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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獻捷」、「獻俘」、「獻功」事例的省察與詮釋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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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大中文學報 第二十四期 2015 年 12 月 129-166 頁. 《左傳》 「獻捷」 、 「獻俘」 、 「獻功」事例的省察與詮釋* 李隆獻**. 摘 要 本文以《左傳》為核心,聚焦春秋軍禮之「獻捷」禮儀,析論其名義、 類型等相關問題,勾勒「獻捷」在春秋時代的具體樣貌與儀節之政治意涵, 並藉由獻捷實況與《左傳》比勘,探論《左傳》 「獻捷義例」是否符合春秋 實況及其時代意義。 本文之〈二〉針對《左傳》 「獻捷」 、 「獻俘」 、 「獻功」三詞交叉分析, 可知三者皆指將戰爭俘獲轉送第三方的儀節。所獻品物以生俘、死獲的馘 首與車馬為主,又以生俘最為常見。 〈三〉則區分春秋時代「獻捷」為諸侯 獻捷天子與諸侯相互獻捷兩種,其政治意涵有所區別:諸侯獻捷天子旨在 凸顯己方遵奉王命征討四方的正當性,同時也確立君臣關係,蓋源自西周; 諸侯相互獻捷的原型應是小國獻捷大國,除宣示效忠,也代表獲得大國/ 盟主認可征伐的正當性;但齊、楚二大國向魯「獻捷」則是藉以誇耀軍功, 「獻捷義例」的相關問題。 威逼魯國臣服。 〈四〉則探討莊公 31 年《左傳》 《左傳》載述之獻捷原則有三:一、諸侯對蠻夷戎狄有征伐之功,當獻捷 於王,二、華夏諸侯互相征討,無需獻捷天子,三、諸侯不相遺俘;但此 義例與春秋時代獻捷實況多有未合,顯現《左傳》前後立場並不一致。其 可能原因,一是《左傳》之「獻捷義例」或許源自較早的禮儀傳統, 《左氏》. *. **. 2015/10/1 收稿,2015/12/3 審查通過,2015/12/15 修訂稿收件。 本文之草成,蒙魏千鈞賢弟協助蒐集資料、撰擬草稿、商兌疑義。初稿曾以〈《左傳》 「獻捷」 、「獻俘」、「獻功」考釋〉之名,於「經學史研究的回顧與展望:林慶彰先生榮 退紀念研討會」 (2015 年 8 月 20-21 日,日本京都大學)宣讀;修訂稿惠蒙《政大中文學 報》第 24 期二位不具名審查委員謬賞,並惠賜針貶,得以補苴訂謬,更易篇名,謹此一 併申謝。 李隆獻現職為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專任教授兼系主任。.

(2) 130. 政大中文學報. 第二十四期. 迫於時空轉變的現實,只得如實載錄;另一種可能則是《左傳》並非一人 撰成,故而前後立場不一。 關鍵詞:《左傳》、獻捷、獻俘、獻功、義例.

(3) 《左傳》「獻捷」、 「獻俘」、 「獻功」事例的省察與詮釋. 131. Discussion on the Examples of Xianjie, Xianfu, and Xiangong in Zuozhuan Lee Long-shien*. Abstract This paper will focus on a military ritual of xianjie (victory offerings) existing in Zuozhuan during Spring-Autumn period, trying to examine in detail its form and content as well as its political meanings. What’s more, the paper will compare the principles of xianjie and its examples found in Zuozhuan, discussing what the actual practices might be and their significance at the times. The core of this paper is to analyze the three interrelated terms in Zuozhuan: xianjie (victory offering), xianfu (captive offerings), and xiangong (contribution offerings). All the three terms signify the rituals where war captives are offered to the third party besides the battling parties. The offerings include the captives in most cases, and also the heads cut off from the bodies as well as carriages and horses. This paper will also compare the two kinds of xianjie according to different political contexts and discuss their meanings: offerings given from feudal baron to the emperor; or from one feudal baron to another. Xianjie offered by feudal baron to the emperor means to claim the legitimacy to send an army to battle in the name of the emperor, while that offered by one feudal baron to another represents a small state’s allegiance to a bigger state. But there is one exception: the Qi State and Chu State give offerings to Lu State, because the two more powerful states mean to show off their military prowess and bring Lu to submission. Finally, this paper will examine the relevant issues on yili (case studies) of xianjie in Zuozhuan. There. *.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Chinese Literature,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4) 132. 政大中文學報. 第二十四期. are three principles of xianjie recorded in Zuozhuan: (1) When feudal barons overcome the barbarians, they offer xianjie to the emperor. (2) When feudal barons fight one another, there is no need to offer xianjie to the emperor. (3) Feudal barons do not offer captives to one another. However, these principles do not correspond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in Spring-Autumn period, which points to the inconsistency of Zuozhuan. It is likely that the principles in effect come from an even earlier ritual tradition, or this book is written by more than one author. Keywords: Zuozhuan, xianjie (offerings of victory), xianfu (offerings of captives), xiangong (offerings of contribution), martial rituals, yili.

(5) 《左傳》「獻捷」、 「獻俘」、 「獻功」事例的省察與詮釋. 133. 一、前言 春秋時代,戰爭頻仍,各國軍事競備,衝突屢起,相關軍禮遂多可考 者。如顧棟高《春秋大事表》即整理春秋之軍禮而成〈春秋軍禮表〉 ,計分 為五:蒐狩、軍旅、乞師、獻捷、歸俘,並對其相關儀節有所申述;1唯「獻 捷」一項,尚頗有討論之空間。 《說文•手部》 : 捷,獵也,軍獲得也。从手,疌聲。《春秋傳》曰:齊人來獻 戎捷。2 許慎釋「捷」為軍獲所得,並引莊 31 年《春秋傳》為證;3唯並未說明軍 獲所得之實質內涵。杜預釋「捷」近同許慎,其解「獻捷」云: 捷,獲也。獻,奉上之辭。4 杜預認為「獻捷」乃戰勝方將俘獲戰敗方的若干品物進獻給第三方的儀節。5 〈春秋軍禮表〉據《春秋》僅載之莊 31 年「齊侯來獻戎捷」 、僖 21 年「楚 人使宜申來獻捷」二事,徵引諸家之說以論書法大義;唯揆諸《左傳》 ,春 秋時代之「獻捷」實非僅此二次而已,如成 2 年「晉侯使鞏朔獻齊捷于周」 、 成 18 年「晉侯使郤至獻楚捷于周」 、襄 8 年「鄭伯獻捷于會」等, 《春秋》 皆未載錄。6. 1. 2. 3. 4. 5. 6. ﹝清﹞Qing 顧棟高 Gu Donggao: 《春秋大事表》Chunqiu da shi biao(臺北[Taipei]:廣學 社印書館[Guangxueshe yinshuguan],影印清‧同治癸酉[1873]重雕山東尚志堂藏板, 1975 年),卷 18,頁 1 上-4 下。 ﹝清﹞Qing 段玉裁 Duan Yucai: 《說文解字注》Shuo wen jie zi zhu(臺北[Taipei]:藝文印 書館[Yiwen yinshuguan],影印清‧嘉慶戊辰[1808]經韵樓藏版,1974 年),卷 12,頁 54 下-55 上。 段玉裁 Duan Yucai《說文解字注》Shuo wen jie zi zhu:「莊三十一年《左氏》、《公》、 《穀》皆作『齊侯』。按作『人』近是,不必親來。」同上註,頁 55 上。 ﹝晉﹞Jin 杜預 Du Yu 注,﹝唐﹞Tang 孔穎達 Kong Yingda 等疏: 《春秋左傳正義》Chunqiu zuozhuan zhengyi(臺北[Taipei]:藝文印書館[Yiwen yinshuguan],1976 年) ,卷 10,頁 19 上。本文引用「十三經」之《經》、《傳》、《注》、《疏》、《校勘記》等,皆據臺北藝文印 書館影印清‧嘉慶 20 年(1815)阮元江西南昌府學開雕之《十三經注疏》本,1976 年。 為免繁瑣,僅註明卷數、頁碼,讀者察之。 所謂第三方,由杜《解》觀之,乃臣屬方尊奉的對象。然而春秋時代之獻捷對象,實非 杜預所言僅是單純的「奉上」而已,說詳下。 春秋時代尚有一類獻俘,乃在外取得戰功,返國後告廟慶功之禮,與本文探論之對外國.

(6) 134. 政大中文學報. 第二十四期. 蒐羅相關載述,進而分析比對,或有助於釐清「獻捷」儀節在春秋時 期的面貌與意義。如《左傳》除「獻捷」一詞外,與此息息相關者尚有「獻 俘」 、 「獻功」二詞,其涵義究係相同,抑或歧異有別,前賢雖偶有論析, 《左傳》對莊 31 年《春秋》 「齊侯來獻戎捷」 ,曾解 似欠全面深入。7復次, 釋其書法,並訂立「義例」 : 齊侯來獻戎捷,非禮也。 凡諸侯有四夷之功,則獻于王,王以警于夷;中國則否。諸侯不 相遺俘。(《左傳正義》,卷 10,頁 19 下) 明確限定獻捷之儀節、施獻的對象與俘獲物的來源。此一義例該如何解讀? 春秋時代是否普遍遵行此一義例,亦待察考。 本文擬由分析「獻捷」 、 「獻俘」 、 「獻功」三詞之意涵出發,進而考察 詮釋春秋時期眾多獻捷事件具有的樣態與意義,最後則與《左傳》 「義例」 比對申論,期能釐清「獻捷」之相關問題。. 二、 「獻捷」 、 「獻俘」 、 「獻功」名義考論 (一)獻捷 「獻捷」一詞, 《春秋》僅二見:莊 31 年「齊侯來獻戎捷」 、僖 21 年 「楚人使宜申來獻捷」 ; 《左傳》則屢見不鮮,而或稱「獻捷」 ,或稱「獻某 捷」 ,或稱「如某獻捷」 ,如: 鄭伯獻捷于會。(襄八年,《左傳正義》,卷 30,頁 14 上) (成二年, 《左傳正義》 ,卷 25,頁 24 下) 晉侯使鞏朔獻齊捷于周。 晉侯使郤至獻楚捷于周,與單襄公語,驟稱其伐。(成十六年, 《左傳正義》 ,卷 28,頁 18 下) 皇戌如楚獻捷。(成三年,《左傳正義》,卷 26,頁 2 下) 由句式可知, 「獻某捷」乃與某國戰伐取得勝利,有所獻而標示戰功之因由 與國家; 「如某獻捷」則指赴某國獻捷。. 7. 獻捷、獻俘、獻功不同,本文僅在有助於釐清問題時述論之。 有關「獻捷」,姚彥渠《春秋會要》、王貴民《春秋會要》所論皆較顧棟高齊備,但仍不 免疏漏,且有若干問題尚待釐清,下文將逐一述論。.

