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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社經地位對父母管教價值與方式的影響─檢證Kohn的理論在臺東國中生父母之適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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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社經地位對父母管教價值與方式的影響

─檢證

Kohn的理論在臺東國中生父母之適用性

楊賀凱

摘 要

Kohn 的理論指出,父親職業會透過管教子女所強調的價值,對管教方式產 生影響,這能適用於臺灣嗎?還是如同黃毅志的檢證發現,不同職業者由於教 育不同,才造成管教不同。本研究以2005 年臺東縣國二學生家長為樣本做路徑 分析,檢證Kohn 的理論,重要發現如下: 一、父母教育程度越高,管教子女時越強調獨立、負責價值;與勞動工人相較, 白領職業者較強調獨立、負責價值,原因仍是教育程度較高。 二、父母教育程度越高,管教子女時越強調獨立、負責價值,進而越傾向採用 說理與口頭稱讚管教方式。父母教育程度越高,也越傾向採用買獎品管教 方式。 關鍵詞:父母社經地位、父母管教價值、管教方式 ∗ 臺東大學教育研究所博士班學生;國立成功商業水產職業學校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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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社經地位對父母管教價值與方式的影響

─檢證

Kohn的理論在臺東國中生父母之適用性

楊賀凱

壹、緒論

父母是子女的重要他人,也是子女認同及模仿的對象,家庭的社會化功能 主要就是透過父母對子女的管教來達成;父母的一言一行可能對子女產生一輩 子的影響,如子女的態度、價值、人格養成及行為表現等(高淑芳、陸洛,2001), 楊國樞(1986)也認為父母管教方式對子女自我概念形成、內外控制信念及學 業成績影響很大。因此,對於父母的管教方式及其影響因素的研究就顯得格外 重要。 在父母與子女管教的研究上,社會階級(social class)是經常使用到的變項 (Gecas & Nye, 1974)。Bronfenbrenner(1958)曾檢討了 1932 至 1957 年間有 關社會化(socialization)和社會階級的 15 篇文獻指出:當子女犯錯時,勞工階 級父母習慣採用體罰的方式來管教子女,而中產階級較傾向說理、孤立、訴諸 內疚等手段。接著Kohn(1959)實證研究發現中產階級(middle-class)父母較 重 視 子 女 的 自 我 導 向 (self-direction) , 如 自 我 控 制 、 負 責 , 而 勞 工 階 級 (working-class)父母較重視子女對家長權威的順從,如保持潔淨、服從。這些 研究結果說明了父母對子女的管教,可能會因所處的社會階級位置不同而有差 異。Kohn 將職業視為階級,探討父親職業階層與管教價值、方式的關連;Kohn 等人在父親職業階層與管教上的一系列研究發現非常具有代表性(Kohn, 1969; Kohn, Slomczynski, & Schoenbach, 1986; Kohn, Naoi, Schoenbach, Schooler, & Slomczynski, 1990; Slomczynski, Miller, & Kohn, 1981),並且形成理論。

過去國外有不少研究是關於Kohn 的理論檢證,而國內也有一些相關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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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志對Kohn 的理論作檢證,發現教育才是臺灣真正影響父母管教價值、方式的 因素,因此與Kohn 的理論不一致;而 Olsen 的研究年代過於久遠,黃毅志、瞿 海源、Ma 與 Smith 的研究也都是根據 1984 年「臺灣地區社會變遷基本調查問 卷」所作的統計資料,其研究結果可能不符合目前臺灣社會現況。現今影響父 母管教價值、方式的因素為何?是受到父親職業階層的影響?還是受到父母教 育程度的影響?或還有其它影響因素如家庭收入,非常值得重新研究;尤其臺 東縣有其特殊性,如原住民比率高、社經文化背景較低落等,父母的管教情形 更值得重視。因此,筆者藉由檢證Kohn 的理論,以深入了解臺東縣國中父母的 管教價值、方式及其之間的關係,以提出具體建議,作為教育實務之參考。

貳、文獻探討

一、

Kohn 的理論與研究

Kohn(1969)自從發表了《階級與服從》(class and conformity)一書之後, 對於所探討社會階級與父母管教價值、方式的關係,引發了很大的迴響;書中 所提到的「三項調查研究」,分別是以美國華盛頓特區(Washington D.C.)為

樣本範圍的區域性調查(Kohn, 1959),義大利杜林(Turin)的跨國性調查(Pearlin

& Kohn, 1966),和擴及全美國的全國性調查(Kohn & Schooler, 1969),上述 三 項 調 查 研 究 皆 發 現 : 中 產 階 級 父 母 在 管 教 子 女 時 , 特 別 強 調 自 我 導 向 (self-direction)的人格取向,重視自主、負責的價值;勞工階級父母強調順服 外在權威的人格取向,重視服從(conformity)的價值。這些論點也形成了 Kohn

的理論基礎,且在Kohn 日後進一步的跨國研究中,也都一致證實其理論的通用

性(Slomczynski et al, 1981; Kohn et al, 1986, 1990)。

一般而言,社會階層(social strata)包括馬克斯主義的階級(class)與社經 地位(socioeconomic status)二個主要向度。馬克斯的階級以生產工具的有無及 是否雇人區分為工人階級、資本家與小資本家(黃毅志,2002);社經地位指的 是教育、職業與收入(或經濟狀況)(黃毅志,2003);家庭社經地位(或父母 社經地位)即以父母教育、職業與家庭收入作為衡量的指標(林俊瑩、黃毅志, 2008;黃毅志,2005)。不過 Kohn(1963: 477)則以職業階層來代表社會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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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hn 發現中產階級的工作本身較複雜,常需要思考和判斷,且工作多為自己個 別行動,自由發揮的機會也多,有充分的自主性以解決工作上所面臨的問題,因 而塑造了遵循內在標準的自我導向的人格,重視並強調創造、思考、獨立判斷、 自我實現及負責等價值(Kohn, 1969: 139-164;Kohn & Schooler, 1973: 116);相 對地,勞工階級所從事的工作較簡單、重複及標準化,又受到較嚴密的監督,必 須時常聽從指示,工作多半為集體行動,個人自由發揮的空間不多,因而培養出

服從外在權威的人格,如強調紀律及服從(黃毅志,1997:2;Gecas & Nye, 1974:

743; Kohn, 1969: 35, 139-164)。Kohn 也認為無論是中產階級(相當於白領職業 者)或是勞工階級(相當於勞動工人),他們的工作經驗不但影響到個人的人格 取向及價值觀,還會把這些工作經驗所塑造的人格取向及價值觀帶進家庭,傳遞 到子女身上(Kohn, 1969: 192; Kohn et al, 1990; Slomczynski et al, 1981: 721)。

在父母管教方式上,Kohn(1969: 91-100)研究發現:中產階級父母在管教 子女上傾向採用內在控制的方式,當子女犯錯時,會以說理的管教方式來修正 子女的行為;相對地,勞工階級在管教子女時傾向採用外在控制的方式,當子 女犯錯時,經常使用體罰的管教方式。Kohn(1969: 104-107)對此發現的解釋, 乃認為不同的職業階層,其父母管教價值會反映在對子女的管教方式上;也就 是說,強調自我導向的中產階級父母重視獨立、負責的價值,當子女犯錯時, 是根據他們行為的意圖(intent)或動機,因此採用說理的管教方式;強調服從 外在權威的勞工階級重視服從的價值,當子女犯錯時,乃根據犯錯的結果而不 考慮其意圖,並採用體罰的管教方式。 不過,對於Kohn 所提出父母管教價值會影響管教方式的論點,筆者未發現 Kohn 有進一步研究加以證實。事實上,父母管教方式應不只單純受到管教價值 的影響,也有可能受到其它因素的影響,如父母語言符碼。依據Bernstein(1971)

