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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內容與中華民國教師專業標準之關係初探:教師樣貌及對師資培育之涵意省思/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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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內容與中

華民國教師專業標準之關係初探:教師樣貌及對師資培

育之涵意省思

許家驊 國立嘉義大學教育學系教授

若依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內容

決定所培育師資教師專業能力表現之

觀點看來,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內

容與中華民國教師專業標準內涵間,

理應具備相應關係。因此本文除呈現

前述二者影響下之中等學校/國民小

學教師樣貌說明外,並針對前述二者

關係進行初步探討,再提出其師資培

育涵意與省思。

一、中等學校/國民小學教師師

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內容

教育部(2013)公布了師資職前

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對

照表實施要點,其中中等學校師資部

份提及中等學校師資生應修習教育基

礎、教育方法、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選修課程共四類教育專業課程內容,

國民小學師資部份提及國民小學師資

生應修習教學基本學科、教育基礎、

教育方法、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選

修課程共五類教育專業課程內容。並

特別規範其課程設計應符合教師專業

標準及專業表現指標,內容應兼具多

元評量、班級經營、教材教法研發、

資訊運用、適性輔導、性別平等及議

題融入教學等專業知能之培育,加強

品德教育及服務學習活動,並符合教

育現場需求。希望透過這些教育專業

課程規範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師資生

職前教育品質,詳如表 1 及表 2。

表 1 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

類型

科目名稱

學分數

備註

教育 基礎 課程 教育概論 2 至少 2 科 4 學分。 教育心理學 2 教育哲學 2 教育社會學 2 教育方法 課程 教學原理 2 至少 5 科 10 學分。 課程發展與設計 2 學習評量 2 輔導原理與實務 2 班級經營 2 教學媒體與運用 2 教材教法 與教學實 習課程 ※分科/分領域(群科)教 材教法 2 1. ※為必修。 2. 至少 2 科 4 學分。 ※分科/分領域(群科)教 材教法 2-4

(2)

類型

科目名稱

學分數

備註

選修課程 ※教育議題專題 2 ※ 為必選(含藝術與美 感教育、性別教育、人 權教育、勞動教育、法 治教育、生命教育、品 德教育、家政教育、家 庭教育、海洋教育、多 元文化教育、新移民教 育、原住民教育、媒體 素養教育、生涯發展教 育、環境教育、藥物教 育、性教育、國際教育、 安全與防災教育、理財 教 育 、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觀光休閒教育、另 類教育、生活教育及其 他新興議題等各類教育 議題,並依當前教育趨 勢及教育現場需求適時 調整。)。 教育史 2 發展心理學 2 兒童心理學 2 特殊教育導論(特殊需求學 生教育) 2-3 教育行政 2 學校行政 2 教育法規 2 教師專業發展(含教師專業 倫理) 2 教育研究法 2 教育統計學 2 心理與教育測驗 2 比較教育 2 人際關係與溝通 2 行為改變技術 2 補救教學 2 適性教學(含分組合作學 習、差異化教學) 2 科學教育 2 資訊教育 2 親職教育 2 多元文化教育 2 性別教育 2 閱讀教育 2 說明 (一) 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應修至少 26 學分,其中: 1. 教育基礎課程,應修至少 2 科 4 學分,須包含教師專業倫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及德 智體群美五育之內涵。 2. 教育方法課程,應修至少 5 科 10 學分。 3. 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課程,應依師資生擬任教學科修習,應修至少 2 科 4 學分。 4. 選修課程由各校就師資培育理念、條件及特色自行規劃。 (二) 各大學規劃各類科教育專業課程應包括至擬任教類科實地學習,提供師資生修習教育專 業課程期間至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見習、試敎、實習、補救教學、課業輔導或服 務學習(中等學校至少 54 小時),並經各大學認定其內容符合教育專業知能。 註:資料引自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教育部,2013,附表 1。(續下頁)

(3)