(7) 《左傳》「獻捷」、 「獻俘」、 「獻功」事例的省察與詮釋. 135. 欲確實理解「獻捷」之意涵,須先確定「捷」所指涉之實質內涵。關 乎此,或可借助三《傳》之詮釋《春秋》進行理解、分析。首先, 《左傳》 並未直接辨析/闡釋「捷」之名義,杜《解》亦僅言「捷,獲也」 ,並未詳 加申論。孔穎達疏釋杜《解》則言: 捷,勝也。戰勝而有獲,獻其獲,故以捷為獲也。 (《左傳正義》, 卷 10,頁 19 上) 孔《疏》依循杜《解》 ,由「捷」之字義出發,認為戰勝而取戰敗方之相關 品物, 「獻捷」即指獻上戰利品。杜、孔並未明確指涉所獻之品物,似乎戰 場上之俘獲皆可獻。相對於《左傳》 , 《公羊》 、 《穀梁》則有所解釋。莊 31 年《公羊》釋《春秋》 「齊侯來獻戎捷」云: 「齊,大國也,曷為親來獻戎捷?」 「威我也。」 「其威我奈何?」 「旗獲而過我也。」(《公羊注疏》,卷 9,頁 6 上) 何休《注》 : 旗,軍幟名,各有色,與金、鼓俱舉,使士卒望而為陳者。旗獲, 建旗所獲。……(《公羊注疏》,卷 9,頁 6 上) 「旗獲」乃《公羊傳》特殊用語,以此解釋經文之「捷」 。何休以為旗之用途 如同金與鼓,用以指揮軍隊的陣形與進退, 「旗獲」指戰爭擄獲的品物。8 《穀梁》釋僖 21 年經「楚人使宜申來獻捷」云: 捷,軍得也。(《榖梁注疏》,卷 9,頁 3 上) 以「軍得」釋「捷」 ,與杜、何之說無異,皆泛指戰爭俘獲物。但《穀梁》 「齊侯來獻戎捷」下又有所申述: 於莊 31 年《春秋》 獻戎捷,軍得曰捷,戎菽也。(《榖梁注疏》,卷 6,頁 16 下) 本條亦以「軍得」為捷,唯又進一步說明齊侯所獻者為戎菽,亦即山戎栽 種的胡豆。9《穀梁傳》可能認為「捷」可泛指征戰之任何俘獲物,但齊桓. 8. 蒙不具名審查委員指出《史記‧淮陰侯列傳》有「建大將之旗鼓」之言,並據以論「旗 獲」恐非戰爭擄獲之品物。 「旗鼓」一詞《左傳》已見,如成二年載鞌之戰,張侯即云: 「師之耳目,在吾旗鼓,進退從之。」 「旗鼓」用以指揮作戰,此蓋何休謂「旗獲」為建 旗所獲之故歟?.

(8) 136. 政大中文學報. 第二十四期. 此次獻魯者則為「戎菽」 。 《穀梁》釋「戎捷」為「戎菽」 ,可能與《管子• 戒》篇有關: (齊桓公)北伐山戎,出冬葱與戎叔,布之天下,果三匡天子而 九合諸侯。10 《管子》謂齊桓北伐山戎,將俘獲之冬蔥與戎菽等農穫,分送天子與諸侯, 終於奠定霸主地位。此說可能流傳於先秦至漢代,而為《穀梁》採用,但 其中仍有些微差異:如《管子》 ,所獻之物除「戎菽」外尚有「冬蔥」 , 《穀 梁傳》則專取「戎菽」立說。不過《穀梁》 、 《管子》以農穫釋戎捷,又異 於《說苑•權謀》 : 齊桓公將伐山戎孤竹,使人請助於魯。魯君進群臣而謀,皆曰: 「師行數十里,入蠻夷之地,必不反矣。」於是魯許助之而不行。 齊已伐山戎孤竹,而欲移兵於魯。管仲曰:「不可。諸侯未親, 今又伐遠而還誅近鄰,鄰國不親,非霸王之道。君之所得山戎之 寶器者,中國之所鮮也,不可以不進周公之廟乎?」桓公乃分山 戎之寶,獻之周公之廟。11 根據《說苑》 ,齊桓用以籠絡魯國者,並非山戎當地特產之農作,而是寶器 ─即青銅器等較高貴的器物。面對文獻存在兩種不同說法,驟難論定是 非,尚須仰賴其他資料始有釐清的可能。 (二)獻俘 1. 「俘」與「獻俘」探義 《左傳》與「獻捷」相關者,尚有「獻俘」 ;為標示「俘」之由來,多 記以「獻某俘」 。如: 五月丙午,晉侯及鄭伯盟于衡雍。丁未,獻楚俘于王:駟介百乘, 徒兵千。(僖二十八年,《左傳正義》,卷 16,頁 23 下). 9. 10. 11. 楊士勛《疏》引諸說論證戎菽即胡豆,見《榖梁注疏》Guliang zhushu,卷 6,頁 16 下。 此不具引。 黎翔鳳 Li Xiangfeng:《管子校注》Guanzi xiaozhu(北京[Beijing]:中華書局[Zhonghua shuju],2004 年),頁 514。「戎叔」,據黎翔鳳考證即「戎菽」。 向宗魯 Xiang Zonglu: 《說苑校證》Shuoyuan xiaozheng(北京[Beijing]:中華書局[Zhonghua shuju],1987 年),頁 324-325。.

(9) 《左傳》「獻捷」、 「獻俘」、 「獻功」事例的省察與詮釋. 137. 晉侯使趙同獻狄俘于周,不敬。 (宣十五年, 《左傳正義》 ,卷 24, 頁 12 下) 魯僖 28 年,晉於城濮戰勝,遂獻楚俘於周襄王;魯宣 15 年晉攻赤狄,取 「齊人來歸衛俘」 得豐碩戰果,遂獻狄俘予周定王。杜預於莊 6 年《春秋》 條解「俘」為「囚」 ,12專指擒獲之生俘。杜《解》有一定的文獻依據,如 城濮戰後,晉凱旋班師時「振旅,愷以入于晉,獻俘、授馘,飲至、大賞, 徵會討貳」 。13雖屬戰勝歸國告廟論功,與本文之對外獻俘情況不同,但仍 有助於釐清「俘」之涵義。楊伯峻釋之曰: 俘為生獲,馘本有生死兩說, 《禮記•王制》 「以訊馘告」 ,注云: 「訊馘,所生獲斷耳者。」此亦生獲也。 《詩•大雅•皇矣》 「攸 馘安安」 ,傳云: 「馘,獲也,不服者,殺而獻其左耳曰馘。」此 死獲也。此授馘當是死獲。授與獻義雖不同,此處則相近。總之, 統計生俘若干,殺死若干,以告于廟。14 楊伯峻認為, 「俘」指生擒的俘虜, 「馘」雖也可能指生俘,但與「俘」連 《左 用時,則指死獲,即殺敵而割其左耳以驗戰功。如魯宣 2 年,鄭攻宋, 傳》載鄭國之功曰: 「俘二百五十人,馘百人。」15俘、馘之數量分別統計, 可知「俘」指生獲, 「馘」指殺敵取耳。 《清華簡•貳•繫年》第 22 章亦載: 「晉公(晉烈公)獻齊俘馘於周王。」16《繫年》之「獻俘馘」可能分指生 俘與死獲,唯亦可能已轉化為「獻捷」儀節之套語。因第 7 章記城濮之戰. 12. 13 14. 15. 16. 杜《解》 : 「《公羊》 、 《穀梁》經、傳皆言『衛寶』 ,此《傳》亦言『寶』 ;唯此《經》言『俘』, 疑《經》誤。俘,囚也。」(《左傳正義》Zuozhuan zhengyi,卷 8,頁 11 下。) 《左傳正義》Zuozhuan zhengyi,卷 16,頁 28 下-29 上。 楊伯峻 Yang Bojun:《春秋左傳注》Chunqiu zuozhuan zhu(北京[Beijing]:中華書局 [Zhonghua shuju],1990 年),頁 471。 宣 2 年《左傳》:「春,鄭公子歸生受命于楚伐宋,宋華元、樂呂御之。二月壬子,戰于 大棘,宋師敗績,囚華元,獲樂呂,及甲車四百六十乘,俘二百五十人,馘百人。」 《左 傳正義》Zuozhuan zhengyi,卷 21,頁 6。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 Qinghua daxue chutu wenxian yanjiu yu baohu zhongxin 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 》Qinghua daxue cang zhanguo zhujian(2)(上海[Shanghai]: 中西書局[Zhongxi shuju],2011 年),頁 192。以下簡稱《繫年》。為求簡便,簡文採寬 式隸定,主要根據《繫年》原釋文者沈建華、李均明之隸定;部分參考蘇建州 Su Jianzhou、 吳雯雯 Wu Wenwen、賴怡璇 Lai Yixuan 著: 《清華二《繫年》集解》Qinghua er Xinian jijie (臺北[Taipei]:萬卷樓[Wanjuanlou],2013 年)。.

(10) 138. 政大中文學報. 第二十四期. 晉文獻俘事,簡文亦記為「獻俘馘」,17據《左傳》,晉文此次所獻為「駟 介百乘,徒兵千」,並無死獲。則《繫年》之「獻俘馘」竟係套語,抑另 有資料來源,以致異於《左傳》,已難稽考。 「獻俘」既可指獻生俘,則《左傳》若干記載雖未明言「獻俘」 ,仍屬 「獻俘」儀節: 北戎伐齊,齊侯使乞師于鄭。鄭太子忽帥師救齊。六月,大敗 (桓六年, 《左 戎師,獲其二帥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獻於齊。 傳正義》,卷 6,頁 21 上) 秋,楚子重伐鄭,師于氾。諸侯救鄭。鄭共仲、侯羽軍楚師, (成七年, 《左傳正義》 ,卷 26,頁 16 上) 囚鄖公鍾儀,獻諸晉。 王子伯駢曰:「……敝邑之人不敢寧處,悉索敝賦,以討于蔡, (襄八年, 《左傳正義》 ,卷 30,頁 16 上) 獲司馬燮,獻于邢丘。」 (襄二十六年, 《左 印堇父與皇頡戍城麇,楚人囚之,以獻於秦。 傳正義》,卷 37,頁 7 下) 魯桓 6 年,鄭太子忽帥師救齊,敗戎師,生擒戎將大良、二良與三百甲士, 因獻於齊。魯成 7 年,楚攻鄭,諸侯救鄭,鄭師敗楚,生擒楚鄖公鍾儀而 獻於晉。魯襄 8 年,鄭、蔡交戰,鄭俘獲蔡之司馬燮,於邢丘獻與晉國。 魯襄 26 年,鄭印堇父與皇頡戍麇以抗楚,遭楚師擒獲而獻與秦國。考察這 些載述,與「獻俘」儀節並無二致,唯一區別蓋因這些俘虜身分較高,故 特舉其名以別而已。 「獻俘」的「俘」 ,時或專指生擒的俘虜,有時則為泛稱,不但包括擒 獲之人,也兼指擄獲的器物。如前引城濮之戰晉「獻楚俘」於王,傳文明 載其所獻為「駟介百乘,徒兵千」 ,則所獻除俘獲的步兵千人外,尚有戰車 百乘。18哀 11 年《左傳》載吳、魯聯合攻齊事,亦可為證:. 17. 18. 《繫年》 :「文公率秦、齊、宋及群戎之師以敗楚師於城濮,遂朝周襄王于衡雍,獻楚俘 馘,盟諸侯於踐土。」(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 Qinghua daxue chutu wenxian yanjiu yu baohu zhongxin 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Qinghua daxue cang zhanguo zhujian(2),頁 153。) 或以為「駟介」指「甲士」 ,唯由杜《解》 : 「駟介,四馬被甲也。」 (《左傳正義》Zuozhuan zhengyi,卷 16,頁 23 下)及《傳》文「百乘」觀之,似以指「戰車」為勝。.