的符碼論(sociolinguistic theory of language codes),中產階級父母可能比較擅 於使用精緻符碼(elaborated code),勞工階級父母則比較常使用有限符碼 (restricted code);因此可能導致中產階級父母在管教子女時,由於擅長說理, 而傾向採用說理管教方式,勞工階級由於不擅長說理,而較少採用說理管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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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hn 為了瞭解其理論對於不同歷史、文化、經濟及政治環境的適用性,Kohn 等人持續地對職業階層和父母管教進行一系列的跨國比較研究。Slomczynski, Miller 與 Kohn(1981)比較了美國與實施社會主義的波蘭兩個國家發現:父母 社會階層位置越高,本身的社會導向越傾向寬大、負責及信賴,進而在管教子 女時就越重視孩子的自我導向價值。Kohn 等人(1990)也進一步對西方資本主 義的美國、東方資本主義的日本及社會主義的波蘭進行比較,其研究結果也都 能與過去的理論一致。 然而在 Kohn 的研究中,對於中產階級與勞工階級在管教子女方式上的不 同,僅針對子女犯錯時作探討,當子女表現好時,內在控制與外在控制的管教 方式為何?這點Kohn 並沒有說明。不過 Ma 與 Smith(1990: 584-585)研究發 現:當子女表現好時,中產階級父母傾向採用內在控制的口頭稱讚管教方式; 勞工階級父母經常採用外在控制的物質獎勵管教方式;這也支持Kohn 理論所指 稱的勞工階級父母比中產階級父母較可能採取外在控制的管教方式,較不可能 採取內在控制的管教方式。近年吳明燁(1998)也發現家庭收入越高的母親, 越常採取買獎品的管教方式;這樣的研究結果顯示因為父母收入越高、生活越 富裕,更有能力提供子女物質方面的需求,因此較常以買獎品方式來鼓勵子女 所致;而中產階級父母收入較高,很可能因而較常採用買獎品管教方式。Ma 與 Smith 的研究可能是時代不同,也就得到勞工階級父母比較常採用物質獎勵的研 究結果。故在探討父母社經地位對管教的影響時,應該納入家庭收入做分析。

二、檢證

Kohn 理論之他人研究

由於Kohn 自己所做的許多研究,皆得到一致的結果,因此引起更多學者檢 證其理論。Gecas 與 Nye(1974)針對不同職業階層、教育程度的父母,分析其 管教子女的方式發現:當子女犯錯時,白領階級比與藍領階級較常採用口頭的 管教方式(如說理),藍領階級則較常採取體罰的管教方式,而大學程度的父 母比高中以下程度的父母較注重子女錯誤行為的情境及理由;至於不同職業父 母管教方式不同的主要原因,究竟是受父母職業本身?或是教育程度不同的影 響?並沒做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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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ster, Rhoades 與 Hass(1989)以 2 歲左右兒童的父母作為研究樣本,則 發現父母越重視自我導向的管教價值,則兒童在哭鬧時,就越會採取和孩子對 談、唸故事書或唸書給孩子聽等方法來安撫,此即為支持性的管教方式;而重 視服從的父母相信嚴厲的管教方式較有效率,因此常會控制孩子的探索行為, 此即為束縛性的管教方式。Luster 等人的發現與 Kohn 認為父母所強調的管教價 值會影響管教子女的方式的說法是一致的。 Williamson(1984)以德國父母為研究樣本,檢證家長職業、教育對管教方 式的關連,研究發現中產階級(主要是白領職業者)比勞動工人在子女管教方式 上更強調內在標準(如負責)的發展,且發現教育對管教方式的影響也很重要, 但這和Gecas 與 Nye(1974)的研究一樣,究竟是受父母職業本身或是教育程度 影響,並沒做進一步釐清;至於其它變項的影響都不如職業與教育的重要性。

接著介紹國內關於檢證Kohn 理論方面的研究。Ma 與 Smith(1990)以 1984

年「第一期臺灣地區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的資料,來檢證Kohn 理論關於職業階

層與父母管教價值、管教方式之間關連的假設。Ma 與 Smith 為了檢證 Kohn 的 研究,以說理和口頭稱讚代表內在控制,其頻率越高代表越傾向內在控制管教 方式,體罰與買獎品採用的頻率越高,則代表越傾向外在控制的管教方式。研 究結果發現中產階級比較重視獨立、負責的管教價值,勞工階級則強調服從的 管教價值;研究也發現如果子女犯錯,中產階級傾向以溫和勸告的方法處理, 即使要處罰,也會問明理由;而勞工階級則較傾向以體罰的方式處理。當子女 表現特別好時,中產階級多用口頭讚賞的方式,勞工階級則多用外在報酬作為 獎賞;這些發現都支持Kohn 的理論。 瞿海源(1991)也使用「第一期臺灣地區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的資料,分 析不同職業階層的父母管教價值是否有顯著性的差異,研究結果仍顯示中產階 級父母管教價值強調獨立、負責,而勞工階級則強調服從,因此其分析結果也 支持Kohn 的理論。 黃毅志(1997)仍採用和瞿海源(1991)、Ma 與 Smith(1990,1993)相 同的資料,以路徑分析的統計方法進行研究發現;在控制父母教育之前,中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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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級(主要是白領職業者)管教子女時比勞動工人較強調獨立、負責價值,而 較不強調服從價值,並且中產階級比勞動工人較傾向採用口頭稱讚管教方式, 而較不傾向責罵、體罰管教方式;當加入了教育背景變項及管教價值(獨立、 負責和服從)中介變項之後,發現職業階層對於父母管教價值、方式的顯著影 響消失,父母本身教育程度越高,越強調獨立、負責價值,越不強調服從價值; 並且發現教育對責罵、體罰管教方式有直接影響,教育程度越高,越不會採取 責罵、體罰管教方式;而在間接影響上,父母教育程度越高,會降低對服從的 強調,進而越不會採取責罵管教方式,而越會採取口頭稱讚管教方式;此外, 發現父親職業與父母教育對物質獎勵皆沒有顯著影響。

瞿海源(1991)、Ma 與 Smith(1990)都與 Kohn 一樣忽略了教育的影響,

而沒有控制教育變項,其研究結果也就支持Kohn 的理論。根據黃毅志(1997) 在臺灣地區的研究結果,在控制教育之後,父親職業的影響皆消失,教育才是 影響臺灣父母管教價值、管教方式的真正因素,所以不支持Kohn 的理論。可惜 的是,黃毅志僅針對教育影響管教價值做解釋,認為學校教育會影響到人格和 價值觀,隨著教育年數增加,便提高對獨立、負責的強調,而不強調服從。至 於教育如何透過管教價值來影響管教方式?沒有詳細說明。

三、教育對父母管教價值、方式的影響

由上一節黃毅志(1997)的研究發現可知,教育才是影響父母管教價值、 方式的主要因素,這可能是我國社會向來重視教育,深受「萬般皆下品,唯有 讀書高」文化的影響,並且教育本身就具有崇高的價值,代表一項很重要的階 層區分(章英華、薛承泰、黃毅志,1996;黃毅志,1997,1998),在學校受 教育的經驗,很可能會關係到一生的人格與價值觀(黃毅志,1997)。至於是 否還有其它國外的研究發現教育對父母管教價值、方式有顯著的影響?以下將 繼續探討。

Wright 與 Wright(1976: 535-536)採用 1973 年 National Opinion Research Center(NORC)的調查作為資料來源以檢證 Kohn 的理論,研究發現職業階層 越高,越會增加自我導向價值;並且控制教育後,職業階層的影響會變得不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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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職業階層之重要性,實際上教育比職業階層更能造成父母管教價值觀的差 異,接受更多教育將使人由服從於外在權威轉向重視自主、負責的價值。又Olsen (1971)研究發現,教育程度比職業階層更能影響父母管教價值,這和 Wright 與Wright 的結果一致。黃毅志(1997)控制了教育之後,發現職業階層對於父 母管教價值、管教方式變得不顯著,教育才是影響父母管教的主要關鍵。以上 這些研究皆不支持Kohn 階級-價值差異的理論。 Kohn 研究發現不同社會階級的父母由於不同的職業條件,有著不同的人格 導向和價值觀,也會影響到對子女的管教價值、方式;但Kohn 也同時發現職業 的自我導向不足以全部解釋階級與價值的關係(Kohn, 1969: 141),職業以外的 社經地位因素如教育可能也有影響;可惜的是,即使Kohn 的研究一再顯示教育 對管教價值、方式有著很重要的影響,但 Kohn 仍把焦點擺在職業的關係上,

