與結果,亦即,香火 才是靈力所在。 (二)傳宗接代的香火 俗語「番薯毋驚落土爛,只求枝葉代代傳」描述了傳統漢人對於傳承香火的 執著與重視。延續香火有兩種意涵,一是血緣的延續,另一種則是祭祖的延續。 自古以來,祭祀祖先不僅只是緬懷祖先,更重要的是肯定後代子孫的延續,從《孟 子》〈離婁上〉: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中亦可看出祖先無人祭祀,則為不孝。 呂理政(1990:210)說道: 「人死後能否成為家族祖先,其關鍵在於是否有 後嗣奉祀,如果死者有子孫祭祀,而在形式上仍為家族中的一員,則其身份為祖 先,如果死者沒有子孫祭祀而失去家族中一員的資格,則為鬼。」可見在漢人社 會中若無子嗣,便會成為無人祀奉的孤魂野鬼,更失去自己在家族中的地位及歸 屬感。漢人社會中的分家儀式也能看出類似的觀點,分家時有「分香」儀式,移 動香爐時稱「出火」 ,安置祖先神主牌與香爐時稱「安香」 ,凡分香、出火、安香 都要擇吉日行之,可見祖先的香火為家族的中心(呂理政,1990:210)。 此外,從漢人社會中的休妻觀念也能看出漢民族對於香火傳承的看法。休妻 觀念始於周代,其內容包含「不順父母、無子、淫、妒、有惡疾、多言、竊盜」 等七種情形稱為「七出」 ,若是妻子違反其中任何一項,夫家便可根據「七出」規 定而主動提出終止婚姻的要求(顧維婷,2012:92-93)。雖「七出」的內容會隨 著時代的變動,繼而在順序上產生變動,但依照唐代的「七出」內容「一無子, 二淫泆,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竊盜,六妒忌,七惡疾」來看,沒有幫夫家傳 宗接代是為首要條件。而延續香火成為漢人生命中最大的課題之一,不但是重要 的生存意義,更反映出漢人社會對於傳宗接代的重視。 16.
(26) 綜合以上資料得知,傳宗接代的香火觀在漢人社會中尤為重要,在漢人社會 中凡是舉辦與家族有關之事,如:分家、祭祖等等皆屬於香火觀在日常生活中的 展現,而這些儀式也反映了漢人慎終追遠的文化內涵。是以,香火可謂是反映漢 人獨特家族觀念的重要憑證,而香品作為祭祀工具,不但在宗教信仰上扮演了重 要的角色,在民俗文化上更是不可或缺。. 第二節. 製香產業的發展與變遷. 宗教信仰習俗中的儀式器物需求,是香製品得以出現的基本原因,也是其得 以延續使用的關鍵。明末清初,大量漢人渡過凶險的黑水溝移民來臺,其生活習 慣、風俗文化、宗教信仰也隨之而來,成為臺灣文化的精神內涵之一。「燒香拜 拜」幾乎成普遍的宗教行為。如前述所說,宗教信仰有安定身心的作用,因此, 在過去開港通商,富含臺灣開墾歷史的鄉鎮,很容易找到百年以上的香舖。 香舖之所以古老,不僅僅是作為宗教儀式用品的生產地,也因它本身就意謂 著香火薪傳。漢文化觀點中強調一代傳一代,綿延不絕,但在薪傳的過程中,難 免會隨著時空的轉移、社會結構的突變而有所變革。 林育陞(2006) 、李宜芳(2006) 、張珣(2011) 、諸葛正(2011)等人曾梳理 臺灣製香產業的歷史發展脈絡,以下參酌各篇文章,依照本研究之需求,將臺灣 製香產業的歷史脈絡分為三部份,概述從自明末以來製香產業在臺灣的發展與變 遷。. 一、明清時期. 漢人宗教傳入與香產業的紮根臺灣關聯甚為密切,漢人尚未來臺時,臺灣的 原住民有其傳統的宗教信仰及社會制度,在信仰方面多半具有泛靈信仰的原始特 17.