(11) 《左傳》「獻捷」、 「獻俘」、 「獻功」事例的省察與詮釋. 139. 甲戌,戰于艾陵。展如敗高子,國子敗胥門巢,王卒助之,大敗 齊師,獲國書、公孫夏、閭丘明、陳書、東郭書,革車八百乘, 甲首三千,以獻于公。( 《左傳正義》 ,卷 58,頁 24 下) 此役吳、魯聯軍,大敗齊師,吳軍除俘獲齊國大臣國書等人,以及甲士三 千人外,另有「革車」八百乘,一併獻予魯哀公。 「革車」即「戰車」 ,是 則吳國所獻除生俘外,尚有車馬,或許也有死獲。19 據上所述,可知「獻俘」一詞之「俘」不必拘泥於「人」 ,往往還包含 擄獲之器物。關乎此,前賢已多論及,如段玉裁即云: 「按古者用兵所獲人 「軍獲曰俘,兼人及物。」21諸家多 民、器械皆曰俘。」20竹添光鴻也說: 認為獻俘不僅指人,也可兼及品物。總結「俘」在文獻中的使用, 「俘」指 生擒, 「馘」指死獲;稱「獻俘」 ,可以指獻生俘,亦可兼指擄獲的生俘、 死獲與器物。 2. 「獻捷」與「獻俘」的異同 上文探論「獻俘」名義,可知「俘」指擄獲的人、物與器械,則可進 一步探討《左傳》之「獻捷」與「獻俘」究係二事,抑為相同的儀節。關 乎此,前賢有以「獻捷」與「獻俘」非指一事者,亦有以為二者實為同一 儀節之異稱者。 以為「獻捷」與「獻俘」不同者,如宋•葉夢得。其論莊 6 年《春秋》 「齊人來歸衛俘」云: 按《經》書「齊侯來獻戎捷」、「楚宜申來獻捷」 ;《傳》以「捷」 為「俘」,則《經》蓋以「俘」為「寶」,以「捷」為「囚」。當 從《經》,不必改「俘」言「寶」也。22. 19. 20. 21. 22. 「甲首三千」 ,杜預以下學者多釋為死獲;筆者以為甲首蓋泛指車兵甲士,用以表示擒獲 者之身分,可能指生俘,也可能指死獲,不宜拘泥專指死獲。 [清]Qing 段玉裁 Duan Yucai:《春秋左氏古經》Chunqiu zuoshi gu jing,《段玉裁遺書》 Duan Yucai yishu(臺北[Taipei]:大化書局[Dahua shuju],影印清‧道光元年[1821]經 韵樓刻本,1977 年),卷 3,頁 18 上。 [日]竹添光鴻 Takezoe Shinichiro: 《左氏會箋》Zuoshi hui jian(臺北[Taipei]:古亭書屋 [Guting shuwu],影印明治 44 年[1911]日本明治講學會重刊本,1969 年) ,卷 7,頁 33。 [宋]Song 葉夢得 Ye Mengde: 《春秋讞》Chunqiu yan, 《文淵閣四庫全書》Wenyuange siku quanshu(臺北[Taipei]:臺灣商務印書館[Taiwan shangwu yinshuguan],1983 年) ,第 149 冊, 〈左傳讞〉“Zuozhuan yan”,卷 2,頁 15。關於究係獻「衛俘」抑「衛寶」 ,例來爭論.

(12) 140. 政大中文學報. 第二十四期. 葉氏以為「捷」 、 「俘」名義不同, 「捷」指俘獲之囚, 「俘」則指擄獲之寶。 宋•崔子方論《春秋》 「六月齊侯來獻戎捷」則認為: 彼云「衞俘」 ,俘,囚也;此言「戎捷」。然則「捷」不獨「俘」 矣。23 崔氏以為「俘」指人, 「捷」則不獨指人,尚包含品物。葉夢得、崔子方之 說容或不同,但都主張「獻捷」與「獻俘」並不相等。 以「獻捷」與「獻俘」實為一事者,可以孔穎達為代表。孔氏釋莊 31 年《春秋》 「六月齊侯來獻戎捷」云: 此《經》言「獻捷」 , 《傳》言「遺俘」 ,則是獻捷獻囚俘也。襄八 年邢丘之會, 《傳》稱「鄭伯獻捷于會」 ,又曰「獲司馬燮獻于邢 丘」 ,是「獻俘」謂之「捷」也。 ( 《左傳正義》 ,卷 10,頁 19 下) 孔穎達認為二者相同,其主要證據有二,一為莊 31 年《左傳》 : 夏,六月,齊侯來獻戎捷,非禮也。 凡諸侯有四夷之功,則獻于王,王以警于夷;中國則否。諸侯不 相遺俘。(《左傳正義》,卷 10,頁 19 下) 由上下文觀之, 《傳》文前稱「來獻戎捷」 ,後謂諸侯「不相遺俘」 ,可見「遺 : 俘」即「獻捷」 。第二個例證見襄 8 年《左傳》 五月甲辰,會于邢丘,以命朝聘之數,使諸侯之大夫聽命。季孫 宿、齊高厚、宋向戌、衛甯殖、邾大夫會之。鄭伯獻捷于會,故 親聽命。大夫不書,尊晉侯也。…… 冬,楚子囊伐鄭,討其侵蔡也。子駟、子國、子耳欲從楚,子孔、 子蟜、子展欲待晉。……乃及楚平。 (子駟)使王子伯駢告于晉曰: 「君命敝邑: 『修而車賦,儆而師 徒,以討亂略。』蔡人不從,敝邑之人不敢寧處,悉索敝賦,以 (《左傳正義》 ,卷 30,頁 討于蔡,獲司馬燮,獻于邢丘。……」 14 上-16 上). 23. 甚多,因與本文要旨無涉,茲置而不論。 [宋]Song 崔子方 Cui Zifang:《崔氏春秋經解》Cuishi chunqiu jing jie,《文淵閣四庫全 書》Wenyuange siku quanshu,第 153 冊,卷 3,頁 39 上。.

(13) 《左傳》「獻捷」、 「獻俘」、 「獻功」事例的省察與詮釋. 141. 《左傳》載鄭國參與晉國主持的邢丘之會,並獻捷於晉。 《傳》文伊始並未 詳述獻捷情況,僅載楚伐鄭,鄭大夫有降楚、待晉二派,最後子駟堅持與 楚簽訂合約,遂派王子伯駢赴晉告知鄭國的無奈與決定。此時方提及邢丘 之會「鄭伯獻捷」的詳細內容,將伐蔡俘獲的司馬燮獻予晉國。由《左傳》 載述觀之,前稱「獻捷」 ,後稱獻司馬燮於晉,可見「獻捷」即「獻俘」 。 宋•魏了翁、24元•李廉25等人大抵踵遵孔說。 「獻捷」 、 「獻俘」之關係向有二說,故區分春秋史事之作亦有不同歸 類,如姚彥渠《春秋會要》 「軍禮」下分列「獻捷」 、 「獻俘」為二,26王貴 民《春秋會要》則將「獻俘」 、 「獻捷」歸為一類。27 筆者以為孔穎達之說似勝一籌, 《左傳》之「獻捷」與「獻俘」應為異 稱,實無不同。上文已論證獻俘之俘非單指人,時亦兼及物,故以單純擄 獲人,或尚有擄獲物來區分「獻捷」 、 「獻俘」 ,實不足信據。此外,孔穎達 所舉二例,亦足證《左傳》 「獻捷」 、 「獻俘」混用無別。另, 《左傳》尚有 一例,乃孔說未稱引者,即魯僖 28 年載城濮戰後晉文公「獻楚俘于王:駟 介百乘,徒兵千」 ,襄 25 年《左傳》載子產論此事則稱: 城濮之役,文公布命曰:『各復舊職。』命我文公戎服輔王,以 授楚捷,不敢廢王命故也。(《左傳正義》,卷 36,頁 13 下) 僖 28 年稱「楚俘」 ,襄 25 年稱「楚捷」 ,亦可證「捷」 、 「俘」實可互用無 別。據上所論,可知《左傳》 「獻捷」 、 「獻俘」實為一事。唯主張分「獻捷」 、 「獻俘」為二者,亦非全然無據,彼等著重俘或專指人,又慮及「獻捷」 時或涉及物,遂判「獻捷」 、 「獻俘」為二,忽略俘在廣義上可兼指俘獲之 人與物。. 24. 25. 26. 27. [宋]Song 魏了翁 Wei Liaoweng: 《春秋左傳要義》Chunqiu zuozhuan yaoyi, 《文淵閣四 庫全書》Wenyuange siku quanshu,第 153 冊,卷 12,頁 15, 「齊人、楚人失辭稱捷」條。 文長不錄。 [元]Yuan 李廉 Li Lian:《春秋諸傳會通》Chunqiu zhuchuan huitong, 《通志堂經解》 Tongzhitang jingjie(臺北[Taipei]:漢京文化[Hanjing wenhua],影印清‧徐乾學輯、納蘭 成德校訂本,1979 年),第 26 冊,卷 7,頁 16 下。文長不錄。 姚彥渠 Yao Yanqu: 《春秋會要》Chunqiu huiyao(北京[Beijing]:中華書局[Zhonghua shuju], 1955 年),頁 121-122。 王貴民 Wang Guimin:《春秋會要》Chunqiu huiyao(北京[Beijing]:中華書局[Zhonghua shuju],2009 年),頁 240-243。.