一直未重視教育的影響(黃毅志,1997;Spenner, 1988: 75;Wright & Wright, 1976)。 馬克思主義學者Bowles 與 Gintis(1976)曾提出不同的教育階段會塑造不 同的價值觀的理論。因為勞工階級的子女許多只讀到高中階段技職課程,其學 校教育強調遵守規則及服從的精神,因此較能適應未來從事低層次、例行性的 勞動職務;而中產階級的子女許多唸到大學以上的學校,其學校教育強調獨立、 自主的價值,因而較能適應未來擔任高層次、高自主性且複雜的白領職務 (Bowles & Gintis, 1976: 132)。這樣教育機會不均等的代間傳遞情形,導致勞 工階級大多讀到低層次的學校,學習到服從,而中產階級大多讀到高層次的學 校,因此學習到獨立、負責,可見得教育會影響一個人的工作價值;而Bowles 與Gintis(1976: 144-147)又曾經引用 Kohn 的理論指出,不同職業階層父母的 工作價值觀會反映在父母管教價值、管教方式上,可以歸因為教育的作用;這 正與黃毅志(1997)發現教育才是影響管教價值、管教方式的真正影響因素的 研究結果相符合。 Kohn 的理論至今雖然已經年代久遠,但家庭背景尤其是家庭社經地位,對 父母的管教價值和行為,或對子女的價值觀和學業成績都非常有影響,因此 Kohn 的理論的檢證研究還是非常有價值。不過 Kohn 的研究一直忽略父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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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要性,而國外檢證Kohn 理論的他人研究又往往未能釐清究竟是父母職業本 身還是教育重要,且先前國內檢證Kohn 理論的研究不足,因而採用近年的臺灣 資料來檢證Kohn 理論,並釐清是父母職業本身還是教育重要就很值得探討。除 了研究父親職業、父母教育程度對管教價值、方式的影響外,再加入Kohn 更加 忽略的家庭收入變項作分析,如此更能清楚瞭解父母社經地位如何對父母管教 價值、方式產生影響。

參、研究方法

一、研究架構與研究假設

(一)研究架構 本研究以Kohn 的理論為主要架構,加上文獻討論分析後,建立因果模型, 如圖 1 所示,包含了三類變項:自變項為父母社經地位,包括父母教育程度、 父親職業與家庭收入;中介變項為父母管教價值,包括獨立、負責、服從三種 價值;依變項為父母管教方式,包括內在控制管教方式(說理與口頭稱讚)及 外在控制管教方式(體罰與買獎品),企圖解釋父母社經地位影響管教方式之 因果機制。 本研究主要焦點在於探討父母管教子女時,父母社經地位如何透過父母管 教價值,對父母管教方式產生影響。其它背景變項,如家長性別、族群、學校 都市化程度等變項,僅作為控制變項,在架構圖中未顯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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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研究架構圖 說明:控制變項為家長性別、族群及學校都市化程度等。 (二)研究假設 本研究根據因果模型與文獻探討,提出相關假設如下: 1.中介變項對父母管教方式的影響 在父母管教價值對管教方式的影響上,提出假設1-1「管教子女時父母越強 調獨立、負責價值,越傾向採用內在控制管教方式」,並提出假設1-2「管教子 女時父母越強調服從價值,越傾向採用外在控制管教方式」(黃毅志,1997; Kohn, 1969)。 2.父母社經地位對父母管教價值的影響 不同背景的家長在管教方式上之所以有差異,本研究假設背景變項會透過 中介變項而影響所致,此為間接影響。 在父親職業方面,提出假設2-1「相較於勞動工人,父親職業為白領職業者, 父母管教價值比較強調獨立、負責,而比較不強調服從」(Kohn, 1969)。 在父母教育程度方面,提出假設2-2「父母教育程度越高,父母管教價值越 強調獨立、負責,而越不強調服從」(黃毅志,1997)。 3.父母社經地位對父母管教方式的直接影響 獨立 負責 服從 父親職業 父母教育程度 父親職業 家庭收入 父親職業 父母社經地位: 父親職業 父母管教價值: 父親職業 父母管教方式: 說理 口頭稱讚 體罰 買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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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社經地位對父母管教方式的直接影響,指的是父母社經地位對父母管 教方式的影響,除了透過本研究測到的中介變項「父母管教價值」外,也透過 本研究未測量的變項,如父母語言符碼之影響。 在父親職業方面,依據Bernstein(1971)的符碼論,提出假設 3-1「相較於 勞動工人,父親職業為白領職業者,管教子女時傾向採用說理管教方式」。 在家庭收入方面,提出假設3-2「家庭收入越高,管教子女時越傾向採用買 獎品管教方式」(吳明燁,1998)。

二、資料來源

本研究根據2005 年「臺東縣教育長期資料庫:國中小學生學習狀況與心理 健康追蹤調查」之家長問卷資料作分析。該調查是由臺東縣教育局於2002 年起 委託國立臺東大學所進行,該資料庫是近年來臺東縣中小學生的大樣本普查資 料,2005 年的調查對象以國二學生為核心,對其做問卷調查與標準化學科能力 測驗,也對這些國二學生家長做問卷調查。家長卷有效樣本為2401 人(回收率 79.4%)(黃毅志、侯松茂、巫有鎰,2005)。家長卷除了蒐集家長個人背景基 本資料外,也包含有管教價值觀、管教方式等變項,與本研究要探討的問題相 符合,故以此調查資料作分析。

三、變項測量

(一)背景變項 1.家長性別 以受訪家長性別作測量,家長指父親與母親中填答問卷者,在進行迴歸分 析時作虛擬變項,以母親為0,父親為 1。 2.族群 以父親的族群作測量,分為本省閩南、客家、大陸各省市及原住民四大族 群。其中原住民又細分為阿美、布農、排灣、卑南、魯凱、達悟、泰雅、賽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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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邵、平埔及太魯閣等十二族,由於族群之比較,不是本研究的焦點,因此 把原住民十一族加以合併;另外本省閩南、客家、大陸各省市也加以合併簡稱 為漢人。在進行迴歸分析時作虛擬變項,以漢人為0,原住民為 1,至於其它和 外國籍不納入分析。 3.學校都市化程度 參考侯佩君、杜素豪、廖培珊、洪永泰與章英華(2008)「臺灣鄉鎮市區 類型之研究」與巫有鎰(1999)針對臺東縣的分類,將臺東縣內國民小學依所 在地區都市化程度由高至低,分為四級:(1)臺東市;(2)關山鎮、池上鄉;(3) 非山地鄉鎮(卑南、太麻里、大武、鹿野、東河、成功、長濱等鄉鎮);(4)山 地鄉。在進行迴歸分析時作虛擬變項,以臺東市為對照組。 4.父親職業 採用黃毅志(1998)的新職業分類,這可分成十大類職業,分別是「民意 代表、行政主管、企業主管及經理人員」,「專業人員」,「技術員及助理專 業人員」, 「事務工作人員」,「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農、林、漁、牧工作 人員」,「技術工及有關工作人員」,「機械設備操作工及組裝工」,「非技 術工及體力工」以及「軍警人員」共十類。 本研究將民意代表、行政主管、企業主管及經理人員、專業人員、技術員 及助理專業人員、事務工作人員合併為「白領職業者」,相當於Kohn 的「中產 階級」;技術工及有關工作人員、機械設備操作工及組裝工、非技術工及體力 工合併為「勞動工人」,相當於Kohn 的「勞工階級」。本研究各項職業社經地 位高低依次為:(1)白領職業者;(2)買賣服務工作人員;(3)勞動工人;(4)農林漁 牧人員;(5)失業者(黃毅志,2003);失業者雖然沒有社經地位,也納入分析, 藉此比較不同家庭背景的父母在管教價值、方式的差異情形。在進行迴歸分析 時,本變項也需作虛擬變項,並以勞動工人為對照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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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庭收入 以受訪家長所填每月家中收入為測量,無收入為1、1 萬元以下為 2、1 至 2 萬元為3、2 至 3 萬元為 4,依此類推,19 至 20 萬元為 21、20 萬元以上為 22。 6. 父母教育程度 指學生父親與母親受正規學校教育的最高學歷,分別將父親與母親的最高 學歷轉換為教育年數,再求取二者之平均數來作測量。 (二)中介變項:父母管教價值 本研究以家長問卷中「有關教育態度,你是否同意以下看法?」之第(7)-(9) 題作測量。 (7)我重視培養孩子的獨立精神 (8)我重視培養孩子的負責態度 (9)我重視培養孩子的服從態度 以上題目表示父母管教價值包括獨立、負責、服從三項特質,給分方式為 回答「完全同意」給5 分,「很同意」給 4 分,「還算同意」給 3 分,「不同 意」給 2 分,「完全不同意」給 1 分,至於「看不懂題意」則視為缺失值。因 此獨立、負責、服從得分越高,表示越同意這些價值。 (三)依變項:父母管教方式 以問卷中「你管教孩子的方式:」之第(1)、(4)、(5)、(6)題作測量。 (1)他(她)犯錯時,用說理的方式修正他(她)的行為 (4)他(她)犯錯時,用體罰1的方式修正他(她)的行為 1 體罰的測量為單題乃因本研究採用2005年「臺東縣教育長期資料庫:國中小學生學習狀況與 心理健康追蹤調查」問卷的限制。該問卷中的體罰採單題設計主要是為了與1984年「第一期 臺灣地區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的問卷資料做比較,社會變遷基本調查問卷中的體罰測量就是 單題,過去黃毅志(1997)、瞿海源(1991)、Ma與Smith(1990,1993)檢證Kohn的理論皆 以社會變遷基本調查問卷為資料來源,都為單題的測量。為了確認填答者對於體罰有一致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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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他(她)有好表現時,用口頭稱讚的方式來鼓勵他(她) (6)他(她)有好表現時,買獎品給他(她)來鼓勵他(她) 以上題目表示父母管教方式包括說理、體罰、口頭稱讚以及買獎品,給分 方式為回答「經常」給4 分,「有時」給 3 分,「很少」給 2 分,「從不」給 1 分,至於「看不懂題意」則視為缺失值。