(27) 性,於社會制度方面則多以母系社會為主。當荷蘭人與西班牙人相繼抵達臺灣, 藉由醫療及教育的方式在局部地區輸入了基督教和天主教等信仰,使 部份 原 住 民 傳統文化消失。 雖然漢人在明末以前人數尚不多,但由於當時臺灣與中國已有經貿交流,漢 人的民間信仰也自明末起隨之傳入臺灣。西元一六六二年(明末)鄭成功抵臺擊 潰當時在臺灣的荷蘭人,開啟臺灣與中國大陸政治與經貿往來關係的歷史新 頁,而後於西元一六八三年(清康熙二十二年)清朝出兵臺灣,鄭克塽戰敗投降, 臺灣自此歸為清朝版圖。相較於以往,清朝開始有較大量漢人男性移民移入臺灣, 亦有與原住民女子通婚的例子,臺灣與大陸的政經往來、文化風俗的交流也越 來越頻繁。然而,當時的運輸條件與今日不同,對於前來臺灣開墾拓荒的羅漢腳 而言,能否平安渡過險惡的黑水溝(臺灣海峽)不僅是一大挑戰,抵達臺灣後於 現實生活上面臨了重重困難,於心靈上更是需要慰藉,一六六零年 Albrecht Herport 在《臺灣旅行記》一書中提到: 「⋯⋯中國人每天在神像前點名貴的香、紙 錢和檀木⋯⋯埋葬死人時,親友都來弔喪⋯⋯有些人也帶金字的紙來,和檀香等放在 墳上燒掉⋯⋯」 (轉引自李宜芳,2006:20) ,由此可知,明清時代移民臺灣的漢人 將其原鄉的宗教信仰帶來臺灣,推算臺灣燒香祭祀的習俗至今已有三百多年的歷 史。 《安平縣雜記》中提到「工業」 : 「國有藝事,百工與居一焉,《周禮》、〈考工記〉 備列名目。近世以來,工務繁興,非復從前之舊。臺灣貨物多自外來,執藝事者 亦來自福、興、漳、泉,而傳授焉。其在《論語》曰: 『百工居肆,以成其事』; 言工業之有資於人生日用甚鉅也。誌工業。」 (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6:83-84) 從此文中可以合理推斷,自明末起,臺灣工藝便以臺南地區為中心開始發展,而 當時的技藝藝師多半來自中國大陸的福建、漳、泉等地的師傅。《安平縣雜記》中亦 羅列了近一百項當時臺南地區所見的工藝種類,如:塑佛匠、做燈籠司阜、餅店司 阜、糊紙店司阜、銀紙店司阜等等,其中亦包含香店司阜: 「買大陸運來香木,製 18.
(28) 成香線、唵叭各香束。」(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6:84)由此可見,在日治 時期之前,臺灣地區已有在本地製造香品的師傅。 研究者推斷,由於臺南為臺灣最早正式對外貿易的都市,是以,大部份行業 皆聚於臺南,此外,由文章中也可發現,臺灣不僅僅是工藝師傅來自於中國,製 香產業中所需之香料、香木也多自中國引進。 綜合上述,明鄭時期以來,漢人來臺數量逐漸增加,移民者不但面臨了未知 的恐懼,更要克服當時臺灣孤立的地理位置以及極為艱險困難的生存條件。因應 時空背景,移民者的精神寄託─宗教信仰,快速傳播。 明鄭時期傳入臺灣的漢人宗教神祇,因地緣關係及人口結構,多以福建、漳、 泉等沿海地區的民間宗教信仰為主,例如客家人所信奉的三山國王、泉州人所信 奉的清水祖師爺、漳州人所信奉的開漳聖王以及大部份漢人所信仰的海上守護者 媽祖等。明末清初時,這些民間信仰的活躍程度甚至遠遠超過故有的佛、道、儒 教。隨著臺灣開墾發展的腳步「一府、二鹿、三艋舺」的南、中、北方向,與宗 教發展直接相關的祭祀用品製造與販售行業─「香舖」 ,也隨之興盛。使今日在臺南、 鹿港、萬華三個古都城鎮中,皆可得見百年老店招牌字號的老香舖。. 二、日治時期. 清廷於西元一八九五年甲午戰爭戰敗後簽署馬關條約,將臺灣割讓給日本, 開起了延續五十餘年的日本統治時期。日本政府對於宗教政策採自由放任的態 度,認為不危害公共秩序及良風美俗之宗教,即可自由傳布,使漢人的宗教信仰 得以繼續發展。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三‧住民志》〈宗教篇〉曾寫到:「至西元一九一五年 (民國四年,日大正四年) ,日人以為: 『臺胞對於本島故有之宗教,信念濃厚出乎 意料之外,與社會福利關係甚大。同時往往被奸黠之徒,利用迷信以乘,因此當 19.