(14) 142. 政大中文學報. 第二十四期. (三)獻功 《左傳》除「獻捷」 、 「獻俘」外,尚有「獻功」一詞。如前引莊 31 年 《傳》文「凡諸侯有四夷之功,則獻于王,王以警于夷」 ,即稱諸侯獻四夷 之功予周王。另如襄 8 年: 宣子曰:「城濮之役,我先君文公獻功于衡雍,受彤弓于襄王, 以為子孫藏。」(《左傳正義》,卷 30,頁 17) 又如襄 25 年: 子產曰:「敝邑大懼不競而恥大姬,天誘其衷,啟敝邑心。陳知 (《左傳正義》 ,卷 36,頁 13 上) 其罪,授手于我。用敢獻功。」 魯襄 8 年,士匄稱述晉文公獻城濮之功於周襄王;魯襄 25 年,子產則因鄭 敗陳,遂向晉獻功。據此數例, 「獻功」之意涵似與「獻捷」 、 「獻俘」無別。 唯亦有學者認為獻捷、獻俘、獻功,三者之儀節雖皆相同,細究則有些微 差別。如宋儒呂祖謙論莊 31 年「齊侯來獻戎捷」云: 「獻捷」亦有兩例,如襄八年邢丘之會,鄭獲蔡司馬公子夑,鄭 伯獻捷于晉,親聽命,此是獻其囚,謂之「捷」 。二十五年鄭伐 陳,陳侯使其眾男女别而纍以待,子産數俘而出,此是獻其功而 不獻其俘。今齊侯來獻捷,是獻其俘也。28 清儒毛奇齡亦有類似觀點: 鄭子產獻捷于晉,雖不獻俘而獻功,以尊晉也,且戎服以將之, 尊之至也。29 毛說雖較簡略,基本近同呂說。東萊認為「獻捷」乃總稱,又可區分為「獻 俘」與「獻功」 : 「獻捷」指實際獻囚俘, 「獻功」則不獻囚俘。東萊之論據 為襄 25 年鄭子產「獻功」事:. 28. 29. [宋]Song 呂祖謙 Lu Zuqian:《春秋左氏傳續說》Chunqiu zuoshizhuan xu shuo,《續金 華叢書》Xu jinhua congshu(臺北[Taipei]:藝文印書館[Yiwen yinshuguan],1972 年) ,第 1 冊,卷 3,頁 12 上。 [清]Qing 毛奇齡 Mao Qiling: 《春秋毛氏傳》Chunqiu maoshi chuan, 《清經解》Qing jingjie (臺北[Taipei]:復興書局[Fuxing shuju]影印清‧庚申[咸豐 10 年,1860],補刊王先謙 「學海堂本」,1972 年),第 12 冊,卷 147,頁 3 上。.

(15) 《左傳》「獻捷」、 「獻俘」、 「獻功」事例的省察與詮釋. 143. 初,陳侯會楚子伐鄭,當陳隧者,井堙木刊,鄭人怨之。六月, 鄭子展、子產帥車七百乘伐陳,宵突陳城,遂入之。……子展命 師無入公宮,與子產親御諸門。陳侯使司馬桓子賂以宗器。陳侯 免,擁社,使其眾男女別而纍,以待於朝。子展執縶而見,再拜 稽首,承飲而進獻。子美入,數俘而出。祝祓社,司徒致民,司 馬致節,司空致地,乃還。…… 鄭子產獻捷于晉,戎服將事。晉人問陳之罪。對曰:「……今陳 忘周之大德,蔑我大惠,棄我姻親,介恃楚眾,以憑陵我敝邑, 不可億逞,我是以有往年之告。未獲成命,則有我東門之役。當 陳隧者,井堙木刊。敝邑大懼不競而恥大姬,天誘其衷,啟敝邑 心。陳知其罪,授手于我。用敢獻功。」…… 冬,十月,子展相鄭伯如晉,拜陳之功。(《左傳正義》,卷 36, 頁 9 上-14 上) 由《傳》文可知,陳恃楚而攻鄭,手段粗暴,所經之處井皆填塞且伐木殆 盡,鄭怨而趁夜攻入陳國都城。陳哀公以亡國之禮準備接受鄭國懲罰;鄭 雖戰勝卻不加掠奪,子產點數俘獲後旋即離開,司徒、司馬、司空亦將俘 獲、侵擄的人民、兵馬、土地等全數歸還。鄭國達成懲戒目的後,似未帶 走任何戰利品,因此子產赴晉獻功,可能僅呈獻戰勝之功績記錄,而無實 物上獻。30不過亦有學者主張鄭國雖歸還陳國人民、兵馬、土地等,但仍有 掠奪寶物,如孔穎達即云: 「子產獻捷于晉,然則無囚而獻其功,空有器物 「若襄二十五年鄭子產之獻捷于晉,以鄭之 亦稱捷也。」31楊伯峻亦認為: 入陳,司徒致民,司空致地,則無俘囚可獻,蓋獻所獲寶器耳。」32此說亦 有可能, 《傳》文稱「陳侯使司馬桓子賂以宗器」 ,則鄭可能接受陳國宗器, 而將其中部分獻予晉國。. 30. 31 32. 若子產之獻功並未獻物,而僅獻上功績記錄,則其用意應在雖無物可獻,但仍需取得晉 認可攻陳之合理性。由之後晉確問「陳之罪」與「何故侵小」等語可證實此一觀點。特 別是晉接受子產獻功後,當年十月「子展相鄭伯如晉,拜陳之功」 ,其中涉及獻捷之作用 與意義,說詳下文〈四〉。 《左傳正義》Zuozhuan zhengyi,卷 10,頁 19 下。 楊伯峻 Yang Bojun: 《春秋左傳注》Chunqiu zuozhuan zhu,莊 31 年《春秋》 「齊侯來獻戎 捷」,頁 249。.

(16) 144. 政大中文學報. 第二十四期. 綜合上述兩種觀點,呂祖謙所論之「獻功」可能指單純呈獻戰功記錄, 孔穎達、楊伯峻則認為雖不獻俘囚,而仍獻上寶器:二說皆有可能,若以 上下文推測,則前一說可能性較大。呂祖謙之說固有謬誤之處,如以獻俘 為獻囚,拘泥以俘為人而不涉及物品,上文已加辯駁。至於區分獻捷為獻 俘、獻功二類,若以子產獻功之例衡之,似能成立,不過仍待仔細考核文 獻始能確定獻捷、獻俘與獻功三者間之異同。 首先,關於「獻功」與「獻捷」 ,由《左傳》辭例觀之,二者似乎無別, , 《傳》文載此事為「鄭子產獻捷于晉」 。 如襄 25 年,子產自言「用敢獻功」 成 2 年《傳》文亦可為證: 晉侯使鞏朔獻齊捷于周。王弗見,使單襄公辭焉,曰:「蠻夷戎 狄,不式王命,淫湎毀常,王命伐之,則有獻捷。王親受而勞之, 所以懲不敬、勸有功也。兄弟甥舅,侵敗王略,王命伐之,告事 (《左傳正義》 ,卷 25, 而已,不獻其功,所以敬親暱、禁淫慝也。 頁 24 下-25 上) 晉獻齊捷而為周王婉拒。單襄公論獻捷之原則,前稱「則有獻捷」 ,後稱「不 獻其功」 ,可知「獻捷」/「獻功」應無不同。 其次,關於「獻俘」與「獻功」 ,由《左傳》辭例觀之,二者似亦無嚴 格區別,襄 8 年云: 宣子曰:「城濮之役,我先君文公獻功于衡雍,受彤弓于襄王, 以為子孫藏。」(《左傳正義》,卷 30,頁 17) 士匄稱述城濮之戰晉文公曾向周襄王「獻功」 ,但僖 28 年《左傳》記載此事 則稱「獻楚俘于王:駟介百乘,徒兵千」 ,是則獻俘獲兵士、品物者亦可稱 「獻功」 ,足見「獻俘」 、 「獻功」二詞可以互代。相同的情況亦見襄 26 年: 印堇父與皇頡戍城麇,楚人囚之,以獻於秦。鄭人取貨於印氏以 請之,子大叔為令正,以為請。子產曰:「不獲。受楚之功,而 取貨於鄭,不可謂國,秦不其然。……」(《左傳正義》,卷 37, 頁 7 下) 楚國俘獲鄭國大夫印堇父與皇頡,將其獻與秦國,子產站在秦國的立場稱 此為「受楚之功」 ,可見「獻俘」亦可稱「獻功」 。因此,根據子產獻捷之 例, 「獻俘」與「獻功」雖似有別,但佐以《左傳》其他事證,可知「獻俘」.

(17) 《左傳》「獻捷」、 「獻俘」、 「獻功」事例的省察與詮釋. 145. 與「獻功」似亦可以混用,非如呂祖謙、毛奇齡等人主張之兩者相對。據 上論證,可知獻捷、獻俘、獻功三詞實可相互代用。 獻捷、獻俘、獻功三詞既然可以通用,可見《左傳》所載進獻之品物 雖偶有歧異,或所用之辭彙偶有不同,實則未必有區別之深意。 上文既已論述《左傳》獻捷、獻俘、獻功所獻品物,則可進一步窺知 春秋時期獻捷品物之慣例:據《左傳》所載,以「獻俘」最為常見,如桓 六年鄭公子忽將俘獲自北戎之二帥大良、少良與甲首三百獻於齊、宣 15 年 鄭獻晉俘解揚於楚、成 7 年鄭獻楚俘鄖公鍾儀於晉、襄 8 年鄭伯獻蔡俘司 馬燮於晉、襄 26 年楚獻鄭俘印堇父與皇頡於秦等,皆可視為獻俘之例。33同 時獻人與物者,有僖 28 年城濮戰後晉文公獻駟介百乘與徒兵千於周;哀 11 年吳與齊戰,獲國書、公孫夏、閭丘明、陳書、東郭書,革車八百乘, 甲首三千等,獻之魯哀公。34可見春秋時期獻生俘最為常見,其次則是死獲、 《穀梁》 、 《管子》以齊所 兵車等。是以上文提及魯莊 31 年齊向魯獻捷事, 獻為農作物,其說不符當時獻捷慣例,恐待商榷。35特別是向各國獻上山戎 特有的農作物,藉以籠絡諸侯,達成霸業之說頗為奇特,不能令人無疑。 至於《說苑》謂齊國所獻乃山戎特有之寶器,此由當時獻捷之慣例衡之, 亦待商榷。 兩周金文所載,確有「俘器」之例,如〈四十二年逨鼎〉 ,但俘器是否 用於獻捷則未有文獻依據。況且所謂寶器,當指青銅器;而山戎屬北方草 原文化民族,其器應為北方式青銅器,亦即青銅短劍、管銎兵器與工具、 動物牌飾、車馬器等偏實用器具,與中原文化之著重青銅禮器截然不同。 就此一事實觀之,難以證明山戎有何特殊寶器為南方諸侯國少見而受到器 重。36楊伯峻即云:. 33. 34 35. 36. 以上諸例見《左傳正義》Zuozhuan zhengyi,卷 6,頁 21 上;卷 24,頁 8 下;卷 26,頁 16 上;卷 30,頁 16 上;卷 37,頁 7 下。 以上二例見《左傳正義》Zuozhuan zhengyi,卷 16,頁 23 下;卷 58,頁 24 下。 此一問題亦可參考兩周金文記載戰爭之俘獲品物類別,由銘文所見,俘獲除生擒之人民 軍士、死獲的馘首,以及兵車、兵器、貝、金(銅)等較常見外,亦有俘獲馬、牛、羊 (見〈小盂鼎〉、〈師同鼎〉、〈師 簋〉)。既未見掠獲農作物者,自然無從獻之。另一種 可能是即便有掠獲農作物,但並非重要品物,故未特別記載。 關於北方青銅器研究,可參楊建華 Yang Jianhua: 《春秋戰國時期中國北方文化帶的形成》 Chunqiu zhanguo shiqi zhongguo beifang wenhuadai de xingcheng(北京[Beijing]:文物出版 社[Wenwu chubanshe],2004 年),頁 137。周人重視青銅禮器之文化意義,可參楊曉能.

