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評論月刊,2013,2(12),頁 50
不適任教師處理 主題評論
第 50 頁
從性侵害性騷擾案件數談不適任教師
施怡廷
佛光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
依據相關法令規定,教育部在二
零零九年委託編印了「教育人員兒童
及少年保護工作手冊」,期許教育人員
在與學生相處時,辨識孩子的困難,
依法善盡通報責任,維護兒童及少年
權益,手冊的重點放在高風險家庭防
範的介紹。然而,官方統計數字卻挑
戰了家庭是孩子遭遇風險的場所,以
及教育人員的保護者角色。
依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之性侵
害案發地點統計,在非私人場所發生
性侵害案件,以學校/教室為最大宗,
2010 年 597 案,佔 27.4%,佔性侵害
總案件(含私人場所)5.5%;2011 年
1068 案,佔 33.8%,佔總案件 7.8%;
2012 年 1186 案,佔 33.1%佔總案件
7.9% 。 再依 該司 性侵 害兩 造關 係統
計,加害者與被害人關係為師生關係
者,2010 年有 168 案佔 1.5%。2011
年有 242 案佔 1.8%。另教育部九十九
年各級學校校園事件統計分析報告指
出(通報案件有記載者),校園性侵害
案件有 31 案(3%)是師對生,7 案(1%)
是職員(工)對生。校園性騷擾案件
有 117 案(12%)是師對生,28 案(3%)
是職員(工)對生。
這些不適任教師的性侵害性騷擾
案件數恐怕無法單用百分比來對照其
嚴重程度,因為一個不適任教師的案
件可能是代表數年、數十年、數個學
生受到侵害。此外,在師生權力差異
的狀況下,未通報、未曝光的黑數,
更是教育界不該忽視而需持續警覺的
部份。
雖然該手冊裡內有關「辨識」問
題的原則與指標適用於普遍的狀況,
並不會因為加害者為老師而有太大的
不同。然而,當加害「嫌疑人」是教
師,教育人員面臨的「處置」的挑戰
難度則大為提高。不同於面對無利害
關係的加害嫌疑人,教育人員面對的
是有多重、多年關係的加害嫌疑教師
(如部屬關係、同事關係、學長/姐學
弟/妹、朋友關係等不同權利關係與人
際關係),教育人員將有更多需要處理
思慮的面向,而這個部份,似乎尚未
有充足的討論,這可能也可說明為何
教育部有通報紀錄的案件比保護司要
少。然而,恐怕唯有正視這個議題,
才有可能減少外界對於師師相護的質
疑,也才能支持教育人員面對、積極
處置此類型不適任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