(29) 局認為有調查其實情,研究適當措施之必要,以釐定宗教政策之參考。』經此調 查,得知在臺灣各宗教之教義、組織、系統及臺胞信仰狀態。」(臺灣省文獻委 員會,1989:7-8)由此可看出,當時臺灣的人民與宗教信仰間的關係十分密切。 當時的報紙也呈述了類似的事情, 《臺灣時報》<本島の線香製造業>說: 「線 香の本島に於ける運命は甚だ多望なるものにあらずと雖も. 其製造業は支那四 百餘州の存する間. 滿漢四億の兆民悉く盡滅せざる限りは. 決して衰頹すべき にあらざるが故に. 縱令故らに島內消費の為めに之を製造せずとするも. 清國 輸出の目的を以て盛に之が製出を企圖せんには. 一種の產業として重要なる ものたるは勿論. 殊に本島は其原料に富み. 之に從事するもの亦た既に鮮から ざるに於ては. 少しく之に科學的の考慮を施こし. 其製造法を改良して生產の 增殖を圖らば. 前途有望の產業たるべきや疑なし. ……」5這段話主要說明香品需 求量與製香產業當時的情形。文中說明做線香對當時的臺灣而言是非常有望的產 業,滿、漢民族的生活習慣使線香產量供不應求,因此,不僅是臺灣本島需要線 香,中國的人民也需要線香。為了輸出中國以帶動經濟產能,日本政府不應該限 制製香產業的發展。 而在這系列報導的另篇文章<本島の線香製造業其五>中也提到: 「本島の本 品製造業は可なり隆盛なるが上に、其附属的産業も亦た甚だ尠からずといへど も、悉く是れ手工的小工業にして、其製品たる全く島内消費に資せらるるに止 まるは頗る遺憾とする所、若し夫れ現状の儘継続するに過ぎざりせば、其の前 途は誠に計り知るべきのみ、早晩必ずや衰頽に赴くこと甚だ明かにして、寧ろ 速に撲滅を促すの優れるに若かず、然りと雖も其原料や饒々本島の山野に充ち、 香脚の原料刺竹は至る所田舎村落を圍繞し、檜粉の原料亦山林の開発と共に利 用の方法に苦しむべし、飜て其販路や廣茫対岸四百餘州に普く、生産以て過剰. 5. 《臺灣時報》<本島の線香製造業>1909 年 04 月,第 10 號,31 頁。 20.
(30) の憂なかるべく、其輸出をだに目的となさば其将来や甚だ好望……」6意思是 日本政府應讓製香產業繼續在臺灣發展,如此一來,才不會阻礙臺灣的經濟發 展。此外,若日本政府能加以改良製香的原料及技巧,便能使產能增加,進一步 帶動經濟發展。 綜合上述文獻,研究者歸納出兩項重點,首先日本殖民時期臺人對於宗教信 仰十分熱衷,其次日本政府認為部份宗教會利用民眾的信任行不法之事,因此對 臺各宗教之教義、組織、系統及臺胞信仰狀態進行調查。藉由此說法,研究者推 斷日本政府在臺初期並無打壓或禁止臺灣本土宗教信仰的情況,但為避免部份宗 教利用民眾的信任行不法之事,日本政府在臺灣展開一連串的調查與瞭解,使臺 灣的香舖數量有了較為詳實的紀錄。 《漢文臺灣日日新報》〈鹿港香業〉中提到:「鹿港名香。古來著稱於江湖, 現在香舖有七戶。內有四戶係專製造竹香,自於三戶製造竹香以外,更及各種香, 而香之最有名者,不在竹香而在餘香……茲聞當路者此次擬將該名香介紹世界, 先審查實況,次設經售所於臺南臺北兩處。而後逐漸況張其販路,目下在籌劃云。」 7. 而在另一篇報導〈本島線香〉中亦提到: 「本島之製造線香,領臺以前極一時之盛,. 至領臺後斯業漸以侵衰。凡有不足以需用者,悉由對岸輸入。今後當局欲講求獎勵 之法,俾得以自給,需用外或可轉輸出於對岸。⋯⋯每年之製造額,至少者亦三十四 五萬圓,又向對岸輸入者,在四十年二萬餘圓,四十一年二萬二千餘圓,四十二年 一萬二千餘圓。……本島製香業者約有兩百戶,臺南四十至五十戶、彰化二十八 戶、大稻埕七、八戶、艋舺三戶、嘉義十四戶、苗栗九戶、鹿港五、六戶,其他 各地亦有之。」8綜合上述兩篇報導即可發現,當時臺灣的製香業者,多集中於北 部之大稻埕、艋舺,中部之苗栗、彰化、鹿港,以及南部的嘉義、臺南等地。雖 6. 《臺灣時報》<本島の線香製造業其五>1909 年 08 月,第 14 號,16 頁。. 7. 《漢文臺灣日日新報》 〈鹿港香業〉1909 年 05 月 08 日,三版。. 8. 《漢文臺灣日日新報》 〈本島線香〉1910 年 04 月 20 日,三版。 21.