四、分析方法

本研究參照圖1 之因果模型,使用統計套裝軟體 SPSS For Windows 15.0 進 行資料分析,以檢證相關理論和假設;所運用的統計方法包括均數比較分析、 多元迴歸分析及路徑分析。 首先以簡單變異數分析說明背景變項與父母管教價值、父母管教方式的雙 變項關連。在說明雙變項的關連之後,根據圖1 的因果模型進行多元迴歸分析, 探究背景變項透過父母管教價值中介變項對父母管教方式依變項的影響機制, 並檢證相關假設,此即路徑分析(path analysis);在此必須強調的是,傳統的 路徑分析是採用迴歸來進行(林清山,1991:245-249;Lin, 1976: 321-326), 而現在流行用結構方程模式(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SEM)做分析,但本

研究不採用SEM 的原因,是因為檢證 Kohn 的理論時,職業必須當類別變項處 理,且其它的變項如家長性別、族群等也是如此,這些類別變項大都屬於名義 尺度,既不是常態分佈,也不能轉換成常態分佈;且以SEM 方法分析時,如果 變項違反常態分佈,統計分析會產生嚴重錯誤的結論(邱皓政,2005:217-219), 因此本研究部不採用SEM,而仍採迴歸分析。 識,筆者以電訪隨機抽測30位臺東縣國中學生家長,都認為體罰不外乎打罵、罰站、罰跪、 罰做家務等,其中有2位還另外提到關在房間也是體罰,因此抽測的結果顯示這些家長對體罰 的看法大致相同。同時也詢問體罰的頻度,其中有18位家長為白領職業者,12位為勞動工人, 大致上都認為經常體罰的次數約一週2至3次,有時體罰的次數約一週1次,很少體罰的次數為 一個月少於4次;僅1位白領職業者認為經常體罰的次數為一週1次,另2位勞動工人表示很少 體罰的次數約一週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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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結果與討論

一、研究結果

以下(一) (二)節先以簡單變異數分析方法,檢定父母社經地位與父母管教價 值、方式的關連是否達到顯著水準(p<.05),以了解其關連。接著(三)、(四) 節採用迴歸分析的方法,分別探討父母社經地位對父母管教價值的影響,以及 父母社經地位與父母管教價值如何影響父母管教方式?不過本研究主要是檢證 Kohn 的理論以及和黃毅志的研究結果作比較,且因篇幅限制緣故,簡單變異數 分析不討論家庭收入與父母管教價值、方式的關連;這些關聯在迴歸分析中會 更深入探討。

(一)父母社經地位與父母管教價值關連性之簡單變異數分析

表 1 分析父母社經地位與父母管教價值之關連性,其中父母管教價值包括 獨立、負責及服從價值;以下僅針對有達到顯著(p<.05)的關連者做說明。在 父親職業方面,只分析和Kohn 理論有相關的白領職業者與勞動工人。 就獨立價值而言,在父親職業方面,管教子女時白領職業者(4.35)比勞動 工人(4.11)較為強調獨立價值,而且父親職業與獨立價值的關連達顯著,Eta 值為.15。在父親教育程度方面,表 1 中的數據顯示父親教育程度越高,管教子 女時就越強調獨立價值,尤其教育程度是大學以上(4.32)與專科(4.32)最強 調獨立價值,而未受教育者最不強調獨立價值(3.56)。在母親教育程度方面, 除了教育程度為大學以上(4.25)略低於專科(4.31)與高中職(4.32)外,大 致上教育程度越高,管教子女時就越強調獨立價值。父親、母親教育程度與獨 立價值關連皆達顯著(Eta 值皆為.18),略高於父親職業(Eta =.15)。 就負責價值而言,在父親職業方面,管教子女時白領職業者(4.55)比勞動 工人(4.37)較為強調負責價值,而且父親職業與負責價值的關連達顯著,Eta 值為.15。在父親教育程度方面,管教子女時教育程度為專科者(4.56)與大學 以上(4.50)最強調負責價值,而未受教育者(3.50)最不強調負責價值,大致 上隨著父親教育程度越高,管教子女時就越傾向強調負責價值。在母親教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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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方面,管教子女時專科程度者(4.57)最強調負責價值,而未受教育者(3.91) 最不強調負責價值。父親、母親教育程度與負責價值的關連達顯著,其 Eta 值 分別為.18 和.16,略高於父親職業(Eta =.15)。 就服從價值而言,在父親職業方面,管教子女時勞動工人(4.04)強調服從 價值高於白領職業者(3.99),而父親職業與服從價值的關連雖有達顯著,不過 關連性不高(Eta =.08)。在父親教育程度方面,管教子女時高中職者(4.06) 最強調服從價值,而未受教育者(3.28)最不強調服從價值。在母親教育程度方 面,也是高中職者(4.08)最強調服從價值,未受教育者(3.75)最不強調服從 價值。父親、母親教育程度與服從價值的關連雖有達顯著,不過關連性並不高, 其Eta 值皆為.10。 表1 父母社經地位與父母管教價值關連性之簡單變異數分析 父母管教價值 獨立 負責 服從

M (SD) N Eta M (SD) N Eta M (SD) N Eta 父 親 職 業 白領職業者 4.35(0.71) 481 .15* 4.55(0.61) 481 .15* 3.99(0.89) 479 .08* 買賣服務工作人員 4.32(0.76) 369 4.55(0.61) 370 4.11(0.85) 369 農林漁牧人員 4.06(0.84) 326 4.33(0.76) 326 3.91(0.91) 322 勞動工人 4.11(0.85) 727 4.37(0.73) 726 4.04(0.87) 725 失業者 4.10(0.88) 244 4.29(0.81) 245 3.93(0.94) 246 父 親 教 育 程 度 未受教育 3.56(0.92) 18 .18* 3.50(0.99) 18 .18* 3.28(1.18) 18 .10* 小學 3.99(0.89) 304 4.30(0.78) 304 4.03(0.91) 300 國(初)中 4.06(0.86) 633 4.31(0.76) 631 3.94(0.92) 632 高中職 4.29(0.78) 987 4.49(0.67) 988 4.06(0.87) 986 專科 4.32(0.66) 224 4.56(0.58) 224 4.05(0.83) 224 大學以上 4.32(0.70) 158 4.50(0.66) 159 3.87(0.88) 158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未受教育 3.85(0.97) 33 .18* 3.91(0.91) 33 .16* 3.75(1.05) 32 .10* 小學 3.95(0.90) 358 4.26(0.80) 359 3.89(0.95) 354 國初中 4.11(0.83) 662 4.36(0.74) 659 4.02(0.91) 661 高中職 4.32(0.75) 983 4.50(0.66) 985 4.08(0.86) 983 專科 4.31(0.73) 163 4.57(0.58) 163 3.92(0.84) 163 大學以上 4.25(0.73) 116 4.44(0.66) 116 3.84(0.87) 116 *表示 p<.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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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父母社經地位與父母管教方式關連性之簡單變數分析