(18) 146. 政大中文學報. 第二十四期. 然據《說苑•權謀篇》 ,此所獻者亦以山戎之寶器獻于周公之廟, 蓋《說苑》所載乃戰國、秦、漢間之傳說,未必合史實。37 《說苑》成書於西漢末,內容駁雜,或有戰國乃至秦、漢間傳說,此說既 與春秋時期慣例不符,楊氏所言蓋是。 總結而言, 《左傳》所載獻捷、獻俘、獻功三詞,似皆指相同之外交儀 節,而以文獻記載觀之,當時所獻似以俘獲之人與車馬為主。為便討論, 下文即以「獻捷」統稱此一儀節。. 三、春秋時期「獻捷」的類型與意涵 關於「獻捷」之「獻」義,杜預以為乃「奉上之辭」 ,歷來無異說。諸 侯之獻天子,自屬奉上;諸侯間之互獻,則未必為奉上。另,據《左傳》 「獻捷義例」 ,諸侯獻王乃理所當然,中原諸侯則不能相互獻捷。下文區分 春秋時期之獻捷為諸侯獻捷天子、諸侯相互獻捷二類論之。 (一)諸侯獻捷天子 《左傳》載諸侯向天子獻捷者凡五: 1. 五月丙午,晉侯及鄭伯盟于衡雍。丁未,獻楚俘于王:駟介百 乘,徒兵千。(僖二十八年,《左傳正義》,卷 16,頁 23 下) 2. 晉侯使趙同獻狄俘于周,不敬。王弗見,使單襄公辭焉。(宣 十五年,《左傳正義》,卷 24,頁 12 下) 3. 春,晉士會帥師滅赤狄甲氏及留吁、鐸辰。三月,獻狄俘。晉 侯請于王,戊申,以黻冕命士會將中軍,且為大傅。(宣十六 年,《左傳正義》,卷 24,頁 13 下-14 上). 37. Yang Xiaoneng 著,唐際根 Tang Jigen、孫亞冰 Sun Yabing 譯: 《另一種古史:青銅器紋飾、 圖形文字與圖像銘文的解讀》Ling yi zhong gushi: qingtongqi wenshi, tuxing wenzi yu tuxiang mingwen de jiedu(北京[Beijing]: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Shenghuo, dushu, xinzhi sanlian shudian],2008 年),頁 368-369、李峰 Li Feng:《西周的滅亡:中國早期國家的 地理和政治危機》Xizhou de miewang: zhongguo zaoqi guojia de dili han zhengzhi weiji(上 海[Shanghai]:上海古籍出版社[Shanghai guji chubanshe],2007 年),頁 332-333。 楊伯峻 Yang Bojun:《春秋左傳注》Chunqiu zuozhuan zhu,頁 249。.

(19) 《左傳》「獻捷」、 「獻俘」、 「獻功」事例的省察與詮釋. 147. 4. 晉侯使鞏朔獻齊捷于周,王弗見,使單襄公辭焉。(成二年, 《左傳正義》 ,卷 25,頁 24 下) 5. 晉侯使郤至獻楚捷于周,與單襄公語,驟稱其伐。 (成十六年, 《左傳正義》 ,卷 28,頁 18 下) 諸侯獻捷天子之作用,依《左傳》之說,乃「王以警於夷」 。此種說解似嫌 迂曲,若欲警告四夷務須恪遵王命,實應仰仗武力征伐,而非事後獻捷。 此種獻捷之目的主要應在「宣揚戰功」 ,如文 4 年《左傳》所載: 衛甯武子來聘,公與之宴,為賦〈湛露〉及〈彤弓〉。不辭,又 不答賦。使行人私焉。對曰:「臣以為肄業及之也。昔諸侯朝正 於王,王宴樂之,於是乎賦〈湛露〉 ,則天子當陽,諸侯用命也。 諸侯敵王所愾,而獻其功,王於是乎賜之彤弓一、彤矢百、玈弓 矢千,以覺報宴。今陪臣來繼舊好,君辱貺之,其敢干大禮以自 取戾?」(《左傳正義》,卷 18,頁 20 上-21 下) 衛大夫甯武子至魯聘問,回答其不應對、不答賦之因在魯國僭越禮儀。文 中提及「諸侯敵王所愾,而獻其功,王於是乎賜之彤弓一、彤矢百、玈弓 矢千,以覺報宴」 ,意即諸侯出兵討伐不臣天子者,戰勝則將成果獻予周王, 天子始予嘉獎。因此「獻捷」不單是宣揚戰功的儀節,更具備以下奉上的 觀念,因為諸侯必須「敵王所愾」 ,主動出擊不臣王命者,並將之歸美於天 子,展露尊奉、效忠周室的精神。 「獻捷」之禮,當源自西周,金文可見類似儀節,如〈多友鼎〉即載: 唯十月用玁狁方興,廣伐京師,告追于王。命武公遣乃元士,羞 追于京師,武公命多友率公車羞追于京師。癸未,戎伐郇、衣卒 俘,多友西追,甲申之辰,搏于 ,多友有折首執訊,凡以公車 折首二百又□又五人,執訊廿又三人,俘戎車百乘一十又七乘, 卒復郇人俘。或搏于共,折首卅又六人,執訊二人,俘車十乘。 從至,追搏于世,多友或又折首執訊。乃. 追至于楊冢。公車. 折首百又十又五人,執訊三人,唯俘車不克以,卒焚,唯馬驅衋。 復奪京師之俘。 多友廼獻俘馘訊于公,武公廼獻于王,廼曰武公曰:「汝既靖京 師、釐汝,賜汝土田。」丁酉,武公在獻宮,廼命向父召多友,.

(20) 148. 政大中文學報. 第二十四期. 廼 于獻宮,公親曰多友曰: 「余肇使汝,休不逆,有成事,多擒。 汝靖京師,賜汝圭瓚一、湯鐘一肆,. 百鈞。」多友敢對揚公. 休,用作尊鼎,用朋用友,其子子孫永寶用。 (《集成》2835)38 〈多友鼎〉記載玁狁騷擾王室,王令武公回擊,武公派遣多友率師出征。 幾經追擊,多友取得大勝,奪回京師被俘之人,且俘獲玁狁之軍士、戰車, 並折首戎兵。多友獻俘武公,武公轉獻周王。周王遂賞賜武公田地,遂及 多友。近似之金文記載尚見〈虢季子白盤〉 : 唯十又二年正月初吉丁亥,虢季子白作寶盤,丕顯子白,壯武于 戎功,經維四方,搏伐玁狁,于洛之陽。折首五百,執訊五十, 是以先行, 洛之陽,折首五百,執訊五十,是以先行,桓桓子 白,獻馘于王,王孔嘉子白義,王各周廟宣榭,爰饗。王曰: 「白 父,孔肙見有光。」王賜乘馬,是用佐王,賜用弓、彤矢,其央; 賜用鉞,用征蠻方。子子孫孫萬年無疆。(《集成》10173) 虢季子白亦出兵討伐玁狁,戰勝且有所俘獲,獻馘於周,周王遂對子白有 所嘉賞。由〈多友鼎〉與〈虢季子白盤〉 ,可知西周時期已有獻捷於周王的 儀節,用以彰顯戰功。且此儀節明確彰顯天子與諸侯間之上下關係,諸侯 〈四十二年逨鼎〉記 銜王命討不庭,頗有「禮樂征伐自天子出」39的意味。 載逨受王命出兵攻討玁狁取得戰功後,周王嘉獎之語云: 汝執訊獲馘,俘器、車馬。汝敏于戎工,弗逆。朕親命, 汝 鬯一卣,田于 卅田,于. 38. 39. 廿田。(《新收》746). 本文引用青銅器銘文,皆據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 Zhongguo Shehui kexueyuan kaogu yanjiusuo 編: 《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Yinzhou jinwen jicheng, xiuding zengbu ben(北 京[Beijing]:中華書局[Zhonghua shuju],2007 年) ,簡稱《集成》 ;鍾柏生 Zhong Bosheng、 陳昭容 Chen Zhaorong、黃銘崇 Huang Mingchong、袁國華 Yuan Guohua 編:《新收殷周 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彙編》Xin shou yinzhou qingtongqi mingwen ji qiying huibian(臺北 [Taipei]:藝文印書館[Yiwen yinshuguan],2006 年) ,簡稱《新收》 。引用時標注二書之器 物編號,銘文則採寬式隸定。 《論語‧季氏》 : 「孔子曰: 『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 諸侯出。自諸侯出,蓋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執國命,三世希 不失矣。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 (《論語注疏》Lunyu zhushu, 卷 16,頁 4。).