(31) 說臺灣各地皆有香品販售場所,但原則上仍是以開發較早的都市城鎮為製香主要 重鎮。 雖當時的臺灣有從中國進口香枝,但因關稅及戰亂之緣故,香枝進口的數量 逐年減少, 《漢文臺灣日日新報》〈就線香業〉報導中便提到: 「本島所製線香。 雖未能詳之。然由其發售情形推之。殆似達二十億枝至二十四億枝。照時價算。 常有三十萬圓以上。更加之軟脚香。即共計有三十四五萬圓。此外尚有由內地及 對岸輸入。但係對岸輸入者。因關稅加昂等情。漸次減其輸數。」9而從表 2-1 也 可看出類似的狀況。. 表 2-1 日治時期臺灣進口香枝數量及價額對照表 年/明治. 38 年. 39 年. 40 年. 41 年. 42 年. 數量/斤 380, 095 323, 744 202, 164 229, 043 180, 833 價額/圓. 32, 854. 29, 645. 20, 505. 22, 059. 19, 381. 資料來源: 《漢文臺灣日日新報》〈就線香業〉1910 年 05 月 08 日,五版。. 同篇報導亦提到:「若今後獎勵發展斯業,未可謂已無策,然為其法也,只 在改良製造一途耳也」10因此,研究者推測,當時臺灣製香產業為突破香品供不 應求的困境,因此朝向精進製香技術、香品製造方式的改良與開發一途,以求能 因應當時香產業的產品需求量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政府於日治時期便將製香業歸類於「化學工業」的職業 屬性(林育陞,2006:47)。研究者推斷,為增加產能以因應市場需求,香產業 於日治時期開始逐漸利用新興人工化學原料(如近代香產業對香水、香精、染色劑 9. 10. 《漢文臺灣日日新報》 〈就線香業〉1910 年 05 月 08 日,五版。 《漢文臺灣日日新報》〈就線香業〉1910 年 05 月 08 日,五版。 22.
(32) 等添加物)製造香品。雖製香的技藝與工法於日治時期仍延續著清代以來的製作 習慣,但在近代化學工業開展的影響下,香品製造過程中原料的使用與調配逐漸 受到影響。市場供不應求使製香產業的製作型態有所改變,日本政府將製香產業 歸於化學工業之中,也證實香品成份不再天然。 西元一九三七年(民國二十六年)七月,中日戰爭爆發,日本政府在臺實施 皇民化運動,以因應戰爭的長期需求。在宗教方面,皇民化時期的日本政府積極 整頓寺廟、強制廢止寺廟、加緊寺廟神升天、焚燒神像等,經過四年整頓,全臺 灣被毀寺廟有三百六十一座,神像被燒毀一萬三千七百二十六尊,被整頓寺廟達全 部三分之一,製香業也因此受到日本政府「皇民化運動」的打擊,數量銳減(林建 銘,2005:21-22) 。. 三、光復以來. 日本戰敗臺灣光復後,臺灣在中華民國政府治理之下,依中華民國憲法第十 三條之規定: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故使臺灣在宗教信仰上並未受到政治上的迫 害,於光復後,除日據時期因政治目的傳入之政治宗教,如日本神道教等,因無 人信奉而自然消逝外,各種宗教,凡屬不違反國策及妨礙人民良善風俗者,均聽 其自由發展(李宜芳,2006:27),臺灣的傳統民間信仰也因此漸漸復甦。 臺灣的傳統民間信仰一直具有強烈的巫術性格,即在許願、還願過程中,充 分顯露出人與鬼、神的福報交換關係(李宜芳,2006:27)。此一觀念剛好與西 元一九八零年代興盛的「大家樂」相呼應,使「大家樂」成為對祭祀用香行為影 響甚鉅的關鍵事件。 林克昌(1990:12-15)及劉還月(2002:207)分別在研究中提到, 「大家樂」 賭博依附於愛國獎券之中獎號碼的公信力,迅速發展擴散至各地區。主管機關雖 多次改變愛國獎券之發行與給獎方式,依然無法擺脫「大家樂」以其中獎號碼為 23.
