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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者成功就業因素之探討/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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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教育評論月刊,2017,6(8),頁 153-156

自由評論 第 153 頁

身障者成功就業因素之探討

陳昭如 中原大學特殊教育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

一、前言

曾有新聞報導一名中度肢障的年 輕人,他原本因自己的殘障而怨天尤 人,但後來在工作上受到老闆肯定, 而對自我充滿自信,並靠著自己賺來 的錢買車載家人出遊,公司主管也有 意提拔他為小組長,讓他的前途一片 樂觀。他就是透過支持性就業服務來 改變了他的一生。身障者的就業不是 一個簡單的課題,一份好的工作可滿 足其個人被需求的滿足,對於個人來 說,它既可以展現自我才能,肯定自 我的價值;另外透過金錢資助,可提 升個人及家庭生活的品質,更可活絡 社會經濟市場,增強一個國家的競爭 能力。而政府當局有責任及義務去提 供一個友善的環境,並協助有工作意 願的身障者能順利就業。從前的身障 者只能待在家裡,除了造成家庭的沉 重負擔,更使家人之間的關係緊張, 又因沒工作常遭家人放棄或排擠,造 成身障者情緒不佳,缺少與他人互動 的機會,成為了社會上被遺忘的一群 人。 現今喜憨兒可在庇護性的烘培工 場內製作喜餅及彌月蛋糕,聽障者可 在吵雜的工廠工作,餐廳內戴著墨鏡 的視障歌手專心演唱。身障者不再只 是家庭的負擔,也可以投入工作,甚 至在支持性就業方案下,可讓身障者 在社區內工作,而不用再搭車到遠地 工作。由於政府相關人力的限制,使 政府在身障者就業服務及定額進用部 份的宣導上,仍有許多進步的空間, 但只要政府和民營的身心障礙福利機 構能共同合作,相信相關服務措施一 定能更加完整。 另外,身障者常因產能不足造成 不同程度的就業困難,應鼓勵身障者 從最基本的就業態度上去努力,用心 完成自我的工作,用工作表現去化解 雇主對身障者的負面印象。由於身心 上的缺陷,身心障礙者較易於工作職 場中面臨挑戰,所以重點在於社會是 否給予這群身心障礙者機會及適當服 務,進而引導其進入就業市場並穩定 就業。瞭解身障者的就業歷程,故促 使身障者能有一技之長並成功就業的 關鍵因素,值得我們去好好探討。

二、影響身障者成功就業的相關

因素

(一) 家庭因素 身障者家人的支持是身障者能否 成功就業的最主要因素,因家人的鼓 勵會譲身障者能面對工作挑戰努力不 放棄。 (林家正,2011;林聰吉,2013; 郭志成,2010)。家人的支持能提升身 障 者 的就 業動 機 及意願 ( 吳訓 生 , 2004;李永昌,2003)。可見身障者其 家庭背景是影響其成功就業的重要因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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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評論 第 154 頁 (二) 就業服務員扮演重要角色 就業服務員在身障者求職或就業 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身心障 礙者求職機會需仰賴就服員的開拓及 協助,故就服員是扮演幫助身障者穩 定就業的支持角色(李映嫺,2011)。 而在增進身障者穏定就業的同時,應 改善並提升就服員的專業知識與能力 (馮曼玲,2008)。 首先,應加強就業媒合前的評估 的 精 確性 ,以 提升 媒 合推 介的 準 確 度。多鼓勵庇護工場內的身障者和就 服員參加進修及訓練,再結合相關企 業的協助。另外在庇護工場的意義是 讓 短 期無 法進 入競 爭 性市 場的 身 障 者,能在支持較多的環境先就業,但 仍鼓勵工作能力較佳者,能投入一般 就業市場工作,領取一般人的工作薪 資。故非一定要進入庇護工場工作, 應 多 考 量 身 障 者 的 能 力 ( 鄧 慧 鈴 , 2007)。總言之,應提升就業服務員的 地位,並藉由其專業能力來協助身障 者就業更加順利。 (三) 職業訓練的配套措施 職訓機會常集中在肢障、智障、 聽障、視障者上,加上公費名額有限, 使得部分職訓機構形同教養機構只有 養護,而無從發揮職訓的功效(張幼 慈,2003)。而今就業工作多元化,可 鼓 勵 身障 者選擇符合 本身興趣的職 種,並瞭解各項工作的前瞻性,積極 投 入 一 項 技 能 的 學 習 ( 劉 仲 茹 , 2003)。職業訓練機構在實施職業訓練 也面臨相關困難,主要在「缺乏職能 評估工具」、「教師鐘點費短缺」以及 「受訓者的障礙程度太重」等問題, 仍需相 關單位共同 努 力解決 (方韻 珠,1999)。從評估身障者的興趣及能 力至安排相關職種訓練,仍需政府相 關單位一起努力。 (四) 定額進用的法規效用 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就業政 策的執行較被動。政府在「定額進用」 就業政策對許多企業因無強制性,相 關機關 因此不會去 進 用身心 障礙者 (廖亮陶,2007)。許多雇主仍較偏愛 雇用障礙程度較輕或沒有視力障礙問 題的身障者,造成部份障礙者(如視障) 在就業有較多的阻礙。故在法定進用 率及相關配套措施上應稍作調整,考 量不同障別、程度的身障者,配合不 同行業、產業別特性,制定「無障礙」、 「個別 化」的進用 規 定(張 幼慈, 2003)。定額進用制度自施行以來,確 實提升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機會,但仍 有許多改善空間。 (五) 其他 智障者薪資相差甚大,公家機關 優於私人企業,仍亟需政府從法規面 加以改善(陳欣如,2013)。視覺障礙類 的成本效益比值偏高之原因,主要在 於安置就業者多為按摩工作,政府部 門在編列有關身心障礙者的服務經費 時,必須經常進行資料修正與統整, 使資源分配能發揮最大的效用(江明 志,2004)。身障者的薪資或相關資源 分配需被關注,並有許多修正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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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議與結語