表 2 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

類型

科目名稱

學分數

備註

教學基本 學科課程 語文領域 ※國音及說話 2 1. ※為必修。 2. 至少4個領域10學分。 寫字及書法 2 寫作 2 兒童文學 2 兒童英語 2 本土語言 2 數學領域 ※普通數學 2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 自然科學概論 2 生活科技概論 2 社會領域 社會學習領域概論 2 健康與體育領域 健康與體育 2 健康教育 2 民俗體育 2 藝術與人文領域 藝術概論 2 表演藝術 2 音樂 2 鍵盤樂 2 美勞 2 綜合活動領域 童軍 2 教育基礎 課程 教育概論 2 至少 2 科 4 學分。 教育心理學 2 教育哲學 2 教育社會學 2 教育方法 課程 教學原理 2 至少 5 科 10 學分。 課程發展與設計 2 學習評量 2 輔導原理與實務 2 班級經營 2 教學媒體與運用 2 教材教法 與教學實 習課程 ※教學實習 2-4 1. ※為必修。 2. 國民小學教材教法 必修 3-4 領域,至少 4 科 8 學分。 國民小學語文教材教法 1.※國語教材教法 2.本土語文教材教法 3.英語教材教法 各 2 ※國民小學數學教材教法 2 國民小學自然與生活科技 教材教法 2 國民小學社會教材教法 2 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教材 教法 2 國民小學健康與體育教材 教法 2 國民小學綜合活動教材教 法 2

(4)

類型

科目名稱

學分數

備註

選修課程 ※教育議題專題 2 ※ 為必選(含藝術與 美 感 教 育 、 性 別 教 育、人權教育、勞動 教育、法治教育、生 命教育、品德教育、 家 政 教 育 、 家 庭 教 育、海洋教育、多元 文化教育、新移民教 育、原住民教育、媒 體素養教育、生涯發 展教育、環境教育、 藥物教育、性教育、 國際教育、安全與防 災教育、理財教育、 消費者保護教育、觀 光休閒教育、另類教 育、生活教育及其他 新興議題等各類教育 議題,並依當前教育 趨勢及教育現場需求 適時調整。)。 教育史 2 發展心理學 2 兒童心理學 2 特殊教育導論(特殊需求學 生教育) 2-3 教育行政 2 學校行政 2 教育法規 2 教師專業發展(含教師專業 倫理) 2 教育研究法 2 教育統計學 2 心理與教育測驗 2 比較教育 2 人際關係與溝通 2 行為改變技術 2 補救教學 2 適性教學(含分組合作學 習、差異化教學) 2 科學教育 2 資訊教育 2 親職教育 2 多元文化教育 2 性別教育 2 閱讀教育 說明 (三) 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應修至少 40 學分,其中:

1. 教學基本學科課程,應修至少 10 學分,至少修習 4 個領域,並以非主修領域優先

修習;各校課程規劃,應就領域均衡開設。

2. 教育基礎課程,應修至少 2 科 4 學分,須包含教師專業倫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及德智體群美五育之內涵。

3. 教育方法課程,應修至少 5 科 10 學分。

4. 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課程,應修至少 10 學分,其中教材教法必修 3-4 領域至少 8 學

分,教學實習、國語敎材教法與數學敎材教法為必修,至少各 2 學分。

5. 選修課程由各校就師資培育理念、條件及特色自行規劃。

(四) 各大學規劃各類科教育專業課程應包括至擬任教類科實地學習,提供師資生修習教育專業 課程期間至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見習、試敎、實習、補救教學、課業輔導或服務學 習(國民小學至少 72 小時),並經各大學認定其內容符合教育專業知能。 註:資料引自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教育部,2013,附表 2。(續下頁)

(5)