(33) 工具而建立的依附關係。在大家樂迷的心中,對神或對鬼的態度,已經不是傳統 單純、虔誠的敬神拒鬼,反而成了以現實為導向、以利益斷功過的奉鬼欺神(劉 還月,2002:97)。 「大家樂風潮」使臺灣人祭祀用香的習慣逐漸改變,為了顯示自身的誠心,民 眾傾向點越多香品來展現自己的心意,也希望藉此讓神明聽見自己的祈願。社會 上對香枝的需求量越來越高,帶動了臺灣製香業的繁榮盛景。 大家樂時期對製香業者而言,那是「相當好賺」的年代,無論是香、燭、金 紙的訂單數量皆極為龐大,甚至供不應求,製香廠也紛紛擴大規模以因應市場需 求量。這原本象徵純祭祀鬼神與祖先目的的用香行為,似乎多了一層急功好利的 意涵,在「燒得越多越有誠意」這種觀念的影響下,製香業日益興盛。 製香業者為因應日益增加的香枝需求量,引進製香機械輔助製香流程,使臺 灣香產業於西元一九八零年代起進入半機械化時代。大量製香輔助機雖然大幅提 高產能與產值,相對地導致製香廠的人力工作量更為減輕,形成今日人工與機械 各半的生產線流程(李艾容、諸葛正、林育陞,2009:75)。 近年來,隨著生活習慣、觀念的改變及環保意識高漲,在都會地區香品的需 求已不如過往。原料部份又礙於自然資源減少,使得天然的香品價格水漲船高, 民眾購買天然香品或手工製香的意願降低。不僅如此,更有少數業者直接將製香 工廠外移到人力便宜的中國大陸及東南亞地區設廠生產,或從當地進口香品,致 使留在臺灣的製香業者遭逢經營困境,難以為繼。. 第三節. 香藝文化的保存與困境.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自二零零一年開始每隔兩年公告一次「人類 重要口傳與無形文化遺產」(Master Pieces of the Oral and Intangible Heritage of Humanity) ,至今已公告共九十項人類重要的無形文化遺產代表名錄。除此之外, 24.
(34)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更在西元二零零三年通過「無形文化遺產保護公約」 (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以提高人們 對無形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保護的關切,其中更清楚說明無形 文化遺產不只需要進行保護與維持,同時也有義務使其能永續傳承。. 一、獨特的臺灣香藝文化. 二次大戰結束前中國境內戰亂仍頻,對中國而言,那是一個內憂外患、動盪 不安的年代。軍閥混戰、對日抗戰、國共內戰等大小戰役,耗損掉中國將近半世 紀的元氣。 除了戰爭外,當時的中國在思想與精神層面上也受到很大的衝擊,隨著西方 的科學思想不斷傳入,許多傳統觀念與風俗都不斷被當時接受西式教育的知識份子 所詬病,中國傳統文化備受挑戰與威脅。當時,試圖改革的知識份子不在少數, 如白話文取代文言文等,對近代中國產生重大影響的變革事件不勝枚舉。 陳獨秀(1919:16-17)便曾說到: 「要擁護那德先生(Democracy),便不得不 反對孔教、禮法、貞節、舊倫理、舊政治;要擁護那賽先生(Science) ,便不得不 反對舊藝術、舊宗教;要擁護德先生又要擁護賽先生,便不得不反對國粹和舊文 學。」由此可知,五四運動不僅僅影響了中國近代文學、民主與科學思想,也試 圖將傳統宗教信仰丟棄,認為那是不科學的迷信落伍之說。 雖說如此,當時的民間祭祀信仰與燒香祭拜行為卻仍是不曾間斷的。在林語 堂描述民國初年民眾生活樣態的文學名著《京華煙雲》中的第十三章提到: 「傅氏 夫婦在北京度春假時,姚家要到西山的別墅去住幾天,因為由四月初一到十五在 西山碧雲孝有十五天的廟會。」以及第三十四章描述姚夫人臨終時說: 「沒有用。 我在世的日子快到頭兒了。你們頂好給我準備後事吧。在廟裡多給我燒香,求我到. 25.