(一) 建議 在政府政策部份,針對障礙者就業 方面,應著重於職業訓練的模式、庇護 性就業、支持性就業、競爭性就業、讓 障礙者有權利去從事各種類型的工作。 在個人及家庭方面,家人支持將產 生正面的影響力,鼓勵家庭支持的介 入,讓身障者能在家人的支持下擁有就 業機會。身障者家人應盡量與職場主管 保持良好的溝通與聯繫,掌握其在職場 的工作表現。 在就業服務員的方面,因其在身障 者求職就業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 政府應該加強就業服務員的專業訓練並 提升其人力及經費,才能協助身障者工 作流程更加順暢,職場中也因為就業服 務員的協助及支持下,讓企業雇主能慢 慢了解身障者,並與其建立穏定的信賴 關係。 於社會觀感面,應該消除社會上的 偏見,使身障者能正常發揮其工作能 力。總而言之,家人的支持、宗教信仰 的力量、職場主管的信任、顧客的讚賞、 以及社會福利單位的協助,都能促進身 障者成功就業。 (二) 結語 身障者就業保障,並不能消除其 因 工 作能 力不 佳, 而 造成 的就 業 困 難,必須增加相關配套如:職業訓練、 就 業 服務 、生 涯規 劃 等職 業重 建 措 施,才能提升身心障礙者之就業率。 讓合理的定額進用制度保障身障者的 就業機 會, 並考慮身 障者的個別差 異,提供職場配套措施,例如超額進 用身心障礙者獎勵金、職務再設計補 助服務、支持性就業服務等。除了要 政府部門以及身障者配合外,更重要 的是社會互助觀念的建立,以及無障 礙環境的體現,如此才能在平權的基 礎上,確保身心障礙者機會均等、達 成全面參與的實現。 每位身心障礙者都渴望有一份工 作,並想被社會大眾接納,希望我們 的社會能多給身障者一個機會一個希 望,當我們在各行各業遇到身障朋友 時,別忘了給他們一個服務您的機會。 參考文獻  方韻珠(1999)。身心障礙者職業 訓練機構之職業訓練與就業輔導的現 況困難之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彰化縣。  江明志(2004)。臺北市身心障礙 者支持性就業服務方案成本效益分析 (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暨南大 學,南投縣。  李永昌(2003)。視覺障礙者工作 職類研究。特殊教育與復健學報,11, 55-73。  李映嫺(2011)。從社會網絡觀點 探討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開拓及穩定 就業之因素(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 中正大學,嘉義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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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評論 第 156 頁  吳訓生(2004)。彰化縣視覺障礙 者之就業狀況及其相關影響因素。特 殊教育學報,19,31-55。  林家正(2011)。應用限制理論於 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之研究(未出版之 碩士論文)。私立康寧大學,臺南市。  林聰吉(2013)。影響視覺障礙者 就業的因素:個人態度與家人支持兩 個變項的探討。身心障礙研究季刊, 11(4), 220-232。  張幼慈(2003)。我國身心障礙者 就業保障之研究-以定額進用制度為例 (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臺北市。  郭志成(2010)。金門農工身心障 礙畢業生就業需求之研究(未出版之碩 士論文)。國立政治大學,臺北市。  馮曼玲(2008)。專業證照與身心 障礙者就業服務歷程之初探-以桃竹苗 區就業服務中心建制為例(未出版之碩 士論文)。國立臺灣大學,臺北市。  廖亮陶(2007)。義務進用機關執 行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就業政策 之研究--臺中市 政府的執行狀況(未 出版之碩士論文)。私立逢甲大學,臺 中市。  劉仲茹(2003)。身心障礙者職業 訓練對就業影響之研究─以2002年桃 園縣為例(未出版之碩士論文)。私立元 智大學,桃園市。  鄧慧鈴 (2007)。身心障礙者工作 條件及工作適應問題之研究:以臺北 市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為例(未出版之 碩士論文)。國立政治大學,臺北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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