(21) 《左傳》「獻捷」、 「獻俘」、 「獻功」事例的省察與詮釋. 149. 逨於征戰中有馘首與俘獲,獻予王,王讚其勤於攻伐玁狁,未逆王令。在 獻捷彰揚戰功的同時,更明確標舉了周王與諸侯的君臣關係,凸顯臣下具 有遵奉王命征討四方的義務。 由上可見,獻捷蓋源於周王對外的征伐權;只是眾所皆知,春秋時期 征伐之權已由天子轉至諸侯,甚至降及大夫,獻捷之舉,美其名乃「敵王 所愾」 ,實則早已淪為事後不得不追認的事實。 《左傳》所記五次獻捷,其中第 1、5 二例為晉獻楚捷,第 2、3 二例 為晉獻戎捷,俘獲對象皆屬蠻夷戎狄,與《左傳》所言「諸侯有四夷之功, 則獻于王」一致。唯第 4 例屬晉獻齊捷,與《左傳》所言義例不合,周天 子亦予以拒絕。40此外,五次獻捷者皆為晉國,顯示當時向周天子獻捷極可 能是霸主的權力,他國不能僭越。41另外一種可能則是只有晉國仍願獻捷天 子,蓋與晉之「尊王」政策有關。不過這五條記錄顯示晉獻捷天子,始於 魯僖 28 年(西元前 632)晉文公稱霸,終於魯成 16 年(晉厲公 6 年,西 ,此後即無相關記錄。這種現象可能反映周室地位的日益陵夷, 元前 575) 致使晉國最終也不再尊王,因而不再獻捷;另一種可能則是晉國權卿的矛 盾日益加劇,國勢漸衰,早已喪失霸主資格,遂不再獻捷。42 (二)諸侯相互獻捷 《左傳》載諸侯相互獻捷者凡九: 1. 夏,六月,齊侯來獻戎捷,非禮也。凡諸侯有四夷之功,則獻 于王,王以警于夷;中國則否。諸侯不相遺俘。 (莊三十一年, 《左傳正義》 ,卷 10,頁 19 下). 40 41. 42. 說詳下文〈四〉。 下文(二) 「諸侯相互獻捷」將論及其他中原諸侯獻捷的對象除楚國二例外,向霸主晉國 獻捷者則有四例。當時可能形成諸侯獻捷霸主,霸主獻捷周王的不成文模式。 魯成 16 年(晉厲 6 年,西元前 575)之後,晉國接連發生「三郤之亡」 、「欒氏之滅」等 權卿鬥爭,范氏、中行氏、知氏亦先後被滅;晉悼雖史稱「復霸」 ,實則大權旁落,僅能 保住君位而已。說可參拙作 Li Longxian: 〈先秦傳本/簡本敘事舉隅─以「三郤之亡」 為例〉“Xianqin chuanben/ jianben xushi juyu: yi ‘sanxizhiwang’ wei li”,《臺大中文學報》 Taida zhongwen xuebao 第 32 期(2010 年 6 月),頁 147-196;〈先秦敘史文獻「敘事」與 「體式」隅論─以晉「欒氏之滅」為例〉“Xianqin xu shi wenxian ‘xushi’ yu ‘tishi’ yu lun: yi jin ‘luanshi zhi mie’ wei li”, 《臺大文史哲學報》Taida wenshizhe xuebao 第 80 期(2014 年 5 月),頁 1-41;〈「晉悼公復霸」芻論〉“ ‘Jindaogong fu ba’ chulun”,待刊。.

(22) 150. 政大中文學報. 第二十四期. 2. 楚人使宜申來獻捷。(僖二十一年,《左傳正義》,卷 14,頁 26 上) 3. (晉)使解揚如宋,使無降楚,曰:「晉師悉起,將至矣。」 鄭人囚而獻諸楚。 (宣十五年, 《左傳正義》 ,卷 24,頁 8 下)43 4. 春,諸侯伐鄭,次于伯牛,討邲之役也,遂東侵鄭。鄭公子偃 帥師禦之,使東鄙覆諸鄤,敗諸丘輿。皇戌如楚獻捷。(成三 年,《左傳正義》,卷 26,頁 2) 5. 秋,楚子重伐鄭,師于氾。諸侯救鄭。鄭共仲、侯羽軍楚師, 囚鄖公鍾儀,獻諸晉。 (成七年, 《左傳正義》 ,卷 26,頁 16 上) 6. 五月甲辰,會于邢丘,以命朝聘之數,使諸侯之大夫聽命。季 孫宿、齊高厚、宋向戌、衛甯殖、邾大夫會之。鄭伯獻捷于會, 故親聽命。(襄八年,《左傳正義》,卷 30,頁 14 上) 7. 鄭子產獻捷于晉,戎服將事。(襄二十五年,《左傳正義》,卷 36,頁 11 下-12 上) 8. 印堇父與皇頡戍城麇,楚人囚之,以獻於秦。 (襄二十六年, 《左 傳正義》,卷 37,頁 7 下) 9. 夏,季桓子如晉,獻鄭俘也。(定六年,《左傳正義》,卷 55, 頁 6 下) 上述九例,由受獻國觀之,獻晉四、獻楚二、獻秦一、獻魯二。晉、楚、 秦、魯四國,僅魯非大國,44可見春秋時期諸侯的獻捷對象,主要為大國, 特別是晉、楚二霸。至於齊、楚向魯獻捷,其性質較為特別,宜分別討論。 此外, 《左傳》尚有二例,屬於兩國聯合作戰而將戰獲物獻給對方者, 一為魯桓 6 年北戎伐齊,鄭太子忽救齊,大敗戎師,將俘獲的將領大良、. 43. 44. 魯宣 15 年楚攻宋,晉無意救宋卻派遣解揚赴宋詐言晉已起兵,欲使勿降楚。未料解揚於 途中為鄭所俘,鄭獻之楚。此例雖非戰勝之俘獲,但此時鄭附楚,故亦列入諸侯相互獻 捷之例。 春秋大國為晉、楚、齊、秦,具體顯現於魯襄 27 年的弭兵之會,楚要求晉、楚之從交相 見時,趙孟言: 「晉、楚、齊、秦,匹也。晉之不能於齊,猶楚之不能於秦也。」 ( 《左傳 正義》Zuozhuan zhengyi,卷 38,頁 7 下。).

(23) 《左傳》「獻捷」、 「獻俘」、 「獻功」事例的省察與詮釋. 151. 少良與甲首三百獻予齊國;45二為魯哀 11 年,魯、吳共攻齊,大勝,吳將 俘獲的國書、公孫夏、閭丘明、陳書、東郭書等人與革車八百乘、甲首三 千獻予魯哀公。46此與獻捷予未參與征伐之諸侯情況不同,用意應在宣勞對 方,順便彰顯己方之軍威。如杜預對吳獻捷於魯即言: 「公以兵從,故以勞 公。」47此二例與獻捷予未參與征伐之諸侯情況稍別,故另附論於此,不與 上述九例參較,讀者察之。 1. 小國獻捷大國的政治意涵 小國獻捷大國,符合「獻」乃下奉上之義。宣 14 年《左傳》記載孟獻 子向魯宣公進言曰: 臣聞小國之免於大國也,聘而獻物,於是有庭實旅百;朝而獻功, 於是有容貌采章,嘉淑而有加貨,謀其不免也。誅而薦賄,則無 及也。今楚在宋,君其圖之!(《左傳正義》,卷 24,頁 4 上 -5 下) 楚派兵攻宋,雖未直接要求魯國支援,但仲孫蔑認為小國若欲免於大國怪 罪,平常即應殷勤侍奉,若待大國誅責再供奉進獻,恐已不及。魯宣然其 言,遂遣公孫歸父會楚師。 《傳》文雖未載述公孫歸父前往的目的,但由上 下文可知應有所供奉,以勞楚師。仲孫蔑提及小國平時殷謹服侍大國的外 交手段,除了聘問之「獻物」外,尚有朝見而「獻功」 。48可見獻功乃小國 向大國宣示效忠的方式,若征戰有功則借以歸美大國,討其歡心。鄭國的 行為最能呈現「獻捷」的意義:鄭夾處晉、楚二大國之間,只能依據情勢 選擇依附何方,49故魯宣 15 年、魯成 3 年向楚獻捷,魯襄 8 年、25 年則向 晉獻捷。50. 45 46 47 48. 49. 50. 說已見本文〈二‧(二)〉。 說已見本文〈二‧(二)〉。 《左傳正義》Zuozhuan zhengyi,卷 58,頁 24。 此處之「獻功」 ,未必指戰功,楊伯峻注曰:「獻功,獻其治國或征伐之功也。」(《春秋 左傳注》Chunqiu Zuozhuan zhu,頁 757。)蓋是。 鄭國的遊移外交,襄 8 年《左傳》載子駟之語可為註解: 「犧牲玉帛,待於二竟,以待強 者而庇民焉。寇不為害,民不罷病,不亦可乎?」 (《左傳正義》Zuozhuan zhengyi,卷 30, 頁 15 上。) 魯宣 15 年至魯成 3 年乃楚莊王 20 年至楚共王 3 年,當時莊王霸業方興未艾,楚聲勢正 強;魯襄 8 年至 25 年乃晉悼公 9 年至晉平公 10 年,屬晉復霸階段。.

(24) 152. 政大中文學報. 第二十四期. 小國向大國獻捷除宣示效忠外,尚可取得大國/盟主認可己方發動戰 爭的正當性,免遭大國怪罪。因此小國雖前往獻捷,大國不一定認可/接 、 受。魯襄 25 年子產赴晉獻捷,晉對其獻捷,一開始即先後詢問「陳之罪」 「何故侵小」等,對鄭伐陳的正當性提出質疑。子產詳加申辯、說明後, 執政趙武以為其「辭順」 ,始接受獻捷。同年冬,子展佐鄭伯「如晉拜陳之 「獻捷」亦屬政治 功」 ,即是感謝晉接受鄭伐陳的正當性。51由此角度言之, 協調的重要環節。 值得一提的是第八例,受獻的秦雖屬大國,獻捷者卻也是同屬大國的 強楚。此種地位均等的獻捷,春秋唯此一例。推敲楚之用意當是借此利益 分享拉攏秦國。此由鄭企圖以財貨贖回印堇父時,子產表示「受楚之功, 而取貨於鄭,不可謂國,秦不其然」52得知。子產認為秦既受楚之功,自然 沒有接受鄭國財貨的必要。杜《解》 : 「受楚獻功,大名也;以貨免之,小 利,故謂秦不爾。」53清楚揭示秦接受楚獻捷在聲名利益上皆有所助益,可 見楚乃藉獻捷以籠絡秦國。 2. 齊、楚獻捷於魯的可能意涵 上文詮解諸侯相互獻捷主要為小國獻大國,則可進而論析齊、楚向魯 獻捷的可能意涵。齊、楚皆為大國,卻向魯獻捷,自不能以「下奉上」目 之。此二事例皆見《春秋經》 ,三《傳》分別有不同詮釋。莊 31 年「六月, 齊侯來獻戎捷」 ,三《傳》釋之云: 《左傳》 : 「齊侯來獻戎捷,非禮也。凡諸侯有四夷之功,則獻于 王,王以警于夷;中國則否。諸侯不相遺俘。」(《左傳正義》, 卷 10,頁 19 下) 《公羊傳》 : 「齊,大國也,曷為親來獻戎捷?威我也。其威我奈 何?旗獲而過我也。」( 《公羊注疏》 ,卷 9,頁 6 上). 51. 52. 53. 杜《解》 : 「謝晉受其功。」 ( 《左傳正義》Zuozhuan zhengyi,卷 36,頁 14 上。)即為此意。 有關子產獻捷事,說詳下文〈四〉。 事件本事為: 「印堇父與皇頡戍城麇,楚人囚之,以獻於秦。鄭人取貨於印氏以請之,子 大叔為令正,以為請。子產曰: 『不獲。受楚之功,而取貨於鄭,不可謂國,秦不其然。 若曰「拜君之勤鄭國。微君之惠,楚師其猶在敝邑之城下」 ,其可。』弗從,遂行。秦人 不予。更幣,從子產,而後獲之。」(《左傳正義》Zuozhuan zhengyi,卷 37,頁 7 下。) 《左傳正義》Zuozhuan zhengyi,卷 37,頁 7 下。.