(35) 陰間的路上好能帄帄孜孜的。」可以看出,民國初年宗教信仰上的燒香行為仍持 續被視為人生禮俗(婚喪喜慶)中所不可或缺的一種儀式與手續。 然而,中國共產黨接管中國、國民政府遷臺等重大事件,使得中國和臺灣的 信仰及祭祀行為發生了不同的變化。從史料中可發現,在中國共產黨的統治之 下,中國是不允許有宗教信仰的,因此,中國共產黨於中國大陸境內大量破壞神 像、貢器、廟宇等等,壓制情形於文化大革命時期尤為嚴重(林育陞,2006:74)。 「破四舊、立四新」的口號響遍中國各個角落,對當時的中國人民而言,一 切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都必須根除,當然也包括了宗教信仰。此舉 也使得宗教信仰觀念在當時的中國大陸幾乎完全消蹤匿跡,這現象持續至近年來 才開始有些許轉變。一般中國民眾於近年才開始恢復燒香祭拜的習慣,也漸漸恢 復祭祀用品的生產、販售與使用。相對於此,臺灣的宗教信仰於光復後延續明清 時期的歷史脈絡,在用香行為方面不受政治因素的干預及影響,任其自由發展, 保存了原有的樣貌。 此外,臺灣的民間信仰因其特殊的歷史發展背景,於燒香祭祀的儀式上不僅 融合了佛、道兩教,還富含了巫術性質。民眾一方面敬仰鬼神,另一方面則期望 經由這種敬拜行為換來福祉。在大家樂風潮時期,這樣的觀念更為明顯。大家樂 中獎與否與數字有關,在大家樂時期,民眾藉由不同的方法祈求神明指點符號, 詳如表 2-2:. 表 2-2 大家樂時期占卜的方法 方法 乩童作法. 內容 以乩童作法時所繪製之符號,來推測其意或形為某個數字或號碼 而予以判定。. 拜神問佛. 以一般祈求神明的方式,將心中所想之號碼默問神明,並以「擲 筊」的方式加以驗證後,所獲得的號碼。 26.
(36) 沙盤顯形. 有些小廟或有應公祠的供桌上,常可看到用圓盤或四方盒子盛裝 著一整盤的檀香或細沙,表面並用木板刷得非常平整,民間通稱 為沙盤。沙盤並非祠廟中必備的設施,乃是大家樂賭風盛行之後, 民間祈求神明或有應公們浮字而設的占卜之物。一般而言,沙盤 的形制、造形全無限制,唯一的要求是表面需弄得平整後,祈神 於沙面上浮寫圖案或文字,人們再依神明所示,拆解出自己認為 的幸運數字,用以簽賭。有些地方為避免人為的惡作劇,隨意在 沙盤上劃一些圖案或符號,乾脆製作一個玻璃盒子,將沙盤鎖在 其中,信徒們只能隔著玻璃,仔細研究那些若有似無的紋路,到 底代表什麼數字。. 燃香顯形. 香舖承接特定廟宇的訂單,廟方人員希望該香舖製作特殊的香 品,作為選號之用。該香品在半成品之時即在其底端蓋上個數字, 特殊印泥的作用下使數字在曬乾後便無法見得,待點燃香品並燒 至底端後,數字方會顯現。.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鹿港施錦玉香舖老闆訪談稿(2015);李宜芳(2006:27). 除了上述四種充滿巫術性質的宗教信仰行為外,大家樂風潮過後,臺灣民眾 對祭祀用香的使用習慣逐漸模糊。傳統的祭祀儀式多為「祭神三柱香、祖先二柱 香以及鬼魂一柱香」的使用方式,然而,經過研究者實際走訪幾間廟宇後發現, 臺灣目前的用香習慣十分多元,「一柱、三柱、一束、一大把」的情況皆有之, 且在特殊儀式如媽祖遶境等,民眾之用香習慣更為特殊。這些都顯現出現代人的 用香行為逐漸與傳統文化規範脫節的現況,而這樣的用香行為的改變可能是受到 教育與社會價值觀改變的影響。 無形文化資產的養分來自於民俗,民俗是常民生活的一部份,民俗是包含傳 統技藝、社會風俗與實踐等形式流傳下來的傳統,這些傳統紮根於民眾的日常生 27.