表 2 分析父母社經地位與父母管教方式之關連性,而父母管教方式包括說 理、口頭稱讚、體罰及買獎品等方式;此部份也是僅針對有達到顯著(p<.05) 的變項關連做說明。 就說理管教方式而言,在父親職業方面,白領職業者(3.60)比勞動工人 (3.42)較傾向採用說理的方式管教子女,而且父親職業與說理管教方式的關連 達顯著,Eta 值為.16。在父親教育程度方面,表 2 中的數據顯示父親教育程度 越高,就越傾向採用說理管教方式,其中大學以上(3.58)最常採用說理管教方 式,未受教育者(3.12)最少採用說理管教方式。在母親教育程度方面,除了小 學程度者(3.22)略低於未受教育者外(3.26),大致上也是母親教育程度越高, 越傾向採用說理管教方式。父親、母教育程度與說理管教方式之關連都達顯著, Eta 值分別是.14 與.16。 就口頭稱讚管教方式而言,在父親職業方面,大致上父親職業地位越高, 就越傾向採用口頭稱讚來管教子女,尤其白領職業者(3.44)比勞動工人(3.17) 較傾向採取口頭稱讚管教方式,且父親職業與口頭稱讚管教方式的關連達顯 著,Eta 值為.20。在父親教育程度方面,表 2 中的數據顯示父親教育程度越高, 就越傾向採用口頭稱讚來管教子女,其中大學以上(3.47)最常採用口頭稱讚管 教方式,未受教育者(2.71)最少採用。在母親教育程度方面,除了未受教育者 (2.93)略高於小學程度(2.88)外,大致上,母親教育程度越高,越傾向採用 口頭稱讚管教方式。而父親、母親教育程度與口頭稱讚管教方式之關連都達顯 著,其Eta 值皆為.23,比父親職業(Eta =.20)還高。 就體罰管教方式而言,在父親職業方面,白領職業者(1.71)比勞動工人 (1.78)較不傾向採用體罰的方式管教子女,父親職業與體罰管教方式的關連雖 達顯著,但是Eta 值為.09 並不高。在父母教育程度方面,無論是父親還是母親 教育程度,對於體罰管教方式的關連性皆未達顯著。 就買獎品管教方式而言,在父親職業方面,白領職業者(2.86)比勞動工人 (2.61)較傾向以買獎品來獎勵子女,且父親職業與買獎品之關連性達顯著,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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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a 值是.21。在父親教育程度方面,教育程度為專科者(2.92)最傾向以買獎品 來獎勵子女,其次為大學以上(2.87),小學(2.24)最不會以買獎品來獎勵子 女;大致而言,父親教育程度越高,越傾向以買獎品來獎勵子女。在母親教育 程度方面,大學以上(2.87)與專科(2.87)最傾向以買獎品來獎勵子女,同父 親教育一樣也是小學(2.24)最不會以買獎品來獎勵子女;大致而言,母親教育 程度越高,越傾向以買獎品來獎勵子女。父親、母親教育程度與買獎品管教方 式的關連皆達顯著,其Eta 值分別為.23 及.22。 表2 父母社經地位與父母管教方式關連性之簡單變異數分析 父母管教方式 說理 口頭稱讚 體罰 買獎品

M (SD) N Eta M (SD) N Eta M (SD) N Eta M (SD) N Eta

父 親 職 業 白領職業者 3.60(0.58) 475 .16* 3.44(0.65) 474 .20* 1.71(0.75) 471 .09* 2.86(0.78) 473 .21* 買賣服務工作人員3.57(0.63) 366 3.39(0.66) 366 1.80(0.81) 364 2.85(0.81) 365 農林漁牧人員 3.33(0.76) 326 3.17(0.83) 326 1.95(0.90) 323 2.46(0.90) 325 勞動工人 3.42(0.69) 722 3.17(0.79) 721 1.78(0.81) 710 2.61(0.88) 718 失業者 3.29(0.85) 244 2.98(0.94) 243 1.85(0.89) 240 2.35(0.96) 243 父 親 教 育 程 度 未受教育 3.12(0.70) 17 .14* 2.71(0.59) 17 .23* 1.88(1.05) 17 .06 2.29(0.77) 17 .23* 小學 3.27(0.82) 302 2.90(0.91) 299 1.82(0.85) 294 2.24(0.95) 298 國初中 3.36(0.74) 627 3.11(0.80) 627 1.84(0.87) 618 2.52(0.91) 625 高中職 3.48(0.70) 979 3.33(0.73) 980 1.78(0.79) 971 2.75(0.84) 977 專科 3.57(0.57) 220 3.43(0.63) 220 1.82(0.77) 220 2.92(0.76) 220 大學以上 3.58(0.62) 156 3.47(0.71) 155 1.66(0.74) 154 2.87(0.85) 154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未受教育 3.26(0.68) 31 .16* 2.93(0.94) 30 .23* 1.90(1.14) 31 .04 2.37(0.93) 30 .22* 小學 3.22(0.85) 355 2.88(0.93) 354 1.76(0.82) 346 2.29(0.95) 353 國初中 3.42(0.71) 656 3.20(0.78) 657 1.84(0.86) 648 2.56(0.90) 655 高中職 3.48(0.68) 976 3.31(0.70) 975 1.79(0.80) 971 2.78(0.83) 973 專科 3.62(0.59) 159 3.47(0.65) 159 1.76(0.77) 158 2.89(0.80) 159 大學以上 3.65(0.59) 116 3.53(0.65) 116 1.73(0.73) 114 2.89(0.79) 115 *表示 p<.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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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對父親職業的分析尚未對父母教育程度及其它背景變項進行控制,在 控制之後,是否父親職業與其它變項對父母管教價值及方式的關連性還會達顯 著呢?父親職業與其它變項是否會透過對父母管教價值對父母管教方式造成影 響?這需要進一步以迴歸分析及路徑分析才能得知。