二、中華民國教師專業標準及表

現指標

教育部(2016)公布了中華民國

教師專業標準指引,共含具備教育專

業知識並掌握重要教育議題、具備領

域/學科知識及相關教學知能、具備課

程與教學設計能力、善用教學策略進

行有效教學、運用適切方法進行學習

評量、發揮班級經營效能營造支持性

學習環境、掌握學生差異進行相關輔

導、善盡教育專業責任、致力教師專

業成長、展現協作與領導能力十項標

準。每項標準內含 2 至 3 項指標,希

望透過這些標準及指標規範師資培育

品質。詳如表 3。

表 3 中華民國教師專業標準及專業表現指標 專業標準 專業表現指標 1. 具 備 教 育 專 業 知 識 並 掌 握 重要教育議題 1-1 具備教育專業知能(與涵養)。 1-2 了解學生身心特質與學習發展。 1-3 了解教育階段目標與教育發展趨勢,掌握重要教育議題。 2. 具備領域/學 科 知 識 及 相 關 教學知能 2-1 具備任教領域/學科專門知識。 2-2 具備任教領域/學科教學知能。 3. 具 備 課 程 與 教學設計能力 3-1 參照課程綱要與學生特質明訂教學目標,進行課程與教學計畫。 3-2 依據學生學習進程與需求,彈性調整教學設計及教材。 3-3 統整知識概念與生活經驗,活化教學內容。 4. 善 用 教 學 策 略 進 行 有 效 教 學 4-1 運用適切教學策略與溝通互動技巧,幫助學生學習。 4-2 運用多元教學媒介、資訊科技與資源輔助教學。 4-3 依據學生學習表現,採取補救措施或提供加深加廣學習。 5. 運 用 適 切 方 法 進 行 學 習 評 量 5-1 採用適切評量工具與多元資訊,評估學生能力與學習。 5-2 運用評量結果,提供學生學習回饋,並改進教學。 5-3 因應學生身心特質與特殊學習需求,調整評量方式。 6. 發 揮 班 級 經 營 效 能 營 造 支 持性學習環境 6-1 建立班級常規,營造有助學習的班級氣氛。 6-2 安排有助於師生互動的學習情境,營造關懷友善的班級氣氛。 6-3 掌握課堂學習狀況,適當處理班級事件。 7. 掌 握 學 生 差 異 進 行 相 關 輔 導 7-1 了解學生背景差異與興趣,引導學生適性學習與發展。 7-2 了解學生文化,引導學生建立正向的社會學習。 7-3 回應不同類型學生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與輔導。 8. 善 盡 教 育 專 業責任 8-1 展現教育熱忱,關懷學生的學習權益與發展。 8-2 遵守教師專業倫理及相關法律規範。 8-3 關心學校發展,參與學校事務與會議。 9. 致 力 教 師 專 業成長 9-1 反思專業實踐,嘗試探索並解決問題。 9-2 參與教學研究/進修研習,持續精進教學,以促進學生學習。 9-3 參加專業學習社群、專業發展組織,促進專業成長。 10. 展現協作與 領導能力 10-1 參與同儕教師互動,共同發展課程與教學方案,展現協作與領導能力。 10-2 建立與家長及社區良好的夥伴合作關係。 10-3 因應校務需求,參與學校組織與發展工作,展現領導能力。

(6)