(37) 活中,是民間生活藝術之美,也是構成該民族文化的重要元素。然而,時空環境 的轉變與外力的壓迫,造成民俗行為的轉化,部份文化習俗、傳統技藝面臨消逝 及轉換。. 二、政府未重視香藝保存. 自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以降,對於保護無形文化遺產的關注,逐漸成為一項國 際性議題。經過數十年的醞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西元二零零三年提出人們須 從「人類文化遺產」的視野,重新面對及思索己身的傳統文化價值,該如何守護、 傳承及發展,遂成為各國於文化保存上的重要課題。 依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無形文化遺產公約」 , 「無形文化遺產」之定義 為:「被各社區、群體、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份的各種社會實踐、觀念 表述、表現形式、知識、技能以及相關的工具、實務、手工藝品和文化場所。」 按上述定義,無形文化遺產的「文化表現形式」包括:口述傳統和表現形式(Oral traditions and expressions)、表演藝術(Performing arts)、社會實踐、儀式、節慶 活動(Social practices, rituals and festive events)、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及實 踐(Knowledge and practices concerning nature and the universe)、傳統手工藝 (Traditional craftsmanship)等五個面向。除此之外,「保護無形文化遺產公約」 亦指出: 「無形文化遺產是人類文化遺產重要的組成部份,不但體現了特定民族、 群體或地域的歷史,更涵蓋了特定民族、群體或地域的文化傳統、生活方式及美 學。」 然而,隨著現代化及全球化的影響,世界各國在政治、經貿上緊密依存,加 速了各種文化的融合與蛻變,同時卻也導致更多弱勢文化處於被覆蓋、甚至瀕臨 消逝,使得世界上的弱勢文化處境尤為艱難。因此,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自西元一 九九三年起,開始關注並推動無形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並於西元二零零一年五 28.
(38) 月首次宣布將中國崑曲、印度梵劇等十九項文化資產,指定為「人類口述和非物 質遺產」。 因應國際趨勢,臺灣政府於西元一九八二年訂定「文化資產保存法」,此法 條對於無形文化遺產保存分為兩類,分別是傳統藝術、民俗和文化資產保存技藝及 保存者兩種類別。傳統藝術則可再細分工藝美術和表演藝術兩類,而民俗及有關 文物則涵蓋風俗、信仰、節慶三類(黃貞燕,2008:13) 。但由於無形文化遺產本身 的複合性,儘管歷經多次修定,在實際執行時仍然會產生一定的困難度與無法歸 類的情形。 儘管在無形文化遺產的分類有上述無法突破的困境,政府對無形文化遺產的 保存仍相當重視。從一開始負責無形文化遺產保存的教育部,直至今日的文化 部,不斷推動多種計畫試圖使各產業的匠師、師傅們所擁有的技藝能有效傳承。 最初教育部所訂定的「重要民族藝術藝師遴聘辦法」 ,成為選定重要民族藝師 的法源依據,在法規中提到藝師需要負起教育與推廣的責任,依循此原則,將遴選 項目分為「傳統工藝」與「傳統表演藝術」兩大類,傳統表演藝術中涵括傳統戲 劇、傳統音樂及說唱、傳統舞蹈及傳統雜技類等等,企圖培養新一代的傳統藝師。 而後,該項目由文建會接手負責。 文建會最初針對傳統技藝進行傳藝計畫,舉辦大型傳統藝術活動如民間劇 場、全國文藝季、傳統技藝研習班等,推動的手法多以展演與推廣取向為主,偏 向以經費補助相關團體展演、研習、座談、研究、策劃等,在傳承與保存方面則 較不重視。而後,文建會為補強此事,展開一連串的搶救式保存,於西元一九九 六年到西元二零零三年內推行了「民間藝術傳習計畫」,內容涵括傳統戲曲、音 樂、工藝、民俗雜技等各種類型,計畫中以調查、研究、保存與傳習等工作為主, 包括藝師生命史、手抄或口傳劇本曲譜整理、技藝工法撰述、文武場傳習教材的 編寫、示範影音之拍攝與蒐集(江韶瑩,2005:238-241) ,開啟了藝師與文化之間的 連結契機,也為臺灣現今無形文化遺產研究與傳承定下基石。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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