(三)父母管教方式之影響因素

本節以迴歸分析來探討父母社經地位、父母管教價值對於父母管教方式的 影響。表3 中的說理模式 1 顯示:與勞動工人相較,白領職業者(b=.15)管教 子女時較傾向採用說理管教方式。在說理模式 2 中控制父母教育之後,白領職 業者與勞動工人的差距從b=.15 縮減至 b=.12,不過差距依然顯著,且父母教育 程度(β=.06)對說理管教方式有顯著正向的影響;這表示白領職業者管教子 女時比勞動工人較傾向採用說理管教方式,並且父母教育程度越高,越會採用 說理管教方式。在說理模式 3 中控制了父母管教價值(獨立、負責及服從)三 個中介變項之後發現:管教子女時越強調獨立(β=.08)及負責(β=.19)價值, 則越傾向採用說理管教方式;父母教育程度的影響變得不顯著,而白領職業者 與勞動工人之間的差距再縮減至b=.10,不過差距依然顯著,父親職業對說理管 教方式有直接的影響。這表示父母教育程度越高,可能會透過獨立及負責價值 中介變項,進而傾向採用說理管教方式;而白領職業者比勞動工人可能較傾向 採用說理管教方式;整個模型的總解釋力提昇至.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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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父母說理管教方式迴歸分析 說 理 模式1 B(β) 模式2 B(β) 模式3 B(β) 家長性別 母親 (對照組) 父親 -0.07* (-0.05) -0.07* (-0.05) -0.07* (-0.05) 族群 漢人(對照組) 原住民 -0.03 (-0.02) -0.01 (0.00) 0.01 (0.01) 學校都市化 臺東市(對照組) 原住民鄉 -0.21* (-0.05) -0.20* (-0.05) -0.20* (-0.05) 非原住民鄉 -0.13* (-0.08) -0.09* (-0.06) -0.06 (-0.04) 池上關山鄉鎮 0.05 (0.02) 0.06 (0.03) 0.05 (0.02) 父親職業 勞動工人(對照組) 白領職業者 0.15* (0.09) 0.12* (0.07) 0.10* (0.06) 買賣服務工作人員 0.10* (0.06) 0.11* (0.06) 0.07 (0.04) 農林漁牧人員 -0.10* (-0.05) -0.09 (-0.05) -0.08 (-0.04) 失業者 -0.05 (-0.02) -0.03 (-0.01) -0.02 (-0.01) 家庭收入 0.00 (0.02) 0.00 (0.01) 0.00 (0.02) 父母教育程度 0.02* (0.06) 0.01 (0.04) 父母管教價值 獨立 0.07* (0.08) 負責 0.19* (0.19) 服從 -0.03 (-0.03) 常數項 3.48* 3.30* 2.31 樣本數 1832 1797 1784 R2 .037 .038 .089 *表示 p<.05 從表4 中口頭稱讚模式 1 可看出,與勞動工人相較,白領職業者(b=.21) 管教子女時較傾向採用口頭稱讚管教方式。在口頭稱讚模式 2 中控制了父母教 育程度之後,白領職業者與勞動工人之間的差距縮減了至b=.11,不過差距依然 顯著,且父母教育程度對口頭稱讚管教方式有顯著正向的影響,其影響力也最 大(β=.16);這表示父母教育程度越高,越會採用口頭稱讚管教方式;白領 職業者管教子女時比勞動工人較傾向採用口頭稱讚管教方式。在口頭稱讚模式3 中加入父母管教價值三個中介變項之後發現:管教子女時越強調負責價值(β =.22),則越傾向採用口頭稱讚管教方式;白領職業者與勞動工人的差距變得 不顯著;而父母教育程度的影響依然顯著(β值從.16 降到.14),父母教育程度 對口頭稱讚管教方式有直接的影響。這表示白領職業者比勞動工人較傾向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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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稱讚管教方式,可能是透過負責價值中介變項的影響所造成;而父母教育 程度越高,越會採用口頭稱讚的管教方式;整個模型的總解釋力提昇至.118。 表4 父母口頭稱讚管教方式迴歸分析 口頭稱讚 模式1 B(β) 模式2 B(β) 模式3 B(β) 家長性別 母親 (對照組) 父親 -0.06 (-0.04) -0.04 (-0.02) -0.03 (-0.02) 族群 漢人(對照組) 原住民 -0.06 (-0.03) -0.01 (-0.01) 0.00 (0.00) 學校都市化 臺東市(對照組) 原住民鄉 -0.08 (-0.02) -0.02 (-0.01) -0.02 (0.00) 非原住民鄉 -0.13* (-0.07) -0.07 (-0.04) -0.03 (-0.02) 池上關山鄉鎮 -0.02 (-0.01) 0.01 (0.00) 0.00 (0.00) 父親職業 勞動工人(對照組) 白領職業者 0.21* (0.11) 0.11* (0.06) 0.09 (0.05) 買賣服務工作人員 0.16* (0.08) 0.13* (0.07) 0.10 (0.05) 農林漁牧人員 0.01 (0.00) 0.03 (0.01) 0.06 (0.03) 失業者 -0.15* (-0.06) -0.12 (-0.05) -0.12 (-0.05) 家庭收入 0.01* (0.06) 0.01 (0.03) 0.01 (0.04) 父母教育程度 0.05* (0.16) 0.04* (0.14) 父母管教價值 獨立 0.04 (0.04) 負責 0.24* (0.22) 服從 -0.03 (-0.04) 常數項 3.20* 2.72* 1.673* 樣本數 1829 1794 1779 R2 .055 .069 .118 *表示 p<.05 在表 5 中的體罰模式 1 可看出,管教子女時白領職業者與勞動工人在體罰 管教方式上並沒有差異。在體罰模式 2 中加入父母教育程度後,父母教育程度 對體罰管教方式也沒有影響。接著在體罰模式 3 中加入父母管教價值三個中介 變項之後發現:父母管教子女時越強調負責價值(β= -.07),越不會體罰子女, 父母越強調服從管教價值(β=.07),越會體罰子女;白領職業者與勞動工人 在體罰管教方式上依然沒有差異,且父母教育程度對體罰管教方式也是沒有顯 著影響;整個模型的總解釋力僅有.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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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父母體罰管教方式迴歸分析 體 罰 模式1 B(β) 模式2 B(β) 模式3 B(β) 家長性別 母親 (對照組) 父親 0.01 (0.01) 0.02 (0.01) 0.02 (0.01) 族群 漢人(對照組) 原住民 0.03 (0.01) 0.03 (0.02) 0.01 (0.01) 學校都市化 臺東市(對照組) 原住民鄉 -0.15 (-0.03) -0.19 (-0.04) -0.18 (-0.04) 非原住民鄉 -0.06 (-0.03) -0.06 (-0.03) -0.07 (-0.04) 池上關山鄉鎮 0.15* (0.06) 0.16* (0.06) 0.16* (0.06) 父親職業 勞動工人(對照組) 白領職業者 -0.09 (-0.05) -0.08 (-0.04) -0.07 (-0.04) 買賣服務工作人員 0.01 (0.01) 0.02 (0.01) 0.04 (0.02) 農林漁牧人員 0.12* (0.05) 0.13* (0.06) 0.14* (0.06) 失業者 0.00 (0.00) -0.01 (-0.01) -0.01 (0.00) 家庭收入 -0.01 (-0.04) -0.01 (-0.05) -0.01 (-0.04) 父母教育程度 0.00 (0.01) 0.01 (0.02) 父母管教價值 獨立 -0.02 (-0.02) 負責 -0.08* (-0.07) 服從 0.06* (0.07) 常數項 1.84* 1.80* 2.00* 樣本數 1809 1775 1761 R2 .015 .016 .022 *表示 p<.05 為了證實白領工作者比勞動工人較傾向買獎品管教方式是因為家庭收入高 所致,表6 中增加了未控制家庭收入的模式。而從表 6 中的買獎品模式 1 中可 發現,與勞動工人相較,白領職業者(b=.16)管教子女時較傾向採用買獎品管 教方式。在買獎品模式 2 中加入家庭收入後,白領職業者與勞動工人的顯著差 異消失,家庭收入(β=.16)對買獎品管教方式有顯著的影響,且家庭收入越 高,越會傾向採用買獎品的管教方式;這表示白領職業者比勞動工人較傾向採 用買獎品管教方式,是家庭收入高所造成的。在買獎品模式 3 中控制了父母教 育程度之後,父母教育程度(β=.12)對買獎品管教方式有顯著正向影響,而 家庭收入雖然β值從.16 縮減至.13,但它的影響力還是最大,家庭收入越高,父 母越會傾向買獎品。在買獎品模式 4 中加入父母管教價值三個中介變項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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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中介變項的影響都不顯著,而父母教育程度、家庭收入依然顯著,沒有什 麼改變,幾乎與模式 3 一樣,父母教育程度、家庭收入對買獎品管教方式有直 接影響。父母教育程度越高、家庭收入越高,越傾向採用買獎品的管教方式。 表6 父母買獎品管教方式迴歸分析 買 獎 品 模式1 B(β) 模式2 B(β) 模式3 B(β) 模式4 B(β) 家長性別 母親 (對照組) 父親 -0.03 (-0.01) 0.00 (0.00) 0.02 (0.01) 0.02 (0.01) 族群 漢人(對照組) 原住民 -0.11* (-0.06) -0.07 (-0.04) -0.04 (-0.02) -0.03 (-0.02) 學校都市化 臺東市(對照組) 原住民鄉 -0.07 (-0.01) -0.04(-0.01) 0.02 (0.00) 0.02 (0.00) 非原住民鄉 -0.18* (-0.09) -0.13* (-0.06) -0.08 (-0.04) -0.07 (-0.04) 池上關山鄉鎮 -0.07 (-0.02) -0.04 (-0.01) -0.02 (-0.01) -0.03 (-0.01) 父親職業 勞動工人(對照組) 白領職業者 0.16* (0.08) 0.04 (0.02) -0.05 (-0.03) -0.06 (-0.03) 買賣服務工作人員 0.13* (0.06) 0.04 (0.02) 0.01 (0.01) -0.01 (0.00) 農林漁牧人員 -0.25* (-0.10) -0.21* (-0.09) -0.20* (-0.08) -0.19* (-0.08) 失業者 -0.31* (-0.11) -0.23* (-0.08) -0.22* (-0.08) -0.23* (-0.08) 家庭收入 0.04* (0.16) 0.03* (0.13) 0.03* (0.12) 父母教育程度 0.04* (0.12) 0.04* (0.11) 父母管教價值 獨立 0.05 (0.04) 負責 0.07 (0.05) 服從 0.01 (0.01) 常數項 2.78* 2.54* 2.15* 1.67* 樣本數 1913 1826 1792 1778 R2 .062 .074 .079 .086 *表示 p<.05