(25) 《左傳》「獻捷」、 「獻俘」、 「獻功」事例的省察與詮釋. 153. 《穀梁傳》 : 「齊侯來獻捷者,內齊侯也。不言使,內與同,不言使 也。獻戎捷,軍得曰捷,戎菽也。」 (《穀梁注疏》 ,卷 6,頁 16) 《左傳》認為齊桓來獻戎捷不合《春秋》義例,故斥以「非禮」 。54《公羊》 亦貶抑齊桓之獻捷,認為此舉實乃威嚇魯國。 《穀梁》則認為齊桓有尊王攘 夷之功,故雖在外,卻以齊、魯內而不分言之,給予嘉揚。55至於僖 21 年 「楚人使宜申來獻捷」 , 《左傳》未有解釋, 《公羊傳》釋之曰: 此楚子也,其稱人何?貶。曷為貶?為執宋公貶。曷為為執宋公 貶?……惡乎捷?捷乎宋。曷為不言捷乎宋?為襄公諱也。此圍 辭也,曷為不言其圍?為公子目夷諱也。(《公羊注疏》,卷 11, 頁 21 上-23 上) 《穀梁傳》釋之曰: 捷,軍得也。其不曰宋捷,何也?不與楚捷於宋也。 (《穀梁注疏》 , 卷 9,頁 3 上) 范甯《集解》 : 不以夷狄捷中國。(《穀梁注疏》,卷 9,頁 3 上) 《公羊傳》申述夷夏大義,以為楚成王赴魯獻捷乃因勝宋,然宋實有禮, 楚則雖強而無義,故不與夷狄之捷中國。 《穀梁》亦不認同楚之捷宋,其尊 中國攘夷狄之立場與精神,與《公羊》並無二致。 三《傳》對齊、楚赴魯獻捷褒貶不一,其評論旨在申述自我觀點,而 少探究齊、楚赴魯獻捷之作用與目的。歷代學者對齊、楚之赴魯獻捷,異 說頗多,茲統整為三述論之。 (1)示好 「示好」說最早見於《管子》 、 《說苑》 ,56二書對戎捷之「捷」究指農 作物抑寶器雖有歧異,但都認為乃向魯示好。 《說苑》引管仲之語: 「不可。 諸侯未親,今又伐遠而還誅近鄰,鄰國不親,非霸王之道,君之所得山戎. 54 55. 56. 有關《左傳》「獻捷義例」之討論,詳下文〈四〉。 范甯《集解》:「泰曰齊桓救中國外攘夷狄,親倚之情不以齊為異國,故不稱使,若同一 國也。」(《榖梁注疏》Gu liang zhu shu,卷 6,頁 16。) 說已詳本文〈二‧(一)〉。.

(26) 154. 政大中文學報. 第二十四期. 之寶器者,中國之所鮮也,不可不進周公之廟」 ,認為應與魯分享山戎罕見 寶器,結好二國,並向他國展示齊國親鄰之舉。 《管子》則認為齊不僅向魯 獻捷,對其他諸侯亦有所獻,故終能達成九合諸侯的霸業。 《管子》 、 《說苑》 對獻捷品物的理解恐皆有問題,但解釋齊向魯獻捷乃友好鄰國的舉動則值 得注意。後代學者亦有繼承此種觀點而闡發者,如鄭玄《周禮•天官•玉 府•注》 : 古者致物於人,尊之則曰獻,通行曰饋。《春秋》曰「齊侯來獻 戎捷」,尊魯也。(《周禮注疏》,卷 6,頁 18 上) 鄭玄扣緊獻乃「下奉上」之義,認為齊桓此次獻戎捷,乃以魯為尊的友好 舉動。宋•戴溪亦以為: 齊侯親來獻捷,非威我也。魯濟之謀,莊公與焉。捷獲而過我, 因歸功于魯云爾。敵愾獻功,諸侯事天子之禮也,魯與齊皆失 之。57 戴溪認為齊桓伐山戎前,曾於魯濟與魯莊共商對策,故齊桓戰勝山戎而獻 捷於魯,乃歸功於魯之意;但又以為獻功屬諸侯事天子之禮,魯、齊皆於 禮有失。戴氏「失禮」之說蓋據《左傳》立說,但仍肯定齊獻捷乃歸功於 魯。清•方苞亦云: 齊、魯釋怨為婚,盟會必同,無為示威;且使人獻捷亦足以示威, 而親至魯庭,則損威而傷重多矣。齊侯之來,蓋以報魯莊公三至 之勤,用示昵好,而託於獻捷以為名也。58 方苞認為齊侯親赴魯獻捷,若視為示威則反有損威嚴;此時齊、魯交好, 齊桓獻捷實為藉口,蓋意在彰顯兩國的親密友好。 除認為齊桓獻捷於魯乃基於彼此之友好親暱外,亦有學者認為楚成獻 捷於魯亦屬友好之舉,如宋•焦袁熹:. 57. 58. [宋]Song 戴溪 Dai Xi: 《春秋講義》Chunqiu jiangyi, 《叢書集成續編》Congshu jicheng xu bian(臺北[Taipei]:新文豐出版社[Xinwenfeng chubanshe],影印民國 18 年永嘉黃氏 校印本,1989 年),第 270 冊,卷 1 下,頁 23 下。 [清]Qing 方苞 Fang Bao: 《春秋直解》Chunqiu zhijie, 《續修四庫全書》Xu xiu siku quanshu (上海[Shanghai]:上海古籍出版社[Shanghai guji chubanshe],影印清‧乾隆刻本,1995 年),第 140 冊,卷 3,頁 45 上。.

(27) 《左傳》「獻捷」、 「獻俘」、 「獻功」事例的省察與詮釋. 155. 秋,楚人圍宋,至是以其軍獲來獻,所以親魯也。凡獻捷,必於 其同好之國,如曰彼其不為我下也,而我伐之大有俘獲,奏凱而 還,凡我同好宜相慶也。宜申之來此物,此志也。然則魯之內楚 而外宋,明也。59 焦氏認為獻捷對象都是友好之國,用以表示彼此地位平等,當我有戰功, 則宜與之共相慶賀,故楚成伐宋有功,藉由與魯分享慶賀,宣示二國之交好。 上引諸說似皆有待商榷。如鄭玄以為齊尊魯故獻捷,但當時齊桓亟亟 然欲就霸業,甚且有取代周王之意,60似無尊魯之動機與必要,蓋意在示好、 籠絡。不過齊、楚皆赴魯獻捷,魯則獲得若干利益,是以視之為友好之舉 亦有其理據。 「示好」未必「尊崇」 ,故本小節以「示好」名之。 (2)誇耀 相對於「尊魯」 、 「示好」之說,學者或以為齊桓向魯獻捷意在誇耀軍 功,如宋•胡安國即謂: 齊伐山戎,以其所得躬來誇示。書「來獻」者,抑之也。61. 59. 60. 61. [清]Qing 焦袁熹 Jiao Yuanxi:《春秋闕如編》Chunqiu que ru bian,《文淵閣四庫全書》 Wenyuange siku quanshu,第 177 冊,卷 5,頁 19 下-20 上。 僖 4 年《左傳》Zuozhuan: 「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遂伐楚。楚子使與師言曰: 『君處北海,寡人處南海,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對 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實征之,以夾輔周室!賜我先君履,東 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無棣。」爾貢苞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 寡人是徵。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左傳正義》Zuozhuan zhengyi,卷 12,頁 10 下-12 下。)楚對齊來犯的正當性提出質疑,管仲除提貢賦未至外,更以昭王南征不 復作為伐楚之理由,卻未數楚於魯僖元年至 3 年多次侵鄭之罪,其意便在成為周王的代 理者,而非真心體恤諸夏之難。是以召陵之盟後,周室及諸侯並未信服齊桓,如僖 5 年 《左傳》載:「秋,諸侯盟。王使周公召鄭伯,曰: 『吾撫女以從楚,輔之以晉,可以少 安。』鄭伯喜於王命,而懼其不朝於齊也,故逃歸不盟。」 (《左傳正義》Zuozhuan zhengyi, 卷 12,頁 21 下。)周惠王寧將鄭托付楚、晉,足見對齊不滿。另,僖 9 年《左傳》Zuozhuan 載: 「秋,齊侯盟諸侯于葵丘,曰: 『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歸于好。』宰孔先歸, 遇晉侯,曰: 『可無會也。齊侯不務德而勤遠略,故北伐山戎,南伐楚,西為此會也。東 略之不知,西則否矣。其在亂乎!君務靖亂,無勤於行。』晉侯乃還。」(《左傳正義》 Zuozhuan zhengyi,卷 13,頁 11 下-12 上)宰孔甚至批評齊桓葵丘之舉乃「不務德而勤遠 略」 ,勸晉獻可不與會。相關論述,可參魏千鈞 Wei Qianjun: 《夷夏觀研究:從春秋歷史 到春秋經傳的考察》Yixiaguan yanjiu: cong Chunqiu lishi dao Chunqiu jingzhuan de kaocha (臺北[Taipei]: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論文 Guoli Taiwan daxue zhongguo wenxuexi boshi lunwen,2013 年),頁 155-157。 [宋]Song 胡安國 Hu Anguo: 《春秋胡氏傳》Chunqiu hu shi chuan, 《四部叢刊續編》Sibu.