三、中等學校/國民小學教師樣

貌、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

內容與中華民國教師專業標

準之關係

由前述二項內容說明,大致可對

前述二者影響下之中等學校及國民小

學教師樣貌一窺究竟,亦即具備教育

專業、教學專門、課程與教學設計執

行、學習成效評量及學生輔導專業知

能,落實教育專業責任、教師專業成

長發展及協作與領導能力展現之專業

教學者。

若依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內容

決定所培育師資教師專業能力表現之

觀點看來,前述二者內涵似有對應與

不對應之處,例如中等學校教師師資

職前教育專業四類課程內容、國民小

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專業五類課程內

容與教師樣貌之具備教育專業、教學

專門、課程與教學設計執行、學習成

效評量及學生輔導專業知能,落實教

育專業責任、教師專業成長發展等各

項,較具有表義引申對應包含關係。

但與教 師樣貌之協 作 與領導 能力展

現,則至少在表義上均似缺乏部份明

確引申對應關係,無法完全直接與中

等學校及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

專業五類課程內容相互包含對應,詳

如表 4 及表 5。

此隱含若欲自師資培育教學端完

整評估師資生學習端之成效落實可能

有其困難,因此對應於培養具教師專

業能力表現之師資生養成內涵,未來

似應可再多作說明及引申。

表 4 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內容與中華民國教師專業標準之引申對應分析 師資職前教育專 業課程 教師專業標準 專業標準引申對 應專業課程 A. 教育基礎 1. 具備教育專業知識並掌握重要教育議題 AD B. 教育方法 2. 具備領域/學科知識及相關教學知能 C C. 教 材 教 法 與 教學實習 3. 具備課程與教學設計能力 B D. 選修 4. 善用教學策略進行有效教學 BD 5. 運用適切方法進行學習評量 B 6. 發揮班級經營效能營造支持性學習環境 B 7. 掌握學生差異進行相關輔導 BD 8. 善盡教育專業責任 D 9. 致力教師專業成長 D 10. 展現協作與領導能力 ?

註:?表示待引申對應

(7)

表 5 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內容與中華民國教師專業標準之引申對應分析 師資職前教育專 業課程 教師專業標準 專業標準引申對應 專業課程 A. 教 學 基 本 學 科 1. 具備教育專業知識並掌握重要教育議題 BE B. 教育基礎 2. 具備領域/學科知識及相關教學知能 AD C. 教育方法 3. 具備課程與教學設計能力 C D. 教 材 教 法 與 教學實習 4. 善用教學策略進行有效教學 CE E. 選修 5. 運用適切方法進行學習評量 C 6. 發揮班級經營效能營造支持性學習環境 C 7. 掌握學生差異進行相關輔導 CE 8. 善盡教育專業責任 E 9. 致力教師專業成長 E 10. 展現協作與領導能力 ?

註:?表示待引申對應

四、對師資培育之涵意省思(含

建議)

基於前述說明,針對如何增進中等

學校及國民小學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

程內容與所培育師資生教師專業能力

表現內涵之部份相應關係,師資培育單

位應可在課程及教學規劃方面進行調

整,例如在原有教育專業、教學專門、

領域課程與教學、學生輔導專業相關課

程基礎上,多規劃開設新興議題、跨領

域、協同教學、差異化教學、多元適性

評量、教師專業發展、教師行動研究、

教師專業倫理等選修課程內容,並於教

材教法相關課程中多融入異質小組合

作學習、學習共同體之教學內容,並實

際運用於教學活動中,使培育之師資除

具備表 3 至表 5 中前九項教師專業能力

外,更有機會在各項學習中展現第十項

協作與領導能力。如此應有助於增進國

民小學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內容與

所培育師資生教師專業能力表現內涵

之完整相應關係,且能落實中等學校及

國民小學教師師資生之培育政策及目

標內涵。

雖然如此,但就高度知識密集、專

業分化、組織體系縝密之高等教育而

言,師資培育單位欲達成前述目標卻仍

有其實務困難及挑戰,亟待各位教育伙

伴們集思廣益、共襄盛舉。

參考文獻

 教育部(2013)。師資職前教育課

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

施要點。已載於行政院公報,19(111)

20130617教育文化篇。臺北:教育部。

 教育部(2016)。中華民國教師專

業標準指引。臺北:教育部。

數據

表 2  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 類型  科目名稱  學分數  備註  教學基本 學科課程  語文領域  ※國音及說話    2  1
表 5  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內容與中華民國教師專業標準之引申對應分析  師資職前教育專 業課程  教師專業標準  專業標準引申對應專業課程  A.  教 學 基 本 學 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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