(四) 父母社經地位對父母管教價值之影響

接著以迴歸分析來探討父母社經地位對獨立、負責和服從等父母管教價值 的影響。表7 中的獨立價值模式 1 顯示,白領職業者(b=.15)管教子女時比勞 動工人更強調獨立價值。在獨立價值模式 2 中控制父母教育程度之後,白領職 業者與勞動工人的差距變得不顯著,且父母教育程度對獨立價值有顯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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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影響力也最大(β=.11)。這表示父母教育程度越高,管教子女時越強調獨 立價值;而越強調獨立價值,就越傾向採用說理管教方式(見表3 模式 3),這 導致教育程度越高的父母越採用說理管教方式(見表 3 模式 2),因而在表 3 模式3 控制了獨立價值之後,父母教育程度的影響也就變得不顯著。 再從表7 中的負責價值模式 1 可發現,白領職業者(b=.10)管教子女時比 勞動工人更強調負責價值。在負責價值模式 2 中控制父母教育程度之後,白領 職業者與勞動工人的差距變得不顯著,父母教育程度(β=.06)對負責價值有 顯著影響。這表示父母教育程度越高,管教子女時越強調負責價值;而越強調 負責價值,就越傾向採用說理(見表3 模式 3),這導致教育程度越高的父母越 採用說理管教方式(見表3 模式 2),因而在表 3 模式 3 控制了負責價值之後, 父母教育程度的影響也就變得不顯著。 表 7 中的服從價值模式 1 顯示,父親職業對服從價值的影響未達顯著。在 服從價值模式 2 中控制父母教育程度以後,父母教育程度對服從價值也沒有顯 著的影響;也就是說,父母在管教子女時,即使父親職業、父母教育程度不同, 對服從價值也不會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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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父母管教價值迴歸分析 父母管教價值 獨立1 獨立2 負責1 負責2 服從1 服從2 B(β) B(β) B(β) B(β) B(β) B(β) 家長性別 母親 (對照組) 父親 0.01 (0.01) 0.03 (0.01) -0.03 (-0.02) -0.02(-0.01) -0.04 (-0.02) -0.04 (-0.02) 族群 漢人(對照組) 原住民 -0.11 * (-0.06) -0.08 (-0.04) -0.06 (-0.04) -0.05(-0.03) 0.12* (0.06) 0.13* (0.06) 學校都市化 臺東市(對照組) 原住民鄉 -0.03 (-0.01) 0.02 (0.00) -0.03 (-0.01) 0.01(0.00) 0.01 (0.00) 0.03 (0.01) 非原住民鄉 -0.11* (-0.06) -0.07 (-0.04) -0.10* (-0.06) -0.08*(-0.05) -0.02 (-0.01) 0.01 (0.00) 池上關山鄉鎮 0.09 (0.03) 0.11 (0.04) 0.05 (0.02) 0.05(0.02) 0.18* (0.06) 0.19* (0.07) 父親職業 勞動工人(對照組) 白領職業者 0.15* (0.08) 0.09 (0.05) 0.10* (0.06) 0.06(0.04) -0.02 (-0.01) -0.05 (-0.02) 買賣服務工作人員 0.18* (0.08) 0.17* (0.08) 0.13* (0.07) 0.12*(0.07) 0.08 (0.04) 0.08 (0.03) 農林漁牧人員 -0.05 (-0.02) -0.02 (-0.01) -0.05 (-0.03) -0.03(-0.01) -0.07 (-0.03) -0.05 (-0.02) 失業者 0.07 (0.03) 0.09 (0.03) 0.00 (0.00) 0.01(0.00) -0.03 (-0.01) 0.00 (0.00) 家庭收入 0.01 (0.02) 0.00 (-0.01) 0.00 (0.01) 0.00(-0.01) 0.00 (0.02) 0.00 (0.01) 父母教育程度 0.03* (0.11) 0.02*(0.06) 0.01 (0.04) 常數項 4.15* 3.82* 4.45* 4.29* 3.96* 3.81* 樣本數 1839 1810 1836 1807 1832 1803 R2 .030 .036 .021 .022 .009 .011 *表示 p<.05

二、討論

本研究以路徑分析的方法,探討影響父母管教方式的因果機制,以了解臺 東地區父母社經地位是否會透過父母管教價值對父母管教方式產生影響?根據 路徑分析研究結果,討論如下:

(一)假設檢證結果之討論

1.中介變項對父母管教方式之影響 本研究發現:父母管教子女時越強調獨立、負責價值,越傾向採用說理的 內控管教方式;越強調負責價值,越傾向採用口頭稱讚的內控管教方式。因此, 研究假設1-1「管教子女時父母越強調獨立、負責價值,越傾向採用內在控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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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方式」只得到大部份支持,因為獨立價值對口頭稱讚的影響不顯著(見表 4 模式3),其原因何在?有待後續進一步研究釐清。本研究也發現:父母越強調 服從價值,越會傾向採用體罰的外控管教方式,不過強調服從價值對買獎品的 外控管教方式並沒有顯著影響。因此,假設1-2「管教子女時父母越強調服從價 值,越傾向採用外在控制管教方式」只得到部分支持。不支持假設1-2 的部分, 在於強調服從價值對買獎品的外控管教方式沒有顯著影響,其原因有待後續研 究釐清。 2.父母社經地位對父母管教價值之影響 本研究發現:在控制父母教育程度之後,白領職業者與勞動工人在獨立、 負責管教價值的差距上變得不顯著;父母教育程度越高,管教子女時父母越強 調獨立、負責價值。因此,假設2-1「相較於勞動工人,父親職業為白領職業者, 父母管教價值比較強調獨立、負責,而比較不強調服從」得不到支持;而假設 2-2「父母教育程度越高,父母管教價值越強調獨立、負責,而越不強調服從」 得到部分支持。不支持假設 2-2 的部分,在於父母教育程度對服從價值沒有顯 著影響。 3.父母社經地位對父母管教方式的直接影響 在父親職業方面發現:白領職業者有顯著較勞動工人傾向採用說理管教方 式的直接影響。假設3-1「相較於勞動工人,父親職業為白領職業者,管教子女 時傾向採用說理管教方式」得到支持。 本研究發現:在控制家庭收入之後,白領職業者比起勞動工人較傾向買獎 品管教方式的差異變得不顯著;家庭收入越高,管教子女時越傾向採用買獎品 管教方式。假設3-2「家庭收入越高,管教子女時越傾向採用買獎品管教方式」 得到支持。而白領職業者與勞動工人對於買獎品管教方式的差異變得不顯著, 乃是家庭收入高所致。

(27)

(二)假設檢證結果以外的發現之討論

在父母教育程度方面發現:父母教育程度越高,越會採用口頭稱讚的內控 管教方式,以及買獎品的外控管教方式。由此可知,現今父母教育程度越高, 越會採用內控與外控雙管齊下的方式來管教子女。