(28) 156. 政大中文學報. 第二十四期. 胡氏以為齊伐山戎而桓公親來獻捷,意在誇耀戰果,而《春秋》書「來獻」 , 即是對此種行為之貶抑。元•汪克寬據胡氏《春秋傳》之說闡論齊、楚獻 捷事云: 《春秋》書來獻捷者二:齊桓獻捷而書「齊侯」 ,所以著其夸服 戎之功而譏之也;楚成獻捷而書「楚人」,所以微其挾猾夏之威 而抑之也。然於齊書戎捷,而於楚不書宋捷,則所以尊中國而賤 荆蠻也昭昭矣。62 汪氏以齊桓獻捷乃誇耀服戎之功,楚成獻捷亦為彰顯伐宋之威, 《春秋》皆 予以貶抑,並蘊含夷夏大義。毛奇齡則認為: 獻捷者,獻俘獲也。伐不親往,而親來獻捷,誇我也。63 毛氏認為齊桓並未親伐山戎,卻躬來獻捷,意在誇耀戰功。上述諸說雖多 以論齊桓之獻戎捷為主,從中亦能推判楚成獻宋捷蓋亦屬誇耀之意。 (3)威嚇 獻捷可以是誇耀軍功,彰顯軍容盛大;若再進一步,則有威嚇意味。 主張向魯獻捷為威嚇者,始見於《公羊傳》 : 「齊,大國也,曷為親來獻戎 捷?威我也。其威我奈何?旗獲而過我也。」宋•崔子方亦認為齊桓有警 示威嚇之意: 獻,卑者之事也。齊侯為覇主,而親獻捷于我,非所宜獻也。其 有警於我乎。故月之以見譏獻捷例時。64 崔氏認為齊桓獻捷意在威嚇魯國,故《春秋》譏貶之。元•趙汸也認為楚 成意在威逼魯國就範: 楚子既執宋公以伐宋,欲致魯侯來會,故使人獻捷以威脅之。於 是公會盟於薄,釋宋公。65. 62. 63 64 65. congkan xu bian(上海[Shanghai]:上海涵芬樓[Shanghai hanfenlou],影印常熟瞿氏鐵琴銅 劔樓藏宋刊本,1934 年),卷 9,頁 10 下。 [元]Yuan 汪克寬 Wang Kekuan: 《春秋胡傳附錄纂疏》Chunqiu hu chuan fulu zuan shu, 《文淵閣四庫全書》Wenyuange siku quanshu,第 165 冊,卷 9,頁 54 上。 [清]Qing 毛奇齡 Mao Qiling: 《春秋毛氏傳》Chunqiu mao shi chuan,卷 131,頁 11 上。 [宋]Song 崔子方 Cui Zifang: 《崔氏春秋經解》Cuishi chunqiu jing jie,卷 3,頁 39 上。 [元]Yuan 趙汸 Zhao Fang: 《春秋屬辭》Chunqiu shu ci, 《通志堂經解》Tong zhi tang jing.

(29) 《左傳》「獻捷」、 「獻俘」、 「獻功」事例的省察與詮釋. 157. 《公羊》 、崔子方、趙汸皆認為齊桓、楚成之獻捷均刻意彰顯軍功,暗示魯 若不從,下場可知,藉以威逼魯國臣服。 上述三說為歷來學者意見之歸納,不過前賢有時並未等同看待齊、楚 之獻捷,如胡安國以為齊桓獻捷乃誇示軍功,楚成獻捷則為威嚇魯國。66趙 汸以楚成獻捷為威脅,齊桓獻捷則為成兩君之好。67 綜觀三說,筆者以為第三說之可能性較大。宋儒沈棐之說頗具見地: 古者諸侯出師則由王命,伐國則為王討,既戰而勝則獻俘於王, 禮也。春秋諸侯,跋扈不臣,出師不由王命,伐國不為王討,所 獲之俘又不歸王,而反獻之弱國焉,其意欲夸大己功,使之畏威 而屈服也。故《春秋》書「獻捷」皆在齊、楚。夫以齊、楚大國, 在春秋最為雄強,區區之魯,臣事之不暇,何為獻捷以奉魯哉? 是知所獻之之意,徒欲夸功而耀威耳。 請考《經》、 《傳》言之:莊三十一年「齊侯來獻戎捷」,《左氏》 曰:「非禮也。凡諸侯有四夷之功則獻于王,王以警於夷,中國 則否。諸侯不相遺俘。」《公》曰:「威我也,旗獲而過我也。」 《榖》曰:「齊侯也。不言使,內與同也。戎菽也。」僖二十一 年「楚人使宜申來獻捷」 ,杜曰: 「獻宋捷也。」 《公羊》曰: 「楚 子也,其稱人,為執宋公貶也。」 《榖》曰: 「不曰宋捷,不與楚 捷於宋也。」按莊三十年齊人伐山戎,明年來獻捷,即山戎之所 得也。夫齊、魯交好久矣,莊公自二十二年結婚於齊,同盟、告 糴、納幣、觀社、奉事、奔走,魯無虛歲。以齊大國、小白方霸 而親來獻捷,非畏魯也。蓋二十六年宋68嘗伐戎不克,今齊師克 之而遂獻捷於魯,是所以夸之之意也。夫安諸夏、尊王室,霸者 之事也。齊侯獲捷不獻之於王,而徒以夸魯,故《春秋》正名其. 66. 67. 68. jie,第 26 冊,卷 12,頁 13 下。 [宋]Song 胡安國 Hu Anguo《春秋胡氏傳》Chunqiu hu shi chuan:「齊伐山戎,以其所 得躬來誇示,書『來獻』者,抑之也。」 (卷 9,頁 10 下。) 「諸侯從楚伐宋,而魯獨不 與,故楚來獻捷以脅魯。」(卷 12,頁 8 上。) [元]Yuan 趙汸 Zhao Fang《春秋屬辭》Chunqiu shu ci: 「齊桓欲身下諸侯以成伯業,故 假獻捷至與國,以成兩君之好。」 (卷 5,26 上) 「楚成執宋公伐宋,使來獻捷以威魯。」 (卷 5,頁 35 下。) 「宋」當為「魯」之誤,據上下文意可知;莊 26 年《春秋》:「春,公伐戎」可證。.

(30) 158. 政大中文學報. 第二十四期. 爵以貶之。若曰霸主之賢且猶輕蔑天子,無臣事之意,使當時諸 侯誰肯協力以尊王乎?然則書其爵者,所以甚惡齊侯也。《左 氏》、《公羊》蓋略得其意,而《榖梁》失之遠矣。 楚自小白之沒,中國無霸,欲驅率諸侯驟主盟會。宋襄雖有紹霸 之心,而力不敵楚,反貽挫辱。故僖二十一年盂之會執宋公以伐 宋,是年遂來獻捷,則所獻之捷蓋宋捷也。然盂之會楚強宋弱, 實楚為主,陳、蔡、鄭、許匍匐就會,而魯獨不來。楚以魯未服, 故假獻捷之禮以耀其威而迫脅之。若曰宋襄大國我俘之,魯弱於 宋,必不敢外我而不歸也。觀是年獻捷之後,公遂會諸侯,就盟 于薄,則知獻捷而魯遂畏楚,是以屈膝而往盟也。 《公》 、 《穀》69 之說經意或然。70 沈棐對此二次獻捷皆予以貶抑,首段指出「獻捷」源自諸侯聽從王命而征 討四方,功成則獻捷以歸美天子,此一觀點與鄙見符契。接著表示諸侯之 征伐皆不由王命,專斷擅意,有俘獲既不歸功王室,卻獻捷弱國,實有誇 耀脅迫之意,故《春秋》書爵以貶。接著沈氏在三《傳》釋《經》的基礎 上展開申論。第二段論齊桓獻戎捷,指出魯莊自 22 年起即殷勤事齊,齊絕 非畏魯而獻捷,其意在魯莊曾於 26 年伐戎失敗,故齊此次取得重大勝利, 遂驕而示之,暗示魯應臣服。沈氏表示齊桓身為霸主,當以尊王室、安諸 夏為首要之務,其不向王室獻捷顯有輕蔑天子之心,故《春秋》書爵予以 貶斥,肯定《左傳》 、 《公羊》之說,否定《穀梁》釋經之意。第三段則申 述楚自齊桓沒後即有稱霸企圖,盂之會,楚主盟,鄭、蔡等國皆至,唯魯 未服楚不與會,故楚成獻捷於魯,向魯展示宋捷,若謂以宋之軍勢,楚尚 足以克之,魯自當衡量己力而參予楚盟,獻捷之後魯僖果然赴會就盟。是 以《公羊》 、 《穀梁》不與楚捷之說符應《春秋》之旨。沈棐析釋齊、楚獻 捷於魯之局勢、背景,深中肯綮,齊、楚向魯獻捷,當以威嚇為最終目的。. 69. 70. 「穀」原作「假」,據上下文意改。上段評述齊桓獻捷用意後,對《左傳》、《公羊》之說 稍表贊同,否定《穀梁》之說。此段評述楚獻捷企圖後,末則肯定《公》 、 《穀》釋經之意。 [宋]Song 沈棐 Shen Fei: 《春秋比事》Chunqiu bi shi, 《文淵閣四庫全書》Wenyuange siku quan shu,第 153 冊,卷 10,頁 17 下-20 上。.

(31) 《左傳》「獻捷」、 「獻俘」、 「獻功」事例的省察與詮釋. 159. 四、 《左傳》 「獻捷義例」與「獻捷觀念」的省察 上文具體論析春秋時期各種獻捷現象及其意涵,爰可進而探討《左傳》 「獻捷義例」的若干問題。 《左傳》之「獻捷義例」見莊 31 年論《春秋》 經「齊侯來獻戎捷」 : 夏,六月,齊侯來獻戎捷,非禮也。 凡諸侯有四夷之功,則獻于王,王以警于夷;中國則否。諸侯不 相遺俘。(《左傳正義》,卷 10,頁 19 下) 《左傳》以「非禮」批評齊桓獻捷魯莊,其依據為獻捷應遵循三原則:一、 諸侯對蠻夷戎狄有征伐之功,則當獻捷於王,周王藉以警示四夷臣服不叛。 二、諸侯彼此雖有征討,無需獻捷於王。三、諸侯之間不相遺俘。三原則 皆有強烈的夷夏觀,亦即獻捷必須建立在諸侯對蠻夷戎狄征伐的戰功之 上。華夏諸侯之相互征討,周王不接受獻捷,其因應在諸侯皆與王室關係 密切,甚至可能是同姓或姻親,若接受獻捷,可能造成周王與戰敗方的嫌 隙、疏離。諸侯間不相遺俘,用意應在征伐之命出自天子,則戰功自應歸 美周王。由此三點觀之, 《左傳》之「獻捷義例」實有其道理,且符合春秋 時人觀念。如成 2 年《左傳》載: 晉侯使鞏朔獻齊捷于周。王弗見,使單襄公辭焉,曰:「蠻夷戎 狄,不式王命,淫湎毀常,王命伐之,則有獻捷。王親受而勞之, 所以懲不敬、勸有功也。兄弟甥舅,侵敗王略,王命伐之,告事 而已,不獻其功,所以敬親暱、禁淫慝也。……夫齊,甥舅之國 也,而大師之後也,寧不亦淫從其欲以怒叔父,抑豈不可諫誨?」 (《左傳正義》,卷 25,頁 24 下-25 上) 魯成 2 年晉大敗齊於鞌,晉景遂派鞏朔赴周獻捷,周定王不受,派單襄公 推辭,理由正是諸侯只能在對蠻夷戎狄有戰功時始能向周王獻捷,用以懲 戒四夷不從王命,進而嘉勉有功之臣。若是兄弟甥舅等與周王親暱的諸侯 不遵周王法度,周王派遣攻打,只須告知其事圓滿完成,並不以獻捷彰顯 戰功,其用意即在親暱之國仍有尊愛之情,只要阻止行為過度荒淫即可。 齊乃太公之後,正是所謂的「甥舅之國」 。晉獻齊捷予周,意在誇耀戰功, 並宣示其霸主地位;單襄公則指出晉之攻齊非稟王命,係擅自出兵,同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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