(三)綜合討論

Kohn(1969)過去發現:白領職業者管教子女時比勞動工人較強調獨立、 負責價值,而比較不強調服從價值;並且父母管教價值會反映在對子女的管教 方式上,白領職業者傾向採用說理的內控管教方式,勞動工人傾向採用體罰的 外控管教方式。不過Kohn 一直忽略教育的影響,黃毅志(1997)以 1984 年「臺 灣地區社會變遷基本調查」進行分析,在控制教育之後發現:白領職業者與勞 動工人在管教價值、方式的差異變得不顯著;父母教育程度越高,越強調獨立、 負責價值,越不強調服從價值;父母教育程度越高,會降低對服從的強調,越 不會採取責罵管教方式,而越會採取口頭稱讚管教方式;且父母教育程度越高, 越不會採取體罰管教方式。 本研究以2005 年臺東縣國中學生為樣本,採用多元迴歸方法,分析父親職 業、父母教育程度與家庭收入對管教價值及方式的影響,以檢證Kohn 的理論。 在控制父母教育程度後,發現白領職業者與勞動工人在管教價值的差異變得不 顯著,父母教育程度越高,越強調獨立、負責價值,這仍不符合Kohn 的理論, 而與黃毅志(1997)的研究結果一致。黃毅志指出,教育才是真正影響管教價 值的最重要因素,在學校受教育的經驗,很可能會關係到一生的人格與價值觀, 並引用 Wright 與 Wright(1976)的論點,認為教育具有解放的作用,接受更 多的教育使人從強調服從轉向獨立、負責。不過事實上,教育的作用也有一部 分可能是智能的作用;教育程度越高的父母,不但本身智能高,其子女智能也 高,而子女智能高較可能獨立,因而父母管教子女時就比較強調獨立。另外, 黃毅志早期的研究強調,臺灣產業多數為中小企業,勞動工人所受到嚴格指揮 的機會可能不多,與白領職業者並沒有很大的不同。而本研究進一步分析發現, 臺東地區職業為助理專業人員和技術員就占了白領職業者的 30%,事務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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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更占了 40%,以上人員雖然皆為白領職業者,但大多必須依照上級指示工 作,也很難和勞動工人的獨立、負責有很大的區別;且臺東的勞動工人大多在 小企業工作,所受到嚴格指揮的機會很可能也和白領職業者相當;因此,本研 究發現職業對管教價值的影響不如教育。再者,控制父母教育之後,階級(職 業)的效果消失,看來這有兩種可能:一是階級實際上沒有影響,只是虛假相 關;另一種可能,則是教育為中介變項,階級的效果被精緻化了(refined)。 不過,在理論上是教育影響職業(Blau & Duncan, 1967),因此,教育並不是 中介變項,階級與父母管教價值當為虛假相關,教育的影響力也就更為突顯, 超越了階級的作用,故不支持Kohn 的理論。 本研究發現父母教育程度越高,管教子女時越強調獨立與負責價值,進而 越傾向採用說理與口頭稱讚管教方式;而黃毅志(1997)過去發現父母教育程 度越高,會降低對服從的強調,進而越會採取口頭稱讚管教方式。本研究與黃 毅志的發現所透過的中介雖然不相同,不過皆發現父母教育程度越高者,越會 採用口頭稱讚的內控管教方式。Phares(1976)和 Hammer 與 Vardi(1981)都 認為具有內控人格特質的人較為獨立且能夠承受責任,做事也比較積極主動; 因此,管教子女時,透過對獨立、負責價值的重視與降低對服從的強調,這會 促進子女內控人格特質的培養;本研究發現顯示:教育程度高的父母,管教子 女時不僅強調內控人格特質的培養(如獨立與負責),同時也會傾向採用內控 管教方式(如說理與口頭稱讚)。 本研究也發現父母教育程度越高,也越傾向採用買獎品的管教方式。這樣 的研究結果和黃毅志(1997)過去發現父母教育程度對物質獎勵沒有顯著影響 的結果是不一樣的。臺灣的父母在管教上普遍贊同子女表現好時以買獎品來獎 勵(朱瑞玲,1986),特別是父母教育程度越高,通常子女的教育成就也越高 (巫有鎰,1999;黃毅志,1990),往往是因為父母能夠提供各種教育資源如 文具用品、兒童讀物、兒童百科全書等,這正好有助於子女的學業成績(巫有 鎰,1999)。不過由於本研究所用的資料庫問卷題目並未問及「父母經常買那 些獎品作為鼓勵?」,也就無法確切得知教育程度越高的父母,是否在管教子 女時越會以購買學習用品來鼓勵子女?這仍有待進一步研究釐清。

(29)

伍、結論與建議

一、結論

本研究根據研究架構,以多元迴歸進行路徑分析,探討社經背景如何透過 父母管教價值,對父母管教方式發生影響。 1. 父母教育程度越高,管教子女時越強調獨立、負責價值;與勞動工人相較, 白領職業者較強調獨立、負責價值,原因仍是教育程度較高。 2. 父母教育程度越高,管教子女時越強調獨立、負責價值,進而越傾向採用說 理與口頭稱讚管教方式。父母教育程度越高,也越傾向採用買獎品管教方式。

二、建議

根據上述的研究結論,本研究提出下列建議,做為改進教育實務及未來研 究的參考。

(一)對教育實務的建議

本研究發現父母教育程度越高,管教子女時越強調獨立與負責價值;而如 此的價值觀會傳遞到子女身上(Kohn, 1969;Kohn et al, 1990)。並且也有研究 發現,子女有獨立、負責的價值觀,會比較有理性、有好奇心,甚至學業成績 的表現也比較好(Findley & Cooper, 1983),進入社會之後也較能承受責任 (Phares, 1976);相反地,服從使人習慣於遵從既有的規定,對於新的問題和 環境,很難做出適當的反應(Kohn, 1977: 200)。因此,學校可以多辦理子女管 教座談會、家長聯誼會、演講等,特別鼓勵低教育程度的父母來參與,使得這 些父母對於獨立與負責的內控人格特質更為重視。 本研究發現也顯示,父母教育程度越高、家庭收入越高,管教子女時也越 傾向採用買獎品的外控管教方式。過去巫有鎰(1999)研究發現,父母提供文 具用品、兒童讀物、兒童百科全書等教育資源,有助於子女的學業成績;因此, 父母在買獎品鼓勵子女時,可多以學習用品為主。

(30)

(二)對未來研究的建議

1.擴大研究對象 本研究是以臺東縣2005 年國二學生的家長為調查樣本,未來研究可以將研 究對象擴及到臺東所有國中小學生以及全臺灣來進行分析,可以使研究結果更 具代表性與推論性。 2.加入其它相關研究變項 因為本研究以調查完成的問卷為資料來源,受限於資料庫內容,有些可能 影響父母管教價值、方式的變項未能在問卷中測量,也就未能納入本研究討論, 例如心理幸福、家庭氣氛、子女數、父母語言符碼等,其中父母語言符碼較難 以量化方式測量,可輔以質性訪談方式進行。這些變項的影響仍有待未來繼續 研究探討。 3.增加資料蒐集的方式 本研究是以次級資料庫為資料來源做統計分析,並未以其它資料蒐集的方 式來進行研究分析,因此,未來研究可輔以訪談的質性研究方法,使資料蒐集 更為完善,以加強對量化分析結果的詮釋。

謝誌

本文之完成,必須感謝兩位評審給予許多寶貴的意見與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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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nfluence of Parents’ Socioeconomic

Status on Parental Values and Behavior-

A Test of the Kohn’s Theory on Parents of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in Taitung

Ho-Kai Yang

Abstract

The Melvin Kohn’s theory indicates that father’s occupation would affect parental behavior through the parental values. Can the Kohn’s theory be applied to parenting in Taitung or is it like Yih-Jyh Hwang’s findings that different occupations lead to different parenting due to the different education levels? This study examines Kohn’s theory. The findings are as follows:

First, the higher level of parents’ education, the more emphasis on the parental values of independence and responsibility. Compared to blue-collar workers, white collar workers still emphasize the values of independence and responsibility because of the higher level of education.

Second, the higher level of parents’ education, the more emphasis on the parental values of independence and responsibility and the more likely that parental behavior tends to reason and praise. These parents are apt to give prizes in parenting.

Key words: parents’ socioeconomic status, parental values, parental behavior

Doctoral Student,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National Taitung University; Teacher, National 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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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

圖 1  研究架構圖 說明:控制變項為家長性別、族群及學校都市化程度等。  (二)研究假設  本研究根據因果模型與文獻探討,提出相關假設如下:  1.中介變項對父母管教方式的影響  在父母管教價值對管教方式的影響上,提出假設 1-1「管教子女時父母越強 調獨立、負責價值,越傾向採用內在控制管教方式」,並提出假設 1-2「管教子 女時父母越強調服從價值,越傾向採用外在控制管教方式」(黃毅志,1997; Kohn, 1969)。  2.父母社經地位對父母管教價值的影響  不同背景的家長在管教方式上之所以有差異,
表 3  父母說理管教方式迴歸分析  說    理  模式 1  B(β)  模式 2 B(β)  模式 3 B(β)  家長性別    母親  (對照組)             父親  -0.07* (-0.05)   -0.07* (-0.05)   -0.07* (-0.05)   族群    漢人(對照組)  原住民  -0.03 (-0.02)   -0.01 (0.00)   0.01 (0.01)   學校都市化  臺東市(對照組)  原住民鄉  -0.21* (-0.05)   -0.20
表 5  父母體罰管教方式迴歸分析  體  罰  模式 1  B(β)  模式 2 B(β)  模式 3 B(β)  家長性別    母親  (對照組)          父親  0.01 (0.01)    0.02 (0.01)    0.02 (0.01)    族群    漢人(對照組)  原住民  0.03 (0.01)    0.03 (0.02)    0.01 (0.01)    學校都市化  臺東市(對照組)  原住民鄉  -0.15 (-0.03)    -0.19 (-0.04)
表 7  父母管教價值迴歸分析  父母管教價值  獨立 1  獨立 2  負責 1  負責 2  服從 1  服從 2  B(β) B(β) B(β) B(β) B(β) B(β)  家長性別    母親  (對照組)            父親  0.01 (0.01)  0.03 (0.01)  -0.03 (-0.02)  -0.02(-0.01) -0.04 (-0.02) -0.04 (-0.02)  族群    漢人(對照組)  原住民  -0.11 *  (-0.06)  -0.08 (-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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